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中公物管理條例
一、加強教育引導全校學生樹立愛護公物的思想,促使學生自覺養(yǎng)成愛護公物的良好習慣,逐步樹立“愛校如家”的觀念,正確使用公物,制止破壞行為,維護和保管好學校的公共財產(chǎn)。
二、建立班級公物管理責任制,各班選派一名工作負責、公正無私的同學擔任班級公物管理員,責任具體到個人。并在每學期初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本班同學公物登記,平時對班級公物進行管理和維護,班級損壞的公物管理員要及時上報到學校辦公室進行維修并做好登記,學期末學校將對班級公物進行全面檢查,并結(jié)合平時公物破壞和維修情況,評選出教室公物管理優(yōu)秀獎,對于公物保管優(yōu)秀的班級表彰班級和班主任。
三、對損壞公物的賠償處理:
1、自然損壞,班主任及時向辦公室匯報,核實無誤者,由辦公室負責維修。
2、無意損壞,能主動承認者,按被損壞的實物價格賠償,不追究其它責任。
3、無意損壞,不能主動承認,經(jīng)學校查獲者,按原價賠償,并付維修費,該同學年度德育考核不能評優(yōu)。
4、故意損壞,經(jīng)學校查獲者,按原價賠償,并付維修費,并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記錄在檔。
5、對損壞公物,又不能配合學校查實,不能查清者責,由班級或宿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按原價賠償,并付維修費,班級不得參與年度優(yōu)秀班級評選。
6、各班應對本班保潔區(qū)內(nèi)公物負有相應責任,各班級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公物損壞應立即報告辦公室處,并進行查處,處理辦法同上。
7、凡因考試、做實驗、上電腦課等活動用到學校實驗室、教師樓、科藝樓、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的班級,對所用場所也應承擔相應管理責任,處理辦法同上。
以上規(guī)定中賠償款一律交學校財務室。
海珠市第一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