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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h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
z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執(zhí)行本辦法。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區(qū)域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第四條 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第五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第六條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第七條 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規(guī)范和法律認可的統(tǒng)一合同文本。
第八條 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第九條 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總經理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十一條 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會授權總經理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并由法人代表直接簽訂或授權總經理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原則上由綜合辦公室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經各級主管審查并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十四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第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區(qū)域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七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第十八條 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第十九條 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第二十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辦法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二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三條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辦法規(guī)定妥善處理。
第二十五條 合同糾紛應由分管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二十六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未作規(guī)定的,以國家相關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分管部門的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二十七條 在處理糾紛時,分管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加強聯系,及時溝通,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
第二十八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第二十九條 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有關證據材料。
第三十條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一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二條 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第三十三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第三十六條 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由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查閱相關合同,合同借閱須
經總經理批準,并保證合同內容不外泄。
第三十七條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第三十八條 綜合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
第三十九條 其他
1.本辦法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執(zhí)行。
第2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合同專用章管理辦法
某物業(yè)公司合同專用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規(guī)范合同專用章的使用和保管行為,滿足公司經營活動的需要,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合同專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對外簽訂(變更、解除)合同時所使用的專用印章的管理。
第四條 公司暫定刻制一枚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刻制和管理。
第五條 公司對外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一般應使用合同專用章。
第六條 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需要簽蓋合同專用章的合同,應由合同承辦人持已分類編號的合同文本到合同專用章管理部門用印,同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已簽署的蓋印申請單(必須由公司相關業(yè)務部門及相關主管領導審核會簽同意,總經理閱簽);
2.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批準并簽署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由授權委托人簽署的,需同時提供有效授權委托書;
3、其它應提供的資料。
4、為方便公司物業(yè)部經常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同意,對經總經理簽批的規(guī)范租賃合同文本,授權委托分管物業(yè)的副總經理簽字后可以蓋印。
第八條 合同專用章管理部門(人員)的職責:
1.妥善保管合同專用章,不得遺失、毀損或擅自交與他人;
2.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合同專用印章;
3.建立使用臺賬,嚴格使用登記;
4.不得擅自將合同專用章攜帶外出簽訂合同,也不得在空白合同書上加蓋合同專用章,特殊情況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批準的除外。
第九條 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合同專用章使用登記表
年度:
序號 使用日期 合同編號 合同對方當事人 使用人 批準人 備注
第3篇 某某大學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
某大學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暫行)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省市相關規(guī)定,按照學校合同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合同管理原則
(一)各類合同的制定、實施和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合同法以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依法辦事。
(二)合同是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凡參與合同訂立、實施和管理的部門及個人必須堅持原則,從嚴把關,堅決維護學校、公司利益。
(三)合同管理實行的原則是:歸口管理、分類實施。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是行政辦公室。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合同管理與實施。
(四)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二、合同簽訂流程
(一)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公司(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合同文本應做到條款清晰、標的準確、責任分明。
(二)合同的審核:合同由要約事件的責任部門委派專人初審,并經責任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后,報送學校資產管理處合同管理科或公司法律顧問,申請法律顧問進行審核。合同要約責任部門負責協(xié)調相關單位按照學校法律顧問意見修改合同,并將修訂稿報送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報送合同管理科或法律顧問進行復審,經復審通過后,履行會簽程序。
(三)合同的會簽:合同提交領導審批前,必須實行嚴格的會簽制度,未經會簽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校領導審批和對外發(fā)送。
1.會簽程序:合同文件首先由合同要約責任部門進行初審會簽,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后,報送行政辦公室;其次,由行政辦公室按照公司領導指示確定應會簽的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最后,會簽單返回行政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提交公司領導。
2.合同會簽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會簽部門應認真審閱合同文本,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要約責任部門在收到不同會簽意見,認真研究后將研究結果通知會簽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報送至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將合同報送至合同管理科,進入送審批準程序。
3.部門會簽時間一般情況下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合同的簽訂:行政辦公室負責將公司合同審批單、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會簽單提交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后,行政辦公室將合同審批單、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備案,必要時還需交資產管理處合同管理科備案。
(五)合同發(fā)送: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機密文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保密規(guī)定,控制發(fā)送,
非責任部門不得持有合同文本。對外因工作需要發(fā)送合同文本時,必須經主管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
第4篇 學校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
學校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暫行)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省市相關規(guī)定,按照學校合同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合同管理原則
(一)各類合同的制定、實施和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合同法以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依法辦事。
(二)合同是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凡參與合同訂立、實施和管理的部門及個人必須堅持原則,從嚴把關,堅決維護學校、公司利益。
(三)合同管理實行的原則是:歸口管理、分類實施。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是行政辦公室。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合同管理與實施。
(四)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二、合同簽訂流程
(一)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公司(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合同文本應做到條款清晰、標的準確、責任分明。
(二)合同的審核:合同由要約事件的責任部門委派專人初審,并經責任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后,報送學校資產管理處合同管理科或公司法律顧問,申請法律顧問進行審核。合同要約責任部門負責協(xié)調相關單位按照學校法律顧問意見修改合同,并將修訂稿報送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報送合同管理科或法律顧問進行復審,經復審通過后,履行會簽程序。
(三)合同的會簽:合同提交領導審批前,必須實行嚴格的會簽制度,未經會簽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校領導審批和對外發(fā)送。
1.會簽程序:合同文件首先由合同要約責任部門進行初審會簽,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后,報送行政辦公室;其次,由行政辦公室按照公司領導指示確定應會簽的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最后,會簽單返回行政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提交公司領導。
2.合同會簽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會簽部門應認真審閱合同文本,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要約責任部門在收到不同會簽意見,認真研究后將研究結果通知會簽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報送至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將合同報送至合同管理科,進入送審批準程序。
3.部門會簽時間一般情況下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合同的簽訂:行政辦公室負責將公司合同審批單、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會簽單提交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后,行政辦公室將合同審批單、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備案,必要時還需交資產管理處合同管理科備案。
(五)合同發(fā)送: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機密文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保密規(guī)定,控制發(fā)送,
非責任部門不得持有合同文本。對外因工作需要發(fā)送合同文本時,必須經主管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
第5篇 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
z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 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執(zhí)行本辦法。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區(qū)域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第四條 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第五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第六條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第七條 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規(guī)范和法律認可的統(tǒng)一合同文本。
第八條 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第九條 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總經理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十一條 合同審批權限如下: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會授權總經理審批。標的超過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并由法人代表直接簽訂或授權總經理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原則上由綜合辦公室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經各級主管審查并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十四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第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區(qū)域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七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第十八條 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第十九條 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 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第二十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辦法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二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三條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 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辦法規(guī)定妥善處理。
第二十五條 合同糾紛應由分管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二十六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未作規(guī)定的,以國家相關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 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分管部門的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二十七條 在處理糾紛時,分管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加強聯系,及時溝通,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
第二十八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第二十九條 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有關證據材料。
第三十條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一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二條 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第三十三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第三十六條 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由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查閱相關合同,合同借閱須經總經理批準,并保證合同內容不外泄。
第三十七條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第三十八條 綜合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 建立合同檔案;
2、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 填寫“合同情況月報”。
第三十九條 其他
1.本辦法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執(zhí)行。
2. 本辦法由董事會負責解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