某學生會物品管理制度
學生會物品管理制度
學生會物品是學生會的公有財產(chǎn),由辦公室負責進行統(tǒng)一保管,整理,歸檔。各部門及個人應發(fā)揚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愛護節(jié)約公物。為保證學生會物品管理有效進行,特制定以下條例:
一、辦公物品的申辦、購買以及發(fā)放:
1.各部門所需物品應于學期初列出清單交至辦公室。并附上申請書一份,申請書需要寫明申請的日期、申請部門及所要購買物品的名稱、數(shù)量、估價及規(guī)格。各部門如有特殊的要求的,應在申報材料上寫明。凡屬合理要求,辦公室均應無條件執(zhí)行。
2.申請書統(tǒng)一交到辦公室,經(jīng)辦公室整理后呈報主席團,主席團批準后,由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購買、發(fā)放。
3.執(zhí)行采購任務的部門,應就近完成任務。
4.嚴禁以各種借口越級上報或自作主張私自購買物品,若出現(xiàn)此類現(xiàn)象,后果自負。
5.各部門在領取辦公用品時,需對物品進行詳細核對,并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登記表》確認領取。
二、物品的外借以及歸還:
1.學生會各部門或社團如需借用辦公室物品,須認真填寫辦公室物品借用登記表。借用的院學生會物品應妥善保管,并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2.如遇特殊情況,本部門或社團無法與辦公室取得聯(lián)系,可直接向主席團及院辦公室主任說明情況,經(jīng)同意,其行為視為正當,并在一日內(nèi)補辦登記手續(xù).對于沒有按時補辦借物登記的部門或社團,院辦公室有強行收回并取消借用單位一定時間的借物資格。
3.物品歸還時辦公室值班人員應檢查物品狀況,并做好歸還記錄。值班人員需在當天向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通報歸還情況,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需于當天進行核查。對于沒有進行歸還通報而出現(xiàn)物品損壞者,由經(jīng)手工作人員進行賠償。物品歸還只允許一次到位,不能分批次進行。
4.大型活動前,各部門需派專人列出所需物品的清單并交與辦公室統(tǒng)一進行調(diào)配?;顒油戤吅?各部負責人應及時歸還物品,辦公室值班人員應對物品進行清理,并及時將物品歸于原處,如若出現(xiàn)損壞,由借用部門進行賠償。
5.學生會以外單位借用學生會器材時,借條上應加蓋公章?;蛴芍飨瘓F成員簽名同意后,方可借用。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6.物品借出時,工作人員須明確預歸還日期,對于沒有及時歸還的,經(jīng)手的工作人員應做好催促歸還工作,對于因故不能歸還物品者,需提交續(xù)借申請并說明理由,由辦公室完成登記,續(xù)借期不超過三天。
7.公共物品、辦公設備、活動器材等數(shù)量有限,所借物品須做到物有所有;在使用過程中應妥善保管,避免損壞丟失;使用后應及時歸還。
8.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辦公用品,如若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
三、物品存放:
1.學生會物品歸集體所有,放于辦公室。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
2.物品使用完后應放回原處,不得將物品隨意擺放在辦公室內(nèi),對使用完物品后隨意堆放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批評、警告和處罰。
3.各部門存放于辦公室的海報、橫幅等物品,應向辦公室人員說明物品用途及存放時間等,并聽從辦公室安排存放于指定地點。如無任何說明,辦公室可將其自行處理。
四、物品的添置、報廢以及損壞賠償:
1.各部財產(chǎn)如需添置或報廢,應及時向辦公室申報。經(jīng)調(diào)查確認報廢后在物品清單上注明。
2.學生會成員必須愛護學生會的財務,如人為損壞或弄丟物品,當事人應及時報于辦公室并做好賠償記錄以及對此物品賠償;對情況嚴重或損壞丟失物品不報者,一經(jīng)查實情況,除賠償外還須追究其相應責任。
五、辦公用品的保管:
1.辦公用品管理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的庫存情況。并經(jīng)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采取防蟲、防潮等保全措施。
2.針對辦公室管轄物品進行分類整理,入柜保存,列出物品清單并打印物品實時借出、歸還記錄表,定期做物品檢查、核實,保證辦公室物品不損壞、不丟失。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出現(xiàn)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并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4.辦公用品管理員每月月底進行一次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5.每學期期末進行總核對,并向主席團匯報本學期辦公室物品進出入總情況。
6.辦公室有權向主席團反映在整個管理過程中出現(xiàn)的難以解決的問題。
7.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出現(xiàn)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并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六、學生會一切財物屬于公共財產(chǎn),任何集體或個人都不能私自占有。學生會成員有責任保護和愛護公共財物。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學院學生會。
八、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辦公室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