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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五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3 查看人數:36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成績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獎勵如下:

1、集團公司季度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2000元;在各地、市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的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0--20000元。

2、被評為地級市'雙標化'項目優(yōu)勝單位(掛紅牌)的,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樣板標化的,獎勵5000元;被評為省級'雙標化'的,獎勵20000元;被評為部級雙文明標化工地獎勵50000元。(本款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yōu)闇?不重復獎勵)。

第2條 對創(chuàng)標化、文明施工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第3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行為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處罰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3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2、現場施工用電不按施工方案布設,存在嚴重違章作業(yè)的,責成整改并罰款3000元;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3、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無證上崗,一經查實,項目部罰款5000~20000元,并責成整改到位;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4、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的,每次罰款10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項目停工整改并罰款5000元。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5、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3000元:被各地市掛黃牌警告的,罰款5000元;在各縣(市)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10000元;在各地級市、總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0元。

6、項目發(fā)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罰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規(guī)定處理;項目發(fā)生重傷、設備、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3000~30000元;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4條 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由監(jiān)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處。

第5條 已列為集團公司創(chuàng)市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5000-10000 元。該項目在季度大檢查中評定為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6條 對有用戶或群眾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存在的,視情節(jié)處以1000-2000元罰款;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集團公司聲譽的,視情節(jié)處以2000-10000元罰款。

第7條 有下列行為情形之一的,單項罰款3000-20000元,并責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安全員的;

2、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方案與實際不符的;

3、 塔吊、人貨梯等大型設備不納入集團公司設備處管理,日常維護、管理混亂,不按要求進行班前試運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4、施工項目安全臺帳弄虛作假或嚴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沒有實施、落實集團公司cis示范圖冊等規(guī)定、末使用集團公司統(tǒng)一標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極差,有損企業(yè)形象的;

6、項目拒絕集團檢查督促,對抗檢查人員的;

第8條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00~2000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監(jiān)管不力,地市級以上檢查不合格一次,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兩次不合格或對各類重大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內容落實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2、對各類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要求復驗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3、安全生產各分部分項驗收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4、對隱患及安全問題監(jiān)管不力追蹤不嚴,不能有效制止現場違章指揮、管理混亂的。

5、開工前未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生產綜合交底、未進行開工基本條件驗收的。

第2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成績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獎勵如下:

1、集團公司季度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2000元;在各地、市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的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0--20000元。

2、被評為地級市'雙標化'項目優(yōu)勝單位(掛紅牌)的,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樣板標化的,獎勵5000元;被評為省級'雙標化'的,獎勵20000元;被評為部級雙文明標化工地獎勵50000元。(本款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yōu)闇?不重復獎勵)。

第2條 對創(chuàng)標化、文明施工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第3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行為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處罰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3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2、現場施工用電不按施工方案布設,存在嚴重違章作業(yè)的,責成整改并罰款3000元;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3、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無證上崗,一經查實,項目部罰款5000~20000元,并責成整改到位;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4、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的,每次罰款10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項目停工整改并罰款5000元。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5、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3000元:被各地市掛黃牌警告的,罰款5000元;在各縣(市)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10000元;在各地級市、總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0元。

6、項目發(fā)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罰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規(guī)定處理;項目發(fā)生重傷、設備、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3000~30000元;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4條 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由監(jiān)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處。

第5條 已列為集團公司創(chuàng)市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5000-10000 元。該項目在季度大檢查中評定為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6條 對有用戶或群眾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存在的,視情節(jié)處以1000-2000元罰款;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集團公司聲譽的,視情節(jié)處以2000-10000元罰款。

第7條 有下列行為情形之一的,單項罰款3000-20000元,并責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安全員的;

2、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方案與實際不符的;

3、 塔吊、人貨梯等大型設備不納入集團公司設備處管理,日常維護、管理混亂,不按要求進行班前試運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4、施工項目安全臺帳弄虛作假或嚴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沒有實施、落實集團公司cis示范圖冊等規(guī)定、末使用集團公司統(tǒng)一標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極差,有損企業(yè)形象的;

6、項目拒絕集團檢查督促,對抗檢查人員的;

第8條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00~2000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監(jiān)管不力,地市級以上檢查不合格一次,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兩次不合格或對各類重大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內容落實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2、對各類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要求復驗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3、安全生產各分部分項驗收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4、對隱患及安全問題監(jiān)管不力追蹤不嚴,不能有效制止現場違章指揮、管理混亂的。

5、開工前未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生產綜合交底、未進行開工基本條件驗收的。

第3篇 中建集團項目建設檔案管理制度

zz集團公司項目建設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公司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工作,保證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tǒng),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yè)項目建設與使用全過程中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條項目檔案是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二章 項目檔案管理職責

第四條集團公司成立項目檔案工作管理機構,配備項目兼職檔案人員,建立項目檔案管理網絡。落實項目檔案工作所需經費;堅持“四同時”管理,即下達項目任務的同時下達歸檔要求,檢查工程進度的同時檢查文件形成情況,項目竣工驗收的同時驗收項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tǒng)情況,上報項目評優(yōu)和有關人員提職考核的同時,檔案部門出具專題檔案歸檔證明材料。

第五條項目檔案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的主要職責:

(一) 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工作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 收集、整理項目檔案,確保項目檔案工作與項目建設同步進行,維護項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tǒng);

(三) 對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項目檔案的收集、歸檔、整理、保管進行監(jiān)督指導;

(四) 檔案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參加檔案專業(yè)培訓,具有專業(yè)技術技能。

第六條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和材料、構件及設備供應單位應根據相關要求,完成各自職責范圍與合同規(guī)定的項目文件資料的編制、整理、歸檔工作。

第三章 項目檔案的管理

第七條集團公司與各承包單位簽訂的項目承包合同,應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與標準,明確項目文件資料的歸檔、整理、移交等工作要求。

第八條實行總承包的項目,各分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分包范圍內的項目檔案資料,項目竣工時,由項目總承包單位負責匯總整理項目全部檔案資料,并提交集團企業(yè);分別向幾個單位發(fā)包的項目,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所承包范圍內的項目檔案資料,項目竣工時,由集團企業(yè)或由集團企業(yè)委托一個承包單位負責匯總整理項目全部檔案資料。

第九條歸檔的項目文件材料要求字跡清晰、圖面整潔,載體及書寫材料符合檔案保管要求。

第十條集團企業(yè)應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將項目開發(fā)建設前后的新舊面貌和開發(fā)建設過程進行記錄,制作、形成音像檔案,及時歸檔保存。

第十一條存放項目檔案的庫房應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基本要求,采取防火、防盜、防高溫、防潮濕、防光、防塵、防鼠、防蟲、防污染等有效措施,保證項目檔案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集團公司要逐步提高檔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切實落實相關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確保其真實、完整和有效。

第四章 項目檔案的登記和驗收

第十三條建立項目檔案登記制度。凡新開工、續(xù)建、收尾和竣工試生產的建設項目,應及時做好檔案登記工作。

第十四條項目檔案驗收是項目竣工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未經檔案驗收或檔案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進行或通過項目的竣工驗收。

第十五條申請項目檔案驗收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項目主體工程和輔助設施已按照設計建成,能滿足生產或使用的需要;

(二)項目試運行指標考核合格或者達到設計能力;

(三)完成了項目建設全過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項目檔案的分類、組卷、編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六條項目檔案驗收前,由集團企業(yè)組織項目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進行檔案自檢工作,做出檔案專項驗收自檢報告。其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建設及項目檔案管理概況;

(二)保證項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tǒng)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項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與歸檔情況,竣工圖的編制情況及質量狀況;

(四)檔案在項目建設、管理、試運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第十七條凡檔案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應限期于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負責復查工作。造成檔案損失的,應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項目檔案的移交

第十八條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建設單位與業(yè)主單位、生產使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應辦理項目檔案移交手續(xù),明確移交檔案的內容、數量等,并有完備的清點、簽字等交接手續(xù);建設單位轉為生產單位的,按企業(yè)檔案管理要求辦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建設集團項目工程資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項目工程資料管理制度

一、對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設局等政府有關部門發(fā)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資料員做好《文件收文登記表》,如須發(fā)放到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復印后及時發(fā)放并做好《文件發(fā)文記錄》。

2、對發(fā)放到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通知等,須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發(fā)文登記》、《文件存檔記錄》。

3、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提交的文件、報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記》,如要回復的,經辦人應及時呈有關領導批閱處理回復。

4、所有文件,須經資料員同意后方可借出,并應填寫《借閱登記》。

二、對施工圖紙、設計變更通知的管理

1、設計院發(fā)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等要做好《圖紙(設計變更)收文登記表》。

2、在收到設計院發(fā)放的圖紙(設計變更)后,應及時把圖紙(設計變更)及時放發(fā)到施工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并做好《圖紙(設計變更)發(fā)文登記表》,但須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檔。

三、對合同等管理

1、對于施工合同、監(jiān)理合同、施工許可證、規(guī)劃許可證、質量報監(jiān)登記書、安全監(jiān)督登記書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檔,工程部保存一份復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處。

2、如須借出施工合同、監(jiān)理合同、施工許可證、規(guī)劃許可證、質量報監(jiān)登記書、安全監(jiān)督登記書等原件,須經工程部經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術資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單位在每棟樓的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前把施工技術資料交工程部檢查驗收通過后方可提交縣監(jiān)督站申請驗收。

2、對于圖紙會審、開工令,基槽、主體、竣工驗收的通知書、驗收報告,質量保修書等需要我公司簽字、蓋章的,在領導簽字、蓋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進行歸檔。

3、在竣工驗收后,督促施工單位提交兩套竣工資料,一套交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檔。對于備案資料應及時辦理,備案后把通過備案的《備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檔。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對工程資料管理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施工、監(jiān)理單位進行整改,確保工程資料完整。

五、對于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工程質量缺陷、問題、事故資料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若發(fā)生質量缺陷、問題、事故,要求施工單位提交《質量缺陷(問題、事故)處理方案》,處理方案經工程部經理同意后進行存檔。

六、監(jiān)理單位提交的工程技術資料按現行國家文檔規(guī)范收集、整理、歸檔。

七、對于工程簽證資料的管理

簽證單主要按簽證規(guī)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簽證單(簽證申請表) 收發(fā)登記表》 及《簽證單存檔記錄》。

八、對工程部工程日記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員工須把每天工地施工現場情況、遇到問題及解決方法記錄到工程日記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記交予資料員提交工程部經理審查并做好存檔。

九、對書籍的管理

1、對本公司工程部所購買的書籍,資料員須編號并做好《書籍目錄》。

2、所有的書籍,須經資料員同意后方可借出,并應填寫《借閱登記》。借閱人須妥善保管所借書籍資料,如有遺失應原價賠償。

十、根據實際情況,對上述工程技術資料由資料員統(tǒng)一進行計算機信息管理,以便查閱。

第5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1條 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制度

項目開工前,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子(分)公司與項目部、項目部與班組、總包與分包均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有相應的考核獎罰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得到有效分解落實。

2、項目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已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已健全。

3、項目部管理人員配備、尤其是按標準配備的安全員已到位。

4、危險源辨識已到位、環(huán)境因素識別已到位并建檔,各類管理方案齊全有效。

5、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尤其是開工后即將用到的專項施工方案)已經審批,并明確落實責任人。

6、施工現場'一圖九牌'已按集團公司樣本設置到位;文明施工基本條件已按施工組織設計及項目安全目標要求執(zhí)行。

7、施工機具與安全防護設施已按工程實際需求及標準投入配備到位。

第2條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項目開工前,項目所屬子公司有關職能部門(經營、工程、技術等)必須對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進行綜合交底。經營部門應把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安全、進度等要求進行交底;技術部門應把施工組織設計中主要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計劃等進行交底;工程管理部門應對確保合同履約的各項主要措施(技術措施由技術部門交底除外)、施工過程中的主要危險源及相應安全保證措施等進行交底。交底履行簽字手續(xù)。

2、項目各工程分部施工前,項目安全員應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分部工程的不同特點、季節(jié)變化、環(huán)境情況,對全體管理人員、班組長進行全面、詳細、有針對性的分部綜合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xù)。

3、項目施工過程中,在安排作業(yè)任務的同時,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員、關砌、翻樣)必須根據項目分項的不同特點、季節(jié)變化、變換工種、作業(yè)環(huán)境情況,并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對作業(yè)班組全體操作工人進行全面、詳細、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xù)。

4、安全專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根據專項施工方案的有關內容及要求進行。一般應包括:分項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內容,作業(yè)危險源、危險部位及其防護要求與措施,施工環(huán)境安全注意事項,文明施工要求,特種作業(yè)時安全監(jiān)護人員、物資準備等。

5、對大型、高層、復雜、特殊以及危險性大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重要安全技術措施,按集團公司《技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應由子公司(分公司)技術負責人先向項目經理和施工員以及有關的管理人員作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然后由上述人員逐級詳細交底到操作班組及每個操作人員。

第3條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培訓處負責集團內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管理;子(分)公司勞資科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培訓的組織工作;項目經理負責項目職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落實工作。

2、新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子(分)公司教育考核合格、填寫安全教育卡,方能安排工作。安全教育卡由項目安全員負責統(tǒng)一管理。

3、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子(分)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對進場管理和作業(yè)人員進行的安全教育,內容包含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三個方面,時間累計不得少于50學時

1)子(分)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子(分)公司教育培訓部門負責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建筑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通用安全生產技術的基本知識、本單位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教育時間不少于15學時。

2)項目經理部安全教育由項目民工學校校長負責,教育內容:工程基本概況、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規(guī)章制度、現場主要危險因素及危險地帶的介紹、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要求、安全事故預防的主要措施及事故隱患處理等內容,教育可分階段進行,時間不少于15學時。

3)班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操作環(huán)境安全注意事項等內容;教育可分階段進行,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三級安全教育實行二級檢查、考核、驗收

子(分)公司對項目實施的安全教育及班組進場安全教育進行檢查、考核;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在日常檢查中對三級安全教育進行驗收,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驗收不符要求者,不得進行施工。

5、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1)對電工、司爐工、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yè)(含人貨兩用電梯)、塔吊、金屬焊接(切割)、登高架設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勞動局、建管局)進行崗位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

2)對違章作業(yè)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論是否造成事故,立即停止其工作嚴肅處理,再進行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返崗。

3)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培訓處統(tǒng)一管理。

6、日常安全教育

1)子(分)公司應對本單位員工尤其是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法制教育等經常性安全教育,每年集中教育培訓不得少于一次。

2)集團公司、子(分)公司及項目部應利用企業(yè)報、黑板報、培訓、講座、標語、展覽、錄像等各種形式、廣泛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執(zhí)行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的自覺性,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集團公司每季定期利用生產會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情況分析,研究對策;子公司每月,項目部每周,班組利用班前班后進行安全活動并作好記錄。

7、違章所造成的重大事故責任者,由下屬子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對事故責任者要進行離崗安全教育。

重大事故責任者復工教育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培訓處負責,輕傷事故責任者安全教育由下屬公司安全部門負責。

8、安全技術考核

1)子(分)公司每年對員工組織一次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度考試,考試結果報人力資源培訓處備案;

2)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技術考試,結果報子(分)公司備案存檔。

第4條 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1、施工項目選擇勞務分包單位時,必須符合《勞務分包控制程序》(zcj/qsp206)的有關要求。

2、項目部必須建立現場作業(yè)人員花名冊臺帳,辦妥就業(yè)證、暫住證等必備證件,花名冊中人員必須經分包單位確認。

3、所有勞動者進入施工現場進行生產作業(yè)前,必須經上崗三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

4、特種作業(yè)上崗操作者必須持有勞動或建設行政部門核發(fā)的有效上崗證。

5、本制度詳見浙長建司勞(2002)34號及35號文件。

第5條 施工現場衛(wèi)生保潔制度

1、項目部必須努力創(chuàng)建良好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保證職工健康。

2、施工現場項目部與各生產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時,必須有衛(wèi)生保潔的明確規(guī)定和要求,落實衛(wèi)生責任人。

3、項目部必須落實辦公室、食堂、廁所、浴室、宿舍、作業(yè)場地等區(qū)域的衛(wèi)生責任人,制定衛(wèi)生保潔制度,指派專人負責清掃。垃圾集中密封堆放并及時清運,保持區(qū)域設施完好

4、食堂必須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保持個人衛(wèi)生;制定、落實防止蚊蠅孽生措施,消滅'四害',定期下藥,保持整潔。

5、高層建筑施工樓層內必須設置臨時小便處,做好排污措施,有專人負責清掃。

6、職工在生產、生活中必須遵守現場的各項衛(wèi)生制度,不亂扔亂倒垃圾,及時做好落手清,愛護公共設施,保持場內環(huán)境整潔。

第6條 施工現場不擾民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施工,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固定的定型化圍檔,并按公司要求進行布置、美化、亮燈。

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排水及泥漿沉淀系統(tǒng),排水暢通,不積水。嚴禁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3、現場材料運輸必須密封,車輛凈車出場,禁止沿途拋灑滴漏。

4、施工外架外側必須用密目網全封閉,建筑物貼近行人道時應根據建筑高度設置防護安全棚,防止落物傷人。

5、項目部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作業(yè)揚塵和施工噪聲,對水泥罐及砼攪拌站(泵)等易產生揚塵和噪聲的設施,必須進行有效屏蔽;夜間施工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不得不經許可,擅自施工。

6、積極搞好社區(qū)關系,妥善處理鄰里糾紛;必要時及時提出警示,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7條 施工組織設計實施制度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設計或方案的編制內容、要求,審批權限應執(zhí)行集團《技術管理辦法》。

2、項目應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如現場條件與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

方案)原有條件不符時,應及時調整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如需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仍需經過原方案審批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

3、項目安全分項工程檢查與驗收必須滿足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有關要求。

4、井架、外架、塔吊、人貨梯等分項的基礎、附墻措施有強度要求時,施工實施過程中必須具有該分項符合設計或方案要求的具體證據,如基礎驗槽記錄、模板復核記錄、鋼筋隱檢記錄、砼強度報告及材料質量合格證明等。

第8條 安全檢查制度

1、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實行集團公司季檢、專項檢、日常監(jiān)督檢,子(分)公司月檢、重點檢、日常檢,項目現場周檢、分部分項檢、班組日檢、自檢、互檢和專業(yè)檢;項目部應當加強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巡視和檢查,督促施工操作人員遵章守紀。

2、檢查依據:

1)國家規(guī)范、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jgj80-9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鋼管扣件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等。

2)國家、省、市地等有關建筑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

3)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整合管理體系手冊和程序文件,程序實施細則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

3、安全檢查內容:以jgj59-99標準為主,查意識、查紀律、查管理、查隱患;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復驗達標合格方可復工。

4、各級檢查組的組成,應由各級主管領導親自主持,以保證檢查的權威性;

5、各級安全職能部門,經常性的深入現場,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經教育不改者,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工處罰。

6、各級安全檢查及日常檢查在檢查中發(fā)現不安全事故隱患,檢查組或檢查人員必須發(fā)書面整改單,受檢單位或項目必須按整改'三定'原則和糾正/預防措施程序要求立即整改。

7、對整改力度不足甚至拒不整改的項目,根據集團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七章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各級檢查頻次如下表:

序檢查名稱檢查頻次組 長

1集團公司大檢查季/次集團生產副總

2集團日常督查月/次工程管理處長

3大型設備專項檢查二月/次設備管理處長

4消防專項檢查季/次保衛(wèi)處長

5勞動力專項檢查季/次人力資源培訓處長

6子(分)公司大檢查月/次生產經理

7項目安全檢查周/次項目經理

第9條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所用機械設備實行分類管理。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升降梯)由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處負責;其它機械設備由各所屬子公司負責管理。

2、項目所用大型設備不論為公司所有、項目自有或外租,在項目開工時必須將大型設備使用計劃報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處備案;安裝前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根據集團公司《技術管理辦法》執(zhí)行;接受設備管理處管理。

3、設備管理處必須加強對項目大型設備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督促項目落實機械大修理計劃和日常檢修保養(yǎng)制度,確保機械處于完好狀態(tài)。

4、根據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塔吊、人貨兩用升降梯的使用驗收手續(xù),接受當地政府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

5、大型設備專項方案必須經設備管理處主任工程師審核,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報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和項目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如項目不按規(guī)定要求納入設備處管理,或在集團公司安全檢查中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集團公司將根據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7、子公司機械管理部門應根據集團整合體系《設備管理程序》(zcj/qsp201)的要求做好所屬項目所用機械設備的管理。

8、施工項目部必須有專人(機管員)負責項目所屬機械設備的檢查、維護、管理;定期收集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記錄。

9、施工現場施工機具(塔吊、人貨梯、井架)每臺班使用前,均應由班組兼職安全員(或操作工)負責,進行機械試運行。試運行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由施工員(或機管員)負責。

10、試運行的目的在于發(fā)現機械運行的不安全隱患及維修保養(yǎng)情況。當機械出現不正常情況時,試運行人員應及時通知項目部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不安全因素不排除前不得投入使用。

11、機械維修保養(yǎng)的要求根據機械的具體要求進行。

12、機械試運行情況由試運行人員負責記入機械試運行臺帳,定期交項目機械管理員收集存檔;試運行記錄臺帳應作為項目安全檢查的一個主要內容。

13、不執(zhí)行機械試運行制度,造成事故,后果由試運行人員(機械操作人員)負責;運行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報告后不排除即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后果由項目負責施工的主要人員(項目主管生產的經理或施工員)負責。

第10條 支模架搭設驗收制度

一、支撐架分類

一類:凡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承重支撐架;

二類:搭設高度在5米以上8米(含)以下、或跨度10米以上18米(含)以下、或集中線荷載為10-15kn/m的承重支撐架;搭設高度超過15米的非承重支撐架;

三類:除一類以外的其它支撐架。

承重支撐架是指:現澆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鋼結構、空間網架結構安裝使用的滿堂承重架以及其它施工用承重架。

二、人力資源要求

1、搭設人員要求

1)一類支撐架的搭設施工必須由專業(yè)施工隊伍承擔,其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特種作業(yè)上崗資格;

2)直接參與搭設二類支撐架的作業(yè)人員中具備登高架設作業(yè)上崗資格人數必須占總作業(yè)人數40%及以上,其余作業(yè)人員必須是熟練的專業(yè)技術工人且本工種持續(xù)工齡達三年以上。

3)直接參與搭設三類支撐架的作業(yè)人員中具備登高架設作業(yè)上崗資格的人數應占總作業(yè)人員人數的20%及以上。其余搭設人員應是熟練的專業(yè)技術工人,其中本工種持續(xù)工齡達三年以上的作業(yè)人員應占總人數的50%及以上。

2、項目部管理人員要求

1)對一類支撐架搭設必須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指揮(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木工翻樣配合)、指導、監(jiān)督、檢查、驗收;

2)對二類支撐架搭設必須在項目經理監(jiān)督下由項目施工員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木工翻樣配合)現場指揮、指導、監(jiān)督、檢查、驗收;

3)對三類支撐架搭設必須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的監(jiān)督下由木工翻樣負責現場指導、監(jiān)督。

三、技術要求:

1、各類支撐架搭設前必須編制詳細的專項方案(含設計計算書),編制的專項方案必須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并按集團技術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編制審批。

2、對一類承重支撐架嚴禁使用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應采用鋼柱、鋼托架或鋼管門型架的組合支撐體系,以保證其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

四、材料要求

1、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用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鋼管、扣件)進場和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進場前驗收由項目材料員負責,使用前驗收由項目部具體規(guī)定驗收人員(指定專人驗收或由各操作班組自行檢查)。進場前驗收內容:進場鋼管扣件的檢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含材質規(guī)格符合性),鋼管扣件的外規(guī)質量,鋼管實際外徑、壁厚、端面;使用前驗收主要內容為鋼管的外觀質量。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規(guī)定抽樣檢測。周轉材料驗收時應嚴格遵循《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第8.1條和整合管理體系文件(程序)中《物資采購/租賃控制程序》。

2、其它支撐架(非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用鋼柱、鋼托架、工字鋼、槽鋼等各種材料(周轉材料):

進場及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進場前驗收內容: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材料的規(guī)格、型號、尺寸,外觀質量等;使用前驗收主要內容為材料外觀質量。驗收人員與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用周轉材料驗收人員相同。

五、支撐架搭設前項目部必須進行詳細的技術、安全交底,并直接向操作工人交底,項目部應做好書面交底記并簽字手續(xù)。交底內容應覆蓋專項方案中支撐架搭設要求和構造要求。

六、支撐架未經驗收合格

嚴禁進入下道工序(澆筑砼、網架安裝等),參與支撐架驗收人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施工班組長以及其它相關人員,對集團公司審批方案的支撐架分公司質安和技術部門必須參加驗收。支撐架驗收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xù)。

七、支撐架驗收時應以支撐架搭設專項方案為準則,檢查現場實際搭設情況與方案的符合性。其中鋼管支撐架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含:立桿間距(梁底、板底)、步距、垂直度,剪刀撐、拉結點設置,立桿基礎,掃地桿設置,扣件擰緊、接頭類型及設置位置等;形成記錄見附表-----鋼管支撐架檢查驗收記錄表。其它支撐架驗收主要內容:原材料(周轉材料)驗收,焊縫質量,立桿(柱)規(guī)格、型號、間距,橫梁(聯系梁)規(guī)格、型號、間距,立桿(柱)基礎,構造措施等;同時還需形成驗收記錄。記錄詳附錄10。

第11條 分項工程安全技術要求與驗收制度

1、分項工程使用前必須經驗收合格,驗收人員應履行簽字手續(xù)。

2、項目分項工程安全技術驗收具體內容詳下表。

3、子(分)公司負責驗收的專職安全員,子公司必須事先報集團工程管理處資格審查同意。

4、項目安全分項工程驗收要求為:塔吊、人貨梯、爬升式外腳手架的安裝必須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或驗收,子(分)公司專職安全員參加;井架、除爬升式外腳手架外的腳手架的安裝、施工用電系統(tǒng)架設(三階段)、文明施工基本條件、基坑圍護的驗收由子(分)公司專職安全員負責驗收;基坑支護由集團質量管理處負責驗收;特殊結構、高、大結構的支撐系統(tǒng)、裝配式結構的起重吊裝由子(分)公司主任工程師負責驗收,其它人員參加;'三寶''四口'防護、樁基工程、施工機具由項目安全員負責驗收;除特殊結構、高、大結構的支撐系統(tǒng)、非裝配式結構的起重吊裝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驗收。

5、驗收要求:a,專項施工方案按審批程序審批同意; b,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證人證相符; c,標準、專項施工方案(使用說明書)的各項要求、措施已落實,并有相應的資料;d,項目已落實長效管理措施;e,參加驗收人員必須親筆簽名。

6、子公司專職安全員應按月對所屬項目的基坑支護、井架、外架、塔吊、人貨兩用電梯的驗收情況進行統(tǒng)計匯總,會同月安全生產簡報報集團工程管理處備案。備案匯總表詳附表第15-2。

7、為保證下屬公司安全員的驗收質量,集團公司將根據現場分項工程的驗收質量對其進行考核;如發(fā)現不能認真履行驗收責任,工程處將取消其驗收權。

8、在集團公司安全檢查中發(fā)現井架、外架存在安全隱患的或不按驗收規(guī)定進行驗收,集團公司將根據本辦法第七章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11

分項工程安全技術驗收具體內容

分項工程

名 稱驗收批驗收部門驗收標準驗收表

落地式

腳手架三排/批子 公 司

專職安全員jgj130-2002、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詳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臺帳

懸挑式

腳手架三排/批子 公 司

專職安全員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

附著式

腳手架升降一次

/批當地安全

監(jiān)督部門生產許可證、建設部鑒定報告、腳手架使用說明書、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

吊藍式

腳手架每安裝次

/批子 公 司

專職安全員生產許可證、使用說明書、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

基坑支護每施工段

/批集團工程/質量

處、子公司

專職安全員其基坑支護方案、專項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系統(tǒng)安裝

/變更后項目質量員

、安全員jgj130-2002、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用電每搭設次

/批項目安全員jgj46-88、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

物料

提升機每搭設次/批子 公 司

專職安全員jgj88-92、專項施工方案

人貨兩用

電 梯每搭設次

/批當地勞動局或特

種設備檢測中心使用說明書、專項施工方案同上及檢測報告

塔 吊每安裝次

/批當地勞動局或特

種設備檢測中心使用說明書、專項施工方案

起重吊裝每安裝次/批項目及分包

單位安全員使用說明書、專項施工方案詳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臺帳

施工機具進場子公司機管員使用說明書、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

第12條 文明施工基本條件驗收制度

一:驗收范圍:

1、集團公司所屬范圍內新開工的工程,開工后二個月內(特殊情況可順延,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由項目提出申請,子(分公司)職能部門進行驗收,報集團公司工程處備案。

2、省重點工程、創(chuàng)市級以上標化項目,驗收工作由分公司職能部門進行初驗,合格后報集團工程處驗收。

二、驗收標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現場實施細則》。

三、驗收采用評分表形式分項打分;評分按jgj59-99標準表3.0.3計分,驗收情況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其中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

四、其它: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項目部應根據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重新驗收;對三次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集團(子公司)根據本辦法第八章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13條 集團下屬子(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其實施有效考核,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特對子(分)公司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對象:經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工程管理(質安)科長、安全員。

二、考核人:

1、集團負責對經理的考核;

2、子(分)經理和集團生產有關部門對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共同進行考核;

3、子(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負責對工程管理(質安)科長的考核;

4、工程管理(質安)科長負責對安全員的考核。

三、考核期限:子(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為每半年度,工程管理(質安)科長、安全員為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百分制考核評分表形式,經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由集團統(tǒng)一制定,科長及安全員考核表由各子公司結合自身管理規(guī)定需要制定送工程處備案。

五、考核評價: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者為優(yōu)良,考核得分值在70~84分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考核表中一單項不得分的該表考核為零分。

六、考核獎懲:

1、子(分)公司經理:與年度經濟責任承包掛鉤兌現;一次不合格由集團生產副總和工程管理處進行誡勉談話,二次不合格扣除其相應兌現獎并對其進行書面警告,二年輪不合格集團研究解聘其職務。

2、子(分)公司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一次不合格對其進行任職警告,二次不合格分公司應扣除其相應兌現獎,三次不合格集團研究對其進行解聘。

3、工程管理(質安)科長、安全員:一次不合格分公司應其進行警告,二次不合格分公司應對其調離崗位并扣除相應獎金。

4、對連續(xù)兩年考核為優(yōu)秀者,集團定其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或立功嘉獎。

5、子(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具體內容詳見附表13,質安科長、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具體內容可根據分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14條 項目部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考核規(guī)定。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為明確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對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實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對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工長、項目材料員、項目治安員、各班組長。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負責考核項目經理;

2、項目經理負責考核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工長、項目材料員、項目治安員、各班組長。

三、考核期:項目經理為每半年度,其他項目管理人員為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評分形式;安全生產責任和目標管理責任的考核內容可依據項目安全體系職能分配表,參照集團公司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表內容,設定項目具體崗位的考核規(guī)定。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表詳附錄14。

五、考核評價: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為優(yōu)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80分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為不合格??己吮碇幸粏雾棽坏梅值?該表考核得零分??己吮碇袉雾椀梅稚儆趹梅值?0%時,考核人必須開具整改通知單通知被考核人。

六、考核獎罰:根據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約定進行,同時作為子公司在下一工程人員選聘時的依據。

第15條 傷亡事故處理、報告、統(tǒng)計制度

1、應急處理。施工現場發(fā)生工傷事故后應按事故、種類立即啟動項目有關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必須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正確處理、防止事故繼續(xù)擴大和蔓延。

2、報告。2人及以下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處理,處理完畢后三天內報所屬子(分)公司備案;3人及以下輕傷或2人以下重傷事故由所屬子(分)公司負責處理,處理完畢后隨當月安全生產情況簡報報所屬集團公司備案;3人及以上輕傷或3人重傷由集團公司負責處理,處理完畢后隨《建設職工傷亡事故基層單位統(tǒng)計表》季報報有關部門備案。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由上級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3、處理:①各類事故的管理、由主管安全的集團公司領導負責,各級生產、技術、勞資、保衛(wèi)、工會、行政等有關職能部門、事故發(fā)生單位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分工管理、負責調查、分析和報告。②輕傷事故由發(fā)生事故的子公司(分公司)組織調查,報集團公司備案;重傷、死亡事故由集團公司行政會同工會組成調查組。要認真開好各類事故分析會,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找出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者,制定糾正及預防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③為吸取事故教訓,事故處理主管部門必須根據集團整合管理體系《糾正/預防措施》(zcj/zsp212)規(guī)定,分析事故發(fā)生原因,提出糾正/預防措施,同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措施落實情況的驗證。

4、統(tǒng)計。①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負責企業(yè)傷亡事故的綜合管理和統(tǒng)計工作,下屬單位應將事故報告,安全季報等有關資料、按期送至集團工程管理處匯總。②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將所屬項目安全事故情況,按季匯總并填寫《建設職工傷亡事故基層單位統(tǒng)計表》,于季末前報至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③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統(tǒng)計匯總后將本企業(yè)工傷事故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5、工傷事故終結。①輕傷與重傷事故處理后,發(fā)生單位應向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上報下列材料:1)傷亡事故調查報告;2)現場證明材料;3)醫(yī)院診斷書4)事故糾正/預防措施及落實驗證情況;②死亡事故處理后,集團工程管理處向上級主管部門呈報下列材料:1)傷亡事故調查報告;2)現場證明材料;3)事故現場平面圖、立面圖及事故現場照片;4)醫(yī)院診斷書;5)事故分析和處理意見;6)事故糾正/預防措施及落實驗證情況;

6、違章責任。①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冒險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或發(fā)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人,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規(guī)及企業(yè)相關獎懲條例進行懲處,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責任。②在重傷或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破壞現場;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報告的,一經查實,根據本辦法第七章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16條 安全生產隱患舉報制度

1、倡導全體職工積極投身企業(yè)安全生產建設,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促進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進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是本級安全生產舉報制度的落實單位;部門負責人是本級安全生產舉報制度落實的責任人。

3、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舉報登記臺帳,對舉報時間、舉報項目、舉報事宜、處置結果、反饋意見等進行記錄。

4、舉報提出的安全隱患,以舉報受理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落實責任人,對所舉報事宜進行調查、整改、落實。舉報落實率必須達到100%。

5、舉報受理單位必須保護舉報人的權益不受侵害。嚴禁各類形式的打擊報復行為發(fā)生。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五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第1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成績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獎勵如下:1、集團公司季度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2000元;在各地、市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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