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指揮部車輛維修及公務車費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車輛維修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公務車輛費用支出,制訂本辦法。
一、車輛維修費用實行定額管理,各型車輛維修費用定額按照《安徽省高速公路總公司工程建設處車輛使用管理辦法》執(zhí)行,對超出部分,將根據車況等具體情況按比例從駕駛人員工資中扣除。
二、車輛維修前,駕駛人員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填清維修項目、維修估價,按有關程序批準后方可維修。
三、對單次維修估價在200元(包括2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車管人員審批,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經車管人員簽署意見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超過500元的,經車管小組會簽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
四、除差旅等特殊情況,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駕駛員憑維修申請單在定點廠家維修,廠家憑單結算,對維修換件的,換除舊件需交回車管人員處。
五、車輛維修定點廠家必須是正規(guī)國營單位,廠家的確定由車管小組在一定范圍內(至少五家)進行價格、服務、信譽、::實力等比選,由車管小組研究初選一至二家,報分管領導審定。
六、車輛購置附屬物品,一律需先填寫購買申請單,經車輛管理人員簽署意見,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
七、洗車費小車每輛車每月不得超過30元,交通車每月不得超過40元。
八、停車費單據必須由用車人簽名后方可報銷。
九、公務車費報銷,由辦公室車輛管理員進行審核,并由專人進行費用分類登記,然后方可報銷。
十、定點廠家車輛維修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結算單價和總價由車管小組會簽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
十一、車輛維修等費用每季度核算一次,費用支出和控制情況將作為車輛駕駛員和車輛管理人員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二、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