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工作時限管理規(guī)定
保安部工作時限規(guī)定
序號 項目 時限備注
1大門查驗車輛發(fā)證,收證,登記30秒內(nèi)包括最后敬禮及車輛指揮手勢
2登記來訪證件及刷卡30秒內(nèi)
3車道口驗車,登記,撕票30秒內(nèi)
4緊急集合120秒內(nèi),2-5分鐘內(nèi) 指定地點,事故地點
5接到報警趕到事發(fā)現(xiàn)場 120秒內(nèi),5分鐘內(nèi) 小區(qū)的任何范圍內(nèi)
6提前交接班 10分鐘,15分鐘 到指定地點集合,領(lǐng)班15分鐘
7交接班過程崗位不超過120秒,整個班交接完畢不超過30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8交接班前工作講評 不超過10分鐘
9護衛(wèi)員巡邏 小區(qū)20分鐘1次,每棟樓30分鐘一遍,各簽到1次。a、b、c棟總計60分鐘,小區(qū)總計20分鐘
10機動人員頂崗 不能超過10分鐘 特殊情況須提前講明
11頂班換班吃飯 每個人不超過30分鐘,宵夜不得超過10分鐘。
12總值班室接聽電話不超過3聲鈴響 及時接聽
13消防中心處理誤報信息、故障報警 不超過5分鐘 技術(shù)性難度較大除外
14保安部組織學習訓練 每周不少于8小時 平均
15班務會議,領(lǐng)班會議 不超過30分鐘 特殊情況除外
16保安部會議 不超過60分鐘 特殊情況除外
17呼叫值班人員返回總值班室及其它指定地點不超過5分鐘 特殊情況除外
18對講機呼叫 不超過3次 &nb
sp;及時回應
19回復隊員提出的問題 不超過30分鐘 特殊情況除下
20上級交待的工作指令及需辦事情 不超過8個小時若有困難及時匯報
21夜間查崗每周不少于2次 20:00――次日08:00
22每個崗位 24小時值班確保1人當值,不空崗
23當值回復提問及查閱資料不超過5分鐘認真填寫當值日報表,做到事事清楚。
24處理,跟進處理,指導處理等各項問2分鐘內(nèi)必須有相關(guān)人員跟進給予回復 只限日常工作中平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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