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罐區(qū)、碼頭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儲存和使用的易燃、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防止火災或爆炸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內儲存的易燃、易爆化學品和公司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品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安環(huán)消防部負責制定實施本程序,對易燃、易爆化學品進行防火控制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四條 罐區(qū)、碼頭運營部負責對罐區(qū)、碼頭內的易燃、易爆化學品的儲存和管理控制;
第五條 其它部門負責與本部門相關的易燃、易爆化學品的使用管理控制。
第三章 程序
第六條 加強對人員的管理
第七條 建立《消防器材清單》,定期檢查、維護,使其處于有效狀態(tài)。
第八條 嚴格執(zhí)行《出入罐區(qū)、碼頭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員工和外來所有人員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工作,嚴禁將火種帶入罐區(qū)、碼頭。
第九條 嚴格執(zhí)行《防火檢查制度》,實行防火巡查。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好防火、滅火準備,經常性的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第十條 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操作程序的培訓與學習,確保員工正確操作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品。
第十一條 加強對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一)易燃、易爆化學品的儲存管理
1、易燃、易爆化學品必須儲存在適宜的儲罐內,并配置危險標識和消防滅火系統。
2、罐區(qū)、碼頭內應當配備專職消防隊(或協議、并在罐區(qū)、碼頭內配置各種滅火設備設施。
3、罐區(qū)、碼頭設計要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guī)定,罐組之間要保證合法的安全距離,并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護欄等安全設施。
4、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桶裝危險化學品應當分種類、分區(qū)域存放在陰涼通風地點,避免陽光照射。樣品瓶統一存放在樣品室內,每隔一定的時間,由專人對過期的樣品進行處理。
5、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相抵觸的易燃、易爆化學品,不得在同一罐區(qū)、碼頭內存放。
6、新的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公司相關部門必須對其進行評審,并向相關部門進行申報,相關部門批準后才能進行新的危險化學品操作。
7、公司罐區(qū)、碼頭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特殊原因使用明火時執(zhí)行公司批準程序。
8、進入公司罐區(qū)、碼頭內的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出入罐區(qū)、碼頭管理制度》,機動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才能進入罐區(qū)、碼頭。
9、在儲存過程中一旦出現異常情況,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啟動《應急預案與響應控制程序》。
(二)易燃、易爆化學品的操作管理
1、在裝卸過程中裝卸設備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2、碰撞、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險的化學品,以及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裝運,且距離保持在3米之外。
3、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在裝運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操作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勞動保護和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呼吸器等。
5、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件發(fā)生。
6、危險化學品操作時,嚴禁潑灑、傾倒和跑冒滴漏,污染環(huán)境。
7、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危險化學品操作程序,操作前熟悉介質資料。
8、加強對儲罐及其基礎設施的檢查,防止危險化學品的異常泄露。
9、對需加熱或制冷的特殊危險化學品,嚴格按特殊貨物說明書進行操作。
(三)易燃、易爆化學品的使用管理
1、易燃、易爆化學品的操作及滅火方法應按照有關操作規(guī)程或產品使用說明嚴格執(zhí)行。
2、各種氣瓶在使用時,距離明火10m以上,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曬、倒置、與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
3、加強對火源、電源和生產中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場所監(jiān)控。
4、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打壓實驗,檢查設備的安全性,并得到權威部門的認可。
4.3公司每季度召開安委會會議,對各部門的易燃易爆預防措施及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填寫《綜合安全檢查表》。各責任部門對存在易燃、易爆品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落實。
(四)緊急情況和響應
易燃、易爆品在操作及使用過程中發(fā)生危險或重大事故時,執(zhí)行《應急預案與響應控制程序》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系安環(huán)消防部起草,經過公司批準通過,于2023年6月1日實施。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安環(huán)消防部負責解釋
第2篇 油罐區(qū)安全防護制度
1. 總則
1.1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fā)部位。為確保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包括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 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 1 油罐區(qū)周圍要建立禁區(qū),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qū)周圍必須設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 罐區(qū)的附近應設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 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 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 槽車在裝卸作業(yè)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 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qū)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區(qū)、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qū)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qū)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 嚴禁在油罐區(qū)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yè)。
2.7 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及油庫收發(fā)泊區(qū)等。
3. 油罐區(q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 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場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3.11 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 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4. 1 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yǎng)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 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yǎng)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 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yǎng)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jié)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各連接處應無滲漏,各閥門應處于常態(tài)位置。
第3篇 加油站加油區(qū)儲油罐區(qū)安全監(jiān)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檢查防雷接地導線和防靜電接地導線是否完好、有否破損,每日上班工作前,檢查靜電報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檢查汽車用阻火器數量是否足夠,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檢查輸油管路是否有滲漏現象。
四、每日巡檢油罐區(qū)人孔、操作井、通氣管及阻火器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區(qū),嚴禁將火種帶入加油區(qū),嚴禁在加油區(qū)吸煙、打手機。
六、如遇到雷雨惡劣天氣,應立即暫停油罐區(qū)卸油。并檢查儲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暫停營業(yè),待處理險情后,確保安全時,才重新營業(yè)。
七、在秋冬干燥季節(jié),每日要定時在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噴灑自來水,及時導走各種因素產生的靜電,防止靜電火花產生事故。
八、每班檢查加油站員工是否按要求穿著工作服。
九、每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記錄表應長期保存。
第4篇 濃硫酸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濃硫酸是一種具有強腐蝕性的化學物品,身體接觸或者吸入蒸汽都會對身體造成重大傷害。根據國務院發(fā)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一、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
濃硫酸使用過程中首先要確保人身安全,使用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并且確認人員處于安全狀態(tài);使用中要嚴密監(jiān)控,避免無關人員靠近;使用后要及時關閉好電機和閥門。
二、確保濃硫酸不發(fā)生泄漏事故
每班必須巡查一次濃硫酸儲存和使用區(qū)域,確保不發(fā)生跑冒滴漏和泄漏事故。
三、確保不污染周邊環(huán)境
按要求在儲存和使用區(qū)域配備好防護用品和應急事故所需物資,以應對泄漏事故,避免污染周邊環(huán)境。
四、確保濃硫酸全部用于生產
濃硫酸只能用于生產,嚴禁用于其他地方。禁止外人私自進入濃硫酸儲存罐區(qū),禁止員工私自使用濃硫酸,如發(fā)現以上情況,公司將嚴肅處理相關人員,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確保生產安全有序進行
倉儲部要做好濃硫酸進廠量和使用量的臺賬,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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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
第5篇 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安全操作制度
1進入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必須穿防靜電服,禁止穿化纖衣服及帶釘鞋入內。
2當班操作人員要認真做好卸車、加氣工作,認真記錄卸車量、加氣量的數據,按時查看壓力、溫度、液位等運行參數,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儲罐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規(guī)定進行存儲lng,嚴禁超壓、超裝儲存。
4每個班次要認真檢查儲罐壓力表、液位計、變送器、安全閥、調壓器、低溫泵、高壓氣化器、高壓柱塞泵、變頻器、lng氣瓶組、順序控制器、lng加氣機等設施工作是否正常,各設備有無漏氣、漏液現象。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維修措施,并作好記錄,匯報站長。
5在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維修設備時,應采取防爆工具,嚴禁使用黑色金屬撞擊、敲打。
6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要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要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
7定期對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設備進行保養(yǎng),保證各種設備運轉正常,閥門開啟靈活。
8保證罐區(qū)、卸車區(qū)、充裝區(qū)衛(wèi)生清潔,定期進行衛(wèi)生大掃除。
第6篇 液化氣站罐區(qū)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是指對液化氣站的安全檢查內容、目的、方法、要求和評比等而制定的規(guī)定。安全檢查制度是保證安全檢查能正常有效地進行,為安全工作提供約束力。液化氣站應切實執(zhí)行安全檢查,不能為了應付檢查而檢查,要堅持檢查和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制度化和經常化。
一、日常巡檢
日常檢查是以液化氣站員工為主體的檢查形式,是各班班長或安全員督促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和檢查離班前的交接收整工作。督促本班員工執(zhí)行安全制度的崗位責任制,遵守操作規(guī)程。站長應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或組織有關部門解決。
檢查內容:
重點對儲罐區(qū)、加氣區(qū)、消防器材、配電間等作業(yè)現場、設備狀況進行詳細檢查。
1、液化氣站必須堅持每天對口交接,現場共同進行交接班安全檢查,做到嚴細認真。
2、每天巡檢情況必須及時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巡檢記錄”本上。
3、對于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巡檢記錄”本上,同時要及時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并及時進行整改,本站無力整改或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防范措施。
二、周檢查
周檢是由液化氣站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加油站進行的定期檢查。
檢查內容:
加氣設備、儲罐、電氣設備、消防器材、交接班記錄。
1、液化氣站必須嚴格執(zhí)行每周安全檢查制度。
2、每月四次安全周檢情況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如遇到上級公司安全檢查可以與周檢結合在一起進行檢查和記錄。
3、對于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加油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同時要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
三、月度檢查
月度檢查由液化氣站負責組織,主要液化氣站站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以便發(fā)現問題,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把整改措施具體落實到部門、具體人和整改時限,總結講評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安全教育。
檢查內容: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管理、設備技術狀況、滅火作戰(zhàn)預案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1、月度安全大檢查由辦公室組織進行,對液化氣站進行全面檢查,液化氣站配合做好檢查工作。
2、在安排月度安全大檢查的那一周,液化氣站可以把周檢與月檢結合在一起,并把檢查情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
液化氣站在檢查時要如實向單位領導反映站內自檢中所發(fā)現的安全問題或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同時要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
第7篇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安全用火范圍
1.1 生產用火:電氣焊、切割作業(yè)、使用噴燈、火爐、加熱爐、電爐等維修用火。
1.2 運轉機械打火:裝卸機械打火、機械設備的運轉沖擊、摩擦打火等。
1.3 內燃機噴火:汽車、拖拉機等運輸工具的排氣管噴火等。
1.4 電火花:電氣線路、設備的漏電、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的電火花、電弧、電纜燃燒等。
1.5 靜電火花:物料因輸送中的摩擦或人員穿戴化纖類衣服導致的靜電放電。
1.6 自行發(fā)熱自燃:物品堆放儲存不當引起的物質自行發(fā)熱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熱物品的化學反應熱以及生產中超過自燃點的物料遇空氣的自燃等。
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煙、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等。
1.8 雷擊、太陽能熱源及其他高溫熱源等。
2 動火分級:動火作業(yè)根據作業(yè)區(qū)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三級:即特級、一級、二級。
2.1 特級動火:指處于運行狀態(tài)的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產裝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yè)。凡在特級動火區(qū)域內的動火必須特級動火證。
2.2 一級動火:指在甲、乙類火災危險區(qū)域內動火的作業(yè)。甲、乙類危險區(qū)域是指生產、儲存、裝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氣體、蒸氣的場所。凡在甲、乙類生產廠房、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等區(qū)域防火間距(30米半徑的范圍)內動火作業(yè)。在些范圍內的動力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2.3 二級動火:指在特級動火和一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yè)。在此范圍內的動火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2.4 遇特殊情況:需要在節(jié)假日進行的動火,按原動火級作升一級動火標準進行審批和管理。
3 動火證的審核、簽發(fā)
3.1 特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報分管安全廠領導審批。
3.2 一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保科確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審批。
3.3 二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場對措施復查確認后審批。
3.4 所有級別的動火證的有效期均為24小時。
4 動火有關責任人員職責
4.1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的安全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的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業(yè)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4.2 動火執(zhí)行人:接到動火證后,要詳細核對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審批手續(xù)是否完整,若發(fā)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廠安??茍蟾?。動火時應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動火。
4.3 動火監(jiān)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防火措施的檢查、落實和現場監(jiān)護工作。若發(fā)現異常情況,有權制止作業(yè),通知有關人員采取措施。在動火過程應佩帶明顯標志,不準離開現場。作業(yè)完畢后,應會同各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動火監(jiān)護人一般由動火作業(yè)所在部位(崗位)的操作人員擔任。
4.4 各級審查批準人:對動火作業(yè)的審批負責。審批人應了解現場情況,審查并確定動火級別、防火措施等,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5 動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5.1 審證:動火前辦理動火證的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xù),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jiān)護人等,手續(xù)不全,不準動火。
5.2 聯系:動火前應和有關的生產車間、部門聯系,明確動火的設備、位置、由生產車間、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動火設備的拆卸、清掃等工作。
5.3 拆遷:凡能拆遷到固定動火區(qū)或其他安全區(qū)域動火的作業(yè)不應在現場(禁火區(qū))內進行,盡量減少禁火區(qū)的動火工作量。
5.4 隔離:對無法拆遷的需動火檢修設備,應與其他生產系統用加堵盲板等方法進行可靠隔離,防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內的物料泄漏到動火設備中來;將動火區(qū)和其他區(qū)域采取臨時隔火墻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飛濺而引起著火事故。
5.5 搬移可燃物:將動火地點10米以內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點。
5.6 落實應急滅火措施:動火期間,動火現場保證備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對于特級、一級動火,應有消防人員到現場保護。
5.7 檢查和監(jiān)護:動火前后及動火過程中,動火責任部門、廠安??曝撠熑藨浆F場進行檢查,對照確認動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和動火項目負責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5.8 動火分析:動火分析不宜過早,一般不要早于動火前的30分鐘;若動火中斷30分鐘以上,應重作動火分析;動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級動火分析試樣應保留到動火之后。分析數據應作記錄,分析人員應在分析化驗報告上簽字。動火分析合格的標準為:當采用測爆儀測試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氣的體積濃度應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10%時,其濃度應 1%;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的爆炸下限 4%時,則其濃度 0.2%為合格;若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4%,則其濃度0.5為合格;若罐內動火,則還應符合罐內作業(yè)的有關安全要求。
5.9 動火操作:動火操作人員應具備操作資質,規(guī)范操作,注意火星飛濺方向,可采用阻燃材料擋住火星的飛濺,防止火星飛入危險區(qū)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緊急措施排除危險后方可重新作業(yè)。動火作業(yè)結束后,應認真清理現場,確認無隱患存留后方可離開現場。
5.10 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的臨時用電,應同時進行動火申請和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申請,并嚴格按獲準動火和臨時用電架線的有關要求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按規(guī)定使用期限拆除臨時線路。
第8篇 設備區(q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實現設備區(qū)、罐區(qū)安全穩(wěn)定,保證經營銷售工作運轉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1)副站長監(jiān)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組織整改。
(2)設備區(qū)倒班人員負責巡回檢查設備區(qū)、罐區(qū)各要害部位,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3、管理要求
(1)設備區(qū)、罐區(qū)所有安全設施必須配置接靜電裝置,且符合規(guī)范標準要求,安全員、班組長等人定期檢查。
(2)設備區(qū)、罐區(qū)按照規(guī)范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置、定數量、定責任人)。
(3)設備區(qū)、油罐區(qū)嚴禁煙火,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4)設備區(qū)、儲油罐區(qū)及附近用電、用火或機械作業(yè)時,必須辦理相應手續(xù),在得到批準后,指派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督,并在現場配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滅火車、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5)設備區(qū)、罐區(qū)內不得堆放易燃雜物。
(6)設備區(qū)、罐區(qū)必須上鎖,并由專人保管鑰匙。
第9篇 生物公司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執(zhí)行部門:物資管理科。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 、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qū)安全負全面責任。
4.2、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qū)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 、在倉庫、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安全附件必須完好無損。
4.6、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4.7 、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量。
4.8、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手續(xù),認真核實。危險化學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 、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啡霂烨皯春贤M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4.9.2 、?;返念I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嚴
禁存放作業(yè)區(qū)。
4.9.3 、進入危化品儲存區(qū)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窌r應按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fā)、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1、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2、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 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b-- 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3 、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qū),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4.15 、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6、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zhí)行《倉庫管理規(guī)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
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規(guī)定》
《防火、防爆及動火安全管理制度》6、相關記錄
《物資收發(fā)登記臺帳》
《車間領料單》
《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
《物資出門證》
第10篇 油罐區(q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6 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9 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場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11 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12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13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14 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第11篇 倉庫儲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材料倉安全管理
(1)倉管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物資管理各項制度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自然災害事故“四防”工作。
(2)倉庫范圍內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倉。
(3)物資出入應做到存量、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庫內必須整齊、清潔。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檢查,離開倉庫時要關鎖門、窗,切斷電源。
2、備品、備件倉安全管理
(1)備品、備件倉內,嚴禁煙火。
(2)倉內的備品、備件應按不同類別分開存放,特別是不同化學性質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應分倉或分區(qū)單獨存放。
(3)倉庫內不準閑雜人員進入。
(4)員工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持單交倉管員領取,不得進入倉內。
(5)倉內要注意通風良好,溫度不宜超過30℃。
3、儲罐區(qū)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干濕計、溫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溫度。
(2)露天貯罐夏天要有降溫措施,地面溫度太高,要定時噴淋。
(3)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qū)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
(4)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采用防爆電器,開關設在倉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裝堆垛不宜過大,應留墻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
(6)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7)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并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9)按照防雷規(guī)定倉儲區(qū)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第12篇 公司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加強對庫存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強對危險品裝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包括倉庫及儲灌。
三、職責
倉庫主管對倉庫安全生產負責,罐區(qū)主管對罐區(qū)安全生產負責,其他相關部門協助。
四、內容
倉庫:
1.危險品從入庫、領料、搬運、使用、處理殘余雜質都應指定專人負責。
2.部門領用時需先預算當天用量按單領用,當天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應送回危險品倉庫。
3.禁止使用無蓋容器。在啟用危險化學品后應馬上將蓋擰緊,發(fā)料時必需使用專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險化學品須立即清理干凈。
4.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必須標明正確的標志及危險警告標志和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5.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生產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措施。
6.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員工,下班時必須將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退還給危險品倉庫的管理員保管。
7.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廢物應放于金屬廢物箱內,并蓋好蓋子及附上標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進行安全處理。
8.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