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酒店會客制度13
酒店會客制度(十三)
一、前廳會客制度
1、凡來酒店會客的訪客需填寫會客登記單。
2、登記時要按規(guī)定項目填寫清楚。
3、來酒店的訪客不準將易爆物品、煙花爆竹等帶入酒店和房間。
4、來酒店的訪客需在晚11點之前離店,晚11點以后不準會客,特殊情況需經大堂經理同意。
5、以上規(guī)定由前廳和保安部共同負責。
6、保安部要密切注視進入大堂人員,如有可疑人員,應主動對其進行查詢。
7、酒店及公安部門規(guī)定,在晚上11點時謝絕訪客到客房地區(qū),如發(fā)現有非住客要到客房地區(qū),保安人員應主動而有禮貌地查詢并委婉拒絕,特殊情況由大堂經理決定并記錄。
二、員工通道會客制度
1、凡來酒店聯系業(yè)務(包括供應商、施工單位、行政辦事人員)或會見員工的來訪者應從員工通道登記后進入酒店,因故已不在酒店工作的原酒店員工一律登記會客。
2、登記時按照項目填寫清楚。
3、來酒店的訪客不準將易燃易爆品、煙花爆竹等帶入酒店和房間。
來訪的客人經保安部與被訪部門聯系后,由被訪部門接待。
第2篇 z酒店會客登記制度
酒店會客登記制度
1、凡來店會客者,均應主動出示證件,說明要會見人的姓名、部門,并填寫會客登記單。
2、崗位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地查驗證件,并要求會客者嚴格按照會客單要求填寫會客登記單,經核實后,主動指引客人到會見地點。
3、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得會客,值班人員應禮貌地向會客者進行解釋,勸其離去。如會客者有要事須會見員工,值班人員主動幫助進行聯系,由會見員工進行接待。
4、來店會客者,如與酒店有預約,可通過電話聯系有關領導,經同意后,填寫會客登記單并禮貌地向會客者說明'請接見者在簽名處簽字,會見后將會客單交于會客登記處'。
5、來訪者會見住店人應問清姓名、會見何人及事由,經電話與住店客人聯系得到允許后,訪可帶到客人指定地點或樓層,并通知樓層服務員,加強監(jiān)控。否則,未經住店客人允許,一律不得讓來訪者進入樓層。
6、外來推銷人員,如沒有與酒店預約,一般不予接待,如是酒店急需物品,可主動與供應部有關部門聯系,經回復后,填寫會客登記單在約定地點會見。
7、會客完畢后,值班人員主動收回會客單,看是否有接見人簽字,如沒有簽字,應禮貌地向會客者解釋,讓其返回簽了,并特別留意離店客人所攜帶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8、值班人員嚴禁精神病者進入酒店,并嚴防不法分子、圖謀報復者混入酒店。
9、晚上21:30以后來店會客者恕不接待。
第3篇 某酒店會客登記制度
1、 凡來店會客者,均應主動出示證件,說明要會見人的姓名、部門,并填寫會客登記單。
2、 崗位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地查驗證件,并要求會客者嚴格按照會客單要求填寫會客登記單,經核實后,主動指引客人到會見地點。
3、 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得會客,值班人員應禮貌地向會客者進行解釋,勸其離去。如會客者有要事須會見員工,值班人員主動幫助進行聯系,由會見員工進行接待。
4、 來店會客者,如與酒店有預約,可通過電話聯系有關領導,經同意后,填寫會客登記單并禮貌地向會客者說明請接見者在簽名處簽字,會見后將會客單交于會客登記處。
5、 來訪者會見住店人應問清姓名、會見何人及事由,經電話與住店客人聯系得到允許后,訪可帶到客人指定地點或樓層,并通知樓層服務員 ,加強監(jiān)控。否則,未經住店客人允許,一律不得讓來訪者進入樓層。
6、 外來推銷人員,如沒有與酒店預約,一般不予接待,如是酒店急需物品,可主動與供應部有關部門聯系,經回復后,填寫會客登記單在約定地點會見。
7、 會客完畢后,值班人員主動收回會客單,看是否有接見人簽字,如沒有簽字,應禮貌地向會客者解釋,讓其返回簽了,并特別留意離店客人所攜帶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8、 值班人員嚴禁精神病者進入酒店,并嚴防不法分子、圖謀報復者混入酒店。
9、 晚上21:30以后來店會客者恕不接待。
第4篇 酒店客務會客登記工作制度
酒店客務會客登記制度
1.來訪者要求探訪、會見住店客人,接待員問清來訪者是否與客人約定。
2.接待員查詢電腦確認后聯系住店客人房間,征得客人同意后,由客人來前廳或請來訪者持會客登記單回執(zhí)見客人。
3.請來訪者填寫《會客登記單》,寫清來訪者姓名、單位、聯系電話、人數、會見何人、房號、事由、來店時間等。
4.會客登記單一式兩聯,一聯存檔備查,一聯交來訪者,請會見客人簽字,注明離店時間,由來訪者交回前臺。
5.會客時間最晚不得超過23時。超過23時,保安部人員有權請來訪者離開房間。
6.接待員應對酒店和客人的安全負責,不得隨意將住店客人的有關情況提供給來訪者,更不能根據來訪者的描述幫助其推測要會見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