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運輸設備包機制度
1、機車、礦車、人車及其配套設備必須建立包機制度,包正常運轉、設備完好、日檢、周檢、月檢、大、中、小修,責任人包括段隊、班組負責人、設備司機、檢修工和設備有關人員。
2、司機必須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各崗位和各種司機要保持穩(wěn)定,不得隨意調動崗位。電機車實行專人專車,包機人按規(guī)定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巡迴檢查等預防性檢修工作,保持設備、硐室的清潔衛(wèi)生,有問題和隱患及時匯報。
3、包機檢修工要做好日檢、周檢、月檢工作,時間不準占用,不準漏項,大中小修做到心中有數(shù),對機車、人車的安全制動裝置要按《規(guī)程》規(guī)定定期試驗,保證靈活可靠,不得帶病運轉,保持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
4、有準確的運轉、檢修、專責、交接班記錄。
第2篇 人車運輸設備包機管理制度
為強化人車設備的管理,任務落實,責任到人,易于考核,確保設備完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包機制度:
1、包機人員由人工跟車和機修工組成。
2、包機人員必須熟悉所包設備的技術性能,工作原理。
3、操作人員必須按機械設備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機械。操作人員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時間進行日常性檢查保養(yǎng)作業(yè),其內容為“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十字作業(yè)。還要能夠進行一級保養(yǎng),進行人車手動落閘試驗 會進行排除一般故障。此外操作人員負責設備衛(wèi)生清潔,認真填寫檢查、運行記錄。
4、機修工負責二級以及二級以上的保養(yǎng)工作,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yǎng),確保設備和各種輔助設備(包括信號裝置)完好以及安全保護裝置符合標準要求。對操作人員排除不了人車車體、軸承變形、斷裂,插銷磨損、防墜器不靈敏等故障,由機修工進行及時排除。
5、機械設備完好標準:完成任務好;技術狀況好;維護保養(yǎng)好;合理使用好;保管工作好。
6、由機電科進行考核。因操作維護保養(yǎng)設備不及時,造成影響生產(chǎn)、甚至安全事故,對責任人按礦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第3篇 機電運輸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維修人員認真學習鉆研技術,不斷提高自身技術水平。
2處理問體及時,一切為安全生產(chǎn)著想,隨叫隨到。
3對設備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維修,保正運轉正常。
4按要求對設備進行存放,保養(yǎng),調配,使用。
5嚴格按照維修計劃對機電設備保養(yǎng),檢修。
6設備出現(xiàn)事故后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與責任。
第4篇 運輸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一、運輸系統(tǒng)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是煤礦生產(chǎn)的主要保證,各單位應搞好運輸設備和設施的檢查、維護和檢修工作。
二、運輸設備(包括刮板機,膠帶機,車輛,提升機和調度絞車等)實行管、用、修一體化管理,即設備司機和包機人組成設備管理小組,負責設備的檢查、維護、潤滑和一般檢修等工作。
三、根據(jù)運輸設備的運行范圍較大特點,各單位對運輸設施(包括運輸通信裝置,膠帶保護裝置,軌道,機車架空線,斜井防跑車裝置,提升機綜合保護裝置)應實行包機包片管理,包機人負責運輸設施的檢查維護和一般檢修。
四、各單位必須制定運輸設備設施的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計劃和定期檢修計劃,規(guī)定責任人,確保設備設施完好。
五、各單位管理人員,機電科檢查人員和安全質量檢查組應定期對各單位運輸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安排處理。
六、運輸設備和設施應定期進行試驗或測試(包括制動距離測試,軌道雜散電流測試,車輛連接裝置靜拉力測試,斜井防跑車裝置試驗等),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合格后繼續(xù)使用。
七、各單位應認真填寫各種記錄(運行記錄,檢查記錄,潤滑記錄,檢修記錄,事故記錄等)。
第5篇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管理制度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管理制度
五、設備及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車隊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車隊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車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四、進入車隊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專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必須是在車隊安全部備案的危化品運輸車輛;無備案的、外來的、包括車隊其它的任何車輛均不得進入危化品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guī)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yè)聯(lián)系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涂";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4、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chǎn)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fā)生任何滲(灑)漏。
5、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6、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wèi)星定位系統(tǒng)和行駛記錄儀。
五、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管理、清洗管理要求:
1、車隊所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置易燃易爆區(qū)、低毒區(qū)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qū),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區(qū)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jīng)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qū)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定時巡查,遇突發(fā)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shù)骄邆湮kU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隨地傾倒殘液。
六、車隊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jiān)督管理:
1、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guī)范的監(jiān)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門對停車場安全設施配備的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管理;
4、環(huán)保部門對停車場殘液處置及廢水、廢氣處理的監(jiān)督管理。
七、車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應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huán)保、安監(jiān)、質監(jiān)等部門的要求。
八、車隊專用停車場區(qū)域管理、相關設備管理、警示標志管理、專人值守、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等要求: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qū)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tǒng)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guī)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lián)跸浪ā?/p>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xiàn)場應設置定置線、區(qū)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guī)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車隊停車場限速10公里/小時。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管理制度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jiān)控系統(tǒng),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等相關記錄。
九、車隊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十、停車場若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車場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jiān)、環(huán)保、質監(jiān)等部門。
十一、車隊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罰。
第6篇 道路危險運輸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查、維護制度
一、設備的正確使用和精心維護是保證設備完好率,長周期安全運行的
重要環(huán)節(jié)。設備管理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維護保養(yǎng)與計劃檢修并重”的原則。
二、實行設備包機專責制,做到每臺設備、設施都有專人負責,及時做好設備、設施的防塵、防潮、防凍、防凝、防腐、防火等工作。
三、 操作人員要用好、管好、維護好設備,對所用設備必須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四、 嚴格執(zhí)行設備潤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點、定人、定質、定時、定量)、“三過濾”。
五、由安全小組成員牽頭,由相關技術人員參與,每月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chǎn)設施、設備等進行檢查維護工作。
六、天氣變化時,對車輛或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并即時更換相應的器件,保證安全作業(yè)。
七、 對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性和損壞性行進評估和維護,主要注意防塵、防潮、防腐蝕、正常使用性等情況進評估和維護。傳動設備按要求定期盤車;按要求定期維護,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八、消防栓、滅火器、車輛牽引鏈等設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時修理、充裝或更換。
九、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嚴禁超速、超載運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 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立即查明原因及時匯報。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準盲目開車。
十一、 維修人員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時檢查,并主動向操作人員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fā)現(xiàn)設備存在問題要及時消除,做詳細記錄,逐步掌握設備運行規(guī)律,做到心中有數(shù),努力提高技術水平,掌握設備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術問題,要查明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車檢修中及時處理。
4、步采用便攜式儀器對主要設備進行點檢,逐步開展狀態(tài)監(jiān)測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延長設備運行周期。
5、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維修任務,不斷提高設備維護水平。
十二、要經(jīng)常檢查停車區(qū)域的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發(fā)現(xiàn)腐蝕、下沉、裂紋、破損,應做好記錄和標志,并報告公司安全小組。
第7篇 機電運輸設備包機制度
1、機電運輸設備包機組按機房或設備為單元進行包機,其人員組成由電鉗工和司機組成。
2、各單位包機組在隊長、技術員、班組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3、包機組對本組所包設備實行留名掛牌管理,掛牌上要寫明設備型號、規(guī)格、主要技術性能及包機組組長及成員名單。
4、機房硐室除懸掛的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外,還要有包機組的分工、區(qū)域劃分及維護質量條件。
5、包機人員應按設備檢修周期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修、維護等工種,并對設備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試驗,以上工作完畢后,要認真填寫檢修、試驗記錄。
6、包機組成員對所包的設備要倍加愛護,定期更換潤滑劑,保持設備、硐室清潔衛(wèi)生。
第8篇 運輸設備運行、檢修、檢測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運輸設備的運行、檢修、檢測管理工作,根據(jù)《煤礦安全生產(chǎn)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運輸專業(yè)“制度保障”中對運輸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車不行人”管理辦法
1.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時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
2.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時運行范圍內嚴禁一切人員作業(yè)。
3.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各巷道交叉口應安設設備運行時能夠發(fā)出語音警報的報警信號和紅綠燈顯示。
4.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有臨時作業(yè)時必須提前與當班調度室聯(lián)系好后在指定的時間內作業(yè)。
5. 作業(yè)前還須同提升運輸設備司機、把鉤工確定具體作業(yè)時間方可作業(yè)。提升運輸設備司機和信號把鉤工不得脫崗,并有防止誤操作的醒目標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擋車裝置。
6.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大型施工必須報煤礦分管領導審批,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7.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施工人員作業(yè)完畢后撤離到安全地點后,匯報調度室處理情況,由調度室通知設備司機、把鉤工對作業(yè)點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運輸設備檢查、檢修制度
1. 運輸設備實行每小班一小時維修檢查、每日一次二小時檢修、每周一次四小時檢修制度,并建立相應的維修臺帳。
2. 司機接班后,要對設備進行詳細檢查、注油。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注油的油質要合格,油量要合適。
3. 司機接班后,對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進行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匯報當班調度。
4. 需要停產(chǎn)檢修的運輸設備,應當及時停產(chǎn),按經(jīng)審批的安全技術檢修措施進行檢修,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正常運轉的移動設備要按規(guī)定的檢修周期進行輪換檢修。
5. 設備檢修出廠和調入、調出,雙方必須交接簽字驗收,設備達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 司機和檢修工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及機電設備廠家說明書等要求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
(四)運輸設備檢測檢驗制度
1. 運輸設備各種技術測定和檢測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安全標準進行定期檢測。由煤礦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測試報告測試項目完整、準確可靠,有結論意見。有檢測記錄和檢驗報告,有處理建議和處理結果。
2. 機車制動距離試驗。新投入機車應當測定 1 次,之后每年測定 1 次。
3. 斜巷提升連接裝置。每年由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試驗。
4. 架空乘人裝置。每年進行 1 次檢驗,由具備檢測檢驗能力的煤礦企業(yè)自行組織檢測或委托具備專業(yè)能力的安全生產(chǎn)檢測檢驗機構檢測。
5. 單軌吊。每年進行 1 次檢測、檢驗。
6. 無軌膠輪車。每年宜對司機進行年審;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大修,大修后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7. 齒輪機車。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測、檢驗。
第9篇 公司礦井機電運輸設備計劃性檢修管理制度
煤礦機電、運輸設備是礦井生產(chǎn)工藝的重要組成部分,設備運行狀態(tài)的優(yōu)劣,直接影響到礦井的安全生產(chǎn)與高產(chǎn)高效。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chǎn)方針,規(guī)范礦井機電運輸設備的計劃性檢修工作,保證機電設備高效、安全運行,特制定《**公司機電運輸設備計劃性檢修管理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1、機電副總經(jīng)理是礦井停產(chǎn)檢修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檢修工作的總體安排和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掌握總體進度和監(jiān)督安全措施的落實。
2、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制定檢修安全技術措施,分管副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核。
3、分管副總經(jīng)理是所轄范圍內檢修工作的直接責任者,負責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落實。
4、機電運輸部負責編制礦井檢修計劃、停產(chǎn)檢修總體措施,組織會審單項檢修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機電運輸部對機電、運輸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工程技術部對采掘工程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通防部對一通三防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
5、調度室是檢修工作的指揮部門,負責檢修工作的調度、協(xié)調、指揮。
6、安監(jiān)部負責監(jiān)督各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重大檢修項目必須派人現(xiàn)場盯班。
7、承擔檢修項目的單位,區(qū)(隊)長對本項目的檢修質量和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區(qū)隊技術員負責編制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施工負責人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對項目施工全過程的措施落實和檢修質量負責。項目安全負責人對項目的施工安全負責。
二、礦井機電、運輸設備的計劃檢修管理規(guī)定
1、機電運輸設備的檢修按日檢、月檢、年檢方式進行。
2、日檢:全礦每日計劃停產(chǎn)檢修時間:(按每礦實際確定,如規(guī)定12:00-14:00)進行;檢修范圍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統(tǒng),井上、下供電系統(tǒng)、煤流運輸系統(tǒng)、采掘生產(chǎn)設備及輔助生產(chǎn)設備、設施的檢修等等。上述檢修時間包括檢修前的準備和檢修后試運轉所占用時間。
3、月檢:全礦每月有計劃停產(chǎn)檢修一天,時間限制在22小時以內;延長檢修時間或增加檢修班次等特殊情況由機電運輸部提出計劃,報機電副總同意、經(jīng)礦委會研究確定并上報鑫龍公司機電運輸部審批。
4、年檢:礦井每年年底進行一次年度停產(chǎn)檢修,檢修天數(shù)不少于2天,檢修日期定在春節(jié)期間。特殊情況提請礦委會根據(jù)實際生產(chǎn)需要研究確定。
5、礦井停產(chǎn)檢修范圍,包括:采、掘、機、運、通各主要系統(tǒng)受檢修影響的區(qū)域以及壓風、清水、通訊等輔助系統(tǒng)的停產(chǎn)檢修。
三、計劃檢修項目的申報
1、日檢項目由各單位根據(jù)設備檢修需求自行確定實施,不再上報。
2、月份、年度計劃檢修項目必須申報,各單位申報的檢修項目應突出重點,主要申報因日常檢修時間短無法完成的檢修項目或施工影響安全生產(chǎn)時間較長的項目。
3、能在日常檢修時施工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產(chǎn)檢修計劃。
4、檢修申報的項目,按照下發(fā)的檢修計劃模板,將項目的名稱、施工地點、檢修項目的主要內容、計劃時間、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參加施工的班組、人數(shù)等填寫齊全,經(jīng)主管隊長簽字后上報機電運輸部。
6、各單位每月15日前上報檢修計劃。機電運輸部于18日前組織有關部室對礦井停產(chǎn)檢修計劃項目預審,審查內容包括各單位檢修項目的時間安排,檢修內容及人員組織是否妥當,并安排、落實各單位上報檢修用的各種材料或備件計劃。
7、各單位10月下旬上報年度檢修計劃的項目,機電運輸部于11月上旬組織有關部室對年底停產(chǎn)檢修計劃項目預審,中旬確定檢修項目并報礦審批,11月下旬報鑫龍公司審核批準。
四、檢修計劃的審定:每月20日前, 機電運輸部組織相關單位召開月份停產(chǎn)檢修預備會。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經(jīng)理、礦總工程師參加,主持審定礦井計劃停產(chǎn)檢修項目并材料、備件采購計劃。
五、停產(chǎn)檢修計劃的變更:凡列入計劃的檢修項目,必須按計劃完成施工。因生產(chǎn)原因需要調整檢修項目時,由變更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填寫項目變更原因,時間等相關內容,機電運輸部根據(jù)變更項目內容,協(xié)調各有關單位,并報礦領導批準后方可變更。
六、檢修計劃的報送:機電運輸部在礦審定項目后,應立即編制正式計劃,于當月22日前完成審批下發(fā),同步上報鑫龍機電運輸部。
七、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
1、檢修項目必須“一工一措施”,由承擔檢修任務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編寫,經(jīng)會審、簽批后貫徹執(zhí)行。嚴禁多個項目一份措施,嚴禁無安全技術措施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符合實際,用詞規(guī)范、語句簡練、表達準確,頁面清晰整潔。
3、安全技術措施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施工時間安排;2).施工勞動組織,確定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參加施工人員;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項目應繪制施工網(wǎng)絡圖;4).施工工具及準備;5).工程設備、備件及材料;6).檢修質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關安全系數(shù)計算;9).有關施工圖紙。
4、安全技術措施內容還應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備件的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凡項目施工影響供壓風、供水、供電、排水及其它系統(tǒng)的,必須編制停風、水、電申請表,經(jīng)各生產(chǎn)部室及分管領導簽批同意后執(zhí)行。
5、安全技術措施的審報: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別報送礦調度室、安檢部、主管部室及區(qū)隊自用),由機電運輸部、生產(chǎn)部、通防部、調度室、安檢部、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經(jīng)理、總工程師審批,于每月26日前會審結束。上報公司的措施還要經(jīng)總經(jīng)理審批。
6、安全技術措施的宣貫、落實:施工單位至少提前一天組織學習、貫徹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認真聽取措施傳達,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并簽字備查;兩個以上單位共同施工的項目,相關單位也必須學習措施;未學習措施者不準參加施工。因此造成影響檢修的,對責任人追究責任并給予經(jīng)濟處罰。
八、檢修項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檢修項目,檢修負責人要認真填寫日常檢修記錄(或報表等),檢修結束并進行試運轉,無問題后由設備司機(或操作人員)簽字驗收認可,檢修不合格的設備司機(或操作人員)不得簽字驗收。
2、較長時間的檢修項目因故中斷時,所有物件都必須恢復到穩(wěn)定靜止位置,電氣設備停電閉鎖,經(jīng)項目負責人做全面檢查后方可離開。重新開工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做全面檢查,無問題后方可開工。倒班作業(yè)的必須在靜止狀態(tài)下交接班,必須把現(xiàn)場的安全狀況交接清楚。
3、重大檢修項目由機電運輸部和安監(jiān)部分別派人現(xiàn)場盯班監(jiān)督實施。嚴禁兩個互相影響的項目同時檢修。
4、多個單位共同完成一項檢修任務時,由機電運輸部統(tǒng)一指揮,或者由機電礦長指定現(xiàn)場負責人組織檢修工作。
5、各級管理人員對檢修工作的安全、質量都具有監(jiān)督權,但嚴禁越級指揮。
6、本礦的檢修項目由外單位承擔時,必須簽訂施工合同,并由承擔檢修項目的施工單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審批后貫徹執(zhí)行。
7、檢修結束后,所檢修設備或系統(tǒng)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恢復生產(chǎn)必須明確責任人按措施進行,特別是恢復通風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嚴格落實措施的安全規(guī)定。
九、檢修項目的驗收、總結
1、日檢項目由施工單位自行組織驗收,及時填寫設備檢修記錄、驗收報告存隊備查。
2、月份、年度檢修項目由機電運輸部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施工單位一份,機電運輸部一份。
3、對檢修項目未按計劃完成施工的單位,機電運輸部組織追查、分析原因,對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責任追究并給予經(jīng)濟處罰。
4、檢修總結:各單位在月份檢修結束三日內,寫出項目檢修總結,一式兩份,機電運輸部、施工單位各一份??偨Y要認真,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修項目的名稱、時間、地點,設備檢修的主要部位;2)、設備檢修的主要內容;3)、檢修中發(fā)現(xiàn)、處理的問題;4)、檢修質量及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5)、檢修更換的各種配件。6)、本次檢修獲得的經(jīng)驗或需改進的不足之處。
5、礦井的檢修總結由機電運輸部在五日內完成,并存檔備查。
6、檢修涉及礦井大型固定設備的,設備的檢修技術報告和數(shù)據(jù)資料要記錄齊全,及時歸檔;并應及時更新設備檔案中的設備履歷薄及檢修記錄。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0篇 運輸設備運行檢修檢測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運輸設備的運行、檢修、檢測管理工作,根據(jù)《煤礦安全生產(chǎn)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運輸專業(yè)“制度保障”中對運輸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車不行人”管理辦法
1.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時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
2.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時運行范圍內嚴禁一切人員作業(yè)。
3.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各巷道交叉口應安設設備運行時能夠發(fā)出語音警報的報警信號和紅綠燈顯示。
4.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有臨時作業(yè)時必須提前與當班調度室聯(lián)系好后在指定的時間內作業(yè)。
5. 作業(yè)前還須同提升運輸設備司機、把鉤工確定具體作業(yè)時間方可作業(yè)。提升運輸設備司機和信號把鉤工不得脫崗,并有防止誤操作的醒目標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擋車裝置。
6.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大型施工必須報煤礦分管領導審批,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7. 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施工人員作業(yè)完畢后撤離到安全地點后,匯報調度室處理情況,由調度室通知設備司機、把鉤工對作業(yè)點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運輸設備檢查、檢修制度
1. 運輸設備實行每小班一小時維修檢查、每日一次二小時檢修、每周一次四小時檢修制度,并建立相應的維修臺帳。
2. 司機接班后,要對設備進行詳細檢查、注油。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注油的油質要合格,油量要合適。
3. 司機接班后,對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進行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匯報當班調度。
4. 需要停產(chǎn)檢修的運輸設備,應當及時停產(chǎn),按經(jīng)審批的安全技術檢修措施進行檢修,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正常運轉的移動設備要按規(guī)定的檢修周期進行輪換檢修。
5. 設備檢修出廠和調入、調出,雙方必須交接簽字驗收,設備達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 司機和檢修工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及機電設備廠家說明書等要求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
(四)運輸設備檢測檢驗制度
1. 運輸設備各種技術測定和檢測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安全標準進行定期檢測。由煤礦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測試報告測試項目完整、準確可靠,有結論意見。有檢測記錄和檢驗報告,有處理建議和處理結果。
2. 機車制動距離試驗。新投入機車應當測定 1 次,之后每年測定 1 次。
3. 斜巷提升連接裝置。每年由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試驗。
4. 架空乘人裝置。每年進行 1 次檢驗,由具備檢測檢驗能力的煤礦企業(yè)自行組織檢測或委托具備專業(yè)能力的安全生產(chǎn)檢測檢驗機構檢測。
5. 單軌吊。每年進行 1 次檢測、檢驗。
6. 無軌膠輪車。每年宜對司機進行年審;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大修,大修后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7. 齒輪機車。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測、檢驗。
第11篇 道路危險運輸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查維護制度
一、設備的正確使用和精心維護是保證設備完好率,長周期安全運行的
重要環(huán)節(jié)。設備管理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維護保養(yǎng)與計劃檢修并重”的原則。
二、實行設備包機專責制,做到每臺設備、設施都有專人負責,及時做好設備、設施的防塵、防潮、防凍、防凝、防腐、防火等工作。
三、 操作人員要用好、管好、維護好設備,對所用設備必須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四、 嚴格執(zhí)行設備潤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點、定人、定質、定時、定量)、“三過濾”。
五、由安全小組成員牽頭,由相關技術人員參與,每月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chǎn)設施、設備等進行檢查維護工作。
六、天氣變化時,對車輛或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并即時更換相應的器件,保證安全作業(yè)。
七、 對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性和損壞性行進評估和維護,主要注意防塵、防潮、防腐蝕、正常使用性等情況進評估和維護。傳動設備按要求定期盤車;按要求定期維護,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八、消防栓、滅火器、車輛牽引鏈等設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時修理、充裝或更換。
九、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嚴禁超速、超載運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 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立即查明原因及時匯報。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準盲目開車。
十一、 維修人員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時檢查,并主動向操作人員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fā)現(xiàn)設備存在問題要及時消除,做詳細記錄,逐步掌握設備運行規(guī)律,做到心中有數(shù),努力提高技術水平,掌握設備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術問題,要查明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車檢修中及時處理。
4、步采用便攜式儀器對主要設備進行點檢,逐步開展狀態(tài)監(jiān)測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延長設備運行周期。
5、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維修任務,不斷提高設備維護水平。
十二、要經(jīng)常檢查停車區(qū)域的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發(fā)現(xiàn)腐蝕、下沉、裂紋、破損,應做好記錄和標志,并報告公司安全小組。
第12篇 機電運輸設備管理制度
第1條 全礦機電運輸設備實行建帳、建檔的微機管理制度。
第2條 各使用單位必須設一名熟悉業(yè)務,責任心強的設備管理員,負責本設備的領用、交接、驗收等,確保設備狀態(tài)明,完好率高。
第3條 設備的交接、領用,必須由領用或交接單位的設備管理員到機運部辦理相關手續(xù),投入運行的設備,必須有設備完好和防爆檢查合格證。
第4條 設備轉移或互相調配時,有關單位要及時辦理調撥移交手續(xù)。
第5條 機電設備要實行計劃檢修制度,設備使用單位,要認真按照設備檢修周期,對所有設備進行定檢或替換檢修。
第6條 各單位工作面或工作地點的備用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tài),并放于安全地點擺放整齊。
第7條 設備由于使用不當,維護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損壞,應由機運部組織進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據(jù)設備價值和損壞情況,給予責任單位考核。
第8條 對機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時,要認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