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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at供應商商品退貨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4-11-23 查看人數(shù):78

itat供應商商品退貨管理制度

itat供應商商品退貨管理制度

ITAT商品退貨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供應商所供貨品的退貨。包括我公司退貨及供應商申請退貨兩部分;本制度汲及財務部,商品分析調度中心.采集中心.物流中心.各分店.

二、申請退貨

1.我公司要求退貨:包括供應商滯銷商品、有質量問題商品、換季商品、在我公司無法銷售的商品等。對于這部分商品可由分店向總部商品分析調度中心、采集中心提出退貨申請,由采集中心對口采集人員與供應商進行溝通。供應商同意退貨后,由采集中心有關人員提出退貨書面申請,由本部門領導批復同意后,將書面申請?zhí)峤簧唐贩治稣{度中心,之后由其發(fā)出各門店具體退貨指令。

1.1.商品分析調度中心在下達退貨指令時應注明,需退貨商品所屬供應商、品牌、款號及選擇正確退貨倉位、是直退供應商還是退貨總倉。

1.2.供應商退貨:指供應商發(fā)現(xiàn)其所送商品在我公司無法銷售或供應商與我公司終止合作,因以上原因需退貨給供應商。此時應由供應商向我公司采集中心提出退貨申請,并以公函的形式書面提出申請。采集中心領導批復同意后,采集中心相關人員向商品分析調度中心提出書面退貨申請及所退貨品清單,之后由其發(fā)出各門店具體退貨指令,如果是貨品全退或終止合作,需財務審核。

三、清點數(shù)量:

1.采集中心有關人員得到退貨批復后,即向各分店及物流部發(fā)出通知,并附詳細退貨商品明細單,要求相關部門按單對供應商物品進行清點工作。

2.分店在收到退貨指令后,在ERP系統(tǒng)對退貨商品按供應商分開逐一掃描。做調拔退貨申請得出明細后,上傳商品分析調度中心審核制單。

3.總倉在收到退貨指令及退貨明細后立即開始盤點工作,包括實物清點及與電腦庫存進行復核,對于系統(tǒng)負數(shù)差異需查明原因,報財務審批做庫存調整。

4.分店及物流部盤點完畢后,將盤點數(shù)據(jù)和商品明細上報商品分析調度中心。商品分析調度中心審核無誤后,做系統(tǒng)確認生成采購退貨單。

5.門店在做退貨申請時,退A倉(正常商品)、D倉(退貨倉)一定要按供應商分開做單;避免財務結算時出現(xiàn)麻煩。

6.退C倉(次品倉)的商品,各店必須按部類、品牌分開制單,原則不用分開供應商。如退貨數(shù)量較少的則可以不分供應商、部類、品牌做成一張退貨單。

7.總部財務根據(jù)分店及物流部的盤點數(shù)據(jù)及差異報告調整系統(tǒng)庫存,對于各分店出現(xiàn)盤虧、短缺少貨情況做出扣罰處理。

8.采集中心向總部財務部提出《商品出倉申請書》,由財務人員對供應商往來帳務進行核查,如無疑問,則財務在申請書上簽署同意退貨。申請書一式三聯(lián),采購一聯(lián),財務一聯(lián),供應商一聯(lián)。如為供應商撤柜,供應商需與我公司財務對帳,并對雙方帳面余額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后由我公司財務部出具對帳確認書,對方公司加蓋公章并返還我公司財務,如對方公司不予以確認,財務有權不在申請書上簽字。

9.退貨總倉:商品分析調度中心下發(fā)調撥指令,不直退供應商的商品,先由分店退倉回總倉。由物流中心統(tǒng)一退貨。

四、退貨出庫:

1.門店接到商品分析調度中心的調撥指令后,系統(tǒng)中做調撥申請單,經(jīng)商品行政部審核后打印一式三聯(lián)“調撥出倉單”,并仔細填寫《調拔裝箱清單》、《退貨裝箱單》。把所有單據(jù)放入A箱內(nèi)隨貨發(fā)出。

2.對于無條碼、吊牌的商品,必須用標簽紙寫上正確條碼附于明顯處。隨貨放置,注意防止滑落、丟失;

3.商品出貨時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的封箱標準執(zhí)行,封箱標貼、貨運標貼缺一不可。單箱體積不得大于0.3立方,重量不得大于25公斤。對于太破太舊的紙箱,一定要加編織袋包裝。除了用縫包針封口外,必須用防盜扣加固。

4.總倉收到貨物后,根據(jù)調撥出倉單進行驗收掃描入庫,并生成調撥入倉單;(如屬換季大量退貨則無須掃描,但必須清查每箱數(shù)量。保證退貨數(shù)量的準確性,并必須在每箱外附上《退貨標簽》)

5.總倉在收完貨后將需退貨給供應商的商品放置在指定區(qū)域存放,并做好標識等到全部商品退完后,由商品分析調度中心做退貨單統(tǒng)一退貨給供應商。

6.物流文員將調撥入倉單紅聯(lián)與門店調撥出倉單黃聯(lián)對應存檔,調撥入倉單白聯(lián)與門店調撥出倉單白聯(lián)對應后交財務,調撥入倉單黃聯(lián)在下次發(fā)貨時隨貨發(fā)至對應退貨門店。

五.退貨供應商:

1.物流中心根據(jù)采購退貨單聯(lián)系供應商提貨,如供應商地址、電話變更則需相關采集人員協(xié)助處理。

2.供應商在接到退貨通知后,與物流中心預約退貨時間,必須在三天內(nèi)到我公司總倉辦理相關退貨手續(xù),如超過期限我公司有權按天收取其倉租;

3.供應商憑蓋有紅色公章原件提貨委托書和身份證到總倉提貨,無蓋公章原

件的提貨委托書總倉可拒絕交接貨物,物流中心按退貨單數(shù)量與供應商進行貨物清點辦理交接手續(xù)。

4.物流中心人員與供應商雙方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并在退貨單上注明提貨人身份證號碼、“確認數(shù)量無誤”字樣。退貨單一式三聯(lián),供應商黃聯(lián),物流部白聯(lián),總部財務紅聯(lián),;

5.交接完畢后,物流中心人員協(xié)助供應商裝車。

6.如屬供應商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辦理退貨手續(xù),也必須要求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蓋有供應商原件的退貨單,或提供復印件及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蓋有公章原件的委托書辦理退貨手續(xù),否則拒絕交接貨物。

7.如供應商不能上門提貨,要委托我物流中心代退貨;又沒有委托第三方物流辦理退貨手續(xù)的。物流文員則先將《提貨委托書》傳真給供應商填寫相關信息簽字蓋章回傳物流中心。由物流文員把供應商回傳《提供委托書》交由對口采集人員簽字確認,物流中心方可發(fā)貨。

8.如屬門店直退供應商,除按以上相關流程操作外,還需:

9.門店在退貨給供應商后,必須及時將退貨明細制作成調撥出倉單,選擇倉位為D1倉,同時將退貨明細交店長簽字后傳真至物流中心;

10.物流中心核對無誤后即做調撥入庫,打印調撥入倉單,注明門店直退;

11.物流文員通知商品分析調度中心根據(jù)調撥明細制做退貨單,物流文員核對無誤后做系統(tǒng)確認,打印退貨單,注明**門店直退;

12.在調撥入倉單上注明退貨單號,在退貨單上注明調撥入倉單號;

13.物流文員將單據(jù)對應存檔,供應商聯(lián)通過郵寄或傳真方式發(fā)送給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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