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辦公室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制度
□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guī)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fā)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guī)劃、財務報表、統(tǒng)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書級。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zhí)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fā)、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zhí)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guī)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fā)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 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fā)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秘密內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guī)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
□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guī)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2篇 辦公室保密制度
辦公室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guī)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fā)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guī)劃、財務報表、統(tǒng)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書級。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zhí)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fā)、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zhí)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guī)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fā)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 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fā)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秘密內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guī)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
□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guī)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3篇 黨校辦公室機要崗位保密制度
黨校辦公室機要崗位保密制度
1、機要工作人員負責省委、省政府機要件清點,簽收工作。
2、收到機要件,要及時登記,按規(guī)定填寫收文處理簽后,呈送辦公室主任閱批,再按批閱意見及時呈送校領導閱簽。
3、對傳閱件,要及時呈送有關領導和部門傳閱,做到迅速細致,不壓不漏。特急件要保證當日傳閱完畢,普通件5日內傳閱完畢,保證文件及時貫徹執(zhí)行。
4、機要件傳閱必須由機要人員親自呈送,不得代送,對標有密級的文件,要嚴格執(zhí)行閱文規(guī)定,不準擅自擴大范圍。
5、對領導批示件,機要工作人員要按要求進行催辦,并及時反饋落實情況。
6、傳閱過程要嚴格手續(xù),做到送出登記、收回核點、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7、應上交、收回的機要件,要逐一登記造冊,清點準確后上交或收回。該銷毀的文件,次年登記銷毀,以防泄密。
8、機要人員要認真負責,做到機要件隨時入柜鎖,嚴防機要件丟失、泄密。
9、認真執(zhí)行保密工作制度,不隨便談論文件內容,凡需要復制帶密級的文件,應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批準后,機要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做好文件的借閱、收回工作,確保文件的安全。
10、機要工作人員不準將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隨意帶出辦公室。
11、嚴格控制查閱范圍。借閱重要的、帶有密級的文件,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12、嚴格文件資料的查閱借用手續(xù),凡借出的文件要定時收回,并認真檢查,保證安全,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13、每天工作完畢,機要工作人員要將文件材料放到安全地方,下班之前要檢查門窗,切斷電源,以利安全。
第4篇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保密制度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保密制度
為切實加強辦公室內部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辦公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辦公室保密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干部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組織的要求,對辦公室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二次。
(二)組織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guī)定,使人人都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秘密不看,不該說的秘密不說,不該知道的秘密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秘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工作
1.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保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guī)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審核批準,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fā)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統(tǒng)一編號,登記分發(fā),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資料,按規(guī)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xù),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工作
1.秘密文件的傳閱,應嚴格登記手續(xù),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秘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發(fā)送秘密以上文件、資料,需交機要交換站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文件,傳閱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文件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相關處室應審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處室、文印室、檔案室、計算機機房、機要交換站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guī)則;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秘處室應將密件單獨放人保險柜;文印室對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妥善存放;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jié)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上網管理
嚴格遵守《四川省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國際互聯網上網信息保密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的相關規(guī)定,對辦公室的每臺聯網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fā)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
1.領導身邊的文秘人員要注意檢查領導在外工作過的場所有無密件遺留;隨領導外出,要在離車、離會場、離住所時檢查文件有無遺失;領導開會回來后,要主動辦理密件的登記、收存手續(xù)。
2.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復印管理
1.不得擅自復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復印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復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guī)定不準復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準;復印其它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
2.密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毀
銷毀密件時,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銷毀時需由兩人監(jiān)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fā)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并及時報告保密部門,盡可能挽回損失。對造成危害的,按《保密法》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guī)定處理。
第5篇 z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保密制度
為切實加強辦公室內部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辦公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辦公室保密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干部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組織的要求,對辦公室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二次。
(二)組織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guī)定,使人人都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秘密不看,不該說的秘密不說,不該知道的秘密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秘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工作
1.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保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guī)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審核批準,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fā)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統(tǒng)一編號,登記分發(fā),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資料,按規(guī)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xù),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工作
1.秘密文件的傳閱,應嚴格登記手續(xù),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秘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發(fā)送秘密以上文件、資料,需交機要交換站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文件,傳閱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文件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相關處室應審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處室、文印室、檔案室、計算機機房、機要交換站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guī)則;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秘處室應將密件單獨放人保險柜;文印室對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妥善存放;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jié)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上網管理
嚴格遵守《四川省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國際互聯網上網信息保密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的相關規(guī)定,對辦公室的每臺聯網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fā)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
1.領導身邊的文秘人員要注意檢查領導在外工作過的場所有無密件遺留;隨領導外出,要在離車、離會場、離住所時檢查文件有無遺失;領導開會回來后,要主動辦理密件的登記、收存手續(xù)。
2.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復印管理
1.不得擅自復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復印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復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guī)定不準復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準;復印其它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
2.密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毀
銷毀密件時,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銷毀時需由兩人監(jiān)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fā)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并及時報告保密部門,盡可能挽回損失。對造成危害的,按《保密法》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guī)定處理。
第6篇 醫(yī)學院黨委辦公室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明昆醫(yī)學院黨委辦公室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為使我辦全體工作人員增強保密觀念,切實重視和做好保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明昆醫(yī)學院保密工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保守黨和國家秘密是每一個黨員干部的職責,黨辦工作人員要模范地學習和執(zhí)行國家各項保密法規(guī)和《明昆醫(yī)學院保密工作規(guī)程》,確保黨和國家的秘密安全,更好地為學校工作服務。
2、經管“三密”文件、資料的人員,對發(fā)出、收進的涉密文件、資料等,應逐件清點,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xù)。
3、機密、秘密文件、資料都必須要存放在保險柜內,個人不得保存機密文件。因工作需要使用和傳閱秘密文件者,應妥善保管,用完后及時退還,不得轉借。開會帶回的機密文件要及時交機要室保存。
4、嚴格按照文件規(guī)定的范圍進行傳達,組織閱讀,不經發(fā)文部門或發(fā)文部門的上級機關允許,不得自行擴大傳閱范圍,不得向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人員閱文傳達。“三密”文件應在辦公室閱辦,不得帶回住宅或公共場所。機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復印和引用,不得擅自發(fā)給他人傳閱或向外傳播。
5、“三密”文件、資料要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清理、清退。對無保存價值又無法清退的密件,由保密人員清理并報辦公室主任審核同意,在原收文登記本上分別簽名注銷、監(jiān)銷并注明時間進行銷毀。
6、認真做好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每學期召開一次校保密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傳達指示,交流情況,布置和檢查工作。
7、做好節(jié)假日期間的安全保密工作,定期進行保密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8、 辦公室人員不準在私人通信、電話和交談中談論黨和國家秘密及內部事項,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到公共場所。
9、 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本人工作記錄本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10、 辦公室人員要嚴格門戶管理,不準空門外出或讓陌生人員單獨留在室內。
11、凡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要依法懲處。
第7篇 中學學校辦公室保密制度2
中學學校辦公室保密制度(二)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切實做好公文、通信、涉外、科技工作、辦公自動化以及會議的保密工作。
二、不該說的秘密,不說;不該問的秘密,不問;不該看的秘密,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不記錄。
三、不在非保密記錄本上記錄秘密事項;不在非秘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資料;不在公共場所和親朋面前談論秘密。
四、不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函件傳達秘密事項。
五、不得隨意復印秘密材料和擴大涉密范圍,如有確需復印的文件、材料,應征得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復印。
六、定期召開保密工作會議,檢查本室及校內有關單位保密工作,每學期末要對涉密文件及材料進行全面清理,并做好后期的處理工作。
七、對違反保密制度的人員要視其情節(jié),追究責任。
第8篇 某黨委辦公室保密制度
黨委辦公室保密制度
凡屬上級下發(fā)的絕密文件、資料,未經批準,不得擴大閱讀范圍。絕密件的收發(fā)、傳遞,由黨辦機要秘書管理,專柜存放,未經發(fā)文單位批準不得復制、摘抄。絕密件,閱后應當天交還。嚴禁攜帶絕密件外出。不得將絕密事項轉告他人。
對機、秘密級的文件、資料要加強管理。黨辦機要秘書要嚴格收發(fā)、傳閱制度,未經批準不得復印,因工作需要復印,應辦理登記手續(xù),閱辦后應及時將復印件交回黨辦。銷毀不同密級的文件要按上級規(guī)定辦理,不準向廢品收購站出售秘密文件、雜志或資料。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國家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需要保密的各種會議,應根據會議內容確定到會人員,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做好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凡秘密級以上的信息,嚴禁上國際互聯網。
涉及秘密的電話、函電,要執(zhí)行明電明復,密電密復的規(guī)定,確保通訊秘密。不準通過普通郵政傳遞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物品。
第9篇 辦公室保密制度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條 規(guī)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 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一) 公司經營發(fā)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 公司的規(guī)劃、財務報表、統(tǒng)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書級。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
第七條 、
第八條 的規(guī)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zhí)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 收發(fā)、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zhí)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 依照保密規(guī)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fā)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fā)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 違反本制度
第十條 、
第十二條 、
第十三條 、
第十四條 、
第十五條 規(guī)定的秘密內容的;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guī)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guī)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10篇 辦公室保密制度范本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guī)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fā)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guī)劃、財務報表、統(tǒng)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書級。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zhí)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fā)、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zhí)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guī)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fā)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fā)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秘密內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guī)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guī)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