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檢查整改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各級各部門的職責,有效保證職工在生產(chǎn)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事故隱患是指在某項設備、設施或在某工作面作業(yè)中存在的物的不安全因素,若不加以控制及消除,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fā)生。
第三條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隱患的檢查
第四條礦每旬、隊組每天、班組每班至少對本單位、本崗位各種設備、設施、工具、危險源點及作業(yè)環(huán)境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第五條礦生產(chǎn)、設備、技改、技術等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專業(yè)性隱患檢查,每旬不少于1次。
第六條各級主管部門均要建立隱患檢查登記臺賬,對檢查出的以及上報隱患及時登記,登記內(nèi)容分檢查人員、檢查時間、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等。
第七條凡檢查出的隱患經(jīng)確認本單位無力整改的,應立即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
第八條凡礦、科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由礦、科下達隱患三定表,限期責任單位組織整改;凡隊組、班組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由隊組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由隊組限期組織整改。
第三章隱患的分類管理
第九條隱患的分級管理
(一) 隱患的管理分三級,即abc級。凡礦內(nèi)無力整改的隱患屬a級,凡隊組內(nèi)無力整改的隱患屬b級,需礦協(xié)調解決;隊組內(nèi)能夠整改的屬c級。
(二) 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堅持“四定三不交”原則,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責任人、定完成時間;
第十條凡由公司主管部門確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各級均應建立專門臺帳,按要求落實整改,并報礦安全科備案。
第四章隱患的整改
第十一條生產(chǎn)過程中隱患的整改
(一) 各單位發(fā)現(xiàn)隱患后,應根據(jù)分級管理原則,及時確定整改級別和整改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負責人,規(guī)定整改期限,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實到具體人員執(zhí)行。
(二) 各單位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認,及時安排整改計劃,均不得借故推諉和拖延。凡屬a級隱患項目,在未整改前由礦主管部門及隱患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十二條隱患項目的整改須經(jīng)主管科室和產(chǎn)權單位確認后,才算整改完畢。
第十三條技術計劃部門必須優(yōu)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
第五章考核
第十四條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各單位要納入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之中,一級考核一級。
第十五條在隱患與檢查整改工作中出現(xiàn)以下情形的,扣責任單位1000~3000元;責任領導、責任人100~300元。
(一)各級各單位未按規(guī)定進行隱患檢查工作的;
(二)對已立項整改的隱患項目未按“四定”要求按期整改的;
(三)隱患已整改,產(chǎn)權單位因維護和使用不當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狀態(tài)的;
(四)施工項目在交工前未及時處理而留下的隱患未進行整改而驗收簽字的;
(五) 對一時無法整改的隱患,各單位未及時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實具體人員執(zhí)行的;
(七) 凡本級無力整改的隱患,未及時按分類管理原則逐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聯(lián)系整改的。
第十六條因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失控,或因人為原因造成隱患而導致傷亡事故的,嚴格按公司工傷事故管理辦法對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安全科、各單位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對整改不及時的要隨時督辦,對造成事故的要及時組織調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八條對隱患整改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及時消除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礦將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