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礦火工品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 突出抓好我礦的火工品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結合我礦火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經研究制定沛城煤礦火工品管理規(guī)定,希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組織機構:
組 長:由礦長擔任。
副組長:由生產副礦長擔任。
成 員:由供應科科長、保衛(wèi)科科長、生產科科長、安監(jiān)站分管站長或監(jiān)察員、井下炸藥庫班長。
辦公室設在生產科,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礦每旬由生產副礦長,火工品管理小組組織一次礦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檢查,并不定期抽查,對查出的問題, 按規(guī)定兌現罰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組,召開一次專業(yè)例會,總結上旬火工品管理情況,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研究炸藥消耗定額的完成情況,制定合理的措施。
3、 每年組織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員即“四員”的復訓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員”的業(yè)務素質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區(qū)每班組必須配備有兩名經過專門培訓, 經考核合格的放炮員負責本班組的爆破任務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區(qū)隊長是本區(qū)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凡一個季度內出現三次不按規(guī)定管理火工品的單位,單位的主管區(qū)隊長,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有處理,并予通報。
6、煤礦井下放炮,嚴格執(zhí)行“十不準裝藥, 十不準放炮”制度。
7、嚴格執(zhí)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檢”、 “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執(zhí)行瓦斯員和班長對放炮管理的安全檢查制度。
8、嚴格執(zhí)行放炮員上崗必須持放炮合格證, 及攜帶瓦斯便攜儀制度。
9、 嚴格執(zhí)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灑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點,必須懸掛有放炮爆破作業(yè)圖表, 配備炸藥箱、雷管盒,并加鎖。
11、各單位使用的炸藥箱、雷管盒、 哨子等物品使用期為一年,中途損壞自行修理,損壞嚴重礦發(fā)新并按價賠償。
三、獎罰辦法:
㈠、火工品的購買和儲存:
1、供應科必須到市縣公安局指定的廠家購買, 任何人不得私自變更供應渠道,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2、火工品由專車運輸, 車上有“危險”標志的黃旗和防火設施,司機按有關規(guī)定,聽從押運員的指揮,按照指定路線,限速行駛,途中不得停留,否則罰司機50元。
3、火工品到礦后,由供應科火藥庫保管員驗收簽字, 并及時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口把鉤工、信號工,火工品嚴禁在井口或井下車場、巷道內停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運往井下炸藥庫,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
4、押運員嚴格執(zhí)行條例和各項管理制度,認真押運, 并親自在規(guī)定時間內從廠家押往井下炸藥庫,中途不得換人,并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否則發(fā)現一次不符合規(guī)定罰款50元。
5、倉庫保管員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帳、卡、 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庫房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消防器材齊全。否則發(fā)現一次違反規(guī)定罰倉庫保管員50元。
6、專庫專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藥、雷管必須按規(guī)定分別存放,并符合要求。庫存量不能超過安全庫存數量, 即炸藥2噸,雷管4000發(fā)。
7、庫房內必須懸掛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爆破器材管理有關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種記錄臺帳。
8、所有的電雷管必須在專用的導通室內導通編號, 沒有導通編號的電雷管嚴禁發(fā)放。否則發(fā)現一次罰倉庫保管員50元。
9、嚴格執(zhí)行對號發(fā)放制度。否則,每錯發(fā)雷管一發(fā),罰當班炸藥庫值班員5元。
10、變質、過期、失效的雷管、炸藥要認真收回、清理、 登記造冊,根據可存數字雷管不超過500發(fā),炸藥不超過100kg, 若達到規(guī)定及時報告火工品管理領導小組,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銷毀。
11、爆破器材庫存數量、規(guī)格、品種要做到日清、旬結、帳、卡、物三相符。否則發(fā)現一次一項違反規(guī)定,罰倉庫保管員50元。
(二)、火藥的領發(fā)與清退
1、放炮員根據當班生產任務選用雷管炸藥,填寫 在專用的火工品領料單上,經帶班區(qū)長簽字審批后,持放炮合格證及領料單到礦生產科調度室審批,沒有當班帶班區(qū)長簽字或與生產現場不相符,調度員一律不準審批。
2、 放炮員持放炮上崗證、便攜儀和審批過的火藥領料單到井下炸藥庫領取火工品,否則炸藥庫發(fā)放員嚴禁發(fā)放。庫房保管員按照審批數量,如數發(fā)放,不得超發(fā)或少發(fā)。放炮員領取火工品后必須當面核查領取的數量及編號等,否則責任自負。
3、領取火藥應有正付炮手兩人領取,有一人休班, 有安全網員或班組長代替, 領到火工品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運往公文易愛心文秘網-www.govyi.com工作地點,并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炸藥箱及雷管盒內,嚴禁亂扔、亂放、埋藏等。每發(fā)現一管藥或一發(fā)雷管罰放炮員10元,罰帶班區(qū)長5元?;鹚幭浔仨毞旁陧敯逋旰?、支護完整、避開電器設
第2篇 煤礦火工品管理制度范例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突出抓好我礦的火工品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結合我礦火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經研究制定沛城煤礦火工品管理規(guī)定,希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組織機構:
組長:由礦長擔任。
副組長:由生產副礦長擔任。
成員:由供應科科長、保衛(wèi)科科長、生產科科長、安監(jiān)站分管站長或監(jiān)察員、井下炸藥庫班長。
辦公室設在生產科,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礦每旬由生產副礦長,火工品管理小組組織一次礦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檢查,并不定期抽查,對查出的問題,按規(guī)定兌現罰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組,召開一次專業(yè)例會,總結上旬火工品管理情況,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研究炸藥消耗定額的完成情況,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組織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員即“四員”的復訓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員”的業(yè)務素質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區(qū)每班組必須配備有兩名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放炮員負責本班組的爆破任務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區(qū)隊長是本區(qū)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凡一個季度內出現三次不按規(guī)定管理火工品的單位,單位的主管區(qū)隊長,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有處理,并予通報。
6、煤礦井下放炮,嚴格執(zhí)行“十不準裝藥,十不準放炮”制度。
7、嚴格執(zhí)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執(zhí)行瓦斯員和班長對放炮管理的安全檢查制度。
8、嚴格執(zhí)行放炮員上崗必須持放炮合格證,及攜帶瓦斯便攜儀制度。
9、嚴格執(zhí)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灑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點,必須懸掛有放炮爆破作業(yè)圖表,配備炸藥箱、雷管盒,并加鎖。
11、各單位使用的炸藥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使用期為一年,中途損壞自行修理,損壞嚴重礦發(fā)新并按價賠償。
三、獎罰辦法:
㈠、火工品的購買和儲存:
1、供應科必須到市縣公安局指定的廠家購買,任何人不得私自變更供應渠道,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2、火工品由專車運輸,車上有“危險”標志的黃旗和防火設施,司機按有關規(guī)定,聽從押運員的指揮,按照指定路線,限速行駛,途中不得停留,否則罰司機50元。
3、火工品到礦后,由供應科火藥庫保管員驗收簽字,并及時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口把鉤工、信號工,火工品嚴禁在井口或井下車場、巷道內停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運往井下炸藥庫,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
4、押運員嚴格執(zhí)行條例和各項管理制度,認真押運,并親自在規(guī)定時間內從廠家押往井下炸藥庫,中途不得換人,并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否則發(fā)現一次不符合規(guī)定罰款50元。
5、倉庫保管員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帳、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庫房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消防器材齊全。否則發(fā)現一次違反規(guī)定罰倉庫保管員50元。
6、專庫專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藥、雷管必須按規(guī)定分別存放,并符合要求。庫存量不能超過安全庫存數量,即炸藥2噸,雷管4000發(fā)。
7、庫房內必須懸掛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爆破器材管理有關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種記錄臺帳。
8、所有的電雷管必須在專用的導通室內導通編號,沒有導通編號的電雷管嚴禁發(fā)放。否則發(fā)現一次罰倉庫保管員50元。
9、嚴格執(zhí)行對號發(fā)放制度。否則,每錯發(fā)雷管一發(fā),罰當班炸藥庫值班員5元。
10、變質、過期、失效的雷管、炸藥要認真收回、清理、登記造冊,根據可存數字雷管不超過500發(fā),炸藥不超過100kg,若達到規(guī)定及時報告火工品管理領導小組,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銷毀。
11、爆破器材庫存數量、規(guī)格、品種要做到日清、旬結、帳、卡、物三相符。否則發(fā)現一次一項違反規(guī)定,罰倉庫保管員50元。
(二)、火藥的領發(fā)與清退
1、放炮員根據當班生產任務選用雷管炸藥,填寫在專用的火工品領料單上,經帶班區(qū)長簽字審批后,持放炮合格證及領料單到礦生產科調度室審批,沒有當班帶班區(qū)長簽字或與生產現場不相符,調度員一律不準審批。
2、放炮員持放炮上崗證、便攜儀和審批過的火藥領料單到井下炸藥庫領取火工品,否則炸藥庫發(fā)放員嚴禁發(fā)放。庫房保管員按照審批數量,如數發(fā)放,不得超發(fā)或少發(fā)。放炮員領取火工品后必須當面核查領取的數量及編號等,否則責任自負。
3、領取火藥應有正付炮手兩人領取,有一人休班,有安全網員或班組長代替,領到火工品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運往公文易愛心文秘網-工作地點,并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炸藥箱及雷管盒內,嚴禁亂扔、亂放、埋藏等。每發(fā)現一管藥或一發(fā)雷管罰放炮員10元,罰帶班區(qū)長5元。火藥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器設備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須把火藥箱放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4、倉庫保管員堅持“八不發(fā)放制度”。
(1)沒有合格證不發(fā)。
(2)放炮員不持放炮合格證,不帶瓦斯便攜儀,不對號不發(fā)。
(3)不是專用領料單,沒有審批不發(fā)。
(4)不是雙人領料不發(fā)。
(5)沒有雷管盒不發(fā)。
(6)雷管盒沒有鎖不發(fā)。
(7)雷管不導通、不編號不發(fā)。
(8)質量有問題不發(fā)。
5、認真執(zhí)行火工品領發(fā)、清退制度。各單位火工品清領、實發(fā)、實耗、退庫等各項環(huán)節(jié)必須登記、造冊、簽字、蓋章。
6、各單位火工品現場用量必須在當班下班之前,經當班班長核發(fā),在清退單上簽字后,放炮員親自退庫,炸藥庫保管員按清退單查收,若發(fā)現不按規(guī)定辦理一次罰款50元,情節(jié)嚴重者重處。
7、炸藥庫必須切實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員無清退單或清退單填寫不符要求的,炸藥庫值班員必須及時上報安監(jiān)站或炮管組,每人次給予10-50元的處罰。
8、號召廣大職工認真搜撿丟失在煤炭中的雷管,井下拾到的雷管必須交炸藥庫,由當班炸藥庫值班員出具證明報安監(jiān)站;井上撿到的雷管必須及時主動的交安監(jiān)站。無論是交井下炸藥庫還是交安監(jiān)站,上交者必須講清拾到雷管的地點(最好有證明人),礦對上交雷管個人按每發(fā)2元給予現金獎勵。
9、安監(jiān)站對收到的雷管,要做好專項記錄臺帳。暫存雷管的箱子要雙人雙鎖保管,并定時送往中央炸藥庫,炸藥庫對收到的雷管必須做好記錄,要專箱存放,并查明雷管編號及使用單位。
10、安監(jiān)站、炮管組、保衛(wèi)科積極配合,對收到的雷管做好追查處理工作,丟失雷管至少要追查到班組。
11、凡發(fā)現私自攜帶雷管上井的,每一發(fā)罰100元,三發(fā)及以上的除罰款外,交公安部門處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搜撿到雷管不主動上交的,經查實同樣按私自攜帶雷管上井處理。
12、加強門衛(wèi)管理和檢查,凡發(fā)現攜帶雷管、炸藥出礦的,一律開除礦籍,交公安部門處理。
(三)、井下放炮:
1、井下放炮工作必須有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放炮合格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無放炮證的人員嚴禁放炮,任何領導無權指派沒有放炮合格證的人員放炮,否則,違反規(guī)定按嚴重三違處理。
2、放炮員應按照本單位施工措施,嚴格依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放炮。
3、井下各采掘地點放炮,不堅持三人連鎖放炮制度,不攜帶瓦斯便攜儀罰放炮員50元。
4、放炮前,班組長沒有向所通往放炮地點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員罰50元,沒設警戒放炮罰放炮員50元,警戒人員失職罰50元。
5、放炮必須采用礦規(guī)定的放炮線進行放炮,放炮線長度符合規(guī)定(巖巷100米,半煤巖80米,采煤工作面35米)用電纜線、雷管腳線、鐵絲等做母線進行放炮的,放炮線長度不夠的,每一項罰款100元。
6、放炮距離和掩護放炮員的安全地點違反有關規(guī)定,(以作業(yè)規(guī)程為準)罰放炮員50元。
7、放炮時放炮鑰匙放炮員沒有隨身攜帶、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沒有執(zhí)行放炮員一人操作的,放炮時沒有首先發(fā)出放炮警號,再等5秒鐘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鑰匙,未將母線摘下并扭結,每一項罰放炮員50元。
8、放炮員在裝配引藥時,未將雷管腳線末端扭結,裝炮前,炮眼內浮煤、巖粉沒有掏凈,沒有充填足夠的炮泥,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的,每一項罰放炮員50元。
9、采掘作業(yè)地點沒有爆破作業(yè)圖表,或沒有按放炮說明書進行放炮的,每項罰50元。
10、放炮員放炮時,嚴禁放明炮、糊炮、及煙炮。
11、各采掘地點必須執(zhí)行正向裝藥,實行一次裝藥一次全部起爆。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放炮員50元。
12、出現拒爆處理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及時處理。
13、用放炮方法貫通井巷時,技術科應提供準確的圖紙資料,當貫通的兩個工作面相距20米時,只準一個工作面向前掘進貫通,另一個頭必須停止作業(yè),但保持通風。
(四)、獎勵辦法:
1、各單位放炮員完成當班的爆破任務,無三違行為,每班享受0.8元放炮補助費。
2、實現礦安全目標,年度內經上級主管部門檢查礦被評為火工品管理先進單位,礦內評出先進管理區(qū)隊前三名給予獎勵,第一名獎1000元,第二名獎800元,第三名獎500元。
3、實現礦安全目標,年度內經上級管理部門檢查礦被評為火工品管理先進單位,礦火工品領導小組每人獎勵100元。
4、對在平時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經領導小組批準獎勵50-200元,成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報請礦給予記功表彰。
5、沒有實現安全目標的區(qū)隊,不予評先。
6、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后果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3篇 煤礦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程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 突出抓好我礦的火工品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結合我礦火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經研究制定沛城煤礦火工品管理規(guī)定,希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組織機構:
組 長:由礦長擔任。
副組長:由生產副礦長擔任。
成 員:由供應科科長、保衛(wèi)科科長、生產科科長、安監(jiān)站分管站長或監(jiān)察員、井下炸藥庫班長。
辦公室設在生產科,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礦每旬由生產副礦長,火工品管理小組組織一次礦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檢查,并不定期抽查,對查出的問題, 按規(guī)定兌現罰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組,召開一次專業(yè)例會,總結上旬火工品管理情況,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研究炸藥消耗定額的完成情況,制定合理的措施。
3、 每年組織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員即“四員”的復訓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員”的業(yè)務素質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區(qū)每班組必須配備有兩名經過專門培訓, 經考核合格的放炮員負責本班組的爆破任務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區(qū)隊長是本區(qū)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凡一個季度內出現三次不按規(guī)定管理火工品的單位,單位的主管區(qū)隊長,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有處理,并予通報。
6、煤礦井下放炮,嚴格執(zhí)行“十不準裝藥, 十不準放炮”制度。
7、嚴格執(zhí)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檢”、 “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執(zhí)行瓦斯員和班長對放炮管理的安全檢查制度。
8、嚴格執(zhí)行放炮員上崗必須持放炮合格證, 及攜帶瓦斯便攜儀制度。
9、 嚴格執(zhí)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灑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點,必須懸掛有放炮爆破作業(yè)圖表, 配備炸藥箱、雷管盒,并加鎖。
11、各單位使用的炸藥箱、雷管盒、 哨子等物品使用期為一年,中途損壞自行修理,損壞嚴重礦發(fā)新并按價賠償。
三、獎罰辦法:
㈠、火工品的購買和儲存:
1、供應科必須到市縣公安局指定的廠家購買, 任何人不得私自變更供應渠道,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2、火工品由專車運輸, 車上有“危險”標志的黃旗和防火設施,司機按有關規(guī)定,聽從押運員的指揮,按照指定路線,限速行駛,途中不得停留,否則罰司機50元。
3、火工品到礦后,由供應科火藥庫保管員驗收簽字, 并及時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口把鉤工、信號工,火工品嚴禁在井口或井下車場、巷道內停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運往井下炸藥庫,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
4、押運員嚴格執(zhí)行條例和各項管理制度,認真押運, 并親自在規(guī)定時間內從廠家押往井下炸藥庫,中途不得換人,并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否則發(fā)現一次不符合規(guī)定罰款50元。
5、倉庫保管員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帳、卡、 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庫房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消防器材齊全。否則發(fā)現一次違反規(guī)定罰倉庫保管員50元。
6、專庫專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藥、雷管必須按規(guī)定分別存放,并符合要求。庫存量不能超過安全庫存數量, 即炸藥2噸,雷管4000發(fā)。
7、庫房內必須懸掛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爆破器材管理有關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種記錄臺帳。
8、所有的電雷管必須在專用的導通室內導通編號, 沒有導通編號的電雷管嚴禁發(fā)放。否則發(fā)現一次罰倉庫保管員50元。
9、嚴格執(zhí)行對號發(fā)放制度。否則,每錯發(fā)雷管一發(fā),罰當班炸藥庫值班員5元。
10、變質、過期、失效的雷管、炸藥要認真收回、清理、 登記造冊,根據可存數字雷管不超過500發(fā),炸藥不超過100kg, 若達到規(guī)定及時報告火工品管理領導小組,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銷毀。
11、爆破器材庫存數量、規(guī)格、品種要做到日清、旬結、帳、卡、物三相符。否則發(fā)現一次一項違反規(guī)定,罰倉庫保管員50元。
(二)、火藥的領發(fā)與清退
1、放炮員根據當班生產任務選用雷管炸藥,填寫 在專用的火工品領料單上,經帶班區(qū)長簽字審批后,持放炮合格證及領料單到礦生產科調度室審批,沒有當班帶班區(qū)長簽字或與生產現場不相符,調度員一律不準審批。
2、 放炮員持放炮上崗證、便攜儀和審批過的火藥領料單到井下炸藥庫領取火工品,否則炸藥庫發(fā)放員嚴禁發(fā)放。庫房保管員按照審批數量,如數發(fā)放,不得超發(fā)或少發(fā)。放炮員領取火工品后必須當面核查領取的數量及編號等,否則責任自負。
3、領取火藥應有正付炮手兩人領取,有一人休班, 有安全網員或班組長代替,領到火工品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運往公文易愛心文秘網-工作地點,并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炸藥箱及雷管盒內,嚴禁亂扔、亂放、埋藏等。每發(fā)現一管藥或一發(fā)雷管罰放炮員10元,罰帶班區(qū)長5元?;鹚幭浔仨毞旁陧敯逋旰?、支護完整、避開電器設備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須把火藥箱放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4、倉庫保管員堅持“八不發(fā)放制度”。
(1)沒有合格證不發(fā)。
(2)放炮員不持放炮合格證,不帶瓦斯便攜儀,不對號不發(fā)。
(3)不是專用領料單,沒有審批不發(fā)。
(4) 不是雙人領料不發(fā)。
(5)沒有雷管盒不發(fā)。
(6)雷管盒沒有鎖不發(fā)。
(7)雷管不導通、不編號不發(fā)。
(8)質量有問題不發(fā)。
5、認真執(zhí)行火工品領發(fā)、清退制度。各單位火工品清領、 實發(fā)、實耗、退庫等各項環(huán)節(jié)必須登記、造冊、簽字、蓋章。
6、各單位火工品現場用量必須在當班下班之前, 經當班班長核發(fā),在清退單上簽字后,放炮員親自退庫,炸藥庫保管員按清退單查收,若發(fā)現不按規(guī)定辦理一次罰款50元,情節(jié)嚴重者重處。
7、炸藥庫必須切實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員無清退單或清退單填寫不符要求的,炸藥庫值班員必須及時上報安監(jiān)站或炮管組,每人次給予10-50元的處罰。
8、號召廣大職工認真搜撿丟失在煤炭中的雷管,井下拾到的雷管必須交炸藥庫,由當班炸藥庫值班員出具證明報安監(jiān)站;井上撿到的雷管必須及時主動的交安監(jiān)站。無論是交井下炸藥庫還是交安監(jiān)站,上交者必須講清拾到雷管的地點(最好有證明人),礦對上交雷管個人按每發(fā)2元給予現金獎勵。
9、安監(jiān)站對收到的雷管,要做好專項記錄臺帳。暫存雷管的箱子要雙人雙鎖保管,并定時送往中央炸藥庫,炸藥庫對收到的雷管必須做好記錄,要專箱存放,并查明雷管編號及使用單位。
10、安監(jiān)站、炮管組、保衛(wèi)科積極配合,對收到的雷管做好追查處理工作,丟失雷管至少要追查到班組。
11、凡發(fā)現私自攜帶雷管上井的,每一發(fā)罰100元,三發(fā)及以上的除罰款外,交公安部門處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搜撿到雷管不主動上交的,經查實同樣按私自攜帶雷管上井處理。
12、加強門衛(wèi)管理和檢查,凡發(fā)現攜帶雷管、炸藥出礦的,一律開除礦籍,交公安部門處理。
(三)、井下放炮:
1、井下放炮工作必須有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放炮合格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無放炮證的人員嚴禁放炮, 任何領導無權指派沒有放炮合格證的人員放炮,否則,違反規(guī)定按嚴重三違處理。
2、放炮員應按照本單位施工措施,嚴格依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放炮。
3、井下各采掘地點放炮,不堅持三人連鎖放炮制度,不攜帶瓦斯便攜儀罰放炮員50元。
4、放炮前, 班組長沒有向所通往放炮地點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員罰50元,沒設警戒放炮罰放炮員50元,警戒人員失職罰50元。
5、放炮必須采用礦規(guī)定的放炮線進行放炮,放炮線長度符合規(guī)定(巖巷100米,半煤巖80米, 采煤工作面35米)用電纜線、雷管腳線、鐵絲等做母線進行放炮的,放炮線長度不夠的,每一項罰款100元。
6、放炮距離和掩護放炮員的安全地點違反有關規(guī)定,(以作業(yè)規(guī)程為準)罰放炮員50元。
7、放炮時放炮鑰匙放炮員沒有隨身攜帶、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沒有執(zhí)行放炮員一人操作的,放炮時沒有首先發(fā)出放炮警號,再等5秒鐘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鑰匙,未將母線摘下并扭結,每一項罰放炮員50元。
8、放炮員在裝配引藥時,未將雷管腳線末端扭結,裝炮前,炮眼內浮煤、巖粉沒有掏凈,沒有充填足夠的炮泥, 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的,每一項罰放炮員50元。
9、采掘作業(yè)地點沒有爆破作業(yè)圖表,或沒有按放炮說明書進行放炮的,每項罰50元。
10、放炮員放炮時,嚴禁放明炮、糊炮、及煙炮。
11、各采掘地點必須執(zhí)行正向裝藥,實行一次裝藥一次全部起爆。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放炮員50元。
12、出現拒爆處理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及時處理。
13、用放炮方法貫通井巷時,技術科應提供準確的圖紙資料,當貫通的兩個工作面相距20米時,只準一個工作面向前掘進貫通,另一個頭必須停止作業(yè),但保持通風。
(四)、獎勵辦法:
1、各單位放炮員完成當班的爆破任務,無三違行為,每班享受0.8元放炮補助費。
2、實現礦安全目標, 年度內經上級主管部門檢查礦被評為火工品管理先進單位,礦內評出先進管理區(qū)隊前三名給予獎勵,第一名獎1000元,第二名獎800元,第三名獎500元。
3、實現礦安全目標, 年度內經上級管理部門檢查礦被評為火工品管理先進單位,礦火工品領導小組每人獎勵100元。
4、對在平時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經領導小組批準獎勵50-200元,成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報請礦給予記功表彰。
5、沒有實現安全目標的區(qū)隊,不予評先。
6、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后果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4篇 煤礦火工品爆破作業(yè)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tǒng)、起爆藥和爆破劑。
2、火工品倉庫由項目部協(xié)同地方民爆部門負責管理,設于施工現場,位置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要求。
3、爆破器材儲存于干燥的倉庫內,溫度保持在18-30℃,庫內設消防設備,不同性質的炸藥分開;雷管和炸藥分庫儲存。雷管和炸藥嚴禁同車運輸。
4、爆破施工,在進行爆破作業(yè)之前,要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批準,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請購買、運輸、儲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許可證。
5、加強火工品的管理,實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記本》使用制度。程序如下:
(1)使用火工品時,應由施工作業(yè)隊根據爆破設計工程技術人員計算的當天“爆炸物品用量設計表”,提出當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請計劃,填寫“爆破現場使用爆炸物品申請表”,交由物資部門審核后,簽發(fā)意見,并經現場安全人員簽字后,由指定的領料員到庫房領取。庫房發(fā)料后,要填寫“發(fā)放爆炸物品登記表”,由領取人員簽字。
(2)爆炸物品領回后,根據每一班組當次使用情況進行下發(fā),填寫“領回爆炸物品發(fā)放登記表”,并由班組領料員簽字。
(3)班組當次使用情況,填寫“爆炸物品現場使用情況記錄表”。
(4)施工作業(yè)隊將當天剩余物品交回倉庫,不得在工地留存過夜,并填寫“爆炸物品退料登記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過大、過高(炸藥、導火索堆垛不宜超過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過1.6米高);進入爆破器材庫房(特別是電雷管庫房)人員不得身著化纖服裝,不得穿帶鐵釘皮鞋,不得在庫房內使用無線電通訊設備;庫內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藥粉、粉塵。
7、嚴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轉讓、倒賣和以物易物。
8、嚴格遵守規(guī)定的爆破作業(yè)時間,并告示當地居民及施工人員,設置醒目標志牌,放炮時設專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證上崗,裝藥過程中不能抽煙,放炮前要對炮眼連線進行逐孔檢查,點炮前要由專職安全檢查其他人員及所有機械設備是否撤至安全地帶。對啞炮要嚴格按《爆破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處理。
10、爆破作業(yè)現場設專職人員現場指導,裝好炸藥的炮孔必須適當地加以覆蓋保護。在潮濕條件下作業(yè),采用乳化、水膠等防水炸藥。
附件:
1、爆炸物品用量設計表
2、爆破現場使用爆炸物品申請表
3、發(fā)放爆炸物品登記表
4、領回爆炸物品發(fā)放登記表
5、爆炸物品現場使用情況記錄表
6、爆炸物品退料登記表
二、爆破作業(yè)管理制度
(一)、放炮員由礦統(tǒng)一配備,放炮員必須有爆破合格證和上崗操作證。嚴格遵守火工品運送和領退制度,保證爆破材料不丟失和沿途安全。
(二)、放炮員入井前必須做好準備工作,包括爆破用具是否齊全,瓦檢儀是否完好等。
(三)裝藥前的準備工作:
施工區(qū)隊現場第一負責人及爆破工必須做好第一次安全檢查。(1)檢查上一班是否有拒爆(2)檢查工作面地質條件、支護形式、巷道斷面是否與措施相符。如有改變或拉底、維修等,必須有補充措施。(3)檢查施工牌板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否則必須改正。(4)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m范圍內是否有礦車、未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1/3以上。(5)檢查風筒未端到工作面是否符合措施規(guī)定,是否有脫接、對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現象。工作面風量是否充足。(6)檢查工作面頂板、支護是否完好。(7)檢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嚴禁用塑料管或金屬管作炮棍。(8)煤掘巷道相距離20m時,詢問待貫通巷道是否停止作業(yè)。(9)詢問本茬炮應裝的炮眼數目,并核對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裝配引藥規(guī)定
(1)裝酏引藥只能由爆破工親自完成,其它人員不準代替或幫助。(2)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地點附近或警戒線以外的炸藥、雷管箱處進行。(3)裝配引藥期間周圍不得有閑雜人員。(4)嚴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裝配引藥。(5)爆破工打開炸藥箱取出選題的炸藥,裝酏引藥藥卷數量以當時該茬煤的數量為限。(6)用竹、簽逐個在藥卷平端中必扎孔,孔眼略大于電雷管直徑用長度,不準用電雷管代替竹、簽扎孔。(7)爆破工打開雷管箱取出成束的電雷管。(8)將電雷管順好,掛在非導電體上,一只手握著成束的管體和腳線末端,另一只手將單個電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緊電雷管前端腳線均勻用力抽出。并將抽出的單個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抽單個電雷管時,不準硬拉、硬拽?!?〉、將電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平頭端孔內,腳線在插入端繞扣緊鎖,剩余腳線纏在藥卷另一端,并保持腳線末端扭結短路?!?0〉、裝配起爆藥卷時,嚴禁插入電雷管后不繞扣緊鎖、嚴禁將電雷管插入藥卷聚能穴端、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中部、嚴禁將電雷管直接綁在藥卷上?!?1〉、一個起爆藥卷只能插入一個電雷管。〈12〉、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沖擊,防止折斷電雷管腳線或損壞腳線絕緣層?!?3〉、起爆藥卷裝配完后,應清點數目并妥善保存?!?4〉、起爆藥卷必須單獨存放,不得同其他炸藥或電雷管混放。〈15〉、起爆藥卷裝配完后,將剩余的炸藥、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及時放回各自專用箱內并加鎖。
3、準備工具、材料
〈1〉、制作炮泥。炮泥用料必須符合規(guī)定,松軟合適,不得摻入煤巖粉。
〈2〉、班組長下達裝藥命令。
〈3〉、班組長將炮棍、炮泥、水炮泥移到工作面。
〈4〉、爆破工將所需的起爆藥卷和炸藥連同專用箱一起搬運到工作面,但每次只準從箱內取出1包起爆藥卷和1包炸藥。
4、施工區(qū)隊現場第一責任人及爆破工做好第二次安全檢查
〈1〉、復查第一次安全檢查中安全隱患處理情況。
〈2〉、檢查瓦斯探頭、設備、工具、管線是否掩護好或按規(guī)定距離撤出工作面。
〈3〉、檢查炮泥、水炮泥質量、數量。
〈4〉、爆破工用炮棍逐個檢查各炮眼的角度、深度、數量、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淺孔爆破,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6〉、清除炮眼內的煤、巖粉和水。
〈7〉、檢查班組長、安全員是否按“爆破三人負責制”規(guī)定到工作面,并要求出示各自的交換牌。
〈8〉、檢查裝藥地點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并按規(guī)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取M咚節(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區(qū)隊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5、爆破工敷設爆破母線
〈1〉、從工作面向后敷設爆破母線。
〈2〉、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或相互交叉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3〉、爆破母線接頭和破損處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嚴禁明接頭,兩根母線的接頭必須錯開一定的距離。
〈4〉、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準使用固定母線。
〈5〉、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線兩端都必須扭結短路并懸空。
6、施工區(qū)隊班組長設置警戒
〈1〉、要求班組長負責指派專人,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在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上以及相距20m以內的貫通或鄰近巷道內設置警戒,必須嚴格堅持“去二回一”制度,爆破工不準擔任警戒員。
〈2〉、最短警戒距離:
掘進工作面:
煤巷: 直巷80m ; 拐彎巷道不小50m且拐彎后不小于10m。
巖巷: 直巷100m ; 拐彎巷道不小80m且拐彎后不小于10m。
〈3〉各警戒地點都必須做到人、繩、牌“三保險”。
〈4〉凡需設置二處及二處以上警戒時,必須設置專職聯絡員。
〈5〉除裝藥人員、檢查人員外,警戒區(qū)內的其他人員必須撤到各警戒線之外。 (四)、裝藥與封泥規(guī)定
1、裝藥規(guī)定
〈1〉、每次裝藥前,施工區(qū)隊必須停掉工作面20米范圍內電器電源。
〈2〉、施工區(qū)隊可派1—3名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的人員作為裝藥助手協(xié)助爆破工裝藥,裝藥助手具體負責觀察、傳遞炸藥和裝填炮泥、扶梯子等工作。同時班組長、安全員必須在現場嚴格執(zhí)行“爆破三人負責制”。
〈3〉、工作面應采用毫秒全斷面一次爆破。不能全斷面一次爆破的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爆破時應采用正向起爆,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4〉、爆破工必須依照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
〈5〉、裝藥前,起爆藥卷中的電雷管腳線必須保證扭結短路。
〈6〉、裝藥順序:先上部眼、后中部眼、再下部眼,依次進行。
〈7〉、裝藥時,必須將每眼應裝的全部用量的藥卷及起爆藥卷依次緊挨裝入眼口,然后輕輕送入眼底。
〈8〉、裝填藥卷時,不準用力沖撞或搗實。
〈9〉、一個炮眼只準裝入一個起爆藥卷,嚴禁使用雙起爆藥卷。
〈10〉、嚴禁使用墊藥或蓋藥。
〈11〉、工作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面時,最小抵抗線:煤層中不得小于0.5米;巖層中不得小于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巖塊時,不得小于0.3米。
〈12〉、仰角大的炮眼裝藥時,將全部藥卷一次送入眼口后,再裝入一卷炮泥,隨藥一起送到眼底,用炮棍輕搗幾下,使炮泥卡住藥卷。
2、封泥規(guī)定
〈1〉、藥卷裝入后,要先裝一至二卷炮泥,再裝水炮泥。
〈2〉、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須用炮泥封填,前兩卷炮泥要慢用力,輕搗動,以后的炮泥必須依次一一用力搗實。
〈3〉、搗炮泥時,需要用手拉住電雷管腳線,要拉直,但也不要過緊,并使腳線緊貼炮眼側壁。
〈4〉、炮眼封泥長度及水炮泥用量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的淺孔爆破,炮泥必須封滿。
②、炮眼深度為0.6米~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使用1個水炮泥。
③、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使用2個水炮泥。
④、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米,使用3個水炮泥。
⑤、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米。
⑥、爆破大巖塊時,必須有專項安全措施,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米。
〈5〉、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6〉、封泥后,必須將電雷管腳線盤好在眼口,并保持腳線末端扭結短路且懸空,避免與導電體相接觸。
〈7〉、一茬炮全部裝完藥后,爆破工必須先將剩余炸藥放回專用箱內,然后清點、核對一次雷管、炸藥消耗量。
(五)、聯接爆破網路規(guī)定
1、爆破網路的聯接工作,由爆破工完成。
2、一般采用串聯方法聯接。特殊情況下制定專項措施可采用串并聯等方法。
3、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空,不得虛接。不得與軌道、金屬網、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4、聯接爆破網路時,電雷管腳線的接頭方式應采用并頭繞鼻連接。
5、接頭有銹或污物必須清除掉。
6、眼深大于電雷管腳線長度需延長腳線時,接頭要錯開,并用絕緣膠布包好。
7、爆破網路聯接到最后,剩余的兩根電雷管腳線必須也聯接在一起,使之形成閉合回路。
8、爆破工和施工區(qū)隊第一責任人最后共同再仔細檢查一遍爆破網路,以防漏聯、錯聯、短路、接地等。
9、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并按規(guī)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冗_到1%時,爆破員要停止爆破作業(yè);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區(qū)隊要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切斷電源,立即匯報調度室,同時按礦規(guī)定進行處理。
10、按“爆破三人負責制”要求順序進行換牌,并且三人必須按規(guī)定在“一炮三檢”記錄本上簽字。換牌順序:放炮前,專職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當班班隊長,由班隊長清點人員無誤后派人警戒,下達放炮命令,并檢查頂板、支護情況完好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安全員(高瓦斯區(qū)為瓦斯檢查員)。安全員(高瓦斯區(qū)為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發(fā)出放炮警號(吹上哨、大喊三聲“放炮”)進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歸原主。
11、吹一長聲口哨,撤出班組長、安檢員(瓦檢員)及其他裝藥人員。
12、將炸藥箱、雷管箱移到警戒線之外的安全地點。
13、只準爆破工一人在工作面進行母線與爆破網路的聯接工作。
(六)、通電起爆規(guī)定
1、爆破網路與爆破母線聯接后,爆破工必須最后撤出工作面。
2、爆破工最后撤到警戒線外起爆地點,并監(jiān)督警戒員拉好警戒繩,掛好警戒牌。
3、爆破工用歐姆表對爆破網絡做全電阻檢查。
4、詢問班組長各處警戒是否設好、清點人數情況、聯絡員是否返回,并要求聯絡員和施工區(qū)隊第一責任人(或授權的班組長)簽字。
5、詢問班組長是否可以起爆,由班組長下達起爆命令。
6、吹兩長聲口哨。
7、爆破工把扭結的母線末端分開,接到發(fā)爆器接線柱上并擰緊。
8、將發(fā)爆器鑰匙插入毫秒開關,并扭到充電位置,開始充電。再吹三長聲口哨。
9、至少再等5秒鐘且待發(fā)爆器氖燈發(fā)亮,閃光穩(wěn)定后,回頭望一下工作面,無異常情況方可通電起爆。
10、通電起爆后,拔出發(fā)爆器鑰匙,并隨身攜帶。
11、將兩根爆破母線從發(fā)爆器接線柱上摘下,扭結短路。
12、爆破工按規(guī)定在記錄本上填寫起爆時間。
(七)、驗炮規(guī)定
1、待工作面炮煙吹過警戒線、炮響15分鐘之后,確信爆破無誤,班組長、爆破工、安全員三人必須首先進入爆破地點驗炮。
2、將爆破母線前端扭結短路。
3、檢查爆破地點20m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并按規(guī)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如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驗炮工作,組織處理;如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4、再檢查工作面通風、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5、按“爆破三人負責制”要求換回各自的交換牌。
6、撤除警戒工作必須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指派聯絡員撤除警戒。
7、若當班爆破任務沒有結束,仍需爆破時,爆破工應從“裝配引藥”工序開始,重新進行下一循環(huán)爆破工作。
8、特殊情況下,當班裝藥炮眼未放完者,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并履行交接班簽字手續(xù)。
(八)、處理拒爆規(guī)定
1、若通電后沒有起爆,必須先拔出發(fā)爆器鑰匙,并隨身攜帶。摘掉爆破母線,并扭結短路。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分鐘后,方可由爆破工一人沿線路查找不起爆原因。
2、首先檢查爆破母線及網路,若為斷路、短路、虛接等原因,處理后重新起爆。
3、若仍不起爆,證明非線路原因,但又不能確定拒爆炮眼位置,則采取先兩兩并聯再串聯的方法重新聯接后,再次起爆;再次起爆后仔細找出所有拒爆炮眼的準確位置。
4、處理拒爆、殘爆工作必須在施工區(qū)隊班組長親自指導下,相應的打眼工、裝藥工、爆破員都到場時進行。
5、由班組長和打眼工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其平行的新炮眼,眼深略大于拒爆炮眼,打眼時應在拒爆炮眼外口插入炮棍做為導向標志。
6、按有關工序,重新裝藥起爆。
7、嚴禁手拉、鎬刨;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嚴禁用水管沖這些炮眼;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繼續(xù)加深炮眼殘底(無論眼內有無殘藥)。
8、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9、在拒爆處理完畢之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0、如拒爆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并履行交接班簽字手續(xù)。
11、每次爆破后,都要及時將煤、矸扒出,距工作面2~3m的距離,露出底板,以便及時驗炮。驗炮時只準用炮棍輕輕敲打凸出部位、巷幫欠挖部分及崩落的大塊煤、矸石,嚴禁用風鎬挖或用手鎬挖找。
12、當班爆破后,工作面煤、矸石沒有出完時,下一班接班后,施工區(qū)隊第一負責人(跟班隊長或班組長)要重點檢查工作面是否有拒爆、殘爆。在出矸、出煤過程中,要仔細檢查煤、矸中是否有發(fā)生拒爆的炸藥、雷管,尤其是要對迎頭自由面、底板凸出部位、巷幫欠挖部分及崩落的大塊煤、矸石進行檢查,確保拒爆、殘爆能夠及時發(fā)現并及時得到處理。在立井類型的井巷施工中,尤其是放炮后作業(yè)面存有積水時,應先處理完積水,再進行驗炮作業(yè)。
13、工作面分次裝藥分次起爆時,必須在每次爆破后都要認真進行驗炮,發(fā)現拒爆,及時處理拒爆后,工作面方可進行下一次裝藥爆破,嚴禁兩次爆破放在一起檢查拒爆、殘爆。
14、工作面爆破后,對于欠挖部分必須先進行驗炮,確認無拒爆(殘爆)時,方可對欠挖部分重新單獨打眼、裝藥、爆破;嚴禁與工作面其它炮眼同時連線爆破。
15、對于影響鋪設刮板輸送機的巷道底板突出部分,必須編制爆破補充措施,方可打眼、裝藥、爆破,在打眼前必須進行驗炮。
16、對于架棚巷道需要爆破施工棚腿、棚梁窩前,必須編制爆破補充技術措施,嚴禁無措施爆破施工。
(九)、其它規(guī)定
1、對發(fā)爆器的領用要求
〈1〉、發(fā)爆器在處理殘爆(拒爆)時應挎在爆破工身上,并取下鑰匙;特殊情況下可掛在附近支架上,但必需隨身攜帶鑰匙。
〈2〉、爆破工不攜帶藥、管期間,為便于攜帶應將發(fā)爆器放入雷管箱內;攜帶藥、管期間,嚴禁放在藥管箱內或其上。
〈3〉、領退藥管、裝配引藥、裝藥、連線等重要環(huán)節(jié),發(fā)爆器必須放在爆破工附近或掛在支架上。不準接近炸藥、電雷管。
〈4〉、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5〉、嚴禁在井下用發(fā)爆器打火的方法實驗爆破母線或爆破網路是否導通。
〈6〉、發(fā)爆器出現故障,必須送交專職維修工修理,無論井上、井下,嚴禁私自拆卸或拍打。
2、炸藥、雷管箱必須使用非金屬材料制作,而且耐壓、抗沖擊、防震、防靜電。
3、安全員負責“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執(zhí)行過程的監(jiān)督工作,瓦斯檢查員負責對“一炮三檢”手冊的填寫情況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4 .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礦統(tǒng)一制作,通風部門發(fā)放和管理。使用三牌人員要妥善保管,防止損壞和丟失,否則,要及時補辦。
5、通修隊負責為井下專職爆破工配備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6、.專職爆破工入井前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必須領上“一炮三檢”手冊,到達作業(yè)地點后由爆破工根據有關要求填寫具體內容,并應有當班班隊長長、安檢員的簽名,下班后專職爆破工交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將手冊一起交至儀器收發(fā)室工作人員。
7.通修隊必須設專人認真審核“一炮三檢”手冊內容,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出現的各種問題,并簽字(蓋章)保存。對屢糾不改的問題或不按要求填寫手冊的隊組和專職爆破工,要進行罰款處理。
8.不管當班放炮與否,放炮員都必須攜帶和填寫“一炮三檢”圖表。若當班未進行放炮作業(yè),手冊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樣。
第5篇 煤礦火工品及爆破作業(yè)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tǒng)、起爆藥和爆破劑。
2、火工品倉庫由項目部協(xié)同地方民爆部門負責管理,設于施工現場,位置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要求。
3、爆破器材儲存于干燥的倉庫內,溫度保持在18-30℃,庫內設消防設備,不同性質的炸藥分開;雷管和炸藥分庫儲存。雷管和炸藥嚴禁同車運輸。
4、爆破施工,在進行爆破作業(yè)之前,要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批準,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請購買、運輸、儲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許可證。
5、加強火工品的管理,實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記本》使用制度。程序如下:
(1)使用火工品時,應由施工作業(yè)隊根據爆破設計工程技術人員計算的當天“爆炸物品用量設計表”,提出當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請計劃,填寫“爆破現場使用爆炸物品申請表”,交由物資部門審核后,簽發(fā)意見,并經現場安全人員簽字后,由指定的領料員到庫房領取。庫房發(fā)料后,要填寫“發(fā)放爆炸物品登記表”,由領取人員簽字。
(2)爆炸物品領回后,根據每一班組當次使用情況進行下發(fā),填寫“領回爆炸物品發(fā)放登記表”,并由班組領料員簽字。
(3)班組當次使用情況,填寫“爆炸物品現場使用情況記錄表”。
(4)施工作業(yè)隊將當天剩余物品交回倉庫,不得在工地留存過夜,并填寫“爆炸物品退料登記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過大、過高(炸藥、導火索堆垛不宜超過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過1.6米高);進入爆破器材庫房(特別是電雷管庫房)人員不得身著化纖服裝,不得穿帶鐵釘皮鞋,不得在庫房內使用無線電通訊設備;庫內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藥粉、粉塵。
7、嚴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轉讓、倒賣和以物易物。
8、嚴格遵守規(guī)定的爆破作業(yè)時間,并告示當地居民及施工人員,設置醒目標志牌,放炮時設專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證上崗,裝藥過程中不能抽煙,放炮前要對炮眼連線進行逐孔檢查,點炮前要由專職安全檢查其他人員及所有機械設備是否撤至安全地帶。對啞炮要嚴格按《爆破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處理。
10、爆破作業(yè)現場設專職人員現場指導,裝好炸藥的炮孔必須適當地加以覆蓋保護。在潮濕條件下作業(yè),采用乳化、水膠等防水炸藥。
附件:
1、爆炸物品用量設計表
2、爆破現場使用爆炸物品申請表
3、發(fā)放爆炸物品登記表
4、領回爆炸物品發(fā)放登記表
5、爆炸物品現場使用情況記錄表
6、爆炸物品退料登記表
二、爆破作業(yè)管理制度
(一)、放炮員由礦統(tǒng)一配備,放炮員必須有爆破合格證和上崗操作證。嚴格遵守火工品運送和領退制度,保證爆破材料不丟失和沿途安全。
(二)、放炮員入井前必須做好準備工作,包括爆破用具是否齊全,瓦檢儀是否完好等。
(三)裝藥前的準備工作:
施工區(qū)隊現場第一負責人及爆破工必須做好第一次安全檢查。(1)檢查上一班是否有拒爆(2)檢查工作面地質條件、支護形式、巷道斷面是否與措施相符。如有改變或拉底、維修等,必須有補充措施。(3)檢查施工牌板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否則必須改正。(4)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m范圍內是否有礦車、未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1/3以上。(5)檢查風筒未端到工作面是否符合措施規(guī)定,是否有脫接、對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現象。工作面風量是否充足。(6)檢查工作面頂板、支護是否完好。(7)檢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嚴禁用塑料管或金屬管作炮棍。(8)煤掘巷道相距離20m時,詢問待貫通巷道是否停止作業(yè)。(9)詢問本茬炮應裝的炮眼數目,并核對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裝配引藥規(guī)定
(1)裝酏引藥只能由爆破工親自完成,其它人員不準代替或幫助。(2)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地點附近或警戒線以外的炸藥、雷管箱處進行。(3)裝配引藥期間周圍不得有閑雜人員。(4)嚴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裝配引藥。(5)爆破工打開炸藥箱取出選題的炸藥,裝酏引藥藥卷數量以當時該茬煤的數量為限。(6)用竹、簽逐個在藥卷平端中必扎孔,孔眼略大于電雷管直徑用長度,不準用電雷管代替竹、簽扎孔。(7)爆破工打開雷管箱取出成束的電雷管。(8)將電雷管順好,掛在非導電體上,一只手握著成束的管體和腳線末端,另一只手將單個電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緊電雷管前端腳線均勻用力抽出。并將抽出的單個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抽單個電雷管時,不準硬拉、硬拽?!?〉、將電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平頭端孔內,腳線在插入端繞扣緊鎖,剩余腳線纏在藥卷另一端,并保持腳線末端扭結短路?!?0〉、裝配起爆藥卷時,嚴禁插入電雷管后不繞扣緊鎖、嚴禁將電雷管插入藥卷聚能穴端、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中部、嚴禁將電雷管直接綁在藥卷上?!?1〉、一個起爆藥卷只能插入一個電雷管?!?2〉、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沖擊,防止折斷電雷管腳線或損壞腳線絕緣層?!?3〉、起爆藥卷裝配完后,應清點數目并妥善保存?!?4〉、起爆藥卷必須單獨存放,不得同其他炸藥或電雷管混放?!?5〉、起爆藥卷裝配完后,將剩余的炸藥、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及時放回各自專用箱內并加鎖。
3、準備工具、材料
〈1〉、制作炮泥。炮泥用料必須符合規(guī)定,松軟合適,不得摻入煤巖粉。
〈2〉、班組長下達裝藥命令。
〈3〉、班組長將炮棍、炮泥、水炮泥移到工作面。
〈4〉、爆破工將所需的起爆藥卷和炸藥連同專用箱一起搬運到工作面,但每次只準從箱內取出1包起爆藥卷和1包炸藥。
4、施工區(qū)隊現場第一責任人及爆破工做好第二次安全檢查
〈1〉、復查第一次安全檢查中安全隱患處理情況。
〈2〉、檢查瓦斯探頭、設備、工具、管線是否掩護好或按規(guī)定距離撤出工作面。
〈3〉、檢查炮泥、水炮泥質量、數量。
〈4〉、爆破工用炮棍逐個檢查各炮眼的角度、深度、數量、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淺孔爆破,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6〉、清除炮眼內的煤、巖粉和水。
〈7〉、檢查班組長、安全員是否按“爆破三人負責制”規(guī)定到工作面,并要求出示各自的交換牌。
〈8〉、檢查裝藥地點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龋匆?guī)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取M咚節(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區(qū)隊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5、爆破工敷設爆破母線
〈1〉、從工作面向后敷設爆破母線。
〈2〉、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或相互交叉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3〉、爆破母線接頭和破損處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嚴禁明接頭,兩根母線的接頭必須錯開一定的距離。
〈4〉、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準使用固定母線。
〈5〉、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線兩端都必須扭結短路并懸空。
6、施工區(qū)隊班組長設置警戒
〈1〉、要求班組長負責指派專人,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在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上以及相距20m以內的貫通或鄰近巷道內設置警戒,必須嚴格堅持“去二回一”制度,爆破工不準擔任警戒員。
〈2〉、最短警戒距離:
掘進工作面:
煤巷: 直巷80m ; 拐彎巷道不小50m且拐彎后不小于10m。
巖巷: 直巷100m ; 拐彎巷道不小80m且拐彎后不小于10m。
〈3〉各警戒地點都必須做到人、繩、牌“三保險”。
〈4〉凡需設置二處及二處以上警戒時,必須設置專職聯絡員。
〈5〉除裝藥人員、檢查人員外,警戒區(qū)內的其他人員必須撤到各警戒線之外。 (四)、裝藥與封泥規(guī)定
1、裝藥規(guī)定
〈1〉、每次裝藥前,施工區(qū)隊必須停掉工作面20米范圍內電器電源。
〈2〉、施工區(qū)隊可派1—3名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的人員作為裝藥助手協(xié)助爆破工裝藥,裝藥助手具體負責觀察、傳遞炸藥和裝填炮泥、扶梯子等工作。同時班組長、安全員必須在現場嚴格執(zhí)行“爆破三人負責制”。
〈3〉、工作面應采用毫秒全斷面一次爆破。不能全斷面一次爆破的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爆破時應采用正向起爆,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4〉、爆破工必須依照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
〈5〉、裝藥前,起爆藥卷中的電雷管腳線必須保證扭結短路。
〈6〉、裝藥順序:先上部眼、后中部眼、再下部眼,依次進行。
〈7〉、裝藥時,必須將每眼應裝的全部用量的藥卷及起爆藥卷依次緊挨裝入眼口,然后輕輕送入眼底。
〈8〉、裝填藥卷時,不準用力沖撞或搗實。
〈9〉、一個炮眼只準裝入一個起爆藥卷,嚴禁使用雙起爆藥卷。
〈10〉、嚴禁使用墊藥或蓋藥。
〈11〉、工作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面時,最小抵抗線:煤層中不得小于0.5米;巖層中不得小于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巖塊時,不得小于0.3米。
〈12〉、仰角大的炮眼裝藥時,將全部藥卷一次送入眼口后,再裝入一卷炮泥,隨藥一起送到眼底,用炮棍輕搗幾下,使炮泥卡住藥卷。
2、封泥規(guī)定
〈1〉、藥卷裝入后,要先裝一至二卷炮泥,再裝水炮泥。
〈2〉、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須用炮泥封填,前兩卷炮泥要慢用力,輕搗動,以后的炮泥必須依次一一用力搗實。
〈3〉、搗炮泥時,需要用手拉住電雷管腳線,要拉直,但也不要過緊,并使腳線緊貼炮眼側壁。
〈4〉、炮眼封泥長度及水炮泥用量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的淺孔爆破,炮泥必須封滿。
②、炮眼深度為0.6米~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使用1個水炮泥。
③、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使用2個水炮泥。
④、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米,使用3個水炮泥。
⑤、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米。
⑥、爆破大巖塊時,必須有專項安全措施,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米。
〈5〉、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6〉、封泥后,必須將電雷管腳線盤好在眼口,并保持腳線末端扭結短路且懸空,避免與導電體相接觸。
〈7〉、一茬炮全部裝完藥后,爆破工必須先將剩余炸藥放回專用箱內,然后清點、核對一次雷管、炸藥消耗量。
(五)、聯接爆破網路規(guī)定
1、爆破網路的聯接工作,由爆破工完成。
2、一般采用串聯方法聯接。特殊情況下制定專項措施可采用串并聯等方法。
3、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空,不得虛接。不得與軌道、金屬網、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4、聯接爆破網路時,電雷管腳線的接頭方式應采用并頭繞鼻連接。
5、接頭有銹或污物必須清除掉。
6、眼深大于電雷管腳線長度需延長腳線時,接頭要錯開,并用絕緣膠布包好。
7、爆破網路聯接到最后,剩余的兩根電雷管腳線必須也聯接在一起,使之形成閉合回路。
8、爆破工和施工區(qū)隊第一責任人最后共同再仔細檢查一遍爆破網路,以防漏聯、錯聯、短路、接地等。
9、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并按?guī)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取M咚節(jié)舛冗_到1%時,爆破員要停止爆破作業(yè);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區(qū)隊要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切斷電源,立即匯報調度室,同時按礦規(guī)定進行處理。
10、按“爆破三人負責制”要求順序進行換牌,并且三人必須按規(guī)定在“一炮三檢”記錄本上簽字。換牌順序:放炮前,專職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當班班隊長,由班隊長清點人員無誤后派人警戒,下達放炮命令,并檢查頂板、支護情況完好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安全員(高瓦斯區(qū)為瓦斯檢查員)。安全員(高瓦斯區(qū)為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發(fā)出放炮警號(吹上哨、大喊三聲“放炮”)進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歸原主。
11、吹一長聲口哨,撤出班組長、安檢員(瓦檢員)及其他裝藥人員。
12、將炸藥箱、雷管箱移到警戒線之外的安全地點。
13、只準爆破工一人在工作面進行母線與爆破網路的聯接工作。
(六)、通電起爆規(guī)定
1、爆破網路與爆破母線聯接后,爆破工必須最后撤出工作面。
2、爆破工最后撤到警戒線外起爆地點,并監(jiān)督警戒員拉好警戒繩,掛好警戒牌。
3、爆破工用歐姆表對爆破網絡做全電阻檢查。
4、詢問班組長各處警戒是否設好、清點人數情況、聯絡員是否返回,并要求聯絡員和施工區(qū)隊第一責任人(或授權的班組長)簽字。
5、詢問班組長是否可以起爆,由班組長下達起爆命令。
6、吹兩長聲口哨。
7、爆破工把扭結的母線末端分開,接到發(fā)爆器接線柱上并擰緊。
8、將發(fā)爆器鑰匙插入毫秒開關,并扭到充電位置,開始充電。再吹三長聲口哨。
9、至少再等5秒鐘且待發(fā)爆器氖燈發(fā)亮,閃光穩(wěn)定后,回頭望一下工作面,無異常情況方可通電起爆。
10、通電起爆后,拔出發(fā)爆器鑰匙,并隨身攜帶。
11、將兩根爆破母線從發(fā)爆器接線柱上摘下,扭結短路。
12、爆破工按規(guī)定在記錄本上填寫起爆時間。
(七)、驗炮規(guī)定
1、待工作面炮煙吹過警戒線、炮響15分鐘之后,確信爆破無誤,班組長、爆破工、安全員三人必須首先進入爆破地點驗炮。
2、將爆破母線前端扭結短路。
3、檢查爆破地點20m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并按?guī)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如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驗炮工作,組織處理;如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4、再檢查工作面通風、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5、按“爆破三人負責制”要求換回各自的交換牌。
6、撤除警戒工作必須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指派聯絡員撤除警戒。
7、若當班爆破任務沒有結束,仍需爆破時,爆破工應從“裝配引藥”工序開始,重新進行下一循環(huán)爆破工作。
8、特殊情況下,當班裝藥炮眼未放完者,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并履行交接班簽字手續(xù)。
(八)、處理拒爆規(guī)定
1、若通電后沒有起爆,必須先拔出發(fā)爆器鑰匙,并隨身攜帶。摘掉爆破母線,并扭結短路。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分鐘后,方可由爆破工一人沿線路查找不起爆原因。
2、首先檢查爆破母線及網路,若為斷路、短路、虛接等原因,處理后重新起爆。
3、若仍不起爆,證明非線路原因,但又不能確定拒爆炮眼位置,則采取先兩兩并聯再串聯的方法重新聯接后,再次起爆;再次起爆后仔細找出所有拒爆炮眼的準確位置。
4、處理拒爆、殘爆工作必須在施工區(qū)隊班組長親自指導下,相應的打眼工、裝藥工、爆破員都到場時進行。
5、由班組長和打眼工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其平行的新炮眼,眼深略大于拒爆炮眼,打眼時應在拒爆炮眼外口插入炮棍做為導向標志。
6、按有關工序,重新裝藥起爆。
7、嚴禁手拉、鎬刨;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嚴禁用水管沖這些炮眼;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繼續(xù)加深炮眼殘底(無論眼內有無殘藥)。
8、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9、在拒爆處理完畢之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0、如拒爆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并履行交接班簽字手續(xù)。
11、每次爆破后,都要及時將煤、矸扒出,距工作面2~3m的距離,露出底板,以便及時驗炮。驗炮時只準用炮棍輕輕敲打凸出部位、巷幫欠挖部分及崩落的大塊煤、矸石,嚴禁用風鎬挖或用手鎬挖找。
12、當班爆破后,工作面煤、矸石沒有出完時,下一班接班后,施工區(qū)隊第一負責人(跟班隊長或班組長)要重點檢查工作面是否有拒爆、殘爆。在出矸、出煤過程中,要仔細檢查煤、矸中是否有發(fā)生拒爆的炸藥、雷管,尤其是要對迎頭自由面、底板凸出部位、巷幫欠挖部分及崩落的大塊煤、矸石進行檢查,確保拒爆、殘爆能夠及時發(fā)現并及時得到處理。在立井類型的井巷施工中,尤其是放炮后作業(yè)面存有積水時,應先處理完積水,再進行驗炮作業(yè)。
13、工作面分次裝藥分次起爆時,必須在每次爆破后都要認真進行驗炮,發(fā)現拒爆,及時處理拒爆后,工作面方可進行下一次裝藥爆破,嚴禁兩次爆破放在一起檢查拒爆、殘爆。
14、工作面爆破后,對于欠挖部分必須先進行驗炮,確認無拒爆(殘爆)時,方可對欠挖部分重新單獨打眼、裝藥、爆破;嚴禁與工作面其它炮眼同時連線爆破。
15、對于影響鋪設刮板輸送機的巷道底板突出部分,必須編制爆破補充措施,方可打眼、裝藥、爆破,在打眼前必須進行驗炮。
16、對于架棚巷道需要爆破施工棚腿、棚梁窩前,必須編制爆破補充技術措施,嚴禁無措施爆破施工。
(九)、其它規(guī)定
1、對發(fā)爆器的領用要求
〈1〉、發(fā)爆器在處理殘爆(拒爆)時應挎在爆破工身上,并取下鑰匙;特殊情況下可掛在附近支架上,但必需隨身攜帶鑰匙。
〈2〉、爆破工不攜帶藥、管期間,為便于攜帶應將發(fā)爆器放入雷管箱內;攜帶藥、管期間,嚴禁放在藥管箱內或其上。
〈3〉、領退藥管、裝配引藥、裝藥、連線等重要環(huán)節(jié),發(fā)爆器必須放在爆破工附近或掛在支架上。不準接近炸藥、電雷管。
〈4〉、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5〉、嚴禁在井下用發(fā)爆器打火的方法實驗爆破母線或爆破網路是否導通。
〈6〉、發(fā)爆器出現故障,必須送交專職維修工修理,無論井上、井下,嚴禁私自拆卸或拍打。
2、炸藥、雷管箱必須使用非金屬材料制作,而且耐壓、抗沖擊、防震、防靜電。
3、安全員負責“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執(zhí)行過程的監(jiān)督工作,瓦斯檢查員負責對“一炮三檢”手冊的填寫情況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4 .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礦統(tǒng)一制作,通風部門發(fā)放和管理。使用三牌人員要妥善保管,防止損壞和丟失,否則,要及時補辦。
5、通修隊負責為井下專職爆破工配備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6、.專職爆破工入井前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必須領上“一炮三檢”手冊,到達作業(yè)地點后由爆破工根據有關要求填寫具體內容,并應有當班班隊長長、安檢員的簽名,下班后專職爆破工交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將手冊一起交至儀器收發(fā)室工作人員。
7.通修隊必須設專人認真審核“一炮三檢”手冊內容,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出現的各種問題,并簽字(蓋章)保存。對屢糾不改的問題或不按要求填寫手冊的隊組和專職爆破工,要進行罰款處理。
8.不管當班放炮與否,放炮員都必須攜帶和填寫“一炮三檢”圖表。若當班未進行放炮作業(yè),手冊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