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一中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1、教師使用實驗室應提前一周向實驗教師申請并登記。
2、教師使用實驗室前必須熟悉實驗室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和規(guī)范,若違規(guī)操作造成的事故和后果,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3、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有老師帶領,不能擅自進入實驗室,若有違犯,一切責任全部自負。
4、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嚴格服從老師的安排和指導,若不聽從指導所造成的事故和人身傷害等,全部后果自負并嚴肅追究責任。
5、愛護實驗室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搬動實驗室固定設施如實驗桌椅、實驗柜等;嚴禁在實驗桌上寫字、涂畫。
6、實驗中所涉及的藥品、制劑和實驗材料,必須在實驗教師的統(tǒng)一管理下按規(guī)范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隨意取用。
7、實驗中應盡量節(jié)省實驗藥品,不混用、傾倒、任意處置等。
8、實驗室內嚴禁打鬧、嬉戲、推撞,進出過道要禮讓、慢行,避免擁擠造成傷害事故。
9、嚴禁攜帶任何食品、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實驗室,避免中毒、傷害等事故發(fā)生。
10、實驗室中若發(fā)生特殊危急情況,需保持鎮(zhèn)定,不要慌張,在老師的統(tǒng)一指揮下依次從前、后門疏散至安全地帶。
11、實驗室使用完畢,務必關閉好門窗、電源、水閥,避免失竊、火災、水災等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