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電管理所兩票現場執(zhí)行情況檢查制度
為了認真執(zhí)行南網公司工作技術規(guī)范,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運檢班特制定此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范圍:送電管理所,從2009年2月4日起執(zhí)行。
1. 根據工作具體情況及有關規(guī)定確定熟識設備及了解現場情況的人員擔任該工作的負責人。
2. 工作負責人根據現場工作情況對工作班人員進行技術措施交底明確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確定工作人員。
3. 工作負責人現場職責:
① 提出正確完備的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
② 結合實際對工作班人員進行工作前技術及安全措施交底。
③ 檢查核實現場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④ 按照方案有效的組織工作。
⑤ 督促看護本工作班人員遵守本標準的規(guī)定和要求。
⑥ 檢查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和精神狀態(tài)是否良好。
4. 工作班人員的現場職責
① 認真執(zhí)行工作負責人交待的工作要求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
② 發(fā)現現場安全措施不適應工作時應提出異義。
③ 工作時互相關心工作安全,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和不被他人傷害。
5. 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為。
6. 對施工復雜容易發(fā)生危險的工作,除工作負責人親自監(jiān)護外,還應增設專職監(jiān)護人,專職監(jiān)護人不得做其它工作。
7. 工作中如遇雷、雨、暴風等惡劣天氣或其它任何威脅到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況時,工作負責人有權決定停止工作。
8. 工作間斷時,工作地點的全部接地線仍保留不動,工作班人員需暫時離開工作地點,必須要的安全措施,必要時派人看護,恢復工作前應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9. 填用多天有效工作的第一種工作票,每天收工時需要將工作地點的接地線拆出,第二天開工前,必須得到工作許可人的許可后,工作負責人方可重新組織驗電、裝設接電線,開始工作。工作間斷不送電的線路,工作地點的接電線不拆除者,恢復工作前應檢查安全措施設備后,方可開始工作,工作地段的安全措施(接地線)一旦拆除,該線路無論送電與否一律視為帶電線路。
10. 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親自或指定專人檢查工作數量、質量、價格上有無遺留工具材料,人員是否已全部撤離。確認無誤后即可派人拆除安全措施,由工作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匯報。
11. 工作班組在工作的段各端自己應掛接地線,風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也應掛接地線,若在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裝設接地線。
二〇〇七年一月一日
“兩票”合格考核標準
1. 選用正確工作票:
⑴影響一次設備運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設備原來在什么應用狀態(tài),凡是造成一次設備不能投入運行的工作必須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2. 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填寫:
(1) 填定工作要應對照按線嵊或模擬圖,填寫設備名稱、編號應與現場實際的名稱和編號相符合。
(2) 要用藍、黑鋼筆填寫或計算機打印,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個別非關鍵詞錯、漏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3) 工作票關鍵字不得修改,一張工作票修改不得超過2處,總共不得超過3個字(由多個阿拉伯數字,中文字組成的編號視為一個字)。筆劃不清需補筆劃的不屬修改范圍。簽發(fā)人不在工作現場時,工作票的修改可由工作負責人進行,但必須經簽發(fā)人同意。
修改方式:
① 錯別字:錯別字的修改應在其上方修改,同時在錯別字橫劃三道。
② 漏字:在漏字處下方劃“∧”符號,在“∧”的止方寫上所漏的字。
3.“兩票”編號:
(1)線路工作票由部門編號并登記發(fā)放。
(2)變電工作票由工作許可人編號,工作許可人和工作票簽發(fā)人分別進行登記。
4.“兩票”蓋章:
(1)線路工作票工作結束后,蓋紫紅色“工作終結”章;
(2)操作票出現多頁操作時,每頁都要蓋“已執(zhí)行”章;
(3)線路工作負責人辦理變電工作票時,要實行“雙簽發(fā)”;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兩票”考核辦法
為把本班建設成為“統(tǒng)一、現代化”的班組,實現“安全第五、預防為主”的發(fā)展目標,確保電網安全,穩(wěn)定,可靠運行,按照《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兩票》,特定送電管理所“兩票”考核規(guī)定。
一、錯一張工作票視情節(jié)輕重扣100~1000元不等。
二、工作票有錯誤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班組考核:
1. 在工作前先用正確的工作票,工作票選用不正確扣50.00元。
2. 工作票修改超過2處以上的,每錯一處扣除50.00元。
3. 工作票填寫正確、清晰。
(1) 線路名稱填寫不正確扣200.00元。
(2) 工作票上日期填寫不正確扣100.00元。
(3) 工作班人員名單填寫錯誤扣50.00元。
(4) 開關、刀閘填寫錯誤、遺漏一處扣100.00元。
(5) 線路、設備接線圖畫錯扣100.00元。
(6) 工作票上寫填安全措施不正確扣200.00元。
4. 工作票所蓋印章不正確扣100.00元。
5. 工作票由專人保管,工作票遺失扣100.00元。
(注:工作票允許修改兩處,如超過兩處以上參照錯票進行處罰。)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