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財務存貨管理專項制度
物業(yè)財務管理專項制度之存貨管理制度
1、管理處各項存貨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核算。
2、管理處的存貨按照先進先出法管理。
3、管理處各項存貨的日常核算采用永續(xù)盤存制。
4、管理處應設專人負責存貨的日常管理。
5、管理處應嚴格執(zhí)行收、發(fā)、領、退制度,月末編制'存貨盤點表'。
6、管理處對于發(fā)生的存貨盤盈、盤虧或毀損,應及時分析原因,上報總部領導進行處理,經(jīng)總部領導批準后計入當期損益。在扣除過失或保險賠償款及殘料價值后,計入有關經(jīng)營費用或管理費用。
7、對于自然災害和其他非常損失,扣除保險賠償款和可收回的殘值的凈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8、由于陳舊或處理的存貨,必須寫出書面報告,上報總部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有關處理。
9、管理處的低值易耗品應按類別設置明細帳并設專人建立實物臺帳負責管理。管理處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法進行核算。
10、管理處所有存貨應當于年末進行全面清查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