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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范例(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07 07:02:01 查看人數:94

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第1篇 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人事管理是具體的行政管理職能部門,它的職責是企業(yè)各部門人員的調配、考核、培訓、人事檔案、勞資標準的管理和制定,下面詳細提供了人事管理制度范例,歡迎瀏覽。

編制__________________

審核__________________

批準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guī)則依據xxxxxxxxxxxx廠(以下簡稱本廠)組織規(guī)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制定,以達高度運用人力,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

第二條凡本廠員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據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yè)經驗予以派任。

第二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部長、副部長、主任、副主任——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三)組長、副組長——由主管部長(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長(主任)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董事會核備。

(四)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條新進人員之任用,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應呈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層呈董事長批準。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緝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鴉片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七)未滿十六周歲者。

第六條新進人員除另有規(guī)定外,自到職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必要時可視其試用期間成績表現之優(yōu)劣予以縮短或延長之。

第七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優(yōu)良者,由其直屬單位主管填報試用人員任免簽報單呈報總經理(董事長)核準正式任用。

第八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權宜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并填報試用人員任免簽報單層呈總經理(董事長)核備。

第九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在人事管理部門(本廠人事管理部門為企業(yè)管理辦公室)辦妥下列手續(xù):

(一)填妥本廠新進職員履歷表;

(二)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張。

第十條本廠員工之服務年資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服務

第一條本廠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辦理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

第二條本廠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遵守本廠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廠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廠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廠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廠名義。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四)執(zhí)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五)愛護工廠財物,不浪費,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六)待人接物要態(tài)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yǎng),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規(guī)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訂。

(九)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制度辦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訂。

第四章待遇

第一條本廠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本廠員工工資按工作性質分為: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第三條本廠員工工資標準規(guī)定見下表。

第四條工資結算辦法

(一)計時工資結算辦法

(二)計件工資結算辦法

第五條前條工資標準所列特殊崗位、職務、工齡津貼無等級之分。

第六條本廠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fā)放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員工的工資為月結算。結算時間為每月xx日。

(二)員工工資每月xx日發(fā)放。

第六條本廠員工年終獎金之發(fā)給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服務滿三個月者,依工作質量經董事會評核后計發(fā)獎金。

(二)服務未滿三個月者,不發(fā)給年終獎金。

(三)服務年資之計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準。

第七條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八條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調遷與差假

第一節(jié)調遷

第一條本廠基于業(yè)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第二條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并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五日,其他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第三條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第四條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二節(jié)出差

第一條本廠員工出差按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執(zhí)行。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節(jié)給假

第一條下列日期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節(jié);

(三)國際勞動節(jié);

(四)國慶節(jié)。

第二條前條所列假日休息天數應視具體生產情況而定,但其間之工作應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yǎng)者可請病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七天。

(四)喪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之時,可請喪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喪亡時,可請喪假六天。

(五)產假——女性員工分娩,可請產假九十天。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可請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可請假一星期。

注:產假系指已婚女性員工,未婚女性員工分娩或流產按病假規(guī)定辦理。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不以就業(yè)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會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四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y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工廠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

第五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guī)定支給。

(一)除事假不發(fā)薪水外,其余請假未逾規(guī)定天數或經延長病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發(fā)給基本工資的60%。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fā)。

(三)公傷假工資照發(fā),且其治療費用憑治療單據全額報銷。

第六條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并送企業(yè)管理辦公室登記后,始為準假。凡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準續(xù)假而缺勤者,除因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并于事后三天內依規(guī)定呈核外,應以曠職論處。

第七條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guī)定呈請批準:

(一)副總經理、助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總經理核準,超過三天層呈董事長核準。

(二)(副)部長、(副)主任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副總經理(助理)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者(含七天)層呈總經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層呈董事長核準。

(三)其余人員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部長(主任)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層呈所屬副總經理(助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層呈總經理核準。

第八條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書明理由,病假超過三天者(含三天),應檢附醫(yī)師證明文件。惟外傷可顯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第一節(jié)考核

第一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員工,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之責任。每月一次,應按《xxxxxxxxxxxx廠員工考核實施細則》(另定)將各項人員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二條年度工作考核應于員工到職屆滿三個月后之當年年底辦理。由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guī)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條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經總經理報請董事會核準后發(fā)給特別年終獎金(數額由董事會商定,但不應少于當年最高月薪的兩倍),列b等者發(fā)給當年最高月薪的兩倍之年終獎金,列c等者發(fā)給當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終獎金、列d等者不發(fā)給年終獎金、列e等者予以辭退。

第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組長及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其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余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部長(主任)核定。

第二節(jié)獎懲

第一條員工之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及獎金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廠或公眾利益之行為,且有事證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功:

1..細心維護工廠財物及設備,致節(jié)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fā)生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fā)給獎金:

1.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工廠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fā)明,經采納施行后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工廠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工廠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6.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7.對本身主管業(yè)務表現出卓越才能,品德優(yōu)良,服務成績特優(yōu),且有具體事跡足資為證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工廠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

第二條員工之懲誡,分為警告、記過及免職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未經準許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2.擅用他人經管之工具及設備者。

3.拒絕警衛(wèi)檢查其攜帶之物品者。

4.涂寫墻壁、設備有礙觀瞻者。

5.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工廠發(fā)生損失者。

3.行為不檢,有損工廠聲譽者。

4.指揮不當或監(jiān)督不周,致部屬發(fā)生重大錯誤,使工廠發(fā)生損失者。

5.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6.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7.一年內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免職:

1.在工廠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廠業(yè)務機密者。

3.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4.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5.無故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六日以上時。

6.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jié)重大者。

7.利用工廠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9.未按照規(guī)定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fā)生錯誤,使工廠蒙受損失者。

10.故意損壞工廠財物者。

11.在工廠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的。

12.在工廠內打架斗毆者。

13.散播有損工廠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過失行為,而引起災害者。

15.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

16.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司法機關予以處罰者。

17.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并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四條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五條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fā)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七章離職

第一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一)有違犯本廠規(guī)章之嫌疑,情節(jié)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二)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二條前條各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fā)其停職期間之薪水。

第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fā),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條本廠因業(yè)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事前三十日預先通告。

員工對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廠亦可隨時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預先通告。

第五條員工在接到前條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水照發(fā)。

第六條依照第五條規(guī)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fā)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guī)定,加發(fā)資遣費(但如系本廠發(fā)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

在本廠連續(xù)工作期滿一年者,發(fā)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員工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為準。

第七條員工辭職,應于七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但不發(fā)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八條員工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或永久離開本廠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廠發(fā)生損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賠償。

第八章教育與訓練

第一條本廠視業(yè)務需要舉辦定期或不定期、業(yè)務、技能或質量之教育與訓練。

第二條有關教育與訓練,其應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悉依既定計劃辦理。

第三條本廠為教育與訓練之執(zhí)行可指派各有關人員擔任講師或學員,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諉。

第四條本廠視實際需要,可聘請外來專家擔任講師或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外界舉辦之有關業(yè)務講習。

第五條各種教育與訓練或講習,于期滿后均應舉辦測驗,或提出心得報告,其成績作為員工考核資料之一。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guī)程經呈請董事長核準后公布實施。

第二條本規(guī)程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總經理呈請董事長核準修訂之。

第2篇 b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e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 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 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后,日后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 新員工報到后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 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并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 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guī)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 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泄密。

第九條 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偨浝碛袡嗖殚喨我粏T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 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劃、污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 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一年。

第3篇 某縣人民醫(yī)院人事管理制度

縣人民醫(yī)院人事管理制度

考核評價管理

衛(wèi)生技術人員職務評價標準

1. 目的:為了充分調動衛(wèi)生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鼓勵衛(wèi)生技術人員提高技術水平、學術水平和履行相應職責的能力,以適應醫(yī)院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家實行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相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評價標準。

2.衛(wèi)生技術職務分類

(1)醫(yī)療、預防、保健人員:

主任醫(yī)師、副主任醫(yī)師、主治(主管)醫(yī)師、醫(yī)師、醫(yī)士。

(2)中藥、西藥人員:

主任藥師、副主任藥師、主管藥師、藥師、藥士。

(3)護理人員:

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主管護師、護師、護士。

(4)其他衛(wèi)生技術人員:

主任技師、副主任技師、主管技師、技師、技士;

主任醫(yī)(藥、護、技)師、副主任醫(yī)(藥、護、技)師為高級技術職務;主治(主管)醫(yī)(藥、護、技)師為中級技術職務;醫(yī)(藥、護、技)師、醫(yī)(藥、護、技)士為初級技術職務。

3.崗位職責

各類各級衛(wèi)生技術人員的崗位職責,根據衛(wèi)生部有關文件以及從醫(yī)院工作的實際出發(fā)制訂并執(zhí)行(具體見“醫(yī)院各部門人員崗位職責”)。

4.評價標準

衛(wèi)生技術人員必須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執(zhí)行黨的衛(wèi)生工作方針,遵守職業(yè)道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具體的評價標準:

(1)醫(yī)(藥、護、技)士

①了解本專業(yè)基礎理論,具有一定的技術操作能力。

②在上級衛(wèi)生技術人員指導下,能勝任本專業(yè)一般技術工作。

③中專畢業(yè)見習一年期滿。

(2)醫(yī)(藥、護、技)師

①熟悉本專業(yè)基礎理論,具有一定的技術操作能力。

②能獨立處理本專業(yè)常見病或常用專業(yè)技術問題。

③借助工具書,能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yè)書刊。

④中專畢業(yè),從事醫(yī)(藥、護、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經考核證明能勝任醫(yī)(藥、護、技)師職務;大學??飘厴I(yè),見習一年期滿后,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二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yè),見習一年期滿;取得碩士學位者。

(3)主治(主管)醫(yī)(藥、護、技)師

①熟悉本專業(yè)基礎理論,具有較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掌握國內本專業(yè)先進技術并能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②具有較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熟練地掌握本專業(yè)技術操作,處理較復雜的專業(yè)技術問題,能對下一級衛(wèi)生技術人員進行業(yè)務指導。

③在臨床或技術工作中取得較好的成績,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學論文或經驗總結。能比較順利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yè)書刊。

④中專畢業(yè),從事醫(yī)(藥、護、技)師工作七年以上;大專畢業(yè),從事醫(yī)(藥、護、技)師工作六年以上;大學畢業(yè)或取得學士學位,從事醫(yī)(藥、護、技)師工作四年以上;取得碩士學位,從事醫(yī)(藥、護、技)師工作二年以上;取得博士學位者。

(4)副主任醫(yī)(藥、護、技)師

①具有本專業(yè)較系統(tǒng)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了解本專業(yè)國內外現狀和發(fā)展趨勢,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應用于實際工作。

②工作成績突出,具有較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yè)復雜疑難問題或具有較高水平的科學論文或經驗總結。能順利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yè)書刊。

③具有指導和組織本專業(yè)技術工作和科學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導和培養(yǎng)下一級衛(wèi)生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

④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含大學本科)學歷,從事主治(主管)醫(yī)(藥、護、技)師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學位,從事主治(主管)醫(yī)(藥、護、技)師工作二年以上,中專及大專畢業(yè)的需具備省市規(guī)定的有關破格條件。

(5)主任醫(yī)(藥、護、技)師

①精通本專業(yè)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掌握本專業(yè)國內外發(fā)展趨勢,能根據國家需要和專業(yè)發(fā)展確定本專業(yè)工作和科學研究方向。

②工作成績突出,具有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復雜疑難的重大技術問題或具有較高水平的科學專著、論文或經驗總結。能熟練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yè)書刊。

③作為本專業(yè)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善于指導和組織本專業(yè)的全面業(yè)務技術工作,具有培養(yǎng)專門人才的能力。

④從事副主任醫(yī)(藥、護、技)師工作五年以上。

各級衛(wèi)生技術職務,必須由行政領導在經過評審委員會評審或考試通過、符合相應條件的衛(wèi)生技術人員范圍內,在核準的結構比例和崗位設置數內進行聘任。

工作人員考核評價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醫(yī)院工作人員聘后管理,根據衛(wèi)生部《關于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和浙江省人事廳《關于浙江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制試行細則》的文件精神,結合醫(y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為了適應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崗位考核制度??己艘獓@聘用合同所規(guī)定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以及崗位說明書或崗位目標責任書進行。

第三條 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考核原則。

第四條 考核對象包括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各級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第五條 醫(yī)院按照上級人事和衛(wèi)生部門有關考核要求,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實施細則,建立起一套簡便易行、科學有效、動態(tài)管理、適合不同崗位特點的考核評價體系。規(guī)范考核內容和評價標準及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二章 考核內容和評價標準

第六條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yè)道德表現;能,主要考核業(yè)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fā)揮,以及業(yè)務技術提高和知識的更新情況;勤,主要考核工作態(tài)度、勤奮敬業(yè)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潔自律表現。

第七條 考核的主要內容按照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不同崗位確定。

管理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為:管理知識水平;制定工作計劃、方案及組織、實施和協(xié)調能力;管理工作程序的規(guī)范性及工作總結和報告的水平;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以及衛(wèi)生方針、政策情況;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等。

臨床醫(yī)學專業(yè)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臨床專業(yè)理論知識水平;病歷、醫(yī)囑

、處方及其它醫(yī)療文書書寫質量;急、重、疑、難和常見病的診治水平;手術難度、質量及手術前、后診斷水平和無菌手術感染控制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醫(yī)德醫(yī)風建設等。

藥劑專業(yè)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藥學專業(yè)理論知識水平;中西藥劑的配制技能和水平;藥品發(fā)放的準確性、差錯率,以及藥品配伍禁忌出現率和調配處方的合格率;醫(yī)德醫(yī)風建設等。

護理專業(yè)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護理專業(yè)理論知識水平;基礎護理操作技能及熟練程度;消毒滅菌技術的掌握及無菌操作的規(guī)范程度;執(zhí)行醫(yī)囑符合率以及護理表格書寫質量;醫(yī)德醫(yī)風建設等。

醫(yī)技專業(yè)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專業(yè)理論知識水平;特殊和常規(guī)檢查、檢驗、檢測技術的掌握程度及診斷報告的準確率;醫(yī)療儀器、設備性能的掌握、維護水平,使用操作的規(guī)范性和熟練程度;醫(yī)德醫(yī)風建設等。

工勤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服務態(tài)度、質量、效率和勞動安全等。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八條 實行分級分類考核。按照一般人員、科室負責人、院領導的不同級別,以及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的不同崗位,實行分級分類考核。

第九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時考核由所在科室組織,考核結果要進行明確的記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單位統(tǒng)一組織,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聘期考核可與當年年度考核同步進行。

第十條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填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一般人員在本科室進行個人述職和民主測評,科室負責人要對照《考核評價標準》對其下屬職工進行考核評價;科室負責人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納入科室同步考核評價,同時再按醫(yī)院制定的《中層干部履職規(guī)定》考核。

(二)根據平時考核、個人述職、民主測評情況,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由科室負責人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報單位考核領導小組根據科室測評意見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結果通知本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個人檔案,考核需記錄以下內容,并保存在院內職工檔案中,包括評價標準及內容、評價結果、中層干部履職考核材料。人事政工科負責做好全院每年各部門職工工作評價和中層干部履職考核的匯總。聘用期滿考核程序可與年度考核程序一致。

第十一條 院級領導的年度考核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按照任期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內容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對年度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考核結果之日起,十日內向醫(yī)院考核領導小組申請復核,考核領導小組在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經醫(yī)院負責人批準后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對復核意見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參加該年度考核:

(一)非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

(二)因病(公傷除外)、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

(三)當年到齡辦理退(離)休手續(xù)的;

(四)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第十四條 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二)對調入人員的考核,由現工作單位進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確定等次,其調入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三)對軍隊轉業(yè)干部及退伍軍人,其轉業(yè)、退伍前的情況,可參閱部隊的鑒定,一般當年應定為合格等次;

(四)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人員,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有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第4篇 集團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人事管理方面,大型集團公司跟一些小型企業(yè)在管理模式中會有著本質的不同,以下整理的是集團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同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及其他從業(yè)人員。

第二章聘用

第三條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規(guī)定,愿致力于為發(fā)展壯大本公司事業(yè),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專業(yè)技能,身體健康、年富力強的其他人員,均可應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條在公司核定的崗位編制內進行人員聘任,因業(yè)務發(fā)展和工作需要在崗位編制外進行人員聘任的要報公司特批。

第五條公司聘用人員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用人單位(非法人)提出報告,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單位共同對擬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查,并經體檢合格后,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所聘用的各類人員均不得在外單位兼職。

二、聘用人員的其它三種情況:

1、借聘

借聘指公司與外單位之間所發(fā)生的聘用人員關系。由公司用人單位負責與被聘用人員單位及被聘用人員三方共同簽訂借聘協(xié)議,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備案。借聘人員必須是富有實踐經驗、身體健康的專業(yè)管理和技術人才。借聘人員一般從集團子公司借聘。特殊專業(yè)人才也可考慮從集團外單位借聘。

2、返聘

返聘指聘用本單位或外單位已退休的人員,由公司用人單位負責與被聘用人員協(xié)商返聘的時限及費用等并直接簽訂聘用協(xié)議,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備案。

3、聘用應屆大學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聘用外地生源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要在國家人事部核準的接收大學畢業(yè)生進京指標內進行,沒有接收指標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

第六條公司貫徹按勞分配、以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則,實行崗薪工資制。公司實行部分崗薪作為風險工資的制度。

一、聘用在總部工作的人員按公司崗薪工資執(zhí)行;聘用在各經營公司的工作人員按各經營公司規(guī)定的待遇執(zhí)行。

二、借聘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保留在原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用仍由原用人單位及借聘人員承擔。

三、長期借聘人員享受與在崗員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四、公司借聘、返聘人員的報酬在相關聘用(勞務)協(xié)議中約定。

第七條公司實行雙向選擇、聘任上崗制度。員工被聘上崗后,按月核發(fā)崗薪工資。

第八條交流待崗、內退員工待遇按公司專項規(guī)定辦理。

第九條公司員工工作崗位變動,自被聘下月開始享受新聘崗位待遇。

第十條公司派出到其它崗位臨時工作的員工,時間不超過三個月的,繼續(xù)享受原崗位的一切待遇;超過三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享受新任的崗位待遇。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崗位變動,需持公司人事部門的調配通知單,到有關部室辦理完各項手續(xù)后,方可確認到崗發(fā)薪。

第四章考勤

第十二條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經批準的其他工時制度除外)。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不能正常在崗工作,必須請假。本請假考勤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職能部門工作的各類人員。總部各經營機構參照執(zhí)行。

第十四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實行考勤打卡制度。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考勤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在崗員工考勤核定,辦理本部員工出差、出國、婚、喪、產、病假、探親、公假、事假批準手續(xù)。人力資源部負責統(tǒng)一管理職能部室的考勤核定。

二、各部門考勤員每天下班前應將第二天因公務出差、外出員工情況書面說明,經本部門領導(或授權處長)簽字后送人事部門;請假(含各類假別)的員工報送請假審批單。

三、公司實行考勤刷卡制度后,員工應在早8:00時之前及下午4:50時之后考勤刷卡。無正當理由不刷卡的,記錄為缺勤曠工;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考勤刷卡的,將做如下記錄:

1、每天在上午8:00時之后考勤刷卡的,記遲到;每天在下午4:50時之前考勤刷卡的,記早退。

2、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均記曠工;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當日曠工超過四小時按一天計算。每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計曠工一天。

3、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出勤,為曠工。

四、公司員工上班打卡后,因公需離開辦公樓外出的,應事先向主管領導報告。如擅離職守均作為曠工記。

五、公司人事部門根據考勤刷卡的記錄和部門的情況說明,負責核對每天的考勤情況,每周統(tǒng)計一次,月底匯總。

第五章請假

第十五條員工請假的假別分為:事、病、工傷、婚、喪、產、探親、公、休假。職工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十六條請假批準權限及其它

一、員工請假一律填寫請假審批單。按下列權限規(guī)定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記曠工。但特殊情況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在當日以電話、郵電或其它形式逐級迅速報告,3日內完備請假手續(xù)。

1、請病、事假在2天以內、其它假期在規(guī)定日期內,部門領導請假需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其他人員請假需報部門領導批準。

2、加班工時可以核抵病、事假。由各部門領導負責記錄審核、報告。

3、請病、事假在2天以上、或其它假超過規(guī)定日期的,除履行批準手續(xù)外,均須經人力資源部核審,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核定,人事部門備案。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工作崗位的,應及時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假期結束或提前到崗者,應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

三、員工的標準工資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月工資和小時工資均按此進行折算。

四、各類假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的、假滿超期又未辦理續(xù)假批準手續(xù)的,不論時間長短,均按曠工處理。此類曠工的,按缺勤天數核扣崗薪工資,直到北京市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職工無正當理由,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1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公司將按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七條各類假別及待遇

一、事假:職工因私事占用工作時間要請事假。事假按小時計算,按天累計。四小時以內計半天,當日超過四小時算一天。事假按天扣發(fā)崗位工資。

二、病假:因病不能上班的職工須請病假。公司醫(yī)務室可以開具一天病休證明,休病假兩天以上必須憑醫(y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辦理。無證明按事假處理。病假醫(yī)療期按如下規(guī)定: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y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按北京市勞動部門規(guī)定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yī)療期。

2、醫(yī)療期的具體計算方法是:自職工病休之日開始計算,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累計病休時間達到規(guī)定醫(yī)療時限的視為醫(yī)療期滿。病休期間節(jié)假日按病休日連續(xù)計算。

3、病假及醫(yī)療期期間的工資待遇:當月病假在二日以上逐日扣發(fā)個人日崗位工資的30%;10日以上逐日扣發(fā)崗位工資的50%;二個月以上停發(fā)個人崗薪工資,按1500元/月工資發(fā)放;三個月以上執(zhí)行醫(yī)療期工資待遇(即扣除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后,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公司按1000元/月工資發(fā)放,直到醫(yī)療期滿。

三、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按以下規(guī)定休工傷假:

1、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yī)療期。工傷醫(yī)療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工傷醫(yī)療期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一個月到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需要延長醫(y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三十六個月。

2、工傷醫(y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yī)院或醫(yī)療機構提出意見,經北京市有關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3、工傷員工在工傷醫(yī)療期內停發(fā)工資,改為按月核發(fā)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平均月崗薪收入。如果受傷前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應按照實際工作時間的平均月崗薪收入核發(fā)工傷津貼。

4、工傷醫(yī)療期滿或者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工傷津貼,改為按有關規(guī)定核發(fā)崗薪工資或享受傷殘待遇。

四、婚假:員工結婚憑結婚證給婚假3天,如女方滿23周歲、男方滿25周歲初婚登記的視為晚婚,給獎勵假7天,共10天。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榧倨陂g崗薪照發(fā),車船費等自理。

五、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給喪假3天。如死亡親屬在外地,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喪假期間崗薪照發(fā),車船費等自理。

六、產假:

1、假期: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或晚育(24周歲以上生育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此兩項增加的產假也可由男方申請使用。已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產婦,本人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可共休息半年(超過規(guī)定的產假日期為產休假)。

2、待遇:員工在產假期間待遇按1500元/月計發(fā),核發(fā)規(guī)定的有關補助。產假后,經批準繼續(xù)休產休假的,產休假按1000元/月計發(fā)。

3、特例: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根據醫(yī)院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時,給42天產假;做計劃生育手術者,可按有關規(guī)定休假15天,上述特例均按產假工資核發(fā)。

七、探親假:在崗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或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請?zhí)接H假。

(一)探親假期:

1、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公司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o天。

4、探親假期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

(二)有關待遇:

1、員工在規(guī)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崗薪照發(fā)。

2、員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按火車硬座票,輪船四等艙以下標準),給予報銷。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指基礎工資與崗位工資的和)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給予報銷。探親路費的報銷由所屬一級部門領導審核,人力資源部領導審批。

八、公假:員工履行社會義務、出席有關部門表彰會或因搬家、開家長會等原因,經領導批準或有關部門出具證明,可請公假。公假期間崗薪照發(fā)。公假季累計最多不超過三天,超期按事假辦理。

九、休假:在職員工年休假按公司專項規(guī)定辦理。

十、回國探親假:長期在公司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出國連續(xù)工作時間滿1年的,可享受回國探親假。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1、假期:出國連續(xù)工作時間滿1年的,回國探親假為1個月。假期計算自入境日開始到出境之日終止;再次長期出國者,在國內停留時間超過3個月的,不能累積計算出國工作時間。

2、待遇:回國探親休假員工在回國休假期間,原則上在規(guī)定的假期內仍享受國外基本待遇,超期國外待遇停發(fā)。駐外人員因公回國(包括開會、公出),在年度內累計能與家人團聚30天(含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本年度探親假待遇。駐外人員配偶隨任,不享受年度探親假待遇。

3、符合探親條件而放棄探親、或因工作原因不能探親的,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必須由員工所屬經營公司報公司批準后,由經營公司領導批準發(fā)放。

4、審批程序及權限

駐外機構負責人回國探親,須經其主管領導批準,通知有關職能部門。

駐外機構其他員工回國探親由各駐外機構根據業(yè)務情況統(tǒng)籌安排,報其主管領導批準,必要時報相關職能部室備案。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八條考核的目的在于全面地了解員工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和適應性,以便合理地對員工進行任用、培訓和利益分配,進一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充分發(fā)揮員工的才干,為振興發(fā)展公司服務。員工考核,應嚴格建立在本單位和個人崗位職責的基礎上,以德、能、勤、績?yōu)橹攸c考核其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

德:是考核員工的政治思想和品德,是否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是否忠誠企業(yè)、努力工作、廉潔自律、團結協(xié)作、為公司積極做貢獻。

能:是考核員工的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重點考核對本崗位工作適應程度、分析解決問題及開拓能力;對公司其他業(yè)務知識的熟悉程度和運用能力;公關能力及應變能力;掌握外語達到的口、筆譯水平;對計算機等辦公室自動化設施的掌握運用情況;政策水平和組織領導能力。

勤:是考核員工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考核職工的工作態(tài)度、敬業(yè)精神和出勤狀況。

績:是考核員工的工作業(yè)績。了解職工崗位職責的完成情況,特別是處理問題、參與經營活動和商務活動中所做出的業(yè)績和貢獻。

第十九條考核辦法:按聘任層次和范圍逐級考核,采取民主與集中、平時與年終、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平時考核:處長負責本部門所屬員工的考核,部長負責所屬處長的考核,公司統(tǒng)一組織對各部部長及經營機構領導的考核。

年終考核:員工本人按上述規(guī)定的考核內容,就一年來的工作成績和表現寫出簡明的自述材料,然后由部處室負責人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及任用意見,請主管領導審閱后報送人事部門匯總,提交集團人事主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審閱。

部、處級干部在任期內進行一次中期考核,在任期結束時進行聘期政績考核。考核材料報公司董事會、黨委會審定。

第二十條考核等級: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優(yōu)秀、勝任、不勝任。年終考核結果應由部門領導與被考核人員見面,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促使員工更好地發(fā)揮才干,積極奉獻。優(yōu)秀的員工要進行表彰,不勝任崗位的員工要適當調整,并在分配上加以體現。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一條根據國務院《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下述獎勵條例:

一、獎勵: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服務質量、節(jié)約國家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科研、設計、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3、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國家和公司貢獻突出的;

4、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持社會治安,有顯著成績的;

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7、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精神文明建設方面事跡突出,受到政府或有關部門表彰,為公司贏得榮譽的;

8、其他應當給予表彰、獎勵的。

二、具備上述表現之一的員工,沒有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的,公司可參照有關規(guī)定,年終授予榮譽、獎勵或一次性的物質獎勵。

下列表現屬于上述第(8)類“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情況:

1、在實現現代化管理過程中,有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明顯成果或經濟效益的;

2、在物資采購、保管及開展多種經營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

3、在報價、投標、談判簽約及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等方面成績突出的;

4、在履行合同、管理項目、發(fā)展與外商的合作關系、開拓市場、取得項目等方面貢獻突出的;

5、在遵守外事紀律、維護國家尊嚴和公共利益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現或貢獻的。

三、獎勵分為:記功、記大功、晉級、通令嘉獎,授予先進工作(生產)者、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酌情發(fā)給一次性獎金。

四、獎勵辦理:記功、記大功、發(fā)給獎金、授予先進工作(生產)者、勞動模范的榮譽稱號,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部門組織材料,工會組織評選或提出建議,公司黨委討論決定。

給予獎勵,需經所在單位群眾討論或評選,按有關程序討論批準。員工的獎勵決定由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務院《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下述處分條例:

一、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完不成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辦公、生產和社會秩序的;

3、工作中玩忽職守,違反規(guī)程,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及財經紀律,挪用公款、貪污盜竊,揮霍浪費國家資財,走私受賄,使國家和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5、在外事活動中違反外事紀律的,使國家和公司榮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6、無視黨紀國法,泄露國家政治和公司經濟、商業(yè)機密,或搞不正之風的;

7、自由主義嚴重、調撥是非、破壞團結、屢教不改的;

8、觸犯法律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二、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視情節(jié)給予經濟性處罰。

三、對員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所在單位提出意見,由人力資源部、紀檢監(jiān)察室核審,由總經理建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議后,報公司董事會批準辦理,并報告有關部門備案。

四、對員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限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間停發(fā)工資,發(fā)給生活費。留用察看期滿以后,表現好的員工,根據崗位重新評定;表現不好的,予以除名、開除或依據勞動法規(guī)解除勞動合同。

五、對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按其新的崗位享受崗薪待遇。

六、對于有上述第二十二條第一款3、4條行為的職工除處分外,公司可令其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職工無正當理由多次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公司有權予以除名或依據勞動法規(guī)解除勞動關系。

八、職工受到行政處分,將書面通知本人,并且存入本人檔案。

第八章培訓

第二十三條宗旨

員工培訓的宗旨是為適應公司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鼓勵通過各種教育培訓提高員工文化品德、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效率,逐步改善公司人才素質和結構。

第二十四條培訓計劃

每年初,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業(yè)務發(fā)展和工作需要提出培訓需求,由人力資源部綜合各單位的培訓需求制訂公司的當年的培訓計劃,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計劃內教育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被指定參加培訓的員工,非有特殊情況,不得拒絕參加。

第二十五條培訓類別

1、職前培訓:新參加工作員工應進行職前培訓,以了解公司簡況、要求和管理規(guī)章。由人力資源部統(tǒng)籌辦理。

2、崗位培訓:指參照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崗位職務知識技能規(guī)范,對需要持證上崗等相關員工進行的有層次、分階段的定向培訓。

3、繼續(xù)教育:繼續(xù)教育是為適應不斷發(fā)展的社會科學技術的需要,對已有的知識結構進行改善與提高的教育。

4、專項、特殊培訓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和公司需要,必須安排計劃外專項或特殊培訓的,需專項請示,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組織實施。

5、屬于員工自身提高學歷和專業(yè)水平,要求參加脫產的學習、培訓。

第二十六條培訓待遇

1、公司組織或指派參加短期培訓(一個月以內)的各類員工,一切待遇不變;超過一個月的,有關待遇由人事部門提出,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2、屬于為自身提高而要求參加的教育培訓:脫產學習的,公司停發(fā)崗薪、福利等全部待遇,只保留勞動和社會保險關系,社會保險所需的全部費用自理。逾期不歸者,按自動離職辦理;占用部分工作時間參加學習的,月累計超過三天的,按事假處理。期中、期末考試,職工須持學校證明提出請假申請,經單位領導批準后,予以適當照顧,給公假三天。

3、由公司支付學費參加的各類教育培訓,在員工調離公司、辭職時,應按規(guī)定或協(xié)議支付公司教育培訓費用的賠償。

第九章離職、辭職

第二十七條離職

對有下述行為之一的員工,視其為自動離職:

1、到國外學習、探親,逾期不歸,又無正當理由的;

2、被派住國外機構工作、未經公司批準,脫離國外機構自行出走的;

3、未經公司同意辭職,或雖經同意但未辦理辭職手續(xù)而離開公司的。

員工自動離職,其與公司所簽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所享受的工資、獎金、醫(yī)療等一切待遇即行終止。公司有權要求賠償由于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給公司帶來的一切損失。

在國內工作的員工自動離職超過十五天,或在海外工作的員工自動離職超過二個月的,公司有權對其做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被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的任何行為,均與公司無關,公司概不負責。

第二十八條辭職

員工要求辭職的,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提出書面申請。

員工申請辭職,首先應由本人征得所屬部門、公司領導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經公司人事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xù)。

員工在申請辭職過程中,應繼續(xù)做好原職和交接工作,必須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如無故缺勤,以曠工論處。

員工提出申請辭職后,雖經批準但未辦完辭職手續(xù)而擅離公司者,應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員工如未按規(guī)定結清與公司財、物手續(xù),公司有權對其做出行政處理,直至民事訴訟索賠。

辭職員工從公司批準辭職之日起,停發(fā)其工資、獎金、醫(yī)療和各種補貼等待遇。

第二十九條辦理程序

一、員工辦理辭職,必須完成以下事宜:

1、交納由于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所引起的有關賠償費用。

2、支付公司曾付出的人才引進費和專業(yè)培訓費。

3、將使用過和保存的所有資料、函件、書籍、辦公桌、文件柜及辦公用具如數交還公司有關部門。

二、在辭職人員完成了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手續(xù)并經有關部門領導核實簽字后,公司人事部門即可依據國家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為辭職人員辦理辭職手續(xù)。辭職人員檔案按規(guī)定轉出,公司不予保留。

三、辭職人員離開公司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yè)秘密,不得損害公司的經濟和技術權益。如有違反,公司將依法追究其經濟的和法律的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條離退休:公司員工,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凡屬公司管理、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條件的員工,均按公司離退休制度執(zhí)行,辦理離退休手續(xù),享受公司及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政治、生活待遇,按公司《離退休人員管理規(guī)定》管理。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未涉及的員工內部人才交流、內部離職退養(yǎng)、新接收大學畢業(yè)生在服務期違約、喪葬撫恤等有關規(guī)定,按集團公司另行制定的專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為公司人事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所屬各經營單位可據此制定符合各自實際情況的人事管理辦法,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第5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2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2)

員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素質要求,持崗位證書。

2、外來人口必須提供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

3、特殊及重要崗位必須提供政審證明或公司認可的資信擔保。

二、員工聘用程序與審批權限: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登記表、并備有關證件影印件,經資格審查、公司領導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xù)。

2、員工到職三個月為試用期,工作表現特別優(yōu)秀者,可縮短試用期。

試用期中的員工,如發(fā)現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表現不良者,或因公司經營發(fā)生變化而產生冗員的,及時予以辭退或解聘。

試用期中的員工到職之日起三天為跟班培訓期,不發(fā)工資。

3、員工服務工齡,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4、員工試用期滿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培訓制度

三、新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包括公司概況、有關規(guī)章制度、安全教育、崗位職責、操作規(guī)程等。

因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業(yè)務技能培訓,可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訓的,須呈報批準后實施,外派的個人就讀培訓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并于培訓學習結束后,以畢(結)業(yè)文件申請支付培訓費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時間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時,每天工作時間七小時。特殊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費、安防、保潔、維修等人員,根據工作性質安排工作時間。

六、遲到

1、上班以后簽到為遲到。遲到15分鐘以下的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30%;上班遲到15--30分鐘,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50%;上班遲到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日處理。

2、若發(fā)生以上各條情形,實屬事出有因,經上一級領導簽署后,可酌情處理。

七、打卡(簽到)

1、除公司領導外,全體員工上、下班應親自簽到,凡托人簽到或代人簽到,一經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罰款50元;同年度發(fā)現3次以上者予以開除。

2、上、下班漏簽到者由各部門負責人證實簽核。否則均以曠工論處。若忘簽到經查不切實,則以曠工論處并記大過一次。

3、月累積漏簽到達三次以上者,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50%。

八、加班

1、員工(管理處主任以下)因公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jié)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加班。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xù)。

2、加班按每4小時為一個計量單位計,實際加班時間應扣除每次用膳時間3 0分鐘。

3、員工加班時間作為調休使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的,予以計發(fā)加班費。法定節(jié)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費,除當天外,另發(fā)2天基本工資。

4、公司本部工作人員、管理處副主任以上人員加班不補休、不計加班費。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五一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為有薪假日。

2、結婚假:正式員工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員工的直系親屬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

4、產假:女員工分娩,必須持有醫(yī)院證明及準生證,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請假

1、員工申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原則上應事前親自填寫請假單(請假的計量單位以半日計,福利假應一次性請完)。事前無法請假的,應及時電訊核準,并于到崗后二小時內補辦手續(xù),逾時或遺忘,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審批權限

部門主管和管理處主任(含副職)以下員工請各種假由公司領導批準。部門主管和管理處副主任以下員工請各種假的,一天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二天以上由公司領導批準。

3、凡請病假,均應附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指病歷、醫(yī)療費收據、建休單等),否則按事假處理。

4、若請工傷假,應由當事人或發(fā)生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二十四小時內上報,三日內出示職業(yè)傷害報告證明書及醫(yī)院診斷書報批辦理病休手續(xù)(工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

十一、公出請假

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向直接領導請假。未請假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十二、缺勤

1、請病假:

①試用期員工請病假按事假處理;

②正式員工服務工齡滿一年以上(含試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過的按事假處理。

③員工請有薪病假一天,扣發(fā)日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的50%。

2、請事假:

員工請事假一天,扣發(fā)日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

3、當月曠工半日者,扣發(fā)當日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一天以上兩天以下者,扣發(fā)半個月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兩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扣發(fā)當月工資和崗位補貼并予以除名。

員工解聘制度

十三、辭職

1、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除跟班培訓期外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及崗位補貼予以發(fā)放,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2、經勞資協(xié)商,同意辭職的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在合同期內自行離職的,扣發(fā)當月工資及全部補貼,不作任何其他經濟補償。

十四、辭退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及冗員。被辭退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并按以下原則給予經濟補償(違反勞動紀律或被辭退處分的除外):

工作滿半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半個月基本工資;

工作滿壹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壹個月基本工資。

十五、開除

開除員工須報公司領導批準。被開除的員工扣發(fā)當月工資及補貼,造成公司損失的追究經濟責任,觸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關部門法辦。

員工解聘、辭職、被辭退、被開除的,書面通知離職員工辦理有關的離職手續(xù)。離職員工在離開本企業(yè)以前必須交還企業(yè)的一切財物、文件以及業(yè)務資料。否則,人事部門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并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工資制度

十六、公司實行“以崗定薪”的勞動分配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員

工月薪(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或加班費。

工資按員工所擔當的職務及崗位套定。職務、崗位發(fā)生變動按新職務、崗位套定工資;所有的工資調整均從次月1日起生效。

基本工資標準表(附后)和崗位補貼(加班費)按規(guī)定發(fā)放。基本工資是計算加班費、工會費、社保繳費、辭退經濟補償的基數。

十七、員工的月薪計算、發(fā)放:

1、以每月26天計算(安防、保潔等特殊崗位除外)。

2、員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數以人民幣角為單位,不計“分”。

3、工資于次月15日發(fā)放,逢節(jié)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節(jié)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發(fā)50%,節(jié)后第二天再發(fā)50%。辭職和辭退人員的工資原則上在次月15日發(fā)給,特殊情況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發(fā)給。

基本工資(元):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500

崗位補貼(加班費)(元):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安防、保潔等人員的崗位補貼一欄為加班費。

5、兼職人員的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由總經理定。

6、員工當月全部收入超過個稅規(guī)定的,超過部分按規(guī)定交個人所得稅。

7、級別說明:

一級員工: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二級員工:部門經理

三級員工:管理處主任、部門主管、財務人員、 技術管理人員

四級員工:管理員、技術工種、安防員(保衛(wèi)員)、其他管理人員

五級員工:保潔員、其他簡單勞動員工

8、公司對由公司辦理社保的管理人員和其他骨干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補貼。

員工勞動合同

十八、公司所有轉正員工(兼職人員除外)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如下:

公司領導、財務人員簽訂三年期合同;部門經理、主管和管理處主任以下員工簽訂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公司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意外傷害醫(yī)療,所有入職員工都必須參加新員工第二個月參加。保險費100元/人年,分4個月從員工工資中扣取。在保險期內員工因各種原因辭職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險期滿為止。

二十、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法律效力,勞資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的各項約定。

員工獎懲條例

二十一、獎勵

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記大功、記功、嘉獎四類。

(一)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嘉獎、發(fā)給獎金:

1、遵規(guī)守紀,工作認真負責,堪為全體員工楷模的;

2、參加行業(yè)舉辦的競賽獲獎為公司爭得榮譽的;

3、維護公司形象或聲譽表現突出的。

(二)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功、發(fā)給獎金:

1、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臨時緊急任務有功的;

2、完成或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或利潤指標的(指責任人);

3、搶險或排除事故隱患成績突出的。

(三)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大功發(fā)給獎金:

1、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成效卓越的;

2、消除事故有功,使企業(yè)免遭嚴重經濟損失的;

3、及時舉報并防止營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為發(fā)生的;

4、見義勇為,樹立或維護公司形象表現突出的。

(四)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晉級加薪:

1、連續(xù)三年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的;

2、對企業(yè)有特殊貢獻的;

3、三年內獲二次記大功的。

二十二、處罰

對員工的處罰分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類。兩種處罰可合并使用。

(一)行政處分。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職)、辭退、開除。如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交有關部門法辦。

員工有下列表現的,給予書面警告:

1、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發(fā)生口角,經勸導不予糾正者;

3、工作拖拉,質量低下者;

4、未完成本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5、對于上級指示未說明正當理由不予執(zhí)行,或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或處理不當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經主管領導口頭警告二次仍無改正者;

6、辦公時間無正當理由擅離工作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時間私事串崗者;

7、當月內遲到次數累計達五次以上者。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記過:

1、直屬主管明知屬下員工舞弊,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揭發(fā)的;

2、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明知所管轄員工工作有失誤不予處罰,或公報私憤處罰不公者;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之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

4、未完成崗位責任制中所規(guī)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較輕的;

5、冒、替簽到的;

6、在工作場所有不道德或有傷風化行為的;

7、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8、未按公文處理時限積壓公文影響業(yè)務運作的;

9、遺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人為損壞公物或破壞工作環(huán)境的;

11、一年內被書面警告三次者。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開除或辭退,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1、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失職、瀆職影響惡劣者;

2、營私舞弊、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的;

3、泄漏機密、制造謠言,使企業(yè)遭受重大損失的;

4、玩忽職守,未能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工作失誤,致使企業(yè)蒙受經濟損失的;

5、仿冒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鑒或擅用公司名義的;

6、一年內被記過二次的;

7、當月曠工兩天或年累積曠工三天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或違法亂紀受到刑事處分及治安條例處罰的;

9、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影響惡劣的;

10、不服從上級指揮調遣,并有嚴重威脅行為,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經濟處罰。經濟處罰類別視情節(jié)輕

重定為:

1、一般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100元;

2、明顯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100元---200元;

3、嚴重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0元---500元;

4、連帶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500元,依據“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的量罰標準確定。

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中若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付賠償責任。

1、一般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書面警告行政處分的行為。

2、明顯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降級或記過處分的行為。

3、嚴重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以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過失行為。

4、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范圍:

⑴管理處主任以上領導對直屬員工的工作過失負有連帶責任,直屬員工在一個月內受到三次“一般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直屬員工一個月內受到二次“明顯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若直屬員工受到“嚴重過失”處罰,該負責人均要受到“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⑵企業(yè)員工因工作需要須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項事務時,應明確責任人,發(fā)生過失時,配合人應負連帶責任,并視情予以“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三)處罰權限:

1、企業(yè)員工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均有建議處罰權。

2、公司領導對其所管轄的員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擁有直接的處罰權。

3、管理處主任對所管轄的員工擁有直接處罰權。

4、嚴重過失處罰應報批后方可執(zhí)行。

本條例不妨礙員工受到規(guī)章制度中所規(guī)定的其他獎勵或處罰。

第6篇 學校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不同的單位,其人事管理制度的內容及方針也有所不同。以下以學校為例,為大家提供一則學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供各位參考,希望大家從中有所啟發(fā)。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職工要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為原則。

2、應聘教職工,堅持需要的原則,把好聘任關。

二、人員流動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據教學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學人員,應以身體健康、年齡適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2)凡是已確定準備聘用的教學人員,先由學校人事部嚴格審查,待初步認定符合應聘要求后,進行背景調查,再由相應部門安排試教,最后報董事會批準。

(3)試教工作采取哪級缺人就在哪級試教的原則,由所屬部門安排試教內容、班級與時間。試教時,相應的年級組負責人,與同級同科老師、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參加聽課,課后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寫出具體詳細的業(yè)務鑒定。

(4)所屬部門審議并寫出被聘用的教學人員的業(yè)務鑒定后,交校長審定,最后由校長辦公會議作出決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規(guī)定履行聘用手續(xù)。

2、辭退管理

(1)受聘期間若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向校方遞交書面形式辭職報告,未按規(guī)定時間而突然提出辭退或學期中途要求辭職者,學校不予受理。

(2)獲準辭職者須先向學校交納違約金后,并辦理歸還圖書資料、教具等各類財物手續(xù),填寫離職登記表,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交校長審查簽字,方可由人事部為其辦理相關手續(xù)。

(3)每學期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人員變更。

3、臨時工管理

(1)學校各部門聘用臨時工,由用工部門根據用工崗位要求對被雇用人員進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見交人事部審核,主管校長簽署意見,方可聘用。

(2)各部門聘用的臨時工,由用工部門與臨時工簽訂用工合同書(由人事部統(tǒng)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辭退,由用工部門到人事部注銷。使用期間,由用工部門進行管理、考核、獎懲。

三、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的辦公制度

(1)全體教職工上班時間,實行坐班制;

(2)教職工自覺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月底由人事部負責考勤統(tǒng)計、薪酬管理。

(3)教職工應準時參加學校(含大周一升旗儀式)、年級組、各部門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缺席、遲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當月績效分。

(4)各類會議和活動由有關負責人進行考勤,當場登記,會后當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統(tǒng)計。

2、教職工的請假制度

(1)事假。教職工有事需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能離開崗位,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電告或委托他人辦理,事后兩天內回校補辦請假手續(xù)。

(2)教職工請假,不得越級辦理。未經學校批準,教師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條在本部門獲批準后,由本人交給人事部。

(4)凡不經請假私自外出一個月不歸者,或雖經請假但逾假三個月不歸者,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作自動離職處理。

3、請假的審批和權限

(1)兩天以內(含兩天),由本人填寫假條交本部門主任審批,送人事部備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部門負責人核實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長審批,送人事部備案。

(3)中層干部請事假兩天以內的,由分管校長審批,三天以上兩周以內由校長審批,兩周以上的由校長辦公會審批。

(4)正、副校長請假或因公外出兩天以上的,應報董事會批準,并將外出時間、地點通知學校人事部,以便及時聯系。

四、檔案資料管理

(1)各種會議記錄。

(2)各類工作計劃、總結。

(3)各類檢查、評比記錄與材料。

(4)學生統(tǒng)考成績統(tǒng)計。

(5)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資料。

(6)教職工名冊及任職情況。

(7)每屆畢業(yè)生名單及去向。

(8)教務室學籍資料(按學期)。

(9)教學設備登記保管冊。

(10)圖書資料登記冊。

(11)教師業(yè)務檔案。

(12)學校大事記。

(13)學校材料匯編(按學期)。

第7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員工錄用: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及其他國家規(guī)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會,采取推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錄用。

(一) 個人資料

1、 入職公司時,員工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上崗證、指定醫(yī)院的體檢報告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張,并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2、 當員工的以下個人信息發(fā)生變更或補充時,應及時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報表》,遞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證員工的相關權益不受影響:規(guī)章制度不能與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相抵觸,否則視為無效。

3、 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二) 入職報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體負責辦理報到手的職能部門,員工報到時,請按以下程序進行:

1、 辦理報到登記手,填寫《員工履歷表》,領取《員工手冊》、考勤卡等;

2、 進行職前培訓;

3、 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介紹部門職能、人員情況、工作職責、工作要求、部門相關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場所、領取辦公用品等。

(三) 試用與轉正通常情況下,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確因情況特殊也可可能延長至六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當然,如果員工表現突出,經考核后,可縮短試用期。這段時間是員工與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適應的時期。此期間,如果員工感到公司的實際狀況、發(fā)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辭職,并按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同樣,如果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會解除與員工的試用關系,而不作任何補償。試用期滿前15天,員工須填寫《試用期員工自鑒報告》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由員工所在部門分別對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相關事項提出意見,并填寫《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評核表》,報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員工發(fā)放《轉正通知》,并辦理相關手。至此,員工就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了。但是,同時應注意,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事假超過5天(含五天),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事假超過15天,原則上,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因業(yè)務需要,可招聘臨時勞務工,簽訂《勞務協(xié)議》或《借用協(xié)議》,臨時勞務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參照有關政策法規(guī),由雙方協(xié)議商定?!秳趧雍贤肥枪九c員工在自愿基礎上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員工簽約時,必須仔細閱讀其內容。

二、 體格檢查員工必須經醫(yī)院檢查身體合格后,方能被錄用,體檢費由本人承擔。此外,公司將根據工作崗位,指定醫(yī)院要求復檢,若發(fā)現員工患有傳染性疾病或不適宜原工作的疾病時,公司將調換其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關系。

三、 工作時間公司實行的工時制度按國家《勞動法》的規(guī)定,公司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及經營狀況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規(guī)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體安排上班和休息時間,員工應從工作需要,按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

四、 薪金福利

(一) 薪酬公司實行保密的崗位工資制:

1、 員工薪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和福利津貼和加班工資組成,并按實際崗位級差確定。

2、 員工的薪計發(fā)以考勤卡及《考勤匯總表》為依據。薪按月計發(fā),每月發(fā)放一次,每月15日發(fā)放上月工資,遇節(jié)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 薪酬的計算根據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計發(fā)。

4、 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實行薪保密制度,對于薪情況外泄的或相互打聽薪酬而造成負面影響的,一經核實,公司將對當事人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5、 每月薪發(fā)放時:公司將在每月付薪日時將工資轉入以員工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內,員工可以憑存折到銀行領取;或由公司將員工工資條密封后發(fā)放至各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交員工本人。

6、 薪資調整有以下任一情況,員工的薪資會作相應的調整:

(1) 、公司經營狀況發(fā)生變化或社會綜合物價指數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動;

(2) 、經過考核,員工的業(yè)務能力、工作態(tài)度、工作績效超出或未達到公司的要求;

⑶ 、員工職務發(fā)生變動;

(4) 、公司負責人直接決定。

7、 薪資結算

(1) 、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離職,工資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如果在非試用期期間離職的,按轉正后薪資標準結算;

(2) 、試用期內員工享受試用期工資及試用期福利待遇。如試用期滿且工作表現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員工試用期轉正審批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后,薪資按轉正后標準計發(fā),但試用期間月發(fā)工資與轉正后月發(fā)工資之間的差額不予補發(fā)。

(二) 福利所有在職員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帶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

五、 員工關系

一、調配與勞動關系

(一) 調職、提升:根據公司業(yè)務需要和員工的品行、能力、工作業(yè)績及潛質等綜合表現和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員工可被調動或提升至其他崗位。晉升的員工在接受新職位后的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并合格稱職者才被正式委任,并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員工晉升、降職、調動時薪的確定:經公司考核后,晉升和降職人員的薪酬,以公司所發(fā)的“職位調派”為依據。原則上職務晉升人員,任命后三個月內為任職試用期,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zhí)行。三個月后經考評合格委任,即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臨時代崗的人員,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zhí)行。降職人員,自降職通知下發(fā)后,其薪的發(fā)放標準即按降職崗位的薪標準計發(fā)。對于正常調動的人員,其薪標準的確定將遵循調入部門的薪標準原則和以崗定薪的原則。員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門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調職的申請。

(二) 處分事宜在工作期間員工如有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公司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員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 等,勞動合同/聘用關系自行解除。

(三) 離職

1、 試用期內離職>;在試用期內,員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試用勞動關系。離職時,員工必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并經相關領導的審批,交接好本職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應的離職手。

2、 合同期內離職:

(1) 辭職如果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交接好本職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續(xù)后方可離職。

(2) 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員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不從工作調動者;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象、聲譽造成損失或影響;③有欺騙公司行為的;④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⑤有吸毒行為或參加國家禁止的邪教組織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違法犯罪的⑦違反公司《獎懲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情。員工亦須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⑶ 合同終止:按照《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合同期滿后,如果員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與員工簽合同,均應提前進行告知。員工必須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4、 離職手:員工辭職或被公司解雇,必須辦理離職手并填寫《員工離職手清》交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公司地產常務副總經理室批準,然后結算離職工資。離職工資的結算原則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發(fā)薪日,《員工離職手清》及相關資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離職手包括:

(1) 交接完畢所有的工作;

(2)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員工手冊及其他公物;

⑶ 退還辦公用品、宿舍等;

(4) 結清與公司的帳目,還公司款額;

(5) 如與公司有其他協(xié)議的,還應履行協(xié)議中所約定的事項。以上交接事項,均須經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同時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

二、 內部溝通

(一) 員工溝通

1、 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簡的人際關系;同時提倡個人與公司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溝通。

2、 公司注重與員工的關系及相互之間的溝通,并把溝通作為對全體員工尤其是各級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員工關系管理的主要機構,將為員工在工作滿意度提升、勞動保障、申訴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同時,各級管理人員同樣負有與員工溝通的責任。

(二) 員工申訴當員工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fā)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guī)定的行為時,當員工對處分或處罰結果不或認為受到不公正待遇時,可以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訴程序:公司鼓勵按照如下程序逐級反映情況,如果員工堅持認為必要,可以越級申訴,但地產常務副總經理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三) 特殊關系回避準則

1、 公司堅持舉賢避親的人事原則。員工不得錄用或調動親屬到自己所管轄范圍內工作。向公司內任何部門推薦自己親屬或好友的,應向行政人事部門提前申明。

2、 已經存在親屬關系的員工,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并應回避有業(yè)務關聯的崗位。新的親屬關系產生一個月內,須向行政人事部門書面聲明。

3、 公司不提倡員工與自己的親屬、好友所在位建立業(yè)務合作關系。有正當理由建立業(yè)務關系的,要主動向上司書面申報自己的親友關系,并應在相關的業(yè)務活動中回避。

4、 員工應避免工作之外與業(yè)務關聯位的經營往來,不得利用職務影響力在業(yè)務關聯位安排親屬、接受勞務、技術服務或獲取其他利益。如確實無法避免,應事先向公司申報。

第8篇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規(guī)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qū)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yè)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yè)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yè)以上程度,并有本業(yè)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yōu)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yè)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

第9篇 企業(y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規(guī)章

每個企業(yè)都有不同的用人理念,用人原則。對于人事的管理,什么樣的管理制度才是最有說服力,最合理的呢可參考以下的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規(guī)章制度:

1、用人理念:崇尚“用人如用器,取其所長”的用人理念。

2、用人原則:薦舉人才“唯才是舉”;使用人才“用當其才,才能人盡其用”;吸引人才“給人才提供一個自我價值展現的環(huán)境”;留才“用事留才或情感留人”。

3、以人為本:人才是公司的靈魂,崇尚個人目標與企業(yè)目標共同發(fā)展,建一流企業(yè)、一流用人機制與制度。

4、根據公司經營發(fā)展需要,每季度初(或公司認為有必要的時候),由行政人事部門制定人力資源計劃、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擇人條件提出用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辦理招聘。

5、新員工招聘程序:

5.1行政人事部在各類人才大市場、大專院校組織人才招聘(或用人單位推薦)。

5.2行政人事部先進行材料初審,確定面試人員。初審材料包括簡歷、學歷證、身份證和其它能說明應聘人員能力的有效證明。

5.3安排初選合格人員進行必要的考試/考核,將考試/考核成績優(yōu)秀者安排面試,面試由部門經理或副總經理負責,重要崗位招聘由總經理面試。

5.4根據考試/考核成績和面試評估成績由主管副總經理和用人部門經理初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5.5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5.6行政人事部通知被錄用人員及公司聘用意向,被錄用人員接受聘用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其帶齊相關證件辦理報到手續(xù)。

6、新員工錄用報到程序:

6.1新錄用人員在行政人事部認真、仔細

第10篇 機械工業(yè)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總 則

第壹條 本規(guī)則依據機械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guī)程有關條款之規(guī)定制定。

第貳條 本公司員工的任聘、試用、報到、保證、職務派免、遷調、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勤、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公司章程組織規(guī)程及政府有關法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規(guī)則辦理。

第叁條 本公司除董事、監(jiān)察人外,自總經理以下各級業(yè)務執(zhí)行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并依工作性質分管理職、技術職,其職位等次如下:

第肆條 本公司除業(yè)務執(zhí)行人員外,可雇用工員(服務員)、特勤人員(司機、守衛(wèi)、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等,輔助業(yè)務的執(zhí)行。其管理悉依本規(guī)則執(zhí)行。

第伍條 本公司工員分下列二種:

(一)作業(yè)員:凡具有專門技能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二)服務員:凡不具有專門技能非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第六條 本公司因業(yè)務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或特約人員,雇用臨時工或包工。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

第七條 本公司得招收實習生,其辦法另定。

第八條 本公司職員除本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經董事會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經理(主任)簽請總經理核準招募。

第九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規(guī)章及通告。

任 聘

第一條 本公司任聘用各級員工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第壹條 新進員工的任聘,依據業(yè)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tǒng)籌呈報核準。

第貳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師、正工程師

1. 具有博士學位者。

2. 具有碩士學位,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2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yè),具有實際工作經驗10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師(工程師)3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二)管理師、工程師

1. 具有碩士學位,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副管理師(副工程師)兩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三)副管理師、副工程師

1. 具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三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國內外??飘厴I(yè),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1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四)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

1.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 格者。

2. 國內外??飘厴I(yè),具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級辦事員、業(yè)務代表、一級技術員一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五)一級辦事員、業(yè)務代表、一級技術員

1.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yè)或高考及格,經試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3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辦事員、業(yè)務員、技術員2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六)辦事員、業(yè)務員、技術員

1.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初中畢業(yè)并在企業(yè)團體或生產工廠服務5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業(yè)員、服務員3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七)任用規(guī)定

1. 晉升者,應經考試并由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審定。

2.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各級人員任聘資格特準者,不受上列各項資格的限制。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如有出缺時,應由低一級員工中選定服務成績優(yōu)異者,按前條規(guī)定優(yōu)先升任。

第五條 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守衛(wèi)、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須年滿18歲以上,具下列資格并經考試或甄選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機:領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實際經驗2年以上者。

(二)守衛(wèi):具工廠安全知識或有實際經驗者。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相當經驗者。

(四)總機值機員:具電話接線知識,有實際經驗者。

第六條 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為本公司員工。

(一)被剝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曾犯刑事,判決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滿者。

(三)受禁治產的宣告者。

(四)通緝有案者。

(五)身體衰弱不堪從事工作或有傳染性疾病者。

試用及報到

第壹條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三條規(guī)定錄用時,應由主管安全部門調查,并確定不抵觸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才予以錄用。新錄用人員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試用期間定為40天。期滿成績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為正式員工。

第貳條 本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成績優(yōu)良者,由服務單位按其工作能力與成績 表現填具試用期滿考核報表,會同人事單位出勤資料呈請正式任用,發(fā)給任用書。其服務年資統(tǒng)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如品行欠佳或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或發(fā)現進入公司前曾有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不可請求任何資遣費或旅費等補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錄用(試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xù),并填具下列書表(由本公司印發(fā))及繳驗身份證、畢業(yè)證明書、健康檢查表、最后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及繳交2寸半身照片3張。

(一)服務誓約書。

(二)保證書。

(三)家庭調查表。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xù),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派定單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主管人事部門填發(fā)工作記錄卡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但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11篇 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企業(yè)正常的運營,設立嚴格的人事規(guī)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規(guī)模還不是很大,小企業(yè)可以選擇通過一些比較簡單的規(guī)章制度進行人事管理。

如何將規(guī)章制度的協(xié)商、公示程序,變得簡單易行。

開會形式

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體員工開會,向大家介紹規(guī)章制度內容,一方面可以作為協(xié)商、討論的形式,另一方面,對于討論后的內容,開會也是一種公示形式。必要的是,會議紀要應當明確此兩項內容,并且有明確的步驟流程,并且讓全體參會員工簽字。

直接簽字

簽字內容同樣包含兩個層次內容:一是,員工簽字表示同意公司執(zhí)行怎樣的規(guī)章制度,二是,員工確認公司已就相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了公示程序,員工已了解相關內容。

為了表明員工簽字所涉的規(guī)章制度與公司執(zhí)行的規(guī)章制度之間的關聯性,建議,直接在規(guī)章制度末頁設置專門的員工簽字頁,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檔。

上述兩種方式操作起來,各有優(yōu)劣。對于開會形式所產生的規(guī)章制度,要約束制度生效后新進的員工,則可以采用第二種簽字形式,讓新進員工直接簽字以確認其對規(guī)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曉即可,無須重新履行開會形式。

另有一點,如果規(guī)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協(xié)商、公示程序,而非簡單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肮救耸虏肯碛凶罱K解釋權”,已不再是一種免責的有效告知內容。

(1)規(guī)章制度的常見性錯誤:

一是對違紀的處罰如警告、記過、開除等規(guī)定不明確,違紀行為和處罰之間沒有對應關系,太過籠統(tǒng),難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是規(guī)章制度過于復雜化,內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確。這樣對企業(yè)來講,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據規(guī)章制度中不利于企業(yè)的部分作出裁決和判決,從而使企業(yè)面臨不利的境地;

四是規(guī)章制度制訂后,無法證明已向員工告知。如制度未經員工簽收,公布因時間長而取消張貼,但又無法證明其已盡告知義務,或者是新來的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未在企業(yè)已頒行生效的規(guī)章制度上簽字等情況,勞動者可以辯稱其未知規(guī)章制度的內容,等等。

(2)確保規(guī)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發(fā)布的《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法律效力進行了界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guī)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一規(guī)定其中的具體要求就包括內部規(guī)章本身內容的合法性,制定規(guī)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據此,

企業(yè)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內容必須符合《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法律適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業(yè)規(guī)章,不能出現廠規(guī)大于國法的情況。企業(yè)在制訂和修正管理制度時,要注意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銜接,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沖突。例如,在人員定崗與班次安排時,要考慮國家對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guī)定;在推行結構工資制度時,要考慮工資含量定額與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yè)福利待遇之間的關聯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慮國家勞動合同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等規(guī)定;還要考慮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制度、國家鼓勵職業(yè)培訓制度等等。

第二,必須依據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制定。新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在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xié)商予以修改完善。企業(yè)的其他規(guī)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圍內征求勞動主管部門、企業(yè)職能部門和工會三方意見,以便集思廣益、共同協(xié)商、尋找平衡,企業(yè)只有遵守有關法律,按程序辦事,才能受到勞動法保護。

第三,必須要明確告知職工。不能出現暗箱操作,沒有進行公示告知的情況。對規(guī)章制度應采取適當的方式使職工周知,才能對職工產生效力,如下發(fā)文件、發(fā)放員工手冊和在企業(yè)報刊、局域網、公告欄、宣傳畫廊上公布等,但企業(yè)應當保留公示或讓員工閱讀的證據,以證明員工“已經知道規(guī)章內容”。筆者建議,用人單位可采取將規(guī)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并在勞動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認真地閱讀了所有合同條款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對其中無任何異議并自愿遵守”的說明。這樣做的好處是將勞動合同和規(guī)章制度一并結合起來簽字,成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以后參照執(zhí)行,就有了企業(yè)內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實用性和合法性的結合。

在實踐中,企業(yè)往往因“企”制宜,根據自身情況,考察內部各個部門、崗位的職責,訂立出一套完整細密的規(guī)范,使得企業(yè)內部管理事項事事都能有規(guī)范可依。但有時這種規(guī)范往往只考慮了企業(yè)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慮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出現了這種情況:在沒有爭議發(fā)生的日常管理中,這類規(guī)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爭議發(fā)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實體內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就出現了不被認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導致了企業(yè)依據這種不合法的規(guī)范,做出的對員工的處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對于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發(fā)揮作用,其制定內容必須既反映了企業(yè)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規(guī)定。實踐中需要兩方面的配合,一是企業(yè)通過對自身的情況認識,提出想要達到的勞動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勞動法律方面的專業(yè)人士將企業(yè)的這種要求轉化為法律上認可的形式和內容,將事實和法律嚴密地結合起來,這樣的規(guī)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業(yè)正常運行的作用。

第12篇 某酒店人事管理制度

一、員工的招聘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為主,招聘人員可分為酒店合同工和臨時工。

(二)招聘人員必須按擬定的用工條件、要求(如個人素質、管理能力、工種、業(yè)務和知識水平等),嚴格挑選,并經過相關部門面試認可。

二、招聘原則

(一)因事設職,因崗擇人;

(二)先店內,后店外;先本市,后外地;

(三)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

(一)學歷要求:

1、前廳、公關營銷、收銀一線人員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一般服務員須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3、特殊崗位須具有相應的等級職稱。

4、國家規(guī)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崗位,須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年齡要求:

1、一線管理人員35歲以下。

2、一般服務員18---25歲。

3、后勤員工可放寬至45歲。

4、如特殊崗位聘用離退休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身體要求:

1、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靈敏、無不良嗜好、雙眼視力良好。

2、身高:男 1.60米――1.80米 女:1.50米――1.70米。

四、招聘管理程序

3、無犯罪記錄。

(一)用工部門根據本部門已定人員編制及經營管理情況,部門經理有權向辦公室提出用人申請,并隨文附上錄用人員條件標準。用工部門必須提前十五天至一個月作好本部門的用工招聘計劃,及時向辦公室提出詳細的用人申請報告。

(二)辦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員已定編制,對所有用工申請進行審核。如用工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超編,辦公室則應視情況呈總經理審批。辦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之日起一個星期內給用人部門做出必要的答復。

(三)招聘工作必須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內部推薦或由酒店部門內部轉調的形式進行招聘,用工部門也可以采取此形式向辦公室推薦有關合適人選。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門需要,辦公室酌情安排有關部門對應聘人員實行文化和專業(yè)技能考核,并會同用工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

(五)招聘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必須由總經理親自面試并簽批后方可錄用。招聘部門主管以下員工,由辦公室與用工部門聯合進行面試,并寫出面試意見,合格后擇優(yōu)錄取,辦公室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六)所有錄取的員工,必須經酒店辦公室和用工部門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和酒店基礎知識課程的訓練才能上崗工作。特殊情況的可考慮邊上崗邊培訓。

(七)新員工需經過一到三個月的試用,符合錄用條件者將會成為酒店正式員工,由所在部門做出鑒定,并報請辦公室辦理勞動合同。

五、招聘計劃制訂:

辦公室根據用人部門編制的計劃,作為招聘工作開展的依據,如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編制或減少編制需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實施。

凡經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被錄用者,需按如下程序辦理入職手續(xù):

(一)新員工需交物品:

1、交驗身份證原件,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2、交驗文憑原件,交文憑復印件1份;

3、交驗相應技能、資格證書原件,交復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張;

5、交齊服裝押金100元;

6、交健康證原件。

(二)新員工領取物品:

1、員工手冊

2、工號牌 ;

3、宿舍鑰匙;(住宿員工);

4、制服等;

七、試用與轉正

(三)由辦公室組織進行三天的入店培訓(此三天無薪),培訓內容包括«員工手冊»、酒店常識、禮節(jié)禮貌、店規(guī)店紀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訓消防安全常識,然后交至部門。如特殊情況可先安排上崗后、再及時補充培訓。

(一)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具體由用工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間在遵守勞動紀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現,向辦公室建議轉正日期。新員工試用不滿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轉正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批后呈總經理審批。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試用即行終止。新員工在試用期屆滿10天前,所在部門應當到辦公室領取《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對于試用期表現出色的員工,辦公室在參考用工部門意見后,可提前通知其填寫《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轉正手續(xù)。

(三)員工轉正后享受酒店的各項福利待遇。

(四)員工在崗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員工手冊》有關內容及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要求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勞動合同

九、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

員工轉正后,酒店與其鑒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作為人事檔案的主要組成部分,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人事變動規(guī)定

對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命應當通過文件向董事會審批,并向酒店各部門公布并頒發(fā)“任命書”,任期一般為一年。

酒店各部門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涉及員工(包括管理人員)的調整晉升、降級、辭退等人事變動,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首先由主管部門通過提出。重要的人事變動必須呈報總經理批準,辦公室按有關規(guī)定具體執(zhí)行。

(一)根據酒店管理需要可對酒店內部員工進行調整使用。部門經理或主管,可以根據部門工作的需要,對本部門員工 (主要是同工種內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調整使用。

(二)跨工種、跨部門員工的調動,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先填妥人事調動表格,經調動雙方部門經理加署意見,交辦公室研究同意后,由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xù)。原則上,辦公室自接到部門提交的人事變動申請之日起,五天內向部門做出答復。

(三)部門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及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調動,需經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調動,由辦公室審批即可。

(四)各部門內部的正常調動,只要不涉及員工職級和工資的,可由主管部門經理批準自行調動,并報辦公室備案。

(五)員工的晉升,由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

(六)晉升后一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后如勝任該職者,則由酒店按級別正式聘任。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聘任由總經理簽署發(fā)文。有特殊貢獻或成績優(yōu)異的員工的跳級晉升,需經總經理批準,辦公室按規(guī)定辦理晉升手續(xù)。

(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完成任務的情況,部門經理及主管有權對所管轄的員工做出評估,向辦公室提議調整該員工工資,辦公室呈總經理審批。

二、員工的離職、退職

員工在合同期內因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時,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批準交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方可生效。員工提出請求批準后,必須在準許的三十天后離職并辦理手續(xù),提前申請是為了給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調整時間,否則辭職員工須交付相應的違約金,代替提前申請擅自離店行為的懲罰,申請離職員工在手續(xù)尚未辦妥之前,作為酒店之員工,工作要求及標準不變,否則有不利于工作者,酒店將嚴肅處理。

(一)辦理程序:

1、由員工本人向經理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并由部門填寫相關表格,經批準后備案(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之日起計算,三十天后準許離職);

3、根據辦公室開具的表格員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屬于酒店的財物歸還有關部門,并由接收人簽字;

4、辦公室確認交接并辦理離職手續(xù);

5、員工持收據及辦公室開出的結算單到財務部結帳。

(二)裁員、辭退與除名處理:

1、酒店因業(yè)務變更或某些原因產生冗員、決定裁減時,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門及有關員工。

2、員工因違反酒店有關紀律及規(guī)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間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標準,部門可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意見,辦公室參照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規(guī)定做出處理。

3、員工因嚴重違反酒店有關紀律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令,使用部門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或除名處理。

4、辭退及除名的處理程序:各部門對被辭退或除名的員工,按《員工手冊》的具體規(guī)定做出書面意見,報辦公室審核后呈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按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辦法辦理。

員工工資、福利、考勤管理規(guī)定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技能津貼、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等四部分構成。

(二)酒店必要時可根據營業(yè)狀況考慮按年度調整員工工資。

(三)酒店聘請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干,其工資標準可通過協(xié)商擬定(原則上不超過規(guī)定工資標準的范圍)。但擬定的工資標準必須由總經理簽署認可。受聘人員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確定。

(四)考勤和員工工資發(fā)放程序:

1、工資應嚴格按照員工的考勤計發(fā)。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準確作好有關記錄,隨時抽查員工的考勤情況。每月末,由各部門匯總后報辦公室復審。

2、辦公室按各部門上交的考勤匯總后,按國家和酒店有關的工資考勤管理規(guī)定進行審核。

3、辦公室做好全店員工工資表后,經辦公室經理審核并在總表上簽字,于每月六日前交財務部復審,最后呈送總經理簽批。

4、財務每月十五日按鑒批制好的《員工工資表》發(fā)放員工工資。

二、假期

(一)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國際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春節(jié)三天)。

(二) 休假詳見酒店《員工手冊》假期規(guī)定。

(三) 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及慰唁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四)員工的病假須有區(qū)級以上醫(yī)院或由酒店指定的醫(y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和病假證明,并有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審批才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凡休病假者不發(fā)全勤獎金,具體由辦公室嚴格掌握。

1、酒店員工“急診”病假單在兩天以上者,酒店僅承認第一天病假有效,員工必須在第二天知會所屬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繼續(xù)休病假,否則一律當曠工處理。

2、若有特殊情況請假兩天以上者,須經本部門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一律當曠工處理。請假三天以上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事假按天數扣發(fā)工資。

3、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病假須報總經理批準。

4、申請各類假期,均需填寫“假期申請表”,按權限審批交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五)除獲總經理批準外,年假不得積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當年受留用察看處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當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傷醫(yī)療期超過一個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從事酒店業(yè)工作的,按國家規(guī)定予以辭退。

(八)員工因工負傷,視傷勢送醫(yī)務室或有關醫(yī)院治療,并立即報部門經理、總監(jiān),及時填寫《工傷報告表格》,報辦公室審批備案。

(九)凡因工負傷或死亡之員工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和規(guī)定辦理。

員工培訓制度

一、為了科學、規(guī)范做好酒店培訓工作,達到增進溝通,提高員工的專業(yè)技能和綜合素質,增強酒店的綜合競爭力,提高員工的職業(yè)安全保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酒店關于溝通、職業(yè)規(guī)劃和培訓工作的基本制度。

三、酒店開展培訓工作的具體目標是:

(一)加強蝸工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二)改進員工的工作表現;

(三)為員工未來發(fā)展和工作調整做好準備;

(四)使員工有晉升和發(fā)展的資格與機會;

(五)減少意外事故發(fā)生,培育安全的工作習慣;

(六)提高專業(yè)技術水平;

(七)讓新員工很快了解酒店并適應新崗位;

(八)讓各崗位員工之間相互了解和理解;

(九)培育員工的領導和指導能力,以便酒店擴充時,指導新員工;

第二節(jié) 溝 通

一、酒店與員工、各級領導與員工及員工之間的溝通,有利于酒店各項政令的暢通,有利于增強團隊精神,有利于提高酒店的戰(zhàn)斗力和競爭力。

二、辦公室應當通過開設信箱,舉辦各種座談會、聯誼會、文娛活動來增進員工之間的溝通和理解。

三、辦公室應當通過舉辦“對話”活動,為員工提供與酒店領導(特別是董事長和總監(jiān))面對面交流的機會。

第三節(jié) 職業(yè)規(guī)劃

辦公室應當在與各崗位員工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調研工作,結合酒店和員工的實際,為員工設計制定適宜的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并在培訓實施及日常管理中積極促成規(guī)劃的落實。

一、新進酒店的員工或員工就職于新崗位前,必須參加辦公室舉辦的培訓班。

二、員工就職于新崗位前應當接受該崗位隸屬關系、基本規(guī)章制度及有關專業(yè)技術的培訓。

三、上述培訓結束,應當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是確定員工崗位技能工資的重要依據之一;特殊需要,員工未參加就職前培訓直接上崗的,應當在一月內接受培訓。

人事管理制度范例(十二篇)

人事管理是具體的行政管理職能部門,它的職責是企業(yè)各部門人員的調配、考核、培訓、人事檔案、勞資標準的管理和制定,下面詳細提供了人事管理制度范例,歡迎瀏覽。編制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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