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管理標準規(guī)定
工程管理標準
1 范圍
1.1 本標準規(guī)定了本局工程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標準適用于本局工程管理。
2 引用標準
《技術改造與技術進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湘電生字[1992]337號文)。
3 術語
3.1技術改造工程:側重于技術進步,包括大面積技術改進與技術更新?lián)Q代,簡稱為'技措'或'技改';一般投資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叫'重點技措工程'。通常情況下重點技措工程一般按基建程序模式管理。
3.2 更新改造工程:側重于設備,其中包含少量的技術改進,但主要是設備的改造與設備的更新,在技術上基本維持原有的水平,簡稱quot;更改'。
3.3 大修工程:大修:大修是指基本上不改變原設備結構,檢修的目的主要是恢復設備原有性能。
4 管理職能
4.1 工程分類
4.1.1 基建工程
4.1.1.1 城網電力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工程。
4.1.1.2 農網電力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工程。
4.1.1.3 非生產性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工程。
4.1.2 技術改造工程
4.1.2.1 城網電力技術改造工程。
4.1.2.2 農網電力技術改造工程。
4.1.2.3 非生產性技術改造工程。
4.1.3 更改工程、大修工程
4.1.3.1 城網更改工程、大修工程。
4.1.3.2 農網更改工程、大修工程。
4.1.3.3 非生產性更改工程、大修工程。
4.1.4 業(yè)擴工程
4.1.4.1 城網業(yè)擴工程。
4.1.4.2 農網業(yè)擴工程。
4.2 工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
4.2.1 城、農網電力基建工程、技措工程、更改與大修工程、歸口生產技術部管理。
4.2.2 非生產性基建工程、更改與大修工程,歸口計劃財務部管理。
4.2.4 城、農網業(yè)擴工程,由用電管理部和生產技術部共同管理。用電管理部負責立項和與用戶交涉等前期工作;生產技術部負責工程施工管理。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工程立項管理
5.1.1 工程項目的確定是工程管理的首要環(huán)節(jié),確定原則如下:
a.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
b. 堅持技術進步;
c. 提高經濟效益;
d. 長遠規(guī)劃和近期目標相結合;
e.統(tǒng)一計劃,分級管理;
f. 根據工程性質分別由相應的管理機構批準。
5.1.2 基建工程立項管理
5.1.2.1 基建工程屬于固定資產投資,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的法規(guī)和政策。
5.1.2.2 基建工程必須堅持基本建設的程序,根據長遠規(guī)劃和近期效益進行可行性研究,技術經濟論證。由相應的項目歸口管理部門編制基本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待批準后進行設計。基建工程新建項目必須在省公司下達正式批文后方可執(zhí)行。
5.1.2.3 地方(用戶)自籌資金建設的項目,在布局上必須符合電網規(guī)劃的要求,其資金使用范圍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各縣(市)局必須將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經縣(市)計委批準后才向州局報批項目設計任務書和選址報告。
5.1.2.4 小型基建項目由局計劃財務部匯總編制計劃上報省局,待批準下達建造面積和投資指標后,局統(tǒng)一平衡由局計劃財務部下達各單位執(zhí)行。
5.1.2.5 所有基建工程,不論國家貸款或地方自籌的項目,由局相應的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前期管理。前期工作中的立項報批、初步設計、劃紅線等具體工作由湘西電力設計院負責完成。
5.1.3 技術改造工程(含技措和更改)立項管理
5.1.3.1 為使技術改造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各縣(市)局和直屬單位必須在保證生產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和技術發(fā)展的基礎上制訂技術改造規(guī)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技術改造項目分重點技措與一般技措(更改)兩大類,投資額在100萬元及以上者為重點技措項目,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者為一般技措(更改)項目。兩類項目報送的時間如下:
5.1.3.2 重點技措項目:每年8月5日前,各縣(市)局和直屬單位將下一年度的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報送局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并且在上報計劃的同時必須附有可行性研究報告。
5.1.3.3 一般技措項目(更改):各縣(市)局和直屬單位將下一年度的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報送湘西電業(yè)局的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局有關科室部門匯總審查,并經分管局長簽署批準后上報省公司。報送時間以電壓等級分類分批報送如下:
a.220kv:每年9月5日前報送。
b.35~110kv:每年10月5日前報送。
5.1.3.4 省公司下達的技改工程項目,由局相關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復核平衡,并經局領導批準后行文下達有關單位執(zhí)行。
5.1.4 大修工程立項管理
5.1.4.1 大修工程必須堅持提高設備的安全運行水平和貫徹'預防為主,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
5.1.4.2 每年8~10月前,各縣(市)局和市區(qū)直屬單位應根據檢修規(guī)程規(guī)定,結合運行分析記錄、缺陷記錄和反事故措施等編制下一年度的大修工程計劃,工程項目應以單位工程為單元,報送湘西電業(yè)局,其中生產性項目報送局生產技術部,非生產性項目報送局計劃財務部,其他有關項目報送局有關歸口管理部門匯總審查,并經分管局長簽署批準后上報省局。報送時間以電壓等級分類分批報送如下:
a. 220kv:每年9月5日前報送。
b. 35~110kv:每年10月5日前報送。
5.1.4.3 單位工程的劃分
a.變電設備大修:主變壓器、35kv及以上開關、110kv及以上互感器以臺(組)為單位編制工程計劃;其他設備按變電站同一電壓等級的同類設備作為一個單位工程或以一個變電站為單位編制大修計劃。
b.線路設備大修:35kv及以上輸電線路以條為單位編制工程計劃;6~10kv配電線路、配電變壓器、接戶線以變電站出線回路編號為單位編制工程計劃。
c.輔助設備與非生產性設備大修:以一個站(變電站或微波站及開關站等)、一個設備功能系統(tǒng)、一個建筑物、一臺獨立設備為單位編制工程計劃。
5.1.4.4 大修工程實行立項分級管理。
a.市區(qū):大修工程集中管理,其中生產性大修歸口生產技術部,非生產性大修歸口計劃財務部。由局相關部室審查平衡編制全局年度大修計劃,經分管局長批準后下達各單位執(zhí)行。
b.各縣局:大修工程實行分級管理,其中報市局部分的生產性大修歸口生產技術部(110kv)、農電部(35kv),非生產性大修歸口計劃財務部。各縣局應將35kv及以上設備大修和房屋的翻建改造等大修工程項目應向局報送計劃,由局相關科室審查平衡、編制全局年度大修計劃,經分管局長批準后下達各單位執(zhí)行。其他大修項目由各縣局自行安排,其中6-10kv配網大修項目按農電部的要求與規(guī)定管理。
5.1.4.5 各縣局110kv變電站110kv部分的電氣預防性試驗、油務監(jiān)督測試、繼電保護校驗、少油開關絕緣油更換等維護性工程項目,為便于管理,仍按大修工程項目進行管理,由外包方(湖南德夯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電力工程建設分公司)申報計劃,各縣局監(jiān)督、驗收。
5.1.5 業(yè)擴工程立項管理
5.1.5.1 業(yè)擴工程和用戶工程立項,由電力營銷部歸口管理。按電力營銷部制定的具體管理細則執(zhí)行。
5.1.5.2 市區(qū)10kv315kva以上(含315kva)用戶,雙路電源的用戶和涉及配電網絡規(guī)劃布點,新建10kv出線等用戶的用電申請與供電方案;各縣(市)局10kv500kva以上(含500kva)用戶的用電申請與供電方案,應按內部傳遞程序由用電管理部送經局生產技術部會簽。
5.1.5.3 用電容量1000kva以上(含1000kva)且含有電力諧波源(如電弧爐、整流換流設備等負荷)等用戶的用電申請與供電方案,除履行原有的報批手續(xù)外,還須辦理諧波源設備立項報建審批手續(xù)。由各縣局(公司)電力營銷部提出初審意見,報局電力營銷部審查,并按內部傳遞程序,由用電管理部會同生產技術部審查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5.1.5.4 35kv用戶新裝、增容的用電申請和供電方案,由各縣(市)局提出初審意見,報局電力營銷部審批,并按內部傳遞程序由局電力營銷部送生產技術部等有關部門審核會簽,經分管局長批準。
5.1.5.5 110kv及以上用戶的用電申請和供電方案,由各縣(市)局提出供電方案的初步意見,報局電力營銷部,由電力營銷部收集有關情況資料組織局生產技術部等有關部門討論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批。
5.1.5.6 企業(yè)自備電廠、地方公用熱電廠、小水電申請并網的用戶,由各縣(市)局受理后報局電力營銷部,由用電管理部組織局生產技術部、調度管理所等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提交局長辦公會議批準,且我局電力營銷部門與用戶簽訂了并網有關協(xié)議后方算正式批準并網申請。
5.2 設計管理
5.2.1 各類工程立項的查勘設計和設計文件的審批是工程前期工作的主要內容。送變電工程和土建工程必須由持證單位設計。設計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執(zhí)行反事故措施,積極采用先進技術,重視經濟效果。設計文件是審查批準工程開工的必備條件,也是組織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據。
5.2.2 所有基建、重點技措和技術改造中的送變電工程項目,除上級審批下達設計任務書中已明確設計單位者之外,均由我局電力設計院負責設計。大中型項目一般采用兩階段設計方式即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送變電工程設計項目應有書面的設計原則要求或會議紀要作為依據,有關各方均應共同遵守。
5.2.3 技術改造工程的一般項目,凡需要進行設計的項目,市區(qū)由電力設計院統(tǒng)一安排設計;各縣局由縣局自行安排設計,亦可委托電力設計科研院設計。
5.2.4 用戶業(yè)擴工程中凡需要做設計的項目,按以下原則執(zhí)行:
5.2.4.1 各類用戶受電工程設計項目由用電管理部審批,并按內部管理程序傳遞。
5.2.4.2 市區(qū):由我局電力設計院負責設計,用戶應辦理委托設計手續(xù),并與電力設計科研院簽訂協(xié)議。
5.2.4.3 各縣電力局(公司):由各縣電力局(公司)組織查勘、設計,編制施工預算。
5.2.5 各縣110kv業(yè)擴送變電工程項目,市區(qū)牽涉變更電網結構和設備的送變電工程項目,或危及電網安全的諧波源業(yè)擴工程項目,由我局電力設計院負責設計。并且在設計前,由電力營銷部組織局生產技術部、運行單位、調度所、電力設計科研所等部門對項目進行審查,共同確定設計方案。
5.2.6 電力設計院設計的設計圖紙,由局總工程師負責審批。
5.2.7 大修工程均由各單位(或施工單位)自行設計和編制施工預算,非標準大修應有必要的設計圖紙。市區(qū)生產性大修設計、預算報生產技術部審批;非生產性大修設計、預算報計劃財務部審批;各縣電力局(公司)大修工程設計、預算,由各縣(市)電力局自行組織審批。
5.2.8 物資供應部門應按審批后的設計要求訂貨,若要改變器材型號、設計技術參數或生產廠家等,必須征得審批單位和設計部門的同意,由設計部門修改有關設計部分,并下書面設計變更通知書。
5.2.9 為了加強設計質量管理,各縣局自行設計的10kv及以上工程的設計文件,及市區(qū)各單位部門設計的工程設計文件,均必須經局電力設計院審核(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5.3 施工管理
5.3.1 施工組織
5.3.1.1 中、小型基建項目,一般采用招投標的方式擇擾選擇施工隊伍。
5.3.1.2 市區(qū):中、小型基建項目,重點技措、一般性技改與更改項目(不含純購置性項目),大修工程項目;各縣局:35kv及以上送變電工程的重點技措項目,110kv變電站的一般技改、更改和大修項目,均由外包方(湖南德夯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電力工程建設分公司)總承包。
5.3.1.3 市區(qū)業(yè)擴工程,由外包方(湖南德夯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電力工程建設分公司)總承包并組織施工;或由業(yè)主單位采用招投標的方式擇擾選擇施工隊伍。
5.3.1.4 各縣局10kv及以下(含10kv)各類工程項目,由各縣(市)局自行組織施工。
5.3.2 施工前管理
5.3.2.1 工程開工前必須具備的條件:
a.年度計劃已經下達;
b.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預算已經批準;
c.主要的設備材料已經齊備;
d.工程承包合同或施工協(xié)議書已經簽訂;
e.技術措施、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工程進度已經有關部門審批;
f.基建項目,已完成現quot;三通一平'工作。
5.3.2.2 施工預算:基建、技術改造、大修和業(yè)擴工程項目,必須根據現行有關定額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編制施工預算。其中對少數工程內容無定額可查的,應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條件確定器材與用工量及費用,并經審計管理部門認可批準。
5.3.2.3 局資金的大修、更改工程預算編制中,不計取下列費用:
a.備品備件購置費。
b.工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
c.管理車輛購置費。
d.建設單位管理費。
e.生產職工培訓及提前進廠費。
f.辦公及生活家具購置費。
5.3.2.4 局資金的大修、更改工程預算編制中,下列費用一般不予以計取,或區(qū)別情況對待:
a.稅金:凡通過三產業(yè)承包的應予以計取。
b.臨時設施費:發(fā)生時才計取。
c.查勘設計費:發(fā)生時才計取。
5.3.2.5 局資金的大修、更改工程,由主業(yè)單位承擔施工任務時,原則上只給器材費,少量人工費,差旅費。不能按工程預算的方式計取費用。
5.3.2.6 各類工程項目中拆除工程的回收殘值(各種電壓等級的瓷瓶除外)沖抵該工程拆除費。
5.3.2.7 施工報批手續(xù)
a.基建、技術改造、大修工程必須履行開工報批手續(xù)。
b.基建、技術改造、大修工程基建、技術改造、大修工程開工手續(xù)在'計算機工程管理系統(tǒng)'中辦理。
基建、重點技措工程項目在辦理開工手續(xù)的同時,工程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技術措施、施工組織措施與施工安全措施等資料,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輸quot;計算機工程管理系統(tǒng)'。
c.各縣局,除35kv以上送變電工程和州局補助工程項目,需向州局辦理工程項目開工報批手續(xù)外,其余一律由各縣局自行管理。
d.業(yè)擴工程按'一口對外'規(guī)定的程序傳遞審批,依照用電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開工報批手續(xù)。
e.所有基建、35kv及以上送變電工程項目中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須向當地政府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申辦理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由質量監(jiān)督站代表政府對工程質量實施監(jiān)督管理。
5.3.3 施工中管理
5.3.3.1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工藝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改變工程內容與技術標準。如有疑問,施工單位必須報告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和設計單位,由設計部門下達變更設計通知書。
5.3.3.2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必須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的施工,必須有建設單位(或運行單位)、質監(jiān)部門的人員在場時方可進行,并詳盡記錄。
5.3.3.3 基建、35kv及以上送變電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或運行單位應派專人常駐工地監(jiān)督工程施工。35kv及以上送變電工程項目土建施工期間,電氣施工單位應派員監(jiān)督指導電氣預埋工程。
5.3.3.4 施工單位應抓好自身的三級質量體系管理。即施工人員本人自查,班組復查,單位驗收。
5.3.4 工程竣工管理
5.3.4.1 工程竣工的必備條件:
a.施工單位完成了預定的施工工程量,并已自檢結束。
b.施工現場已經清理。并且已經辦理了工程退料手續(xù)。
c.施工技術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和試驗記錄等資料已經整理完工畢。
d.設備、備品備件等生產廠家技術資料已經整理就緒。
5.3.4.2 工程竣工驗收組織
a.220kv及以上送變電工程項目和省局定技改工程項目,由上級部門組織驗收啟動。局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應派員參與,積極配合。
b.大中型基建工程項目、110kv及35kv送變電工程項目、100萬元及以上重點技措項目,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c.小型或零星基建工程項目,由各縣局、局直屬單位自行組織驗收。
d.大修工程項目,一般技術改造(更改)工程項目,局生產技術部應派專責工程師以上人員參與驗收啟動。
e.業(yè)擴和用戶工程項目,一般由各縣局自行組織驗收,或委托班(站、組)監(jiān)督驗收。但110kv及以上送變電工程項目和重大用戶電源并網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和啟動。
5.3.4.3 工程竣工驗收質量檢查依據
a.批準的設計文件及經過會審的設計圖紙。
b.部頒'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guī)范'及其他正式頒發(fā)的規(guī)程,省公司頒發(fā)發(fā)的反事故措施,技術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
c.制造廠家的技術規(guī)定。
d.施工單位所做的各種試驗的原始數據,施工記錄等。
e.雙方共同議定的驗收規(guī)定。
5.3.4.4 工程竣工手續(xù)
a.基建、技術改造、大修工程,以及業(yè)擴工程的35kv及以上送變電工程項目,必須履行書面工程竣工手續(xù)。
b.工程項目竣工后10天內,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和運行管理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c.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和業(yè)主(運行管理)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應在5天內督促或組織驗收,并對工程作出評價。
5.3.4.5 工程竣工決算
a.工程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必須將修改好的工程竣工圖和技術資料移交局檔案室,設備、備品備件移交運行或檢修管理單位,辦理器材退庫手續(xù)。否則,不予辦理竣工決算。
b.基建、技術改造工程,業(yè)擴工程中入我局固定資產的項目,必須履行工程竣工決算書面手續(xù)。
c.基建、重點技措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辦理竣工決算。
d.工程竣工決算的時限:基建、重點技措工程項目,工程竣工后一個月以內;一般技改(更改)工程項目,工程竣工后的當月內必須辦畢竣工結算手續(xù)。
e.固定資產管理。計劃財務部門應依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根據工程決算書做好固定資產入帳手續(xù)和折舊管理工作。
5.4 工程設備訂貨與器材管理
5.4.1 物資部是全局的物資器材供應管理部門,必須遵照國家的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設備供應管理工作。其職責范圍是:
5.4.1.1 設備、器材采購、運輸、驗收、保管和發(fā)放管理等工作。
5.4.1.2 運用abc分類法管理設備材料,及時調整儲備定額和庫存,避免資金積壓和浪費。
5.4.1.3 負責重大掛網設備(指投入電網系統(tǒng)運行的高壓電器、保護控制設備、直流電源裝置等電氣設備)訂貨的招標、監(jiān)造的組織管理工作。
5.4.1.4 把好設備器材入口關,嚴格防止假、冒、偽、劣產品流入系統(tǒng)。
5.4.2 工程訂貨管理
5.4.2.1 設備選型的基本原則:技術上成熟,經濟上合理,運行管理上安全可靠
的原則。所選設備型號應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互換性。
5.4.2.2 設備選型。設計院在工程項目設計過程中,應充分聽取工程項目主管部門、調度和運行單位管理人員關于設備選型的意見。初步設計審查會前一個星期,應將設計圖紙發(fā)到審查人員手中,審查人員應認真審閱并準備意見,然后由總工程師組織設計、生技、生產部門、物資管理部門的設備專責人,共同研究制定可供使用的設備清冊。
5.4.2.3 確定設備制造廠家的基本原則
a.以局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有關業(yè)務指導意見為基礎就近選擇廠家。
b.設備制造質量能保證安全運行,可靠性指標高。
c.價格合理。
d.具有優(yōu)質的售后服務。
e.已有設備在我局(我省)運行,并獲得好評的廠家。
5.4.2.4 確定訂貨廠家的操作程序
a.無制造廠家競爭的產品、或已有成熟使用經驗的產品,由設計科研院和物資部門提出,工程項目主管部門認可,總工程師和主管局長批準。訂貨前由設計科研院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共同制訂技術條件,按正常程序簽訂供貨合同。
b.多個廠家競爭、或我局首次使用、或屬于新產品的設備,訂貨前由設計科研所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共同訂出技術條件,采取招投標的方式擇優(yōu)選擇廠家。
c.批量訂購的設備、大宗材料、或單臺價值50萬元以上,且有多個廠家競爭時,采取招投標的方式擇優(yōu)選擇廠家。
d.少量其他電氣設備和材料,經項目主管部門同意后,可由物資部門自行確定。
5.4.2.5 設備監(jiān)造和驗收
a.主變壓器、屬我局管理的10kv及以上的開關柜(包括sf6、真空斷路器、油斷路器)、微機保護屏等設備、自動化控制設備原則上應進行監(jiān)造。
b.監(jiān)造項目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確定。生產性工程的監(jiān)造項目由局生產技部確定。主變壓器應以器身結構檢查,現場試驗為主。開關柜應以使用元件和柜體檢查為重點。保護屏應以參與調試為主要項目。
c.設備出廠前,應由物資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出廠前的檢驗。出廠設備應滿足訂貨時提出的技術條件和有關要求。對不滿足有關要求的應要求生產廠家返工處理。駐廠檢驗不能作為我方已經驗收合格的依據,我方人員無權在合格證明書上簽字。
d.設備運抵現場后,由我方組織全面驗收,生產廠家派員參加監(jiān)督由我方組織對設備的交接試驗。只有試驗全面合格后,才能最后終結供貨合同。
5.4.2.6 工程備料必須根據已批準的設計和施工預算,在資金落實的情況下進行訂購。若項目、資金未落實,原則上不訂貨。為防止盲目訂貨,必須嚴格按程序辦事。
5.4.2.7 凡已訂貨的設備材料如有變更,器材供應部門須報請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批準,并辦理變更手續(xù)。不經請示批準擅自作主變更,且造成資金、物資積壓浪費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4.3 器材供應部門在收到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批準的開工報告后開始發(fā)料;在收到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核準的竣工報告后停止發(fā)料。不需辦理開工報告的工程,則根據批準的施工預算發(fā)料。工程不能按期竣工時,應辦理工程結轉手續(xù),否則停止發(fā)料。
5.4.4 工程竣工后,辦理決算之前,應按單位工程辦理余料和舊料退庫手續(xù)。新料按計劃價,舊料按殘值扣除拆費用后入帳,新、舊器材退庫入帳作為'回收資金'沖減工程費用。
5.4.5 器材供應部門必須以工程項目編號和工程項目名稱為單元,按設備、材料分類建立工程物資供應登記臺帳。
5.5 工程資金管理
5.5.1 工程資金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合理地使用資金,以較少的投資完成既定的工程量,提高投資的經濟效益。工程財務與資金管理要貫徹保證重點,照顧一
般的原則,集中力量解決生產上的主要問題。
5.5.2 國家計劃安排的基建工程資金,由上級部門按基建程序和工程進度辦理貸款。業(yè)擴工程項目,必須按照'先驗資,后立項'和'存足半年'的原則管理。凡自籌資金不落實的單位,不予立項和安排投資計劃。
5.5.3 省公司下達技改項目資金,按資金來源渠道分別由生產技術部、用電管理部、農電管理部管理。省公司資金下達后,局計劃財務部應及時辦理有關資金到位與撥付手續(xù)。專款專用。與地方自籌相結合的重點技措項目,必須在地方自籌資金落實并匯入有關帳戶的后,才能根據工程進度和用款情況予以撥付。
5.5.4 大修資金管理。
5.5.4.1 由局計劃財務部根據省公司核定的年度大修資金總額,實行切塊或總額承包管理。
5.5.4.2 生產性大修由局計劃財務部將生產性部分切塊給生產技術部集中管理。市區(qū)非生產性設施大修資金部分由局計劃財務部集中管理。
5.5.5 更改(技改)資金(即折舊費)管理。
5.5.5.1 更改(技術改造)資金來源:按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的百分比上繳省公司,余下的折舊費即為年度更改資金總額,其中按生產性占80%,非生產性占20%的比例,實行切塊或總額承包管理。
5.5.5.2 生產性技術改造由局計劃財務部將生產性部分切塊給生產技術部集中管理。市區(qū)非生產性設施大修資金部分由局計劃財務部集中管理。
5.5.6 工程款給付規(guī)定
5.5.6.1 基建、重點技措工程項目:
a.局系統(tǒng)內單位承擔施工:項目開工,預付40%的工程款;其后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竣工驗收付到該項目工程款的80%為止;辦理完工程決算手續(xù),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b.外委工程,或非局系統(tǒng)單位承擔施工:項目開工,預付30%的工程款;其后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了工程決算手續(xù)付到該項目工程款的95%為止;工程保修期滿,付清全部工程余款?;蛘?按雙方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付款。
5.5.6.2 更改、大修工程,項目開工時付50%;工程竣工后經驗收合格,并由施工單位開具'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資產變動移交清冊(限于更改項目)',經由業(yè)主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報審計部審查簽批后付清余款。
5.5.6.3 在特殊情況下,為滿足生產急需,某些工程項目可由項目承包單位編制工程預算,經主管局長簽字同意后,按預算或計劃預付5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結算.
5.6 工程審計管理
5.6.1 審計監(jiān)督管理制度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財經紀律和財經制度制定,對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行使監(jiān)督之職責,確保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與真實性的一項重要制度。審計管理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5.6.2 我局工程管理審計的具體操作,按湘州電生[2001]123號《關于印發(fā)〈湘西電業(yè)局城網檔案管理實施細則〉等城網管理文件的通知》等文件執(zhí)行。
5.7 技術資料管理
5.7.1 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移交管理
5.7.1.1 工程竣工后,工程施工單位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移交竣工圖和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移交手續(xù),并經局檔案簽字蓋章。
5.7.1.2 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移交的詳細項目和內容、資料規(guī)范、數量及要求等按湘州電生[2001]123號《關于印發(fā)〈湘西電業(yè)局城網檔案管理實施細則〉等城網管理文件的通知》執(zhí)行。
5.7.1.3 由工程施工單位移交的資料:
a.工程竣工圖紙。
b.設備生產廠家的設備圖紙、說明書、出廠性技術文件、試驗資料等。
c.施工現場記錄等原始資料。
d.設備調試現場資料、數據,工程驗收及啟動投運等原始記錄資料或技術性文件等。
5.7.1.4 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承辦部門(單位)負責督促移交的資料:
a.工程項目立項報建手續(xù)、批文及工程前期管理資料。
b.征地證書、紅線圖、征地費用清冊、協(xié)議、合同等。
c.工程質量監(jiān)理、建筑消防許可證、對外招標投標以及工程設計、施工、運行、設備訂貨中來往的合同、協(xié)議、文書、資料等。
5.7.1.5 省公司立項,外單位承包的基建工程項目的竣工資料、竣工圖,由與省公司下達工程項目對口的局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移交。
5.7.1.6 局檔案室應及時將工程竣工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整理復制后,發(fā)放給運行、檢修等有關單位和部門。所需費用進生產準備費,由設計部門在工程預算
中予以安排考慮。
5.8 工程微機管理
5.8.1 為適應現代企業(yè)管理的要求,工程管理應逐步實現微機聯(lián)網管理。單位部門之間往來的報表、文件、信函、資料等逐步實現電子郵件化、網絡化、辦公無紙化。
5.8.2 實現方式與范圍:運用局mis系統(tǒng)和e*plorer瀏覽器建立'湘西電業(yè)局工程管理系統(tǒng)'。局本部范圍內的各單位、部門用光纜連接聯(lián)網;各縣局、外單位原則上用moder連接聯(lián)網。其次在生產技術部備有公用微機,當用moder連接聯(lián)網確有困難時,可以帶軟盤去生產技術部公用微機操作入網。
5.8.3 系統(tǒng)安全保證
5.8.3.1 計算機系統(tǒng)本身具有安全加密的性能,要求所有進網操作的工程經辦人員加密。
5.8.3.2 局以文件方式規(guī)定和明確各級進網操作的工程經辦人員的權限。工程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各單位應及時報告生產技術部,以便隨時修正調整。
5.8.4 工程技術資料的微機化管理
5.8.4.1 工程立項等所有前期資料,由承辦單位(部門)負責按工程項目名稱或工程項目編號錄入'工程相關文件'系統(tǒng)。
5.8.4.2 工程設計圖紙,由電力設計院或承辦單位(部門)負責按工程項目名稱或工程項目編號錄入'工程圖紙'數據庫。
5.8.4.3 工程初設概算、施工設計預算,由電力設計院或承辦單位(部門)負責按工程項目名稱或工程項目編號錄quot;湘西電業(yè)局工程管理系統(tǒng)'。
5.8.4.4 工程訂貨全部資料,由德夯公司物資部或承辦單位(部門)負責按工程項目名稱或工程項目編號錄入'工程相關文件'系統(tǒng)。
5.8.4.5 工程施工預算、施工現場資料,由施工單位負責按工程項目名稱或工程項目編號錄入'工程相關文件'系統(tǒng)。
5.8.5 為遵守國家財政法規(guī),滿足財務原始憑證'必須留有痕跡'的要求,特規(guī)定如下:當項目開工程序、工程進度程序、以及(大修、更改)工程項目竣工程序執(zhí)行完畢(即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由項目承包(或施工)單位的財會人員,將《內部承包合同》、《工程進度付款聯(lián)系單》或《項目竣工驗收報告》表格打印1份,送經開工、驗收、主管、審計等部門經辦人員簽名,且加蓋單位(或部門)公章,并附工程項目費用發(fā)票,到計劃財務部辦理工程項目款的開工預付、進度付款、以及結算手續(xù)。
6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具體檢查與考核按本局《責任績效工資考核管理標準》和有關合同執(zhí)行。
第2篇 人工挖孔樁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工地管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真正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按照“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原則,現制定人工挖孔樁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請遵照執(zhí)行。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違者罰款50元/人·次。
2、禁止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進行施工,違者罰款50元/人·次。
3、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0元/次。
4、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200元/次。
5、嚴禁無故曠工,違者罰款100元/人·天。
6、生活區(qū)(帳篷)周圍10米范圍內禁止傾倒任何垃圾,生活垃圾必須挖坑掩埋,違者罰款50元/次。
7、衛(wèi)生間距離生活區(qū)(帳篷)不得少于200米,生活區(qū)周圍不得出現大小便痕跡,違者罰款50元/次。
8、禁止浪費材料,每浪費壹包水泥,罰款100元。護壁施工按1:2:3(水泥:砂:石子)比例施工,違者罰款50元/次。
9、同批樁孔交工工期前后不得超過3天,違者罰款300元/天·組。
10、每臺空壓機工作時不得少于3組人同時施工,違者罰款100元/次。
11、禁止采用電爐子取暖,違者罰款200元/次,并沒收取暖設備。
12、生活區(qū)(帳篷)內必須做到人走熄燈、斷電,照明燈具功率不得超過60瓦,禁止長明燈,違者罰款100元/次。
13、禁止在工地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賭博、等違法亂紀活動,違者罰款當事人500元/次,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4、使用電動提升機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接地裝置、限荷和超載裝置,并保證齊全靈活有效,必須采用五芯橡膠線纜,違者罰款100元/次,并禁止使用。
15、挖樁成孔結束,驗收合格,必須保持孔口周圍2米范圍內場地平整,違者罰款100元/孔。
16、施工現場用電由專業(yè)電工操作,禁止私自亂搭亂接,違者罰款100元/次。
17、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不得冒犯現場管理人員,違者罰款100元/次。
18、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吊裝設備是否完好,如鋼絲繩有無毛刺,卡扣是否松動,支架橫梁有無變形、開裂,吊桶是否破損等跡象,違者罰款100元/次。
19、所有電器設備必須按裝漏電保護裝置,并保證靈活有效,嚴格執(zhí)行“一機一閘一漏?!敝?guī)定,開機使用前必須進行漏電保護試驗,違者罰款100元/次。
20、同一工作段不得少于4組人同時施工,以防發(fā)生意外時能夠及時救援,孔內施工人員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嚴禁未經允許擅自開機挖孔,違者罰款100元/次。
21、保護施工標志,未經允許,禁止對現場施工標志進行移動、覆蓋、銷毀等破壞行為,違者罰款200元/人·次。
22、愛護公私財物,使用完的模板、水泥袋、夾條等物資不得隨意丟棄,必須在制定位置碼放整齊,違者罰款50元/次。
23、樁孔開挖支設模板必須采用“十字線”復核樁位,因支設模板導致樁位偏移的,罰款200元/米·孔。
24、孔口必須采取安全有效措施進行覆蓋,違者罰款200元/次。
文登市天福實業(yè)總公司勘測基礎工程公司
第3篇 裝飾企業(yè)工程負責人加強安全管理規(guī)定
裝飾公司工程負責人加強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
根據《江西省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例》結合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對督促工程負責人主動地做好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幾點規(guī)定,以期達到強化和提高工程負責人安全意識的目的:
1、工程負責人對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負直接責任,對發(fā)生工傷事故的工程負責人在公司給予2000-5000 元處罰。
2、工程負責人在施工過程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指導施工活動,不違章指揮,如強令工人違章操作,除給予批評教育外,處以500-1000 元的罰款。
3、凡對進場使用的勞力工程負責人必須實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對所需培訓的人員造冊報公司勞工部門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上崗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無證人員)上崗,給予工程負責人500-1000 元的罰款,并責令無證人員重新培訓上崗。
4、工程負責人必須提供工人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沒有發(fā)給工人勞保用品的給予工程負責人500-1000 元處罰,并強令補發(fā)。
5、工程負責人必須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搭設好工地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工程負責人未能按公司施工現場安全達標要求搭設各種安全設施,除安全生產獎罰實施處罰責令整改外,并給予工程負責人500 元處罰;并補辦驗收手續(xù)。
6、工程負責人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工地進行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工程負責人要以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組織整改并將整改結果以文字形式批饋公司質安科。對工程負責人不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安檢,不進行整改的,公司在第一次限期隱患整改的基礎上,除繼續(xù)發(fā)出限期整改外,并給予500-1000 元處罰;第三次仍未整改強行施工的,除強令其停要整改外,給予5000 元的重罰。
7、工程負責人應按工程進度督促施工員做好安全內業(yè)資料,并要求施工員每月25 日前準備好內業(yè)資料,以圖公司抽檢,如若安全年檢或半年檢,工地未能提供安全內業(yè)資料,給予200-500 元處罰。
第4篇 裝飾公司工程管理規(guī)定
裝飾公司工程管理規(guī)定
一、安全控制
安全教育工程部設立分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人和項目經理必須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對新工人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尤其對農民工的教育培訓必須落實責任,未經教育培訓的決不允許上崗。
教育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落到實處,堅決杜絕“假、大、空”等條款式內容;勞務隊的班前教育,要結合工程的實際進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階段和不同施工類別,結合當日施工內容(天氣如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點等情況進行,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經理,要組織各工種負責人和安全員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冬季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交底,周邊環(huán)境影響的安全技術交底,高空、臨邊作業(yè)的安全技術交底、消防設施的安全技術交底等。
組織作業(yè)人員學習安全施工理論知識、安全施工操作規(guī)程、勞動保護知識、消防等知識,提高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安全標志的設置
施工現場醒目處設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煙、必須系安全帶、必須戴安全帽、必須穿防護服等標志。
未固定設備、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及未安裝牢固的構件設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標志。
吊裝作業(yè)區(qū)域設置警戒標識線并設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內、禁止停留、當心吊物、當心落物、當心墜落等標志。
電源及配電箱設置當心觸電等標志。電器設備試、檢驗或接線操作,設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等標志;臨時電纜(地面或架空)設置當心電纜標志。
氧氣瓶、乙炔瓶存放點設置禁止煙火、當心火災等標志。
倉庫及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點設置禁止吸煙、禁止火種等標志。
滾、剪板等機械設備設立當心設備傷人、注意安全等標志。
施工現場及辦公室設置火災報警電話標志。
施工現場“洞口、臨邊”作業(yè)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設置當心滑跌、當心墜落等標志(預留洞口、通道口、樓梯口、樓面臨邊、屋面臨邊、陽臺臨邊、升降口服從項目部統(tǒng)一指揮和安排,如違者處以停工1日,扣發(fā)2日人工工資(200-300現場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統(tǒng)一穿著公司施工裝,統(tǒng)一佩戴安全帽,高空和臨邊作業(yè)必須按標準使用安全帶,如違者處罰100確保安全,言行統(tǒng)一,如不尊敬業(yè)主,禮貌待人者立即停工,扣發(fā)所做工日人工工資(80-150施工現場不準赤胳膊赤腳,不準穿拖鞋,不準穿短褲,不準吸煙,不準隨處便溺,違者處罰50元/次(如出現事故,全部責任自擔)。
保持現場整潔,嚴禁亂丟亂放,施工現場的材料、工具必須堆放整齊,定點放置,每日施工垃圾施工人員下班前必須清掃干凈,違者處罰50愛護公共財物,不偷、不拿、不損壞,節(jié)約用材,計劃下料,不浪費,施工現場必須指定現場保管員,如發(fā)現處罰500元/次(如偷、拿,損壞者處以罰款外、以等量價格賠償,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開除,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移交公安司法機關)。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消防用水、安全護欄護網、各類臨電設施的安全標示不準隨意拆除。違者處罰100
五十周歲以上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六十周歲以上的不得進入工地現場施工,違反者罰款500元并請出現場。
如施工工地現場發(fā)生火災、觸電、人身傷害等事,如確實是人為或操作不當導致,由違章者全權負責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施工過程安全得當,管理人員和勞務班主保證人員及施工現場安全,如發(fā)現安全隱患即時糾正,不予糾正者處罰20014所有處罰都設置連帶責任制,所涉及的勞務班組、管理人員按照工人罰款的雙倍進行處罰。
二、質量控制
項目質量的控制,實施工程質量控制責任制。工程部對整個工程的質量控制全面負責和統(tǒng)一要求、統(tǒng)一管理。項目部則建立質量控制體系由項目經理帶頭,項目施工員和勞務班組在施工中具體監(jiān)督和查驗。
公司分管工程副經理施工員、安全員工程管理部工程部經理項目部項目經理
三、進度控制
對施工項目進行進度控制的措施主要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合同措施、經濟措施。
組織措施主要是指落實各層次的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以及具體任務和工作責任,建立進度控制的組織體系;根據施工項目的進展階段、結構層次,專業(yè)工種或合同結構等進行項目分解,提前做好施工操作人員、技術、機具、材料、現場的準備;確定進度控制工作制度,如檢查時間、方法、協(xié)調會議舉行的時間、參加人等;對影響進度的因素分析和預測。技術措施主要是指采用有利于加快施工進度的技術與方法,以保證在進度調整后,仍能如期竣工。
技術措施包含三方面內容:
一是能保證質量、安全,經濟、快速的施工技術與方法(包括操作、機械設備、工藝等);
二是管理技術與方法,包括:工程記量方法、科學排序方法、進度計劃表(季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
第三方面就是掌握好施工控制節(jié)點,各專業(yè)間相互交叉作業(yè)以及分項工程間的相互協(xié)調。合同措施是指以合同形式保證工期進度的實現,即保持總進度控制目標與合同總工期相一致;分包合同的工期與總包合同的工期相一致;供貨、運輸、構配件加工等合同對施工項目提供服務配合的時間應與有關進度控制目標相一致,相協(xié)調;中期工程款的支付、尾期工程款的結算也必須把工程完成進度作為標準。
經濟措施工程施工以合同形式與勞務班組訂立合約,約定工程施工完工期限。如果逾期不能完成,按照總工程款的10%處罰違約金。
第5篇 專項維修工程管理規(guī)定
專項維修工程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專項維修工程管理,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校各專項維修工程活動,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專項維修工程,統(tǒng)一由后勤處實施監(jiān)督管理。特殊情況下的專項維修工程,由學校規(guī)定管理部門。
第四條 專項維修工程的范圍。
(一)專項維修工程是指不屬于零星維修范圍,經學校批準列入年度專項維修經費的大、中型項目。
(二)單項項目概算經費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內的屬中型項目;單項項目概算經費在10萬元以上的屬大型項目。
(三)為教學、科研、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的建筑物、供水、供電、排水、排污、道路、路燈設施以及池塘、河道、林木、花草等屬專項維修工程對象。
第五條 專項維修工程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送專項維修工程申請立項計劃:學校各部門在每年10月份前將下一年度需維修、改造的項目報送后勤處,后勤處匯總后年底報送分管院長審核。臨時出現的專項維修,及時報送分管院長審核。
申請立項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項目名稱、主要工作內容、概算金額、開竣工日期。為做好維修工程前期工作,學校應保證必要的工程項目前期費用。
(二)立項審核:學校根據資產運行狀況及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的需要,審定下一年度的維修工程計劃,并同時安排概算經費。
(三)工程招標或議標前應具備下列條件:有批準立項的文件、已落實經費來源、招標文件制作完畢,已有施工圖或相關資料、工程預算已編制。
各專項維修工程,由后勤處負責相關準備材料,組審計處審核后送國資處,向社會公開招標,采用邀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招標。
(四)工程實施:
1. 維修工程的施工階段,應有專業(yè)管理人員對工程的質量、進度、費用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重要結構及裝修應委托工程監(jiān)理。
2. 維修工程中的隱蔽工程,及時通知審計部門到現場參與驗證,并作記錄備案。
3. 維修工程的變更應有利于結構優(yōu)化和使用功能的改善,方便施工,造價合理,并保證施工質量、工期和安全;未經項目業(yè)主確認的變更,不能作為施工單位竣工結算的依據。
4. 確需變更時,應由施工方提出申請,后勤處會同設計、監(jiān)理、審計及使用方共同現場確認后報分管院長審批。
5. 施工單位在校園內進行施工,應予交水電費保證金、文明施工保證金。予收保證金的目的是:維護學校合法權益,維護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的正常秩序,保護水、電設施、花卉、苗木不受破壞。
(五)驗收、交付使用:維修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及時清運現場建筑垃圾和剩余材料,拆除臨時設施,撤退機械設備,恢復正常的校園環(huán)境,否則,不予驗收。工程驗收應由工程管理、使用部門、審計、國資部門等有關單位參加。
工程驗收后,交付使用。
第6篇 某電力公司外包工程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公司對外發(fā)包工程及使用外來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在對外發(fā)包工程及使用外來工、臨時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防止“以包代管”,避免用工中的不規(guī)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以及重慶市電力公司關于對外發(fā)包工程和外用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2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主辦的集體企業(yè)對外發(fā)包工程和各單位需要使用外來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外包工程發(fā)包的安全管理
第3條 外包工程必須遵守公司有關工程發(fā)包的管理規(guī)定,嚴格履行合同手續(xù),
第4條 應選擇具備足夠施工能力且資信良好的企業(yè)作為外包工程承包單位。發(fā)包部門或單位(以下統(tǒng)稱發(fā)包單位)應對工程承包單位進行法定經營資格和工程施工資質的審查。
第5條 外包工程發(fā)包前,應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處對承包單位(含潛在的承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向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單位發(fā)包工程。
對于經常合作的承包單位,其安全資質審查結果在一年時間內有效。一年后若需繼續(xù)向其發(fā)包工程,應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進行安全資質復審。
公司主辦的集體企業(yè)作為承包單位時,可免于安全資質審查,但必須簽有工程承包年度安全協(xié)議。
第6條 外包工程應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責任,均應簽訂安全協(xié)議,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其中,公司管理的外包工程,安全協(xié)議應由安全監(jiān)察處審核后,合同方可簽訂。
第7條 外包工程應實行安全施工保證金辦法,并列入工程承包合同條款。外包工程5-10%的工程款留作安全施工保證金。承包單位在施工中如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50%保證金;發(fā)生其它事故或發(fā)現嚴重違章作業(yè)行為,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安全保證金的返還必須經安監(jiān)處審核簽字方可返還。
第8條 公司安全監(jiān)察處應將外包工程納入安全監(jiān)察范圍。發(fā)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情況,可以當即予以糾正、教育,直至停止其工作。發(fā)現嚴重違章情況,應及時向工程發(fā)、承包雙方進行通報,提出整改要求和處罰意見,并監(jiān)督實施。
第9條 對于管理混亂或發(fā)生重大事故的承包單位,一年內不得向其發(fā)包工程。連續(xù)發(fā)生兩次的,不得繼續(xù)向其發(fā)包。
第10條 凡上級和本公司規(guī)定不得發(fā)包的工程(勞務)一律不得對外發(fā)包。
第三章 工程承包單位應具備的安全資質
第11條 工程承包單位應具備以下安全資質:
①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具有所承包工程相應的經營許可范圍;
②有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資格許可證”等,且安全許可范圍滿足工程等級要求;
③安全施工的良好記錄和近三年的工程范例;
④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技術素質符合工程要求,特種作業(yè)人員具有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
⑤備有滿足安全施工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用具;
⑥備有工程施工必須的試驗、測量設備以及儀器儀表,備有一定的周轉器材和備品備件;
⑦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網絡和安全監(jiān)督網絡,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應設兼職安全員。
第四章 工程承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第12條 應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以及重慶市電力公司頒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13條 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四措一案”,經發(fā)包單位審查后貫徹實施。
第14條 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并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第15條 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和發(fā)包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qū)域內施工,必須按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對規(guī)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第16條 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guī)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第17條 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yè)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yè)的工作應派出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第18條 必須接受發(fā)包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和指導,施工企業(yè)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發(fā)包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fā)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fā)包單位負責人。
第7篇 臨時用電含基建工程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 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特殊作業(yè)安全措施票”。
第二條 在油區(qū)、制氫站、加油站區(qū)圍墻內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在辦理“特殊作業(yè)安全措施票”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安全措施票”。
第三條 作業(yè)前,針對作業(yè)內容應進行危險點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同時將安全措施填入“特殊作業(yè)安全措施票”內。
第二章 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四條 配送電單位/檢修部電氣班負責人應對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fā)“特殊作業(yè)安 全措施票”。
第五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第六條 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yè)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yè)證。
第七條 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允許接入公用電網(正式運行的電源)。 第八條 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
(一)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 防爆安全措施;
(二)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三)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 2.5m, 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 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四)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五)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六)行燈電壓不應超過 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進入凝汽器內工作或金屬容器內作業(yè)裝設的 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 12v;
(七)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 閘一保護。
第九條 配送電單位/檢修部電氣班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 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送電單位有權緊急 停電處理。
第十條 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guī)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 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第十一條 作業(yè)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負責配送電單位停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二條 各單位電氣管理部門/策劃部電氣專業(yè)負責臨時用電歸口管理。 第十三條 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臨時用電的安全監(jiān)督。
第十四條 配送電單位/檢修部電氣班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的裝、拆。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jiān)護和管理。
第8篇 物業(yè)工程部上墻水泵房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工程部上墻制度:水泵房管理規(guī)定
水泵房管理規(guī)定
1.0水泵房由工程部領班及運行操作人員負責運行操作維護保養(yǎng)。
2.0運行班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每天24小時保證大廈用水需求。
3.0運行操作人員必須定時巡視檢查泵房內的所有機電設備設施運行情況,并做記錄。
4.0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每班保持水泵房內及機電設備清潔衛(wèi)生,并保持室內干燥無雜物,無關人員禁止進入。
5.0運行操作人員必須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所必須進行的保養(yǎng)工作,及時加潤滑油,處理盤根漏水,緊固松動螺栓,更換磨損接手彈性膠圈等工作。
6.0運行操作人員對發(fā)現設備存在的不正常現象,如軸承溫度過高,泵體振動強烈或產生不正常噪音,電機溫升過高,運行電流超過額定電流,水泵供水間隔時間超過正常間隔時間,應及時報告專業(yè)領班及部門經理,派維修工人檢查維修。
7.0運行操作人員對不經常使用的水泵,如消防栓泵、噴淋消防泵等機電設備應定期點動,觀察是否正??煽坎⒆鲇涗洝?/p>
8.0運行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班工作,沒有交接班不準離崗,交接班時應做好交接記錄并簽字。
第9篇 工程部工程進度質量投資管理規(guī)定
工程部工程進度、質量、投資管理規(guī)定
1、工程部進度、質量、投資管理以進度、質量、投資計劃與目標及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為依據。
2、工程部進度、質量、投資管理采用上級監(jiān)督檢查、抽查與下級匯報相結合的辦法
3、工程部每周、月、季度組織一次工程進度、質量、投資檢查并聽取項目相關人員、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的相關匯報。并將檢查結果形成記錄上報主管領導。
4、將進度、質量、投資檢查結果納入績效考核。
5、工程部每周、月、季度根據檢查結果和主管領導的意見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對工程的進度、質量、和投資情況進行總結和調整。并將調整結果形成會議紀要上報主管領導審批。
第10篇 工程技術檔案管理規(guī)定辦法
工程技術檔案管理規(guī)定大家有了解過嗎以下是小編分享的工程技術檔案管理規(guī)定全文,請閱讀!
工程檔案管理規(guī)定【1】
1、按照現行《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guī)范》,監(jiān)理文件有10大類27個,要求在不同的單位歸檔保存,現分述如下:
(1)監(jiān)理規(guī)劃:
1)監(jiān)理規(guī)劃(建設單位長期保存,監(jiān)理單位短期保存,送城建檔案管理部門保存;
2)監(jiān)理實施細則;
3)監(jiān)理部總控制計劃等。
(2)監(jiān)理月報中的有關質量問題。
(3)監(jiān)理會議紀要中的有關質量問題。
(4)進度控制:
1)工程開工/復工審批表;
2)工程開工/復工暫停令。
(5)質量控制:
1)不合格項目通知;
2)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意見。
(6)造價控制:
1)預付款報審與支付;
2)月付款報審與支付;
3)設計變更、洽商費用報審與簽認;
4)工程竣工決算審核意見書。
(7)分包資質:
1)分包單位資質材料;
2)供貨單位資質材料;
3)試驗等單位資質材料。
(8)監(jiān)理通知:
1)有關進度控制的監(jiān)理通知;
2)有關質量控制的監(jiān)理通知;
3)有關造價控制的監(jiān)理通知。
(9)合同與其他事項管理:
1)工程延期報告及審批;
2)費用索賠報告及審批;
3)合同爭議、違約報告及處理意見;
4)合同變更材料。
(10)監(jiān)理工作總結:
1)專題總結;
2)月報總結;
3)工程竣工總結;
4)質量評估報告。
2、監(jiān)理文件檔案資料傳閱與登記:由建設工程項目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監(jiān)理工程師確定文件、記錄是否需傳閱,如需傳閱應確定傳閱人員名單和范圍,注明在文件傳閱紙上,隨同文件和記錄進行傳閱。
3、監(jiān)理文件資料發(fā)文與登記:發(fā)文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監(jiān)理工程師簽名,并加蓋項目監(jiān)理部圖章,對蓋章工作應進行專項登記。
工程技術資料及檔案管理制度【2】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發(fā)電有限公司所有部門工程技術資料管理標準、管理內容、要求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發(fā)電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從項目立項前準備階段到項目竣工投產驗收期間所有工程項目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建設項目(工程)檔案驗收辦法(國檔發(fā)[1992]8號)
火力發(fā)電廠工程竣工圖文件編制規(guī)定(電力部電建[1996]666號)
火電企業(yè)檔案分類表(6-9大類)(2002)
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辦法(試行)(國電集工[2004]125號)
da/t22-2000 歸檔文件整理規(guī)則
gb/t11322-2000 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
da/t28—2002 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guī)范
3 公司技術檔案管理層次
3.1 公司工程技術檔案管理層次示意圖見圖1。
職責
3.2 綜合部
3.2.1 公司檔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門,負責建立規(guī)范的公司檔案室,設立專職工程技術檔案管理人員。
3.2.2 負責根據國家和行業(yè)的檔案法規(guī),制定公司工程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報公司批準后,印發(fā)各部門執(zhí)行。
3.2.3 及時向公司檔案室移交本部門構成檔案元素的工程項目資料。
3.3 公司檔案室
3.3.1 負責公司工程技術資料及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圖紙、設備資料、合同文件、信函傳真文件、綜合文檔等的接收、發(fā)放、借閱及其登記、微機錄入及編碼歸檔。
3.3.2 負責歸檔數據庫的數據備份。
3.3.3 負責指導公司各部門收集、整理相關工程技術資料。
3.3.4 負責檔案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負責庫存工程技術檔案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3.3.5 負責達標投產的資料整理工作。
3.4 工程部
3.4.1 建立規(guī)范的工程技術資料室,設立專職工程技術檔案管理人員。
3.4.2 督促參建各單位(包括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調試單位)嚴格遵守公司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管理辦法,并納入合同條款中進行管理。
3.4.3 協(xié)調參建各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的重大問題。
3.4.4 審定經過監(jiān)理單位審查的各類技術資料,并及時移交資料室。
3.5 工程部資料室
3.5.1 負責圖紙、設備資料、技術協(xié)議、信函傳真文件、綜合文檔等的接收、傳遞及移交公司檔案室前的保管。
3.5.2 負責各種工地會議紀要、施工措施、監(jiān)理月報、質檢報驗單等的接收整理、登記、發(fā)放和借閱。
3.5.3 負責工作聯(lián)系單、變更單的接收、發(fā)放和登記。
3.5.4 負責進口設備有關外文資料的翻譯。
3.5.5 參加設備開箱驗收,收取設備開箱資料。
3.5.6 及時向公司檔案室移交上述各類需永久或長期保存的資料檔案。
3.5.7 協(xié)助公司檔案室做好達標投產要求的資料整理工作。
3.6 計劃部
3.6.1 負責提交本部門構成檔案元素的工程項目資料,包括工程項目的融資、貸款合同、協(xié)議,工程項目開工報告和批復文件;工程開工前的審計文件;工程項目的設計合同及其執(zhí)行文件、紀要、備忘錄;工程的設備合同及其執(zhí)行文件、紀要、備忘錄;設備招標投標文件;工程項目的施工(含安裝)合同及其執(zhí)行文件、紀要、備忘錄;工程調試合同及其執(zhí)行文件、紀要、備忘錄等,工程監(jiān)理合同及其執(zhí)行文件、紀要、備忘錄;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文件;本部門發(fā)出的有關工程前期的依據性文件、報告、紀要、備忘錄等。
3.6.2 負責4.5.1所述資料的收集、積累以及移交公司檔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3.6.3 負責借閱檔案資料的妥善保管及時歸還。
3.6.4 負責經手保密檔案和資料的保密工作。
3.6.5 負責與設備供貨方在技術資料方面的聯(lián)系。
3.6.6 負責在新到設備領出開箱時通知工程部收取開箱資料。
3.7 生產準備部
3.7.1 負責提交考核期的運行材料,包括本企業(yè)的技術標準,系統(tǒng)圖等必備圖紙,操作票、工作票、運行日志等運行臺帳,培訓教材,考核期的生產記錄,考核期的事故分析、處理記錄及結論等。
3.7.2 負責4.6.1所述資料收集、積累以及移交公司工程技術檔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3.7.3 負責借閱檔案資料的妥善保管及時歸還。
3.7.4 負責經手保密檔案和資料的保密工作。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工程技術資料歸檔范圍
4.1.1 建設項目工程技術資料歸檔范圍,見國家電力公司電源建設部《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準(2001年版)及其條文解釋》考核項目五“工程檔案”第3部分“歸檔范圍”的規(guī)定。
4.1.2 公司凡持有上條所述標準規(guī)定之范圍中所列資料的,無論是由部門或者個人保管,均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整理,由檔案工作人員驗收后歸檔。
4.1.3 對與工程建設有關的主要活動、記載工程建設主要過程和現狀、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均應收集齊全,整理后歸檔。
有電子文檔資料的,應同時收集齊全。
4.1.4 所有歸檔的工程文件應為原件。
4.2 工程技術資料管理
4.2.1 接收:技術檔案室在接收資料時應仔細核對資料名稱、份數、資料狀況(正、副本、原件、復印件、完好、齊全、破損)。
4.2.2 登記:充分利用基建mis中的資料管理軟件,分類登記,登記后對照《電力工業(yè)企業(yè)檔案分類規(guī)則火電企業(yè)檔案分類表(2002)》(6-9大類)中的分類,確保軟件自動生成的檔案編號與分類表一致。
4.2.3 填寫卷盒封面、脊背。
4.2.4 排架。
資料按類別分類排架:依照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的原則,卷盒(袋)正面向左。
4.2.5 資料的分發(fā)及借閱:
4.2.5.1 資料分發(fā)要填寫“文件和資料發(fā)放登記表”,借閱要填寫“資料借閱登記表”,簽字備查。
4.2.5.2 公司工程技術檔案資料原則上僅供公司內部人員使用,外單位調閱檔案要經公司領導批準,見有效證件才可接待。
4.2.5.3 資料外借一般不超過1個月,最長不超過3月。
超過規(guī)定時間應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檔案室保存的資料數量任何時候不應少于二套,只剩二套時,原則上不再外借,特殊情況下急需借閱,必須經過綜合
部主任簽字批準。
4.2.5.4 借閱資料要及時歸還。
4.2.5.5 對借出歸還的資料要認真核對清點。
4.2.5.6 收到歸還的資料要及時放回原處,并在借閱登記表上注銷。
4.2.5.7 檔案室對借出資料每月匯總一次,對到期未還的資料發(fā)出催還通知。
4.3 工程技術檔案管理
4.3.1 收集
4.3.1.1 凡**發(fā)電有限公司2×600mw建設工程從項目立項前準備階段到項目竣工投產驗收期間,辦理完畢并能反應與生產、建設、科研、技術等有關重要職能活動,對今后各項工作和延續(xù)本企業(yè)、本單位歷史發(fā)展具有查考和憑證價值的科技文件材料(紙質及其它載體)均需進行收集。
而事務性、臨時性、重復性且無查考利用價值則不需進行收集。
4.3.1.2 具體歸檔范圍見國家電力公司電源建設部《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準(2001年版)及其條文解釋》考核項目五“工程檔案”第3部分“歸檔范圍”的規(guī)定,并參照《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guī)范》(da/t28—2002)執(zhí)行。
4.3.1.3 檔案管理人員應堅持“五參加”(參加科研成果和科研項目鑒定;參加設備招、評標,參加設備開箱;參加工程項目驗收;參加重要的生產事故分析會),了解工程進度及有關資料情況,以保證各類檔案資料及時、齊全、準確的歸檔。
4.3.2 分類、組卷
4.3.2.1 分類、組卷要遵循檔案文件的自然形成規(guī)律和成套性的特點,保持卷內文件的有機聯(lián)系,做到分類科學。
組卷合理,層次分明,檢索便利。
4.3.2.2 本公司工程技術檔案分類按《火電企業(yè)檔案分類表(6-9)大類》(2002)分類方法進行分類,分類號由四位阿拉伯數構成四級類目,各級類目均用0-9標識。
4.3.2.3 在做好分類的基礎上,按各大類下的屬類進行組卷、裝盒。
4.3.3 編號
4.3.3.1 對已組成的案卷編寫檔案號。
4.3.3.2 檔案號由目錄號(代號)、分類號、案卷順序號構成,表示方法如下:
1) 6大類代號用年代標識。
2) 7大類的代號采用7001標識,首位數代表類別號,后三位數代表課題順序號。
3) 8-9大類(從基本建設工程立項前準備到工程竣工投產為止的文件材料),目錄號的前兩位數代表工期號,后兩位數代表機組號(公用部分目錄號的后兩位用“00”標識)。
4) 舉例:“**發(fā)電有限公司#1機組汽輪機安裝質量驗評記錄”檔案號為:“0101-8055-001”。
4.3.4 案卷的整理
4.3.4.1 卷內文件排列
1)管理性文件材料按問題、時間或重要程度排列。
2)設備資料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圖樣在后。
3)施工記錄要求單位工程在前,分部在后。
4.3.4.2 裝訂
1)文字材料以件為單位裝訂,裝訂前要取下金屬裝訂物,采取三孔線裝形式裝訂,裝訂線在左邊。
不同尺寸的文字材料要折疊或裁切成統(tǒng)一尺寸。
不得大于a4幅面(外文已裝訂資料除外)。
且要求裝訂邊及底邊對齊。
2)圖紙一律不裝訂,但案卷內大于a4幅面的圖紙要全部折疊成a4幅面,折疊方式采用反折式手風琴折疊法(反面在外),圖標欄在圖紙縱向右下角。
4.3.5 案卷的編目,用微機、檔案管理軟件進行編目。
4.3.5.1 編寫案卷頁號。
1)案卷內科技文件材料均以有書寫內容的頁面編寫頁號。
2)頁號用自動號碼機編寫,單面書寫的文件材料在右下角編寫頁號。
雙面書寫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編寫頁號。
3)案卷封面、卷內目錄(原有圖樣目錄除外),卷內備考表不編頁號。
4.3.5.2 案卷封面的編制
1)案卷采用內封面,內封面與檔案一并裝入卷盒內,放在卷首。
2)擬寫案卷題名,要求簡明、準確揭示卷內科技文件材料的內容。
案卷題名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名稱、代字、代號及其組件、部件、階段的代號和名稱等。
3)編制單位:填寫案卷內文件材料的形成單位或主要責任者。
4)編制日期:填寫案卷內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5)保管期限,填寫其劃定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guī)范》執(zhí)行。
6)密級依據保密規(guī)定填寫。
7)填寫檔案號。
4.3.5.3 案卷脊背的編制。
1)案卷脊背用150白色書寫紙或g120g牛皮紙(與卷盒同色),書寫(或打印脊背)。
2)案卷脊背內容包括檔案號和案卷題名。
第11篇 鉆探工程公司工程技術管理規(guī)定
長城鉆探工程公司工程技術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工程技術管理,提高技術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競爭力,加快國際化工程技術服務總承包商建設步伐,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包括:管理機構和職責、工程設計管理、工程風險管理、施工方案管理、工程質量管理、工程事故管理、技術文檔管理。
第三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鉆修井板塊和測錄試板塊工程技術管理。
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技術管理網絡圖見附錄。
第五條
工程技術部、測井處工程技術管理職責
(一)工程技術部負責鉆井、井下作業(yè)、鉆井液、固井、鉆井工具、試油測試等相關技術管理,測井處負責測井、錄井和隨鉆測量等相關技術管理;
(二)負責組織制修訂工程技術標準、規(guī)范;
(三)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制度和現場技術支持方案的制修訂;
(四)負責組織審定重大項目工程設計、施工方案;
(五)負責組織新進入國家、地區(qū)、油氣田市場項目總體工程技術方案的編制和論證;
(六)負責組織重、特大井下工程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七)負責工程質量管理;
(八)負責組織重點項目技術支持;
(九)負責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推廣;
(十)負責工程技術文檔管理和集團公司相關工程月報、年報的編制和上報。
第六條
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境外大區(qū)技術部門管理職責
(一)負責所轄區(qū)域工程技術管理;
(二)負責監(jiān)督檢查施工單位工程技術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
(三)負責組織審定重點項目工程設計、施工方案;
(四)負責重點工程、特殊工藝關鍵環(huán)節(jié)驗收和作業(yè)許可;
(五)負責較大工程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參與重、特大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負責指導井下復雜情況的處理;
(七)負責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推廣應用;
(八)負責工程質量管理;
(九)負責工程技術文檔管理和上報。
第七條
二級單位、境外綜合項目部、項目部、測井作業(yè)區(qū)技術部門管理職責
(一)負責健全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
(二)負責完善技術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三)負責建立工程技術管理制度;
(四)負責井下事故和復雜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五)負責施工過程控制和質量管理;
(六)負責工程設計的審核、風險評估和施工方案編制;
(七)負責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檢查驗收、作業(yè)許可;
(八)負責新工藝、新技術的現場應用;
(九)負責工程技術文檔的管理和上報。
第三章工程設計管理
第八條
工程設計定義
(一)甲方設計是指由甲方提供、交由乙方執(zhí)行的工程設計;
(二)甲方委托設計是指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經甲方批準后交由乙方執(zhí)行的工程設計;
(三)自主設計是指由公司內部設計、審核、批準和執(zhí)行的工程設計。
第九條
工程設計編制
(一)甲方委托設計和自主設計為綜合技術服務的,由工程技術研究院牽頭、相關專業(yè)公司協(xié)助完成;
(二)甲方委托設計和自主設計為單項技術服務的,由相關專業(yè)公司自主完成;
(三)工程設計應在滿足甲方要求的基礎上,按照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標準進行編制。
(四)規(guī)模作業(yè)(10口井以上)的區(qū)塊應編制區(qū)塊總體施工方案設計。
第十條
自主設計和甲方委托設計審批
(一)自主設計
1.公司重大項目工程設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討論和審核,公司總工程師審批或授權審批;
2.區(qū)域重點項目工程設計和區(qū)塊總體施工方案設計由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負責組織討論和審核,工程技術部主任審批;
3.其他工程設計由設計單位自行審核、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主任審批。
(二)甲方委托設計
1.公司重大項目工程設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討論,公司總工程師審核或授權審核后交甲方審批;
2.區(qū)域重點項目工程設計由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負責組織討論,工程技術部主任審核后交甲方審批;
3.其他工程設計由設計單位自行審核后交甲方審批。
第十一條
甲方設計
(一)施工單位(二級單位)在接到甲方設計后,要經本單位技術管理部門復審,并組織制定具體施工作業(yè)方案。
(二)復審發(fā)現的設計缺陷要及時反饋給甲方,并按照甲方書面指示執(zhí)行。
第十二條
設計變更
(一)當工程目的發(fā)生變化、工程現狀與設計不符或作業(yè)出現特殊情況時,需要進行設計變更;
(二)設計變更必須按照原設計流程編制并履行審核、審批手續(xù)。
第四章工程風險管理
第十三條
工程風險定義
工程風險是指可能發(fā)生的井噴、卡鉆、工程報廢等井下事故和井漏、井塌等井下復雜情況。
第十四條
責任劃分
工程技術部、測井處是公司工程風險的管理部門,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是屬地工程風險的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是工程風險的責任部門,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是工程風險的責任人。
第十五條
風險評估標準
在滿足甲方要求的基礎上,按照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鉆井和井下作業(yè)井控管理規(guī)定、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屬地井控實施細則、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第十六條
評估內容
施工單位按照環(huán)境、地質、裝備、工藝分類對可能導致井噴、卡鉆、工程報廢等井下事故和井漏、井塌等井下復雜情況的潛在風險進行評估。
(一)環(huán)境風險評估
1.作業(yè)場所與高壓輸電線、永久性固定設施的距離是否大于75米;作業(yè)場所與民宅的距離是否大于100米;作業(yè)場所與鐵路、高速公路的距離是否大于200米;作業(yè)場所與學校、醫(yī)院、油庫、水源、人口密集區(qū)及高危場所的距離是否大于500米;
2.作業(yè)場所是否處于草原、林區(qū)、葦場和自然保護區(qū)內;
3.作業(yè)場所布置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規(guī)定。
(二)地質風險評估
1.作業(yè)井筒是否存在淺氣層、含硫化氫氣層、異常高壓或低壓油氣層、異常高壓或低壓地層;
2.作業(yè)井筒臨近區(qū)域是否存在注氣、注水、地下采掘等特殊地質情況;
3.作業(yè)井筒臨近區(qū)域是否發(fā)生井噴、卡鉆、環(huán)境污染、工程報廢等事故和井塌、井漏等復雜情況。
(三)裝備風險評估
1.鉆機等作業(yè)設備能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2.井控裝置配套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有毒有害氣體檢測設施是否滿足安全生產規(guī)定。
(四)工藝風險評估
1.作業(yè)過程是否存在沒有從事過的特殊工藝;
2.工程設計中是否存在的特殊工藝要求;
3.施工關鍵環(huán)節(jié)是否需要作業(yè)許可。
第十七條
工程風險控制
(一)施工單位按照工程風險評估內容逐項進行分析,根據評估標準判定工程風險級別,制定風險削減措施。
(二)按照油氣井不同風險級別履行審批程序。
第五章施工方案管理
第十八條
施工方案是工程設計的細化,包括組織機構、責任人、運行計劃和風險評估,對重點工序和關鍵工藝要制定出具體施工步驟、操作要點和注意事項,對各類風險要制定削減措施和應急方案。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yè)前,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風險評估的基礎上,依據工程設計制定施工方案。
第二十條
公司重大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部組織討論,公司總工程師審批或授權審批。
第二十一條
境外項目重點工程、重點井的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部組織討論和審批。
第二十二條
國內項目重點工程、重點井的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組織討論和審批。
第二十三條
常規(guī)井的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討論和審批。
第六章工程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
工程質量包括井身質量、取芯質量、固井質量和測、錄、試資料錄取質量。
第二十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執(zhí)行集團公司相關標準和甲方設計要求。
第二十六條
工程技術部和測井處分別負責制定業(yè)務范圍內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章制度,組織重大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每半年召開一次工程質量分析會議。
第二十七條
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境外大區(qū)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所轄油區(qū)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與考核,組織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每季度召開一次工程質量分析會議。
第二十八條
二級單位、境外綜合項目部、項目部、作業(yè)區(qū)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所轄作業(yè)區(qū)施工過程的質量管理。
(一)井身質量的責任主體是鉆井公司和鉆井隊,技術服務公司承擔所服務定向井、水平井井身質量控制責任。
(二)固井質量的責任主體是鉆井公司和鉆井隊,固井公司固井施工質量責任。
(三)取芯質量的責任主體是取芯服務單位,鉆井隊承擔取芯施工作業(yè)質量責任。
(四)測、錄、試資料錄取質量的責任主體是測錄試公司。
第七章工程事故管理
第二十九條
事故分類
工程事故主要包括井噴失控事故、卡鉆事故、鉆具事故、鉆頭事故、固井事故(卡套管、掉套管、固實心套管等)、測井事故及落物事故等。
第三十條
事故分級
(一)特大工程事故
指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及以上,或造成重大工程報廢,或原定設計使用功能嚴重降低的工程事故。
(二)重大工程事故
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及以上,500萬元以下,或造成工程停工5日及以上、返工工作量超過30%及以上的工程事故。
(三)較大工程事故
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造成工程停工3日及以上5日以下、返工工作量超過10%及以上小于30%的工程事故。
(四)一般工程事故
指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下,或造成工程停工3日以下、返工工作量10%以下、工期延誤1%以下的工程事故
第三十一條
事故報告
(一)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二)特大工程事故在6小時之內逐級上報至公司主管領導;
(三)重大工程事故在12小時之內逐級上報至公司主管領導;
(四)較大工程事故在24小時之內逐級上報至工程技術部;
(五)一般事故在48小時之內逐級上報至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或境外大區(qū)技術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
事故處理
(一)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重、特大工程事故調查和分析,組織制定處理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二)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境外大區(qū)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較大工程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三)施工單位負責較大以下工程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四)事故處理實施單位要按照事故等級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事故處理進展。
第三十三條
責任追究
(一)工程技術部應在事故處理完畢后,會同公司有關部門開展重、特大工程事故的責任調查。
(二)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境外大區(qū)技術管理部門應在事故處理完畢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較大工程事故的責任調查。
(三)二級單位技術管理部門應在事故處理完畢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工程事故的責任調查。
(四)有責事故要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對遲報、漏報、謊報、瞞報、拒絕接受調查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八章技術文檔管理
第三十四條
建立技術文檔庫,實行分級管理
(一)公司文檔庫
工程技術部、測井處負責公司專業(yè)技術文檔庫的建立、完善和維護,掌握公司主要生產技術指標及完成情況,收集、整理、保存相關工程技術資料。
(二)地區(qū)文檔庫
工程技術部(遼河、長慶)分部、境外大區(qū)工程技術部門負責所轄區(qū)域技術文檔庫的建立、完善和維護,掌握本地區(qū)主要生產技術指標及完成情況,收集、整理、保存相關工程技術資料。
(三)施工單位文檔庫
施工單位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技術文檔庫的建立、完善和維護,掌握本單位生產技術指標及完成情況,收集、整理、保存各種施工作業(yè)記錄。
第三十五條
資料上報
(一)各級技術管理部門要逐級上報工程技術資料;
(二)上報資料報出的內容和時間,必須以上級部門要求為準;
(三)上報資料在報出前必須經過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后方可上報。
第三十六條
保密要求
按照公司保密要求對技術文檔實行保密管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工程技術部、測井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附錄:技術管理網絡圖
附錄技術管理網絡圖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安全場綜合管理規(guī)定
建筑工程施工現安全場綜合規(guī)定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新上崗人員、實習生、農民工、合同工)均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guī)定,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yè)。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皮鞋或赤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好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求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離地面2米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動、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掛“危險”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使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擋,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9、調配酸溶液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溶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