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測量工作管理實施細則
為更好地做好測量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實施細則。
(1) 測量員在技術員的領導下工作,要認真熟悉圖紙,及時掌握設計變更及洽商。
(2) 做好紅線樁交線,確保測量精度。
(3) 施工中要認真熟悉圖紙,根據(jù)移交的測量資料,做好復測工作,認真控制測量精度,為施工人員提供建筑物軸線、標高及細部主要尺寸,做好樓層觀測記錄,定期對建筑物進行垂直偏差檢查,并做好記錄。
(4) 測量工作必須做好原始記錄,施測人員要堅持復核簽字制度,不得隨意涂改和損壞測量原始資料和測量成果資料,并要裝訂成冊,歸檔保存。
(5) 測量儀器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使用中避免儀器受震、傾倒和碰撞。使用后要隨時清點儀器的附件、工具,及時擦拭,保持清潔。
(6) 為確保測量工作順利進行,永久和半永久的標樁必須設置牢固,有明顯標志,并且加以保護。
第2篇 服裝公司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為確保所使用的測量儀器的精準度,滿足各階段檢驗與測量結果的準確性,以保證產品的質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內用于產品質量判定的全部量規(guī)、儀器設備。
3.職責
3.1使用部門負責量規(guī)儀器設備之申購、使用。
3.2質管部負責量規(guī)儀器設備之匯總記錄,定期內?;蛩蜋z。
4.工作程序
4.1量規(guī)儀器申購
4.1.1各部門依工作需要,提出量規(guī)儀器設備申請報設備部,制定設備購置計劃,具體依《采購控制程序》執(zhí)行。
4.1.2新購量規(guī)儀器交貨時,由設備部及質管部對量規(guī)儀器做驗收,驗收時應參考國家或國際標準之校驗儀器方法,或要求廠商交提供合法之校驗證明。
4.1.3驗收合格之量規(guī)儀器設備,由質管部記錄在'量規(guī)儀器一覽表',確定檢驗周期后,即可交由使用部門正常使用。
4.2校驗方式
4.2.1內部校驗:由公司內部訓練合格之校驗人員執(zhí)行校驗,其檢驗系統(tǒng)應依據(jù)國家或國際計量標準。
4.2.2送外校驗:由國家認可的校驗單位或儀器設備的供應商執(zhí)行校驗,其校驗系統(tǒng)應依據(jù)國家或國際標準。
4.3校驗分類管理
校驗技術員依據(jù)量規(guī)儀器設備之使用狀況及精準度要求確定內部校驗或送外校驗,并記錄于'量規(guī)儀器一覽表'。
4.4內校流程
4.4.1校驗技術員根據(jù)校驗周期通知使用部門送校。
4.4.2軟尺驗證方法
將標準鋼尺平放于平臺上,被驗證軟尺測量點起始刻度與標準鋼尺0刻度重合,軟尺抹平即可,在軟尺英寸和厘米兩面總長度范圍內取12″、24″、36″三個測量點,和30cm、60cm、90cm三個測量點與標準鋼尺讀值比對數(shù)值差異,任何一個測量點相對數(shù)值偏差不超過±0.5%為合格。計算公式如下:
(被測量點讀數(shù)-標準鋼尺讀數(shù))÷標準鋼尺讀數(shù)×100%
4.4.3直尺、木尺等驗證方式與軟尺相同。
4.4.4電子秤驗證方法
將電子秤置于水平臺面上,秤盤內不可放置物品,將電子秤讀數(shù)校正為零,置50g、100g、500g三個標準砝碼于電子秤上讀取數(shù)值測算誤差。計算公式:
誤差值=(電子秤讀數(shù)-標準砝碼值)÷標準砝碼值×100%。
測量誤差值與標準值此對偏差不超過±1%為合格。
4.4.5磅秤驗證方式與電子秤相同。
4.5外校流程
外校機構之儀器校驗人員在所校驗之儀器、量具上貼校驗狀況標簽,并附校驗報告。
4.6校驗記錄及判定
4.6.1量規(guī)儀器校驗的結果,必須記錄于'量規(guī)儀校設備年度校驗周期表',校驗合格者,貼'校驗合格標簽';校驗不合格者,貼'暫停使用'標簽。
4.6.2校驗不合格的量規(guī)儀器,視具體情況作送修、重校或報廢處理,由質管部統(tǒng)一依《設備管理程序》處理。對于單位價值很小之量具如軟尺、木尺、直尺則由質管部驗證后,不合格量具由倉庫予以記錄、回收、更換。
4.6.3布倉驗布機驗證:
布倉驗布機由質檢科每三個月校驗一次,方法如下:
找一塊30-50碼之間,彈力很小的布(如全棉牛仔布、斜紋棉布)用驗布機量過后,再用軟尺(驗證合格)測量,(過碼機讀數(shù)-軟尺讀數(shù))÷軟尺讀數(shù)×100%,在±1%之內為合格,如不合格即此驗布機不能使用,并將檢查結果記錄于品控設備驗證記錄中。
4.6.4量規(guī)儀器于有效期內損壞,經修理后必須再校驗判定。
4.6.5檢驗員驗證時發(fā)現(xiàn)某一度量工具誤差超過驗證標準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質管部主管及時清理現(xiàn)場,對使用超標測量工具制作的半成品進行標識。質管部主管及生產總監(jiān)需對有關工具所引起的品質問題作出評估,由質管部主管制定并實施糾正措施。
4.6.6未實施糾正時,誤測半成品視為不合格暫存,已流出的誤測半成品,質管部主管須通知檢查人員特別留意尺寸問題。
4.6.7誤將超標測量工具測量成品,一經發(fā)現(xiàn),需將未出貨之該批成品再作一次成品質量檢查。
4.7量規(guī)儀器在使用或搬運中需十分小心,避免重摔或碰撞,以免造成損壞,若有損壞等異常,需重新校驗判定,以維護其數(shù)據(jù)精準度。
4.8量規(guī)儀器使用部門,必須認真妥善做好量規(guī)儀器之保管工作。標準鋼尺、砝碼應封好,存放在質管部,僅可用于校對。標準鋼尺、砝碼每年需外校一次。質管部應保存其外校記錄。
4.9量規(guī)儀器編碼原則:
標準砝碼編號50以(qc-std-002)表示
標準砝碼編號100g以(qc-std-003)表示
標準砝碼編號500g以(qc-std-004)表示
直尺編號以 (qc-ok-1***)表示,編號以'1'開頭
軟尺編號以 (qc-ok-2***)表示,編號以'2'開頭
木尺編號以 (qc-ok-3***)表示,編號以'3'開頭
磅秤、電子秤編號以 (qc-ok-4***)表示,編號以'4'開頭
標準鋼尺編號以(qc-std-001) 表示
5.相關文件
5.1《采購控制程序》
5.2《設備管理程序》
6.記錄
6.1《量規(guī)儀器校驗設備一覽表》
6.2《量規(guī)儀校設備年度檢驗周期表》
6.3《量校標簽一、二》
6.4《量規(guī)儀器驗證記錄》
附件:量校標簽
(1)校驗合格標簽(內校)
校 驗 合 格
量儀編號:校驗者:
校驗日期:
有效日期:
(2)暫停使用標簽
暫 停 使 用
量儀編號:
校驗者:
第3篇 測量工作管理細則
為更好地做好測量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實施細則。
(1) 測量員在技術員的領導下工作,要認真熟悉圖紙,及時掌握設計變更及洽商。
(2) 做好紅線樁交線,確保測量精度。
(3) 施工中要認真熟悉圖紙,根據(jù)移交的測量資料,做好復測工作,認真控制測量精度,為施工人員提供建筑物軸線、標高及細部主要尺寸,做好樓層觀測記錄,定期對建筑物進行垂直偏差檢查,并做好記錄。
(4) 測量工作必須做好原始記錄,施測人員要堅持復核簽字制度,不得隨意涂改和損壞測量原始資料和測量成果資料,并要裝訂成冊,歸檔保存。
(5) 測量儀器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使用中避免儀器受震、傾倒和碰撞。使用后要隨時清點儀器的附件、工具,及時擦拭,保持清潔。
(6) 為確保測量工作順利進行,永久和半永久的標樁必須設置牢固,有明顯標志,并且加以保護。
第4篇 測量分析管理工作職責與職位要求
職位描述:
職責描述:
1、編制年度msa工作計劃并按計劃實施;
2、對我司產品測試與客戶間產品測試存在的偏差進行分析;
3、負責日常飛塵實驗,產品均勻性實驗的計劃執(zhí)行和實施。
職位要求:
1、熟悉word、excel、ppt等常用辦公軟件;
2、大專及以上學歷、品質管理、檢測專業(yè)優(yōu)先;
3、熟悉常用的質量統(tǒng)計工具,熟練運用因果圖、控制圖等品質七大工具
4、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執(zhí)行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5、具有較豐富的實際檢驗工作經驗和理論基礎,熟悉msa工作流程'
第5篇 項目測量員工作管理職責
1、 負責配合技術及生產部門做好所有的工程測量工作,保證測量結果的科學合理、真實可靠、準確及時,為項目組織施工生產提供科學有效的依據(jù);
2、 負責按施工規(guī)范要求編制切合工程實際的工程測量專項方案,并交給技術負責人審核其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操作行后認真執(zhí)行;
3、 負責做好工程施工的定位放線工作,提供準確無誤的各種施工標志(線、標高);
4、 負責建筑物測量復核:測量定位要有引測依據(jù),并能反映整個定位過程(標出引樁、軸線樁、控制樁位置及距離),不得以局部總平面圖代替測量圖;標高引測后的臨時水準點位置及標高要求在圖中標出(原始水準點情況亦加以說明);測量后的復核結果圖及文件要由設計、業(yè)主或監(jiān)理、施工單位共同簽字蓋章確認;
5、 負責施工期間對建筑物進行沉降觀測:除設計規(guī)定外,在建筑物上每8~12米設置一個沉降觀測點,對于高層建筑,基礎完成后測得初始數(shù)據(jù),每層結構完成后觀測一次,至竣工前觀測一次,竣工時整理觀測數(shù)據(jù)并繪制沉降曲線;對于多層住宅,主體結構施工階段,每層結構完成后觀測不少于一次,主體結構封頂后,沉降觀測每2個月不少于一次,至竣工前觀測一次,竣工時整理觀測數(shù)據(jù)并繪制沉降曲線;竣工后移交給業(yè)主委托的專業(yè)測繪公司繼續(xù)跟蹤觀測,直至建筑物沉降相對穩(wěn)定為止。沉降觀測所使用的測量計量器具要求附加狀況說明;
6、 負責對施工班組的測量及配合工作進行正確的指導、校正、評定和驗收;
7、 負責正確使用和妥善愛護、保養(yǎng)好測量儀器。
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