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與報廢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制度(二)
第一條涉密計算機系統(tǒng)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采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采取上述措施時,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tǒng)維護人員必須在維修現(xiàn)場,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后狀況進行監(jiān)督并做詳細記錄。
第二條各涉密單位(科室)應將本單位本科室設備的故障現(xiàn)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第三條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設備,必須經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并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各單位信息中心負責辦公計算機軟件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件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第五條涉密計算機報廢在保密委指定的機構進行定點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