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改變現行建筑安全的教育與管理
改革開放以來,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和教育實現了三個大飛躍,取得了很多的成功經驗。但從全國工傷事故統(tǒng)計情況看,建筑行業(yè)的事故數高于大多數其他行業(yè),仍然作為一個控制多發(fā)事故的專項治理的行業(yè)。從許多傷亡事故的原因分析看,“三違”現象突出,因此,應當改變現行的建筑安全教育與管理。
一、 現行的安全生產教育是落后的,形式的,表現為
1、 安全三級教育難以真正落實:(1)對他人進行安全教育者自身的文化沒有具備有完整的安全生產知識,自身未必接受過系統(tǒng)的安全教育。對安全教育講不清,講不透;(2)安全生產的層次教育浮淺表面,三級教育概念不清,出現接力棒傳遞式三級教育,應付檢查;(3)安全生產的預警提醒弱化,潛意識中還是憑僥幸心理。
2、 知識教育不全,以偏概全或斷章取義,只重說教,忽視案例分析,注重現象,未及本質。人員流動頻繁未能受到比較全面的系統(tǒng)教育,偏重設施防范的要求,而忽視人的主動避險和自防,形成了教育培訓概念化,內容簡單化,方法一般化。
3、 教育層次有較大的斷層,專家知識講授與基層對安全知識的傳播有割襲;企業(yè)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知識接受與施工人員對知識的傳承有割裂;施工管理人員與勞務作業(yè)人員對安全知識的理解有割裂。
二、 現行安全行政管理與時代變化發(fā)展不適應
1、行政監(jiān)督管理與企業(yè)安全管理未能有機互動。企業(yè)對于積極抓好安全生產、保障生產力的提高意識不強,主動性不夠,行政監(jiān)督檢查維護職工生命健康的促動力不深。檢查看資料,查外表;看資質,查手續(xù); 看方案,查部位,未能觸及安全管理的根本。
2、行政管理與具體監(jiān)督管理相混淆。行為上“政企”不分,監(jiān)督與服務不分。行政監(jiān)督機關實行收費,對其的職責主導地位產生認識模糊,顧此失彼現象較為突出。
3、目前建筑企業(yè)經濟成份多元化,安全管理的差異太大,好差互見。一些大企業(yè)是浮淺表面,一些“游擊隊伍”就敷衍造假欺騙。受市場一些不良的利益驅動,說與做陽奉陰違,說得重要,做得次要,專職不做,兼職不顧。從施工現場施工組織設計上看,許多是應付招投標,與實際相差較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