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洪工作管理制度
為切實做好礦山企業(yè)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發(fā)災害事故,確保礦山安全度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恒基礦業(yè)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堅持 “預防為主,防重于搶, 主動避讓,引排結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則。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災,確保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渡汛。
2、自覺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統(tǒng)一規(guī)劃,服從當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統(tǒng)一安排和領導,努力做好礦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礦山防汛防洪組織管理機構,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以各部門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為成員的防汛防洪領導小組,層層落實崗位職責。
4、礦山各部門必須齊心協(xié)力,切實擔起防汛防洪工作責任,全體員工應自覺履行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5、結合礦山實際情況組織編制防汛應急預案。突出防汛重點,切實可行。并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做的人人知曉。
6、抓好員工思想教育,提高認識增強防汛防洪安全意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認識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準備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實,切忌走過場。
8、加強汛期防汛隱患排查,對礦山生產區(qū)、生活區(qū)及礦區(qū)周邊排洪渠、沖溝、山體、邊坡等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強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則。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惡劣天氣,要立即停止井下作業(yè),撤出人員,提前預防。
11、加強與所在地的水文、氣象站聯(lián)系工作,確保氣象信息通訊暢通,能及時準確的了解和傳遞預報信息,以便及時準備預防。
12、加強汛期防汛防洪搶險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確保防汛抗洪物資齊備。隨時備用。
13、在主汛期必須加強值班值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匯報制度,及時匯報和處理防汛防洪突發(fā)事故。
14、如一旦發(fā)生洪水災害,應及時啟動防汛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撤離、疏散受災人群,有序組織搶險。
15、在遭遇洪水、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在24小時之內將受災害情況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上級領導機關。不得虛報、瞞報、假報災害情況。
16、在防汛期間,凡不按照制度認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職責、值班期間擅離職守的、隱患排查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必須嚴肅查處。對因此導致事故的必須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