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鉗工安全操作的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
1.1、操作前應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工的發(fā)辮必須納入帽內,如使用電動設備工具按規(guī)定檢查接地線,并采取絕緣措施。
1.2、禁止使用有裂紋、帶毛刺、手柄松動等不合要求的工具,并嚴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1.3、鉆孔、打錘不準戴手套,使用鉆床鉆孔時,必須遵守“鉆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4、清除鐵屑必須采用工具,禁止用手拿及用嘴吹。
1.5、剔、鏟工件時,正面不得有人,在固定的工作臺上剔、鏟工件前面,應設擋板或鐵絲防護網。
1.6、工作中應注意周圍人員及自身安全,防止工件、工具脫落及鐵屑飛濺傷人,兩人以上工作時要有一人負責指揮。
1.7、進行設備檢修時,工作前必須辦理《安全檢修票》,進入設備內檢修必須事先辦理《進入設備、容器作業(yè)許可證》,進入易燃易爆物的設備內檢修時必須事先辦理《動火許可證》。
1.8、進行設備檢修(檢查)作業(yè)時,要辦理“設備檢修停送電聯(lián)系單”,由電工進行停送電,并按規(guī)定采取安全措施,不須經過電工,可由操作人員直接停車斷電的設備,在檢修時,停車、斷電后,閘刀開關處加鎖或在閘刀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標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1.9、清洗設備工件時,不準用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清洗,如汽油、苯、丙酮等,必要時應有防火措施。
1.10、在潮濕地點和陰雨天氣使用電氣設備時,經由電工檢查合格才能使用。
1.11、刮研操作時,工件必須穩(wěn)固刮刀不準對人操作,研磨大型曲拐軸、甩頭瓦時,應設保險裝置或墊木或采用適當的安全措施。
1.12、使用清管器時,應檢查蛇皮管、軟軸及電氣接地良好,清管器連接要緊固,兩人操作開關信號必須明確,相互配合好,清管是不準帶手套。
1.13、劃線平臺周圍要保持整潔,一公尺內禁止堆放物件,所用千斤頂必須底平、頂尖、絲口松緊合適,滑絲千斤頂禁止使用,起重千斤頂不準傾斜,底部應墊平,隨起隨墊枕木,其他應遵守千斤頂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4、工件劃線應支牢,支撐大件時,嚴禁將手伸入工件下面,必要時要用支架或吊車吊扶,當日不能完工,應做好防護。
1.15、劃線所用紫色酒精,在三公尺內不準有明火,禁止放在暖氣、氣爐上面烘烤。
1.16、使用倒鏈、千斤頂等小型起重設備時,必須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7、用人力移動物件時,要統(tǒng)一指揮,穩(wěn)步前進,口號一致。
1.18、檢查拆卸或裝配工作中間停止或休息時,零件必須放穩(wěn)妥。
1.19、高處作業(yè)及使用梯子作業(yè)時,應按“高處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使用梯子安全注意事項”。
1.20、機器設備試車前,先檢查機器設備各部是否完好,檢修人員撤離現(xiàn)場后,并辦理停送電聯(lián)系手續(xù),試車中不準調整接觸轉動部位。
1.21、工作完畢或因故離開崗位,必須停車斷電。
1.22、在交叉和多層作業(yè)時,必須帶好安全帽,帶好工具包防止落物傷人,并注意統(tǒng)一指揮。
1.23、高空作業(yè),必須辦理高處作業(yè)證,作業(yè)所用工具,必須用繩拴住或設其他防護措施,以免失手掉落傷人。
第2篇 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穿戴好防護用品。
2使用工具時,應按鉗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操作。使用設備時,應嚴格遵守該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
3維修工作前,先檢查電源、氣源是否斷開。如果機器與動力線未切斷時,禁止工作。必要時在開關處掛“不準合閘”,“不準開氣”的警示牌。
4在裝拆側面機件時,如齒輪箱的箱蓋,應先拆下部螺絲,裝配時應先緊上部螺絲。重心不平衡的機件拆卸時,應先拆離重心遠的螺絲,裝時先裝離重心近的螺絲。裝拆彈簧時,應注意彈簧崩出傷人。
5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盡量放在一起,并按規(guī)定安放,不要亂丟亂放。
6用人力移動機件時,人員要妥善配備。工作時動作要一致,抬軸桿、螺桿、管子和大梁時,必須用肩,要穩(wěn)起、穩(wěn)放、穩(wěn)步前進。搬運機床或吊運大型、重型機件,應嚴格遵守起重工、搬運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7刮研操作時,被刮工件必須穩(wěn)固,不得晃動。校準工具必須裝有固定拿手環(huán)或吊環(huán)。較大和較重的校準工具,不準一人般動。兩人以上同做一工件時,必須注意刮刀方向,不準對人操作。搬運工件和校準工具時,要統(tǒng)一行動,統(tǒng)一步調。往復研合時,手指不準伸向吻合錯動面或有危險的地方。
8清洗零件時,嚴禁吸煙、打火或進行其它明火作業(yè)。
9維修空氣設備,必須把余氣全部放掉。
10維修設備時只準用帶安全罩的36伏燈,禁止用高壓手燈。
11試車前要檢查電源聯(lián)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開關、擋塊等是否正常,傳動系統(tǒng)有無問題,機床內部有無遺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護裝置要裝好,然后才能開車。
第3篇 化工檢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有限公司檢修鉗工作業(yè)。
二、安全操作要領
1 準備工作安全要求
1.1 檢修前應按檢修任務書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履行各項特殊作業(yè)(動火、動土、臨時電源、進入容器作業(yè)、高處作業(yè)等)審批手續(xù)。
1.2 工作時要遵守化工作業(yè)區(qū)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仔細檢查現(xiàn)場實際情況,發(fā)現(xiàn)不適宜檢修作業(yè)的問題應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協(xié)調解決后方準作業(yè)。
1.3 現(xiàn)場作業(yè)時,所用的器材、機具、工具必須齊全完好、安全、可靠,否則不許從事作業(yè)。
1.4 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和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同時,應掌握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方法。
1.5 所用電氣設備要符合安全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
2 檢修作業(yè)安全要求
2.1 在化工生產作業(yè)區(qū)進行維修、安裝作業(yè)時,對工藝設備的動力源、物料源必須要有切斷、封堵、隔絕等可靠措施,并在醒目的地方懸掛警告標志。
2.2 檢修接觸易燃、易爆和有害介質的容器(各種貯罐、槽車、容器)、管道、地溝及機器設備時須嚴格遵守有關清洗安全規(guī)則進行物料清除、清洗、有害氣體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作業(yè)。在作業(yè)過程中,還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時的分析檢查。
2.3 清洗設備或零部件時,不準使用揮發(fā)性強的易燃液體;用過的布條和棉紗等物應及時回收,不得亂扔或存放生產現(xiàn)場。
2.4 對易燃物貯罐檢修時應完全排除可燃物,嚴禁電、氣焊修補,并防止撞擊產生火花。
2.5 容器檢修時,需系統(tǒng)停車;容器降溫、降壓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必須將余壓泄盡,嚴禁帶壓檢修;不許在容器帶壓的情況下,上緊或拆卸螺栓或其它緊固件。(工藝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允許除外)。
2.6 緊固拆卸螺栓,不要用力過猛;在高處、分層交叉作業(yè)時,應將零部件及工具放置穩(wěn)妥,必要時拴好系牢或盛入工具袋(箱)內。
2.7 在拆卸側面機件時,應先拆下面螺栓;裝配時,應先緊固上部螺栓;重心不平衡機件拆卸時,應先拆離重心遠的螺栓;裝配時,應先緊固離重心近的螺栓;拆卸彈簧時,應防止彈簧彈出傷人。
2.8 在可能揮發(fā)易燃易爆氣體的場合工作,應避免火花產生。
2.9 從事酸、堿等危險液體設備和管道、閥門檢修時,應特別注意面部、眼的防護,并戴橡膠手套等以防化學燒傷;如有物料溢出,及時進行現(xiàn)場清理。
2.10工作人員進入受限空間或密閉設備內檢修時,必須辦理《受限空間安全作業(yè)證》,采取安全措施,設備內的升降工具或腳手架等必須安全可靠,要注意設備外應有監(jiān)護人員進行聯(lián)絡,監(jiān)護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應掌握急救方法。
2.11進入容器作業(yè)前應切斷容器上所有電源,進入容器應使用不超過12伏電壓的行燈照明。
2.12 在檢修壓力容器拆卸吊裝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為確保安全,要慎重檢查起重機具,在拆卸中應特別注意保護密封面。已拆開的密封面應立即涂上潤滑脂,并采取保護措施,注意不要把工具或雜物掉入容器內,不得錘擊敲打器壁,以免造成損傷。
2.13 檢修陶瓷設備時,應注意不得將硬物落入,如有傳動設備要檢查有無碰撞現(xiàn)象。
2.14 鋸割物體煨制管件時不要用力過猛,注意安全著落,防止因重心偏移致傷或燙傷。
2.15 在潮濕地點和陰雨天使用電氣設備和電動工具時,應由電工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16 刮研操作時被刮部件必須固定好,不得竄動。兩人以上在同一件上進行刮研工作時,須注意刮刀方向,不準對人操作。往復研合時手指不準伸向吻合錯動面或有危險的地方。
2.17剔除工件時前面要有擋隔板或鐵絲網并戴好防護眼鏡;注意周圍是否有人,剔除時不得對面站人,以防鐵屑飛出造成傷害;銼刀、刮刀、錘子等工具木柄必須牢固,使用時不得用力過猛,防止脫柄傷人。
2.18多人、多層在現(xiàn)場交叉作業(yè)時必須進行監(jiān)護并注意觀察周圍情況并互相配合。
3 檢修完畢安全技術要求
3.1 設備容器檢修完畢,應做全面檢查,封閉前一定要檢查容器內部有無遺物或人員,并對現(xiàn)場進行清理,確無問題方可試車。
3.2 機器設備試車前應先檢查機器各部件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全裝好,然后對傳動部件進行盤車檢查。
3.3 試車后如發(fā)現(xiàn)問題需要繼續(xù)修理時,應通知相關人員切斷電源并掛醒目標志。
3.4 按要求對設備進行試壓(試漏)確無問題方可運轉。
4 常用工、機具安全操作要求
4.1工作臺一般應靠墻壁,人站一面工作;鉗工臺必須裝牢,使用照明電壓不超過36伏。
4.2 臺式虎鉗上不要放置物件以防下滑傷人,鉗口經常保持完好;夾持工件時,只許使用鉗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工作超出鉗口部分如太長,要加支撐;裝卸工件時應注意防止工件掉下傷人。
4.3 手錘柄必須用硬質木料制作,長短大小要適當;安裝要牢固,防止甩頭傷人。
4.4 使用大錘時不準戴手套,應注意錘頭甩落范圍,打錘時周圍不準站人。
4.5 凡在易燃、易爆場所維修時,應采用防爆工具防止產生火花。
4.6 不準用高速鋼做扁鏟和沖子,同時不準對著人鏟工件,防止鐵屑崩出傷人,更不能用扁鏟和沖子鏟沖淬火材料。
4.7 銼刀、刮刀的木柄必須裝有金屬箍,禁止使用沒有手柄或手柄松動的銼刀和刮刀。推銼刀要平,壓力與速度適當,回拖要輕,以防事故發(fā)生。
4.8 使用三角刮刀應握緊木柄,刮削方向禁止站人,防止刮刀傷人。工作完畢,將刮刀裝入保護套內。
4.9 手鋼鋸作業(yè)時,工件必須夾緊;工件將要鋸斷時,要輕輕用力,以防折斷鋸條或者工件落下傷人。
4.10使用安全手燈電壓必須低于36伏,絕緣良好。在有易燃易爆的場所,必須使用防爆型燈具。
4.11使用千斤頂時,下端必須加平墊木,受力點要選擇適當,要穩(wěn)起穩(wěn)落,以免發(fā)生事故?;矍Ы镯斀谩?/p>
4.12使用試壓泵前必須檢查設備及其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試壓過程中不準擅離崗位,升壓降壓要緩慢。進行水壓和氣密試驗必須遵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
4.13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中的安全技術要求按gb3787-8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
4.14砂輪機要有專人維修保養(yǎng)。使用前應檢查砂輪有無裂紋、螺絲是否松動、接地是否良好、砂輪機上要有防護罩。使用砂輪時操作者必須佩戴防護鏡。
4.15開動砂輪后速度穩(wěn)定后方可使用,工件施力作用線在砂輪水平直徑以下,與砂輪端面切線角度應小于90度,磨小工件時須用鉗子夾牢,工作接觸壓力必須均勻一致,切忌過猛。
4.16較大笨重的工件嚴禁在臺式砂輪機上磨削。鉛、鋁和銅之類韌性金屬嚴禁在砂輪上磨削。
4.17使用樹脂砂輪機切割時,應卡牢工件,以防樹脂砂輪片破碎傷人。
4.18使用電動手砂輪在管道內部或外部打坡口,必須緩慢移動,防止甩動傷人。
4.19轉動的電動手砂輪不準直接放在地面上,待停穩(wěn)后放于指定地點。暫時不用,須關閉開關并切斷電源。
4.20風動砂輪啟動前,檢查砂輪及其防護裝置是否完好,風管連結是否牢固,轉動方向無誤后方可使用。
4.21使用風動砂輪時,拿穩(wěn)待空轉正常后,再接觸工件,由輕而重,均勻用力,施力不能過大,砂輪兩側不許站人。
4.22各種類型砂輪機,安裝設置場合,不得接觸易燃易爆介質,工作場地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存放。
4.23在磨制加工舊零件時必須將殘留易燃易爆等毒害物質消除后方可加工。
4.24用小型鉆床前,應檢查旋轉方向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應由電工調整。鉆削前必須夾緊鉆頭,鉆削時不準戴手套,嚴禁用手清除金屬屑。
4.25鉆削小件、薄片及特殊工件時,應用專用工具夾緊,工作停止后應切斷電源。
第4篇 井下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維修鉗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
3.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范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系。
4.認真檢查所有設備的運行情況,在檢查中做到四勤:
a.勤聽運轉聲音:聲音平穩(wěn)均勻,無雜音和異響。
b.勤摸軸承溫度:略熱為正常,過熱需檢查是否缺油或油量過多或軸承損壞,黃油外流串煙時要及時處理。
c.勤觀察:連接件螺栓齊全緊固,潤滑油油質清潔無積垢。
d.勤檢查接地系統(tǒng)是否接觸良好。
二.進入現(xiàn)場
1.進入現(xiàn)場前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進行檢修之前,要觀察檢修場所周圍有無片幫.淋皮,發(fā)現(xiàn)有片幫.淋皮時,用專用撬棍處理后方可進入操作現(xiàn)場。
3.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并備好專用停電牌。
三. 操作準備
1.維修工進入現(xiàn)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lián)系。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2.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3.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xiàn)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支護頂板,特別是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妥善處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過程: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系統(tǒng)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是否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3. 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系統(tǒng)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系統(tǒng)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油缸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10.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1.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12.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檢查錨桿、吊具、繩套等起重設施和用具的完好,應符合安全要求。
13.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并對開關閉鎖上鎖。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扮或用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4.進行縮短、延長刮板鏈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5.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起動試車前,人員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6.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整h架的高低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17.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轉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上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18.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確需點動手并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20.檢修結束后,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并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后,方可送電試車。
五、離開現(xiàn)場
1.清理設備周圍的雜物。
2.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3.待檢修設備送電正常運行,請示隊值班領導同意方可離開現(xiàn)場。
六、 違反操作標準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檢修設備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檢修制度,否則會造成人身觸電。
2.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否則會造成人身傷害。
3.檢修設備必須保證完好、可靠,否則會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
4.嚴禁將損壞的電器元件、廢舊電池、廢棉布、廢油和電纜皮亂扔,否則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鉗工在檢修任何設備時,都要停電、閉鎖、上鎖,并掛停電警示牌。
2.檢修大型部件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5篇 檢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檢修工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學徒工應在考試合格的正式檢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檢修實習操作。
1.2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容、《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評級辦法》、《晉城煤業(yè)集團崗位作業(yè)操作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1.3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
1.4嚴禁酒后上崗,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準開玩笑和打鬧等。
1.5檢修鉗工必須懂一般用電常識。
2、操作前準備
2.1熟悉設備檢修工序、工藝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2.2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2.3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證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2.4作業(yè)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3、操作
3.1檢修設備時,必須了解設備的結構、性能及連接方法,拆開時要按照工序進行。對于較難分解的設備、部件要制定措施,禁止硬打、硬拆。
3.2手錘、大錘的安裝一定要牢靠,并加楔子,錘頭應略帶圓形,禁止用松動、破頭和柄有裂紋的手錘工作。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以免錘子砸傷人。
3.3鏟子、沖子等工具的錘擊部分不得有毛邊和毛刺,如有時應在砂輪上磨掉。
3.4手錘、鏟子、銼刀等工具應有手柄,手把上不得有油污,以防打滑傷人,禁止使用該類工具敲擊或撬物件,尤其不準用刮刀鏟子開玩笑。
3.5虎鉗應有正確鉗口,干精密活及軟金屬活時,必須墊金屬鉗口,鉗口張開最大時,絲桿在螺母外面露出三扣位置,不工作時把鉗口卡著的工作物去下,并留有一定空隙。
3.6用電鉆,手持砂輪時,要戴絕緣手套,在帶電的危險地方工作時,腳下應墊上膠皮墊或木板。
3.7使用大錘工作時,要先看周圍是否有人和障礙物,嚴禁錘頭前方站有人員時使用大錘。要經常檢查大錘是否松動,嚴禁戴手套打錘。
3.8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看其是否漏電和有無接地線。
3.9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3.10拆卸設備必須按工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3.11使用吊車配合拆卸部件時必須用專用起吊工具。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3.12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3.13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不得用手錘或大錘直接敲擊加工面,需敲打時要墊加木板或紫銅棒。
3.14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3.15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熱處理時,應優(yōu)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3.16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
3.17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轉動情況。
3.18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對大型設備試轉要制定相應措施。
3.19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必須進行試運轉。
3.19.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3.19.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19.3各種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后。
3.19.4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整氣缸余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后。
3.19.5減速器更換齒輪后。
3.19.6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3.20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3.20.1軸承潤滑等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3.20.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運聲音及潤滑情況。
3.21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3.22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3.23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3.24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3.25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方可試運轉。
3.26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與設備無關的物件。
3.27零件有嚴重磨損時,必須更換。
3.28對于運動部分的螺絲連接,必須有防松裝置(如降帽花墊,開口銷等)。
3.29使用電鉆、倒鏈、千斤頂、抬杠、繩索、手持砂輪等機械時,用前必須認真檢查,作到安全可靠。
3.30待裝配的零部件,一定要有秩序放好,不可堵塞過道或壘得太高,且要放在適當的地方,不得妨礙操作。
3.31裝配結束試車時,工作者應站在反轉方向,轉動部位必須加防護罩,以防構件飛脫傷人。
3.32高空作業(yè)時嚴格執(zhí)行《金鼎公司高空、坑槽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精神要集中,必須使用安全帶緊螺母時嚴禁加套管或杠桿。
3.33修理液壓、氣壓設備時必須先卸盡壓力,有蓄能器裝置的必須先把全部能量釋放,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
3.34所有檢修設備要執(zhí)行機械設備檢修標準通用部分,必須認真做好檢修記錄,填寫檢修單,并由驗收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放入成品區(qū)。
4、安全規(guī)定
4.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
4.2檢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并指定安全負責人。
4.3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4.4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示牌。
4.5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4.6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準參加高空作業(yè)。
4.7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4.8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9大型設備的檢修試運轉應由工程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在主要轉動部位和電源處應設專人監(jiān)護,隨時聽從指揮,監(jiān)護人要避開運動部件的旋轉方向,試運中指揮人員聽到“停機”喊聲,必須立即通知設備操作人停機。
5、收尾工作
5.1檢修結束后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負責人、驗收員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xiàn)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5.2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5.3搞好檢修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由專人熄滅,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離開。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焊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1.2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定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上崗。
1.3焊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標準》《崗位作業(yè)操作標準》、《晉城煤業(yè)集團崗位作業(yè)操作標準》及一般用電常識。
2、操作前的準備
2.1工作前根據工件的材質與厚薄正確選用相應的焊接電流,電焊機型號,焊條直徑,保證焊縫的質量。
2.2檢查電焊機導線及接地板等情況,各部位螺絲無松動。
2.3檢查電焊機所用護目面具,應能將面部擋好,且必須是絕緣材料制成,護目玻璃必須是本色,并且能防止有害光,不準使用表面涂色的玻璃。整理工作現(xiàn)場和所用工具。電焊鉗要有可靠的絕緣,如有損壞及時處理或者更換。
2.4檢查施工地點周圍10米以內的安全及隱患,有無易燃易爆物品,若有,應采取安全措施后才準正常工作。
2.5日常檢查
2.5.1氣體調節(jié)器中沒有氣體時,確認壓力表指針回零。
2.5.2在氣體調節(jié)器中含有氣體時,用肥皂水檢查各螺紋連接部位是否泄漏。
2.5.3供氣后,確認可對氣體流量進行連續(xù)調節(jié),確認沒有氣體從安全閥中溢出。
3、操作及注意事項
3.1雨天不準在沒有棚頂的地方進行工作。
3.2焊接前要將工作表面的水、污垢及氧化物清除干凈,多層焊縫各層都要清去焊渣。
3.3在供電設備或構架上進行焊接時,必須按供電系統(tǒng)設備檢修規(guī)程進行停送電焊機。
3.4不準把電纜和接地導線放在焊接工件的附近,更不要敷在氧氣瓶或乙炔瓶的附近。
3.5如果電焊機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電,掛停用牌后再開始檢修。
3.6在供電線路或帶電設備上進行焊接作業(yè),必須停電,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3.7裝過油料或易燃易爆的容器在焊接前一定要用堿水洗凈,在桶內焊接時所能打開的口都必須打開,也可用壓縮空氣吹干、吹凈,必須保證有良好的通風,方可作業(yè)。
3.8在高空進行焊接時要有牢固的踏板、護欄,并系上安全帶、戴上安全帽。
3.9焊工衣服如沾上可燃物(如油類、丙酮、漆類等物)時,不得進行工作。
3.10焊接工作地點要設滅火器,固定地點有沙箱、消防鍬等。
3.11電焊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線,電焊機接線絕緣失效時,應立即進行處理。接線絕緣強度必須符合要求,接地線應為裸露的銅線,橫截面積不小于25平方。
3.12電焊機的導線不能太長,如長期固定工作地點應設法架起。
3.13電焊機導線應離供暖設備(暖氣片、火爐)1米以上距離。
3.14焊接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
3.15嚴禁用濕手接觸焊機。
3.16焊絲不得有銹及油污,工作中應防止焊絲頭甩出傷人。
3.17二氧化碳氣瓶穩(wěn)固直立,切不可將其水平放置。
3.18打開氣瓶閥門時,絕不可站在氣體調節(jié)器的前方(壓力表前方)要緩緩地將閥門旋鈕逐漸打開至全開位置。
3.19切記絕不可將焊槍掛在氣瓶上,注意導電嘴、電極不要與氣瓶接觸。
3.20進絲管孔與送絲輪的槽的中心對應,否則在進絲導嘴(管)的入口處焊絲受到損傷,送絲性不好。
3.21焊槍電纜不允許彎曲嚴重,盡量使焊槍電纜保持順直狀態(tài)下使用,否則焊絲的供給性變差,電弧不穩(wěn)定。
3.22嚴禁牽拉焊槍電纜移動送絲機。
3.23在確認是否送絲時,嚴禁窺視導電嘴小孔,防止焊絲射出會扎傷眼睛和臉部,焊槍端部,不得靠近眼睛、臉部等身體外露部位。
4、收尾工作
4.1工作完畢后,必須把焊把、焊機線盤起放到規(guī)定位置,并切斷電焊機上級電源。
4.2下班時要仔細檢查工作地點周圍確認無火患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現(xiàn)場。
氣焊、氣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從事本項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方能持證上崗。
1.2工作人員必須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著裝,如工作服、手套、防護眼鏡等。
1.3工作人員必須掌握焊柜、割炬的操作方法。
2、操作前的準備
2.1工作前必須檢查現(xiàn)場有無隱患,確認無隱患方可作業(yè)。
2.2工作前根據工件的材質、厚薄正確選擇相應的割槍和焊炬。
3、操作
3.1運氧氣瓶、乙炔瓶必須輕抬輕放。
3.2到達工作地點,首先檢查氧氣管、乙炔管和壓力表安裝是否正確可靠,檢查氧氣管乙炔管有無破口漏氣,不能勉強使用,并且檢查施工地點的安全情況及隱患如有無易燃易爆物品等,若有應采取措施確認安全后才準進行正常工作。
3.3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豎立,口朝上放置,與地面角度大于75°,并且乙炔氣瓶運輸后靜置15分鐘后方可打開氣瓶閥門,不得橫放在地上使用。
3.4軟管減壓器球形閥及其他設備,如有漏氣,必須修理或更換。
3.5氧氣瓶和乙炔瓶應放置在不易被日光曝曬、不受撞擊的地方,存放距離5m以上,和明火的距離應大于10m。
3.6氧氣瓶和乙炔瓶供暖期間同暖氣片的距離應大于1m。放于溫度不超過35℃的地方。
3.7氣瓶嘴膽和瓶身、焊炬、氣炬上嚴禁沾染油污;如果操作人員手上、衣服上或使用的工具上沾有油脂時,禁止接觸氣瓶和焊炬。
3.8在打開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氣閥時,應站在氣瓶閥接管的側面,使用適當的工具慢開慢關。壓力表與瓶嘴接觸絲扣不得少于3-4扣。
3.9檢查球形閥接管的螺絲時注意氣瓶附件不要沾上油和泥。
3.10氧氣瓶和乙炔瓶凍結時,不得用火烤。
3.11空油桶切割時,應用堿水洗凈干凈。
3.12工作中,先開氧氣閥吹除堵物,然后關氧氣閥;開乙炔閥,點火,最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熄火時,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開、關動作要快,不得弄上油污。
3.13割炬由于強烈發(fā)熱發(fā)生“乒乓”聲表示回火,要先閉高壓氧—乙炔閥—低壓氧(調節(jié)閥),等3-5分鐘后輕開低壓氧(調節(jié)閥),冷卻割炬后,在重新進行點燃割炬。
3.14各種圓筒和封口的容器時,要留氣口;焊管子時,兩端要開口。
3.15清理噴咀時,最好用黃銅絲進行。
3.16長時間不工作時,應熄滅焊炬,關閉閥門,除去減壓器壓力放出軟管內的剩余氣體,并把軟管和工具收拾起來。
3.17氧氣瓶和乙炔瓶的氣不能全部用盡,應該留有不小于0.5公斤/厘米的剩余壓力,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將球型閥關緊并擰上安全帽,乙炔瓶內有丙酮液體,絕對不允許倒出,標上臨時的“已用完”的記號。然后存放在另一指定地方。
3.18氧氣瓶、乙炔瓶在進入夏季后,露天存放的氣瓶必須要有防曬措施(防曬罩)。
3.19氧氣管和乙炔管各連接部位應為尺寸,適當的喉箍進行連接緊固,不可使用連接部位受力不均勻發(fā)生氣體泄露而引發(fā)安全事故。
4、收尾工作
4.1工作完畢,松了氣壓表頂針,放完管內剩余氣體,關好氣瓶閥門,將氣瓶分別放在不同的指定地方。
4.2清理現(xiàn)場,確認無隱患方可離開。
龍門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龍門吊司機必須熟悉設備的“三知、四會、五嚴”,(三知:知設備結構、知設備性能、知安全設施的作用原理;四會:會操作、會維修、會保養(yǎng)、會處理一般事故;五嚴: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要害場所制度、嚴格巡回檢查、嚴格進行崗位練兵),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1.2嚴格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著裝,嚴禁穿高跟鞋上崗。
1.3上班前不準飲酒,工作時精力必須集中,不準開玩笑、打鬧,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三不上崗”(即:無操作證不上崗、無使用證不上崗、無合格證不上崗)原則。
1.4龍門吊司機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2、操作前的準備
2.1龍門吊司機開車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各類保護實驗完好):起吊鋼絲繩、掛鉤、大鏈、鏈環(huán)、馬蹄環(huán)、車輪、主副鉤及卷筒、繩頭等,巡視軌道兩旁有無影響龍門吊運行的隱患,確保安全方可作業(yè)。
2.2吊車送電前必須驗電,送電后檢查主線接觸器是否吸合到位,有無異響、異味及火花,一切正常后再操作各聯(lián)動器進行空載試車;開車前吊車司機必須空載試車一次,對上下限位開關、大小車限位開關、聯(lián)動器、制動器、急停開關、電纜卷筒開關等分別進行檢查,確認完好,方可作業(yè)。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包機人和值班干部,嚴禁吊車帶病作業(yè)。
2.3根據物體重量,體積形狀和吊運行程,合理選擇吊運方式。
3、操作及注意事項
3.1司機上車前要先目視運行范圍內(主要指軌道旁和起吊物旁)有無人員,并響電鈴示警,若人員還沒退到安全范圍,不得開車,不準帶貨從人頭上越過,如運貨路上有人,而龍門吊不能繞道必須停車。
3.2經過障礙物時,必須響鈴示警,防止障礙后有人員在龍門吊軌道警戒線以內。
3.3龍門吊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起吊大型設備和貴重物件時,必須有跟班干部在現(xiàn)場,并嚴格執(zhí)行跟班制度,場地管理人員統(tǒng)一指揮進行起吊。吊運過程中人員必須躲開重物墜落波擊范圍,否則嚴禁起吊。
3.4龍門吊司機應監(jiān)督場地起吊掛鉤人員佩戴安全帽,及是否掛好用具,否則禁止起吊作業(yè)。
3.5起吊重物絕對不能超過吊車的額定載荷,捆綁不牢(尤其是放在平板車上的物件或花車上的鐵管、圓杠等)或不平衡時嚴禁起吊。吊物要保持平衡,人嚴禁站在重物上作平衡。。
3.6吊運重物時,由現(xiàn)場起吊負責人擦凈吊運物體捆綁處的油污,棱角處要用軟物襯墊,吊運時應讓大鏈或鋼絲繩張緊,經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檢查,證實物件掛牢,再進行試吊(離地不超過100mm)一次,吊運時要避免搖擺,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止吊運,將物體放回地面后進行處理。
3.7若開車后發(fā)生緊急情況及運轉異常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車、并通知分管干部進行處理,龍門吊嚴禁帶病作業(yè)。
3.8出入司機室從梯子上下時,不準帶超長超重的東西(長1.2米、重10kg),以免發(fā)生事故,嚴禁上下拋扔物件。
3.9吊車在不帶負荷時,必須將鉤頭提起距地面3米,如有障礙物,最少要超過障礙物0.5米。
3.10嚴禁斜拉、斜吊、斜拖等。
3.11雷雨季節(jié)、雨雪天氣等開車前,必須由電工進行驗、放電,確認設備無電氣隱患后,方可送電、作業(yè),雷雨天氣嚴禁開車,做好腳下防滑工作。
3.12被吊物體的活動部件必須可靠固定,或卸下分別進行吊運。
3.13天車司機應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吊車在開車前要將所有控制置于零位,發(fā)生開車信號方可開車。、
3.14起吊物體過程中嚴禁打手機開車。
3.15起吊用具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4、收尾工作
4.1司機下午下班前必須檢查照明,以防夜間起吊。有照明燈不亮時,應及時和值班干部聯(lián)系處理。
4.2將龍門吊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斷電源(包括照明、電暖氣、風扇等),搞好設備及操作室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認真填寫當日運行記錄,鎖好控制室門后方可下車。
4.3司機下車后,擰緊卡道器,掛好大鏈,用木楔打好吊車輪掩。
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一般規(guī)定
1.1本規(guī)程適用于本公司10噸、5噸、3噸電動葫蘆(地面人員操縱)起吊搬運作業(yè)。
1.2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勞保著裝,熟悉該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注意事項。
1.3電動葫蘆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從事起吊作業(yè),并持證上崗。
2. 操作前準備工作
2.1開車前,先清理工作現(xiàn)場的雜物,確認現(xiàn)場無隱患后方可作業(yè)。
2.2開車前先詳細檢查鋼絲繩、吊鉤、吊具、電氣設備等及各類保護有無異常,操作系統(tǒng)是否靈活,并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和潤滑。
2.3 根據物體重量、體積、形狀合理選擇吊運方式或吊具。
3. 操作及注意事項
3.1起吊重物不得超過本車的額定載荷,不準歪拉斜吊。
3.2吊運物體時,禁止從人頭上方通過,若吊運線路下方有人時,必須繞開或停車。
3.3起吊時不得一下提起重物,應將起吊繩逐漸張緊,使物體微離地面,進行試吊。如有異常,待重新處理后再進行作業(yè)。
3.4起吊時,操作人員不應站在起吊物體下方,應保持一定角度,避開起吊物體墜落可能波及的范圍。
3.5利用遙控器操作的行車司機,必須站在起吊物旁3-5米范圍之內,隨著起吊物的移動而等距離前行,不得遠距離操作。
3.6起吊過程中,鋼絲繩的纏繞必須整齊,發(fā)生出槽亂卷現(xiàn)象應及時下降理順后再進行作業(yè)。
3.7同一軌道上有兩臺以上吊車時,不準互相碰撞,應保持有1米距離。
3.8操作人員在聽到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時,都必須立即停車。
3.9若開車后發(fā)生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報告分管領導,并填寫事故記錄本。
3.10天車在不帶負荷時,鉤頭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
4. 收尾工作
4.1作業(yè)完畢,將吊車停在規(guī)定的位置,切斷電源,并指定專人保管遙控器。
4.2認真填寫運行記錄,確認現(xiàn)場無隱患,方可離開。
第6篇 裝配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遵守“一般鉗工”安全規(guī)程,嚴格按照鉗工常用工具和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將裝配的零件有次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和裝配工位上。如用機械化運輸設備輸送零件,應先檢查并了解運輸設備是否正常,然后再向裝配線負責人發(fā)出可裝配信號。
3、按照裝配工藝要求安裝零部件并進行測量。如在流水裝配線上進行裝配,必須在裝配每一工位完結之前將不必要的工、卡、量具從產品上取下,并將本工位裝配情況通知下一工位。
4、不得在總裝輸送線移步或連續(xù)進行時,橫跨裝配線行走或傳遞物品。
5、使用電動或風動板手,應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用時,立即關閉電閘、風門,并放到固定的位置,不準隨地亂放。
6、采取壓力機壓配零件,零件要放在壓頭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壓裝小零件要用夾持工具。
7、采用加熱爐、加熱器或感應電爐加熱零件時,應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采取專用夾具夾持零件。工作臺上不準有油污,工作場地附近不準有易染易爆物品,加熱好的組件應及時裝配,不得隨意地亂放,以免燙傷事故的發(fā)生。
8、實行冷裝時,對盛裝液氮或其他制冷劑的壓力容器或氣瓶的使用、保管應嚴格按壓力容器或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取放工件使用專用夾具,戴隔熱手套,人體不得接觸液氮或剛冷卻后的零件。撒在地上的液氮要立即清除到安全地點,不準用手直接清除。保持道路暢通。
9、大型產品裝配,多人操作時,要有一人指揮,同吊車工、掛鉤工要密切配合。高處作業(yè)應按規(guī)定設登高平臺,并遵守有關按照器操作規(guī)程。停止裝配時,不許有大型零部件吊懸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滾滑的位置上,中間休息應將未安裝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墊鐵塊支穩(wěn)。
10、進行零件動平?工作,要遵守動平衡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按工藝要求執(zhí)行。無關人員不得接近運行中的動平?機。靜平?時,不準撫摸工件轉軸,也不要抬著工件軸頭裝卸工件,以免軋傷手指。
11、產品試車前應將各防護、保險裝置安裝牢固,并檢查機器內是否有遺留物。安全保險裝置有問題時嚴禁交付試車。
第7篇 內燃機車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要把所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穿戴整齊,工作場地保持整齊、干凈、區(qū)間防止穩(wěn)當有序。對所用的工、量、卡、夾具,設備哈試驗裝備進行檢查,排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與通用規(guī)程第2條類似)
2、 任何機械在拆卸前,必須切斷電源,并掛上“禁動”牌子或作出明顯的標志,以免發(fā)生工傷事故。(與通用規(guī)程第7條類似)
3、 如在機車下部工作,自應在秀麗的機車制動機制動手柄上掛上“禁動”牌。修理機車走行部,要用止輪器塞住車輪。用千斤頂頂升時,千斤頂應放置平穩(wěn)。墊高機器或部件時,禁止使用轉、碎木或其他容易碎裂的物體,還要注意防滑。
4、 高空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做好防護措施,保證作業(yè)安全。
5、 調運大型零部件,繩索要良好,綁扎要牢固,零部件應重心平衡,安放穩(wěn)定。
6、 在同一工位上、下不能同時重疊作業(yè)。必須同時作業(yè)時,要有中間防護層,上面工作者要注意不得將物件墜落下來,下面工作者要帶好安全帽。
7、 所用大錘、手錘不準有卷邊飛刺及淬火裂紋,錘把要用堅實光滑硬木制成,錘投幣虛加楔,安裝牢固。打錘時不準戴手套,不得有油膩,把鏟者要與打錘者保持互為90度的位置。
8、 使用的銼刀、刮刀必須鑲木把帶套箍。清除銼刀上的鐵屑是要用鐵絲刷,禁止用嘴吹,不準用銼刀撬東西,以防止銼刀傷人。
9、 使用風鉆或臺鉆時,嚴禁戴手套。不準用手清除鐵屑,不準手拿工件鉆孔。使用電鉆時,必須符合電器安全技術規(guī)程。
10、 使用砂輪時,要遵守砂輪機的操作規(guī)程。
11、 刮研時,工件要放穩(wěn)卡緊。使用三角刮刀時,雙手要握牢,頭部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與刮刀間保持一定距離,確保安全。
12、 用油清洗零件時不準吸煙,距離明火要按規(guī)定保持安全距離。
13、 工作完后,要收拾材料、工具,清理場地。對大型機件要檢查是否牢靠,防止傾倒。
第8篇 運行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2、仔細檢查所用工具,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遵守所用工具技術使用規(guī)程。
3、使用大錘或手錘時嚴禁戴手套,被敲擊物體周圍嚴禁站人,禁止用生鐵或淬火物做頂頭。
4、使用砂輪、磨頭機、鏨子等,必須戴好防護眼鏡。
5、使用氧氣、電焊工具時遵守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
6、拆裝吊運零部件必須有起重工配合,設專人指揮,所用吊具不得超負荷。
7、嚴格執(zhí)行“設備檢修停送電”制度。
8、交叉作業(yè)密切配合,兩米以上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物品用繩索傳遞。
9、在陰暗潮濕處使用 36v 低壓燈,特別潮濕處使用 12v 低壓燈。
10、在測厚儀附近工作遵守有關規(guī)定,防止輻射傷人。
11、不準用汽油清洗零部件和用氧氣吹掃帶油的部件。
12、檢修完畢按程序試車,及時清理現(xiàn)場衛(wèi)生。
13、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第9篇 船舶水線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遵守一般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班前應了解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及安全情況。
3、清洗和搬拿有飛刺或有菱角的工件,必須戴手套以防扎手。
4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檢查腳手架、踏腳板是否搭穩(wěn)牢靠,必要時須系安全帶;在梯子上工作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安穩(wěn),必要時須有人扶牢梯子。確認腳手架或梯子沒有問題后,方可進行操作。在操作中要注意鐵渣、工件和工具落下打傷下面人員。
5.在船艙內工作時,要戴安全帽,進出船艙要注意安全,以防碰傷、跌傷。使用的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并要有安全罩。
6、在水上船舶舷外作業(yè)時,必須穿救生衣,使用的劃子要用纜繩系穩(wěn),必要時須有專人駕船,以防落水。
7.上下層交叉作業(yè),必須戴安全帽,注意上面的工件、工具等落下傷人。
8、在進行拼裝時,應與焊割工密切配合,要互相打招呼,要戴防護眼鏡,以防電焊弧光灼傷或熱工件燙傷,注意工件壓壞電線。
9、焊接和氣割工件必須由焊割工進行,如鉗工自行焊割,必須遵守焊割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0、嚴禁酒后上崗。
第10篇 電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佩帶好工具,方可進入工作現(xiàn)場。
2.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參與半年與檢修電機設備。
3.供電“干線、母線”開關等檢修時,必須持有檢修操作牌。切斷電源,加臨時接地短路線。如不掛臨時接地線,就應將停電后的設備放電。掛好醒目的檢修牌,防止誤送電。檢修完畢后,確認安全可靠,方可送電。
4.一般不準帶電作業(yè),如發(fā)生重大設備故障時,不能停電,工作時間不長,又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采取安全措施,請示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
5.使用起重設備時,必須首先確認掛鉤、鋼絲繩和其它輔助設備是否可靠牢固。
6.電動機在必須抽出轉子檢查時,要統(tǒng)一指揮,分工負責,防止磕撞,造成設備及人身傷害。
7.在帶電設備周圍,禁止使用鋼卷尺、直尺進行測量工作。
8.使用萬用表、鉗形表等儀器測量時,必須按照儀表說明使用,不許違反儀表的使用條件強行測量。
9.電鉗一體化人員在必須遵守以上安全規(guī)程以外,同時按電工、鉗工安全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
第11篇 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
1. 工作前
1.1 穿戴好防護用品。使用電動工具時須戴好絕緣手套。
1.2 對工作場地和環(huán)境進行檢查和清理,排除與作業(yè)無關及有礙操作的物件。
1.3 檢查需用的工具是否齊全、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紋、帶毛刺、手柄松動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1.3.1 手錘、大錘的錘頭必須安裝牢固,并用金屬楔子楔緊,以防錘頭脫落。鍥子頭部不得突出或縮進錘頭孔里。
1.3.2 手錘、大錘的錘把必須選用材質堅硬并有韌性的木材制作,并不得有透節(jié)、裂痕、斜茬、彎曲或不光滑等情況。錘頭與木把必須成90°直角,不得歪斜。
1.3.3 錘面必須略成凸形,嚴禁使用錘面有淬火裂紋及飛邊、卷刺等情況的手錘、大錘。
1.3.4 扁鏟、尖鏟、鏨子和沖子的錘擊面不準淬火,不準有飛邊卷刺;刃口及沖頭有裂紋者嚴禁使用。
1.3.5 銼刀、刮刀的木把須光滑,并用圓箍箍緊。嚴禁使用無木把或木把破裂、松動的銼刀和刮刀。
1.3.6 銼刀、刮刀有裂紋或彎曲等情況時嚴禁使用。
1.3.7 螺帽扳手不得有裂紋或損壞情況,并不得沾有油污。
1.3.8 管鉗子及活扳手的絲扣不得有滑扣情況。
1.3.9 弓鋸的松緊螺絲不得有滑扣情況,掛鋸條的銷子必須牢固。
1.3.10 臺虎鉗必須安裝牢固,進退靈活。鉗口須平齊、完整,不得有損壞、裂紋等情況;鉗把不得有裂紋、磨損過度等情況,必須保持足夠的強度;絲桿和絲母不得滑扣,須能卡緊工作物。
1.3.11 撬棍不準用鑄鐵制品或淬火鋼材,并不得有彎曲、擰勁、裂損等情況。
1.3.12? 使用電動等手持工具,必須有完善且性能良好的安全裝置。
1.3.13? 對其它工具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1.4 操作者必須熟悉工作性質,工作程序和該項任務中的安全技術知識。
2. 工作中
2.1 工作中隨時檢查周圍人員及自身安全狀況,正確地使用各種工具。
2.2 使用虎鉗作業(yè)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2.2.1 在虎鉗上夾工件時,不準借助輔助工具敲打鉗把或在鉗把上套接加力管。
2.2.2 在虎鉗上夾長、大工件時,要有托架托住,并注意工件重心。站立位置應避開可能落物地點。
2.2.3 用虎鉗夾圓形工件時須加墊三角鐵,夾不規(guī)則工件時,要將墊鐵調整適當,防止工件轉動滾落。
2.3 鏟、銼作業(yè)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2.3.1 在虎鉗上鏟、銼工件時,加工部位應夾在虎鉗的中心。如特殊工作物不能夾在虎鉗中心時,在虎鉗的另一端必須墊以稍窄于工作物的木塊等,以免鉗口歪斜和工作物掉落?;Q工作臺前應設防護網,以免鏟屑飛出傷人。
2.3.2 鏟工件時,扁鏟上、手錘上不準有油污,以免滑脫造成事故。禁止戴手套操作。
2.3.3 使用手錘鏟工件時,要先環(huán)顧左右和后方,確認身后1m左右內無人時,方可開始工作。使用大錘鏟打工件時,要排除周圍障礙物,身后2m內不準有人。
2.3.4 禁止敲打淬火的工件。
2.3.5 打大錘時,兩人須成直角位置,不準對面操作,以防打傷。
2.3.6 銼工件時,嚴禁用銼刀撬工件或代替螺絲刀使用。
2.3.7 刮研作業(yè)時,工件要卡緊、放穩(wěn)。使用刮刀時,雙手要握牢,頭部與刀尖要保持一定距離,確保安全。
2.4 使用扳手時,不準用手錘敲打扳手,也不準把扳手當手錘使用。禁止在扳手把上套接加力管。
2.5 使用手鋸時,不得用力過猛,以防折斷鋸條傷人。
2.6 使用撬棍作業(yè)時,手腳不可伸進工件底下,撬棍必須置于身體一側,不準將身體壓在撬棍上撬壓工件。
2.7 套絲作業(yè)時,應使用配套的絞杠和扳牙架,不準以大代小。在雙層上下透眼進行作業(yè)時,手不可伸進試摸,以防上下層錯動剪傷。
2.8 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8.1 檢查梯子、腳手架是否緊固、可靠,禁止把兩個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準兩人同時上下梯子或登梯工作。
2.8.2 用梯子登高時,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 °為宜,須有防滑措施,高處作業(yè)應設人監(jiān)護。人字梯中部要有拉緊固定裝置。
2.8.3 使用的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不得堆放在其它地方。裝配的零部件須安放穩(wěn)固。
2.8.4 登高作業(yè)的平臺不準置于帶電的母線或高壓線下面,平臺臺面上應有絕緣墊層,以防觸電。平臺上應設防護欄桿。
2.8.5 設備上的電氣線路和器件以及電動工具的電器元件發(fā)生故障,應由電工檢修,不得自行拆卸,不得私自鋪設線路或安裝臨時電源。
2.8.6 凡重量超過20kg的工作物,放置在1.5m以上的工作地點時,不準一個人搬上搬下,須適當配合人力,協(xié)助傳遞,并要穩(wěn)拿穩(wěn)放。
2.8.7 高空作業(yè)在采取了安全措施后,還須安技人員現(xiàn)場確認,辦理完高空作業(yè)手續(xù)后,才能作業(yè)。
2.9 在電氣線路、設備附近工作有礙安全時,須按規(guī)定辦理停電手續(xù)。
2.10 清除鐵屑,必須使用專用的工具,禁止用手擦或嘴吹。
3. 工作后
3.1 工作結束后,必須將設備和工具的電、氣、油源斷開。
3.2 清理工作場地,將使用的工具整理好,零部件要整齊地擺放在指定位置,不準亂扔。
3.3 如有接班工作者,應共同做好交接班檢查,并將當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詳細向接班者交代后再離開工作崗位。
第12篇 機車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工作業(yè)前應將發(fā)辮攏起納入帽內。
2.保持作業(yè)現(xiàn)場清潔,進行機車解體時,將零部件在安全妥當的地點擺放整齊,不得在通道上隨便堆放以免影響作業(yè)和安全。
3.在機車或車架上作業(yè)時,工具及零部件應放在穩(wěn)妥地點,以防墜落傷人,不準從機車或地面上扔上拋下工具及零部件。車上車下同時作業(yè)時設專人防護,相互間應加強聯(lián)系和呼喚應答。
4.卸缸頭、增壓器、高溫水泵時,應加強配合,相互提示,使用天車應由指揮人員專人指揮,確認鋼絲繩、吊鉤等吊具完好,吊物下嚴禁站人。
5.拆裝帶油部件時,放好接油盒并防止外溢;拆卸帶風壓部件時,應先排風,預防物件彈出傷人。
6安裝各壓力表時,應確認校驗日期及鉛封完好。
7.工作完畢整理好工具并清理現(xiàn)場,含油抹布棉絲應集中收集,定點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