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縣供電局設備管理標準規(guī)定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固定資產設備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報告和記錄。
本標準適用于仙居縣供電局。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華東電網電力工業(yè)企業(yè)固定資產目錄》1999年1 月制定
《臺州電業(yè)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3 職責
3.1 職能
3.1.1 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工作是企業(y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局設置“固定資產設備管理網絡”,在分管局長領導下,負責全局的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工作。
3.1.2 財務部門是局固定資產設備的綜合管理部門,各有關職能科室是局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實物管理部門,應確定專人(兼職)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3.1.3 各生產單位是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理部門,應明確設備主人,負責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3.2 權限
3.2.1 分管局長權限:
3.2.1.1 領導“固定資產設備管理網絡”日常工作,組織協(xié)調固定資產價值管理、實物管理和使用管理等部門關系,共同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3.2.2 各有關職能部門權限:
3.2.2.1 生技科負責分管輸電線路、配電線路、變電一、二次設備、生產用儀器儀表(除用電外)、檢修維護設備、生產管理用工器具等設備。
3.2.2.2 調度所負責分管通訊線路、通訊設備及儀器、計算機及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等設備。
3.2.2.3 用電科負責分管配變、用電、電能計量、城市低壓網等設備。
3.2.2.4 農電科負責分管農村低壓網設備。
3.2.2.5 安監(jiān)科負責消防、安全工器具等設備。
3.2.2.6 車隊負責交通設備。
3.2.2.7 行政科負責分管生活后勤、辦公等設備。
3.2.2.8 辦公室負責本企業(yè)土地、房產等設備。
3.2.2.9 供銷科負責在庫的“未使用固定資產”、“封存固定資產”、“不需要固定資產(待調遷)”及已批準報廢固定資產的殘物“。
3.2.3 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局頒發(fā)的關于設備管理的規(guī)定。
3.2.4 定期檢查監(jiān)督各制度的執(zhí)行,保證企業(yè)和平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
3.2.5 負責審查所管轄設備的調撥、出租、轉移、盤盈(虧)、報廢、交接等管理工作,其中固定資產調撥、出租、轉移、盤盈(虧)、報廢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送實物管理部門,由實物管理部門組織專業(yè)人員對上述資產設備進行技術鑒定,并報財務部門進行審核后,交分管局長審批。及時傳達上級對有關設備變動的通知并落實辦理。
3.2.6 各專(兼職)管理人員職權:
3.2.6.1 根據對固定資產設備實行歸口與分級結合的管理形式,負責分管所轄設備。
3.2.6.2 負責所管轄固定資產的出售、調撥、轉移、盤盈(虧)、報廢、交接等日常工作。
3.2.6.3 有權參加對設備交接和專項工程的竣工驗收,并對檢查和驗收結果提出鑒定意見。
3.2.6.4 做好兩網改造等設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并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
3.2.7 財務部門權限:
按仙居縣供電局固定資產管理標準執(zhí)行。
3.3 責任
3.3.1 分管局長:
3.3.1.1 對本企業(yè)的固定資產設備全面負責。
3.3.2 各有關職能部門:
3.3.2.1 對經常與使用保管部門的實物和卡片進行核對,指導、幫助使用保管部門做好資產建卡、變更登記等管理工作,并及時將設備增減變動情況通知財務部門,以便建(撤)卡、列(銷)帳,確???、物相符。每半年傳統(tǒng)同使用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核對一次,以保證帳、卡、物相符負責。
3.3.2.2 對參與定期組織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負責。
3.3.2.3 對保證企業(yè)生產活動正常開展負責,制定生產設備運行、維護和技術管理規(guī)章制度,定期檢查各項制度執(zhí)行情況。
3.3.2.4 對分管固定資產有更新、大修、零星購置、事故備品等計劃負責。
3.3.3 各保管使用單位責任:
3.3.3.1 對所管轄設備的固定資產卡片臺帳負責。
3.3.3.2 對提出固定資產的調撥、出租、轉移、盤盈(虧)、報廢申請,并根據上級批準辦理相應手續(xù)負責。
3.3.3.3 對所管轄設備安全運行、維護保養(yǎng)、檢修工作負責。
3.3.3.4 對參考固定資產驗收、交接和財產清查工作確保卡、物相符負責。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設備卡片登記程序:
4.1.1 變電工程由工程安裝單位根據擴建、基建完工情況,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根據資產目錄,編制“設備移交清冊”交財務和對口管理部門及接收單位,經驗收核對,有交接人雙方簽字后認可,各部門據此登卡建帳。
4.1.2 線路工程驗收結束后,根據“工程竣工移交證書”的基本技術參數登卡、建帳。
4.1.3 各運行保管部門將建好各類設備卡片一設二份,一份交對口科室,一份自留。
4.1.4 其余另星購置,技措技改項目中購置的設備按工程完工單由保管使用部門建卡,并上報對口物資管理部門。
4.2 設備登記要求及編碼:
4.2.1 35kv以上的主變、斷路器、隔離開關、流壓變等主設備按專用設備卡片登記。
4.2.2 其余設備按變電設備卡片要求登記,其中避雷器按相登記,蓄電池及電容器按組登記,10kv高壓開關柜及其他高壓柜按柜為單位登記,10kv電力電纜按條登記。
4.2.3 高壓斷路器及主變接線端子箱作為附屬設備登記。
4.2.4 35kv以上線路按“送電線路設備登記卡”登記。
4.2.5 配電線路每年建一次清冊,以線路專業(yè)年報格式填報。
4.2.6 修造設備和工具儀器儀表按“通用設備登記卡”登記。
4.2.7 每個設備需填清資產所屬,設備有關技術數據及設備投產年月(以第一次投產為準)。
4.2.8 設備卡片需分類裝訂成冊,作好相應記錄,作為原始檔案保存,不得無故遺失。
4.2.9 各管理員根據設備卡片還需建立“生產設備明細分類卡”作設備變動臺帳用,原則上每二年整理調換一次。
4.2.10 單位編碼按輸變電設備原則進行。
4.3 設備變動程序:
4.3.1 一般設備變動需由物資管理部門開列“固定資產變更的通知”說明變動依據及原因,經分管局長批準分送財務及變動有關單位。
4.3.2 凡已在有關工程和事故搶修中經上級核準的設備變動,需由設備執(zhí)行部門開列“固定資產變更聯(lián)系單”應在說明中注明所根據的批準文件的名稱及編號和事故原因,經現(xiàn)場負責人簽字報有關部門作變動依據。
4.3.3 施工單位用已形成固定資產設備在現(xiàn)場進行設備調換,必須同時交換設備卡片。
4.3.4 用戶投資建成的設備按“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由用電科統(tǒng)一辦理有關資產調撥手續(xù)。
4.3.5 目前用戶資產設備在我系統(tǒng)運行的,也需登記設備卡片,但不編號。
4.3.6 各單位在每季末根據設備增減變動情況,編制變動季報上報實物管理部門,并進行變動臺帳登記。
4.4 設備報廢辦法:
4.4.1 設備報廢基本原則:
4.4.1.1 經過預測,繼續(xù)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4.4.1.2 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4.4.1.3 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4.4.1.4 嚴重污染環(huán)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4.4.1.5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及專業(yè)會議明確要求淘汰的。
4.4.2 報廢手續(xù)由使用部門提出,專業(yè)技術人員鑒定,填報“固定資產報廢(損)申請單”報市局批準。
4.4.3 有關工程要求批準更新報廢的需寫清工程文號。
4.4.4 設備批準報廢后,廢舊設備由物資科統(tǒng)一處理。設備卡片與報廢單作歸檔處理。
4.5 設備的清查:
4.5.1 使用保管部門的卡片必須每半年與實物核對一次,以保證卡、物的相符。
4.5.2 實物管理部門應根據設備變動情況定期每年一次與使用保管部門進行核對,做到卡、物相符。
4.5.3 財務部門應定期每年一次與生技部門和使用保管部門的卡片、實物進行核對,做到帳、卡、物相符。
5 報告和記錄
5.1 本標準形成的報告和記錄主要有:
5.1.1 固定資產設備登記卡
5.1.2 固定資產設備變動季報
5.1.3 固定資產報廢(損)申請單
5.1.4 固定資產變更通知單、聯(lián)系單
5.2 設備管理所形成的報告和記錄,按工作規(guī)定和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準確上報。
5.3 本標準執(zhí)行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