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安全風險提示卡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集通鐵路集團公司安全風險管理辦法》(內集鐵安監(jiān)〔2022〕148號)及《車輛系統(tǒng)安全風險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的要求,規(guī)范細化我段各崗位干部、職工的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確保從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人身、設備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風險卡管理是指對全體干部、職工在安全風險管理中所從事的職務、安全職責、安全風險點、卡控措施等內容,通過一崗一卡的方式進行統(tǒng)一管理,達到“上崗必持風險卡,持卡必知風險點,在崗必落實措施”的要求。
第三條各部門、各車間必須牢固樹立安全風險管理理念,把安全風險管理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落實安全風險卡管理各項要求及措施,切實履行安全風險的職責,確保各項安全作業(yè)有序可控。
第二章 安全風險卡適用的范圍
第四條安全風險卡適用于全段所有在職的干部、職工。
第五條安全風險卡使用總體分為二類,并使用顏色管理,具體為:直接從事客貨車、檢修、運用、設備檢查維修、動態(tài)監(jiān)測設備檢修、運用相關安全生產的一線職工,采用黃色卡片管理;從事生產管理崗位的干部職工(工長及以上管理人員),采用藍色卡片管理。
第三章安全風險卡的管理要求
第六條安全風險卡由安全科負責日常的管理與發(fā)放,各科室、車間所有在職干部、職工必須持卡上崗。
第七條安全風險卡制做由安全科負責,格式及相關內容由安全科負責制定。第一次發(fā)放后,風險卡由本人負責妥善保管并佩戴上崗,丟失后及時報車間、科室補充,成本由個人承擔。
第八條安全風險卡要建立段、車間兩級檔案管理。段級安全風險卡管理由安全科負責,對所有在職干部、職工分別建立電子卡、簿、賬冊;各車間由安全員負責建立車間所有在職干部、職工的安全風險卡,并分別建立電子卡、簿、賬冊。
第九條安全風險卡要與干部、職工相關人事調動一并執(zhí)行,做到“卡到人事令到”,卡不到人事調動令不能下發(fā)。段內各車間、科室職工發(fā)生人事調動時,勞人科要先將調動信息通知安全科,安全科將段級安全卡信息調整后,反饋至勞人科及相關車間,再進行人事調整,并下發(fā)人事調整令。
第十條安全風險卡中各職干部、職工的安全風險點、卡控措施的考試由職工教育科負責。在“風險卡”下發(fā)后,由職工教育科負責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一次“風險卡”內容的考試,考試必須達到100分,記錄在案并存檔管理,不合格不準上崗。
第四章安全風險卡的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安全風險卡相關內容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安全崗位相關基礎資料,分別為人員照片、姓名、所在車間(科室)、工種(職務)、年齡、參加工作時間、從事本崗時間、是否黨員等信息;二是安全風險點及相關措施內容。格式可參照(附件1)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安全風險點內容分為干部及職工兩部分:一是管理崗位風險卡項點:專業(yè)技術干部可參照安全管理職責相關內容,根據(jù)風險辨識形成的風險數(shù)據(jù)庫確定本崗位的風險點,并制定相關卡控、預防措施;二是工人崗位風險卡項點點:按照崗位作業(yè)內容中所涉及的風險項點,根據(jù)風險辨識形成的風險數(shù)據(jù)庫確定在本崗作業(yè)中最關鍵的作業(yè)環(huán)節(jié),最容易出現(xiàn)人身、行車、質量安全問題的關鍵點,并制定相關的卡控、預防措施。
第十三條安全風險卡內相關各崗位的風險點及卡控措施,要直擊安全關鍵環(huán)節(jié),每個崗位的關鍵點要精,措施要得利,確保每個職工對措施人人知曉,條條落實。
第十四條干部、職工違反安全風險卡制定的相關內容,將按照《集團公司安全風險問題庫》有關辦法予以對應處理、考核。
第五章附 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適用于段管內各科室、生產車間。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