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動工器具管理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手持式電動工具(以下簡稱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的安全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
2 引用標準
gb 2900.28 電工名詞術語 電動工具
gb 3883.1~3883.1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3 電動工具應符合的條件
3.1 工具及其附件的設計、制造必須符合gb 3883.1~3883.12的相應規(guī)定。
3.2 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jīng)國家認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
3.3 工具在出廠時,必須附有詳細的生產(chǎn)使用說明書,說明書應有獨立的章節(jié)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容應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和相關的預防措施等。
4 管理
4.1 工具的管理必須包括:
4.1.1貫徹執(zhí)行本標準和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要求;
4.1.2監(jiān)督、檢查工具的使用和維修;
4.1.3對工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4.1.4對工具引起的觸電事故進行調查、統(tǒng)計和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并上報有關部門;
4.1.5按照本標準和工具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及實際使用條件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 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4.2.1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4.2.2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4.2.3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4.2.4工具的存放和保養(yǎng)方法;
4.2.5操作者注意事項。
4.3 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檔案。
5 使用
5.1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的方法。
5.2 在一般作業(yè)場所,應盡可能使用ⅱ類工具,使用ⅰ類工具時還應采取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5.3 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應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5.4 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作業(yè)場所,應使用ⅲ類工具,或裝設漏電保護器的ⅱ類工具。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連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yè)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yè)場所應有人在外監(jiān)護。
5.5 在濕熱、雨雪等作業(yè)環(huán)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5.6 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5.7 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連接。
5.8 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5.9 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單獨連接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連接起來。
5.l0 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 (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 檢查、維修
6.1 工具在發(fā)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
6.2 工具的日常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6.2.1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6.2.2保護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6.2.3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6.2.4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6.2.5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6.2.6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6.2.7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xiàn)象;
6.2.8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6.3 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
6.3.1 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6.3.2 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qū)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相應縮短檢查周期。
6.3.3 在梅雨季節(jié)前應及時進行檢查。
6.3.4 工具的定期檢查,除6.2條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
6.4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也阻小于表1規(guī)定的數(shù)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5 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6.6 工具的維修必須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6.7 使用單位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shù),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有規(guī)格不符的零部件。
6.8 在維修時,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換。
6.9 工具的電氣絕緣部分經(jīng)修理后,必須進行下列測量和試驗。
6.9.1 絕緣電阻測量
6.9.2 絕緣耐壓試驗
6.10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第2篇 電氣檢修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制度
1?????? 范圍
制度規(guī)定了電檢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的職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chǎn)部電檢班。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 電測法規(guī)》-(jjg622-8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標準》(gb3883.1~12-9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93)
《焊接與切割安全》(gb9448-88)
《移動式木走梯安全標準》(gb17059.1-86)
《移動式木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2-86)
《移動式輕金屬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3-86)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92)
《電氣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國電2002.11.7)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國電發(fā)【2002】777號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發(fā)電企業(yè)基礎管理標準)
《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準》????????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電氣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或接觸及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
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觸高壓帶電部分。
一般防護用具(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
4、職責
為了加強電氣檢修班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管理,確保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及有效地防止觸電事故,保證使用人員的安全,特制定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及漏電保護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5、內容與辦法
5.1電氣安全工器具
5.1.1所有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屬于經(jīng)過國家檢測中心試驗鑒定的合格產(chǎn)品。
5.1.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1.3產(chǎn)品有廠名、廠址、出廠編號、出廠檢定合格證或檢測中心鑒定報告證書。
5.1.4選購有入網(wǎng)證的生產(chǎn)廠家,選購符合相應國家標準(gb2811-89或gb6095-85及其它)的產(chǎn)品。
5.2電動工器具
5.2.1工器具及附件的設計、制造必須符合gb3883.1~12的相應規(guī)定。
5.2.2工具必須有安全認證標志,工具上應有幾類工具的永久標志。
5.2.3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3漏電保護器
5.3.1必須選用正規(guī)廠家生產(chǎn)的,有入網(wǎng)證合格產(chǎn)品。
5.3.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安裝接線圖及注意事項。
5.3.3選型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漏電保護器必須與使用的設備相匹配。
5.4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
5.4.1電氣安全用具試驗相關規(guī)定
5.4.1.1電檢班代表廠部負責全廠電氣安全用具試驗、貼簽發(fā)證工作,并設立電子、書面兩套臺帳,實施統(tǒng)一管理。
5.4.1.2班組日常管理電氣安全用具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檢工作。
5.4.1.3所有電氣安全用具必須按試驗周期進行試驗,超過試驗周期禁止使用。
5.4.1.4電氣電檢班按電氣安全用具編號填寫試驗日期、試驗結果并簽名。
5.4.1.1.5.3試驗合格品貼合格證,注明有效期;不合格品由測試班集中處理,不得返回原單位。
5.4.1.6電氣安全用具電子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3:
5.4.2電動工器具試驗及有關規(guī)定
5.4.2.1電動工器具試驗周期為六個月,分電氣絕緣試驗及機械性能檢驗兩部分。
5.4.2.1.1電動工器具絕緣試驗分工: 電氣各班組負責本班組電動工器具絕緣測試工作,測試紀錄在測試結束2天內傳報電檢班。其他由電氣電檢班負責。
5.4.2.1.2所有單位電動工器具電氣絕緣試驗由電檢班負責統(tǒng)一審批,填寫電子臺帳。
5.4.2.1.3機械性能檢驗:由電動工器具使用班組指定設備專責人或者保管員負責(按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檢驗合格后填寫電子臺帳并簽名。
5.4.2.1.4電動工器具兩項檢驗均合格,安全主管簽名、發(fā)合格證,該工具方可準許使用。
5.4.2.2按電動工器具種類建立電子臺帳,記錄各類工器具數(shù)量。對春、秋檢工器具檢驗數(shù)量進行統(tǒng)計并與總數(shù)比較,增加、減少應注明原因。
5.4.2.3電動工器具分合格、待修、報廢三種。合格與待修的電動工器具分別位置、分開存放;合格的電動工器具按編號、名稱定置擺放;報廢的電動工器具交由分場統(tǒng)一處理,不得在班組保存。
5.4.2.4各班組電動工器具按固定式、移動式、手持式、電焊機以及其他工具的順序編號注冊。
5.4.2.5 電動工器具電源線的要求:單相工具采用三芯電源線;三相工具采用四芯電源線。綠/黃雙色線只能用作保護接地或接零線,工器具外殼接地與電源接地構成保護接地系統(tǒng)。
5.4.2.6電動工器具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4
5.5 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領用審批規(guī)定。
5.5.1生產(chǎn)部安全主管負責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全面管理工作。
5.5.2班組申請領用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的材料計劃,必須經(jīng)安全主管審核。
5.5.3新領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須經(jīng)本單位安全主管編號、注冊。
5.5.4新領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經(jīng)電氣檢修及機械性能試驗合格,安全主管發(fā)合格證后,方可準許使用,否則視為不合格工具。
5.6部門、班組建立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的臺帳,檢查、試驗、維修記錄。明確保管專責人。所有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分場統(tǒng)一編號,班組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編號用標簽打印后粘貼,編號必須清晰。
5.7保管人員每次發(fā)放或收回必須進行檢查,每月對管轄的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5.8現(xiàn)場放置電動工器具中不應有報廢品,報廢品應單獨存放。
5.9工具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并填好維修技術檔案。在未修復前不得使用。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應達不到安全技術指標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方允許補報和購置新的工器具。
5.10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保管
5.10.1絕緣工具應放在清潔、干燥的地方,有條件的可放在紅外箱中,防止積塵。
5.10.2攜帶型短路接地線、鋼絲繩應編號,保管應定置擺放,對號入座。
5.10.3絕緣手套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接觸。
5.10.4絕緣靴不得當雨靴或作其他用,不得與雨靴放在一起,并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接觸。
5.10.5漏電保護器必須由專人保管,專業(yè)人員負責安裝。
(1)漏電保護器接線必須正確,安裝符合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要求。安裝后必須用試驗按鈕試驗3次均應正確動作。
(2)漏電保護器的安裝范圍
1)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2)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
3)安裝在環(huán)境惡劣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5.11按照不同種類的電動工器具分別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2每半年(春、秋檢)由各班安全員或技術員與專責人(保管員)一同對本班組工器具進行檢驗,檢驗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合格者到測試班領取相應數(shù)量的合格證,貼在已檢合格設備的明顯之處,并做好檢驗記錄備查。不合格者,應單獨放置,立即按有關規(guī)定修復或報廢。
5.13安全帶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庫房內,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油漬等和尖銳堅硬的物體,不準長期暴曬。應當定置擺放。
5.14移動梯子、高凳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存放地點應干燥,無腐蝕性液體及氣體。特別注意梯子擺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砸傷人員和設備儀器。移動梯子、高凳不能與其它物件混放,禁止在移動梯子和高凳上擺放和堆放其它物件,防止梯子、高凳受力變形。
5.15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應請專業(yè)人員(專責人)進行維修試驗工作,并做好維修試驗記錄。
5.15.1電氣安全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1)漏電保護器投運前進行試驗一次,應當動作良好。
(2)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檢查有試驗合格標簽,和試驗記錄。未超過有效期使用。
(3)絕緣部分表面無裂紋、破損或污漬。
(4)絕緣手套每次使用前應進行外部檢查,查看表面有無損傷、磨損或破漏、劃痕等。絕緣手套漏氣,不能用于機械操作。
(5)驗電器每次使用前都應檢查,絕緣部分有無污垢、損傷、裂紋、聲光顯示是否完好。驗電器自檢功能正常。
(6)攜帶型短路接地導線、線卡及導線護套符合標準要求,固定螺絲無松動現(xiàn)象。
(7)安全帶使用前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繩索、編織帶無脆裂、斷股和扭結現(xiàn)象;皮革配件應完好、無傷殘;金屬配件應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腐蝕;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無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靈活,表面滾花良好,與邊框間距符合要求;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配備的防墜器應制動可靠。
5.15.2梯子、高凳使用前應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限制升降裝置應齊全好用;木、玻璃鋼制構件連接牢固無腐蝕,變形;金屬制的組件無嚴重銹蝕,無嚴重變形連接牢固可靠,防滑裝置齊全可靠。梯子、高凳檢驗周期為一年,標準按照gb7059.1-86? gb7059.2-86? gb7059.3-86執(zhí)行。
5.16電動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5.16.1電源線應完好無損,電源開關動作正常、靈活、不缺損、破裂。電源插頭必須完整無損。
5.16.2工器具的外殼、手柄完好無損,機械防護裝置應完好。
5.16.3保護線連接應正確,牢固可靠。
5.16.4轉動部件及防護裝置應完好。轉動部分應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xiàn)象。
5.16.5安裝地點應光亮充足,場地便于人員操作使用。
5.16.6電源線應用橡皮絕緣軟電纜電纜管整齊敷設,絕緣良好,帶電部分不得外露。
5.16.7電動工器具必須單獨使用開關(刀閘)。工器具的接地裝置必須良好,符合要求。
5.16.8電焊機檢查
5.16.8.1檢查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及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6.8.2檢查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6.8.3檢查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兆歐。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理。
5.16.8.4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應有良好的絕緣層。
5.17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1漏電保護器使用。
5.17.1.1電動工器具及環(huán)境惡劣的電氣設備在使用中必須將漏電保護器投入運行。
5.17.1.2不得用漏電保護器代替電源控制開關。
5.17.1.3漏電保護器動作后,必須檢查其動作原因,如檢查未發(fā)現(xiàn)問題時允許試投一次。如再次動作,可考慮作試驗或更換新的漏電保護器。
5.17.2電氣安全用具使用
5.17.2.1電氣安全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掌握正確使用方法。不懂得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2.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電氣安全用具完整好用。
5.17.2.3不允許用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臺等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與高壓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位發(fā)生接觸。
5.17.2.4電氣絕緣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須核準與所操作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是否相符。
5.17.3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3.1工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熟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懂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3.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工具完整好用,防護裝置齊全,帶電工具的附件(鉆頭、砂輪片、無齒鋸片)應無缺陷,安裝牢固。
5.17.3.3工作人員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遵照安全工作規(guī)程正確安全的操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4在一般工作場所,應使用ii、iii類工具。使用工具時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5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架等作業(yè)場所應使用ii類或iii類工器具。
5.17.3.6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工作場所,應使用iii類工器具,或使用裝設漏電保護器的ii類工器具。裝設的漏電保護器及工器具控制箱和電源連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yè)點外面。
5.17.3.7工器具的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電源連接器連接(轉接)。電源線要架空敷設,如在地面敷設應做好防護措施。
5.17.3.8工器具的危險或轉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5.17.3.9加工的部件應固定牢固,不能松動有飛脫的可能。刀具接觸被加工工件要緩慢,不準突然用力,避免損壞工具和傷人。作業(yè)中不準用手直接清除切屑,避免傷人。
5.17.3.10修理工器具必須切斷開關,停止總電源,做好防止轉動的安全措施。停止作業(yè)前應從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換刀具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停止作業(yè)或工作人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
5.17.4安全帶使用
5.17.4.1班組根據(jù)工作需要領用合適類型的安全帶。
5.17.4.2安全帶每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使用人員必須掌握檢查的項目。
5.17.4.3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米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自鎖鉤用吊繩例外。
5.17.4.4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使用。
5.17.4.5安全帶上的各種零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使用頻繁的繩要經(jīng)常做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17.4.6現(xiàn)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
5.18梯子、高凳的使用
5.18.1班組根據(jù)需要領用合適類型的梯子、高凳。
5.18.2移動梯子、高凳要在檢查周期內使用。使用前必須詳細檢查,存在缺陷禁止使用。
5.18.3在梯子上面工作時,梯子與地面的傾斜角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子頂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5.18.4只允許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
5.18.5禁止將梯子。高凳架設在不穩(wěn)固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
5.18.6現(xiàn)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梯子、高凳,確保工作安全。
5.19電焊機的使用
5.19.1電焊機及電源
5.19.1.1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電焊機超負荷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電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5.19.1.2電焊機連接的電源線,長度不易超過2-3米。當有臨時需要較長的電源線時,應沿墻或立電線桿用瓷瓶隔離布置敷設,其高度必須距離地面2.5米以上,不允許將電源線托在地面上。
5.19.1.3焊接工作地點的電氣線路應布置正確,并應注意檢查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及電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9.1.4電焊機電源輸入端不論是否帶有電纜,均應予以保護,以防止人體意外接觸,并表明極性。
5.19.1.5電焊機輸出回路不得與接地保護端或電焊機機架連接,內部連接應采用固定可靠方式,即使斷線或松脫也不會引起輸入和輸出回路間發(fā)生通電現(xiàn)象。
5.19.1.6應經(jīng)常檢查和保持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9.1.7如電源內部采取可移動繞組調節(jié)焊接電流,則要求可動繞組在各個位置都應與其它帶電部分至少8毫米的氣隙。
5.19.1.8經(jīng)常移動切與人體易于接觸的控制回路,其電壓值為:工頻交流36v或42v。直流:36v或48v.
5.19.2電焊電纜及焊鉗
5.19.2.1電焊機用的軟電纜芯線應采用多股細銅線或細鋁線絞合而成,其截面大小應根據(jù)焊接需要載流量和長度,按電焊機用電纜的標準選用。
5.19.2.2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小于1兆歐姆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補完好。
5.19.2.3從焊接工件到電焊機的回路導線應采用電纜或導電完好的鋼筋牢固可靠地連接,如果鋼筋連接不良或電纜細長,一致回路導線電阻大時,焊接電流產(chǎn)生分流,電焊機接地線易被燒斷而發(fā)生各種事故。
5.19.2.4電焊機的電纜線應使用整根導線,中間不易有接頭。當工作需要接長導線時應使用連接器牢固連接,保證絕緣良好。
5.19.2.5焊接電纜線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采用保護套等保護措施。嚴禁把電纜搭在高壓氣瓶、乙炔發(fā)生器上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
5.19.2.6禁止使用廠房的金屬結構、軌道、管道、暖氣設施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起來作電焊導線。
5.19.2.7禁止焊接電纜與油脂等易燃物接觸。
5.19.2.8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必須要有良好絕緣層。
5.19.2.9電焊鉗如超負荷使用或連續(xù)使用時間過長,手柄會發(fā)熱,應在自然冷卻后再用,不應將鉗浸在水中冷卻。
5.19.3電焊機接地裝置
5.19.3.1電焊機應專設接地極,接地線截面積一般為14平方毫米,接地螺栓直徑不小于8毫米,并注意防止松脫。應定期檢測接地系統(tǒng)的電氣性能。
5.19.3.2禁止借用氧氣、乙炔等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極,以防止由于產(chǎn)生電阻熱或在引弧時沖擊電流的作用產(chǎn)生火花而引爆。
5.19.3.3電焊機本身接地和焊接工件接地都必須使用獨立的接地線。
5.19.3.4不能將電動機、電動工器具的電源線接在其接地線上,否則就可能被燒毀。
5.19.4電焊機的使用
5.19.4.1必須將電焊機平穩(wěn)地放在通風良好、干燥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環(huán)境。
5.19.4.2電焊機必須經(jīng)常保持清潔。如焊接現(xiàn)場有腐蝕性、導電性氣體或飛揚的粉塵時,必須對電焊機進行隔離防護。電焊機必須有防止雨雪的防護設施。
5.19.4.3防止電焊機受到碰撞或劇烈震動(特別是整流型電焊機)。
5.19.4.4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和焊件不能短路。
5.19.4.5在合上電焊機開關(刀閘)前應先檢查電焊機等設備,如電焊機接地情況,電源線和電焊線絕緣情況。電焊工在離開工作場所時應將電焊機電源切斷。
5.19.4.6電焊機設備的裝設、檢查、維修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2.20電氣檢修工作中使用工器具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者,按違章處理。根據(jù)情節(jié)及對人身、設備的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處罰。
6、檢查與考核
6.1電焊線裸露打火或不按規(guī)定做絕緣處理,每一處扣20元。
6.2電、火焊帶相互交叉,每一處扣20元。
6.3氧氣、乙炔瓶安全距離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4氧氣、乙炔氣門不嚴或忘關發(fā)生泄露,每一處扣50元。
6.5 使用電動工器具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6.6使用梯子作業(yè)時,無人監(jiān)護或無安全措施,每一處扣100元。
6.7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8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第3篇 某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
二、內容:
1職責:
1.1工具管理員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設備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1.2工具管理員負責對電動工器具進行統(tǒng)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1.3借用人應在電動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1.4車間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動工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
1.5電議車間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維修工作,如不能維修交由負責部門統(tǒng)一聯(lián)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由電議車間進行驗證和試驗工作。
2分類:
2.1手持電動工器具的分類
手持式電動工具按防觸電保護方式分為三類(gb4787-94)。
2.1.1 ⅰ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導線(接地或接零)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2.1.2 ⅱ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結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和金屬外殼兩種。在工具的明顯都位標有ⅱ類工具結構符號“回”。
2.1.3 ⅲ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2.2移動式機電設備一般屬于ⅰ類工具、電器,帶電體依靠基本絕緣,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電動工具的選用要求
3.1在一般場所,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優(yōu)先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或設備,則必須采取下面之一的保護措施:
(1)加裝漏電保護器;
(2)使用安全隔離變壓器;
(3)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4)工具或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接保護零線(地線)。
3.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
3.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
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這類場所中,對使用的漏電保護器、安全隔離變壓器、控制箱、電源聯(lián)接器等,都必須放在工作場所的外面,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電動工器具使用前的檢查
4.1對于經(jīng)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1.1手持式電動工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牢固,轉動靈活,開關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插頭正確、完好。如果是沖擊鉆,還要看一下檔位選擇正確。
4.1.2移動式電氣設備,要檢查電器外殼和防護的完好,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正確。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電氣檢查,電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用萬用表對繞組和開關進行通斷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zhí)行。
第4篇 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
二、內容:
1職責:
1.1工具管理員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設備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1.2工具管理員負責對電動工器具進行統(tǒng)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1.3借用人應在電動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1.4車間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動工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
1.5電議車間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維修工作,如不能維修交由負責部門統(tǒng)一聯(lián)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由電議車間進行驗證和試驗工作。
2分類:
2.1手持電動工器具的分類
手持式電動工具按防觸電保護方式分為三類(gb4787-94)。
2.1.1 ⅰ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導線(接地或接零)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2.1.2 ⅱ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結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和金屬外殼兩種。在工具的明顯都位標有ⅱ類工具結構符號“回”。
2.1.3 ⅲ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2.2移動式機電設備一般屬于ⅰ類工具、電器,帶電體依靠基本絕緣,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電動工具的選用要求
3.1在一般場所,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優(yōu)先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或設備,則必須采取下面之一的保護措施:
(1)加裝漏電保護器;
(2)使用安全隔離變壓器;
(3)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4)工具或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接保護零線(地線)。
3.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
3.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
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這類場所中,對使用的漏電保護器、安全隔離變壓器、控制箱、電源聯(lián)接器等,都必須放在工作場所的外面,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電動工器具使用前的檢查
4.1對于經(jīng)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1.1手持式電動工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牢固,轉動靈活,開關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插頭正確、完好。如果是沖擊鉆,還要看一下檔位選擇正確。
4.1.2移動式電氣設備,要檢查電器外殼和防護的完好,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正確。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電氣檢查,電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用萬用表對繞組和開關進行通斷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