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教育教學管理責任人雙向選擇方案
江鎮(zhèn)三中教育教學管理責任人雙向選擇方案
一、指導思想
教師在實施素質(zhì)教育中是國家教育政策、法規(guī)、目標、計劃的直接實施者,是教育教學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必須具有與之相適應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行為。為了更好地優(yōu)化我校的教師資源,實現(xiàn)均衡教育,更好落實教育教學管理責任;提高課堂教育教學效率,決定實行以班主任為核心的教育教學管理責任人雙向選擇制。
二、實施原則
1.本方案只適用于本校定編教師;
2.參與教育教學管理責任人雙向選擇的教師應具有高尚的師德、正確的教育觀、完善的知識結構與能力結構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
3.教育教學管理責任人雙向選擇以保持穩(wěn)定為前提,三年(一屆)為基本周期,每學年根據(jù)實施狀況進行微調(diào);
4.參與雙向選擇的責任人有完全的自主選擇權和意見申訴權,但在雙向選擇中未能入選的班主任及教師,必須服從校長室的崗位安排;
5.雙向選擇的結果以校長室與雙向責任人簽訂聘用合同為準,聘用合同原則上一學年簽訂一次;
6.本方案經(jīng)校代會通過后由校長室頒布施行。
三、實施過程
(一)前期準備
1.前一學年結束后,由校長室會同政教處、教務處及各年級部確定教師的調(diào)整與配備;
2.校長室會同政教處、各年級部按班主任任職條件考察并確定班主任;
3.各年級部由班主任與各學科定員教師之間進行雙向選擇;
(二)雙向選擇
4.班主任及各學科任課教師按照個人意向填寫表格,按選擇意向的順位排序進行雙向選擇,并以此為基礎實行崗位定員,經(jīng)年級部、政教處、教務處研究確定后,報校長室審定批準實行;
5.因雙向選擇不滿意或沒有進入選擇范圍的教師,由校長室研究決定其崗位安排。
四、績效考核
學年結束,校長室對所有班級教育教學及管理的效果進行綜合評價,其考核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