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qū)消防管理工作規(guī)范18
小區(qū)消防管理工作規(guī)范(十八)
1.0 目的
規(guī)范消防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預防和減少各類火災的發(fā)生。
2.0 范圍
適用于**的消防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 秩序維護部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管理,以及火災的處理。
3.2 工程維護部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與補充。
4.0工作內容
4.1 設備設施檢查
4.1.1消防專員
4.1.1.1消防專員必須清楚地知曉小區(qū)的消防配置情況,填寫小區(qū)《消防設備清單》。
4.1.1.2 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
4.1.1.3 必須每月26日定期抽查防火責任人對**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情況。
4.1.1.4 三個月開箱檢查一次,檢查消防器材是否整齊有無缺損情況,如有損壞報相關部門及時處理,并在《公共設施報修記錄表》上予以登記。
4.1.1.5 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對公共區(qū)域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且督導防火負責人進行檢查;檢查防火門有無損壞,閉門器能否正常使用;檢查應急燈能否正常照明;檢查電池能否自動充、放電;檢查消火栓門有無破損,消火栓出口壓力應定期檢查測試;嚴格清除死角內堆放的一切易然易爆物品;檢查手動報警、警鈴、彈簧是否松動,安全出口指示燈安裝是否牢固、是否有損壞情況。如有異常情況在《公共設施報修記錄表》予以詳細記錄,并報相關部門及時處理,消防員跟進。
4.1.1.6 對樓梯間、走道、電梯口堆放的任何物品,清除并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4.1.1.7 每月應對消火栓內水帶、水槍、消防卷盤是否齊全進行檢查。若設施齊全則在消防栓門縫上貼好封條,并在《消防器材月檢查表》上予以詳細登記。
4.1.1.8 每月對小區(qū)內所有寫字樓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檢查,并在《消防安全工作檢查表》予以詳細登記;若寫字樓存在消防隱患,必須填寫《消防整改通知書》發(fā)給業(yè)主,要求在三個工作日內整改完畢。
4.1.1.9 消防報警監(jiān)控設備的運行情況由消防中心值班人員負責記錄,填寫在《消防系統(tǒng)監(jiān)控運行記錄》表上。
4.1.2 防火責任人
4.1.2.1 防火負責人主要負責樓宇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
4.1.2.2樓宇的防火責任人由客戶服務部經理推薦,經行政管理部綜合考評與審核,由行政管理部發(fā)放《防火責任人任命書》登記表,并備份一份留作存檔、備案。
4.1.2.3 防火責任人必須于每月的10日、24日前將檢查結果上報消防專員,對存在隱患必須填寫《消防整改通知書》報給相關部門處理,在三個工作日內整改完畢。
4.1.2.4 防火責任人每月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仔細填寫《消防器材月檢查表》交消防專員,若發(fā)現消火栓上的封條被撕應檢查器材箱內的設備完好情況并及時補貼。
4.1.2.5 防火責任人應每月不得少于2次對防火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管理消防器材并將檢查情況進行統(tǒng)計,按月填寫《消防安全工作檢查表》,每月26日前將《消防安全工作檢查表》交工程維護部。
4.2 動火管理
4.2.1 因施工需要動火工作,施工單位必須在動火前到工程維護部辦理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手續(xù),經批準后發(fā)放臨時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后方能動火,動火時必須通知工程維護部的消防技工到達施工現場,消防技工確定安全后方可動火。
4.2.2 施工單位在動火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要指定責任人,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動火時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應立即停止動火;發(fā)生火警、爆炸事故時要及時補救和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動火完畢必須清理現場,確定安全后方能離去。
4.2.3 業(yè)主進行室內裝修或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先經工程維護部批準并保證符合安全規(guī)定。
4.2.4 動火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動火:
4.2.4.1 未辦妥動火手續(xù);
4.2.4.2 防火、滅火設施,器材落實;
4.2.4.3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
4.2.4.4 附近難移動的易燃易爆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
4.2.4.5 凡儲存盛裝易燃易爆雜物的液體、氣體的場所容器、管道未經洗刷清潔干凈;
4.2.4.6 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yè)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沒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4.3 宣傳內容
4.3.1消防專員通過發(fā)放消防資料,要求引導業(yè)主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器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明火試漏。
4.3.2 小區(qū)范圍內公共場所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纖維、塑料制品,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3.3 小區(qū)內設置防火標語、宣傳畫、消防宣傳板報、警示牌,消防專員每年向小區(qū)業(yè)主發(fā)放消防宣傳資料不少于一次。
4.4 消防培訓
4.4.1 每位防火責任人及消防專員必須熟悉《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規(guī)定》及公共區(qū)域內消防設施、設備的位置。
4.4.2 每位防火責任人及消防專員都能熟悉滅火器材的種類和使用方法。
4.4.3秩序維護部主管每季度對樓宇防火責任人或秩序維護部隊員進行一次消防培訓,并填寫《消防培訓記錄表》。
4.4.4秩序維護部主管每季度組織樓宇防火責任人和秩序維護部隊員進行一次消防演練。
4.5 防火演練
4.5.1秩序維護部主管舉行防火演練須按照《消防預案》實施。
4.5.2秩序維護部主管每月組織一次消防理論知識培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滅火演練。
4.5.3 消防演練應當分工明確、反應迅速,演練應當做詳細記錄。
4.5.4 值班室接到消防報警,立即通知附近崗位趕到現場查看并嚴防外人接近。
4.5.5 當值秩序維護部班長立即攜滅火器趕往現場,同時消防中心值班員呼叫消防專員及巡邏隊;通知客戶服務中心和工程部,并將情況匯報部門領導。
4.5.6消防專員及巡邏隊接到呼叫后,攜破拆工具,其他隊員攜消防器材趕到現場。
4.5.7消防專員及巡邏隊到達現場后根據實際情況辨別,及時反饋值班室是否撥打119'。
4.5.8 根據事態(tài)發(fā)展及具體情況,由消防專員組織展開撲救工作并做書面記錄。
4.5.8.1 短時間能找到該業(yè)主,直接將火災隱患
消除;
4.5.8.2 聯(lián)系不到業(yè)主的情況下,在首層架設消防梯,攜滅火器或用水帶將火撲滅,消除火災隱患。
4.5.9 消防演練結束后,應當對演練情況進行總評。
5.0 質量驗收標準
5.1 小區(qū)內設置防火標語,醒目警示牌、標識牌等提示性的標識。
5.2 區(qū)域內消防設備、設施、封條完好。
5.3 小區(qū)滅火器材,消防設施、設備的巡查報修完好率達100%,火災報警及時處理率100%。
5.4小區(qū)內無防火通道被堵塞,消防器材被鎖死等現象。
5.5 新招員工接受消防培訓不得少于六課時。
5.6秩序維護部主管確保每季度開展一次消防演練。
5.7 小區(qū)內無明顯違章現象。因巡查不利,管理不善,引起的消防事故為0,重大火災事故為0。
5.8 小區(qū)內無人監(jiān)管,不得動用明火作業(yè)。
5.9 建立完善培訓演習工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