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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運輸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3-12-20 15:44:01 查看人數(shù):93

氣瓶運輸管理制度

第1篇 氣瓶運輸管理制度

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2.必須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3.氣瓶吊裝必須采用防滑落的專用器具進行;

4.瓶內(nèi)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不準同車(廂)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nèi)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準與氧氣瓶一起運輸;

5.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向一方,垛高不準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在城市的繁華市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7.運輸氣瓶的車輛,不準在繁華市區(qū)、重要機關(guān)附近???;車、船??繒r,司機與押運人員不準同時離開;

8.沾染油脂的運輸工具,不準裝運氧氣瓶。

第2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炔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炔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炔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炔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炔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炔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lǐng)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3篇 氣瓶充裝運輸管理制度

一、氣體車間在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氣體:

1、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guī)定,漆色或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2、安全附件不齊、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

3、未判明裝進何種氣體或瓶內(nèi)沒有余壓;

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超過檢驗期;

6、瓶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7、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的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三、氣瓶應盡量專用,若需將氣瓶改裝其他氣體時,必須取得充氣單位的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改裝后的氣體規(guī)定使用氣瓶的設計壓力。同時,充氣單位對這種氣瓶在充氣以前,必須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運輸途中,車上不得帶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zhì)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第4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lǐng)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5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lǐng)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6篇 氣瓶運輸管理制度辦法

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2.必須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3.氣瓶吊裝必須采用防滑落的專用器具進行;

4.瓶內(nèi)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不準同車(廂)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nèi)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準與氧氣瓶一起運輸;

5.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向一方,垛高不準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在城市的繁華市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7.運輸氣瓶的車輛,不準在繁華市區(qū)、重要機關(guān)附近???車、船停靠時,司機與押運人員不準同時離開;

8.沾染油脂的運輸工具,不準裝運氧氣瓶。

第7篇 氧氣瓶、氮氣瓶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jīng)環(huán)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批準。

二、 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fā)生時的損壞。

三、 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屋頂應為輕鋼結(jié)構(gòu),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 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huán)是否與入庫單據(jù)相符。

五、 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 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zhì)、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 氣瓶在庫房內(nèi)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 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 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shù)能囕v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 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zhì)、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第8篇 運輸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1、裝車后,駕駛員必須檢查車廂門是否關(guān)好。

2、氣瓶只許向上立放,嚴禁倒放和臥放,氣瓶在車上應妥善地固定。

3、隨車應配備消防器材,司機要會熟練使用。

4、運輸氣瓶回站時,漏氣瓶必須裝在車廂的后面,不得靠近駕駛室。

5、重瓶車運輸途中不準停車,到達供應站后及時卸車入庫。

6、運瓶車嚴禁攜帶其它易燃物品,車上嚴禁吸煙。

7、運瓶車右前方明顯處懸掛“危險品”黃底黑字的三角旗。

8、行駛中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安全登記。

第9篇 氣瓶使用運輸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后,方可使用。

(2)禁止敲擊,不得猛烈碰撞、滾拋。

(3)瓶閥凍結(jié)時,不得用火烘烤,應用潔凈的溫水解凍。

(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氧氣瓶、可燃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氣瓶時,乙炔瓶與氧氣瓶的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風良好。

(6)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7)夏季要防日光曝曬。

(8)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9)氣瓶咀、瓶身要嚴加愛護,嚴禁沾染油脂。沾有油脂的工具嚴禁接觸氣瓶。

(10)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11)氣瓶應嚴格專瓶專用,保護好漆色,并嚴禁擅自更改。

(12)為避免摩擦生熱,發(fā)生爆炸,禁止快速開關(guān)氣閥。

(13)在使用氣瓶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勤(勤檢查、勤觀察、勤控制)。

(14)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5)氣瓶不用時(含作業(yè)結(jié)來后),要及時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氣瓶放置的間距不得少于5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16)氣瓶立放時應有放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17)氣瓶定期進行檢驗,對氣瓶質(zhì)量有懷疑時應及時送去進行技術(shù)檢驗。

2.運輸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佩帶好瓶帽、防震圈,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瓶閥端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標志,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4)高溫季節(jié)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曝曬。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

(6)裝液化石油氣的氣瓶,運輸距離嚴禁超過50公里。

(7)氣瓶提運人員,要嚴格遵守貯運規(guī)定,要認真負責,積極可靠,并相對穩(wěn)定。到生產(chǎn)供應單位去提貨時,還應遵守對方單位的有關(guān)安全管理規(guī)定。

3.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2)倉庫內(nèi)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nèi)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nèi)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滅火器材。

(4)氣瓶放置應整齊,佩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立放時,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乙炔瓶嚴禁橫放)。

第10篇 氣瓶使用、運輸和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后,方可使用。

(2)禁止敲擊,不得猛烈碰撞、滾拋。

(3)瓶閥凍結(jié)時,不得用火烘烤,應用潔凈的溫水解凍。

(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氧氣瓶、可燃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氣瓶時,乙炔瓶與氧氣瓶的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風良好。

(6)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7)夏季要防日光曝曬。

(8)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9)氣瓶咀、瓶身要嚴加愛護,嚴禁沾染油脂。沾有油脂的工具嚴禁接觸氣瓶。

(10)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11)氣瓶應嚴格專瓶專用,保護好漆色,并嚴禁擅自更改。

(12)為避免摩擦生熱,發(fā)生爆炸,禁止快速開關(guān)氣閥。

(13)在使用氣瓶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勤(勤檢查、勤觀察、勤控制)。

(14)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5)氣瓶不用時(含作業(yè)結(jié)來后),要及時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氣瓶放置的間距不得少于5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16)氣瓶立放時應有放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17)氣瓶定期進行檢驗,對氣瓶質(zhì)量有懷疑時應及時送去進行技術(shù)檢驗。

2.運輸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佩帶好瓶帽、防震圈,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瓶閥端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標志,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4)高溫季節(jié)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曝曬。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

(6)裝液化石油氣的氣瓶,運輸距離嚴禁超過50公里。

(7)氣瓶提運人員,要嚴格遵守貯運規(guī)定,要認真負責,積極可靠,并相對穩(wěn)定。到生產(chǎn)供應單位去提貨時,還應遵守對方單位的有關(guān)安全管理規(guī)定。

3.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2)倉庫內(nèi)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nèi)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nèi)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滅火器材。

(4)氣瓶放置應整齊,佩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立放時,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乙炔瓶嚴禁橫放)。

第11篇 氣瓶充裝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氣體車間在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氣體:

1、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guī)定,漆色或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2、安全附件不齊、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

3、未判明裝進何種氣體或瓶內(nèi)沒有余壓;

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超過檢驗期;

6、瓶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7、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的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三、氣瓶應盡量專用,若需將氣瓶改裝其他氣體時,必須取得充氣單位的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改裝后的氣體規(guī)定使用氣瓶的設計壓力。同時,充氣單位對這種氣瓶在充氣以前,必須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運輸途中,車上不得帶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zhì)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第12篇 運輸公司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炔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炔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炔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炔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炔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炔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lǐng)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氣瓶運輸管理制度(十二篇)

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2.必須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3.氣瓶吊裝必須采用防滑落的專用器具進行;4.瓶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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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2.必須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3.氣瓶吊裝必須采用防滑落的專用器具 ...[更多]

  • 氣瓶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十二篇)
  • 氣瓶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十二篇)84人關(guān)注

    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2.必須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3.氣瓶吊裝必須采用防滑 ...[更多]

  • 氣瓶安裝位置管理制度辦法
  • 氣瓶安裝位置管理制度辦法83人關(guān)注

    1、氣瓶應安裝在車輛外部輪廓內(nèi)受保護的位置,不應放置在對車輛駕駛產(chǎn)生不利影響的部位。2、氣瓶與排氣管位置應遠離熱源,其環(huán)境溫度不得高于55℃,在任何情況下氣 ...[更多]

  • 氣瓶與材料保管質(zhì)量管理制度
  • 氣瓶與材料保管質(zhì)量管理制度80人關(guān)注

    1、氣瓶、材料入庫時應認真檢查購置所帶的資料,合格證及質(zhì)量證明書應妥善保管。2、氣瓶、材料保管人員應掌握安全知識,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3、氣瓶、材料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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