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醫(yī)院安全輸血操作規(guī)程
1、臨床醫(yī)師根據患者病情需要,認真填寫輸血申請單,與患者或近親屬講清利害關系后,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由護士核對患者資料、原始血型、rh血型后采集防凝血樣送輸血科備血。血樣要保證準確無誤并符合配血要求。如患者為第一次輸血,備血時應檢查血型鑒定、抗體篩檢和輸血前檢查;原來輸過血的患者,血型鑒定可以不檢查,但上次輸血超過7天者,應檢查抗體篩檢,如為第二次入院,應檢查全部項目。
2、護士到輸血科取血時,應與輸血科人員認真核對輸血資料。
(1) 患者姓名、科室、病房、床號、血型;
(2) 獻血者姓名、血液編號、血型;
(3) 血液容量、采集日期、有效期;
(4) 血液外觀檢查:標簽完整性、供血單位、條形碼、血袋完整性、有無明顯凝塊、血液顏色有無異常、有無溶血等。
(5) 交叉配血試驗結果;
以上核對完成后,發(fā)配血人員及取血人員共同簽字后取血。
3、血液自輸血科取出后,運輸過程中勿劇烈震動,以免紅細胞破壞引起溶血。庫存血不得加溫,以免血漿蛋白凝固變形,根據情況可在室溫下放置15~20分鐘,放置時間不能過長,以免引起污染。
4、輸血前由兩名護士對以上第二條核對內容再次核對無誤后備輸。
5、至患者床邊輸血時,再次核對前述內容,呼喚患者姓名以確認受血者。如果患者處于昏迷、意識模糊或語言障礙時,輸血報告單不能確認患者,就需要與其近親屬共同進行確認,或確認患者手腕上的標識(如果有時)。
6、核對及檢查無誤后,兩名護士簽字,遵照醫(yī)囑,將血液輕輕混勻后,嚴格按照無菌操作技術將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標準輸血器輸給患者。
7、輸血通道應為獨立通道,不得同時加入任何藥物一同輸注。如輸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應用生理鹽水沖凈輸血器后,在輸注另外一袋血液。
8、輸血時應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則,輸血的前15分鐘要慢,每分鐘約20滴,并嚴密觀察病情變化,若無不良反應,再根據需要調整速度。一旦出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減慢輸血速度或停止輸血,及時報告臨床醫(yī)師,用生理鹽水維持通道。若無不良反應,輸血完畢后將輸血器材毀形消毒處理。
9、若疑為溶血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通知臨床醫(yī)師和輸血科,進行積極搶救治療的同時,進行必要的核對、檢查,保留輸血器及血袋,封存送檢。
10、血液為特殊制品,如不立即輸注,應及時送回輸血科保存,不能保存在臨床科室,血液出庫30分鐘不能退回。血液一經開封,不能退換。
11、輸血結束后,認真檢查靜脈穿刺部位有無血腫或滲血現(xiàn)象并做相應處理。若有輸血不良反應,應在處理不良反應的同時填寫反應卡反饋給輸血科,由輸血科按照《臨床輸血技術規(guī)范》處理;若無不良反應,將有關輸血記錄、輸血報告單、輸血治療同意書存入病歷永久保存。
第2篇 附二醫(yī)院高壓氧安全技術規(guī)程
醫(yī)院高壓氧安全技術規(guī)程
為了保障氧艙的安全使用,根據國家《醫(yī)用氧艙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規(guī)程:
一、操艙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高度責任感,熟悉和掌握設備結構性能、原理及安全操作知識。
二、保持艙房清潔整齊,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和其他雜物。
三、嚴禁煙火,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室內不許穿帶釘鞋。
四、嚴格履行例行保養(yǎng)及檢查制度,清潔、檢查、調整與排除一般性故障及缺陷;開艙前應認真檢查氧艙總體的完整性;各種裝置是否完好;氧源及空氣源的壓力及殘留量是否符合標準;儀表動作是否靈敏準確;各閥門、開關位置是否正確,絕緣線路是否完好,有無燒焦、脫落及接觸不良,對講裝置是否通暢;艙門開閉是否靈活,報警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同時作好檢查記錄。
五、開關氧氣閥門時,動作應緩慢,避免磕碰。工具須固定專用,不得隨意挪作他用。嚴禁工具、雙手及衣服沾油污進行操作。使用后瓶內應留有0 4mpa的余氣。
六、遵守操作規(guī)程:加減壓及速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
七、不得穿化纖衣物進艙,嚴禁帶入火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帶入鋼筆、手表、提包、熱水袋、bp機和移動電話等。
八、交代病人緊急聯(lián)系之通報方法,并教會和指導做調壓動作,防止中耳氣壓傷的發(fā)生。
九、操艙人員不得擅離職守,要隨時監(jiān)視掌握氧艙的運行情況,作好工作記錄和運行時間的統(tǒng)計。
第3篇 z醫(yī)院安全輸血操作規(guī)程
醫(yī)院安全輸血操作規(guī)程
1、臨床醫(yī)師根據患者病情需要,認真填寫輸血申請單,與患者或近親屬講清利害關系后,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由護士核對患者資料、原始血型、rh血型后采集防凝血樣送輸血科備血。血樣要保證準確無誤并符合配血要求。如患者為第一次輸血,備血時應檢查血型鑒定、抗體篩檢和輸血前檢查;原來輸過血的患者,血型鑒定可以不檢查,但上次輸血超過7天者,應檢查抗體篩檢,如為第二次入院,應檢查全部項目。
2、護士到輸血科取血時,應與輸血科人員認真核對輸血資料。
(1) 患者姓名、科室、病房、床號、血型;
(2) 獻血者姓名、血液編號、血型;
(3) 血液容量、采集日期、有效期;
(4) 血液外觀檢查:標簽完整性、供血單位、條形碼、血袋完整性、有無明顯凝塊、血液顏色有無異常、有無溶血等。
(5) 交叉配血試驗結果;
以上核對完成后,發(fā)配血人員及取血人員共同簽字后取血。
3、血液自輸血科取出后,運輸過程中勿劇烈震動,以免紅細胞破壞引起溶血。庫存血不得加溫,以免血漿蛋白凝固變形,根據情況可在室溫下放置15~20分鐘,放置時間不能過長,以免引起污染。
4、輸血前由兩名護士對以上第二條核對內容再次核對無誤后備輸。
5、至患者床邊輸血時,再次核對前述內容,呼喚患者姓名以確認受血者。如果患者處于昏迷、意識模糊或語言障礙時,輸血報告單不能確認患者,就需要與其近親屬共同進行確認,或確認患者手腕上的標識(如果有時)。
6、核對及檢查無誤后,兩名護士簽字,遵照醫(yī)囑,將血液輕輕混勻后,嚴格按照無菌操作技術將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標準輸血器輸給患者。
7、輸血通道應為獨立通道,不得同時加入任何藥物一同輸注。如輸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應用生理鹽水沖凈輸血器后,在輸注另外一袋血液。
8、輸血時應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則,輸血的前15分鐘要慢,每分鐘約20滴,并嚴密觀察病情變化,若無不良反應,再根據需要調整速度。一旦出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減慢輸血速度或停止輸血,及時報告臨床醫(yī)師,用生理鹽水維持通道。若無不良反應,輸血完畢后將輸血器材毀形消毒處理。
9、若疑為溶血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通知臨床醫(yī)師和輸血科,進行積極搶救治療的同時,進行必要的核對、檢查,保留輸血器及血袋,封存送檢。
10、血液為特殊制品,如不立即輸注,應及時送回輸血科保存,不能保存在臨床科室,血液出庫30分鐘不能退回。血液一經開封,不能退換。
11、輸血結束后,認真檢查靜脈穿刺部位有無血腫或滲血現(xiàn)象并做相應處理。若有輸血不良反應,應在處理不良反應的同時填寫反應卡反饋給輸血科,由輸血科按照《臨床輸血技術規(guī)范》處理;若無不良反應,將有關輸血記錄、輸血報告單、輸血治療同意書存入病歷永久保存。
第4篇 醫(yī)院高壓氧安全技術規(guī)程
為了保障氧艙的安全使用,根據國家《醫(yī)用氧艙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規(guī)程:
一、操艙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高度責任感,熟悉和掌握設備結構性能、原理及安全操作知識。
二、保持艙房清潔整齊,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和其他雜物。
三、嚴禁煙火,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室內不許穿帶釘鞋。
四、嚴格履行例行保養(yǎng)及檢查制度,清潔、檢查、調整與排除一般性故障及缺陷;開艙前應認真檢查氧艙總體的完整性;各種裝置是否完好;氧源及空氣源的壓力及殘留量是否符合標準;儀表動作是否靈敏準確;各閥門、開關位置是否正確,絕緣線路是否完好,有無燒焦、脫落及接觸不良,對講裝置是否通暢;艙門開閉是否靈活,報警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同時作好檢查記錄。
五、開關氧氣閥門時,動作應緩慢,避免磕碰。工具須固定專用,不得隨意挪作他用。嚴禁工具、雙手及衣服沾油污進行操作。使用后瓶內應留有04mpa的余氣。
六、遵守操作規(guī)程:加減壓及速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
七、不得穿化纖衣物進艙,嚴禁帶入火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帶入鋼筆、手表、提包、熱水袋、bp機和移動電話等。
八、交代病人緊急聯(lián)系之通報方法,并教會和指導做調壓動作,防止中耳氣壓傷的發(fā)生。
九、操艙人員不得擅離職守,要隨時監(jiān)視掌握氧艙的運行情況,作好工作記錄和運行時間的統(tǒng)計。
第5篇 醫(yī)院安全輸血操作規(guī)程
1、 臨床醫(yī)師根據患者病情需要,認真填寫輸血申請單,與患者或近親屬講清利害關系后,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由護士核對患者資料、原始血型、rh血型后采集防凝血樣送輸血科備血。血樣要保證準確無誤并符合配血要求。如患者為第一次輸血,備血時應檢查血型鑒定、抗體篩檢和輸血前檢查;原來輸過血的患者,血型鑒定可以不檢查,但上次輸血超過7天者,應檢查抗體篩檢,如為第二次入院,應檢查全部項目。
2、 護士到輸血科取血時,應與輸血科人員認真核對輸血資料。
(1) 患者姓名、科室、病房、床號、血型;
(2) 獻血者姓名、血液編號、血型;
(3) 血液容量、采集日期、有效期;
(4) 血液外觀檢查:標簽完整性、供血單位、條形碼、血袋完整性、有無明顯凝塊、血液顏色有無異常、有無溶血等。
(5) 交叉配血試驗結果;
以上核對完成后,發(fā)配血人員及取血人員共同簽字后取血。
3、 血液自輸血科取出后,運輸過程中勿劇烈震動,以免紅細胞破壞引起溶血。庫存血不得加溫,以免血漿蛋白凝固變形,根據情況可在室溫下放置15~20分鐘,放置時間不能過長,以免引起污染。
4、 輸血前由兩名護士對以上第二條核對內容再次核對無誤后備輸。
5、 至患者床邊輸血時,再次核對前述內容,呼喚患者姓名以確認受血者。如果患者處于昏迷、意識模糊或語言障礙時,輸血報告單不能確認患者,就需要與其近親屬共同進行確認,或確認患者手腕上的標識(如果有時)。
6、 核對及檢查無誤后,兩名護士簽字,遵照醫(yī)囑,將血液輕輕混勻后,嚴格按照無菌操作技術將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標準輸血器輸給患者。
7、 輸血通道應為獨立通道,不得同時加入任何藥物一同輸注。如輸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應用生理鹽水沖凈輸血器后,在輸注另外一袋血液。
8、 輸血時應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則,輸血的前15分鐘要慢,每分鐘約20滴,并嚴密觀察病情變化,若無不良反應,再根據需要調整速度。一旦出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減慢輸血速度或停止輸血,及時報告臨床醫(yī)師,用生理鹽水維持通道。若無不良反應,輸血完畢后將輸血器材毀形消毒處理。
9、 若疑為溶血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通知臨床醫(yī)師和輸血科,進行積極搶救治療的同時,進行必要的核對、檢查,保留輸血器及血袋,封存送檢。
10、 血液為特殊制品,如不立即輸注,應及時送回輸血科保存,不能保存在臨床科室,血液出庫30分鐘不能退回。血液一經開封,不能退換。
11、 輸血結束后,認真檢查靜脈穿刺部位有無血腫或滲血現(xiàn)象并做相應處理。若有輸血不良反應,應在處理不良反應的同時填寫反應卡反饋給輸血科,由輸血科按照《臨床輸血技術規(guī)范》處理;若無不良反應,將有關輸血記錄、輸血報告單、輸血治療同意書存入病歷永久保存。
第6篇 某醫(yī)院電梯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醫(yī)院電梯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一、要有安全檢驗合格證,固定在電梯的醒目位置,在有效使用期內(電梯檢驗周期,每年一次),載貨電梯嚴禁載人。
二、電梯間須設置滅火器,要有排氣扇且運行正常。電梯間內設置電話報警且聯(lián)系暢通。樓層顯示器準確,電梯門未關閉好,電梯不能啟動。
三、應當遵守電梯使用管理規(guī)定,按標志操作。嚴禁損壞電梯部件。學齡前兒童應有成年人陪護。
四、電梯由專人負責駕駛,并對電梯的使用要熟練的掌握,其它人員一律不準任意駕駛。
五、使用電梯時,轎廂之負載不得超過其額定重量。
六、運行前應檢查所有開關及其它安全裝置是否正常,護門是否關好,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開動電梯。工作者和乘客的手不準把住內門,腳禁止伸出內門空檔外面。
七、電梯轎廂內和井邊內應經常打掃清潔。電梯運行前和運行中,轎廂內必須打開照明設備。運行前應按動電鈴以示警告。
八、電梯在運行過程中不準任何人打開護門。如發(fā)現(xiàn)護門打開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將護門關好后,方可行車。運行時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的聲音,應停車立即找有關部門進行檢修,未修復前,不準開動。
九、轎廂內不得裝運長的物件,在搬運物件時應輕拿輕放,不準亂丟,以免損壞電梯底板。
十、如轎廂護門尚未修好,而轎廂能運行,也應予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檢修。當電梯停止使用、維修或進行清掃時,必須將電梯電源切斷。
十一、電梯運行中不得任意改變運行方向,應待電梯完全停止后再改變。不得以忽開忽停地接通電源的方式來進行駕駛電梯。
十二、工作結束時電梯必須降落到底層停放,離開電梯時護門必須加鎖。
第7篇 zx醫(yī)院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
醫(yī)院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具是否完好。
二、任何電器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摸。
三、電器設備不準在運轉中拆卸修理。必須在停止后切斷設備電源,取下熔斷器,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嚴明無電后,方可進行工作。
四、在配電總盤及母線上進行工作時,在驗明無電后應掛臨時接地線。裝拆接地線都必須有值班電工進行。
5、臨時工作中端后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電源確已斷開,并驗明無電。
6、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另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7、由專門檢修人員修理電氣設備時,值班電工要進行登記。完工后要做好交代并共同檢查,然后方可送電。
8、低壓設備上必須進行帶電工作時,要經過領導批準,并有專人監(jiān)護。工作時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進行。鄰近相帶電部分和接地金屬部分應用絕緣板隔開。嚴禁使用鏗刀、鋼尺等進行工作。
9、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
10、帶電裝卸熔斷器管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
11、熔斷器的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安裝容量相適應。
1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零)。接地線要符合標準。有電設備不準斷開外殼接地線。
13、電器或線路拆除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用絕緣包布包扎好。
14、安裝燈頭時,開關必須接在火線上,燈口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
15、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將金屬外殼接地。嚴禁將電動工具的外殼接地線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須使用兩線帶地或三線帶地插座,或者將外殼接地線單獨接到接地干線上,以防接觸不良時引起外殼帶電。用橡套軟電纜連接移動設備時,專供保護接零的心線上不許有工作電流通過。
16、動力配電盤、配電箱、開關、變壓器等各種電氣設備附近,不準堆放各種易燃、易爆、潮濕和其它影響操作的物件。
17、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的角度以60度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時要有防滑措施。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時拉繩必須牢固。
18、使用噴燈時,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四分之三。打氣要適當。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不準在易燃物品附近將噴燈點火。
19、使用電動工具時,要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工作。
20、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妥立刻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8篇 醫(yī)院電梯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一、要有安全檢驗合格證,固定在電梯的醒目位置,在有效使用期內(電梯檢驗周期,每年一次),載貨電梯嚴禁載人。
二、電梯間須設置滅火器,要有排氣扇且運行正常。電梯間內設置電話報警且聯(lián)系暢通。樓層顯示器準確,電梯門未關閉好,電梯不能啟動。
三、應當遵守電梯使用管理規(guī)定,按標志操作。嚴禁損壞電梯部件。學齡前兒童應有成年人陪護。
四、電梯由專人負責駕駛,并對電梯的使用要熟練的掌握,其它人員一律不準任意駕駛。
五、使用電梯時,轎廂之負載不得超過其額定重量。
六、運行前應檢查所有開關及其它安全裝置是否正常,護門是否關好,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開動電梯。工作者和乘客的手不準把住內門,腳禁止伸出內門空檔外面。
七、電梯轎廂內和井邊內應經常打掃清潔。電梯運行前和運行中,轎廂內必須打開照明設備。運行前應按動電鈴以示警告。
八、電梯在運行過程中不準任何人打開護門。如發(fā)現(xiàn)護門打開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將護門關好后,方可行車。運行時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的聲音,應停車立即找有關部門進行檢修,未修復前,不準開動。
九、轎廂內不得裝運長的物件,在搬運物件時應輕拿輕放,不準亂丟,以免損壞電梯底板。
十、如轎廂護門尚未修好,而轎廂能運行,也應予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檢修。當電梯停止使用、維修或進行清掃時,必須將電梯電源切斷。
十一、電梯運行中不得任意改變運行方向,應待電梯完全停止后再改變。不得以忽開忽停地接通電源的方式來進行駕駛電梯。
十二、工作結束時電梯必須降落到底層停放,離開電梯時護門必須加鎖。
第9篇 醫(yī)院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規(guī)程
一、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的使用
在距離火焰5米左右處使用。先拔下保險銷,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緊握壓把和提把,用力下壓,干粉即噴出。將噴嘴對準火焰的根部左右擺動。干粉滅火器在噴粉過程中要始終保持直立狀態(tài),不能橫臥或顛倒使用。
二、室內消火栓的使用
首先,打開消火栓箱,取出水帶,將水帶向火方向甩開,一頭接消防栓,另一頭接水槍。接下來逆時針旋轉消防栓手輪,出水滅火。
消防安全崗位操作規(guī)程
1、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確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每年6—7月份組織一次全院職工參加的消防演練,使全院職工了解相關消防知識,確保每位職工都能熟練運用各種消防器具。
3、每周手動演練啟動一次消火栓,并派專人經常查看出水口閥是否正常,消防水帶有無破損。
4、消防水池中消防儲備保證平時不被動用,水量不夠及時補充,使用后的補給恢復時間不超過24小時。
5、滅火器按要求定期檢查、充裝,發(fā)現(xiàn)破損無法使用及時補充,確保各種滅火器具安全有效。
易燃易爆庫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倉庫(我院主要有氧氣房、中心供氧室)應遠離其它建筑物,通風要良好。倉庫裝有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2、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識。嚴禁煙火,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帶入庫內。
3、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中,不得隨意亂放。
4、庫內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儲存數(shù)量。
5、倉庫必須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6、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收發(fā)物品要有嚴格的登記手續(xù)。
7、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方便的地方。
8、運送各種易燃、易爆物品時,蓋要擰緊,容器要豎直放穩(wěn)。運送人員禁止吸煙,沿途須距離火種5米以外。
9、各種壓力氣瓶的存放、使用和運輸,必須遵守國家《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逐級建立領導防火責任制,院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全院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院長負責各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
2、生產崗位實行防火責任制,落實到人,每個職工必須明確履行自己崗位的防火職責,
3、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規(guī)定》,根據防火和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要做到定期檢修、更新,保證齊全、有效。
4、全院范圍內除特殊許可地方外,嚴格實行“嚴禁吸煙'的制度。
5、普及消防知識,對職工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和考核,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達到“四懂”、“四會”。
6、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同時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和獎罰。對違反消防規(guī)定制度的科室和個人,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10篇 醫(yī)院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具是否完好。
二、任何電器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摸。
三、電器設備不準在運轉中拆卸修理。必須在停止后切斷設備電源,取下熔斷器,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嚴明無電后,方可進行工作。
四、在配電總盤及母線上進行工作時,在驗明無電后應掛臨時接地線。裝拆接地線都必須有值班電工進行。
5、臨時工作中端后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電源確已斷開,并驗明無電。
6、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另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7、由專門檢修人員修理電氣設備時,值班電工要進行登記。完工后要做好交代并共同檢查,然后方可送電。
8、低壓設備上必須進行帶電工作時,要經過領導批準,并有專人監(jiān)護。工作時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進行。鄰近相帶電部分和接地金屬部分應用絕緣板隔開。嚴禁使用鏗刀、鋼尺等進行工作。
9、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
10、帶電裝卸熔斷器管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
11、熔斷器的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安裝容量相適應。
1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零)。接地線要符合標準。有電設備不準斷開外殼接地線。
13、電器或線路拆除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用絕緣包布包扎好。
14、安裝燈頭時,開關必須接在火線上,燈口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
15、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將金屬外殼接地。嚴禁將電動工具的外殼接地線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須使用兩線帶地或三線帶地插座,或者將外殼接地線單獨接到接地干線上,以防接觸不良時引起外殼帶電。用橡套軟電纜連接移動設備時,專供保護接零的心線上不許有工作電流通過。
16、動力配電盤、配電箱、開關、變壓器等各種電氣設備附近,不準堆放各種易燃、易爆、潮濕和其它影響操作的物件。
17、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的角度以60度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時要有防滑措施。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時拉繩必須牢固。
18、使用噴燈時,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四分之三。打氣要適當。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不準在易燃物品附近將噴燈點火。
19、使用電動工具時,要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工作。
20、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妥立刻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11篇 醫(yī)院電氣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切倒閘操作必須根據上級電力調度的指示,并根據倒閘操作的內容和步驟,在由一人操作另一人監(jiān)護下進行。(可以由一人進行拉開斷路器的操作等除外)。
二、設備的停運,應先拉開斷路器,以切斷區(qū)負電荷電流,設備送電,應最后合上斷路器,以接通負荷電流。
三、操作隔離開關前,應先注意檢查相應的斷路器,必須在拉開位置,設備停運,應先拉線路側隔離開關,送電時,應先合母線側(電源側)隔離開關。
四、變壓器投入或切斷,應由裝有繼電保護裝置的電流側進行,并將主保護全投入。投入時,先投電源側,后投負荷側,切斷時,先切負荷側,后切電源側。
五、拉合隔離開關應迅速果斷。操作中發(fā)生錯合隔離開關時,不準再行拉開。錯拉隔離開關時,在刀片剛離開固定觸頭時便會發(fā)生電弧,這時應迅速合上電離開關,但如隔離開關已全部拉開則不允許將誤拉的隔離開關再合上。
六、在工作地點的有關設備上工作,應懸掛標示牌,例如: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則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牌,這些部位的標示牌并應與操作把手加鎖配合、以防止誤合閘,當確認檢修完畢后,方能送電。
七、遇有不屬于自己權限范圍內的故障,應立即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及時組織修復。
八、停電順序,必須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母線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操作的順序與停電順序相反進行操作。嚴禁帶負電荷進行拉合隔離開關。
九、為確保電器作業(yè)安全,所有使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都應符合安全要求,并經過試驗合格,再規(guī)定的安全使用有效期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