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焊接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為了節(jié)省焊材,保證焊接工程質量,保持安全、清潔、文明的施工環(huán)境,特制定焊材回收制度。
1、每個焊工只允許領用、退回自己本人使用的焊材,不允許幾個焊工所需的焊材由一個焊工領用、退回,并要求當天退回剩余焊材及焊材頭。
2、焊工在焊接施工過程中,不得亂拋亂丟焊材頭及剩余焊材,必須放回焊條保溫筒內,下班后交回焊材庫,由焊材管理人員點收,并填好《焊材回收記錄單》。
3、焊接時,焊條頭焊后余留長度不得超過50mm,焊絲頭焊后余留長度不得超過60mm,特殊位置焊接時,允許部分焊材頭剩余長度超過這個限度。
4、焊條回收率:要求地面組裝階段達到97%,安裝階段不得低于95%。達到這個要求的,按實際回收數給予適當獎勵;焊絲回收,一根焊絲回收帶色標的兩根焊絲頭,回收要求同焊條頭。獎勵金額按實際回收數給予適當獎勵。焊材回收率低于90%的焊工,給予扣款處理,扣款數額為:領用數與實際回收差額部分×0.5元/根。
5、焊條烘焙員每月把每個焊工當月的焊材領用數及焊材頭回收數進行統(tǒng)計,把統(tǒng)計結果上交給物資部和工藝部,由兩部門審核后報主管經理批準,依照規(guī)定獎懲。
6、焊材回收若出現異常情況(如當天退回焊材數超過當天領用數等),該焊工當月不予建獎,并每次扣罰50元。
7、焊工領用出去沒使用完的焊條當天下班前退回焊材庫,并重新焊干,此批焊材應做好識別標記,第二天發(fā)放焊材時,此批焊材應優(yōu)先發(fā)放。焊條重新烘干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第2篇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范文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管理方式
焊接材料采取二級管理方式,實行閉環(huán)管理,做到可追溯性。
嚴把焊接材料進場關,對有證件的焊接材料經過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合格的庫房
一、二級焊材庫采取磚結構房屋,建在較為干燥的地方,并加高地基,內外抹灰,庫房內吊頂,要求密封性能好,通風條件好,具有保溫、防潮功能。
庫房內配備加熱器、除濕器、空調、溫濕度表和排風扇以控制室內的溫、濕度符合標準,控制庫房溫度不低于5℃,濕度不大于60%;
二級庫還配備焊條烘干箱、焊條恒溫箱,供應全施工現場使用經烘干處理合格的焊材。
*焊材的存放
所有焊接材料存放在離地面和墻面200mm的貨架上,按牌號、規(guī)格、批號分區(qū)擺放整齊,明顯清楚標識。
*焊材的發(fā)放、烘焙、領用和回收
嚴格執(zhí)行公司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guī)定,實行全過程跟蹤,形成閉環(huán)管理,做到可追溯。
制定嚴格的焊材保管、烘焙、發(fā)放制度,嚴格按說明書和工藝要求進行烘焙焊條,并做好記錄。
焊材領用、發(fā)放一律憑焊接技術員寫的焊接材料限額領料單進行核實發(fā)放,領用時使用保溫筒盛裝,焊條隨用隨取,剩余焊條、焊絲必須當日回收。
* 焊接三氣供應
現場的氧氣、乙炔、氬氣采用瓶裝供氣。鎢極采用鈰鎢極,所用氬氣純度不低于99.95%。
第3篇 焊接材料庫房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風電產品的焊接質量,必須對電焊條、焊絲、焊劑進行嚴格管理。根據興城分廠的實際情況,相關制度如下:
一、????? 焊接材料辦理入庫手續(xù)后,按不同類別,不同型號或牌號分別存放,為防止包裝損壞及藥皮脫落,搬運及堆放時不得亂摔,亂砸,注意輕放,妥善保管。如發(fā)現藥皮脫落,殘缺不全,鐵心銹蝕等現象一律禁止發(fā)放。
二、????? 庫房要求通風良好,干燥,應有去濕裝置,想對環(huán)境濕度不得大于60%。保持室內環(huán)境衛(wèi)生。
三、????? 為防止受潮變質,焊材存放時必須墊高,離地至少300mm,離墻至少300mm。每批焊條,焊絲都要掛上標有焊接材料牌號,規(guī)格,型號,產地的標牌。
四、????? 焊接材料的領用,領用人員應持物品領用單(必須有廠長簽字)或材料出庫單領用。
第4篇 壓力容器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對壓力容器用焊接材料的訂貨、驗收、保管、發(fā)放和使用作出規(guī)定,以滿足壓力容器用焊接材料的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壓力容器制造中所使用的焊接材料。
2.焊接材料的采購
2.1.焊接材料由物質供應部根據焊接責任人的要求負責采購。有特殊要求的焊材,當圖樣或技術要求中對焊材的超過標準規(guī)定的附加要求或進口焊材的技術要求,不能采用相應的上述制度采購及驗收時,采購技術條件由焊接工藝人員提出,經焊接責任人審核后作為采購依據。
2.2.焊接材料品種和數量根據庫存量訂貨,特殊焊材品種和數量根據材料預算訂貨。
2.3.常用焊材的訂貨應根據歷年焊接材料質量狀況擇優(yōu)定點,盡量減少供應廠家。
3.進廠驗收
3.1.進廠的焊材,必須具有內容齊全的質量證明書,由生產技術部門核對質量證明書,若與有關標準規(guī)定不相符時,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與供方聯(lián)系,材料庫保管員填寫復驗申請單與質量證明書一起提交材料檢驗部門,編寫材檢號進行驗收,并按企標Q/LSJM.G.05-20**《壓力容器焊接材料驗收管理制度》進行復驗。
3.2.調撥進廠的焊材,須有質量證明書或加蓋供材單位檢驗公章和經辦人章的有效復印件,否則不予驗收。
3.3.焊料質量證明書及復驗報告由材料檢驗責任人移交焊接責任人保管,材料質量鑒定書技術部存檔。
4.焊材保管
4.1.合格焊材按廠家、品種、規(guī)格、牌號、批號、入庫時間、分類堆放,各自焊材應有明顯標記。
4.2.焊接材料必須保持通風良好、干燥、并配有干、濕度計,焊接材料、包裝必須完好不得隨意打開。焊接材料堆放,離地面、離墻0.3m以上,以防受潮變質,室溫必須保持10℃以上,相對濕度小于60%。每日9時30分、16時30分記錄溫、濕度。庫房內嚴禁存放油、水等濕物。
4.3.焊接材料的發(fā)放,應保證先進的先發(fā)放。
5.焊材管理
5.1.焊接材料的領取
5.1.1.生產部設焊材庫對壓力容器焊接材料實行統(tǒng)一管理,向生產部組發(fā)放烘烤合格的焊材。
5.1.2.焊接材料的入庫、發(fā)放應與臺帳相符。
5.1.3.焊接材料入庫后,要按不同的規(guī)格、牌號、入庫時間分別放置,并有明顯的標記,以免混淆。
5.2.焊接材料烘烤
5.2.1.焊接材料發(fā)放前,必須按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要求進行烘烤,并做好烘烤記錄。
5.2.2.烘箱內應有明顯的標記和分隔措施,標明所烘烤材料的牌號及規(guī)格,以免混淆。酸、堿性焊接材料應分箱烘烤。
5.2.3.每次烘烤數量以一天用量為限,在烘箱內鋪放成層狀,放置均勻,一般每層堆放5-6根焊接材料厚度,使其烘烤達到規(guī)定要求。
5.2.4.在烘箱內嚴禁烘烤其他物品。
5.2.5.烘烤后的焊接材料,放入溫度100±10℃的保溫箱內,不同牌號、規(guī)格的焊接材料應有明顯的標記和分隔措施。
5.2.6.對焊工交回的焊接材料,應重新按規(guī)定烘烤,堿性焊接材料和不銹鋼焊接材料的重新烘烤次數不得超過3次。
5.2.7.焊材應遵循先到貨先發(fā)放的原則,防止反復烘烤和長期積壓。凡未烘烤或焊芯有銹跡的焊接材料,不允許使用。
5.3.焊接材料預算
5.3.1.技術部根據要求,編制產品制造所需的焊材預算,預算規(guī)定的焊材牌號、規(guī)格、數量是生產班組和焊材庫領發(fā)焊材的依據。
5.4.焊材發(fā)放與回收
5.4.1.焊材庫根據生產部的生產任務,確定需烘烤的焊材數量,以滿足生產需求。
5.4.2.施工者開具領料單的焊材牌號與制造廠下達的焊材牌號必須相符。
5.4.3.焊工領取焊材時,必須持由經鉚焊組長簽字的領料單。領取焊接材料還需持有焊接材料保溫筒,在有關臺帳上作好記錄,方可領料。
5.4.4.保管員發(fā)放焊接材料時,根據領料票開具的重量換算為焊接材料根數發(fā)放給領料焊工,并在發(fā)料臺帳上作好記錄。
5.4.5.生產班組需要進行焊接材料代用時,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材料代用手續(xù)及認可證明,焊材庫保管員方可發(fā)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