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收費管理制度
浦江高中收費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教育收費的行為,提高教育收費的透明度,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收費標準和法規(guī),堅決杜絕擅自立項,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一切行為。
二、切實做好代辦費核實結算,學期結束前結算代辦費,結算清單學生人手一份,堅持多退少補的原則。
三、教研組、年級組不得擅自收費,不得向?qū)W生推銷任何教輔資料。
四、學校因教育教學活動等需要,一定要向?qū)W生收費,必須經(jīng)學校黨、政、工辦公會研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五、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根據(jù)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進行公示,以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六、教育收費公示場所至少設立兩處,一處設在室外櫥窗公示欄內(nèi),一處設在收費場所,并張貼市教育局統(tǒng)一印制的教育收費公示表。
七、收費公示欄應固定設立在學校醒目位置,以便廣大學生和家長閱覽。
八、收費公示內(nèi)容應隨著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變動及時做出相應的調(diào)整及時更換或制定新的有關內(nèi)容。
九、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我校的收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