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考核聘用管理辦法
根據我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有關精神制訂本辦法:
一、考核辦法:
1.駕駛員要服從調度,積極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完成任務。若無故不服從調度,而耽誤貨物發(fā)送,第一次罰款500元,出現(xiàn)第二次罰款加倍,有三次類似問題給予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停發(fā)工資。
2.對駕駛員私自出車和超出路程而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負,并賠償停車天數損失。
3.對私自繞道造成支出和私自多收運費不繳者,處于違法收入的10倍罰款。
4.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過夜,無故不服從者每次罰款100元。
5.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由駕駛員負責,必須在收車后做好勤保養(yǎng)、勤清洗的工作,保持車況良好。
6.對一年內對完成任務較好,車輛技術性能保持良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無責任事故發(fā)生的駕駛員給予經濟獎勵。
二、聘用管理辦法:
1.受聘人員在受聘期內,應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受聘人員因事、因病請假期間的工資和其它待遇按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兌付。
3.受聘人員因違反規(guī)章制度,造成本單位經濟損失的,由受聘者承擔全部損失。
4.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優(yōu)先錄用,并續(xù)訂勞動合同,享受公司職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