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管理處培訓制度程序
大廈管理處培訓制度與程序
二、員工在職培訓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按培訓部的通知參加培訓,凡無故未參加者,新員工不得入職,其它在職參加培訓的員工,嚴格按考勤制度處理。
2.應參加培訓的員工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凡無故曠課者,做曠工處理;缺一節(jié)課為曠工一天,遲到或早退三次為曠課一節(jié),以此類推。
3.培訓期間,因特殊情況須請假的員工,須提前以書面形式申請,經部門經理和培訓部經理批準后,方可請假,并將假條送培訓部備存。
三、培訓考試制度
1.所有參加培訓的員工都必須參加評估考試,凡無故不參加考試者,做考勤或無薪下崗培訓處理。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者,要以書面形式申請,方可補考;
1.參加考試不及格的員工,允許補考一次,再不及格,新員工取消錄用資格,其他在職培訓的員工,根據崗位要求和本人的表現做調整;
2.考試中有舞弊行為者,做考勤處理。
四、培訓獎懲制度
1.在各項培訓中,對出勤率高,表現突出,在考核中取得前三名者,頒發(fā)榮譽證書及申請總經理基金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2.參加服務英語培訓的員工,經英語定級考核(以口試為主),成績突出者,可享受月英語津貼(中級30元,高級50元),每半年復考一次。
3.市旅游局的初、中級技術等級考核的員工,如在單項考核中取得前五名,大廈給予獎勵。考取初級職稱者每月享受津貼20元,中級職稱每月享受津貼30元;
4.參加省級以上比賽考核的員工,取得名次為大廈爭光,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大廈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5.考核不合格,視程度予以扣分處罰。
五、培訓激勵制度
1.部門訓導師在大廈安排外出培訓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給予優(yōu)先考慮。
2.各項培訓活動成績合格者,由大廈頒發(fā)結業(yè)證書,記入其本人培訓檔案。
3.培訓考試成績應作為該員工在晉級提升時的參考條件之一。
4.每年教師節(jié)慰問訓導師并表彰優(yōu)秀訓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