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例會管理制度
為保證機電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考核辦法如下:
一、例會召開時間:每月第一周周三上午9:00定期召開,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二、例會召開地點:調度會議室
三、例會組織單位:機電管理部
四、參加人員:
1、安全監(jiān)察部、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地質測量部、工程管理部、通風管理部、后勤中心、物資供應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的機電負責人。
2、基層隊組的機電負責人。
五、機電例會的內容及程序:
1、各單位匯報本單位目前存在的問題和各部門需協調解決的問題。
2、落實上次例會安排的任務。
3、貫徹上級有關機電方面文件精神和機電工作安排。
4、通報各單位的各類機電事故。
5、通報各單位機電質量標準化的工作,以及井下防爆檢查情況。
6、通報各單位機電成本考核及機電設備使用情況。
7、安排本月的機電業(yè)務及相關工作。
六、會議的管理:
1、各單位規(guī)定人員應按規(guī)定參加機電例會,若規(guī)定人員不能參加時,應向機電管理部部長請假,同時指派專人參加。
2、機電管理部負責會議前的準備,并派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3、機電例會上安排的工作任務,各單位應積極組織實施,實施進度及結果應及時向機電管理部反饋,并在下次機電例會上詳細匯報。
4、參加機電例會的人員可以對機電管理部的工作安排發(fā)表意見,一旦形成決定,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
七、處罰規(guī)定:
1、參加機電例會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對遲到者罰款50元,未派規(guī)定人員參加罰款100元,未參加會議的單位罰款200元。
2、對機電例會安排給各單位的指令性任務要求各單位嚴格執(zhí)行,凡未完成任務的單位,若無合理的客觀原因,每項工作處以500-1000元罰款。
3、凡影響會場紀律的處以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