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為確保安全生產,保證安全設施、裝置,各種設備能隨時發(fā)揮作用,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永恒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際需要,特訂立本制度。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一、?范圍
生產中的工藝指標超限報警裝置、安全聯(lián)鎖裝置、事故停車裝置、安全閥、電器設備的過載保護裝置、機械運轉部分的防護裝置、滅火裝置以及事故照明疏散設施、靜電和避雷防護裝置、環(huán)保設備等均屬于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
生產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防塵口罩、防毒面具、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均屬于防護器具。
二、?管理分工
1.由安環(huán)部分工管理各種安全裝置、設施和防護器具;
2.分工原則:
2.1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受壓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由設備管理員管理;
2.2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儀器儀表均由電工負責管理;
2.3 凡生產區(qū)內的火警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裝置均由消防專管員管理。
2.4由專職安全員隨時巡查,確保安全設施具有完好性能。
三、 維修與檢驗
3.1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回檢查,維護管理;
3.2 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3.3 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須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
3.4 除安全裝置專責維修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亂動。
四、防護器材的選用和保管
4.1 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勞動強讀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性質,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得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4.2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墊臺等常用的電氣絕緣工具要指定專人保管;
4.3 常用電氣絕緣工具按照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工作。
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必須進行定期維護,隨時檢查保證具有充分的靈敏性能。個體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
1. 主要負責人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并履行如下主要職責:
1.1建立健全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1.2組織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1.3保證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1.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
1.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傷亡事故。
2.其他負責人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分管范圍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協(xié)助主要負責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a)?企業(y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b)?企業(y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xié)助企業(yè)負責人制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guī)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當?shù)靥胤N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c)?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職責
從事特種設備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其主要職責為:遵守勞動紀律,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設備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落實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根據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數(shù)量及技術狀況,安排具備特種設備專業(yè)技術知識、懂得管理業(yè)務、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從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保證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完整、準確。其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建立特種設備檔案,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技術狀況,了解和掌握運行規(guī)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2.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制度
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監(jiān)督檢驗機構出具的監(jiān)督檢驗報告等,到所在地區(qū)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注冊登記。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后應將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3.特種設備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guī)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xù)。
4.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設備在運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及時發(fā)現(xiàn)缺陷,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根據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及自身結構特點,不得使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
第2篇 設備設施保養(yǎng)及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范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發(fā)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備設施。、
3?? 職責
3.1 操作人員
1)培訓后上崗,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設備的操作運行。
2)設備執(zhí)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認真做好設備潤滑、維護保養(yǎng)工作。
4)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設備的跑、冒、滴、漏等現(xiàn)象。
3.2 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認真做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3 車間領導、設備管理人員
1)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總結操作和維修工的維護保養(yǎng)經驗,改進設備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為公司設備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施申購審核、臺帳、特種設備、檢維修審核、拆除與報廢管理;參與新改擴工程驗收;檢查、監(jiān)督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辦公室負責保安監(jiān)視設備設施管理。
4?? 主要內容
4.1 設備的管理和使用
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設備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guī)定。
a、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設備操作人員名單,經生技部同意執(zhí)行。
b、設備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專人專機負責,并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c、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才可上崗工作。
d、設備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設備管理制度》。
e、特種設備要按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測。操作人員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
4.2 設備的三級維護保養(yǎng)
1)三級維護保養(yǎng)的內容:
a.日常維護保養(yǎng):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認真檢查設備,擦拭各個部位和加注潤滑油,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泄漏現(xiàn)象,班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并認真做好運行記錄。
b.二級維護保養(yǎng):以操作工為主,維修工輔導。按計劃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設備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個部件。
c.三級維護保養(yǎng):列入設備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配合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設備技術狀況達到設備完好的要求。
第3篇 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驗收登記制度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現(xiàn)特建立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登記備案制度,對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機械設備嚴格把關,加強監(jiān)管督查,確保生產安全。為了使我合同段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符合業(yè)主安全生產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消除隱患、保證安全運轉和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現(xiàn)場各類設備設施的檢測驗收登記工作具體由材設部進行操作,建立完整、準確的設備技術檔案,數(shù)據應準確、真實,驗收、檢測項目應齊全。
二、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的驗收登記,應當按臺建立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由租賃單位提供該臺機械的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機械設備登記管理臺帳應包括相應的監(jiān)督檢驗證明、質量合格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交接驗收等原始資料文件;
2、安裝、大修、改造的記錄及其驗收資料;
3、運行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常規(guī)檢查的記錄;
4、運行故障和事故記載;
5、該設備累計運轉記錄
三、起重機械設備設施安裝、操作、維修保養(yǎng)等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的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四、材設部應加強對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械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有無違反起重機械安全操作的現(xiàn)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設備運行情況、日常保養(yǎng)維修情況;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五、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或有違規(guī)作業(yè)、違章操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項目經理部管理制度實施處理或處罰。
六、須嚴格執(zhí)行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制度,明確維修保養(yǎng)者的責任,對設備定期進行維修保養(yǎng)。
七、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必須由持《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的人員或委托有資格的機構進行維修保養(yǎng),人員數(shù)量應與工作量相適應。接受委托的特種設備維修保養(yǎng)單位,必須與我項目部簽訂維修保養(yǎng)合同,并對維修保養(yǎng)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八、使用特種設備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按時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
九、遇到下列情況之一的特種設備,在使用前,承擔維修保養(yǎng)的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1、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2、發(fā)生設備事故;
3、停止使用1年以上。
經全面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完全消除影響安全的隱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實施大修的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大修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篇 電力設備及動力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強公司電力、動能管理和節(jié)約能源,規(guī)范電力、動能管理工作,保證動力、動能設施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電力、動能設施。
3.0 電力管理
3.1公司的電力設備包括變壓器、高低壓配電設備、動力照明線路等。其運行維護、安裝和架設工作,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負責,并嚴格按電力、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3.2電力的正常供給是保障生產的重要條件,為確保生產任務完成,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應根據電容量,按先生產后生活的原則分配用電,調整各部門的用電負荷。
3.3 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要對公司的電力負荷和使用時間進行平衡、調度和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險等情況,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切斷電源,然后向主管經理匯報。
3.4 因生產(工作)需要增設照明燈具和用電器具的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批,非生產用電的增設必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核后報主管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私自設置的,每發(fā)現(xiàn)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500元,扣減肇事者當月獎勵200元。
3.5地下電纜標志是反映地下電纜布線的記錄,任何人不能隨意移動,違反規(guī)定者扣減當月獎勵500元;因移動電纜標志而造成生產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還要依法追究責任。
3.6需要開挖路面或打樁的基建、技改、維修工程,需經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會審后才能施工,對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線路安全運行的工程項目,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有權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來單位的用電,必須向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申請辦理用電手續(xù),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根據供電負荷的情況進行審批。外來單位應按審批要求架設電纜,并且安裝電表,按時交費。
3.8凡需臨時用電、架設臨時電纜的部門或外來單位,事先必須按gr/p40/w11-00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辦理手續(xù),經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批準后方可架設。
3.9廣大員工應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離關機、人走熄燈”。
4.0動能管理
4.1高低壓變配電、發(fā)電機組及空壓站等動能設備能否正常運行是保證動能正常供給的關鍵。配電室及壓縮機房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設備的運行進行監(jiān)視,并對設備實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
4.2 電房、機房、空壓站的負責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經常巡查設備的運行情況。當設備或管線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排除。如出現(xiàn)故障并對設備安全造成威脅時,負責人員有權先采取緊急措施,甚至切斷電(氣)源,然后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作進一步的處理和進行搶修。
4.3 公司安全員每天要對管線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巡視,如發(fā)現(xiàn)故障或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使用部門和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及時排除,并監(jiān)督維修和整改的情況,確保管線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4.4廠區(qū)的供電網絡要實行分級計量,電房工作人員負責將公司的用電情況(包括自發(fā)電)做好記錄,做好用電統(tǒng)計工作。
4.5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負責公司廠區(qū)的動力設備、管線的安裝、維護、變更等計劃管理和實施工作。
4.6各部門如需變更、加裝或拆除電力、動能設施等須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審批,并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執(zhí)行。
4.7嚴禁私自對管線進行維修、拆裝、轉讓、啟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發(fā)現(xiàn)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500元、肇事者當月獎勵200元;由此造成的設備事故的,除按上述處理外,還應根據事故嚴重性進行相應處理。
5.0相關文件
5.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項目部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上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安全設施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機械設備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機管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的操作證后,方可上機操作。學員或實習人員必須在有操作證的指導師傅在場指揮下,方能操作機械設備,指導師傅應對其實習人員的操作負責。
3、機管和操作人員必須相對穩(wěn)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4、在非施工時間內,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經過大修理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賃機械設備應從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中選擇出租商,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或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8、施工現(xiàn)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其相應資格的人員進行的安裝、拆除。不得將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過程分解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進行拆裝。
9、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安裝、拆除單位相關技術人員依據工程特點和要求,制訂相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并交底后,方可實施。安裝后必須經項目部組織機管員、安全員、電氣負責人共同驗收,并經建委及安監(jiān)局認可的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加節(jié),必須由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經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shù)亟ㄖ踩O(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12、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項目部機管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13、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中嚴禁保養(yǎng)和修理。
14、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15、各種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上要有安全裝置及相應的防護設置,使用時必須遵守項目部、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及制度,否則不準使用。
14、建立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管理臺賬,對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16、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專人對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進行管理,確保使用通過相關法定檢測機構定期檢測,且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
二、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上所有的臨邊、洞口、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以后,由技術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安全員共同參與驗收,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2、井架搭設前,由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員按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人審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架搭設完畢后,經項目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共同參加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臨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須由電氣負責人、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4、各類腳手架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進行搭設。
(1)腳手架的基礎夯實填平驗收制度
a、腳手架承壓部位的回填土必須夯實,寬度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整體腳手架基礎必須澆砼,立桿埋深300mm或在立桿下置墊塊,并綁掃地桿;
c、對于高層腳手架的基礎回填夯實,做好排水設施,立桿下置墊50×200mm統(tǒng)長木板或統(tǒng)長槽鋼;
d、腳手架基礎完必須由項目負責組織驗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設過程中的分段驗收
a、腳手架由架子工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搭設;
b、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嚴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c、整體落式腳手架,每搭設一定高度,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進行認真嚴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d、對于特殊腳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3)裝飾階段重新驗收制度
a、在裝飾前,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b、對于裝飾時的架子著重檢查部位有:整體外觀是否穩(wěn)定、變形、各種桿件搭接是否牢固,與墻連結點是否有效、牢固,各類的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等;
c、裝飾階段腳手架必須經項目部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d、裝飾階段在外墻施工時,必須做到每周一次檢查、驗收記錄。
(4)重點部位(電梯井、采光井)的腳手架驗收制度
a、重點部位的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設;
b、搭設后,必須由項目部組織人員驗收合格,方能掛牌使用。
(5)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a、對于同一腳手架由多個施工單位共同使用時,總承包方必須明確腳手架的管理單位;
b、結構結束移交裝飾單位時,總承包方應組織相關人員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同時再次明確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
c、對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必須掛牌公告。
(6)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監(jiān)督管理方法
a、腳手架的任何部件嚴禁隨意拆除;
b、因施工明確需拆除的,必須由作業(yè)班組長向工地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的申請書;
c、經項目部確認批準,并采取加固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d、腳手架拆除禁止無證人員登高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戒區(qū)和其他預防措施,并派專人監(jiān)護。
三、施工現(xiàn)場安全警示標志的使用管理
1、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xiàn)場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安全色應規(guī)劃統(tǒng)一,且符合《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
四、安全檢測工具的配備管理
1、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施工特點,配備相應的安全檢測設備和工具。
2、安全檢測工具必須是具有相關證照的合格產品。國家實行許可證的產品必須有許可證;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產品必須有認證證書;其他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并與產品相對應。
3、安全檢測工具應每年檢定、校正一次,應有書面記錄。
五、施工現(xiàn)場內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須移動或拆除時,必須要經管理部門同意后并辦理有關手續(xù),方可實施。
第6篇 物業(yè)設備設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管理制度
物業(yè)設備設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管理制度
1、工程部(設備設施主管部門)根據設備使用狀況提出設備中修、大修、更新、改造的實施方案,上報物業(yè)公司領導審核后,交由小區(qū)/大廈業(yè)主委員會審批(業(yè)主委員會應按規(guī)定向全體業(yè)主公示,征求意見)。
2、實施方案獲得業(yè)主委員會批準后,按相關規(guī)定申請或續(xù)籌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
3、資金籌集到位后,工程部負責方案實施。
4、工程竣工后,工程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確認,并按規(guī)定辦理款項支付簽字手續(xù)(按《**市物業(yè)管理條例》規(guī)定,須由業(yè)主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第7篇 xx物業(yè)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物業(yè)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各物業(yè)公司一律不許自行對高壓供電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如遇此類設備出現(xiàn)故障,應報請專業(yè)供電主管部門處理。
2、各物業(yè)公司所有特種設備設施(如空調、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消防系統(tǒng)、安防系統(tǒng)機械維修檢查等)一律實行外委維護保養(yǎng)。對于外委項目維保,工程部應指派專人監(jiān)督維修保養(yǎng)質量;每次外委項目實施作業(yè)前,外委單位應先到工程部辦理進場作業(yè)手續(xù)方可到設備安裝地點進行作業(yè)。
3、維修
(1)檢查中如發(fā)現(xiàn)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或性能劣變,維修主管應提前備好相關備件,預訂維修時間實施作業(yè)。
(2)如在預定維修時間施工影響業(yè)戶正常生活,則需報經管理處主任同意后方可實施,并提前告知轄區(qū)內業(yè)戶。
(3)維修主管應督導維修人員按時作業(yè)。
(4)施工前,維修人員應備好工具及備件,提前攜至作業(yè)現(xiàn)場。
(5)維修完畢后,工程部應就維修情況進行檢查,填寫《設備設施維修記錄》。
4、保養(yǎng)
(1)實施保養(yǎng)計劃前,各維修班長應制訂材料采購計劃并報批,提前組織維修保養(yǎng)材料。
(2)正式施工前,維修人員應準備好操作工具、協(xié)調相關部門創(chuàng)造保養(yǎng)條件,提前攜至作業(yè)現(xiàn)場;施工時,應先按安全要求懸掛警示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要求相關人員做好配合。
(3)保養(yǎng)完畢后,保養(yǎng)人應如實填寫《設備設施保養(yǎng)記錄》
5、緊急故障處理
(1)接到緊急故障處理請求,工程部主管應迅速組織人力至故障現(xiàn)場搶修;重大故障,應同時向管理處主任、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2)到達現(xiàn)場后,工程部主管應查看現(xiàn)場、了解故障原因,制訂搶修方案。
(3)實施搶修前,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范做好防護措施,并要求相關人員予以配合。
(4)維修時以不擴大故障及隱患為前提。無法確認故障原因時,切不可盲目亂動,應集中商議,找出最佳方案;如屬特種設備,應請求有關單位配合支援,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執(zhí)行。
(5)故障處理完畢后,應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
(6)每次緊急故障處理完畢后,工程部經理應如實寫出書面報告上報相關部門。
第8篇 用水用電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xiàn)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xiàn)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
2023年2月
第9篇 辦公樓機電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和運行管理制度
辦公樓機電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和運行管理
(一)因機電設備的要害部分基本是在機房,機房管理是維修、保養(yǎng)、運行的重點。本大樓主要電氣機房是1600kv配電室。
(二)給排水系統(tǒng)
對系統(tǒng)的了解:
1.給水系統(tǒng)
消防泵房設獨立生活水。由市政管網直接供水至水池,通過生活給水泵組(變頻供水)向樓層供水,三層及以下樓層由市政管網直接供水。
2.排水系統(tǒng)
f1-f14層衛(wèi)生間糞便、地漏排水經wl-1、wl-2、wl-3三根污水立管、由b1層排入市政排水系統(tǒng)出戶。
3.雨水系統(tǒng)
f14層屋面,分別經雨水口內排至yl-1~6雨水立管,由f1雨水出戶管排至室外(或排至室外散水面)。另b1層坡道雨水排至地庫集水池,由潛水泵提升排出。
常見維修要點:
1.管道漏水修理
2.管道堵塞排堵
3.水龍頭與閥門的維修
4.衛(wèi)生潔具的維修
5.電熱水器的常見故障及排除
6.水泵保養(yǎng)及維修
7.壓力表的校驗
8.潛水泵的檢查保養(yǎng)
9.熱交換器的運行與維修
10.生活水箱的清洗消毒
(三)共用照明系統(tǒng)
對系統(tǒng)的了解
1.b1車庫、設備機房均采用普通日光燈;水泵房采用防水型燈具;其它樓層大多采用(隔柵式日光燈);部分區(qū)域根據需要采用白熾燈或節(jié)能燈。
2.一般照明以單電源供電,照明及插座分別由配電箱分支路供電,照明支路采用單相兩線制,插座支路采用單相三線制并設漏電開關保護;事故照明采用雙電源末端互投,由專用的配電箱供電。
照明控制:一般房間及接待所、多功能廳采用就地控制,公用場所如應急照明、室外立面照明、路燈等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均由樓宇自控的ddc控制,每層電氣豎井內未設電度計量裝置。
常見維修要點
1.電氣電路故障:斷路、接觸不良、漏電等故障判斷和維修
2.絕緣電阻測量及損傷線更換
3.配電箱的檢查
4.照明燈具的維修
(四)通風空調系統(tǒng)
常見維修要點:
1.空調處理機組
2.風機盤管
3.末端控制裝置
4.分體式空調機
5.雙溫水系統(tǒng)
6.加濕裝置
(五)供暖供冷機組
對系統(tǒng)的了解:
1.夏季供冷、冬季供暖均采用美國頓漢布什溴化鋰吸收式電力冷溫水機組,其特點是節(jié)能環(huán)保。
2.運行維護要點:
真空度的管理
冷劑的凈化
吸收液的管理
冷卻水的管理
預防及及時處理結晶
天然氣系統(tǒng)安全管理
3.冷卻塔
冷卻塔主要注意其水質清潔并及時補水,避免對直燃機造成損害。
(六)消防設施設備
對系統(tǒng)的了解:
1.本樓水滅火系統(tǒng)是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b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機組共同組成。室外設有消防水結合器。
2.運行維護要點:
自動噴灑系統(tǒng)
氣體滅火系統(tǒng)
管道閥門
電接點壓力表
(七)垂直交通運輸系統(tǒng)
對系統(tǒng)的了解:
1.本樓設有消防梯1臺,停層站15/15,
客用梯4臺,停層站15/15,
2.監(jiān)控管理系統(tǒng)、電梯的運行可以在(中控室/消防中心/遠程監(jiān)視運行和火災應急控制)
維護要點:
1.物業(yè)管理者應做的工作:鑰匙、日常巡檢維護、收集資料、按期報檢、管理備品備件工具、建立使用制度等;
2.設備專業(yè)維護:(選擇具備資質的分包方,按周期維保,以及建立確定應急處理辦法。)
(八)樓宇自控系統(tǒng)
對系統(tǒng)的了解:
1.本樓是以較高標準的智能化辦公樓為設計和建設目的的,因此基本具有:
樓宇設備自動化bas系統(tǒng)
消防管理自動化fas系統(tǒng)
安防管理自動化sas系統(tǒng)
(以及通訊自動化cas系統(tǒng)
辦公自動化oas系統(tǒng))
樓宇自控:消防報警與設備聯(lián)動、保安監(jiān)視、綜合布線。(以及出入控制、防盜報警、停車場管理、智能卡)等系統(tǒng)的先進性、實用性、安全性、可擴充性,對維護進行統(tǒng)一管理提供了集中、方便的條件。
樓宇自控系統(tǒng):
監(jiān)視:空調機組、冷卻塔、水泵、送排風等設備的運行狀況;
監(jiān)視:水池水位、環(huán)境溫、濕度、設備壓力等;
可控制:部分設備啟、停,照明系統(tǒng)的開關等。
消防報警系統(tǒng):具有火災控測器報警和聯(lián)動切換設備狀態(tài)的功能。
2.運行維護的要點:結合實際正確使用設備
熟悉操作系統(tǒng)和應用軟件的構成
保存、運行資料以及累積建立歷史及動向趨勢記錄
選擇可靠的分包方,按周期維保、增補、擴充、升級等內容的工作。
(九)有線電視系統(tǒng)
運行維護要點:按主管部門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管理
按設備使用說明書進行維護
第10篇 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的確定:
1、有易燃、易爆發(fā)生火災危險的場所;
2、有易漏電、觸電傷人危險的場所;
3、有易高空墜落危險的場所;
4、有易發(fā)生噪音、輻射、高溫的場所;
5、其他容易致人傷害、發(fā)生事故頻率較高的場所。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科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進行三級教育時應向員工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三條廠部購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并按照《設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設備應做好記錄。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四條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區(qū)關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制定設備操作規(guī)程,指導并督促員工按章操作。本廠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
第11篇 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各單位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正確配備、使用防護用品,依據國家相關安
全設施、設備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范》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地面生產經營單位現(xiàn)場配備安全設
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
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shù)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業(yè)場所防護設施:作業(yè)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yè)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6)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 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tǒng)的密封設施。
(7)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lián)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8)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9)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10)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
急照明等設施。
(11)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xiàn)場受傷人員醫(yī)療搶救裝備。
(12)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tǒng))、避難信號等。
(13)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
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yè)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
防護用品和裝備。
第五條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的,使
其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防塵口罩、眼護具、絕緣靴、雨衣、防寒服、勞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六條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設備(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
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護裝置(如各
種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lián)鎖裝置)、消防安全設施(報警、滅火設施)要明確維護、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 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技術
標準。
第八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使用單位對安全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規(guī)定檢
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安全設施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修復。
第十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程,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組織檢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一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應納入正常檢修計劃,定期檢修保養(yǎng),確
保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
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如確需拆除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的,保障勞動者安全與
健康的輔助性、預防性措施,不得以勞動防護用品替代工程防護設施和其他技術、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發(fā)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具有《產品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認可的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進口的勞動防護
用品,其防護性能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者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按照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接納的實習學生應當納入
本單位人員統(tǒng)一管理,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處于作業(yè)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按照與進行作業(yè)的勞動者相同的標準,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勞動防護用品選擇
第二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以下十大類:
(一)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氣和空氣污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眼面部傷害的眼面部防護用品。
(四)防噪聲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聽力防護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
護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
(九)防止高處作業(yè)勞動者墜落或者高處落物傷害的墜落防護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險、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識別、評價、選擇的程序,結合勞動
者作業(yè)方式和工作條件,并考慮其個人特點及勞動強度,選擇防護功能和效果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一)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勞動者應當根據不同粉塵種類、粉塵濃度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種類及濃度配備相應的呼吸器、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鞋等。具體可參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
(gb/t18664)、《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t24536)、《手部防護防護手套的選擇、使用和維護指南》(gb/t29512)和《個體防護裝備足部防護鞋(靴)的選擇、使用和維
護指南》(gb/t28409)等標準。
工作場所存在高毒物品目錄中的確定人類致癌物質,當濃度達到其
1/2職業(yè)接觸限值(pc-twa或mac)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二)接觸噪聲的勞動者,當暴露于80db≤le*,8h<85db的工作
場所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需求為其配備適用的護聽器;當暴露于 le*,8h≥85db 的工作場所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護
聽器,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具體可參照《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場所中存在電離輻射危害的,經危害評價確認勞動者需
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可參照電離輻射的相關標準及《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指
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四)從事存在物體墜落、碎屑飛濺、轉動機械和鋒利器具等作業(yè)
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還可參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t11651)、《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guī)范》(gb/t30041)和《墜落防護裝備安全使用
規(guī)范》(gb/t23468)等標準,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同一工作地點存在不同種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應
當為勞動者同時提供防御各類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同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還應考慮其可兼容性。
勞動者在不同地點工作,并接觸不同的危險、有害因素,或接觸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為其選配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滿足不同工作地點的防護需求。
第二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還應當考慮其佩戴的合適性和基本舒適性,根據個人特點和需求選擇適合號型、式樣。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
工作場所配備應急勞動防護用品,放置于現(xiàn)場臨近位置并有醒目標識。用人單位應當為巡檢等流動性作業(yè)的勞動者配備隨身攜帶的個人應
急防護用品。
第六章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fā)放、培訓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有
害因素種類及危害程度、勞動環(huán)境條件、勞動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時間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制定采購計劃,購買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查驗并保存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已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的存儲條件,
并保證其在有效期內。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配備標準發(fā)放勞動防
護用品,并作好登記。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等專業(yè)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第七章 勞動防護用品維護、更換及報廢
第三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時更換。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車間或班組統(tǒng)一保管,定期維護。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應急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周期定期發(fā)放,對工作過程中損壞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安全帽、呼吸器、絕緣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損
耗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強制報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12篇 設備檢修車間安全設施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了進一步規(guī)范車間安全設施及防護器材用、維護、使用、保養(yǎng)工作,確保安全設施及防護器材的齊全和完善,根據車間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2、檢修設備上及檢修過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作用的所有設施:護罩、安全閥、減壓器、起重設備及起重設備行程限制裝置。作業(yè)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材,如: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過濾式面具、緊急逃生器、空氣(氧氣)呼吸器、防護眼鏡、防護服、滅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帶、電動工具、絕緣用品等均屬防護器材。
二、安全設施維護管理的管理規(guī)定
1、各種安全設施要有專人負責,定期巡回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證靈敏好用。
2、班組對安全設施要建立檔案,定期檢查(包括空氣呼吸器、濾毒罐、長管過濾器及防護面具等)
。 3、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對全車間的安全設施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校驗,班組存檔案。
4、安全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挪動、或棄置不用,應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恢復。
5、凡經過改造或新計劃安裝的安全設施,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護器材的使用與保管
1、根據車間的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使用和采取合適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
2、各種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
3、各種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熟知各種面具的結構、性能、使用和保養(yǎng)方法。
4、各種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應仔細檢查,符合使用要求,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具。
5、各班組的氣防柜應定期檢查,并對檢查中有故障存在的問題及時報車間管理人員。
6、安全帶使用前要仔細檢查,使用后要檢查有無之處。存放以符合規(guī)范,防止變霉、受熱、通風,安全帶每年應進行一次強度試驗。
7、對常用的電動工具,要按《電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進行電氣作業(yè)。常用電動工具要正確使用,并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如有異常及時反饋 。
8、本制度由檢修車間負責解釋,自頒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