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9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fā)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節(jié)日值班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fā)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fā)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jié)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第2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十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yè)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guī)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機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數(shù):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jù)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xié)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fā)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4、加班管理
4.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jié)假日或公司規(guī)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guī)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4.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guī)定
4.3.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xiàn)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4.4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都影嗌暾埍怼方洸块T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都影嗌暾埍怼繁仨毷虑爱斣聝壬蠄笥行?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4.5員工加班,也應按規(guī)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4.6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4.7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jù)工作需要統(tǒng)一安排在春節(jié)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5.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tǒng)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guī)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xù)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5.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5.4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6、倒休
6.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xù)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shù)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6.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6.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shù)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shù)。
6.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jié)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7、各類假期規(guī)定
7.1病假
7.1.2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yī)院或社區(qū)醫(yī)療服務機構(市醫(yī)保定點)開據(jù)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xù)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yī)保定點或三級醫(yī)院開據(jù)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7.1.3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fā)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7.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fā)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fā)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zhí)行醫(yī)療期工資,醫(y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yè)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xù)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規(guī)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7.3有薪節(jié)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7.3.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jié)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tǒng)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7.3.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tǒng)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xù)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7.5喪假
7.5.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7.5.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7.5.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7.6產假與哺乳假
7.6.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7.6.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7.6.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7.6.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7.6.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fā)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zhí)行。
7.6.6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6.7男員工憑醫(y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xù)2天陪產假。
7.6.8產假期間發(fā)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7.6.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7.7計劃生育假
7.7.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jié)育手術的員工,根據(jù)相關計生規(guī)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3天,節(jié)育手術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節(jié)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jié)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7.7.3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y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guī)定批準。休假期間發(fā)放基本工資。
7.8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zhí)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9.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7.9.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7.9.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7.9.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xiàn)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8、請假制度
8.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8.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fā)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8.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xù),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xù)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8.4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shù)
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
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guī)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8.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8.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并通知本人。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8.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8.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9、缺勤規(guī)定
9.1在規(guī)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9.2曠工扣款規(guī)定:
9.3未完成請假手續(xù)或休假期滿未續(xù)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9.4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9.5凡曠工連續(xù)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9.6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定,若有不照規(guī)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10、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fā)之日起生效。
11 相關表樣
11.1《請假申請表》
11.2《加班申請表》
11.3《外勤登記表》
11.4《倒休申請表》
11.5《未打卡補簽申請表》
第3篇 x清潔公司項目員工考勤制度
清潔公司項目員工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06:00-23:00
(二)簽到規(guī)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度,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到簽到地點簽到,
員工上下班進入或離開工作場所的時間以簽到記錄為準。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要事前辦理外勤手續(xù)。
3)員工遲到每五分鐘扣2元,每月累計遲到一小時的,作曠工一天處理。
4)早退每五分鐘扣2元,每月累計達30分鐘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5)上班時間內沒有簽到記錄,同時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xù)而缺勤者將視作曠工處理。
6)上下班托人或代人簽到,將被處以書在警告處分,一年內累計兩次者作嚴重違紀辭退處理。
(三)加班
公司實行定人定崗責任制,原則上不提倡員工加班。
下列情況不列入加班范圍:
1)未經批準的。
2)屬于日常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因員工個人方面的原因,本應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而際未完成的。
3)約定的形式獲取傭金或者獲取固定數(shù)額的報酬而不計時工作的員工。
4)連續(xù)加班時間不足3小時的。
5)因公出差的另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休假
員工申請各類假期均需填寫假期申請單,2天內由主管批準,2天以上由項目經理批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休息的作曠工處理,假期申請單交辦公室。
1)病假
員工請病假須持有區(qū)級以上醫(yī)藥病假證明及收費單,因急診等特殊情況可先電話知會,
但須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病假一天/月內扣當天50%全額工資,超過一天/月的病假一律不計發(fā)工資。
2)工傷假
員工因工傷的假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3)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提前(除特殊情況外)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zhí)顚懠倨谏暾垎?特殊情況
先電話知會后,可于返崗當日補填)月累計事假二天內扣事假天數(shù)的100%全額工資,月累計事假兩天以上扣事假天數(shù)150%全額工資,月累計請事假超過10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曠工
員工曠工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處理下月)簽發(fā)《員工過失單》并罰款50元,曠工累計二天,簽發(fā)《員工過失單》并罰款100元,曠工累計三天,扣罰當月全額工資并作開除處理,試用期內員工曠工,即作辭退處理。
(六)離職
員工離職需提前15天提出書在申請,經項目經理批準離職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好交接手續(xù),離職員工的當月薪金在辦好離職手續(xù)15天內以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公司已代為預交的費用將被扣除,員工未辦妥手續(xù)而已擅自離職者,公司將不發(fā)放其當月工資并追究其造成的工作損失。
五、員工標兵
胸卡:員工入職由辦公室配發(fā),離職時必須交回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必須配戴胸卡于左前胸。無故遺失胸卡者第一次扣罰20 元,第二次扣罰40元。
制服:員工入職后,統(tǒng)一著公司制服。
第4篇 公司企業(y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yè)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yè)文化建設,特制定**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jù)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fā)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jié)輕重,扣發(fā)或停發(fā)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guī)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jù)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y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jù)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fā)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fā)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xù)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fā)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fā)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yī)院開據(jù)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fā)現(xiàn),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fā)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fā)當月津貼(節(jié)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xù)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guī)定扣發(fā)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jié)日加班需于節(jié)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jù)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fā)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fā)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fā)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guī)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fā)給津貼的50%。
4、業(yè)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評就地免職,下崗待崗;普通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tǒng)計嚴重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第5篇 物業(yè)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物業(yè)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為加強員工的管理,保證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以供大家共同遵守。
一、打卡制度物業(yè)公司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必須由員工本人執(zhí)行,嚴禁代打卡。發(fā)現(xiàn)代打卡者每次罰款一百元;漏打卡者須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漏打、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五元;
二、 請銷假制度按照物業(yè)公司制定的管理規(guī)定,實行固定公休日休息,如臨時有事則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審核后,按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 事假:部門經理有權給予本部門員工一天以內的假期,超過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須報請總經理,三天以上則需請示執(zhí)行董事,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2、 病假:員工因病無法工作,須電話請示本部門經理,并在上班時交付醫(yī)院開具的診斷書;超過一天以上或三天以內的,由主管領導匯報總經理,超過三天的須報經執(zhí)行董事批準;
3、 住院:員工因病需住院治療,須出具住院通知書原件后將復印后送交主管部門領導,并由主管部門領導向上級匯報,同時報辦公室存檔。
4、 臨時外出:員工在工作時間臨時外出,須請示本部門經理同意后,并在辦公室公示板上標明外出時間、處理事項及返回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特殊情況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
5、 請假:除因病無法工作之外,均應于請假前處理好手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6、 調休:員工申請變更休息日須提前填寫調休申請單,獲批準后方可調休。
第6篇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目的: 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管理,嚴肅考勤紀律
依據(jù): 《勞動管理規(guī)章制度》等相關規(guī)范制度
適用: 本司所有在職人員
保密:普通
關健詞: 考勤刷卡遲到早退曠工 請假 外出 出差 處罰
主(抄)送: 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廠長室本司各個生產與職能部門
制度條款:
第一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guī)定準時到退。
第三條 員工正常上下班時間為:
1、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加班:19:00起
2、如因季節(jié)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以最新文件為準;
3、規(guī)定時間以外,非工作需要,員工一般不允許在公司逗留。如因工作原因,需在下班時間后延長工作者,原則上必須經直屬主管同意后并與行政人員聯(lián)系。
第四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一律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予刷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見附表)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4、臨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主管核準者。
第五條 行政人事部每月底根據(jù)出入管理系統(tǒng)記錄的資料統(tǒng)計出員工考勤情況,并根據(jù)考勤記錄進行獎懲。
第六條 遲到、早退、曠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上班遲到5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的處罰;10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20元/次的處罰;30分鐘后的,予以扣發(fā)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fā)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工按員工當月日均工資給予200%處罰,當月連續(xù)曠工三天或累計曠工超過五天者除按以上處罰并予以除名處理,所有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4、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
(1)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到崗上班的;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4)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休息的。
第七條 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請病、事假期間內不予以計算工資。
1、病假系企業(yè)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于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后的15分鐘)申請,且事后需持有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銷假。
2、除急診請假或特批人員外,所有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向批準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3、遇事必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事先書面請假。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向直屬主管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xù)。未辦妥請假手續(xù),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4、請假單由行政人事部存查,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注明銷假;
5、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兩天辦理續(xù)假或辦理續(xù)假未獲批準,必須歸崗。不按時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享有帶薪公假的人員,平日加班不發(fā)加班工資;零星加班不累計存休;
7、請假的批準權限為:
(1) 1日以內的,由直接主管批準,報辦公室備案;
(2) 2日至5日的,由廠長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3)5日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
(4)享有帶薪公假人員需休假的,須做好假期內的簡易交接,由暫代人簽字,送廠長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 上下班刷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上下班同時刷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奪、擁擠、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 經監(jiān)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刷了上班卡后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遲到論處;
3、下班者應先刷卡后外出, 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刷卡,如有違者,即按擅離職守或早退論處,所屬主管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刷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刷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刷虛假卡的,按曠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考勤機故障,未能正常刷卡時,應在24小時內由所屬部門負責人造冊送行政人事部,過時不予受理,否則,按曠工論處;
8、漏刷卡的,由漏刷卡員工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送報行政人事部補簽。漏刷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 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0分鐘內論處;漏刷未報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放行條,送至行政人事部,做好相關登記后方可刷卡離開,否則,按早退或曠工論處;
10、公司免費發(fā)放id考勤卡,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需補辦的,公司將按每張30元的標準予以收費,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 因公外出的,規(guī)程原則如下:
1、須先到公司刷卡報到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記外出時間及事由,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返回公司時再到行政人事部簽名并注明返回時間;
2、沒有經過主管領導同意外出者或外出故意拖延時間不按時返回公司者,一律按外出辦私事處罰:半天內,計曠工半天處理,半天以上者,計曠工一天處理,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發(fā)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根據(jù)時間長短,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出差分為當日出差和遠途出差。當日出差指外出公干當日可往返的,遠途出差指外出公干必須在外住宿的。
1、凡出差者不論當日或遠途性質,一律須事前書面申請。一般員工當日出差由直屬上級批準,遠途出差須報廠長或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出差須呈報總經理批準;
2、遠途出差員工需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經權限領導簽字同意后在出發(fā)前將《出差申請單》交給行政人事部備案。出差期間不需考勤。出差完畢,出差員工須到行政人事部注銷出差登記,恢復考勤;
3、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或發(fā)生其它意外情況
,不能按預期返回者,應提前電話請示,依程序核準后告知行政人事部備案。個人不得隨意延長出差時間,更不得因私事或借故拖延,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全月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予以30元的全勤獎勵。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 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
第十五條 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十六條 本制度經廠長、主管副總審核, 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核準: 審核:擬制:
第7篇 有限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1.總則
1.1、為促進公司規(guī)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jù)。
1.3、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1.4、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保證本規(guī)定的實施。
2.考勤
2.1工作時間
(1)常白班,公司實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時間: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兩班運轉或三班運轉,由部門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3)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機)公司及各管理處考勤記錄設備為指紋考勤機,員工應于上班前及下班后進行指紋考勤。
(2)如員工因公外出無法簽到、簽退,應于前日或次日內將部門領導簽字的《出
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附件)通過oa系統(tǒng)送交綜合管理部。
(3)如果員工因公出差,應當于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將《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送交綜合管理部,如無法在出差前送交的應于出差回來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xù)。
(4)實際到崗但無故未簽到、簽退者,視為當日缺勤一天,漏簽一項的視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處理。
2.3遲到、早退
(1)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以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2)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不列入缺勤記錄。
2.4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帶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yǎng)時,可以申請病假,病假需出示醫(y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其醫(yī)療期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6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不到四小時者視為曠工半日;超過四小時者當日
記曠工;
(3)一年內連續(xù)曠工15日或累計曠工30日,公司將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視為加班,加班需經部長確認并提前上報《管理人員加班申請單》(附件),原則上每人每月內加班不超2個工作日。
3.假期
3.1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包括元旦、春節(jié)、勞動節(jié)、清明節(jié)、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職工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申請休年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年假優(yōu)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員工晚婚休婚假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婚假需在結婚1年內使用,不可分次申請。
3.4產假
申請產假需復醫(y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休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5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jù)醫(y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6喪假
(1)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3天;
(2)祖父母、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1天;
(3)請喪假須附醫(y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需赴外地的員工可根據(jù)需要適當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集會、訓練、技能鑒定或其他活動;
(2)依法律規(guī)定應給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請假、銷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4.1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在oa上填寫《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逐級審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3天以上七天以內(含7天)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并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審批完畢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4.2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1天補辦請假手續(xù)。
4.1需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銷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5.異常出勤期間工資的核發(fā)
5.1遲到、早退:按照《員工工作紀律處罰條例》執(zhí)行。
5.2事假、曠工:扣發(fā)當日工資。
5.3病假:在醫(yī)療期內的其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其本人工資的70%發(fā)放。超過醫(yī)療期的按照相關法律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處理。
5.4加班:原則在加班月內安排調休,若因工作原因無法調休,按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加班工資。
6.附則
6.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2本制度與國家相關法規(guī)相沖突的,按國家法令執(zhí)行;與公司此前的相關規(guī)章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____________年起實施。
第8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考勤休假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
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yè)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huán)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 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qū)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zhí)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
案后執(zhí)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zhí)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zhí)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jù)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xù)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xù),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jù)假
期天數(shù),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
審批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
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xù),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xù)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
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
如發(fā)現(xiàn)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
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fā)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fā)。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fā)放
的依據(jù)。
七、考勤監(jiān)
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jiān)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
報進行監(jiān)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guī)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fā)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xù)。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fā)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xù)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xù),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xù)。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fā)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xù)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xù),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第9篇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七)
一、作息時間:
1.正常班次: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7:30
2.生產系統(tǒng):(輪班)
早班:8:00-16:00
中班: 16:00-24:00
晚班:0:00- 8:00
3.生產系統(tǒng)輪班兩次休息一天。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以出勤考核打卡為準。
5.員工不許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替打卡,一經發(fā)現(xiàn)扣發(fā)當事人當日工資。
6.員工遲到早退10分鐘罰款10元,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7.員工未請假不到崗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罰日工資的150%;連續(xù)曠工兩天,罰日工資的200%;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各部門設專人負責考勤,部門經理負責實施,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監(jiān)督。
三、填寫考勤報表時按下列各項認真填寫:
1.上報部門名稱,員工姓名;
2.應出勤工日,實出勤工日;
3.員工當月公出天數(shù),遲到早退次數(shù)及請假天數(shù);
4.各部門考勤表于每月28日前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按工資管理細則擬定員工當月工資,轉交財務部執(zhí)行。
5.考勤人員要如實記錄和反映員工的出勤情況,不得隱瞞漏報,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50元。
四、婚假及其待遇。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享受婚假。 2.結婚雙方都達到國家規(guī)定晚婚年齡者,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晚婚假。
3.年齡達到國家法定年齡,但未達到晚婚年齡者,原則上不影響月工資額,但要扣發(fā)當月獎金或激勵工資的50%。
4.結婚雙方都達到晚婚年齡者,其婚假期間的工資和獎金均不受影響。一方達到晚婚年齡而另一方未達到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5.享受婚假者當年不再享受探親假。
6.婚假不予報銷差旅費。
五、產假及其待遇:
1.凡本公司員工,不論工齡長短,均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保護法》及有關條款,享受產假待遇。
2.正常情況下,可享受產假90天。
3.難產或剖腹產者,可追加產假15天,共享受105天。
4.妻子臨產時,男方可享受1周的護產假。
5.有不滿18個月嬰兒的女性員工,在每天工作時間內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
6.產假、哺乳期間、護產假期內不影響工資及獎金。
7.護產假不予報銷差旅費。
十、喪假及待遇: 按《勞動法》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0篇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范本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fā)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節(jié)日值班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第四條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fā)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七條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fā)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第八條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第九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
第十條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jié)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jié)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二條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第11篇 g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2、為促進公司規(guī)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范圍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yè)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為考勤依據(jù)。
2)、發(fā)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采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后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jù)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當天統(tǒng)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tǒng)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后宣布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于新進員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fā)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后,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jù)。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guī)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jù))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1、遲到
1)、員工未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遲上班,并經主管同意后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guī)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于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tǒng)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后,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xù)。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jù))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jù)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準。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并作為銷假依據(jù)。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zhí)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y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權限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準,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準,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準,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準。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準。(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準。
7、請假原則
(1)、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準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
第12篇 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guī)定。
2.日??记谝?guī)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guī)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记趯嵭写蚩ㄖ?。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guī)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xù)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fā)現(xiàn),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xù)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shù)×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xù)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guī)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xù),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xù)。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xù),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yè)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shù)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yǎng)時,憑市級以上醫(y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xù),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xù)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fā)病假工資,福利照發(fā),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shù)扣除。
4.2.4病休連續(xù)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yī)院住院證明或醫(y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fā)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fā)。年假遇節(jié)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shù)。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guī)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5.2加班時數(shù)——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fā)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shù)*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周六、日和節(jié)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fā):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fā)天數(shù):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jù),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guī)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