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幼兒園電教器材管理制度
機關幼兒園電教器材管理制度
1、電教器材由電教員負責管理,建立專用帳冊,帳物相符。
2、電教員要掌握設備性能,使用方法,能排除一般的故障,保證設備正常工作,要定期對電器通風驅潮、檢查、保養(yǎng)。
3、教師必須了解設備性能,掌握設備使用方法,嚴格操作規(guī)程。使用時若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報告電教員。
4、學校應建立設備使用登記制度,每學年發(fā)放一次,學年結束歸還。
5、電教設備應保持清潔,做到“四防”:防火、防盜、防潮、防灰塵。
6、每學期學校要定期檢查清理器材設備,電教員工作變動時,須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