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室原始記錄及證書管理制度
計量室原始記錄及證書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檢定或校準過程原始記錄、數據處理、證書填寫、數據核驗和證書簽發(fā)等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原始記錄是評定計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據,原始記錄采用國家檢定規(guī)程中所附格式,填寫記錄必須是檢定員本人,邊檢定邊取數據,不能搞回憶錄。
2、原始記錄的填寫要求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字跡工整無涂改,示值讀數應按規(guī)程要求取值。原始記錄如要修改時,應劃去原數據,并在該數據上方簽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寫該數據。
3、為了確保檢定數據正確,檢定員對自己填寫的檢定記錄要認真核實,確保無誤后交復核人員復核,復核人要嚴肅認真,復核無誤后方可簽字。
4、證書是計量器具準確可靠、一致性的憑證,證書的格式與填寫內容必須按照檢定規(guī)程的要求正確填寫,對于檢定合格的儀器,發(fā)給檢定證書,不合格和儀器發(fā)給檢定結果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
5、原始記錄、檢定證書及檢定結果通知書等,所需數據由檢定員用鋼筆填寫,檢定員、核驗員簽字必須用鋼筆由本人填寫姓名,不得用圖章、編號代替。
6、檢定員、核驗員必須對出具的證書及數其據負責,主管簽字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定規(guī)程,證書上數據必須與原始記錄數據相符,對于不嚴格執(zhí)行計量檢定規(guī)程弄虛作假者,按計量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7、檢定員、核驗員出具的檢定證書、檢定結果通知書等由技術負責人嚴格審核驗證合格后,加蓋本站檢定專用章,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