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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選礦安全要求管理措施
一、一般安全要求
(1)嚴格執(zhí)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進人工作現(xiàn)場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職工的發(fā)辮必須盤人安全帽內或工作布帽內。
(3)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設備各部件、各部位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防護設施是否可靠。
(4)啟動設備前,應認真檢查設備周圍是否有人或障礙,確認安全并接到作業(yè)指令后,方能啟動設備。
(5)設備運行時,禁止以任何方式觸摸設備的轉動部位。
(6)處理設備的下列問題,必須停機進行:
①處理故障;
②更換零部件;
③局部調整設備部件;
④調整皮帶的松緊度;
⑤清掃設備。
(7)作業(yè)人員不準進入運送礦石的流動空間。
(8)操作人員進入停止運轉的設備內部或上部,事前應用操作牌換電源牌,切斷電源,鎖上電源開關,掛上“有人作業(yè),嚴禁合閘”的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
(9)原礦、精礦及尾礦的取樣點,應設在方便、安全穩(wěn)妥的地點。
(10)電氣設備必須保持干燥,不準用濕手或物體接觸電氣設備。禁止在電氣設備上堆放或懸掛各種物品。
(11)禁止在氧氣瓶和乙炔瓶10m以內吸煙及動火。
(12)發(fā)生觸電事故或創(chuàng)傷事故應按觸電急救和創(chuàng)傷急救的方法進行急救,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二、破碎安全要求
(1)原礦進入粗碎礦倉,粗碎在吊大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天車,從觀察孔看好方位,指揮天車掛好鉤后,頭部離開觀察孔才能指揮天車起吊,防止滑鉤傷人。
(2)粗碎處理囤礦時,不準用盤車方法和從排礦口下部向上部處理,要先處理好板式給礦機頭部浮動礦石,下老虎口時要掛好安全帶,并設專人監(jiān)護,以防萬一出事。
(3)在處理顎式破碎機下部漏斗堵塞時,應與給礦機和帶式輸送機崗位聯(lián)系好,斷開帶式輸送機電源開關,派專人監(jiān)護。
(4)中、細碎機調排礦口時,要防止松掉鎖緊樁中心楔鐵飛出后傷人。
(5)在處理中碎給礦機堵塞,使用撬棍撬礦時,處理人員必須站在側面對著給礦臺。
(6)鋼絲繩盤車時,當鋼絲繩受力后,吊車起鉤時人員應遠離,以防鋼繩斷后,吊物下落傷人。
三、篩分安全要求
(1)更換三角皮帶和開車前盤車時,應注意不要將手伸人皮帶與皮帶輪之間的內側,以防傷手。
(2)篩子壓住后,應先停車,后用專門器械壓三角皮帶,嚴禁使用手持棍棒壓三角皮帶。
(3)更換篩子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天車,更換篩子彈簧時,嚴禁將手伸人彈簧之間的空隙中。
四、磨礦安全要求
(1)球磨機運轉時嚴禁操作人員在運轉筒體兩側、下部逗留或工作,并應經常觀察人孔門是否嚴密,嚴防磨礦介質飛出傷人。封閉磨礦機人口時,必須確認球磨機內無人,方可封閉。
(2)檢修、更換球磨機襯板時,應首先確認機體內無脫落物,機內溫度下降到適宜人員進入的溫度后方可進入。嚴禁吊車的鉤頭進入機體內。
(3)棒磨機添加磨礦介質時,必須停車。采用裝棒機添加介質時,必須事先嚴格檢查裝棒機各部件,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裝棒機應有專人操作并與吊車密切配合,由專人指揮。
(4)不準在設備運行時打掃衛(wèi)生,球磨機襯板停電時,電源開關必須加鎖。維修設備時,必須更換電源。
(5)保持生產現(xiàn)場清潔和通道暢通。
五、浮選安全要求
(1)更換機械攪拌式浮選機的攪拌器,必須用鋼絲繩懸吊,禁止使用三角皮帶、麻繩吊運;更換皮帶或盤車時,嚴禁將手伸人皮帶與皮帶輪之間的內側,防止傷人;更換閘門時,注意互相配合,防止閘門滑落傷人。
(2)不準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如必須拆除,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恢復。
(3)使用易燃性藥劑時,浮選藥品的儲備、配制場所必須制定防火措施和設置消防器材,并懸掛“禁止煙火”的安全標志牌,作業(yè)人員必須掌握防火及使用消防器材的知識。
六、磁選安全要求
(1)應保證磁精和磁尾排出管道、溜槽暢通無阻,以防堵塞造成事故。
(2)交換閘門時,要相互配合;更換三角皮帶時,嚴禁用手插入皮帶與皮帶輪接觸的內側扒皮帶,以免夾傷手。
(3)干選磁滑輪的皮帶與滾筒之間進入礦塊或其他物體時,應在他人監(jiān)護下進行處理;不準在磁滑輪運轉的情況下使用鐵棍、鐵管或其他工具清除。
(4)強磁選機運轉前,應將一切可能被磁力吸引的雜物清除干凈;鐵棍、手錘等能被磁力吸引的物體,不準放在設備的周圍。
七、重選安全要求
(1)離心選礦機運轉時,頭部不準伸人轉筒查看。
(2)調整給礦鴨嘴、洗滌噴嘴及卸礦水噴嘴位置和角度,必須停車進行。
(3)離心選礦機的給礦漏斗箱及電磁閥出現(xiàn)堵塞故障時,應用三角折梯去處理。
八、脫水作業(yè)安全要求
(1)通往周邊傳動式濃縮機中心盤的走橋和上下走梯,應設置欄桿,欄桿的高度不得少于0.8 m。
(2)夜間檢查周邊傳動式濃縮機中心盤或開關流槽閘門板,應有良好的照明,并有專人監(jiān)護,以防人員墜人沉淀池中發(fā)生淹溺事故。
(3)濃縮機的溢流槽外沿高出地面至少o.4m;否則,應在靠近路邊地段設置安全欄桿,欄桿的高度為0.8m。
九、運輸與起重安全
(1)礦倉口周圍(進出車道除外),應設置防護欄桿。
(2)翻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翻車前應認真檢查,確認翻車機及礦車內和周圍無人、無障礙物,方可進行翻車卸礦。
②空車自溜,應有可靠的阻車裝置。
③使用自卸汽車卸礦,應設置堅固的擋墻,擋墻高度不得小于汽車輪胎直徑的2/5。
(3)槽式給礦機堵塞和棚礦處理,必須站在設備一側的安全位置,避免礦石滾出砸傷或被吸入淹埋傷人。
(4)帶式輸送機通廊墻壁與輸送機之間的距離,經常行人側不得小于1.0m,另一側不得小于0.6m,并具有相應的防止逆轉、膠帶撕裂、斷繩、斷帶、跑偏及脫槽的安全措施,有制動裝置及清理膠帶和滾筒的裝置,線路上有信號、電氣連鎖和停車裝置。
(5)帶式輸送機嚴禁乘坐、跨越皮帶或在皮帶上行走,不得運送規(guī)定以外的物料。
(6)清除輸送帶、傳動輪和改向輪上的雜物應停車,嚴禁在運行的輸送帶下清礦或處理皮帶跑偏等。
(7)有卸料小車的帶式輸送機,其軌道應有行程限位開關。更換攔板、刮泥板、托輥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并有專人監(jiān)護。當皮帶啟動不了或打滑時,嚴禁用腳蹬、踩或用手推拉、壓杠子等辦法處理。
(8)在起重機械的明顯部位,應有超載保護裝置,司機室內應有注明起重機技術參數(shù)和工作特性的標志牌。
(9)安裝起重機必須認真進行質量檢驗,安裝完畢后須經試運轉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起重機械必須有可靠的過卷限位裝置。
(10)軌道式起重機的運轉機構,必須有行程限位開關、緩沖器,軌道端部應有止擋或立柱。
(11)起重機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視線不清、信號不明時,嚴禁作業(yè)。
②嚴禁斜拉斜吊、拖拉物體、吊拔埋在地下的物體。
③吊物時嚴禁從人身上方通過,吊離地面的物體上不準有人,不準在起吊后進行捆綁。
④禁止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⑤起重機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以防過卷傷人。
⑥在同一軌道上有多臺起重機運行時,相鄰兩臺起重機的凸出部位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m,兩層起重機作業(yè)時,下面必須服從上面。
⑦起吊物件時禁止調整制動器,制動墊磨損不正?;虺^1/2時,應立即更換。
⑧起重機吊鉤降到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
⑨禁止用電磁盤吊球磨平臺上的物件。
(12)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吊鉤和環(huán)形鏈。
第2篇 選礦廠硝酸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 鹽酸、硝酸出、入庫必須做好登記記錄,形成報表報有關部門。
二、 裝卸、使用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
三、 裝卸工、操作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 裝卸及稀釋時必須為兩人或兩人以上,搞好互保聯(lián)保工作,必須監(jiān)守在現(xiàn)場,不準離崗。
五、 嚴禁用手或者身體任何部位觸摩鹽酸、硝酸,以防止被燒傷。
六、 鹽酸、 硝酸儲罐區(qū)、使用點必須懸掛有安全標志,以示警示,非工作人員嚴禁靠近。
七、 硝酸儲罐存放點必須遠離熱源、火種,避免撞擊、摩擦、震動。
八、 硝酸保管單位,使用單位加強對硝酸罐、硝酸輸送管道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作好整改。
九、濃硝酸稀釋操作規(guī)程:
1.一定要做好人的防護措施:應該穿防酸服,帶防酸堿手套。
2.稀釋一定是濃硝酸倒入水中,不可以將水注入酸中
3.硝酸稀釋放入,一定要少量的倒入,然后慢慢攪拌,待冷卻后再加入硝酸。
4.攪拌的時候要小心,不要過猛,以免將硝酸濺出。
5.如果硝酸濺到身上,立即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碳酸氫鈉或者碳酸鈉的稀溶液洗。
十、鹽酸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注意通風。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tǒng)防護:可能接觸煙霧時,佩戴防毒口罩。
眼睛防護: 一般不需特殊防護,高濃度接觸可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耐酸堿工作服
手防護: 高濃度接觸時,戴耐酸堿防護手套。
十一、其他:工作現(xiàn)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wèi)生。
第3篇 選礦廠綜合管理員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在進行基層工段、班組的檢查和調研過程中,應把安全生產列為經常性的主要工作之一。
2、定期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
3、在起草或完善本單位有關文件,為領導提供講話素材時,應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督促協(xié)調各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4、積極參與并協(xié)助生產安全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5、廠部每日的調度生產例會、每周六的安全生產例會上強調的與安全生產相關聯(lián)的問題,要建立詳盡的記錄,并督辦基層工段、班組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6、積極宣傳貫徹黨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協(xié)助廠黨支部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充分發(fā)揮黨員先進性作用。
7、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意見。
8、監(jiān)督、審核新調入和新招入的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分廠兩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上崗。
9、制定員工學習培訓、考試內容時,要將崗位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識及規(guī)章制度納入其中。
10、對安全工作實施有效監(jiān)督和考核。
第4篇 選礦廠綜合管理員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在進行基層工段、班組的檢查和調研過程中,應把安全生產列為經常性的主要工作之一。
2、定期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
3、在起草或完善本單位有關文件,為領導提供講話素材時,應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督促協(xié)調各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4、積極參與并協(xié)助生產安全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5、廠部每日的調度生產例會、每周六的安全生產例會上強調的與安全生產相關聯(lián)的問題,要建立詳盡的記錄,并督辦基層工段、班組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6、積極宣傳貫徹黨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協(xié)助廠黨支部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充分發(fā)揮黨員先進性作用。
7、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意見。
8、監(jiān)督、審核新調入和新招入的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分廠兩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上崗。
9、制定員工學習培訓、考試內容時,要將崗位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識及規(guī)章制度納入其中。
10、對安全工作實施有效監(jiān)督和考核。
第5篇 選礦安全要求管理
一、一般安全要求
(1)嚴格執(zhí)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進人工作現(xiàn)場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職工的發(fā)辮必須盤人安全帽內或工作布帽內。
(3)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設備各部件、各部位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防護設施是否可靠。
(4)啟動設備前,應認真檢查設備周圍是否有人或障礙,確認安全并接到作業(yè)指令后,方能啟動設備。
(5)設備運行時,禁止以任何方式觸摸設備的轉動部位。
(6)處理設備的下列問題,必須停機進行:
①處理故障;
②更換零部件;
③局部調整設備部件;
④調整皮帶的松緊度;
⑤清掃設備。
(7)作業(yè)人員不準進入運送礦石的流動空間。
(8)操作人員進入停止運轉的設備內部或上部,事前應用操作牌換電源牌,切斷電源,鎖上電源開關,掛上“有人作業(yè),嚴禁合閘”的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
(9)原礦、精礦及尾礦的取樣點,應設在方便、安全穩(wěn)妥的地點。
(10)電氣設備必須保持干燥,不準用濕手或物體接觸電氣設備。禁止在電氣設備上堆放或懸掛各種物品。
(11)禁止在氧氣瓶和乙炔瓶10m以內吸煙及動火。
(12)發(fā)生觸電事故或創(chuàng)傷事故應按觸電急救和創(chuàng)傷急救的方法進行急救,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二、破碎安全要求
(1)原礦進入粗碎礦倉,粗碎在吊大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天車,從觀察孔看好方位,指揮天車掛好鉤后,頭部離開觀察孔才能指揮天車起吊,防止滑鉤傷人。
(2)粗碎處理囤礦時,不準用盤車方法和從排礦口下部向上部處理,要先處理好板式給礦機頭部浮動礦石,下老虎口時要掛好安全帶,并設專人監(jiān)護,以防萬一出事。
(3)在處理顎式破碎機下部漏斗堵塞時,應與給礦機和帶式輸送機崗位聯(lián)系好,斷開帶式輸送機電源開關,派專人監(jiān)護。
(4)中、細碎機調排礦口時,要防止松掉鎖緊樁中心楔鐵飛出后傷人。
(5)在處理中碎給礦機堵塞,使用撬棍撬礦時,處理人員必須站在側面對著給礦臺。
(6)鋼絲繩盤車時,當鋼絲繩受力后,吊車起鉤時人員應遠離,以防鋼繩斷后,吊物下落傷人。
第6篇 選礦廠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保障選礦廠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有效制止安全生產“三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規(guī)范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和環(huán)境污染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責任規(guī)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選礦廠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本《辦法》適用于選礦廠所有工段和班組。
第二條? 在廠長的領導下,按“分級分職分責管理”,落實到工段,驗收在班組,實施對全廠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根據選礦廠編制設置的實際情況,各工段、班組,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照職能和分管的業(yè)務范圍對應責任制,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工段主任對車間負責,班長對班組負責)。
第三條? 各車間、班組人員應在各自的工作崗位、業(yè)務范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紅線意識,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對本崗位業(yè)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對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失職的班組和個人依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四條? 選礦廠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選礦廠應當認真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上崗員工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制止、檢舉違章違紀行為。
第五條? 對新上崗員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從業(yè)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yè)人員,均不得上崗。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廠長安全職責
1、廠長是本廠生產的組織者和指揮者。在公司主管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勞動保護工作的指令、要求、規(guī)章制度,切實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分配到本單位的新工人和調入本單位的工人,進行廠級安全教育,經常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和進行操作技術訓練,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素質。
3、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制定各種安全操作規(guī)定,檢查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參加公司內組織的每周一次安全檢查工作,同時組織好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組織整改,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負責對本單位的作業(yè)場所,關鍵部位的安全可靠性和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安全裝置、信號裝置的完整性、靈敏度經常檢查,并督促維護保養(yǎng),保證靈敏可靠。
6、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本單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隱患認真組織整改,重大隱患要親自指揮和參加整改。
7、認真執(zhí)行“四不放過”原則,正確處理各類事故。
分管安全生產副廠長
1、在廠長的領導下和各業(yè)務部門的指導下,在組織和指揮生產的過程中,對搞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協(xié)助廠長認真執(zhí)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訓練,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經常深入現(xiàn)場調查研究,分析處理安全生產問題,杜絕“三違”現(xiàn)象,支持并采納職工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建議,協(xié)助廠長努力實施。
4、負責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
5、在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檢查時,遇到發(fā)生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和設備,立即組織并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
分管副廠長
1、在廠長的領導下,與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密切配合,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對實現(xiàn)本廠的安全生產負責。
2、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本廠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結合本廠的具體情況,協(xié)助廠長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的實施細則,指導安全生產。
3、在分管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五同時”。
4、經常深入現(xiàn)場檢查安全工作,研究解決安全問題,負責督促檢查分管范圍內人員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5、對分管范圍內的工傷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并參加事故調查,組織制定防范措施,檢查督促認真實施。
廠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對上級和公司、廠的有關安全與勞動保護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條例等負責在本單位內組織實施貫徹執(zhí)行,在廠長的領導下和安環(huán)部的業(yè)務指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2、經常進行現(xiàn)場檢查,對本單位的安全與勞動保護、防火情況提出改進意見,督促解決不安全問題;對違章作業(yè)者有權制止或停止作業(yè),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作業(yè),組織整改并及時報告領導。
3、對本廠易燃物品的貯存發(fā)放和使用要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組織整改,并參加本單位報廢危爆物品的銷毀工作。
4、對作業(yè)場所和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督促車間(班組)按期整改,親自參加指揮處理單位重大隱患的整治工作。
5、負責本單位“三進(進車間、進班組、進現(xiàn)場)、四查(思想、制度、記錄、隱患)、一總結(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并記錄匯報)”的工作,協(xié)助廠長組織好日常安全檢查和每周一次公司范圍內的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做好新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
6、督促檢查本單位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對違反者進行教育和罰款。
7、發(fā)生事故后立即向上級和安檢室匯報,積極參加組織搶救;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本單位各類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組織落實并參加整改。
車間(班組)兼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宣傳黨的安全方針、政策,經常對本車間(班組)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生產方面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
2、工段長、班組長也是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在廠領導和廠安全員的業(yè)務指導下,認真做好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3、督促本車間(班組)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
4、負責督促檢查車間(班組)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5、加強對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6、負責對分配本車間(班組)的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介紹工作環(huán)境、工藝流程及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7、做好本車間(班組)的年終安全生產評優(yōu)工作。
第三章? 基礎管理
第一條??? 安全學習
選礦廠各車間(班組)根據實際生產流程、現(xiàn)場作業(yè)情況,及時開好班前會,工段每月進行一次安全講話,對車間(班組)成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崗位職責,嚴防事故發(fā)生,完善臺賬記錄。
第二條??? 安全教育
1、思想教育
(1)不斷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從而在生產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
(2)教育員工懂得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條件,從而保證在生產中不脫崗、不串崗、不遲到、不早退等。
2、保護政策教育
對員工進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提高政策水平,增強法制觀念。
第7篇 選礦車間安全聯(lián)鎖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車間的操作,和設備開停機時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車間范圍內的聯(lián)鎖設備(mqg3245球磨機)。
3、作業(yè)規(guī)程
3.1車間聯(lián)鎖基本情況
選礦車間,各臺機器必須按工藝過程設計的程序,或者礦漿的流向以一定時間間隔相繼啟動,啟動次序與礦漿流動方向相反,即逆向啟動。各臺機器既能單獨啟動,又可以成組啟動;mqg3245球磨機既可以在自控室集中操作,又可在現(xiàn)場操作。停止整個生產線時,采用正向停車,即和逆向啟動相反,也就是和礦漿運行相同。當生產線上的某一臺設備被迫停車時,為避免堵塞和安全,前面的機器必須停車,后面的機器可以繼續(xù)工作。應該規(guī)定出各種訊號,以便指揮分散在全車間內的工作人員。選礦車間采用集中聯(lián)鎖控制和單臺控制相結合的辦法,確保各臺設備的開停車按一定的順序進行。
3.2車間工藝連鎖情況
3.2.1開車前先確認各設備及下段工序情況,條件符合方能開車。
3.2.2開車順序為,精選(浮選柱)→浮選→球磨
3.2.3精選開車順序:接到開車信號后,確認各浮選柱內礦漿液位不低于整體高度的一半(若沒有礦漿,可加水至一半高度),開啟空壓機,然后開啟自動控制裝置,待各浮選柱供氣正常后,依次打開三個浮選柱尾礦總閥門→開啟再磨機→打開精選兩個攪拌桶→打開三個泵池渣漿泵(每臺泵兩臺,開一備一),通知給礦。然后打開泡沫沖洗水,調好水量。待運行正常15分鐘以后,開啟自動給藥系統(tǒng)。
3.2.4浮選開車順序:依次開啟粗掃選三→ 粗掃二→ 粗掃一 → 粗選 → 預精選 → 粗選攪拌桶。
3.2.5球磨開車順序:mqg3245球磨機開啟油站潤滑系統(tǒng),啟動磨機,開啟分級機。
3.3車間設備聯(lián)鎖情況:
mqg3245球磨機聯(lián)鎖情況:啟動主電機,打開低壓油泵,觀察油壓是否達到0.1~0.5mpa,打開球磨機大齒輪噴油潤滑裝置,啟動磨機,開啟分級機,開給礦皮帶,集礦皮帶,給料圓盤。
3.4mqg3245球磨機運行狀態(tài)下必須進行的聯(lián)鎖的解除和恢復、變更和取消,為杜絕誤操作,必須采用雙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操作前應與車間的工藝人員仔細檢查核對聯(lián)鎖狀況,在操作過程中應與工藝操作人員保持密切聯(lián)系。
3.5mqg3245球磨機聯(lián)鎖系統(tǒng)的盤前開關、按鈕由操作人員負責操作,盤后開關、按鈕由維修人員負責操作。車間在處理聯(lián)鎖系統(tǒng)時,如果需要操作盤前開關、按鈕等,必須事先和工藝負責人聯(lián)系,獲準后由操作人員進行操作。作業(yè)完成后,必須及時通知操作人員,由操作人員確認工藝狀況,將開關、按鈕等復位。
編審說明
本管理辦法由選礦車間負責編制、修訂、解釋。
本崗位職責編寫人:李紅敏 日期:2023年9月15日
本崗位職責審核人:宋金生 日期:2023年9月16日
本崗位職責批準人:儀 琳 日期:2023年9月18日
第8篇 車河選礦廠硝酸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 鹽酸、硝酸出、入庫必須做好登記記錄,形成報表報有關部門。
二、 裝卸、使用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
三、 裝卸工、操作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 裝卸及稀釋時必須為兩人或兩人以上,搞好互保聯(lián)保工作,必須監(jiān)守在現(xiàn)場,不準離崗。
五、 嚴禁用手或者身體任何部位觸摩鹽酸、硝酸,以防止被燒傷。
六、 鹽酸、 硝酸儲罐區(qū)、使用點必須懸掛有安全標志,以示警示,非工作人員嚴禁靠近。
七、 硝酸儲罐存放點必須遠離熱源、火種,避免撞擊、摩擦、震動。
八、 硝酸保管單位,使用單位加強對硝酸罐、硝酸輸送管道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作好整改。
九、濃硝酸稀釋操作規(guī)程:
1.一定要做好人的防護措施:應該穿防酸服,帶防酸堿手套。
2.稀釋一定是濃硝酸倒入水中,不可以將水注入酸中
3.硝酸稀釋放入,一定要少量的倒入,然后慢慢攪拌,待冷卻后再加入硝酸。
4.攪拌的時候要小心,不要過猛,以免將硝酸濺出。
5.如果硝酸濺到身上,立即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碳酸氫鈉或者碳酸鈉的稀溶液洗。
十、鹽酸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注意通風。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tǒng)防護:可能接觸煙霧時,佩戴防毒口罩。
眼睛防護: 一般不需特殊防護,高濃度接觸可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耐酸堿工作服
手防護: 高濃度接觸時,戴耐酸堿防護手套。
十一、其他:工作現(xiàn)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wèi)生。
第9篇 h礦選礦廠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保障選礦廠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有效制止安全生產“三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規(guī)范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和環(huán)境污染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責任規(guī)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選礦廠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本《辦法》適用于選礦廠所有工段和班組。
第二條 在廠長的領導下,按“分級分職分責管理”,落實到工段,驗收在班組,實施對全廠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根據選礦廠編制設置的實際情況,各工段、班組,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照職能和分管的業(yè)務范圍對應責任制,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工段主任對車間負責,班長對班組負責)。
第三條 各車間、班組人員應在各自的工作崗位、業(yè)務范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紅線意識,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對本崗位業(yè)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對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失職的班組和個人依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四條 選礦廠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選礦廠應當認真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上崗員工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制止、檢舉違章違紀行為。
第五條 對新上崗員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從業(yè)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yè)人員,均不得上崗。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廠長安全職責
1、廠長是本廠生產的組織者和指揮者。在公司主管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勞動保護工作的指令、要求、規(guī)章制度,切實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分配到本單位的新工人和調入本單位的工人,進行廠級安全教育,經常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和進行操作技術訓練,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素質。
3、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制定各種安全操作規(guī)定,檢查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參加公司內組織的每周一次安全檢查工作,同時組織好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組織整改,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負責對本單位的作業(yè)場所,關鍵部位的安全可靠性和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安全裝置、信號裝置的完整性、靈敏度經常檢查,并督促維護保養(yǎng),保證靈敏可靠。
6、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本單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隱患認真組織整改,重大隱患要親自指揮和參加整改。
7、認真執(zhí)行“四不放過”原則,正確處理各類事故。
分管安全生產副廠長
1、在廠長的領導下和各業(yè)務部門的指導下,在組織和指揮生產的過程中,對搞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協(xié)助廠長認真執(zhí)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訓練,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經常深入現(xiàn)場調查研究,分析處理安全生產問題,杜絕“三違”現(xiàn)象,支持并采納職工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建議,協(xié)助廠長努力實施。
4、負責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
5、在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檢查時,遇到發(fā)生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和設備,立即組織并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
分管副廠長
1、在廠長的領導下,與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密切配合,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對實現(xiàn)本廠的安全生產負責。
2、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本廠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結合本廠的具體情況,協(xié)助廠長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的實施細則,指導安全生產。
3、在分管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五同時”。
4、經常深入現(xiàn)場檢查安全工作,研究解決安全問題,負責督促檢查分管范圍內人員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5、對分管范圍內的工傷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并參加事故調查,組織制定防范措施,檢查督促認真實施。
廠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對上級和公司、廠的有關安全與勞動保護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條例等負責在本單位內組織實施貫徹執(zhí)行,在廠長的領導下和安環(huán)部的業(yè)務指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2、經常進行現(xiàn)場檢查,對本單位的安全與勞動保護、防火情況提出改進意見,督促解決不安全問題;對違章作業(yè)者有權制止或停止作業(yè),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作業(yè),組織整改并及時報告領導。
3、對本廠易燃物品的貯存發(fā)放和使用要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組織整改,并參加本單位報廢危爆物品的銷毀工作。
4、對作業(yè)場所和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督促車間(班組)按期整改,親自參加指揮處理單位重大隱患的整治工作。
5、負責本單位“三進(進車間、進班組、進現(xiàn)場)、四查(思想、制度、記錄、隱患)、一總結(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并記錄匯報)”的工作,協(xié)助廠長組織好日常安全檢查和每周一次公司范圍內的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做好新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
6、督促檢查本單位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對違反者進行教育和罰款。
7、發(fā)生事故后立即向上級和安檢室匯報,積極參加組織搶救;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本單位各類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組織落實并參加整改。
車間(班組)兼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宣傳黨的安全方針、政策,經常對本車間(班組)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生產方面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
2、工段長、班組長也是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在廠領導和廠安全員的業(yè)務指導下,認真做好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3、督促本車間(班組)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
4、負責督促檢查車間(班組)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5、加強對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6、負責對分配本車間(班組)的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介紹工作環(huán)境、工藝流程及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7、做好本車間(班組)的年終安全生產評優(yōu)工作。
第三章 基礎管理
第一條 安全學習
選礦廠各車間(班組)根據實際生產流程、現(xiàn)場作業(yè)情況,及時開好班前會,工段每月進行一次安全講話,對車間(班組)成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崗位職責,嚴防事故發(fā)生,完善臺賬記錄。
第二條 安全教育
1、思想教育
(1)不斷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從而在生產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
(2)教育員工懂得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條件,從而保證在生產中不脫崗、不串崗、不遲到、不早退等。
2、保護政策教育
對員工進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提高政策水平,增強法制觀念。
3、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1)一般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即對每個職工進行起碼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如一般的安全守則、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等。
(2)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
即對每一工種的職工進行專業(yè)安全知識技術教育,主要有安全生產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和專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
4、激勵案例教育
(1)激勵教育
通過現(xiàn)場會、表彰會進行參觀學習和經驗交流活動,學先進,找差距,促進安全和勞動保護的管理工作。
(2)事故案例教育
通過“演講會”或典型事故案例進行教育,總結經驗、接受教訓、改進工作。
5、三級安全教育
a、廠級教育
(1)安全員負責對新員工(變崗、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的案例教育,一般大于72小時,具體內容是:
a、國家的安全方針和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
b、本廠的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的經驗與教訓;
c、本廠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職責。
b、車間教育
各車間負責對新工人(變崗、復工人員)和到車間實習和培訓人員的安全教育,一般大于48小時,具體內容是:
(1)車間生產特點和注意事項;
(2)車間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程;
(3)班組車間的機械設備狀況、危險區(qū)及有毒有害作業(yè)情況;
(4)車間歷年安全生產情況和問題,以及預防事故的措施。
c、班組教育
各班組負責對新員工(變崗、復工人員)和本班組實習、培訓人員的安全教育,一般大于24小時,具體內容是:
(1)崗位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責任制;
(2)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
(3)安全防護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項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
1、查領導
(1)、查是否把安全工作擺在了重要的議事日程上。
(2)、查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3)、查是否做到工程項目“三同時”,即在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中安全環(huán)保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查思想
(1)、查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心。
(2)、查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深入人心。
3、查隱患
查生產過程、作業(yè)現(xiàn)場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及文明狀況,隱患點檢測檢查記錄情況。
4、查勞動紀律
查勞動紀律、安全制度遵守情況和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情況,違章違紀處理情況。
二、安全檢查辦法
1、選礦廠由廠辦牽頭,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專項大檢查;
2、車間實行每周安全自查制度;
3、班組實行每班巡回檢查。
三、安全檢查結果處置
1、對在各級、各種安全檢查中所查出的隱患要進行登記,并按“三定、四不推”(定方案、定人員、定時間;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給廠里、廠里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公司能解決的不推給上級)的原則,限期整改,按時進行復查。
2、對查出的隱患暫時不能處理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并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進行處理。
3、對查出的隱患,本單位有條件處理而不處理或處理不徹底的給予罰款。
第四章現(xiàn)場管理
第一條 臺賬記錄及相關處罰
未按要求及時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類安全臺賬的,責任人一次扣罰50-300元。(如:交接班記錄本、安全上崗責任書、事故隱患排查表、班組安全教育活動等臺賬)
第二條 違章及相關處罰
(一) 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力的,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一次扣罰50-200元;
(二) 對現(xiàn)場各安全設施未及時檢查,以致安全設施未做到齊全有效的,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一次扣罰50-200元;
(三)發(fā)生以下“三違”現(xiàn)象的:
a、違章指揮行為,責任人一次扣罰100-500元;
b、違反勞動紀律,當事人一次扣罰50-200元;
c、違章作業(yè),當事人一次扣罰50-200元;
(四)未按規(guī)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申報、整治的,責任人一次扣罰50-200元。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逾期(超過一周)不整改,又造成嚴重后果的,則加重處罰,責任人一次扣罰500-1000元。
(五) 作業(yè)現(xiàn)場臟、亂、差現(xiàn)象的,檢查人員提醒后未及時清理的,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一次扣罰50-100元;上崗期間曠工人員扣除當天工資和績效,并一次扣罰300-500元;上崗期間脫崗、串崗、睡崗員工根據情節(jié)嚴重性及影響一次扣罰200元,情節(jié)嚴重的一次扣罰500元;遲到 、早退員工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扣罰50元--100元。
(六) 作業(yè)現(xiàn)場未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違章違紀的人員,經管理人員勸誡無效的,扣罰當事人50-100元;阻撓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不服從管理打擊報復安全的、加重處罰,一次扣罰當事人500-1000元。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于屢教不改、不服管理者,則視情節(jié)移交公司處理,待崗學習直到態(tài)度端正,培訓合格后返崗上崗。
(七)車間每月安全違章罰款大于五次的,罰車間主任200元,副主任200元;班組每月安全違章罰款大于三次的,罰班組長100元。
(八)發(fā)生傷、亡、隱性中毒事故后,由于沒有防范措施導致事故重復發(fā)生的罰2000-5000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干擾事故處理或嫁禍于人的罰1000-2000元;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時間、謊報及隱瞞事故的罰500-1500元;事故發(fā)生后不及時組織搶救,造成災害損失較大的罰1500-3000元,破壞事故現(xiàn)場或制造假現(xiàn)場的罰1000-2000元。
第三條 生產安全事故
(一)發(fā)生1人次輕傷的,責任人員一次扣罰200-800元;
(二)發(fā)生1人次重傷事故的,責任人員一次扣罰1500-3000元;并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發(fā)生死亡事故的,移交公司和司法部門處理。
(四)工傷處理及認定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四川省工傷管理條例》所規(guī)定的申報流程實行,工傷及陪護人員待遇問題,根據大梁礦業(yè)總經理會議紀要[大梁礦業(yè)總閱{2022}4號]文件,受傷人員住院治療期間,其護理人員有關費用按公司差旅費標準執(zhí)行,不扣發(fā)工資和績效;
(五)工傷、陪護人員返崗培訓;
a、工傷、陪護人員返崗后,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崗位技能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不服從安排的、不合格的員工則不允許上崗;
b、特種作業(yè)人員離崗6個月以上的,返崗后必須經實際操作能力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返崗后工作態(tài)度不端正的員工則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視情節(jié)交由公司處理。
(六)獎金及評優(yōu):
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當事人全額扣發(fā)全年20%績效年底返款,并扣發(fā)年底個人安全獎,影響所在班組安全獎金額;事故當事人及所在班組不參與年底先進個人評選、安全先進班組評選活動,并嚴重影響年底優(yōu)秀工段評選。不服從安排的員工、班組或工段,或因此尋滋惹事的員工則交由公司處理。
第四條 環(huán)境保護
(一)治污設施未保持正常運行狀態(tài)的,責任人一次扣罰200-600元;
(二)因人為操作原因造成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責任人一次扣罰400-1000元。
(三)因管理原因造成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責任人一次扣罰800-2000元。
第五條 獎勵
對在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持、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有關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具體條件是:
1、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和安全措施計劃,認真執(zhí)行國家、公司、廠、車間、班組的有關安全法規(guī)、制度、指令、達到事故為零(包括人身和設備事故)。
2、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并積極處理,避免了事故發(fā)生的人員,獎100-1000元,,事跡突出者,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表彰和獎勵。
4、車間、班組半年內未發(fā)生任何人身、設備事故和無泄漏外排的獎300元,。
5、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者獎500-1000元。
第六條 各生產車間及班組應根據本《辦法》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細化,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但不能低于本《辦法》的處理標準。上交到選礦廠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 對于尋滋惹事并造成選礦廠直接經濟損失的,威脅他人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的,則報案交由當?shù)毓膊块T處理,并申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 制定本《辦法》,目的在于認真落實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工傷管理,強化勞動紀律,從實際出發(fā),下狠手抓好新選廠安全生產工作,促進選礦廠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九條 本《辦法》中關于安全、環(huán)保、責任制、工傷等其它方面,以及本《辦法》未涉及到的內容,若與公司相關規(guī)定有沖突的則按照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目前根據2023年6月四川會東大梁礦業(yè)有限公司下發(fā)的《安全環(huán)保管理系列制度(試行)》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實施之日起立即生效。
四川會東大梁礦業(yè)有限公司
選礦廠
2023年9月10日
第10篇 選礦安全管理必抓九大項
1 管理
1.1 選礦廠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2 廠部應設置安全機構或專職安全員,由廠長直接領導;車間應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班組應設置兼職安全員。
專職安全員由學歷不低于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必要的安全專業(yè)知識和安全工作經驗、從事選礦廠專業(yè)工作5年以上并能經常下現(xiàn)場的人員擔任。
1.3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廠每季至少檢查一次,車間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對查出的問題應限期解決。
1.1 應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guī)知識,加強技術業(yè)務培訓,并對所有職工定期進行培訓考核。
1.5 特種作業(yè)人員,應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或執(zhí)照,方可上崗。
1.6 新工人進廠應首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由熟練工人帶領工作至少四個月,熟悉本工種操作技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
對勞動、參觀、實習人員,入廠前也應進行安全教育。
1.7 調換工種或脫離本崗位半年以上的人員,應重新進行崗位安全技術教育。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1.8 應按規(guī)定向職工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入廠人員,應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1.9 危險區(qū)域應設照明和警示標志。
1.10 作業(yè)人員上班前不應飲酒或服用麻醉性藥物,當班期間不應擅自離崗、換崗、脫崗。
1.11 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藥劑、化驗用藥劑、放射性元素,應建立嚴格的貯存、發(fā)放、配制和使用制度,并指派專人管理,發(fā)現(xiàn)丟失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12 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13 發(fā)生傷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時,廠長或其代理人應立即到現(xiàn)場指揮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有關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 廠址選擇及廠區(qū)布置
2.1 廠址選擇
2.1.1 選擇廠址,應有完整的地形、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地震、氣象及環(huán)境影響評價等方面的資料作依據。
2.1.2 選擇廠址,宜避開巖溶、流砂、淤泥、濕陷性黃土、斷層、塌方、泥石流、滑坡等不良地質地段;否則,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1.3 廠址不應選擇在地下采空區(qū)塌落界限和露天爆破危險區(qū)以內,也不應選擇在炸藥加工廠、爆破器材庫及油庫最小安全距離范圍內。
2.1.4 廠址應避免選在地震斷層帶和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區(qū);否則應按國家有關抗震規(guī)定進行設防。
2.1.5 廠址應避免洪水淹設。場地的設計標高,應高出當?shù)赜嬎闼?.5m以上。
2.1.6 在居民區(qū)建廠時,廠址應位于居民區(qū)常年最小風頻方向的上風側。在山區(qū)建廠時,應根據當?shù)匦^(qū)氣象,確定廠區(qū)與居民區(qū)的位置。
2.1.7 選廠一般建構筑物地基土的承載力標準值,應大于150kpa(1.5kgf/cm2);主要建構筑物地基土的承載力標準值,應大于250kpa(2.5kgf/cm2)。如地基土承載力不滿足要求,應對地基進行妥善處理。
2.1.8 尾礦庫應盡可能遠離人口稠密區(qū)或有重要設施的地方,尾礦不應直接排入江、河、湖、海。
2.2 廠區(qū)布置
2.2.1 確定建構筑物位置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荷載較大的主要建筑物(破碎間、磨礦間、精礦倉等),布置在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段。
--產生煙塵及有毒有害氣體的車間,布置在廠區(qū)的邊緣和不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車間最小風頻方向的上風側;
--焙燒廠房及煤氣發(fā)生站,布置在廠區(qū)最小風頻方向的上風側。
2.2.2 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道的布置,應符合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布置在建筑物最小風頻方向的上風側,及經常噴出火花和有明火火源的建筑物的最小風頻方向的下風側。
2.2.3 應設置通達廠房、倉庫和可燃原料堆場的消防車道(也可利用交通運輸?shù)缆罚鋵挾葢恍∮?.5m。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不小于12m×12m的回車場
2.2.1 應避免將建構筑物的一部分布置在河濱或低洼處,而另一部分布置在高處。
2.2.5 廠內鐵路、道路的布置,應符合gb 1387、gb 116.1、gb 116.2、gbj 12和gbj 22的有關規(guī)定。
2.2.6 采用架空索道運輸時,索道不應通過廠區(qū)、居民區(qū);索道通過鐵路和道路的上方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索道與高壓線路交叉時,應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
2.2.7 浮選藥劑庫、油脂庫到進風井、通風機擴散器的距離,應不小于下列規(guī)定:
貯藥、油容積小于10m3--20m
貯藥、油容積10~50m3--30m
貯藥、油容積50~100m3--50m
貯藥、油容積大于100m3--80m
3 基本規(guī)定
3.1 車間的樓板和地面,應有適當?shù)钠露龋粯前鍛O地漏,地面應設排水溝。
3.2 廠房應設地坪沖洗設施。沖洗廠房平臺和通廊等的供水點,應按方便沖洗的原則布置,以間距不超過30m為宜。沖洗污水宜自流排泄,并在全廠標高最低處設置匯總污水池、排污泵站和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3.3 平臺四周及孔洞周圍,應砌筑不低于100mm的擋水圍臺;地溝應設間隙不大于20mm的鐵篦蓋板。
3.1 地下室及暗道應設置照明、水溝、水池及排污泵,且應定期檢查。
3.5 布置在地震區(qū)的建構筑物,其抗震等級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3.6 廠房不宜布置懸臂結構;工藝布置須設懸臂結構時,懸臂長度應小于2.0m,懸臂部分不應布置重量較大和振動較大的設備。
3.7 荷載較重和振動較大的設備,其基礎不應坐落在平臺上,而應坐落在地基上。操作平臺有集中荷載時,應采取特殊加固措施。
3.8 長度超過60m的廠房,應設兩個主要樓梯。主要通道的樓梯傾角,應不大于15°;行人不頻繁的樓梯傾角可達60°。樓梯每個踏步上方的凈空高度應不小于2.2m。樓梯休息平臺下的行人通道,凈寬不應小于2.0m。
3.9 廠房內主要操作通道寬度應不小于1.5m,一般設備維護通道寬度應不小于1.0m,通道凈空高度應小于2.0m。
3.10 通道的坡度達到6°~12°時,應加防滑條;坡度大于12°時,應設踏步。經常有水、油脂等易滑物質的地坪,應采取防滑措施。
3.11 高度超過0.6m的平臺,周圍應設欄桿;平臺上的孔洞應設欄桿或蓋板;必要時,平臺邊緣應設安全防護板。
3.12 天橋、通道及走梯,宜用花紋鋼板制作。直梯、斜梯、欄桿及平臺的制作,應分別符合gb 1053.1、gb1053.2、gb1053.3和gb1053.1的要求。
3.13 應定期檢查、維護和清掃欄桿、平臺和走梯。
3.11 走梯、通道的出入口,不應設于鐵路和車輛通行頻繁的地段;否則,應設置防護裝置,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
3.15 道口和有物體碰撞、墜落危險的地點,均應設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護設施。
3.16 設備裸露的轉動部分,應設防護罩或防護屏。防護罩、防護屏應分別符合gb 8193、gb 8197的要求。
3.17 設備的開關和操作箱,應設在設備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相互聯(lián)系的設備開關和操作箱,宜集中放置。主要設備電機的安裝高度,應便于操作人員檢查、維護;如難以滿足,應設局部操作平臺。
3.18 廠內各類管線、溜槽,不應妨礙操作和行走。
3.19 高于10m的建筑物,屋頂如有可燃材料,應在室外安設離地3m寬度不小于500mm的固定式消防鋼直梯。
3.20 屋面須檢查或經常清灰的廠房,高度大于6m的,應設檢修用固定式鋼直梯;多層廠房兩屋面高差大于2m的,應設直梯;房檐高大于10m的,應在檐邊設防護欄桿,小于10m的,可設安全掛鉤,掛鉤間距應不大于6m。
3.21 廠房應有足夠的、供設備(部件)裝配和檢修用的場地。
3.22 設備的檢修空間、通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根據檢修部件的各種裝卸方向、部件的大小和位置確定合理的檢修空間,在檢修空間范圍內不應設置其他設備和構筑物;
--起重機吊運最大部件時,部件與固定設備、設施最大輪廓之間的凈空尺寸,應不小于100mm;
--用起重機吊裝、檢修的設備及部件,應布置在起重機吊鉤能垂直起吊的空間范圍內;
--檢修用起重機的提升高度,應滿足設備檢修工作的需要;
--起重機提升設備及部件需要通過平臺或墻壁的,平臺或墻壁應設置吊運通道口,通道口周邊與設備或部件的間隙不小于300mm;
--設備吊裝孔應設活動蓋板或保護欄桿、且每層吊裝孔設備進出的一邊應做成活動欄桿;
--建筑物第二層及其以上的墻壁設有吊裝拉門的,應在拉門處設高1.05m的隔墻或裝設可拆卸的保護欄桿,起重梁伸出墻外應不大于2m。
3.23 檢修場地的梁板荷載,應按滿荷載考慮;整體裝配重型設備有可能出現(xiàn)集中荷載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3.21 檢修設備的同時應檢修安全裝置和除塵設備,檢修后應立即重新安裝好,不得隨意棄置。
3.25 設備大、中修后,應經廠(車間)主管技術負責人、主管安全負責人和設備使用者驗收,不合格應返修。
3.26 檢修設備應事先切斷電源,用操作牌換電源牌,在操作箱上掛好“禁止開動”標志牌,方可開始作業(yè)。
3.27 在光線不足的場所或夜間進行檢修,應有足夠的照明。
3.28 多層作業(yè)或危險作業(yè),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采取防護措施。
3.29 澆灌鋅合金時,現(xiàn)場不應有水,澆注件應干燥并預熱到80~120℃,雨天不應露天澆灌。
3.30 進行高處作業(yè)(包括15°以上的斜坡),應系安全帶。
3.31 遇到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進行露天高處作業(yè)。
4 工藝
4.1 一般規(guī)定
4.1.1 運轉設備的下列作業(yè),應停車進行:
--處理故障;
--更換部件;
--局部調整設備部件;
--調整皮帶松緊;
--清掃設備。
4.1.2 人員不應進入礦石流動空間。
4.1.3 人員進入停止運轉的設備內部或上部,事前應用操作牌換電源牌,切斷電源,鎖上電源開關,掛上“有人作業(yè),嚴禁合閘”的標志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1.4 原礦、精礦及尾礦的取樣點,應設在便于取樣、安全穩(wěn)妥的位置。
4.2 破碎與篩分
4.2.1 停車處理固定格篩卡礦、粗破碎機棚礦(囤礦或過鐵卡礦)以及進入機體檢查處理故障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作業(yè)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長度只限到作業(yè)點;
--設專人監(jiān)護;
--進入機體前,預先處理礦槽壁上附著的礦塊或有可能脫落的浮渣。
4.2.2 固定格篩和粗破碎機受礦槽的周圍(給礦側或翻車側除外),以及螺旋分級機的槽體靠近磨礦機的排礦端,均應設欄桿。
4.2.3 粗破碎機無給礦設備的,翻車機應在正常運轉狀態(tài)下翻礦,或按設備運轉規(guī)程操作,不應在停車狀態(tài)下翻礦。
4.2.1 用吊車吊大塊礦石時,礦石應綁好掛牢,并由專人指揮緩慢起吊,吊物下不應有人。
4.2.5 需停機調整圓錐破碎機排礦口時,應先用鉛錘或其他工具測定,然后停車和切斷電源,方可進行調整。若須進入機內測定排礦口,應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4.2.6 清理粗破碎機翻車場地積礦時,作業(yè)人員應系安全帶,并應設專人監(jiān)護。
4.2.7 處理顎式破碎機囤(堵)礦時,應首先處理給礦機頭部的礦石,然后從上部進入處理;不應采取用盤車的方向處理或從排礦口下部向上處理。進入顎式破碎機進料口作業(yè)時,應系安全帶,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2.8 處理顎式破碎機下部漏斗堵塞時,應與上下作業(yè)崗位聯(lián)系好,斷開設備電源開關,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2.9 干式篩分作業(yè)應有除塵設施,并在密封狀態(tài)下工作。密封裝置應有便于檢修、觀察的門洞。
4.2.10 篩子因超負荷被壓住時,應先停車,然后以專用的器械壓三角皮帶處理,不應手持棍棒壓三角皮帶處理。
4.3 磨礦與分級
4.3.1 磨礦機兩側和軸瓦側面,應有防護欄桿。磨礦機運轉時,人員不應在運轉筒體兩側和下部逗留或工作;并應經常觀察人孔門是否嚴密,嚴防磨礦介質飛出傷人。封閉磨礦機人孔時,應確認磨礦機內無人,方可封閉。
4.3.2 檢修、更換磨礦機襯板時,應事先固定滾筒,并確認機體內無脫落物,通風換氣充分,溫度適宜,方可進入。起重機的鉤頭不應進入機體內。
4.3.3 處理磨礦機漏漿或緊固筒體螺釘時,應固定滾筒;若磨礦機嚴重偏心,應首先消除偏心,然后進行處理。
4.3.1 球磨機“脹肚”時,應立即停止給料,然后按“前水閉,后水加,提高分級濃度降返砂”的原則處理。
4.3.5 用專門的鋼斗給球磨機加球時,斗內鋼球面應低于斗的上沿;用電磁盤給球磨機加球時,吸盤下方不應有人;不應用布袋吊運鋼球。
4.3.6 棒磨機添加磨礦介質,應停車進行。采用裝棒機添加介質時,應事先檢查裝棒機的各部件,確認完好,方可進行。裝棒機應有專人操作,應與起重機密切配合,并由專人指揮。
4.3.7 磨礦機停車超過8小時以上或檢修更換襯板完畢,在無微拖設施的情況下,開車之前應用起重機盤車,盤車鋼絲繩應事先經過檢查;不應利用主電動機盤車。
4.3.8 檢查泥勺機的勺嘴磨損情況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勺嘴運轉方向的側面,不應站在正面。
4.3.9 處理分級設備的返砂槽堵塞時,不應攀登在分級機、直線振動篩或其他設備上進行。
4.3.10 清除分級設備溢流除渣篦上的木屑等廢渣時,不應站在除渣篦子上進行。
4.4 采砂
4.4.1 運作中的采砂船應浮態(tài)正常,船體穩(wěn)定,傾角小于0.5°。
4.4.2 采砂作業(yè)期間,在采砂船的首繩和邊繩的岸上設置區(qū)內,不應進行其他作業(yè)。
過采區(qū)應采取防止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災害的措施。
4.4.3 采砂船各層甲板不應有未固定的物件,操作平臺、梯樓、人行道應保持暢通。
4.4.1 不應隨意增加采砂船載荷,人員不應聚集船體一側或一端,無關人員不應上船。
4.4.5 采砂船的安全水位和最小采幅,應在設計中規(guī)定。采砂船工作時,干舷高不應小于0.2m;采砂船過河時,河面標高與采池水面標高之差,不應大于0.5m;采砂船過河段水位低于安全水位時,應筑壩提高水位,而不應采用超挖底板開拓法過河。
4.4.6 地表建筑物到采池邊的距離,不應小于30m;設備到采池邊的距離,不應小于5m;人員到采池邊的距離,不應小于2m。
4.4.7 采砂船作業(yè)時,在其回轉半徑范圍內,一切人員和船只不應停留或經過。
4.4.8 動力電纜應保持絕緣良好;敷設在地表的部分,應有警戒標志;水上的部分應敷設在浮箱或木排上。
4.4.9 駕駛室各控制開關、儀表以及卷揚機行程開關,應靈敏可靠。長期未啟用的或受潮的電機,應經電工測試絕緣良好,并征得電工同意方可開動。
4.4.10 在大風、大霧及洪水期間,除非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應行船和調船。
當風速超過15m/s時,應停車并采取防風措施;風速超過20m/s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翻船或重大設備事故。
4.4.11 采砂船上應設置水位警報、照明、信號、通訊和救護設備。
4.5 選別
4.5.1 重力選礦
4.5.1.1 螺旋溜槽應按高度每2m~2.5m設一分層操作平臺。
4.5.1.2 離心選礦機運轉時,不應將頭伸入轉筒察看。調整給礦鴨嘴、洗滌噴嘴及卸礦水噴嘴的位置和角度,應停車進行。
4.5.1.3 離心選礦機的給礦漏斗箱及電磁閥出現(xiàn)堵塞故障時,應用三角折梯去處理。
4.5.1.1 跳汰機床層應每周清理一次,清除篩板篩孔上的雜物,并檢查篩板及其固定情況。
4.5.2 磁電選礦
4.5.2.1 調整干選磁滑輪下料分料板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磁滑輪側面進行,以防礦物迸出傷人。
4.5.2.2 干選磁滑輪的皮帶與滾筒之間進入礦塊或其他物體時,應在他人監(jiān)護下進行處理;不應在磁滑輪運轉的情況下用鐵棍、鐵管或其他工具清除。
4.5.2.3 強磁選機運轉前,應將一切可能被磁力吸引的雜物清除干凈;鐵棍、手錘等能被磁力吸引的物體,不應帶到設備周圍。
4.5.2.1 電選機應安裝在干燥、通風地點,運行時操作人員應避免接觸高頻電纜。
4.5.2.5 電選機主機與高壓靜電發(fā)生器,應盡量靠近配置。高壓靜電發(fā)生器和電選機主機前,可鋪設橡膠絕緣地板。
4.5.2.6 電選機采用圓輥給料或電磁振動給料時,給料裝置的傳動電機或電磁振動器,應與高壓靜電發(fā)生器構成聯(lián)鎖。接入高壓之前,給料傳動電機或電磁振動器不能啟動;高壓跳閘后,給料傳動電機或電磁振動器應立即停止工作。
4.5.2.7 電選機主機和高壓靜電發(fā)生器,應用單獨支線分別與接地干線連接,不應串聯(lián)連接。
4.5.2.8 高壓電斷開后,應用接地放電器將電選機高壓電極上的殘余電荷放掉,方可與這些部件接觸或進行檢修。
4.5.3 浮選
4.5.3.1 開動浮選設備時,應確認機內無人、無障礙物。運行中的浮選槽,應防止掉入鐵件等雜物或影響運轉的其他障礙物。
4.5.3.2 更換浮選機的三角帶,應停車進行。三角帶松動時,不應用棍棒去壓或用鐵絲去鉤三角帶。
4.5.3.3 更換機械攪拌式浮選機的攪拌器,應用鋼絲繩吊運,不應用三角帶、磨繩吊運。
4.5.3.1 不應跨在礦漿攪拌槽體上作業(yè)。濺堆到槽壁端面的礦泥,應經常用水沖洗干凈。
4.5.3.5 浮選機進漿管、回砂管、排礦管和閘閥等,應保持完好、暢通和靈活,發(fā)現(xiàn)堵塞、磨損應及時處理。
4.5.3.6 浮選機槽體因磨損漏礦漿或攪拌器發(fā)生故障必須停車檢修時,應將槽內礦漿放空,并用水沖洗干凈。
4.5.3.7 浮選機突然停電跳閘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同時通知球磨停止給礦。
4.5.3.8 使用杯式給藥機調整給藥量,應停機進行。
4.5.3.9 配藥間應單獨設置,并應設通風裝置。人工破碎固體藥劑時,正面不得有人。
4.5.3.10 采用有毒藥劑或有異味藥劑的浮選工藝,或工藝過程產生大量蒸氣的,應設通風換氣裝置。
4.5.1 焙燒
4.5.1.1 使用煤氣,應按gb 6222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5.1.2 焙燒豎爐點火,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a) 開動抽風機10~15min;
b) 打開本爐的加熱煤氣末端放散管放散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