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線路安全管理辦法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臨時用電線路的裝接、拆除手續(xù)程序、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生產(chǎn)區(qū)域、行政區(qū)域臨時用電線路的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及參考文件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2003-09)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現(xiàn)場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2006-01)
3職責
3.1 使用臨時用電線路的部門是主要責任部門。
3.3 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臨時用電線路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管理內(nèi)容與方法
4.1 臨時用電線路是指在生產(chǎn)、基建、生活等工作中,需短時間敷設使用的用電設施(如照明、電動工具、動力設備等),在工作結(jié)束后,即可拆除的線路。
4.2 在正常情況下,不得任意裝接臨時用電線路。
4.3 日常生產(chǎn)或機組檢修、施工用電(包含外包工程施工用電),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cè)萘吭?0千瓦及以上,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措施。
4.4 需裝接臨時用電線路的部門,應履行申請、批準手續(xù)。
4.4.1 填寫包含以下內(nèi)容的臨時用電線路使用書面申請單。
4.4.1.1 使用部門;
4.4.1.2 使用原由;
4.4.1.3 使用容量;
4.4.1.4 電壓等級;
4.4.1.5 使用地點;
4.4.1.6 使用期限;
4.4.1.7 負責人員;
4.4.1.8 執(zhí)行人員。
4.4.2 部門負責人審批。
4.4.3 安全監(jiān)察部批準。
4.4.4 特殊情況應由分管生產(chǎn)副總經(jīng)理或總工程師批準。
4.4.5 因特殊情況需延期使用的,應辦延期手續(xù)。
4.5 臨時工、外包工因施工需要裝接臨時用電線路的,由用工部門辦理書面申請單,報安全監(jiān)察部批準,嚴禁私拉亂接。
4.6 機組檢修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管理
4.6.1 機組a級、b級、c級檢修和搶修現(xiàn)場需要使用臨時用電線路可免辦臨時用電線路申請手續(xù),但必須由專業(yè)電氣維護人員或電氣檢修人員裝接。
4.6.2 檢修工作結(jié)束后,使用人員應及時通知裝接人員拆除。
4.6.3 機組a級、b級檢修結(jié)束后五日內(nèi),c級檢修后三日內(nèi),檢修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全部拆除;搶修現(xiàn)場工作完畢必須立即拆除。
4.7 臨時用電線路裝設一般要求
4.7.1 裝設之前,應核算負載大小和所接電源容量,后者應大于前者。
4.7.2 所用臨時用電線路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4.7.2.1 必須使用橡膠套纜線(試驗用線除外),嚴禁使用塑料線,硬線和燈頭線。
4.7.2.2 電線不應老化,破損,絕緣部分不應外露。
4.7.2.3 電纜線要盡量減少中間接頭,使用中要加強檢查防止破損漏電。
4.7.2.4 線間接頭或連接應緊密牢固,導線剝頭不該過長。
4.7.2.5 壓接導線應牢固壓滿,不能帶電體明露,不能存在嚴重燒蝕等現(xiàn)象。
4.7.2.6 嚴禁將電線直接插在插座內(nèi)和直接鉤掛在閘刀上使用。
4.7.3 所用臨時用電線路開關、插座、箱、盤、柜應符合下列要求
4.7.3.1 所接用電設備,不論本身有無控制開關,均應在加裝控制開關及保險絲。
4.7.3.2 開關、插座不得放置地面。
4.7.3.3 負載分路較多,必須安裝臨時電源箱,配備足夠的控制開關、熔絲、插座等。
4.7.4 臨時用電線路架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4.7.4.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采用懸空架設或沿墻敷設。
4.7.4.2 嚴禁架空線敷設在氫管道、油管道、高溫管道或可能造成爆炸、火災危險場所。
4.7.4.3 嚴禁將導線不加絕緣捆綁纏繞在護欄、管道及腳手架上。
4.7.4.4 嚴禁將導線任意敷設在地面上或擱置在高溫熱體上,不得繞在設備和金屬構架上。
4.7.4.5 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固定點間距應保持讓橡皮電纜能承受自重帶來的荷重。
4.7.4.6 導線敷設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使用的絕緣導線室內(nèi)架空高度應大于2.5米,室外大于3.5米,跨越道路大于5米(指最大弧垂)。架空的導線不得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并要采取固定措施。
4.7.4.7 穿越建筑物、構成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電纜及引出地面從2米高度至地下0.2米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4.7.4.8 臨時用電線路不準與電話線、廣播線交織在一起,與低壓線交叉時,不應直接相碰;與高壓線交叉時應符合安規(guī)規(guī)定的距離。
4.7.4.9 臨時用電線路需要敷設在地面上或容器內(nèi)時,應在電源側(cè)加裝可靠的觸電保安器等保護裝置,如是膠皮線,則應有硬質(zhì)套管或其它防割破皮線的措施加以保護。
4.7.4.10 用電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維護,總?cè)萘啃∮?0kw負載,如電焊機、排水泵等,電源必須接在固定檢修盤內(nèi),嚴禁接在運行專用盤及其它非生產(chǎn)電源盤內(nèi),嚴禁私自亂拉亂接。
4.8 臨時用電線路使用要求
4.8.1 使用臨時用電線路,必須配置保護跳閘裝置(觸電保安器),自動空氣開關定值應合理,熔絲配置要與用電設備容量相匹配,禁止使用其他導體代替。
4.8.2 每天使用前進行保護裝置跳閘試驗。用于切斷電源的開關、閘刀均應完好,不得破損、殘缺。
4.8.3 臨時用電線路上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采用可靠接地或接零保護。
4.8.4 露天使用的電源箱應設有遮雨裝置,箱門可關閉。
4.8.5 臨時用電線路應注明設備負載名稱、編號,現(xiàn)場應懸掛安全警示牌。
4.8.6 臨時負載接用的最大負荷不得超過開關所標注的額定功率,使用中應檢查接頭處,不得有發(fā)熱及燒紅現(xiàn)象。
4.8.7 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門的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器直接控制二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能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zhì)接觸。
4.8.8 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不能兩者合為一條線。零線上不準加設開關及熔斷保護。零線不能串聯(lián),電焊機,行燈變壓器保護零線中間不能有接頭,不準利用螺栓等當導體使用。
4.8.9 零線與設備及端子板連接需牢固,不能虛接,要滿環(huán)360度。無正壓式接線鼻子時,一定要纏繞緊實線端,并加墊壓滿,端子板的每個螺絲只允許壓一個設備的保護零線。
4.8.10 采用接零保護的單相220伏電氣設備,應設有單相的保護零線,不能利用設備自身的工作零線兼保護零線。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
4.8.11 保護零線宜使用多股銅線,嚴禁使用獨股鋁線,單相制的零線應與相線截面相同,三相四線制的工作零線,保護零線不少于相線截面的1/2(使用電纜的除外)。
4.8.12 電焊機電源的控制裝置必須是獨立的,容量符合焊接電源的要求,控制裝置應能可靠地切斷設備的最大額定電流,以保安全。接地線必須有固定的接地點,嚴禁利用金屬結(jié)構、電纜管、管道、電纜金屬外皮、吊車軌道作為電焊地線,電焊導線不得靠近熱源,并嚴禁接觸鋼絲繩或轉(zhuǎn)動機械。電焊機的接線柱、極板和接線應有防護罩。使用插銷孔接頭,接線板上各接線端子應統(tǒng)一編號,且應與電焊機的編號一致。電焊線不能有裸露。各拖地線路路經(jīng)處不能與鋼絲繩索交叉和金屬的尖銳邊角接觸,與通車道口無法避開時,應采取遮、墊措施。
4.8.13 采用臨時照明時,照明線應相對固定,燈具懸掛高度不應低于2.5米,導線不能在地面上拖掛。行燈嚴禁接用220伏電源及燈泡。行燈電壓應是安全電壓,燈泡應有保護罩。臨時照明線路不準接綁掛在金屬結(jié)構上。在鍋爐燃燒室內(nèi),凝器內(nèi)設置臨時固定式工作照明時,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并認真執(zhí)行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4.8.14 手持電動工具電源線及行燈電源線應采用橡套軟電纜。但拖用軟線不應超過10米,嚴禁使用塑料線,硬線和燈頭線。
4.8.15 應使用標準規(guī)格的熔絲(片),對低壓電動機可取額定電流的1.5—2.5倍。照明、電熱器可取額定電流的1.1倍,不能使用銅絲、鋁絲或其他金屬代用。
4.8.16 電氣設備的停電,必須有明顯的斷開點,有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工作票。
4.8.17 安裝、維護或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由專業(yè)電氣人員或經(jīng)專門培訓的人員擔任完成。
4.8.17.1 安裝,維修拆除是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8.17.2 搬遷后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jīng)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4.8.17.3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每天使用前必須檢查完好后方可用電。
4.8.17.4 當發(fā)現(xiàn)臨時用電線路使用中有不符合規(guī)定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4.8.18 臨時用電線路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拆除。
5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執(zhí)行情況由安全監(jiān)察部按南通天生港發(fā)電有限公司《綜合管理承包考核辦法》進行檢查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