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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3 查看人數:85

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1篇 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f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范圍

所有以**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名義與其他企業(yè)、公司、個人簽署的合同。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均適用此合同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不適用此制度。

2、合同管理的流程:見附件一:流程圖1;流程圖2。

1)以下合同按流程圖1執(zhí)行: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委托合同、贈與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運輸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技術合同。

2)以下合同按流程圖2執(zhí)行:市場部對外開拓的合作業(yè)務合同。

3、合同管理部門(總公司總經辦)的主要職責

3.1制定具體合同的管理制度、辦法

3.2監(jiān)督、檢查有關部門簽定、履行合同情況,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3宣傳法律專業(yè)知識,總結推廣合同管理工作經驗。

3.4審查合同,防止不合法、不完善的合同出現。

3.5代表企業(yè)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3.6建立公司合同檔案。

4、合同承辦人的職責

4.1參與合同的商談工作,提請公司有關部門審查合同。

4.2依程序規(guī)定簽訂、變更、解除合同。

4.3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通報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4.4參加合同的協(xié)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4.5保管好已簽署的合同及與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定期將合同復印件及相關資料送合同管理部門歸檔。

5、合同管理注意事項

5.1總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合同承辦人應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參照總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與合作方進行協(xié)商,將與合作方協(xié)商的內容作成合同初稿上報總公司審查。

5.2所有總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擬簽署的合同必須按流程上報審查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不得擅自簽署合同。否則,所產生的責任將由有關責任人承擔。如有特殊情況,呈請總經理批準。

5.3各下屬公司必須明確一名合同責任人,并將該責任人的名單報總公司總經辦,負責合同管理、設立合同檔案專柜工作,合理保存所有公司簽訂、變更、解除合同的所有資料。合同責任人職責之一是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通報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如發(fā)生仲裁、訴訟事件必須馬上報告總公司法律顧問。

5.4各下屬公司已經簽署或擬簽署的合同,原則上須以各下屬公司名義簽署,已經簽署的合同須進行改簽的工作,禁止以個人或其他單位的名義簽署合同。

5.5總部各職能部門的職責:認真、全面負責合同及相關項目的審查。對合同及相關項目內容,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如發(fā)現合同及相關項目存在隱患、風險,應及時提出并要求修改或履行否決權。

5.6為防止產生糾紛,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所有中總公司及下屬公司簽訂、變更、解除的合同必須要形成書面文字材料,不能憑個人意愿只形成口頭協(xié)議。

5.7各下屬公司合同責任人須每月5日前將上月簽署的合同復印件傳真總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歸檔,并填寫《**公司合同檔案表》以e-mail方式一并上報備案,下屬公司保存合同原件存檔備案。總公司簽署的合同原件直接送交總公司合同管理部門。

5.8附件二:合同審查表、參謀決策表、**公司合同檔案表

第2篇 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某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隨著公司的日益壯大,時常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各種經濟法規(guī)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加強公司各種合同管理,嚴格合同簽定審批程序,對公司經濟發(fā)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根據國家合同管理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類

1、根據不同部門所產生的不同合同進行嚴格分類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廣告公司:廣告代理、廣告刊發(fā)合同

商場部:場地租賃、外墻租賃等一切租賃合同以及裝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協(xié)議、聯營合同、產品代理協(xié)議、自營合同

信息部:服務器代管合同

財務部:一切經濟合同

2、各部門根據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專人管理并嚴格分類歸檔,建立合同專門檔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的簽定,必須嚴格按規(guī)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進行,杜絕違法、違規(guī)、無效或有損公司利益的合同產生。

2、數額較大或對公司較為重要的合同,必須由總經理或其授權委托人審定簽字。其他合同數額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關部門審定,主管領導審定簽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應交公司行政辦校審并文字整理,再呈交總經理或其委托人審定簽字(一般協(xié)議由部門主管領導審定簽字)。

4、各類合同簽定后,除本部門保存一份外,同時應交一份至行政辦存檔備查(通常要求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財務總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5、對未履約或未及時履約的合同,行政辦、財務總部應提醒合同執(zhí)行部門,確保合同的順利執(zhí)行。

6、當發(fā)生合同糾紛時,合同執(zhí)行部門應同對方作好協(xié)商解決工作。若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及時報行政辦統(tǒng)一解決。協(xié)商解決意見應書面報行政辦,由行政辦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權簽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損者,由責任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并按公司《員工守則》予以處罰。

人事行政部

第3篇 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草案)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guī)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及重大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批準簽訂。

本條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標的數額來確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宣傳、學習貫徹《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3.2.2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3.2.4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檔案管理;

3.2.5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員)負責各類合同的審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公司有關示范文本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3.3.2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

3.3.3負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的洽談;

3.3.4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工合同、物資設備買賣合同的履行情況;

3.3.5負責公司各類合同備案工作;

3.3.6參與公司各類合同糾紛的調查。

3.4公司業(yè)務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洽談工作。

3.5公司采購部負責材料設備采購、設備租賃合同的洽談工作。

3.6項目經理部負責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3.7項目經理部經理(或分管副經理)負責建設工程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的具體履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3.7.1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組織學習所在工程項目的各類合同并熟悉內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設工程合同中規(guī)定的職責,監(jiān)督分包工程的進度及工程質量;

3.7.3監(jiān)督材料、設備的驗收;

3.7.4負責所在項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記錄、整理和保存與合同有關的協(xié)議、函件,辦理工程變更和簽證,并及時提交公司辦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賠資料,提供索賠依據,書寫索賠報告;

3.7.6監(jiān)督所在項目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主體的審查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重點審查業(yè)主的項目立項文件、招標文件,以確定發(fā)包人的主體資格;審查項目資金落實程度及業(yè)主以往合同履約情況,以確定業(yè)主的履約能力。

簽訂分包合同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資質等級、管理能力和實際業(yè)績。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xié)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應當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內容

4.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工程項目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編制的操作指導書規(guī)定的內容填寫。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買賣合同)的內容

4.3.2.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2.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4.3.2.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農副產品,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2.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內。

4.3.2.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有確定性,難以在合同中確定具體期限的應約定確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2.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4.3.2.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岐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2.

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2.10合同聯系制度

履地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4.3.2.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4.4.1.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guī)定對發(fā)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yè)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4.4.1.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及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按重新進行評審。合同談判人員負責向合同執(zhí)行單位進行書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yè)務部負責起草文本,附合同購合同會審表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

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4.1.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xù)的,由業(yè)務部負責辦理。

按規(guī)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批準后才能簽訂。

4.4.2勞務(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簽訂

4.4.2.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guī)定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勞務隊伍資格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4.4.2.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yè)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4.4.2.3勞務(專業(yè))分包隊伍中標后,在征得業(yè)主同意(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約定)后,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該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4.4.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5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變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xié)商,重新達成書面協(xié)議,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部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了本制度5.2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應提交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fā)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

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xù)。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變更后的合同與原合同的發(fā)放的范圍相同。

5.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5.3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合同變更引起索賠的,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xié)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xù),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xù)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xù)。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5.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xù)。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履行執(zhí)行情況臺帳。

6.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書、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fā)票時應由對方

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6.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

當本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的索賠報告、對帳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6.4.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6.4.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6.4.3喪失商業(yè)信譽;

6.4.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6.5.1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6.5.2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7.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7.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xié)商解決;

7.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xié)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及公司辦公室,由部門經理和辦公室負責人擬定處理意思,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

7.3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獲知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xié)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委托律師或其他專業(yè)人員辦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業(yè)務部、采購部、項目經理部設立的合同管理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門不設合同管理員。

8.2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合同管理部、業(yè)務部、項目經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別編號,合同專用章印模需送登記注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簽訂合同時,合同各方應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簽字并蓋章,合同各頁之間應當加蓋公司騎縫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yè)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8.3簽訂合同正本、副本份數按需要確定,正副本應區(qū)分清楚。合同簽訂后交公司辦公室留存,其余各職能部門或合同履行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編號受控分發(fā)。除公司辦公室外,其他部門復印合同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編號受控,并加蓋專用印章。所有合同發(fā)放均應做好發(fā)放記錄。

8.4已簽訂的合同以及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xié)議、會議紀要、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索賠報告、對帳單、合同臺帳等資料應集中由合同管理員保管。合同管理員應對上述材料分類登記成冊,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結帳時可從合同管理員簽領相關材料。

8.5對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結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執(zhí)行部門應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況的工作報告。合同管理部審查后,連同合同、結算書以及一切往來文書、經濟簽證、變更記錄、竣工驗收證書等所有資料裝訂成冊,送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保存。

8.6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公司辦公室應在情況發(fā)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核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

9.4.4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未履行規(guī)定手續(xù)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9.4.7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顧問某某律師事務所共同起草,從 年 月 日起開始執(zhí)行,試用6個月。

第4篇 公司業(yè)務合同管理制度

某公司業(yè)務合同的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廣深公司所有業(yè)務部門及其駐外地辦事處、平臺機構和其他公司駐廣深公司的平臺業(yè)部門。

二、合同分類和具體適用門

第一類 常規(guī)合同

1、合同--用于簽訂網訊廣告的合同

2、網絡廣告合同--用于簽訂網站廣告的合同

3、技術服務合同--為客戶建網站的合同

4、設計制作服務合同--代理客戶設計、制作廣告宣傳品

第二類 建議使用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服務協(xié)議--網訊訂閱協(xié)議

2、廣告換展位協(xié)議

3、網站鏈接協(xié)議

第三類 非常規(guī)合同

只適用于某個業(yè)務部門或某段時期的特殊性合同;在使用時,需要即時制作其合同范本。

三、合同制作

第一類 常規(guī)合同

常規(guī)合同的合同范本由公司運營中心法律部統(tǒng)一制作,統(tǒng)一印刷。各部門對外開展網訊廣告、網絡廣告、建網技術服務、設計制作服務必須使用其相應的合同范本。

第二類 建議使用的合同

建議使用的合同由運營中心法律部制作參考范本并放在內部網上供下載,各部門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建議使用的合同進行適當的變更,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審核、備案。

第三類 非常規(guī)合同

非常規(guī)合同由使用該合同的部門制作合同范本,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審核;或由提請使用該合同的部門會同運營中心法律部及相關部門聯合制作,重要合同或金額巨大的合同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

四、合同領取

第一類 常規(guī)合同

常規(guī)合同由運營中心法律部統(tǒng)一印刷,統(tǒng)一編號,統(tǒng)一發(fā)放給各商務網。各部門需要領取合同,應提前一天填制《領取合同申請表》報法律部。

第二類 建議使用合同

建議使用的合同由需要使用該合同的部門從公司內部網上下載,由運營中心法律部按照公司統(tǒng)一編號規(guī)則進行編號。各部門可以從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fā),自行制定部門內部的合同管理辦法,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備案。

第三類 非常規(guī)合同

非常規(guī)合同制作出合同范本后,由使用該合同的部門提請運營中心法律部按照公司統(tǒng)一編號規(guī)則進行編號。

五、合同管理的原則

1、發(fā)生業(yè)務,必須同客戶簽訂合同或合作協(xié)議(包括免費廣告);

2、業(yè)務合同,必須按照公司統(tǒng)一編號規(guī)則進行編號;

3、蓋合同章,必須經過部門經理審查和法律部審查;

六、業(yè)務審查

1、常規(guī)合同由各部門總經理業(yè)務助理以上管理人員(或部門總經理授權的主管以上的人員)對合同中涉及業(yè)務的內容進行審查,審查人應對其審查結果簽字確認。

2、非常規(guī)合同由各部門總經理對合同中涉及業(yè)務的內容進行審查。如有事項重大、合同金額巨大等特殊情形,需由公司總經理對其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人應對其審查結果簽字確認。

七、法律審查

1、公司建立廣告審查員制度,選派的廣告審查員同時負責本商務網業(yè)務員所簽合同的審查工作。

2、各部門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或業(yè)務主管)負有審查本部門業(yè)務員所簽合同的責任,一經發(fā)現有問題,應該及時和業(yè)務員進行溝通,并及時補救。

3、公司的運營管理中心指派專門法務人員對業(yè)務合同進行審查并加蓋公司的業(yè)務合同專用章,如果負責審查的法務人員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有異議,應簽署書面法律意見。同時可對存在較大問題的合同不予蓋章,并對有關問題進行解釋。

八、審查內容

1、審查客戶主體資格及責任能力;

2、審查客戶發(fā)布的廣告是否屬于其經營范圍以及營業(yè)執(zhí)照是否在本公司備案;

3、專利產品的廣告審查客戶的專利證書及其是否在本公司備案;

4、審查客戶代理證、資格證及其他資信證明文件及其在本公司備案情況。

九、蓋章具備的條件

1、主要條款齊備;合同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履行方式等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

2、合同的主體合法(對方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3、合同所涉及的經營活動未超出合同各方的經營范圍、權限范圍。

4、合同不存在顯失公平的內容。

5、合同中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6、履行了必要的業(yè)務審查、法律審查手續(xù),并且有相關審查人員的簽字認可。

十、空白合同蓋章

空白合同,一律不予蓋章。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為空白廣告合同加蓋合同專用章的,須由申請人填寫《空白合同蓋章申請單》,注明申請時間、申請事由,并經過部門審批,經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批準。法律部要同時做好空白合同蓋章登記工作,事后及時監(jiān)督該合同的使用情況。凡遺失已蓋章空白合同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當事人(合同領用人)50-500元罰款,如果沒有具體相關人員,則處罰該部門的主管和經理。

十一、實物抵廣告合同

客戶以實物折抵廣告費的合同,對外按照正常的廣告合同簽定,明確合同金額及客戶付款時間,由各部門總經理或被其授權的業(yè)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對內制作《實物抵廣告單》,并經總經理簽字認可。

十二、標的巨大的廣告

合同標的超過10萬元(含10 萬元)以上,由公司總經理簽字認可方可蓋章。公司駐外地辦事處(使用加蓋合同章的空白合同書)在簽訂標的額巨大合同前應先向當地負責人匯報情況,由當地負責人視情況請示商務網總經理,獲認可后方可簽訂合同。

十三、合同章的保管

合同章由公司運營中心指定專人保管。

十四、合同的編號

(一)編號管理

1、合同、網絡廣告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建網合同)、設計制作服務合同由運營中心編號;

2、廣告換展會合同、訂閱合同、網站鏈接協(xié)議等由各部門站進行編號管理;

3、各部門指派專人對本商務網的所有對外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編號,并按照運營中規(guī)定的編號規(guī)則進行。

(二)編號規(guī)則

現行的合同編號位碼共九位:

1、'部門代號'分別表示:

01-電子部,02-電腦部,03-安防部,04-汽車部,05-酒店部,06-影音部,07-包裝印刷部,08-廣電部,09-教育部,10-水工業(yè),11-暖通部,12-醫(yī)藥網,13-醫(yī)療器械……

20-軟件銷售

2、'區(qū)域'分別表示:1-深圳,2-廣州,3-北京,4-上海。

3、'合同類別'分別表示:

1-合同(網刊廣告),2-網絡廣告合同,3-網絡服務合同(建網),4-設計制作服務合同,5-信息服務合同(訂閱合同),6--廣告換展位合同,7--網站鏈接協(xié)議,8非常規(guī)合同

4、'年份'分別表示為:1-2001年 ;2-2002年……依次類推。

5、'月份'分別表示為:01-1月; 02-2月……依次類推。

6、'序號'分別表示:當月發(fā)放合同的序號。

十五、合同的保管

各部門將已經生效的一式三份的合同(適用于簽訂網刊廣告),一份交客戶保管,一份存留于本商務網站備案,一份交財務部專人保管。如合同是傳真件,應該將其復印一式三份,以達長期保存的目的。

十六、合同的登記

1、領取登記

運營中心法律部發(fā)放合同時應進行登記,記錄各部門領取合同的時間、合同種類、份數、領取人等;各部門的行政助理或文員在給業(yè)務人員發(fā)放合同時,也要一一進行登記,明確記錄業(yè)務人員姓名、領取合同的種類、編號編號等。

2、蓋章登記

公司所有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合同均由運營中心法律部專門負責管理合同專用章的人員加蓋合同專用章。蓋章時,申請蓋章的人員需虛心接受法律部提出的關于合同簽訂和履行的法律意見和建議。

3、作廢、遺失、毀損登記

業(yè)務人員從公司領取的各類合同因各種原因作廢時,不得私自銷毀,應一式三份歸還所屬部門的合同管理人,由合同管理人統(tǒng)一交回運營中心法律部;如業(yè)務人員所領取的各類合同因各種原因遺失、毀損時,應及時向所屬商務網站報告,由所屬部門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并及時向運營中心法律部報告。

第5篇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十) 總 則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 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 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 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 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五、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七、 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

八、 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 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 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 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 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 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 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 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 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 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十七、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十九、 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二十、 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 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二十二、 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二十五、 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從嚴懲處。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 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 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 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三

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 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 、文書、傳真、圖表等;

2、 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3、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 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三

十二、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三

十三、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三

十四、 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三

十五、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三

十六、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三

十七、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合同的管理三

十八、 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yè)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三

十九、 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四

十、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四

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 建立合同檔案;

2、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 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第6篇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通用版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開展,規(guī)范公司的經營行為,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根據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分公司、子公司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它組織進行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類合同、協(xié)議、章程等均遵守本辦法。

公司內部簽訂的各種協(xié)議及勞動合同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從準備、談判、簽署、生效、履行、變更、解除直到解決糾紛、救濟權利的整個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為,包括:合同管理的部門及其職責、合同的簽署、合同的審查、合同的履行、違約情況的處理、合同檔案的管理。

第四條 合同管理實施“依法管理、全程管理、專人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 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辦公室為本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 負責監(jiān)督指導公司合同的制定,對合同進行審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 協(xié)助公司顧問律師對合同進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書面報告;

3、 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 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提出處理意見,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5、 負責對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及其糾紛處理資料的匯總歸檔保管,調閱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 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2、 負責初審合同承辦人草擬的合同可行性報告,并提出審查意見交辦公室備案,供公司領導參考;

3、 依法履行合同,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通報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及其解決方案;

4、 在顧問律師的指導下及時收集整理出現問題合同所涉及的證據材料,并提交辦公室備案;

5、 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七條 、合同承辦人員的職責

1、 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2、 草擬合同,并向合同承辦部門提供合同草稿、可行性論證及對方經營范圍、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 認真履行生效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4、 及時向合同承辦部門匯報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八條 財務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

1、 對確屬我公司簽訂并合法生效的合同,財務部門應及時結算、報銷付款。

2、 對不按規(guī)定使用合同專用章或以部門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可暫不予結算并及時通知顧問律師對合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3、 我方先履行付款義務,有預付款或分批付款的合同,未見我方簽字、蓋章的書面合同原件及合同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財務部門不予付款。

4、 對方需先履行義務,我方主要是付款義務的合同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對方已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財務部門不予付款。

第三章 合同的委托代理

第九條 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合同: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的人。

第十條 各法人委托人的具體帶來權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fā)《法人委托書》中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須嚴格按照授權范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權限對外簽約。

第十一條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

1、 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 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 所簽合同應及時上報;

4、 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發(fā)現問題的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5、 保管好本人所簽訂合同的一切資料,并及時上交歸檔。

第十二條 授權委托書不得轉借他人或涂改,凡調離本單位或改做其它工作失去代理條件的,應主動向合同主管部門繳銷授權委托書;不繳銷證書者,人事部門不得辦理調動手續(xù)。

第四章 合同的簽署

第十三條 公司對外發(fā)生經濟往來,除標的額較小或能即時清結的外,均須簽訂書面合同;雖能即時清結但屬批量、交易額較大,或當時難以監(jiān)測產品內在質量和技術性能及容易引起糾紛的交易,也應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 凡有國家或行業(yè)示范文本的,應當優(yōu)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示范文本的合同采用辦公室提示的示范文本。

第十五條 簽訂合同應當使用主管部門監(jiān)制的合同統(tǒng)一文本或參照規(guī)范文本,具體份數按實際情況確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合同主管部門一份、財務一份、承辦部門一份。

第十六條 合同承辦人應當參加合同談判,并做好文字記錄。文字記錄應當同合同文本一起上交辦公室歸檔備案。

第十七條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傳真、圖表、會議紀要、備忘錄等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應隨合同文本一起叫辦公室歸檔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審查與審批

第十八條 合同審查應當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合同審查包括專業(yè)部門審查、財務審查和法律審查,由不同部門分別進行。

第十九條 公司合同審批的常規(guī)流程:

1、 合同承辦人應填寫“合同審批表”并連同合同草案上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

2、 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yè)務內容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3、 財務部門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4、 公司顧問律師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5、 如該合同牽涉其他業(yè)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yè)務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6、 由辦公室將以上意見匯總后報分管副總進行審查,決定批準與否。

第二十條 、專業(yè)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1、 合同的技術性(技術可行性分析、技術措施是否合理、技術難題和風險)

2、 合同的安全性(對公司的商業(yè)秘密和知識產權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損害公司的商業(yè)信譽和其它利益)

3、 業(yè)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一條 、財務審查內容包括

1、 資金、資產的合法性(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xù)齊備、.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 價款、酬金和支付方式合法(價款、酬金的數額符合市場價格、價款、酬金的支付方式符合財務紀律、與資金、資產有關的其它事項)

3、 財務風險控制(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在融資方面的要求應符合公司資產負債率指標要求。該指標是經國家電力公司批準的考核指標或者公司制定的預算指標、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在融資方面的要求應符合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中企業(yè)信用等級要求。合同貨款結算方式的合理選用)

4、 保函內容的合理性及風險性;

5、 索賠條款的合理性;

6、 資金財務部認為需要審核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二條 法律審查應當由辦公室將合同文本及其相關材料交由公司顧問律師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各審核部門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當在合同文本上簽字,并加蓋公司法人印章。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依法生效后,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合同執(zhí)行部門應負責記錄和監(jiān)督對方的履約情況,保存好相關單據、信函、會議紀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資料。對于出現問題的產品還要進行保存、拍照。

第二十六條 合同執(zhí)行部門還應按月填寫“對方合同執(zhí)行情況監(jiān)控說明”,其中必須列明和驗證對方各項履約行為和承諾(如質量、進度等),并將該說明報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現對方履約能力及資信程度下降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向分管副總和匯報,及時想對方出具不安抗辯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變更解除事由,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原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七章 違約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九條 、 發(fā)生合同糾紛后,承辦部門應首先及時與對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上報主管領導和合同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對于需要應訴或起訴的案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協(xié)助公司顧問律師進行證據收集、談判、參加調解和出庭。

第八章 合同的登記、備案與歸檔

第三十一條 合同文本必須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給對方,其余原件必須在合同簽訂之后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合同簽訂部門、合同履行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時,向辦公室辦理暫借手續(xù)。

第三十二條 合同的檔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合同臺帳、報表,并按時填報。

第三十三條 辦公室應對公司內所有合同文本以及與合同相關的往返法律文件進行匯總,并編號登記,制作月度合同簽訂情況一覽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簽訂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訴訟情況。

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訂部門的負責人對已生效的合同應當編號登記,分類歸檔,并建立合同臺帳。合同的統(tǒng)計報表實行季報制,各部門于每季度第一個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填報上季度報表報送辦公室。辦公室應于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匯總,并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三十五條 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合同承辦部門應將合同檔案原件整理裝訂送交辦公室存檔。合同檔案的范圍包括:信譽調查報告、意向接觸報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簽訂審批表及審批修改意見、法人授權委托書、對方資質證明文件、各種審批管理表格、合同談判記錄、合同正本及 、合同簽訂、變更、解除過程中的信函、電報、電話記錄、傳真資料、票據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文件(合同簽訂后取得的資料,應在取得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歸檔)。

第三十六條 合同履行完畢后,合同承辦部門的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本以及合同執(zhí)行期間所有的往來信件、變更協(xié)議、收(付)款記錄、請示報告等有關資料交辦公室歸檔。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合同管理機關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指定并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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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某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e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和規(guī)范e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使訂立合同的行為規(guī)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證依法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合同,防范合同法律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為一方主體簽訂的合同(勞動合同除外)、協(xié)議(書)或其它內容涉及各方當事人實質性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合同的訂立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4.職責:

4.1.公司經濟合同部、控股子公司或項目部負責合同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合同管理部門”)、合同承辦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應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履行其職責。

4.2.公司經濟合同部為各控股子公司、項目部合同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應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2.1.擬訂、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4.2.2.對控股子公司、項目部合同的論證、談判、起草、簽訂有權參與、審查并提出意見;

4.2.3.監(jiān)督、指導、協(xié)助各控股子公司、項目部處理合同糾紛;

4.2.4.制訂合同示范文本;

4.2.5.其它綜合管理職責。

4.3.公司經濟合同部同時為公司本部的合同管理部門,其依照本制度4.4條之規(guī)定對公司本部履行管理職責。

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項目部應明確各自的合同管理部門,并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4.1.擬訂、完善本公司、本項目部合同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4.4.2.對本公司、本項目部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4.4.3.統(tǒng)一負責本公司、本項目部合同檔案管理和信息反饋;

4.4.4.處理本公司、本項目部合同糾紛所涉及的法律糾紛事宜;

4.4.5.其它相關職責。

4.5.合同承辦部門對合同訂立、履行和執(zhí)行情況全過程負責。合同承辦部門應當根據合同事項指定合同承辦人,公司臨時借、聘人員以及試用期人員不得作為合同承辦人。合同承辦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5.1.依本制度規(guī)定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

4.5.2.組織合同談判;

4.5.3.依照公司經濟合同部發(f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合同;

4.5.4.負責合同報審并跟蹤合同的履行;

4.5.5.負責按照公司部門、項目部的規(guī)定保管承辦合同的檔案;

4.5.6.其它相關職責。

4.6.財務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6.1.審查合同中的財務收支事項是否符合財務的法律、法規(guī)、準則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4.6.2.審查合同的經濟可行性;

4.6.3.協(xié)助監(jiān)督合同執(zhí)行情況;

4.6.4.按照合同約定審核收支事項;

4.6.5.其它相關職責。

5.內容及要求:

5.1.合同的訂立

5.1.1.合同訂立階段,合同承辦部門應負責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進行審查并收集保管相關文件。審查事項如下:

a)主體資格合法:具有經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其核載內容與實際相符;

b)擬簽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c)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d)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e)具有履約信用,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f)其它應審查事項。

5.1.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經濟合同部下發(fā)的合同示范文本擬定合同條款,合同示范文本由公司經濟合同部逐步發(fā)布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未經公司經濟合同部批準,不得更改合同示范文本條款。

5.1.3.重大合同的簽訂,合同承辦部門應組織合同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合同談判。

5.1.4.合同按照公司授權體系審批后由合同承辦部門逐一落實審批意見,由合同承辦部門送交有權簽署人簽署合同后,方可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印章。

5.1.5.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對外簽訂合同,除特殊情況必須使用公章或無合同專用章外,一律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專用章,不得以部門或項目部印章代替。

5.1.6.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專人負責管理。用章同時應做好登記備案。

5.1.7.合同的變更、解除,應當按照簽訂合同的程序辦理。

5.2.合同檔案管理

5.2.1.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對簽署的合同進行統(tǒng)一編號。

5.2.2.合同正式簽署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至少應留存兩份合同原件, 合同承辦部門須將其中一份送合同管理部門存檔,一份送財務部門作為辦理收支事項的憑證,由財務部門存檔。

5.2.3.合同承辦部門應留存合同復印件及合同相關文件(資信證明文

件、授權委托書等)備查,并設專卷統(tǒng)一保管。

5.2.4.特殊情況公司僅有一份合同原件時,財務部門留存合同原件,合同管理部門留存合同復印件。

5.2.5.歸檔的合同原件應作永久性保管。

5.2.6.合同的借閱按照檔案借閱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2.7.項目部、控股子公司應按照公司經濟合同部要求按時將合同信息報公司經濟合同部備案。

5.3.合同的履行

5.3.1.合同生效后,合同承辦部門負責組織合同的履行,督促當事人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履行合同約定的通知義務,提示有關部門、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和主張合同權利。

5.3.2.合同承辦部門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當保守合同所涉及的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和其它保密信息。

5.3.3.公司經濟合同部、項目部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根據職責可隨時了解合同履行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5.4.合同糾紛處理

5.4.1.合同履行期間,合同承辦部門發(fā)現存在重大爭議或可能發(fā)生糾紛的情況,應當及時通報合同管理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并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管高管匯報。合同承辦部門會同合同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研究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解決問題。

5.4.2.合同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如需委托律師代理的案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對外委托。

5.4.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關部門應協(xié)助合同管理部門對糾紛進行調查取證。各有關部門應當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全,并應主動、及時地向合同管理部門提供全面、完整的資料,不得故意隱瞞或遺漏。合同管理部 門根據需要,可要求合同承辦部門指派專人參與仲裁、訴訟或出庭作證。

5.4.4.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判決書,由合同管理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5.4.5.合同糾紛處理完畢,合同承辦部門應協(xié)助合同管理部門建立訴訟、仲裁案卷,以備查考。

6.相關文件:

6.1.《檔案管理制度》

7.附則:

7.1.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配套合同、其它按照本制度審批后可多次重復使用的合同的管理,應按照各控股子公司、項目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2.經濟合同部是本制度的建立、維護和貫徹的責任部門,并負責制度的解釋。

7.3.公司各層級、各專業(yè)應在本制度所確定的原則和框架范圍內,建立適用的管理文件和管理體系。

第8篇 建筑集團公司財務制度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賬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對會計賬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tǒng)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xié)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

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七、壞賬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賬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賬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賬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賬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賬準備金比例統(tǒng)一按0.5%計提。應收賬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賬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賬。

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tǒng)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賬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對會計賬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tǒng)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xié)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

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七、壞賬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賬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賬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賬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賬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賬準備金比例統(tǒng)一按0.5%計提。應收賬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賬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賬。

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tǒng)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第9篇 建筑裝飾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裝飾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節(jié) 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一條 合同管理部門是指負責合同管理綜合事務的主管部門,公司合同管理部門為法律事務部。

第二條 合同承辦部門,是指根據工作職責和業(yè)務性質,負責合同立項、談判和起草的部門。

第三條 合同審查部門是指負責合同審查會簽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圍之內執(zhí)行的合同,如訂單,不需要相關合同審查部門的審查。合同標的影響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審查:涉及專業(yè)技術的合同應有專業(yè)技術部門參與審查;未經招投標的合同應有審計部參與審查。

第四條 合同管理部門職責為:

1、 制訂合同管理規(guī)章 制度,根據需要修訂補充有關配套制度,并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

2、 管理和正確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 ,協(xié)助開具授權委托書;

3、 組織處理涉及合同的爭議或糾紛及涉及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4、 根據具體合同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提出增加參與合同審查會簽部門的建議;

5、 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公司各承辦部門職責為:

1、 在合同談判前,應對合同的其它各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并對資信調查結果負責。資信調查的內容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有效性、商業(yè)信譽及近期經營業(yè)績情況和承擔該合同業(yè)務必須具備的其它資質條 件。

2、 合同談判、起草、會簽、履行、歸檔等工作;

3、 對合同的經濟性、可行性、合法性及價款的合理性負直接責任;

4、 處理未涉及訴訟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糾紛;

5、 建立本部門合同副本檔案及其臺帳。

第十六條 合同審查部門分工:

1、 合同管理部門主要審查合同的權限合規(guī)性、參與審查合同合理性、資料完備性和嚴密性,并決定是否將合同送公司法律顧問審查;

2、 專業(yè)技術部門主要審查技術及產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進性;

3、 審計部主要審查合同程序的合規(guī)性和對合同實行效能進行監(jiān)察。第二節(jié) 合同的簽訂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公司所屬分支機構、部門及人員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對外簽訂、變更及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公司對外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活動,原則上均應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書形式。

第十九條 公司各部門及人員簽訂合同,應堅持“平等互利、公平競爭、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積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公司各項業(yè)務順利開展。

第二十條 對于根據《公司章 程》規(guī)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的業(yè)務事項而直接訂立的有關合同,需持有相關決議文件方能簽訂,或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 公司重大合同,原則上由法定代表人負責簽署,但也可根據具體情況,授權總經理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署各項日常生產經營合同,總經理根據合同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可授權公司分管領導及其他有關人員負責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三條 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章 程》及《總經理工作細則》,負責公司合同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明確公司各業(yè)務部門及崗位的合同管理職責分工及相應的審批流程。第三節(jié)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積極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合同依法簽訂生效后,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員應及時檢查、了解履行情況。發(fā)生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匯報。

第二十六條 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員發(fā)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沒有此種規(guī)定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業(yè)務部門承辦人亦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以書面方式予以答復。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文件和對對方提出異議的答復文件須經合同審查部門審核,并報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簽訂合同后,應當積極、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辦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并由業(yè)務部門承辦人于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十八條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經濟合同履行的因素時,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并由承辦人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收集有關證據。

第二十九條 合同訂立后,不得因業(yè)務部門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影響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yè)務部門承辦人變更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第四節(jié)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變更或解除時,應與對方協(xié)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或合同有特別約定的,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

第三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三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合同約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書面函告并限期答復。

第三十三條 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應及時提請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處理。

第三十四條 變更、解除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三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 主體變更、解除,應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 有擔保條 款的合同變更,應征求原擔保單位的同意并在變更協(xié)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

3、 經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的合同,變更協(xié)議應重新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

4、 合同中訂有保密條 款或附有保密協(xié)議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不受影響;合同變更時,如果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合同內容的變更,應變更保密條 款或保密協(xié)議;

5、 聯營、承包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應依特別規(guī)定辦理。第五節(jié)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的,應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處理。

第三十七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為及時處理的原則、雙方協(xié)商解決的原則、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 糾紛發(fā)生后,承辦人應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遞交合同糾紛說明,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原件或復印件):

1、 合同文件(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電報、電傳、傳真、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 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票證票據;

3、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信用證、完稅憑證、有關財務賬目;

4、 作為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及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5、 證人證言;

6、 其他證據材料。

第三十九條 合同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在3―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總經理和相關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條 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 。

第四十一條 對經協(xié)商無法解決的糾紛,如認為對方存在過錯或違約,經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限人同意,合同管理部門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若對方已經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管理部門應積極參加仲裁或應訴,并應當在3―5日內提出參加仲裁或應訴意見,提交公司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二條 糾紛處理完畢后,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向公司授權人報告;重大合同的糾紛處理,應隨時向公司領導及董事會報告進展情況。

第四十三條 雙方已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協(xié)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及法院的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門應復印若干份交由業(yè)務部門收執(zhí),督促該文書的履行。

第四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沒有履行上述文書規(guī)定義務的,業(yè)務部門承辦人應及時通知合同管理部門。

第四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判決書,由合同管理部門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第六節(jié) 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 公司合同承辦部門應建立合同檔案及歸檔保管制度,配置兼職合同管理員。

第四十七條 合同專用章 如遺失或被盜,除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外,還應登報掛失。發(fā)生特殊情況,須外帶合同專用章 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四十八條 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應對合同進行登記和存檔管理。第七節(jié) 合同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辦法,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由公司審計部門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第五十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五十一條 簽訂合同,未了解對方資信能力、履行能力,而給單位造成損失者,應追究簽訂合同相關責任人及單位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損失的,應查明原因,追究合同執(zhí)行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三條 凡對方違約造成損失的,合同執(zhí)行單位未及時匯報解決的,應追究其單位或個人的責任。第五十四條 在簽訂合同時,利用職權索賄受賄損害企業(yè)利益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為保證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到有關部門檢查合同執(zhí)行及結算情況。

第10篇 z公司合同章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章管理制度就在下面,請看:

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1.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等各職能部門章。

2.各類印章管理的范疇: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疇:刻印、使用、廢止、更換。

3. 各類印章的具體管理條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zhí)行相關使用條例。

3.1.2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門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人事行政部)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xù)》并備案。(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xù))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經理或各分公司經理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人事行政部處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分公司經理核準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經手人需將簽批申請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人事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用章,蓋章前須先到人事行政部處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后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人事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3.2.5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或發(fā)票上使用,發(fā)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fā)票蓋章。

3.2.6其他職能部門章: 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辦法。

3.3廢止、更換:

3.3.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總部人事行政負責人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

3.3.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申明。

3.3.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依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jiān)督的辦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jiān)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4.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4.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4.3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財務負責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4.5公司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4.7 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zhí)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yè)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4.8 如遇個人需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jié)共同負責。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yè)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4.10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關于公司各項公章使用管理制度【2】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業(yè)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fā)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并嚴格登記手續(xù)。

3、企業(yè)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xù)。

4、企業(yè)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并嚴格登記手續(xù)。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fā)現給予嚴厲懲處。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guī)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fā)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凡在授權范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后,在財務部蓋章,并嚴格按照登記手續(xù)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總經理批準,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fā)現給予嚴厲懲處。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嚴格登記手續(xù)。凡私蓋章者一經發(fā)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fā)現,嚴厲懲處并承擔經濟損失。

五、發(fā)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發(fā)票專用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發(fā)票專用章用于加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財務部門在收到貨款,驗證購貨方“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后給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蓋發(fā)票專用章。

第11篇 某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協(xié)議、約定、等合同類文書均適用本制度。補充協(xié)議、補充約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補充類文書是原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從屬于原合同,同樣適用本制度。

3.職責

3.1董事長負責標的3萬以上合同的審批簽署;

3.2公司總經理受董事長委托負責標的3萬以下合同的審批簽署;

3.3公司總經辦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在有需要情況下介入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

3.3.2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tǒng)一文本;

3.3.3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tǒng)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3.3.4負責各職能部門/項目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3.3.5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3.3.6負責合同的檔案日常管理;

3.3.7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3.4 職能部門/項目負責各類相關業(yè)務的合同談判。

4.合同的簽訂

4.1所有合同必須由公司簽訂,任何職能部門、項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4.2簽訂合同前須審查的資料:

4.2.1必須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如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機構代碼證、身份證明文件等。

4.2.2資信能力、履約能力,如資產證明、信譽紀錄、企業(yè)規(guī)模和狀況、相關的資質證明等。

4.3合同的審批

公司簽訂的合同,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4.3.1具體權限如下:

4.3.1.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4.3.1.2 標的超過3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

4.3.1.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4.3.2合同原則上由經辦部門/項目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相關職責部門、品質督導部、總辦、總經理(董事長)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簽署。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4.3.2.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4.3.3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視情況是否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4.4不得與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簽訂與法人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員工簽訂合同的,該員工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權范圍內代表公司簽約。公司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公司負責。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權限簽約,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按照有關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處理。

4.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嚴懲。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時結算付清款項的合同外,一律采用書面合同,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4.8.1當事人的情況:記載清楚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個人的要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地址、聯系方式,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8.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說明材料如圖紙等作為合同的附件。

4.8.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約定標的物數量,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4.8.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8.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8.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4.8.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8.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8.10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糾紛解決的約定:為了方便公司控制訴訟成本,合同糾紛統(tǒng)一約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員會處理。

4.9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簽訂合同前,經辦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4.2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所有的相關資料如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及專業(yè)資格證書等留存。

4.9.2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簽表報審批,由總經公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4.10

.3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簽表報批,審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規(guī)定執(zhí)行,合同審批通過后再經公司簽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登記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總經辦依法及時辦理。

4.10.5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復印件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會審表交存公司總經辦備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屬分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的經辦員工應當負責公司依約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導致公司違約的,公司將按照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追究經辦人的責任。

5.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必須做好對方確認工作。

其中,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

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同時及時書面上報總經辦處理,并報總經理。

5.3.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5.3.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3.3喪失商業(yè)信譽;

5.3.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5.4.1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5.4.2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6.合同糾紛的處理

6.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根據法律和公司規(guī)定,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由經辦人、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與對方當事人平等協(xié)商解決;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6.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xié)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總經辦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總經辦和總經理。

6.3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xié)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總經辦。

6.4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

6.4.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6.4.2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6.4.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6.4.4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6.5凡由總辦處理的合同糾紛,所有相關職能部門及項目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補充、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6.5.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6.5.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6.5.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6.5.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5.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6.6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的處理意見、仲裁書、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職能部門/項目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匯報。

6.8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統(tǒng)一由總經辦處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并把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總經辦。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6.9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項目,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7.合同的變更、解除

7.1 公司的合同變更、解除,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7.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經雙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變更、解除的有關規(guī)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xié)商,重新達成書面協(xié)議,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須繼續(xù)履行。公司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經辦人應當及時向公司合同的審批程序原審批人員報告情況。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7.3.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3.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3.2.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7.4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8.合同檔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關職能部門/項目留存合同的復印件??偨浝磙k公室會同有關職能部門/項目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8.1.2.1建立合同檔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8.1.2.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8.2公司的公章專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權委托書均由總辦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并記錄領取情況,業(yè)務人員不得隨身攜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的除外。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

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8.3合同有關的送貨回單,增值稅發(fā)票收據以及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職能部門/項目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總經辦隨合同保管。

8.4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總經辦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總經辦應在情況發(fā)生當日二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核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項目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偨涋k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擅自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導致公司違約造成損失的。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

9.4.4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事發(fā)后沒有立即報告公司的按隱瞞不報處理;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 6 以上未明晰獎罰的行為均通過年度績效考核體現。

10、附則

10.1 本制度由廣州**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10.2 本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食品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食品股份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節(jié)總則

第一條 為執(zhí)行國家勞動 ,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公司和職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公司人事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內為該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公司依照《勞動 》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第五節(jié)集體合同

第四十六條 職工一方與公司通過平等協(xié)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公司工會代表企業(yè)職工一方與公司訂立。

第四十七條 職工一方與公司可以訂立勞動安全衛(wèi)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集體合同。

第四十八條 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公司和勞動者均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zz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公司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

第五十條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fā)生爭議,經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第六節(jié)非全日制用工

第五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五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

第五十三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公司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五十四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低于湛江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第七節(jié)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公司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用工管理、支付勞動報酬、履行勞動合同等方面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章

第二十三條 規(guī)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七條 公司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章

第四十三條 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八條 職工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十二篇)

f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合同范圍所有以**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名義與其他企業(yè)、公司、個人簽署的合同。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均適用此合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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