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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5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3-11-08 15:20:02 查看人數:92

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1篇 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標準化是企業(yè)進行現代化生產的重要手段,是現代化企業(yè)科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政策。為了加強公司的標準化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充分發(fā)揮標準化工作在科研、生產及售后服務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兵器工業(yè)標準化管理條例》,《兵器工業(yè)標準化工作條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標準化工作貫穿于公司科研、生產、售后服務和管理的各個方面,關聯到各個工作部門。公司的標準化工作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堅持專業(yè)化隊伍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以專業(yè)化隊伍為主,各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密切協作,共同完成公司的標準化工作任務。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 技術管理部門為公司標準化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設兼職標準化員。專、兼職標準化員組成公司標準化工作網。

第四條 標準化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 編制公司的標準化工作計劃;處理對外標準化業(yè)務問題,參加標準化活動。

(三) 組織制定、修訂企業(yè)標準。

(四) 組織貫徹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和相關企業(yè)標準,參與產品質量監(jiān)督,處理標準化執(zhí)行中的問題。

(五) 參與新產品設計,研制前提出標準化綜合要求,定型鑒定時出據標準化審查報告;做好技術文件的標準化審查。

(六) 收集國內外標準化情報資料。對所需要的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進行收集、采購、建帳、借閱工作,統(tǒng)一歸口管理公司的各類標準;

(七) 建立健全公司標準化工作網;對兼職標準化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標準化培訓和業(yè)務指導。

(八) 做好標準化的統(tǒng)計和效果分析,總結經驗。

(九) 標準化工作人員對違反標準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和向有關部門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對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有權不予簽字。

第三章 公司標準的制定

第五條 企業(yè)標準的主體是技術標準。主要包括產品標準、原材料標準、半成品標準、零部件標準、分析測試標準、工藝工裝標準,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標準等。為確保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對有關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可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

第六條 正式生產的產品,凡沒有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的,必須制定企業(yè)標準;有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的,也可制定高于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yè)內控標準;對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的選擇或補充也應制定企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不得與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相沖突。公司內部的標準應協調一致。

第七條 為滿足外貿需求,可直接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的先進標準,也可根據用戶需要簽訂專門的技術協議。

第八條 企業(yè)標準一般按產品制定。制定的程序:起草標準草案、征求意見、對標準草案進行必要的驗證,審查、批準、編號、發(fā)布。

第九條 企業(yè)產品標準的編號形式為: q/dh ×× ××—××××

標準形成的年代號 標準順序號 標準分類號 公司標準代號

第十條 根據科研、生產和使用的要求[或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改變時],每隔3~5年對企業(yè)標準進行一次復審,分別作出確認、修訂或作廢的結論,并作出相應的標識。

第四章 標準的實施

第十一條 科研、生產、服務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技術文件中規(guī)定的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部(專業(yè))標準、地方標準中的強制性標準,以及所采用的推薦性標準和備案的企業(yè)標準。

第十二條 新產品設計定型和生產定型,應嚴格執(zhí)行標準化審查;科研論證、樣品試制、定型鑒定的全過程,應實行標準化檢查。

第十三條 公司按標準生產的產品,應在產品或其說明書、包裝物上標注所執(zhí)行標準的代號、編號和名稱。

第十四條 標準化工作人員對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五章 獎懲

第十六條 企業(yè)標準屬科技成果,公司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企業(yè)標準,以及對企業(yè)標準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貫徹標準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批評教育;對違反標準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六章 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第2篇 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頻次、培訓對象、培訓形式、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2、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

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4、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新上崗員工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的組織開展情況應做好記錄。

5、通過廣播、圖畫、消防刊物、樓宇視頻、單位局域網等多種載體宣傳消防知識;重要防火期和重大節(jié)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6、消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guī)程;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等。

7、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和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

1、明確防火巡查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檢查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2、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檢查過程中應及時糾正消防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消除的應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

3、單位應當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等單位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5、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單位應每月一次。

6、防火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消防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安全疏散部位、設施的登記、檢測和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和營業(y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的啟閉狀態(tài)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

(5)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

自行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8)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損壞時應及時維修和更換;

(9)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門、卷簾門;

(11)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各樓層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13)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顒悠陂g應對人數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制定每日24小時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與要求,制定設備自檢、巡檢的程序與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基本情況資料。

3、在醒目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火警處置程序、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的聯系電話等資料。

4、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不得漏記、補記、代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設備設置應符合要求,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保證其環(huán)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6、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掌握本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

7、值班期間發(fā)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應按照相應的火警處置程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嚴格執(zhí)行火災報警制度。

8、值班人員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或擅自關閉、改變室內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

9、控制外來人員入內,如進入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fā)出報警時,有條件的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登記、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6)按照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并定期檢查、檢測,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均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2、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并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確認。

4、明確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5、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6、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將整改情況復函及時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7、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8、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明確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明確發(fā)現問題時的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zhí)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yè)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yè)人員作業(yè),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有關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qū)域與使用、營業(yè)區(qū)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公眾聚集場所禁止在營業(yè)或使用期間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廚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yǎng)。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人員密集場所嚴禁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4、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設置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與周圍建筑物應有足夠的防火間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暢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加強管理,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有良好的通風措施;

(2)嚴禁煙火,杜絕可能產生火種的一切因素;

(3)采用配備防爆裝置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照明設備;

(4)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運輸工具、設備、容器、管道,凡能產生靜電引起燃燒爆炸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采取靜電導除措施;

(5)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和車輛,要按物質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經常檢查,保證有效。

(6)各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存放在專門地點,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合儲存;

(7)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應隔離儲存;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包裝要完好無損,如發(fā)生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庫房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的操作;

(10)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嚴禁人員住宿;

(11)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前,應嚴格檢查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12)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輛裝卸完成后,應徹底消除遺留物;

(13)搬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要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撞擊、重壓、傾倒和磨擦。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明確管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及人員、例會、教育培訓、考核要求等要點。

3、專職消防隊由專職滅火救援的人員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備消防車輛、裝備、通訊器材,經常組織滅火救援訓練,能夠每日24小時執(zhí)勤。義務消防隊由單位從業(yè)人員組成,平時可開展防火宣傳和檢查,定期接受滅火救援訓練,發(fā)生火災時能夠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撲救初期火災,組織疏散人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4、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建設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并配備相應的器材和裝備。

5、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制定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年度消防安全訓練計劃,確定訓練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6、組成義務消防隊的單位各類人員超過50人的,組建兩個梯隊并分別組成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明確兩個梯隊及三個組的工作職責和任務。

7、組成義務消防隊的單位各類人員不足50人的,組建一個梯隊并分別組成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并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

8、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應定期開展消防業(yè)務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明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3、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承擔。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各職能小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及其他在崗的從業(yè)人員組成。

4、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包括下列內容:

(1)指揮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滅火行動組: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yī)療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發(fā)現火情,首先報警,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2)通訊聯絡組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yī)院等單位聯絡;

(3)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4)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5)疏散引導組盡快有秩序疏散人員;

(6)安全防護救護組配合醫(yī)護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7)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指揮員組織填寫事故報告。

6、當確認發(fā)生火災后,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按下列程序開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

(2)當班人員執(zhí)行預案中的相應職責;

(3)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營救被困人員;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撲救初起火災;

(5)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到達火災現場;

(6)保護火災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7、定期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宣貫和完善:

(1)應定期組織員工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通過預案演練,逐步修改完善;

(2)地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應根據需要邀請有關專家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評估、論證。

8、消防演練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人員密集場所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其他場所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

(2)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火災模擬形式。消防演練方案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爭取其業(yè)務指導;

(3)消防演練前,應通知場所內的從業(yè)人員和顧客或使用人員積極參與;演練過程中,應在建筑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置 “正在消防演練”的標志牌;

(4)消防演練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施;

(5)模擬火災演練中應落實火源及煙氣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6)地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應適時與地公安消防隊組織聯合消防演練;

(7)演練結束后,應將消防設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做好記錄,并及時進行總結。

十一、燃氣及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檢查內容、檢查工具、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7)商店、餐飲場所、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結束時,應切斷營業(yè)場所的非必要氣源和電源。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和火災危險區(qū)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yǎng)設備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3)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應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完好有效;

(4)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5)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1、明確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工作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和職責。

1、 確定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4、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5、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十三、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議程,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

十四、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1、人員集中的廳(室)以及儲油間、變配電室、鍋爐房、廚房、空調機房、資料庫、可燃物品倉庫、化學實驗室等應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器材。

3、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4、列入防火巡查范圍,作為定期檢查的重點。

十五、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1、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2、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應同時建立電子檔案;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tǒng)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3、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所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巡查記錄;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火災情況記錄;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3篇 金屬公司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

金屬制品公司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總則:

標準化是組織現代化生產的重要手段,是科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推行標準化是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政策,對于合理利用資源,提高產品質量,發(fā)展品種,擴大產品銷售,提高經濟效益等都有重要作用,全公司各部門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類技術標準及管理標準。

二、本公司貫徹的標準包括國家標準,部頒標準和企業(yè)內控標準。企業(yè)內控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三、本公司生產的產品,精度標準和'制造與驗收技術標準'都應遵照有關的國家標準,部頒標準嚴格執(zhí)行,尚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在產品正式投產前,必須由工程部組織制訂產品企業(yè)標準,經標準化人員審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后執(zhí)行。

四、本公司標準化工作實行統(tǒng)一歸口,分級管理的原則。全公司標準化工作由管理者代表領導,在工程部設專職標準化管理員,統(tǒng)一歸口管理全公司標準化工作。

五、部門根據需要可配置一名兼職標準化管理員。

六、標準化管理員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的標準化工作方針政策。根據本公司生產技術的發(fā)展要求,收集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和國內外先進標準資料。負責編制本公司標準化工作年度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組織實施和進行檢查。

2.宣傳貫徹上級頒發(fā)的各類有關標準,隨時掌握上級有關標準的新增、修訂、換版、廢止等動態(tài),檢查、總結有關標準的貫徹情況,對標準中不夠明確的內容,經咨詢后用'**標解'的文件形式作出補充規(guī)定。'**標解'必須經管理者代表批準。

3.組織制訂或修訂企業(yè)內控標準及指導性技術資料,轉發(fā)上級頒發(fā)的各類標準,頒發(fā)產品的編號辦法,負責組織制訂產品的技術要求及產品質量分等規(guī)定。

4.負責編制公司的產品標準化審查報告。

5.檢查公司各部門標準化工作實施情況。

6.對產品的標準化程度進行統(tǒng)計,分析標準化經濟效果,督促各有關部門提高產品標準化、通用化、系列化程度。

7.對產品圖紙及技術文件進行標準化審查,對違反標準的圖紙及技術文件有權拒簽。未經標準化審查和簽署的產品圖紙和技術文件,技術資料管理員不得接受存擋,及用于生產。標準化檢查的內容包括:

a.圖紙及技術文件的齊全、統(tǒng)一、正確、清晰;

b.型式檢驗或試驗標準;

c.制造與驗收標準;

d.產品型號、名稱、規(guī)格、設計參數;

e.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格式、幅面及編號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f.機械制圖、公差配合、形位公差、符號、代號、計量單位等符合有關標

g.準規(guī)定;

h.結構要素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

i.材料牌號、標準零件、通用部件等的規(guī)格檢查;

j.技術名詞、術語的統(tǒng)一。

七、上級標準的貫徹:

1.上級標準可以采取以下兩種形式進行貫徹:

a.直接轉發(fā)上級標準,加蓋'受控'章由工程部統(tǒng)一發(fā)放,并由工程部注冊,編號做好記錄工作。

b.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將上級標準簡化、或對質量及技術要求等進行補充提高,以企業(yè)標準形式頒發(fā)。

八、企業(yè)標準的制訂:

1.制訂標準的原則:

a.質量標準不得低于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

b.根據現有生產技術水平、結合用戶要求制訂;

c.了解行業(yè)情況、力求先進,要提高技術經濟效果;

d.隨著質量的提高及技術的發(fā)展,應對標準不斷更新,避免標準落后于技術的發(fā)展水平。

2.制訂標準的方法:

a.進行調查研究、充分掌握本公司生產實踐經驗,收集和分析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國外工業(yè)先進國家標準和國內其他企業(yè)的同類標準,有關產品驗收標準還應征求用戶意見,屬于外購外協件的,還應了解供應或協作單位的生產技術和質量管理情況。

b.進行必要的科學試驗,掌握標準的理論基礎、工藝方法、質量水平及經濟效果,使制訂標準有可靠的依據;

c.必要時進行樣品試驗與工藝驗證,選擇若干有代表性的規(guī)格,采用先進的工藝方法,作出一批樣品后進行實物鑒定和工藝性驗證;

d.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整理數據資料,擬定標準草案和編制說明。

九、公司標準簽署欄的填寫規(guī)定:

1. '編制'欄,由編制者簽名;

2. '審核'欄,由工程部主管簽名;

3. '批準'欄,由管理者代表簽名;

4. 簽署的順序為:編制審核批準。

十、企業(yè)標準的貫徹和更改:

1.企業(yè)標準頒發(fā)后,各部門應遵照嚴格執(zhí)行,不得擅自降低標準要求。標準貫徹中的問題,一般由原編寫部門解釋和協調,有爭議時,報管理者代表裁決。

2.技術上不夠成熟的標準可在標準上注明'試行',并注明試行范圍和期限。試行的標準一般可先在少數部門或產品試貫徹,經過驗證,修改后再正式頒發(fā)。

3.企業(yè)標準既要相對穩(wěn)定,又要根據技術發(fā)展,不斷提高標準水平,及時修訂,一般2年復審一次,及時提出確認、更改、修訂或廢止的意見,廠務經理批準后實施。

4.標準的更改原則上由標準原編制人或部門進行更改,如需要其他部門更改,該部門應獲得該標準編制的背景資料。

批準審核編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4篇 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十五類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頻次、培訓對象、培訓形式、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2、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

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4、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新上崗員工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的組織開展情況應做好記錄。

5、通過廣播、圖畫、消防刊物、樓宇視頻、單位局域網等多種載體宣傳消防知識;重要防火期和重大節(jié)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6、消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guī)程;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等。

7、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和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

1、明確防火巡查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檢查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2、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檢查過程中應及時糾正消防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消除的應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

3、單位應當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等單位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5、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單位應每月一次。

6、防火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消防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安全疏散部位、設施的登記、檢測和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和營業(y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的啟閉狀態(tài)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

(5)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

自行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8)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損壞時應及時維修和更換;

(9)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門、卷簾門;

(11)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各樓層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13)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顒悠陂g應對人數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制定每日24小時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與要求,制定設備自檢、巡檢的程序與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基本情況資料。

3、在醒目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火警處置程序、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的聯系電話等資料。

4、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不得漏記、補記、代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設備設置應符合要求,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保證其環(huán)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6、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掌握本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

7、值班期間發(fā)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應按照相應的火警處置程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嚴格執(zhí)行火災報警制度。

8、值班人員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或擅自關閉、改變室內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

9、控制外來人員入內,如進入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fā)出報警時,有條件的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登記、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6)按照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并定期檢查、檢測,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均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2、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并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確認。

4、明確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5、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6、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將整改情況復函及時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7、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8、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明確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明確發(fā)現問題時的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zhí)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yè)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yè)人員作業(yè),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有關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qū)域與使用、營業(yè)區(qū)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公眾聚集場所禁止在營業(yè)或使用期間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廚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yǎng)。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人員密集場所嚴禁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4、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設置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與周圍建筑物應有足夠的防火間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暢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加強管理,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有良好的通風措施;

(2)嚴禁煙火,杜絕可能產生火種的一切因素;

(3)采用配備防爆裝置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照明設備;

(4)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運輸工具、設備、容器、管道,凡能產生靜電引起燃燒爆炸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采取靜電導除措施;

(5)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和車輛,要按物質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經常檢查,保證有效。

(6)各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存放在專門地點,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合儲存;

(7)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應隔離儲存;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包裝要完好無損,如發(fā)生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庫房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的操作;

(10)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嚴禁人員住宿;

(11)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前,應嚴格檢查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12)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輛裝卸完成后,應徹底消除遺留物;

(13)搬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要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撞擊、重壓、傾倒和磨擦。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明確管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及人員、例會、教育培訓、考核要求等要點。

3、專職消防隊由專職滅火救援的人員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備消防車輛、裝備、通訊器材,經常組織滅火救援訓練,能夠每日24小時執(zhí)勤。義務消防隊由單位從業(yè)人員組成,平時可開展防火宣傳和檢查,定期接受滅火救援訓練,發(fā)生火災時能夠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撲救初期火災,組織疏散人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4、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建設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并配備相應的器材和裝備。

5、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制定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年度消防安全訓練計劃,確定訓練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6、組成義務消防隊的單位各類人員超過50人的,組建兩個梯隊并分別組成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明確兩個梯隊及三個組的工作職責和任務。

7、組成義務消防隊的單位各類人員不足50人的,組建一個梯隊并分別組成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并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

8、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應定期開展消防業(yè)務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明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3、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承擔。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各職能小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及其他在崗的從業(yè)人員組成。

4、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包括下列內容:

(1)指揮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滅火行動組: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yī)療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發(fā)現火情,首先報警,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2)通訊聯絡組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yī)院等單位聯絡;

(3)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4)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5)疏散引導組盡快有秩序疏散人員;

(6)安全防護救護組配合醫(yī)護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7)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指揮員組織填寫事故報告。

6、當確認發(fā)生火災后,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按下列程序開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

(2)當班人員執(zhí)行預案中的相應職責;

(3)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營救被困人員;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撲救初起火災;

(5)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到達火災現場;

(6)保護火災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7、定期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宣貫和完善:

(1)應定期組織員工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通過預案演練,逐步修改完善;

(2)地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應根據需要邀請有關專家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評估、論證。

8、消防演練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人員密集場所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其他場所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

(2)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火災模擬形式。消防演練方案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爭取其業(yè)務指導;

(3)消防演練前,應通知場所內的從業(yè)人員和顧客或使用人員積極參與;演練過程中,應在建筑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置 “正在消防演練”的標志牌;

(4)消防演練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施;

(5)模擬火災演練中應落實火源及煙氣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6)地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應適時與地公安消防隊組織聯合消防演練;

(7)演練結束后,應將消防設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做好記錄,并及時進行總結。

十一、燃氣及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檢查內容、檢查工具、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7)商店、餐飲場所、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結束時,應切斷營業(yè)場所的非必要氣源和電源。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和火災危險區(qū)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yǎng)設備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3)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應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完好有效;

(4)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5)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1、明確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工作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和職責。

1、?? 確定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4、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5、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十三、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議程,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

十四、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1、人員集中的廳(室)以及儲油間、變配電室、鍋爐房、廚房、空調機房、資料庫、可燃物品倉庫、化學實驗室等應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器材。

3、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4、列入防火巡查范圍,作為定期檢查的重點。

十五、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1、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2、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應同時建立電子檔案;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tǒng)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3、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所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巡查記錄;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火災情況記錄;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5篇 露天礦山標準化施工作業(yè)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范

作業(yè)環(huán)境概況 金屬與非金屬礦山行業(yè)屬于危險性較大的行業(yè),作業(yè)條件差,勞動強度大。 作業(yè)場所條件艱苦,并受粉塵、噪音及有毒有害氣體等威脅。

作業(yè)中容易引發(fā)各類事故

1、生產作業(yè)過程中易發(fā)生的事故 金屬于非金屬礦山生產過程中發(fā)生事故具有的發(fā)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范圍廣的特點。按事故性質分類有如下多種:

1)物體打擊(指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擊傷等傷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包括擠、壓、擅、傾覆等);

3)機械傷害(包括機械工具等的絞、碾、碰、割、戳等);

4)起重傷害(指起動設備或其操作過程中所引起的傷害);

5)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6)火災;

9)高處墜落(包括從架子上、屋頂墜落以及平地上墜人地坑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等的倒塌);

11)放炮;

13)火藥爆炸(指生產、運輸、儲藏過程中發(fā)生的爆炸);

14)中毒(煤氣、油氣、瀝青、化學、一氧化碳中毒等)和窒息;

15)其他傷害(扭傷、跌傷、凍傷、野獸咬傷等)。

為此,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

1、施工現場必須安全操作設備工具 1)機電設備、運輸設備、通風設備或其他工具、機具等 2)從事不同作業(yè)必須遵循操作程序、方法、應急措施和注意事項等 3)鑿巖、爆破、提升、裝卸運輸、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不同工種崗位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嚴格進行作業(yè)。

警示標志管理制度 1)各項目施工現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場所的醒目位置, 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 2)項目部所選購的和制作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必須符合 gb2893-2008《安全 色》gb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的規(guī)定 3)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 線夾角應接近 90 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 75 度角 4)標志牌不應放在可以動的物體上,避免移動后人員看不到而引起事故,標志牌前不得有妨礙人員認讀的障礙物 5)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要根據合理的平面布置圖布置 6)一旦設置好的警示標志牌不得隨意移動,確實需要挪動時,須將原來具有 的隱患排除或者利用其他有效方式提醒注意 7)警示標志牌至少每月檢查一次,如發(fā)現有變形、破損、褪色等不符合要求 時應及時修補或更換 8)所有的警示標志牌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對故意破壞或者偷盜者應嚴肅查處 b)安全色與安全標志 1)安全色是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提 醒注意,防止事故。 安全色的含義和用途: ——紅色: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標志、停止信號、禁止人們觸動的部位 ——黃色:警告、注意 用途 警告標志、警戒標志、機械傳動部位等 ——藍色:指令標志等 用途 要發(fā)出的指令等 ——綠色:安全狀態(tài)、通行 用途 安全通道、通行標志、其他安全防護設備的標志 ——紅白間隔條紋:禁止跨越 用途 現場防護欄桿、安全網支撐桿 ——黃黑間隔條紋:警告危險 用途 洞口防護、安全門防護、吊車吊鉤的滑輪架等 2)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和文字等構成,用以表達特定 的安全信息。 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四類 ——禁止標志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基本形式是帶斜杠的圓邊框 ——警告標志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huán)境引起注意, 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標 志?;緲酥疚徽切芜吙?——指令標志是強制人們作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基本形 式為圓形邊框 ——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 (如表明安全設施場所等) 的圖形標志。 基本形式為正方形邊框。 c)各礦山項目必須按照如上標準規(guī)范依據自身實際情況這只不同的安全警示標 志。 10.1.3 設立礦山邊界圍欄或者警示標志 嚴格依照 安全警示 標志管理制度》在礦區(qū)周圍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并定期檢查更換。 a)露天礦邊界 應設置可靠的圍欄或醒目的警示標志; b)開采境界內 有人墜落危險的地點設明顯的警示標志或蓋板、柵欄 ——鉆孔 ——井巷 ——溶洞 ——陷坑 ——泥漿池和水倉 10.1.4 對礦山邊界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松散巖土層、植物和不穩(wěn)固礦巖進行處理 a)露天礦邊界應設可靠的圍欄或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無關人員誤入 b)應確保露天礦邊界上 2m 范圍內,無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植物和不穩(wěn)固的礦巖 等。 若存在這些已發(fā)生事故或影響工作的情況存在, 則應盡快清理。 清理方式有: 1)推土機清理 2)挖掘機清理 3)人工清理 c)應確保露天礦邊界上覆蓋的松散巖土層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并加強周邊檢查 10.1.5 夜間和昏暗的、具有危險工作場所的照明工作 夜間和昏暗的、具有危險工作場所必須做好相應的照明工作,并且必須符合 《礦山電力設計規(guī)范》gb50070-94 中規(guī)定的相關制度;所要安裝照明 c)廢棄巷道照明 d)采空區(qū)照明 e)溶洞照明 4 f)陷坑照明 g)泥漿地和水倉照明 10.1.6 防塵措施 a)采場道路防塵措施 利用水或者其他液體,使之與塵土相接觸而捕集粉塵,從而降塵。具體措施 有以下: 1)濕式鑿巖,鉆孔 2)灑水降塵 ——在采場道路及兩側、支架等處灑水 3)除塵裝置 ——干式除塵裝置; ——濕式除塵裝置。 4)個體防護 ——相應的勞保用品 b)爆破堆積等場所防塵措施 1)噴霧灑水 ——利用噴霧器等壓力容器噴灑 2)利用水泡泥和水封爆破 3)個體防護 ——相應的勞保用品 10.1.7 平臺建設 a)安全平臺建設 b)清掃平臺建設 c)運輸平臺 10.1.8 邊坡處理 a)邊坡浮石處理 1)采場內必須無邊幫浮石; 2)生產過程中邊幫浮石未清理完畢前,其下方不得生產; 3)雨季前后加強檢查清理邊坡浮石。 b)邊坡松動處理 10.1.9 標志設置 a)重要設備設施設置警示標志 b)開采境界內的鉆孔設置警示標志 c)廢棄巷道警示標志 d)采空區(qū)警示標志 e)溶洞內警示標志 f)陷坑處警示標志 g)泥漿地和水倉處警示標志 h)其他洞口臨邊護欄與蓋板警示標志 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10.2.1.1 穿孔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a)符合要求 穿孔作業(yè)應滿足爆破作業(yè)對其數量和質量的要求,并未爆破作業(yè)創(chuàng)造良好的條 件。 b)穿孔作業(yè)應當符合的規(guī)定: 1)拋空中心偏差不得超過設計的 0.5m; 2)炮孔方向和深度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3)最后一排炮孔位應盡量保持在一線上; 4)炮孔中巖渣應盡量清除干凈。 c)改變網孔參數,必須進行試驗和技術經濟論證,并經礦山總工程師批準; d)穿孔作業(yè)前檢查;穿孔作業(yè)前,必須對作業(yè)地點的安全情況檢查,并消除隱 患。穿第一排孔時,鉆機作業(yè)應垂直臺階坡頂線設置;只有在特殊情況下(靠幫 并段)才準平行設置,但其鉆孔中心距坡頂線不得小于 3m; e)穿孔作業(yè)必須按設計施工,并嚴格驗收。對不合格的炮孔應該及時清理,成 孔后應該妥善保護; f)當鉆頭或鉆具掉入炮孔時,應盡量打撈取出,如不能取出,鏟裝時應注意回 收; g)當采用重新穿孔方法處理拒爆深孔時,新孔距離拒爆口不得小于孔徑 10 倍, 新孔方向必須與拒爆孔方向平行。 10.2.1.2 爆破作業(yè)與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a)金屬與非金屬礦山爆破作業(yè)與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應當遵循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b)有嚴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領用和清退登記制度。 c) 爆破作業(yè)應按批準的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進行。 d) 在最終邊坡附近爆破時,必須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減震措施。 e) 爆破工作開始前,應確定危險區(qū)的邊界,并設置明顯的標志和崗哨,爆破前 應有明確的警戒信號。 f) 在爆破危險區(qū)域內有兩個以上的單位(作業(yè)組)進行露天爆破作業(yè)時,應統(tǒng) 一指揮。 g) 爆破后,爆破員應按規(guī)定的等待時間進入爆破地點,檢查有無危石、盲炮等 現象, 如果有應及時進行處理, 只有確認爆破地點安全后, 經當班爆破班長同意, 才準許人員進入爆破地點。 h) 每次爆破后,爆破員應認真填寫爆破記錄。 10.2.1.3 鏟裝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a)挖掘機安全作業(yè) 挖掘機的作業(yè)應滿足以下要求: 1)挖掘機工作時, 其平衡裝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階段坡底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 1m: 2)挖掘機在作業(yè)平臺的穩(wěn)定范圍內行走: 3)挖掘機、前裝機鏟裝作業(yè)時,禁止鏟斗從車輛駕駛室上方通過。 b) 挖掘機同時作業(yè)的間距 挖掘機同時作業(yè)的間距應滿足: 1)同一平臺上兩臺以上挖掘機同時作業(yè)時,挖掘機之間的間距;汽車運輸時 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徑的 3 倍,且不小于 50m; 2)相鄰階段同時作業(yè)的挖掘機沿階段方向錯開的距離:在上階段進行輔助作 業(yè)的挖掘機超前下一階段正常作業(yè)的挖掘機最大挖掘半徑的 3 倍的距離, 且不小于 50m。 10.2.1.4 運輸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a)運輸相關圖紙及資料 1)建立健全各種運輸設備檔案和運行記錄; 2)有運輸線路圖、技術參數和礦山專用橋梁、河堤、水域、電網、油氣站、 廠區(qū)、辦公生活與居民區(qū)分布圖; 3)各類車輛必須牌證齊全。 b)運輸設備路徑要求 1)汽車運輸要求:

8 中國水利水電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 ——道路技術參數要滿足要求; ——山坡填方的彎道、坡度較大的填方地段及高堤路基外側設置護欄、擋車 ——墻等;道路與鐵路交叉的道口要設置警示牌; ——汽車運輸在急彎、陡坡、危險地段應設有警示標志; ——卸礦地點設置牢固可靠地擋車設施, 擋車設施的高度不小于該卸礦點各 ——種車輛的最大輪胎直徑的 2/5; ——采場加油站應設在安全地點。 2)帶式輸送機運輸要求: ——保護裝置齊全可靠,主要包括防止跑偏、撕裂、斷帶、過速保護、過載 保護、放大塊沖擊等裝置、信號、電器聯鎖裝置和緊急停車裝置; ——各裝料點和卸料點應設有與輸送機連鎖的空倉、滿倉等保護裝置; ——機頭、減速器及其他旋轉部位設防護罩; ——人員跨越輸送機處設置有欄桿的跨線橋; ——帶式輸送機兩側專用走廊應設人行道,經常行人側的寬度不小于 1m, 另一側不小于 0.6m。人行道的坡度大于 7 時應設置踏步; ——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的滾筒直徑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 150 倍、 不小于鋼 絲繩直徑的 100 倍,且鋼絲繩最小直徑不得少于 40mm。必須設置防止膠帶托槽 和多滾輪傳動的疊繩保護裝置; 3)架空索道運輸要求: ——驅動機必須同時設置工作制動和緊急制動兩套裝置, 任一制動裝置出現 故障均應停止運行; ——索道各站都應設有專用電話和音響信號裝置,其中任一種出現故障,均 應停止運行 ——離地高度小于 2.5m 的牽引索和站內設備的運轉部分,設置安全罩或防 護網;高出地面 0.6m 以上的站房在站口設置安全柵欄。 c)運輸作業(yè)過程要求 1)汽車運輸作業(yè): ——嚴禁超載運輸,嚴禁自卸車運載易燃易爆物品; ——車輛在急彎、陡坡、危險地段應限速行駛,養(yǎng)路地段應減速通過; 9 ——不得采用溜車方式發(fā)動車輛,下坡行駛嚴禁空擋滑行; 2)帶式輸送機作業(yè): ——不得運送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設備; ——非乘人帶式輸送機,嚴禁人員乘坐; 3)架空索道作業(yè): ——索道經過廠區(qū)、居民區(qū)、鐵路、道路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索道線路與電力、通訊架空線路交叉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八級以上大風必須停止一切索道線路上的作業(yè)并停止運轉。 10.2.1.5 排土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a)排土場基本要求 1)排土場位置 ——排土場應符合《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確保采礦場、 工業(yè)場地、居民點、鐵路、道路、耕種區(qū)、水域、隧洞等的安全。其安全距離應 在設計中作出規(guī)定。 2)人員和機構 ——設置專職人員對排土場進行觀測和管理;較大的水力排土場設置值班 室,專人負責定期觀測和記錄。 3)設計資料 ——排土場設計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設計; ——有下列設計圖紙資料:排土場設計資料、排土場最終平面圖、排土場工 程水文地質資料、排土場安全穩(wěn)定性評價資料、排土場復墾規(guī)劃資料。 b)排土場作業(yè)要求 1)排土工藝參數 ——排土場排土工藝、排土順序、階段高度、總堆置高度、安全平臺寬度、 總邊坡角及相鄰階段同時作業(yè)的超前堆置距離符合設計要求; ——排棄巖土的巖土比、巖土混排或分排應符合設計要求,不應將巖土分層 交替堆置。 2)警示標志 ——排土場進行排棄作業(yè)時,應圈定危險范圍并設立警示標志。 3)排土作業(yè) 汽車排土作業(yè)應該滿足以下要求: ——有專人指揮進入作業(yè)區(qū)內的工作人員、車輛、工程機械服從指揮人員的 指揮; ——在排土場邊緣,推土機不應沿平行坡頂線方向推土; ——在同一地段進行卸車和推土作業(yè)時,設備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 離; ——排土場作業(yè)區(qū)內煙霧、粉塵、照明等因素使駕駛員視距小于30m或遇暴 雨、 ——大雪、大風等惡劣天氣時,停止排土作業(yè); ——夜間作業(yè)時,作業(yè)點應設置良好的照明設施; ——卸排作業(yè)場地應經常保持平整,并保持有 3%~5%的反坡; ——汽車運輸排土卸載平臺邊緣有牢固可靠的檔車設施, 其高度不小于輪胎 直徑的 l/2; ——汽車進入排土場內距排土工作面 50~200 米限速 15km/h,小于 50 米限速 8km/h; ——在同一地段進行卸車和推土作業(yè)時,設備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 離。 鐵路運輸卸排作業(yè)應該滿足以下要求: ——運行中不應卸載(曲軌側卸式和底卸式除外); ——卸車完畢,在排土人員發(fā)出出車信號后,列車方可駛出排土線。 排土犁推排作業(yè): ——推排作業(yè)線上、排土犁犁板和支出機構上,不應站人; 單斗挖掘機排土作業(yè)應該滿足以下要求: ——土坑的坡面角不應大于 60°,不應超挖卸車線路基。 人工排土作業(yè)應該滿足以下要求: ——禁止人員站在車架上卸載或在卸載側處理粘車。 c)排土場日常管理與維護 1)排土場安全檢查 ——排土場穩(wěn)定性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排土參數、變形、裂縫、底鼓、滑 坡等項目; ——捧水構筑物與防洪安全儉查,內容包括:排水構筑物檢查和截洪溝斷面 檢查。 2)排土場防洪和排水 ——排土場應有可靠的截流、坊洪和排水設施;水力排土場必須有足夠的調 洪、貯洪容積,設置防汛設施; ——較大的水力排土場配各通訊設施和必要的水位、壩體沉陷與位移、壩體 浸潤線觀測設施。 3)排土場防震 ——處于地震烈度高于 6 度地區(qū)的排土場, 應制訂相應的防震和抗震的措施 及應急預案。 4)復墾 ——在結束施工的排土場平臺和斜坡上普遍植被。 10.2.1.6 交接班管理制度 a)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 b)堅持按時交接班,按規(guī)定標準穿戴整齊勞動防護用品 c)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交接班記錄。 無記錄或不完整不交班;設備不清理擦洗好不交班;物料不堆放整齊不交班;隱 患處理不妥當不交班 d)交班人向接班人說明運行工況 e)為發(fā)現隱患不及時處理而負責 f)嚴禁酒后交接班與作業(yè) 10.2.1.7 邊坡安全管理制度 a)基本要求 1)邊坡要求和檢查制度 ——大、中型礦山或邊坡潛在危害較大的礦山,應建立健全邊坡管理和檢查 制度。 2)圖紙資料 ——礦區(qū)地質普查或其他地質資料報告; ——具有同向切坡面的邊坡有滑坡分析報告; ——邊坡巖體地質結構面分析圖; ——日常觀測、檢查記錄。 b)現場管理 1)邊坡檢測 ——應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邊坡應進行定期檢測, 技術管理部門應及時 整理邊坡檢測資料,指導采場安全生產。 2)邊坡檢查 ——邊坡的形式、角度及幾何形狀符合設計要求: ——對采場工作幫應每季度檢查一次,高陡邊幫應每月檢查一次,不穩(wěn)定區(qū) 段在暴雨過后應及時檢查,發(fā)現異常應立即處理,檢查有記錄。 3)邊坡隱患處理 ——采場或排土場出現滑坡征兆時,應停止危險區(qū)作業(yè),撤離人員,禁止人 員和車輛通行,并及時處理。 4)最終邊坡控制 ——在最終邊坡附近爆破時,必須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減震措施,嚴禁采用 大爆破; ——臨近最終邊坡的采掘作業(yè), 必須按設計確定的寬度預留安全、 運輸平臺; ——保持階段的安全坡面角,不得超挖坡底; ——局部邊坡發(fā)生坍塌時,應及時報告有關主管部門,并采取有效的處理措 施。 c)安全技術措施 1)邊坡治理規(guī)劃 ——編制邊坡治理規(guī)劃,制定邊坡治理的技術措施計劃。 2)邊坡穩(wěn)定措施 ——對邊坡重點部位和有潛在滑坡危險的地段,應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有防止地表水滲入邊幫巖體軟弱結構面 (夾層) 或直接沖刷邊坡的措施。 13 10. 10.3 勞動防護用品 10.3.1 勞動防護用品發(fā) 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勞動保護用品,保 證職工在工作(生產)勞動中的安全與身體健康,使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化、 制度化。根據《勞動法》和 省有關職工勞動保護的政策規(guī)定,本著安全、經 濟、實用、合理發(fā)放的原則,結合我公司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度本規(guī)定。 a)采購 本制度所指的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繩) 、礦靴、防塵口罩、 護目鏡、電工用具、手套等。各礦山項目應根據不同的施工需求提出購買勞動防 護用品的計劃,并報主管領導及安全管理部門,經批準后方可購買。購買的勞動 防護用品必須要在具備相應資質的銷售商處購買, 購買到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 合國家相關標準,并妥善保管產品說明書及商品標簽、合格證。購買回來的用品 必要時可做破壞性試驗,并將具體的數值記錄下來。 b)發(fā)放 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應按崗、按需求發(fā)放,發(fā)放時應當對被發(fā)放人進行正確的 穿戴、使用培訓,建立特殊勞保用品發(fā)放清單;將發(fā)放和培訓情況分別作記錄。 外來人員也應當由安全管理部門對其發(fā)放適合的勞動防護用品,并介紹完整 的正確使用方法,或演示。 c)貯存 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存儲于無有毒有害、無易燃易爆、無危險化學品物質、無 火災其他安全隱患的干燥場所,并且應由專人保管,還需做好防盜措施。 d)檢查 各礦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堅持日常檢查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佩戴 情況, 對檢查情況做記錄。 對于不按要求佩戴的應當嚴厲批評教育, 并責令改正。 e)保養(yǎng) 員工應當愛惜自己的勞動防護用品,可定期清洗,擦拭,并妥善保管。倉庫 內的用品也應該定期查看,避免受潮受壓。 f)檢測 14 各礦山項目除了對勞動防護用品定期維護保養(yǎng)外,還應當定期進行相應檢 測,檢測作相應記錄。 g)使用與評估 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時,一定要結合自身的風險,所有身處施工現場的人必須 佩戴安全帽,對頭部進行保護;遇到對眼睛有危害的作業(yè)時,必須使用護目鏡或 眼罩;遇到對面部傷害的作業(yè)時,應使用面罩進行作業(yè);遇到對聽覺造成損害的 作業(yè)時,應該佩戴耳塞進行作業(yè);遇到手容易受傷的作業(yè)時,應當佩戴合適的手 套進行作業(yè);遇到腳容易受傷的作業(yè)時,必須穿著合適的鞋或靴子;遇到有毒場 所作業(yè)或者粉塵場所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合適的防護口罩或者呼吸器;遇到易發(fā)生 燙傷或凍傷的作業(yè)時,應穿戴合適的工作服或外套;遇到有觸電危害的作業(yè)時, 必須佩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絕緣防護用品。 h)更換與處理 如有破損、受污染、老化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應由保管員 收回存放,并換發(fā)新的用品,對換發(fā)作相應記錄。

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5篇范文)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標準化是企業(yè)進行現代化生產的重要手段,是現代化企業(yè)科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政策。為了加強公司的標準化工作,提高公司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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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機房內整潔衛(wèi)生、窗明幾凈,做到無雜物,無油垢、無積水、無灰塵,禁止用機房兼作其他用途。2、機房門口掛有“機房重地、閑人免進”字牌。3、機房設施齊全、完善 ...[更多]

  • 管路設施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 管路設施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93人關注

    1、管路卸車時要堆放整齊,并用木板背緊,管與管之間用鐵絲固定,防止管路流動傷人,卸車和連接管路不影響行車、行人和井下正常用風、用水,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2、各種 ...[更多]

  • 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5篇范文)
  • 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5篇范文)92人關注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標準化是企業(yè)進行現代化生產的重要手段,是現代化企業(yè)科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政策。為了加強公司的標準化工作,提 ...[更多]

  • 檢查瓦斯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 檢查瓦斯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90人關注

    1、 下井前攜帶好瓦斯檢測儀、探仗、膠皮管、溫度計等其他規(guī)定儀器、用具,并仔細對所攜帶儀器進行檢查、校正。否則查出一次罰款50分。2、瓦斯檢查員應對沿途的通 ...[更多]

  • 通防區(qū)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 通防區(qū)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考核辦法88人關注

    一、質量標準化檢查組每月不少于二次的質量標準化檢查,每少一次罰小組組長200元。二、對現場發(fā)現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不合格的地點,每處給予責任人100元的處罰,并 ...[更多]

  • h礦地測防治水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 h礦地測防治水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61人關注

    1、及時繪定中腰線,大型貫通有設計、審批總結,各類通知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2、嚴格按《規(guī)定》制作圖紙。3、按要求完成地質“三書”、地質預報和水情預報,預報有 ...[更多]

  • 工地標準化管理制度
  • 工地標準化管理制度60人關注

    為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設管理水平,統(tǒng)一工地建設標準,規(guī)范工地建設內容,以工地建設入手,做好黃延高速公路擴能工程施工標準化工作落實,提升項目建設形象,為工程建設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