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中心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中心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食堂管理,提高廚師的技能,保障食堂的健康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廚師必須具備相應的食堂衛(wèi)生知識和烹調技術,嚴格操作規(guī)范。
(二)廚師在原料烹飪前,必須對所要加工的原料進行感官檢查,發(fā)現原料異味、變質、腐爛等情況,嚴禁進行烹飪加工。
(三)廚師必須掌握烹飪原料的質量和火候,把握最佳烹飪方法。
(四)對冷凍食品加工,必須徹底解凍后再進行熱加工,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的溫度不低于 90℃ 。
(五)在烹飪過程中,廚師必須掌握原料下鍋的先后順序,以免菜肴有生有熟,加調味品時,應掌握適當時候和最佳的火候,把握最佳口味。
(六)加工好的熟食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都必須直接進入熟食間或備菜間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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