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設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合同管理,預防合同糾紛,促進公司依法經營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預案審查、合同的執(zhí)行、合同的監(jiān)督、合同的管理。包括從資信調查、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與解除、糾紛處理、合同終結歸檔等全過程的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本公司工程系列所涉及的經濟合同。其他類別如勞動合同、采購合同等在其相應的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
第二章授權
第四條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經濟合同: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委托人。
第五條各法人委托人的具體代理權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fā)《法人委托書》時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須嚴格按授權范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權限對外簽約。
第六條任何部門及工作人員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及放棄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
第七條公司內部的職能機構、各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各分公司工程處可以對外聯系業(yè)務,但簽訂合同必須由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授權進行。
第三章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責
第八條公司的經濟合同文本實行二級管理:公司級的合同文本由總經理委托公司市場部管理;各分公司的經濟合同文本由分公司經理負責,委托分公司市場部管理。
第九條合同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管理公司簽訂的合同;
(二)負責審查公司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對須報上級部門或上級主管審批、見證、簽證或公證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xù),提出初步意見;
(三)負責公司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終審查的初審;
(四)制定公司、本部門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
(五)協助處理公司合同糾紛,進行合同資料的匯總、分類、歸檔、統計及上報等。
第十條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
(一)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二)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三)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xù),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四)對所簽訂合同的履行負責,履行中發(fā)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同時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fā)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五)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四章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簽約人在簽約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單位(當事人)以下情況:
(一)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二)是否有經營權;
(三)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如何;
(四)對方簽約人是否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是否在代理權限之內。
第十二條合同除即時結清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示范)合同文本;沒有標準(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格式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
第十三條合同一般應具備下列主要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
(二)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三)對工期、技術、質量等的明確要求;
(四)計價單位、定價內容及價格確定;
(五)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及合同有效期限;
(六)違約責任、賠償金額及其計價單位和計算方法;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九)合同簽訂的時間、地點;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簽約內容如果涉及公司內部其他部門,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
第十五條合同修訂前,必須由市場部、工程部、財務部等職能部門及有關主管領導對合同的以下內容進行評審會簽:
(一)合同主體
1.當事人是否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是否超越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
2.雙方承辦人員的代理權限;
3.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情況、履約能力;
(二)合同內容
1.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關規(guī)定;
2.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合理、嚴密;
3.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平等;
4.簽約雙方的用章是否為合同專用章。
(三)合同文字
1.合同用語是否規(guī)范;
2.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四)合同的經濟效益
1.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2.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各部門在合同評審過程中,要認真填寫《合同評審表》,明確表示意見,作為合同修改、取舍的依據。
第十七條對于內容復雜、較難掌握或簽約人認為有必要的合同,在修訂過程中,需由公司法律顧問進行有效性審查,并提出相關法律意見。
第十八條合同正式簽訂前,應按如下程序報有關領導審查批準:
(一)公司法人代表簽訂的合同,價款1000萬元以下的,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價款1000萬元以上的,須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二)公司總部各法人委托人所簽訂的合同,須報法定代表人審批;
(三)各分公司自攬的工程項目,在授權范圍內的,由分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批;超過授權范圍的,須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審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
第十九條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需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證或請公證處公證的合同,須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條未簽施工合同的工程項目,必須
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動工,并按特殊事項對待。此時,項目小組和市場部要緊密跟蹤客戶的信用變化,督促對方盡快確定工作量,及早簽訂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執(zhí)行情況,合同管理部門要按月統計合同執(zhí)行情況,根據合同確定的收款條件,及時催收款項。
第二十三條工程竣工后,各承辦部門應提供工程追加(減)資料,協同合同管理部門一起向客戶辦理竣工結算。
第二十四條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具體應為: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
第六章合同變更(解除)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商議。
第二十六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與簽訂合同時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二十七條變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二十八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九條如因變更(解除)合同可能使當事人受到損失,雙方應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中明確規(guī)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第七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條發(fā)生合同糾紛時,合同承辦部門必須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主動會同合同管理部門研究解決糾紛的辦法。一般合同糾紛,由合同承辦部門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負責處理;重大合同糾紛以及涉及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的合同糾紛,由合同管理部門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處理,并及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合同糾紛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提出,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第三十二條對于經濟合同糾紛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并應及時將此書面協議傳遞給相應部門和單位。
第三十三條處理糾紛的協議書未按期履行時,可以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四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八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五條所有合同應按本制度第九條的規(guī)定歸口合同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十六條合同管理人員和合同具體承辦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合同法律、法規(guī)知識的培訓,掌握有關的法律及業(yè)務知識。
第三十七條合同檔案
(一)建立合同檔案。每份合同應包括合同正本、合同副本及附件、合同文件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電傳,合同統一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
(二)建立合同管理臺賬。臺賬的內容應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臺賬應準確、完整、及時;
(三)建立合同情況月報制度。各分公司市場部應在每月5日之前將截止上月底的合同臺賬報送分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市場部,公司市場部匯總后報公司總經理,同時抄報公司財務部和法律顧問部門。
第三十八條合同專用章
(一)合同專用章由公司、各分公司統一刻制、編號和頒發(fā);
(二)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范圍使用,不得混用、代用或借用;
(三)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立即報上級主管單位并應聲明作廢。
(四)簽訂合同應當使用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本單位的公章、內部機構章或其他專用章。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制訂,其解釋、修改權歸公司總經理辦公會。
第2篇 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依據“一崗雙責”的原則,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股份公司通過《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目標,督促各單位、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 股份公司及所屬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第五條 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崗位安全職責
第六條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三)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批準股份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定、安全投入資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組織制定并實施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重大問題。
(三)負責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四)組織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五)保證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七)組織制定股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第八條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股份公司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二)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發(fā)展”的理念,指導股份公司干部選聘工作,把安全生產管理業(yè)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
(三)指導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發(fā)揮監(jiān)督保證作用,敦促、教育全體黨員模范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指導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四)指導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 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家部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指示精神,結合生產經營實際,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
(五)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為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和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
第十條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總經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崗雙責”的原則,在開展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協助黨委書記做好安全生產調研、指導、教育、檢查整改、落實工作。
第十二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各級財務部門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投入費用和統計工作。
(二)審核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安全生產資金需要。
第十三條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組織安全技術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的修編工作。
(三)負責組織有關安全科技和職業(yè)危害問題的課題研究。
(四)負責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第十四條 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職責
協助總經理分析經營管理活動的安全生產因素,并為生產安全開展經濟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五條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
(二)組織各級工會開展和參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過程檢查。
(三)組織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工作的經驗。
第十七條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第三章? 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八條 董事會辦公室
(一)負責督促、檢查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執(zhí)行。
(二)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的對外披露。
第十九條 總經理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總部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負責總部辦公區(qū)域消防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工作。
(三)協助安排安全生產會議。
第二十條 黨委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工作。
(二)組織黨、工、團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
(三)開展黨工團安全生產主題活動
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干部推薦、選聘、考核時,把安全生產管理業(yè)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不推薦安全生產工作不稱職的人員到領導崗位。
(二)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三)負責辦理總部員工的工傷保險。
第二十二條 財務產權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費用的支出,并監(jiān)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帳戶。
(三)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統計管理。
(四)負責安全事故罰款的收繳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工程科技部(環(huán)保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開展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
(二)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的研發(fā)、引進推廣工作。
(三)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計劃。
第二十四條 投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 組織投資項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評估。
(二) 負責敦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安全評估意見開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條 市場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標報價中的安全生產費用滿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發(fā)展部安全生產職責
在制定企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時,將安全生產規(guī)劃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第二十七條? 資金管理部安全生產職責
監(jiān)督各公司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的各項費用。
第二十八條 設備物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開展設備專項安全檢查。
(三)采購符合安全標準的設備、物資。
(四)指導各公司對出租、承租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審計部安全生產職責
審計過程中,審計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條 監(jiān)察(紀檢)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效能監(jiān)察。
(二)參與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法律事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務。
第三十二條 信息中心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運維和技術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史志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通過公司《年鑒》,負責記載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情況。
第三十四條 海外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國際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海外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海外業(yè)務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及時報告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事故。
第三十五條 基礎設施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房地產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七條 鐵路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鐵路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職責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
(二)審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發(fā)展規(guī)劃和管理目標。
(三)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有關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研究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決定。
(五)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和安委會日常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監(jiān)督、指導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四)開展安全生產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
(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七)負責組織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及安全活動。
(八)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十條 股份公司所屬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在股份公司統一領導下,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通過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擴展到每個項目、每個部位,延伸到每個班組、每位員工。在股份公司系統內,構建責任明確、層次清晰、銜接順暢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第3篇 建設股份公司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一、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一)會計電算化后的工作崗位可分為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緯媿徫豢砂?會計主管、出納、會計核算各崗、稽核、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崗位。電算化會計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維護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工作崗位。
(二)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1.電算主管: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工作,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2.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要求具備會計軟件操作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軟件操作崗位的工作。
3.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4.電算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此崗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經過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應由專職人員擔任。
5.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二、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明確規(guī)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工作內容和權限,對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2.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未經審核而登記機內賬簿。
3.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zhí)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4.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日志,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1.保證機房設備安全和計算機正常運行是進行會計電算化的前提條件,要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yǎng),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2.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建立如'口令'、只讀等措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
3.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件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審批手續(xù);在軟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xù)和安全,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監(jiān)督。
4.健全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如安裝不間斷電源,保證停電時,能有時間保存資料。
5.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如安裝殺毒軟件,且每星期更新殺毒軟件,每星期掃描內存;嚴禁外來人員的軟盤在本公司計算機上使用等。
6.建立系統風險評價體系,由電算主管及電算維護人員定期分析。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通用會計軟件、定點開發(fā)會計軟件、通用與定點開發(fā)相結合會計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五、本制度是公司《會計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財務總監(jiān)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財務總監(jiān)。
六、本規(guī)范自20**年1月1日起實施。
第4篇 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為進一步加強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對原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個管理辦法,針對股份公司安全機構設置、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同時,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術等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單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二級單位” 是指“各單位”所屬或直管的分局(工程處)、施工局(項目部、聯營體)以及所屬的全資和控股公司;“項目部” 是指各“二級單位” 所屬或直管的項目部。
四、《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總部、所屬各單位及其二級單位、項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標:規(guī)范管理,持續(xù)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滅一般事故,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guī)模擴張;堅決反對企業(yè)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yè)績利潤。
八、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jiān)管的原則。
九、各單位在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的同時,應根據各自的生產經營特點,制訂實施細則,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十、各單位要在認真貫徹oshms18000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同時,積極研究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遵守項目所在國法律法規(guī),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發(fā)布,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2006版同時廢止。
第5篇 建設股份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經濟的高速發(fā)展,滿足社會各界需求,搞好通信工程的施工管理,不斷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通信工程施工管理是指在通信施工全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綜合管理工作。
第三條工程施工必須貫徹執(zhí)行國家、信息產業(yè)部和公司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規(guī)程和規(guī)定。
第四條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的程序辦理,避免前后工序脫節(jié),影響工程進展。
第二章工程管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凡由中國電信、聯通、移動、網通、鐵通、吉通等總部投資建設管理的新建、擴建、代辦、應急及改遷等工程項目,無論規(guī)模大小,一律由公司統一管理。公司設立工程指揮部或項目負責人,各分公司設項目小組。
第六條各省公司投資建設的二級干線、農話、市話等工程項目,由分公司直接管理。
第七條所有工程項目須按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施工合同,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簽訂。分公司直接承攬的工程,在授權范圍內的,由分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由法人委托人簽訂,合同簽訂后要報公司市場部備案。
第八條所有工程項目的具體施工全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設立工程指揮部或項目小組進行管理。
第九條分公司工程處下面不設次級常設機構,一律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各處員工分為項目經理、專業(yè)技術人員、技工和普工四部分。
由一個工程處承建的項目,由處長任命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與其他三類人員雙向選擇組成項目小組,項目經理對工程總負責。
由幾個工程處承建的項目,由分公司總經理任命總項目經理,成立工程指揮部,負責協調各工程處的工作;工程成本按預算下劃到各工程處,各工程處仍成立項目小組,負責本處承擔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為確保工程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凡承擔工程項目的分公司確因需要將部分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分包單位應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和施工資質等級證書,并按照證書等級承擔相應的施工項目規(guī)模和內容,嚴禁無證施工和轉包施工。
第三章工程管理的程序
第十一條分公司拿到設計圖紙文件后,必須結合設計文件到現場進行摸底,工程規(guī)模較大的項目要寫出摸底報告,組織參加施工圖設計會審。
第十二條所有的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根據規(guī)模大小,都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應按時提交開工報告和工程施工進度報告。
第十三條工程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吃透工程設計文件的內容,加強工程管理和對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施工規(guī)范及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嚴格把好質量關,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進度,協調和處理工程中的技術、資金、材料及工程變更等方面的問題。
第十四條分公司必須認真貫徹有關規(guī)定,嚴格按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施工驗收技術規(guī)范標準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嚴禁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偷工減料。
第十五條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有差錯的,應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工程如需變動,應征得設計單位的相關人員認可,并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xù)。
第十六條分公司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除項目經理外,每個項目小組還必須設施工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施工現場必須設有明顯安全及路障標示,措施要齊全,保持施工現場整潔,做到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對于隱蔽工程,應周密組織、嚴格把關,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應經監(jiān)理方、隨工代表檢驗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發(fā)現問題的,要及時解決,不留隱患;隨工驗收應做好詳細記錄,由三方簽字,并將記錄作為竣工驗收資料的一部分;每一單項工程施工完成后,應盡快提交建設單位組織交工驗收,并要及時整理竣工文件,交建設單位。
第十八條各項目小組每周向分公司工程處報送工程進度情況表,工程處匯總后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將各工程處所報工程進度情況匯總后,向公司市場部、財務部匯報,同時抄分公司市場部和財務部。
第十九條為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加強質量監(jiān)督,應認真對待隨工代表及通信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監(jiān)理)的監(jiān)督檢查。要認真搞好隨工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要及時返工。
第二十條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確保現有或原有設備的安全,因工程造成設備損壞的,應及時報告隨工人員和公司,并負責修補或賠償有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條各分公司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設專人管理工程資料,處理隨工、工程竣工驗收等方面的問題,并就相關事項及時與公司聯系。
第二十二條割接工程,必須按建設、設計、施工等相關部門審定的割接方案進行,沒有割接方案的工程,嚴禁施工。
第二十三條工程交工一段時間后,要派專人對用戶進行回訪,聽取用戶意見,處理好施工遺留問題,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四章工程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工程管理實行質量管理責任制。分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工程的副總經理對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各項目經理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五條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制度。各分公司設質檢貫標辦,各工程項目指定質量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服從監(jiān)督檢查的人員,應責令其停工檢查。
第二十六條各分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明確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處處長、項目經理及質量負責人等質量管理人員的職責分工。
第二十七條較大的工程應編制質量計劃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施工中應堅持執(zhí)行iso9000族質量體系標準,施工過程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應處于iso9000族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控制之中,確保工程質量。
第五章工程技術管理
第二十九條項目實施中,必須認真執(zhí)行部頒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技術要求、操作規(guī)程和工程設計文件的技術要求。
第三十條項目小組的技術負責人對工程技術全面負責,對不執(zhí)行技術管理制度、違反技術規(guī)范的行為,有權制止。
第三十一條每項工程開工前,要做好技術準備工作,并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關鍵工序的示范,統一操作要求。
第三十二條
對于每項工程,應根據其特點和設計文件的技術要求,分析技術現狀,制定保證施工技術的組織措施,對關鍵工序要制定作業(yè)指導書。
第三十三條施工過程中,應認真做好工程技術資料收集、保管及保密等工作。各種工程技術報告、技術資料的收集要準確、及時。
第三十四條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組織好業(yè)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全體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技術業(yè)務素質和工藝操作水平。未經教育培訓考核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六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分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項目小組指定工程安全負責人,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施工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第三十六條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理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十七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而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八條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應符合原郵電部安全技術規(guī)定。凡從事通信線路施工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zhí)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四十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鐵塔、地下光纜、地下管道等通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huán)境必須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yè)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yè)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四十一條通信線路工程施工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等事故,上桿操作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線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第四十二條機房施工人員應在指定的區(qū)域內施工,不得進入其他機房,更不能動已開通業(yè)務的電路。
第四十三條機房施工人員一定要注意用電安全,在要動用高壓電的情況下,應事先征得隨工人員的許可,并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
第四十四條下班前應清潔施工區(qū)域,確保各種接電工具和測試儀表插頭斷開電源。
第四十五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嚴格消除發(fā)生火種的一切隱患。必須動用明火時,應采取妥善的防火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四十八條堅持不定期或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應不定期進行檢查,分公司每年定期檢查不少于2次,各工程處每季度檢查不少于1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九條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進行整改。整改所需費用,各分公司應及時給予保證。
第七章初驗及竣工資料
第五十條工程按施工圖設計完成安裝測試后,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初步驗收報告。
第五十一條工程初步驗收前,應將完整、合格的測試竣工資料和全套竣工圖紙一式四份(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執(zhí)行)送交建設單位審查。其中一份在竣工驗收簽證后退還給施工單位。
第五十二條接到初步驗收通知后,應積極做好初步驗收的準備工作。初步驗收的內容包括工程質量、路由重點地段(大的河流、橋梁、護坡等)、電氣測試、安裝工藝、竣工資料和工程檔案等內容。對初步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或不合格的地方,應限期無條件地處理或返工。
第五十三條工程竣工資料和測試數據必須真實、齊全、準確、美觀,做到竣工圖紙與施工現場相一致,安裝工程量與圖紙相一致,材料消耗與工程量及規(guī)定損耗量相一致。
第五十四條工程竣工圖一律加蓋工程竣工圖章并手寫簽名后方為正式竣工圖。
第五十五條竣工技術文件(測試資料、管理資料)的編制應采用計算機標準化管理系統,提交給建設單位的竣工技術文件必須用微機打印(包括封面、文件內容、頁碼等),但簽名必須手寫。
第八章工程財務與器材管理
第五十六條工程財務與器材管理,必須貫徹勤儉節(jié)約的方針,做到消耗有定額,開支有標準,用款有計劃,努力降低工程消耗和成本。
第五十七條工程財務應貫徹執(zhí)行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不得違反財經紀律,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應接受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五十八條各工程處長期雇傭的人員(合同工),其人員數量、工資標準由分公司財務部同有關部門協商后核定;各項目小組臨時雇傭的民工,由項目經理提供承包人員名單,報工程處審核后,由財務部復核。以上人員的工資由財務部統一發(fā)放。
第五十九條器材供應
(一)公司總包的包工包料工程,由公司指定有資質的器材供應部門籌供或公司統一組織安排。
(二)分公司總包的包工包料工程,在器材采購時,應選擇專業(yè)廠家并采取招、投標制度,嚴把器材質量關。要指定專人負責,嚴禁不合格器材用于工程之中。
(三)由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材料,接收時要嚴格驗收,認真清點,及時辦理交接手續(xù)。對不合質量標準要求的材料,應及時向廠方或供貨單位提出更換或退貨。不得將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第六十條工程建成后,應認真清點工程余料和拆舊料,編制工程材料平衡表及工余料清單,做到賬料一致,書面報建設單位,并辦理工程材料交接手續(xù)。
第九章工程終驗及決算
第六十一條工程試運行結束后,應與建設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一起共同處理試運行期間出現的問題,并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建設主管部門。
第六十二條工程終驗后應及
時將竣工及工程決算資料一并送交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并辦理工程結算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制訂,其解釋、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第6篇 建設股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完整,正確核算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價值,監(jiān)督并促進固定資產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充分發(fā)揮固定資產的效能,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標準和內容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
固定資產在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才能加以確認:
(一)該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二)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且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儀器儀表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工具和器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不作為固定資產的儀器儀表設備等,如數額達到或超過固定資產標準,其實物比照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其購置支出的攤銷按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為了明確劃分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內容,便于核算和監(jiān)督,公司制定《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目錄》,以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基本任務與職責分工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基本任務: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固定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加強固定資產的維護和保養(yǎng),提高固定資產的完好率;在組織資產存量流動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資產的配置,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檢查、分析和考核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公司使用的固定資產,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必須嚴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手續(xù)制度。凡是不履行手續(xù),不經公司領導批準和財務部簽證,固定資產不得進行調撥。
第七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歸口管理'的原則,實行公司、分公司兩級管理。
公司負責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的綜合管理,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措施;掌握公司固定資產的使用和增減變動情況,負責審批分公司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或超出預算范圍的固定資產購建;負責歸口管理公司總部使用的固定資產。
各分公司負責歸口管理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記錄與核算;在權限范圍內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購建或提出購建申請;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調配和增減變動情況等實物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維護、大修和更新改造;在權限規(guī)定范圍內,辦理相關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損失、報廢的上報及審批工作。
第八條分公司領導人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負主要責任。分公司領導人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以及資產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時必須將固定資產點交清楚。對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分公司領導人和管理人員應給與表揚和獎勵,對工作失職,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管理人員要追究責任。
第九條公司及分公司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配備專職固定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固定資產的記錄與核算;辦理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的上報和審批手續(xù)及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賬務處理;建立和保管固定資產卡片,確保賬、卡相符;進行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綜合分析固定資產的經濟效益。
第十條 公司及分公司設備部為施工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專業(yè)管理部門,公司及分公司辦公室為非施工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各自所管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和技術狀況;負責本專業(yè)固定資產的建設、更新、改造和大修的申報;辦理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的審查和申報;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調整、停用、拆除、出租等的申報和審批手續(xù);保管本專業(yè)固定資產卡片,確保賬、卡相符;研究制定挖潛、革新改造的辦法和措施,分析考核本專業(yè)固定資產使用效果,提高設備利用效率。
第十一條 公司及分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施工處為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提出固定資產的調撥、調整、停閉、拆除、出租等的申請;負責提出固定資產的建設、更新、改造和大修項目申請;負責保管本部門固定資產清冊,確保固定資產的實物與固定資產清冊的記錄相符;協助辦理本部門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上報手續(xù);協助進行每年末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建立固定資產責任人制度,在固定資產清冊中明確各項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人。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的原則,管理責任人由固定資產的直接使用人擔任。管理責任人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和保管,確保固定資產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配合財務部門實施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出售的審查以及固定資產的調撥、拆除、出售等上報和審批手續(xù)。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調動時,必須將固定資產交點清楚并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xù)。
第十三條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固定資產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每年年終,財務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清查盤點。通過清點發(fā)現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應查明原因,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以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分類和計價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分為以下幾類:
(一)生產用固定資產。指生產經營和管理用的各種固定資產,按經營管理專業(yè)性質明細分類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為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管理部門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2.施工機械;
3.運輸設備;
4.儀器儀表及實驗設備;
5.生產設備;
6.其它生產用固定資產。
(二)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指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種固定資產。
(三)未使用固定資產。指購建完成尚未投產使用,撥入尚待安裝,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調撥中的固定資產,以及批準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不需用固定資產。指生產管理不再繼續(xù)需要的各種固定資產。
(五)租出固定資產。指經批準在經營性租賃方式下出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指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內,應視同自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七)土地。指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補償費,應計入與土地有關的房屋、建筑物的價值內,不單獨作為土地價值入賬。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企業(yè)會計制度》規(guī)定,固定資產應按
其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賬的價值。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買價、增值稅、進口關稅等相關稅費,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如場地整理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yè)人員服務費等。
如果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yè)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yè)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支出,減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七)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八)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接受捐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依據上述方法確定的新固定資產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九)盤盈的固定資產,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十)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fā)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十七條企業(yè)購置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未單獨計價的軟件,與所購置的計算機硬件一并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四章 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處理程序
第十九條 引起固定資產發(fā)生增減變動的因素:
(一)固定資產的增加:
1.自行建造和購入
2.其他單位投資轉入和融資租入
3.其他單位有償、無償轉入
4.接受捐贈
5.盤盈
6.進行固定資產改造、擴建增值
7.按國家規(guī)定資產評估(重估)價值調增
8.其他
(二)固定資產的減少:
1.經批準報廢、毀損或非常損失
2.投資轉出
3.經批準無償調出和出售
4.盤虧
5.捐贈轉出
6.按國家規(guī)定資產評估(重估)價值調減
7.其他
第二十條建設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根據正式竣工決算中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由工程管理部門與使用部門辦理實物交接手續(xù),工程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收入憑證'一式三份,一份送辦公室,一份送財務部門,一份自留。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后,據以填制固定資產卡片,并辦理賬務處理手續(xù),同時將變動后的固定資產清冊分別送交各使用部門。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購建
(一)固定資產購建審批權限
20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購建由分公司在預算范圍內自行購建,超出預算的固定資產購建需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進行審批。
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50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購置由分公司上報購建申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建。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固定資產購置由公司董事會審批,公司董事會的審批權限應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關規(guī)定,超出董事會審批權限的項目由股東大會審議。
(二)固定資產購建的程序
使用部門根據生產施工或管理的實際需要提出書面申請,專業(yè)管理部門審核匯總后書面報分公司領導審批,根據管理權限需上報公司審批的應上報公司審批。經批準后由專業(yè)管理部門進行購建。
專業(yè)管理部門在采購完成或工程竣工交付后應立即根據購貨發(fā)票、工程決算單以及相關資料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組織或委托有關單位進行檢驗并填制'固定資產檢驗報告單',檢驗合格后,填制《固定資產收入憑證》和《固定資產卡片》一式三份送交財務部門并辦理報賬手續(xù)。
財務部門應認真核對全部單據、資料,核對無誤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同時將蓋章后的固定資產收入憑證和卡片退專業(yè)管理部門一份進行賬務登記和保管,送交使用單位一份登記管理。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出租
為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效率,對機具、工具及儀器儀表等設備,公司在各分公司之
間實行固定資產的有償使用制度,由設備部核定出租費用標準并制定相關細則。各分公司應在成本效益原則下盡量選擇內部租賃。
對外出租固定資產必須征得本單位領導人的同意,由專業(yè)管理部門簽訂租賃合同。財務部門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收取租賃費。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的調撥和轉移,應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調撥和轉移手續(xù):
(一)固定資產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轉移,原則上均實行有償轉讓。實行有償轉讓的固定資產應按質論價收取價款。
(二)在公司所屬范圍內固定資產的調撥實行無償調撥,由公司調撥部門填制'固定資產調撥通知單',送調入、調出單位和相關財務部門。調出單位根據上述通知單位文件填制'固定資產轉移單',調入單位根據'固定資產轉移單'審核無誤后入賬和轉移實物。調出、調入單位列賬月份應當一致,同時調增、調減固定資產卡片、清冊以及使用地點。
(三)財務部門、使用部門要相互密切配合,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調撥的有關審批和賬務處理手續(xù),對不符合規(guī)定或手續(xù)不完備的調撥事項,公司有關部門應不予受理;在固定資產調撥中,有關備品、附件以及技術資料檔案應隨資產調撥,不得截留,以保證固定資產完整無缺。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報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報廢條件,經專業(yè)部門的技術鑒定后,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和'固定資產報廢清冊',送交設備部,由設備部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
(一)固定資產的報廢審批權限劃分如下:
使用期滿、折舊已提足的固定資產正常報廢,單位原值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下,報公司財務總監(jiān)審批;單位原值在500萬元以上的,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固定資產非正常報廢,單位原值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下,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批;單位原值在100萬元以上,報董事會審批。
公司董事會的審批權限應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關規(guī)定,超出董事會審批權限的項目由股東大會審議。
(二)固定資產的報廢程序。報廢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報廢條件,由專業(yè)管理部門組織鑒定小組或相關專業(yè)人員認真進行技術鑒定,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報告表》、《固定資產報廢清單》交由財務部門上報審批。經批準后由專業(yè)管理部門進行清理,會同財務部門填報《固定資產清理報告》,同時進行賬務處理,相關部門均應注銷該項固定資產卡片。
(三)對于已提滿折舊但仍可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繼續(xù)使用,不得擅自進行報廢,待其物理壽命或技術壽命到期后,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報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發(fā)生的盤盈、盤虧,應由行政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告單',按規(guī)定程序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后,由財務部門報當地稅務部門審批后進行賬務處理,保證賬、卡相符;同時調整固定資產清冊,保證卡、物相符。
第五章 固定資產折舊及方法
第二十六條經過股東大會批準,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年折舊率=(1-凈殘值率(3%))/預計使用年限*100%
第二十七條根據公司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確定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如下表)。
類別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房屋及建筑物3033.23
施工機械5-1039.70-19.40
儀器設備5319.40
運輸設備5-6316.17-19.40
其它設備5319.40
第二十八條公司有關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需經股東大會批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二十九條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后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所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于接受捐贈舊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按所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第三十一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三十二條除以下情況外,企業(yè)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一)已提足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按照規(guī)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三十三條企業(yè)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xù)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應按月編制'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正確計提,不準多提、少提或漏提,保證及時足額提取各項折舊。
第六章固定資產修理
第三十四條固定資產修理實行預算控制,根據各種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由各使用部門提出固定資產修理計劃,以及修理費用預算,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作為修理固定資產的依據。重大的、突發(fā)的固定資產修理按照預算管理原則實行例外審批制度。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需要修理時,由使用部門制定修理間隔期、修理質量標準、費用定額等,交由設備部統一組織實施。
第三十六條發(fā)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修理費用發(fā)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fā)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年末實際支出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成本和費用。
第七章 固定資產記錄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記錄必須及時、正確、全面地反映固定資產的現狀及增減變動情況,對固定資產增加、減少、使用、保管進行嚴格監(jiān)督。
第三十八條企業(yè)所有固定資產均應設置'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各個資產的詳細項目。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賬面記錄、卡片記錄,保證賬、卡相符;使用部門負責保管卡片,保證卡、物相符。
固定資產卡片應按《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目錄》設置,并按《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目錄》規(guī)定的編碼方法進行編碼。各種設備以每一臺、部、架、套等為單位登記一卡;房屋及建筑物以每棟、每座、每套為單位登記一卡。固定資產
卡片可設置附卡,固定資產某些可獨立存在的組成部分在附卡中進行記錄。
在固定資產卡片上要及時記錄固定資產的變動情況。
第三十九條固定資產記錄應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登記:
(一)財務部門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進行總額和分類核算,并設《固定資產登記簿》,按使用單位反映每一類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年度匯編《固定資產清冊》,綜合反映年度固定資產狀況。
(二)專業(yè)管理部門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賬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單項設備以臺、部、輛、組、套為單位,一物一卡,詳細登記資產的各個項目。
(三)為便于管理、核對、查找,使用部門應制作固定資產卡片,并將其固定于固定資產醒目處。
第四十條財務部、辦公室、使用部門必須定期核對固定資產相關記錄,每年至少核對一次,保證賬、卡、實相符。
第八章 固定資產清查
第四十一條 公司應于年度終了前組織專業(yè)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及使用單位相關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證卡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
第四十二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如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按上述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做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第九章 固定資產分析與考核
第四十三條財務部根據本制度,對各項固定資產管理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和考核,分析固定資產的分布、構成、增減變動和固定資產折舊提取等情況,以合理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果。
第四十四條固定資產管理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使用部門和個人是否能夠真正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1.對固定資產及其變動情況及時、準確、有效的進行記錄,保證賬、卡、物相符。
2.做好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和保管工作,確保固定資產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3.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辦理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調撥、調整、停閉、拆除、出租等工作。
(二)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原則,對固定資產責任到人制度進行考核,將固定資產責任具體落實到每個人身上。
第四十五條固定資產考核的獎懲:
(一)財務部將在每年年末對各使用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狀況及使用效益進行分析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公司或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
(二)公司或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在全公司進行通報;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相關人員將給予表揚和獎勵;對責任不清、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資產毀損的部門及其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并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部門和專業(yè)管理部門應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與考核,促進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提高使用效果。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zhí)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總經理辦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