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yè)管理 > 制度大全 > 報告制度

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4-21 07:04:12 查看人數:79

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第1篇 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一、發(fā)生事故要做到及時、逐級上報、并立即保護好現場,組織搶險、核實等工作。

二、單位安全總負責人、主管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總負責人,總負責人負責逐級報告,并做好現場各項工作的處理。

三、事故處理要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制度,逐級進行責任認定,并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行政處罰,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發(fā)生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按《黑龍江省道路運輸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逐級上報道路運輸管理部門。

五、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1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不放過;2事故責任者沒進行嚴肅處理不放過;3事故單位的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4沒有制定防止同類事故發(fā)生的措施不放過)。

第2篇 安全事故報告、統(tǒng)計與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積極預防、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保護公司、他人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報告

凡發(fā)生死亡1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事故,公司在接到報案的1小時內,須將事故的發(fā)生地點、時間、傷亡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報告總公司,并在1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報送相關管理部門。

報告內容包括:(1)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2)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3)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的直接經濟損失;(5)事故發(fā)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搶救方案及控制情況;(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二、安全事故統(tǒng)計與調查

事故發(fā)生單位在事故發(fā)生后應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統(tǒng)計。調查小組應將調查情況和處理建議以書面形式向單位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三、事故處理

(一)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二)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部門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制定整改措施。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后,公司或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五)每起事故處理結束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六) 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四、生產安全事故檔案

(一)事故快報表。

(二)事故調查和統(tǒng)計報告。

(三)事故現場照片、示意圖、亡者身份證、死亡證、技術鑒定等資料。

(四)事故認定書。

(五)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六)整改措施

(七)其他有關的資料。

第3篇 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1.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

2.項目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接傷亡事故報告后,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指揮搶救受傷人員,同時對現場的安全狀況作出快速反應,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在保護現場的前提下,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及時對受傷者的傷害部位、性質作出判斷,在就地搶救的同時,聯系最近的醫(yī)院,迅速有選擇地送專業(yè)醫(yī)院搶救。對事故現場作緊急處置,控制事故的同時,用最快的方式盡可能準確地向分公司(或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分公司要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4.重大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5.公司領導和主管部門接到分公司或項目負責人事故報告后,根據情況,并立即派主管領導或專業(yè)人員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

6.事故報告內容:(事故快報表附后)

6.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類別;

6.2.傷亡人員情況、人數;

6.3.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6.4.事故現場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6.5.報告人姓名、工地電話。

6.6.死亡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公司。

7.構成總、分包關系的施工現場,分包單位發(fā)生事故后,必須按照上述程序報告,不得不報或瞞報。

第4篇 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范本

為了強化生產管理,減少生產事故,提高生產效率,特定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1、生產事故范圍及劃分標準:

凡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工藝操作或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指揮失誤而發(fā)生的,造成燒結機、環(huán)冷機、高爐修風等停機4小時以上的事故,統(tǒng)稱生產事故,生產事故可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三類,即臺機組停4至8小時為小事故,8至36小時為一般事故,36小時以上為重大事故。

2、發(fā)生事故報告和處理辦法

2.1、發(fā)生生產事故后,崗位工人或控制要及時匯報調度,調度長要立即到現場落實并組織人員處理,同時由調度員配合匯報工作,及時向廠領導匯報,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必須在15分鐘以內向廠領導匯報,小事故不超過1小時。

2.2、發(fā)生事故后,小事故由大班長或車間組織進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責任者提出改進措施、處理結果,責任單位形成事故分析報告書,上報生產副廠長,一般事故由調度組織進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責任者,提出改進措施、處理結果,并由當班值班長寫出事故分析報告書,交生產副廠長審核,于次日向廠長上報,發(fā)生重大事故由副廠長組織進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責任者,提出改進措施、處理結果,并及時向廠長、以及集團有關部門匯報。

2.3、生產事故的報告要實事求是,不得隱瞞或延誤。

2.4、建立生產事故臺賬,臺賬內容等同于事故分析報告,由綜合統(tǒng)計員填寫并負責保管。

2.5、如對生產設備及皮帶造成損害的責任故障,廠部要視損害程度,對車間進行考核,車間要按一定比例落實到責任人,月末要根據事故報告書中的處理意見,由技術科負責考核。

第5篇 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

(1)工程建設過程中發(fā)生的質量(安全)事故;

(2)由于勘察、設計、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發(fā)生的質量(安全)事故;

(3)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加固補強、返工或報廢,且經濟損失達到質量事故級別的。

2、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按相關法規(guī)監(jiān)督站參與處理,一般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由在監(jiān)的監(jiān)督站處理。

3、監(jiān)督站參與處理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職責:

(1)責成事故發(fā)生單位立即向監(jiān)督站報告;

(2)督促事故發(fā)生單位按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督促事故發(fā)生單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4)對發(fā)生事故的工程提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出停工通知;

(5)參與事故發(fā)生單位及各級主管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

(6)督促事故發(fā)生單位在事故處理完畢后按規(guī)定時限寫出事故處理報告并報各級主管部門和監(jiān)督站;

(7)按有關規(guī)定編寫事故調查報告,并向主管部門提出處理的建議。

4、受監(jiān)工程發(fā)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將事故報告及有關資料整理,經站長審核后歸檔。

6、監(jiān)督科應定期對受監(jiān)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進行統(tǒng)計歸類,寫出文字分析資料,并歸入監(jiān)督業(yè)務檔案。

第6篇 工地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1、為了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特制訂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所稱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3、傷亡事故的報告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4、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報告公司工程部安全科。

5、安全科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總經理,并請示上報市、區(qū)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

6、發(fā)生死亡、重大傷亡事故時,安全科會同總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7、公司安全科及主管安全的付總經理必須協同事故調查小組調查并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8、公司安全科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統(tǒng)計、報告?zhèn)鍪鹿省?/p>

9、違反本規(guī)定,在傷亡事故發(fā)生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金額最低1000.00元最高10000.00元),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7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登記、督辦、銷號制度

為明確責任,及時排查安全生產隱患,經礦研究決定,建立我礦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登記、督辦、銷號制度如下。

一、為保證及時排查發(fā)現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全礦要層層建立事故隱患臺帳。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上級或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登記造冊、建立安全隱患臺帳進行匯總、備案,并及時下發(fā)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隱患由礦領導小組匯總后向礦長報告。

二、事故隱患臺帳內容為重大事故隱患登記明細及整改臺帳、一般事故隱患登記明細及整改臺帳、掛牌督辦事故隱患臺帳、督查督辦臺帳、事故隱患統(tǒng)計報表臺帳。

三、為抓好隱患排查治理,本礦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進行督辦。

四、被督辦的事故隱患整改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最長不超過60天,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整改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隱患存在單位需制定相應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人。

五、一般事故隱患所在單位隱患整改完畢后,按照管轄權限,應及時向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查通過后方可銷號;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整改完畢后,按照管轄權限,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查通過后,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銷號閉環(huán)。

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統(tǒng)一制作警示標牌,設置于該單位醒目位置。警示標牌的內容包括存在的具體重大隱患、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等。重大隱患整改完畢經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驗收合格后方可摘牌。同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法規(guī)予以處罰,并采取措施督促隱患單位落實整改。

第8篇 事故統(tǒng)計報告登記調查處理制度

一、為了及時報告、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重復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凡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街道辦和安監(jiān)、公安、工會等部門。

三、發(fā)生傷亡、重傷事故現場負責人應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四、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門會同事故發(fā)生地的安監(jiān)局、公安、檢察院、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五、傷亡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確定事故責任者。

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4、寫出書面調查報告書。

六、如一次事故牽涉到二個單位,并對事故的分析和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時,由有關部門仲裁。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八、凡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發(fā)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由總公司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直接責任者和單位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若違反本制度,在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長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資料和調查的,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在九十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180天,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十一、對傷者或死亡家屬做好慰問撫恤工作。

第9篇 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制度

一、凡發(fā)生與生產工作有關的輕傷事故、一般事故、重大傷亡事故、特大傷亡事故,有關人員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法人代表,事故責任單位應在8小時內書面報告事故概況。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的具體時間、地點、類別、簡要經過、傷亡情況、損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等。

生產部或法人代表接到除輕傷事故外的傷亡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規(guī)定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并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事故概況。

二、事故調查處理:

⑴輕傷事故,由法人代表召集安全、生產、技術等部門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⑵除輕傷事故外的其它事故,均由上級安監(jiān)主管部門等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⑶調查組的職責和權利:

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干涉。

⑷事故處理必須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負有直接責任、管理責任、領導責任等責任人的處理按照《傷亡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辦理。

⑸輕傷事故經公司董事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結案,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經上級安監(jiān)主管等部門批準結案。

三、事故發(fā)生后,生產部應按規(guī)定進行統(tǒng)計,但外單位人員在公司內發(fā)生的傷亡事故統(tǒng)計應列入表外。建立完整的事故檔案。

第10篇 現場安全檢查事故隱患報告監(jiān)控整改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安全責任制,實現安全管理目標,按國家的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公司要組織經常性的安全大檢查,特別是節(jié)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況時加強檢查力度。

2、各車間(采場)每月進行兩次定期安全檢查。

3、各車間(采場)每天上班預先檢查職工是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違章上崗。發(fā)現有違章上崗現象必須堅決制止。

4、各車間(采場)每天班前、班間、班后須對各作業(yè)崗位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違章作業(yè)及時制止,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5、對檢查出的隱患必須有記錄,重大隱患須有報告、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要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必須有整改回復書,驗收記錄簽字;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隱患必須進行監(jiān)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報上級處理,情況危急的及時撤除現場人員。

6、各車間(采場)須認真,細致做好各項安全檢查記錄。各類安全檢查資料必須分類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7、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需建立臺帳。

第11篇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安全事故是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按嚴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為重大傷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為特大傷亡事故)。

(2)輕傷事故要當天報施工班長、安全員和工地負責人,填寫“工傷事故月報表”上報分公司,分公司匯總每月上報總公司。

(3)重傷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報總公司及當地安全監(jiān)督部門。

二、事故現場處置制度

(1)事故發(fā)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fā)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度

(1)企業(yè)應在發(fā)生事故之日起15日內,對事故調查完畢,做出結論,特大事故,最遲不超過一個月。凡沒有報告書者,不能結案。

(2)發(fā)生事故,除積極搶救傷員外,必須立即保護好事故現場,不得擅自變動現場的人證物證及旁證材料。

(3)工地要積極配合調查者進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實提供所有的調查材料。

(4)事故的調查、分析、取證工作必須在安全專業(yè)部門直接參與下進行。

四、傷亡事故的處理制度

(1)因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

(2)對參加施工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未經特殊工種培訓考核取證而造成事故的,應分別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3)對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未進行明確安全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應分別追究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全部或主要責任。

(4)重大傷亡事故必須在有關安全部門(或組成調查組)進行充分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責任的判斷,并明確直責任者、領導責任者及要主責任人。

(5)企業(yè)必須從事故中吸取教訓,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加強職業(yè)健康安全貫標、安全技術設施的配置,落實安全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五、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度

1、總則

(1)為及時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工地現場可能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災、中毒、爆炸、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等,應急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

(3)應急預案應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項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當地社會資源的救助。

2、應急組織

1)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該小組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

(2)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部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3)醫(yī)療救治組:項目部醫(yī)務室負責人為組長,醫(yī)療室全體人員為醫(yī)療救治組成員。

(4)后勤服務組:項目部后勤部負責人為組長,后勤部全體人員為后勤服務組成員。

(5)保安組:項目部保安部負責人為組長,全體保安員為組長。

應急組織的分工及人數應根據事故現場需要靈活調配。

(1)應急組織小組職責:建筑工地發(fā)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tài)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yè)求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jiān)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fā)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求援組長。

(2)現場搶救組職責:采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醫(yī)療救治組職責:對搶救出的傷員,視情況采取急救處置措施,盡快送醫(yī)療搶救。

(4)后勤服務組職責: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征集及人員的餐飲供應。

(5)保安組職責:負責工地的安全保衛(wèi),支援其他搶救組的工作,保護現場。

3、救援器材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

(1)醫(y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2)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4)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面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6)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4、現場急救步驟

現場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個步驟:

(1)當出現事故后,迅速將傷者脫離危險區(qū),若是觸電事故,必須先切斷電源;若為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先停止機械設備運轉。

(2)初步檢查傷員,判斷其神志、呼吸是否有問題,視情況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傷口、固保存好斷離的器官或組織、預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施救同時請人呼叫救護車,并繼續(xù)施救到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接替為止。

(4)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護措施。

5、應急知識培訓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fā)生重大事故時以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6、通信聯絡

項目部必須將11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yè)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jiān)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保安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7、事故報告

工地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企業(yè)、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guī)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yè)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yè)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yè)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有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業(yè)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jiān)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yè)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應到達現場。

(4)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企業(yè)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工會組織、人民檢察機關和監(jiān)督部門,在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托人)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

(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wèi)生部門。

(6)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員工受傷后,輕傷的送工地現場醫(yī)務室醫(y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yī)療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企業(yè)應在8小時內通知勞動行政部門處理。

第12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程序描述了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時間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以及分析處理方法和原則,明確了公司各部門、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事件處理的職責。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及燃氣事故的上報、調查處理規(guī)定。

3. 編制參考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務院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 國務院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guī)定》 質總局

《嘉興市城市供水、燃氣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 嘉興建委

《嘉興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燃氣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信心報告的通知》嘉建委城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6441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 gb6442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tǒng)計標準》 gb6721

4. 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責任事故:是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是指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包括以下三種情形:(1)國家頒布的各種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范性文件。(2)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jiān)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guī)程、規(guī)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3)雖無明文規(guī)定,但反映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觀規(guī)律和要求,在實踐中為職工所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非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當前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而發(fā)生的難以預料的事故。

本程序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5. 職責:

5.1 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

1) 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設立應急網絡,應對事故和突發(fā)事件;

2) 保證足夠的人力、物力和應急資源且有效投入;

3) 根據國家、地方有關規(guī)定向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上報事故;

4) 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事故的應急搶險工作。

5.2 安全質監(jiān)部

1) 事故的歸口管理,建立事故事件的臺賬,對事故事件進行歸檔;

2) 組織對輕微(具體定義見附件6)調查和處理;

3) 如現場需要進行交通管制的,應聯絡交管部門進行交通管制;

4) 發(fā)布事故案例,實施事故案例教育。

5.3 其他各部門、員工

1) 發(fā)現事故立即向本部門主管、安全質監(jiān)部經理及公司領導報告;

2) 配合事故的調查;

3) 若事故現場有人員傷亡、火災等還應立即撥打119、110、112。

6. 詳細描述

6.1 基本要求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門、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任何部門、所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本規(guī)定的調查處理。

6.2 事故的分類與報告

6.2.1 事故的分類與等級劃分

事故的分類見附件6。

6.2.2 事故報告

事故發(fā)生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一方面采取措施進行初期事故控制,防止事態(tài)擴大,一方面立即上報部門主管;部門主管了解情況后立即上報安全質監(jiān)部經理或者公司領導。

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了應立即組織搶救之外,還應立即向市建委園林市政局及嘉興市城市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質量安全部報告(電話快報);1小時內以書面的形式報送至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有關部門(由安全質監(jiān)部填寫書面事故快報)。如有人員傷亡、特種設備事故其他相關部門。

輕微事故發(fā)生單位立即報告安全質監(jiān)部,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組織對事故調查處理和記錄;若為燃氣事故,還應報告嘉興園林市政局及嘉興市城市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質量安全部。

6.2.3 事故狀態(tài)報告

1) 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匯總事故事件的狀態(tài)報表(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tǒng)計表》;

2) 客戶服務部每月1號,將上月燃氣用戶事故狀態(tài)表報送安全質監(jiān)部,安全質監(jiān)部根據事故情況,對公司進行安全績效的考核(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tǒng)計表》)

3) 工程技術部每月1號,將上月工程項目事故狀態(tài)表報送安全質監(jiān)部,安全質監(jiān)部根據事故情況,對公司進行安全績效的考核(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tǒng)計表》)。

6.3 事故的應急救援

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按照不同類別事故的救護程序展開救護活動,必要時啟動《公司應急預案》,具體見附件6。

7. 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發(fā)生后,及時組織事調查小組,收集事故相關材料、證據,分析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政府部門成立調查小組時,積極配合協助調查小組展開調查。

7.1 事故調查

7.1.1 成立調查小組

1) 事故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織相關人員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上級部門介入調查的,公司應組織人員配合政府行政部門的調查小組調查處理。

7.1.2 事故現場管理

事故發(fā)生后,應首先積極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件不得破壞或移動,為搶救傷者需移動有關的物件時,必須做好標志,并進行拍照。

7.1.3 事故資料收集

7.1.3.1 工傷事故

1)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yè)技術等級、 工齡、本工種工齡;

3) 受害人和肇事者受安全教育情況;

4) 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開始工作時間、工作內容;

5) 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如有);

6) 事故發(fā)生前設備、設施、物件等的性能和狀況;

7) 有關設計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guī)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zhí)行情況;

8) 個人防護設施的情況;

9) 事故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情況。

7.1.3.2 設備設施事故

1)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 設備設施的名稱、價格、型號、使用年限、安全狀況、操作人員;

3) 操作人員開始工作的時間、工作內容;

4) 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情況。

7.1.3.3 燃氣事故

1)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 巡檢、安檢、維護負責人;

3) 用戶基本情況;

4) 如是管線事故,則需要提供管線工程資料及材質。

7.1.4 收集證人材料:

及時找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詢問調查,并做好“事故/事件調查詢問筆錄”(見附錄3)。

7.1.5 現場拍照

1) 事故現場殘骸細節(jié)照片,如有傷亡,也應拍照;

2) 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

3) 事故現場全貌。

7.1.6 事故分析

7.1.6.1 目的:

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訂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

7.1.6.2 事故分析步驟:

1) 查閱事故調查材料;

2) 按以下七種內容進行分析:

? 受傷/受損部位;

? 受傷/受損性質;

? 起因物/事;

? 致害物;

? 受害/受損方式;

? 不安全狀態(tài);

? 不安全行為

? 管理因素。

3) 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 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

5) 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7.2 事故處理

1) 事故的處理必須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完畢10天內,《事故調查報告》(見附錄2);

2) 因責任人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勞動紀律,不認真履行工作責任,造成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公司內部行政記過處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建議,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執(zhí)行;觸犯《安全生產法》、《刑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7.3 糾正/預防措施

安全質監(jiān)部根據事故調查情況提出預防和改進措施,并撰寫《事故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包含事故調查記錄、事故概況、事故損失清單、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結論、糾正、預防措施和相關責任人的處分建議?!妒鹿收{查報告》經安全質監(jiān)部審核,事故調查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總經理簽發(fā)。

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復查,并將整改情況的記錄附于事故記錄進行歸檔。

7.4 理賠

對于燃氣事故涉及理陪的項目,由安全質監(jiān)部處理,管線所、客戶服務部、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協助

對于工傷事故參照《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執(zhí)行。

8. 事故的歸檔

1) 由事故調查組負責整理事故的資料檔案,移交安全質監(jiān)部存檔。

2) 事故處理結案后,應歸檔的事故資料如下:

?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表》、《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詢問筆錄》;

? 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 技術鑒定或試驗報告(如有必要時);

? 物證、人證材料;

? 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 醫(yī)療部門診斷書;

? 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 有關事故的通報等文件。

9. 記錄

事故記錄由安全質監(jiān)部歸檔,并于第二年年初將資料移交檔案室。

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十二篇)

一、發(fā)生事故要做到及時、逐級上報、并立即保護好現場,組織搶險、核實等工作。二、單位安全總負責人、主管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總負責人,總負責人負責逐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事故信息

  •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十二篇)
  •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十二篇)100人關注

    為及時處理和預防安全事故,學校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學校每月最后一天以書面形式向主中心學校匯報當月安全工作情況。2、學校對突發(fā)事件除了及時救治外,學校領導 ...[更多]

  •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制度(十二篇)
  •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制度(十二篇)98人關注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生產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1、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由公司統(tǒng)一領 ...[更多]

  • 煤礦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五篇)
  • 煤礦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五篇)98人關注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嚴肅事故責任追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法律、規(guī)范性文件和行業(yè)法規(guī)、標準,結合集團 ...[更多]

  •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九篇)
  •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九篇)97人關注

    第一條 為及時掌握并有效處理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凡在本鄉(xiāng)鎮(zhèn)境內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涉及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處理的有 ...[更多]

  • 煤礦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五篇)
  • 煤礦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五篇)97人關注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嚴肅事故責任追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法律、規(guī)范性文件和行業(yè)法規(guī)、標準,結合集團公司 ...[更多]

  • 安全事故統(tǒng)計報告管理制度(八篇)
  • 安全事故統(tǒng)計報告管理制度(八篇)96人關注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tǒng)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fā)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 ...[更多]

  • 事故處理報告制度(十二篇)
  • 事故處理報告制度(十二篇)95人關注

    一、鍋爐發(fā)生事故后,除了防止事故擴大或搶救人員采取必要措施以外,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以備調查分析。二、事故發(fā)生后,要立即將事故的情況逐級上報有關部門,發(fā)生重大傷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