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模板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細則
墻體砌筑高度超過1.2m以上時,必須及時搭設腳手架,不準用不穩(wěn)定的工具或物體在腳手板面上墊高工作。高處操作時要掛好安全帶,安全帶掛靠點要牢固。
新搭設的砌筑內腳手架上堆碼磚高度不超過3層,操作人員不超過兩人。
不得勉強在超過胸部以上的墻體上進行砌筑,以免將墻體碰撞倒坍或上磚時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運輸車輛不得超載,模板裝載不得超高。小件零配件必須裝箱或裝袋,不得散裝散卸。車輛出場時,沖洗車輪,不準污染道路和大氣。
使用電鋸時,應及時在鋸片上刷油,且鋸片轉速不能過快。產生噪音的電鋸應放置在封閉的木工棚內,圍護墻及屋頂設吸音或隔音板。
所有運輸車輛不產生超標噪音,且嚴禁鳴喇叭。
第2篇 建筑施工中如何做好建筑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措施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有史以來規(guī)模最大的基本建設。2002年我國基建投入達到18260萬元,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0% ,從業(yè)人員達到4000萬,占全國工業(yè)企業(yè)總從業(yè)人員的30% 以上。工程建設的巨大投資和從業(yè)人員規(guī)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異常嚴重,損失異常巨大。較低的安全水平成為阻礙國家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的重要因素。多年來,我國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別是制定了許多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體制,有效的控制和預防了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但是,目前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勢依然很嚴峻,如何加強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最大限度的控制工傷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是我國建筑業(yè)建設者所關注的熱點問題,具有強烈的使感、責任感和緊迫感。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對策與措施
1.1 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和方法 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和方法是一種防失誤設計,這種方法是通過精心設計使員工不發(fā)生失誤,即使發(fā)生失誤也不會產生嚴重后果。例如用不同的形狀,尺寸或顏色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采用尺寸或顏色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采用連鎖裝置強制性防止操作失誤。采用誤動連鎖裝置強制性防止操作失誤。采用誤動自鎖裝置使人、事、物無害化。
1.2 重點突出,抓好重大危險源監(jiān)管工作任何事物都不是絕對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標應該是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發(fā)生概率降到最應該是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發(fā)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萬一發(fā)生事故,也可以把傷害和損失降低到較輕的程度。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是建筑施工現場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管理這個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傷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才能實現上述安全工作目標。要管理好重大危險源,必須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評價標準體系,目前已經有學者開始著手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辯識問題的研究。
1.3 采取減少故障發(fā)生的措施采取減少故障發(fā)生的措施選取合理的安全系數。安全系數是建筑設計或施工中必須考慮的一個因素。它能保證建筑物或施工機械零部件所需的強度,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和工藝工序的正常運行。那么從安全和效益兩個方面考慮,安全系統(tǒng)須從安全和效益兩個方面考慮,選取合理的安全系數,提高建筑物,建筑設備和提高可靠性是很有必要的。比如選取高質量的材料,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更換等。而安全監(jiān)督控制。既對建筑施工中的危險進行監(jiān)督控制,控制技術參數,使其不達到危險程度,從而避免事故。
1.4 防墜落措施
1.4.1 防止物體墜落措施(1)安裝使用的工具,如扭矩扳手、撬棍、角磨機等應采用安全保護繩,防止墜落。隨手用的螺栓墊片等應放人工具袋。(2)施工作業(yè)中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進行撤除或加以固定。(3)在高空用氣割或電焊切割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屬、熔珠或火花落下傷人。(4)地面人員,不得在高空作業(yè)的正下方停留或通過。也不得在起重機的吊桿和正在吊裝的構件下停留或通過。(5)在吊運及安裝過程中,要先檢查索具、鋼絲繩、吊鉤是否牢固,吊點要選擇合適方可起吊,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有關人員報告。
1.4.2 防火防爆(1)要配備滅火器,并由專人監(jiān)護。(2)高空焊割必須設接火盤,接火盤內使用巖棉等阻燃材料接熔珠。防止熔珠再次飛濺出接火盤。電、氣焊火花嚴禁落到氧氣瓶和乙炔瓶上。(3)不能用油手接觸氧氣瓶,要防止起重機或其他機械油落到氧氣瓶上。(4)氧氣、乙炔瓶必須規(guī)范放置,乙炔瓶使用時必須有防回火裝置,嚴格執(zhí)行電氣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加強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設
2.1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1.1 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的方針。以專業(yè)安全知識為內容,用行政獎勵、法律、法規(guī)為手段,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確自己安全生產責、權、利的關系,以達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強專業(yè)安全知識、技術的日常教育與培訓,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訓進行教育,對照法律、法規(guī)認真地進行分析、討論。將安全法
律、法規(guī)逐件公示在安教宣傳欄中。積極組織各類管理人員,參加好的安全講座和參觀受表彰表揚的項目工程。
2.1.2 明確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在施工中,明確安全控制由項月經理全面負責,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 工企業(yè)的安全業(yè)績進行評價。對于評價業(yè)績好的企業(yè),承保要點。明確施工安全的承諾與目標,編制工程項目安全計 方要出讓一定的經濟利益給投保方,才能從根本上激勵投保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工程項目部 方主動投保。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物 益擴大,工程建設任務繁重艱巨。進入市場經濟后,由于安力、財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
2.2 建筑職業(yè)傷害保險制度《建筑法》第48條規(guī)定:“建 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已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發(fā)展的要求,成了筑施工企業(yè)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制約建筑業(yè)進一步發(fā)展的瓶頸。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xù)發(fā)展,支付保險費”。建設部《關于加強與規(guī)范建筑業(yè)意外傷害保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筑業(yè)從業(yè)人員以及全社會都對險工作的若干意見》規(guī)定,建筑業(yè)企業(yè)投保費率可采用按合 建筑的安全管理水平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1998年正式生同總造價比例或按建筑面積為單位來確定。并與安全業(yè)績 效的《建筑法》第五章第36條至第5l條對建筑安全生產管掛鉤實行浮動費率。根據這個規(guī)定,建筑企業(yè)投保費率要和 理的各方面做出的規(guī)定。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改善建筑安全業(yè)績掛鉤。在實際操作中。由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建筑施 安全管理體制的迫切性。
第3篇 地產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員配置要求
2.1 總包單位應有2人以上(含2人)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員上崗證書,并有項目經理部必須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偘鼏挝回撠煴緲硕蔚陌踩芾怼⒈O(jiān)督、協調工作,同時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監(jiān)管、協調、領導責任。
2.2 分包單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施工人數多于20人應設置1名有安全員崗位證書的專職安全員,少于20人(含20人)應設置1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與各配合單位的安全事宜。
2.3.監(jiān)理單位應至少有2
名專職安全員。負責整個項目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協調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設單位可根據工程規(guī)模、施工難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階段要求監(jiān)理單位增加相應的專職安全員數量。
2.4.總包應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納入總包安全管理體系。
3 與工程安全相關的標準、規(guī)程和規(guī)范
《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 gb10055-96
《建筑卷揚機安全規(guī)程》 gb13329-91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93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33-200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80-91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88-92
《高處作業(yè)吊籃安全規(guī)則》 jg5027-92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門鋼管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
其它相關的規(guī)范、規(guī)程
4 工程安全管理處罰辦法
4.1 施工現場出現以下重大危險源,處罰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機械、工具
4.1.2臨時用電
序號事項要求違反要求處罰金額
1機械安拆方案報審各種施工機械必須上報安拆方案20000.00元
2按照報審方案施工各種施工機械必須按照報審的方案施工20000.00元
3機械經驗收所有大型機械必須通過主管部門驗收方可使用。50000.00元
4機械限位齊全機械必須按照要求設置齊全的限位裝置、限位裝置動作必須有效。10000.00元
5機械有保護裝置機械機具必須配備必要的保護裝置。10000.00元
6人貨電梯、龍門吊、井架提升機垂直度偏差小于3‰。10000.00元
7塔吊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業(yè)面有指揮信號員。10000.00元
8機具完整各種施工機具必須完整、可靠。20000.00元
序號事項要求違反要求處罰金額
1臨電方案總包進場15日內應向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提交臨時用電方案。20000.00元
2臨電方案實施臨電搭設必
須按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核批準的臨電方案實施。20000.00元
3電源線路按方案施工所有電源配線應為3相5線制(tn-s系統(tǒng))。50000.00元
4電箱符合規(guī)范所有配電箱應繪制箱體系統(tǒng)圖,并依照系統(tǒng)圖配置回路。配電箱完整,并在箱門標示所屬單位名稱、責任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10000.00元
5熔絲符合規(guī)范依照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斷要求的保險,嚴禁使用銅絲、鋼絲等替代。2000.00元/處
6電氣設備接地接零帶電機的設備如卷揚機、升降機或用電瞬間負荷大的設備都必須重復接
地。10000.00元
7動力照明分開施工現場配電必須將動力電與照明用電分開設置。10000.00元
8手持電動工具配移動電箱操作人員手持電動工具必須配置專用移動配電箱。2000.00元
9施工用電三級保護施工用電體系必須嚴格依照用電的三級保護實施,分級管理。2000.00元/處
10施工機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所有施工機械如:塔吊、人貨電梯、對焊機、電焊機等都必須設置專用配電箱,并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
5000.00元/處
11安全電源系統(tǒng)在地下室等潮濕危險環(huán)境必
須使用安全供電系統(tǒng)。5000.00元
12焊機焊機應使用專用漏電保護器。1000.00元/處
13橡皮護導電纜臨時用電必須使用橡皮護導電纜。1000.00元/處
14臨電規(guī)范搭設項目現場(含生活區(qū))臨時用電應規(guī)范搭設,嚴禁私拉亂接。1000.00元/處
4.1.3基坑、挖孔樁
4.1.3.1挖孔樁
序號事項要求違反要求處罰金額
1護壁施工過程中嚴格按施工(設計)要求作護壁,一護到底。第一節(jié)護壁必須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樁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應小10cm;樁徑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適當增加。
2000元/處
2樁周邊防護為防止孔口地面作業(yè)人員掉入樁孔內,在無人施工時必須將孔口予以封閉。必須在孔口設1 米左右高的護欄。
2000元/處
3樁周邊堆土挖孔運到地面的土石應暫堆在距孔口邊緣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應超過1 米,并應及時運走.。500元/處
4毒氣檢測作業(yè)前應用毒害氣體檢測儀對孔內氣體進行檢測500元/處
5通風要求孔徑小于1000mm、孔深超過5 米以后,應先通風,風量要足,不應小于25l/s。500元/處
4.1.3.2基坑
序號事項要求違反要求處罰金額
1基坑支護施工方案基坑施工必須按經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批準的施工方案實施。2000元/處
2基坑周邊排水基坑周邊必須設置排水設施,并排水順暢。1000元/處
3基坑周邊防護基坑開挖時,必須在邊沿處設立1.2高防護欄桿,用密目網封閉。200元/米
4基坑周邊堆土槽、坑、溝邊l 米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1000元/處
5基坑積水基坑內不能有明顯積水。1000元/處
4.1.4外腳手架
序號事項要求違反要求處罰金額
1腳手架方案的提交總包必須在外架搭設前一月內向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提交腳手架搭設方案。5000.00元/棟
2腳手架的搭設腳手架必須按經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查通過的方案實施。10000.00元/棟
3腳手架實施過程的監(jiān)控腳手架實施過程中的所有組件必須符合經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查通過的方案。1000.00元/處
4外挑工字鋼規(guī)格符合要求必須嚴格依照審批通過的外架方案實施。20000.00元/處
5外架卸料平臺搭建必須嚴格依照外架體系和卸料平
臺方案進行實施。10000.00元/處
6模板支撐體系及外架卸料平臺的驗收模板支撐體系必須經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砼澆筑。外架卸料平臺必須經監(jiān)理單位驗收才能投入使用。5000.00元/次
7外架堆放材料必須及時運轉外架堆放材料,嚴禁長時間堆放材料(1個工作日內),嚴禁超載,未固定材料必須當日從外架運走。10000.00元/處
8防護棚高層建筑每一十五層必須增設挑出外架4米的雙層硬防護架,8-14層的建筑必須設置一道。20000.00元/棟
4.2 不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 處罰金額(5000.00--10000.00元)
序號事項要求違反要求處罰金額
1腳手架使用前需經驗收腳手架搭設必須由專業(yè)工種完成,同時要求有驗收合格記錄和標示,驗收合格標示必須掛在搭設區(qū)間上,標明荷載數據、驗收責任人、聯系方式。10000.00元/棟
2腳手架安全網不低于施工面外架腳手架必須高于施工作業(yè)面1.2米。10000.00元/棟/次
3腳手架鋪腳手板外墻作業(yè)區(qū)域必須滿鋪腳手扳。5000.00元/棟/次
4密目網張掛嚴密外架密目網必須張掛嚴密牢靠。500.00元/處
5滿堂架與外架相連內架體系與外架體系嚴禁相連。2000.00元/處
6隱患及時排除相關人員發(fā)現安全隱患時,安全責任方應及時對安全隱患排除、整改。(及時是指2個小時內)2000.00元/處
7外架定期巡檢記錄必須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檢記錄和維護記錄,5000.00元/次
8混凝土泵管支架與外架相連嚴禁混凝土泵管支架與外架相連。5000.00元/處
9施工安全通道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標示醒目、雙層硬防護,高層外挑從外墻處至少6米。5000.00元/處
10臨邊、洞口臨邊、洞口防護必須按要求防護。500.00元/處
11各類加工區(qū)施工現場的各類加工區(qū)必須配置滅火器、操作規(guī)程、加工區(qū)標示等,位于總平上的加工區(qū)必須設置雙層硬防護。2000.00元/處
12氣瓶、氧氣、乙炔存放、運輸、使用時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規(guī)范。1000.00元/次
13 動火現場動火必須經監(jiān)理單位審批同意。500.00元/次
4.3 不安全行為 (500.00--5000.00元)
序號事項要求違反要求處罰金額
1三寶使用總包進場一月
內必須向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報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品牌及質量安全檢測報告。5000.00元
現場人員必須佩帶、使用經審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50.00元/個
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必須佩戴安全帶并正確使用,按照規(guī)定正確設置安全網。500.00元/人
2酒后上班作業(yè)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作業(yè)。500.00元/人次
3打架斗毆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5000.00元/次
4無證上崗施工現場特殊工種要求持證上崗。500.00元/人
5在高空拋物 施工現場嚴禁在高空拋、扔材、物。5000.00元/次
6焊工作業(yè)時配戴絕緣手套、絕緣鞋焊工作業(yè)時必須佩戴絕緣手套、絕緣鞋。500.00元/次
7穿戴不規(guī)范服裝進入施工現場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進入施工現場100.00元/次
5 罰款和教育制度
5.1安全管理罰款責任相聯性制度
處罰金額責任主體單一的由責任主體自行承擔;當責任主體不單一時,如:分包單位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總包單位做好的防護、或擅自接電等,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總包承擔管理、監(jiān)督不當連帶責任,處罰金額為主要責任處罰金額的30%。
5.2教育制度
各工種施工人員進場時,必須舉行有監(jiān)理參加的安全教育會議,每半月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學習,強化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代人對安全教育記錄簽字。違反要求處罰2000元。
每次處罰5000元以下的被罰款單位或個人,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張貼通知,單位或個人必須書面匯報教育心得。出現二次以上者必須強制接受監(jiān)理安排的安全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每次處罰5000--10000元的罰款,該責任單位必須停工半天,內部學習整頓,向監(jiān)理提交報告后,方可復工。
每次處罰10000元一50000元的罰款,該責任單位所在的標段必須停工1天,該責任單位必須組織內部學習、整改,向監(jiān)理、甲方提交報告后,方可復工。
每次處罰50000元--100000元的罰款,全項目停工2天,全項目進行大檢查并形成書面報告,整改完畢后經復檢合格后方可復工。甲方保留對責任單位的工期索賠權力。
對施工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監(jiān)理單位未及時要求整改的,對監(jiān)理單位處罰金額由各項目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后報工程部備案進行處罰。
6安全檢查制度
6.1時間
⑴每周由監(jiān)理單位專職安全員組織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大檢查并強制排名。
⑵由業(yè)主項目部部組
織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相關人員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兩次安全大檢查并強制排名。
⑶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對所有在建項目進行安全評估并強制排名。
6.2 內容
半月安全檢查制度主要針對“三寶、四口、五臨邊”、腳手架、井架、施工用電、機械設備、防火安全、場容場貌、生活衛(wèi)生、安全管理資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措施進行重點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6.3 參加人員
監(jiān)理單位安全員、各施工方安全員、各施工方項目安全負責人、各棟號監(jiān)理、建設單位人員。
6.4 檢查評價
每次檢查會對各總包單位進行匯總評分,評分由項目監(jiān)理部整理,經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簽字認可,該評價將作為每次排名依據。同時每次檢查發(fā)現的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對問題進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為一日)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徹底,按照罰款標準執(zhí)行處罰。
7 事故調查和處理制度
7.1 發(fā)生安全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安全事故報告規(guī)程的規(guī)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否則,處罰100000.00元。
7.2要根據“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職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好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3 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對責任方處以10000.00元-100000.00元的處罰。
8、獎勵
1、每次檢查無重大安全隱患(罰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單位(現場有2個以上施工單位)獎勵當次本項目罰款總額的50%;排名第二(現場有3個以上施工單位)獎勵當次本項目罰款總額的30%;施工現場單一施工單位每次
檢查無重大安全隱患(罰款少于1000.00元)的獎勵當次或前次本項目罰款總額的50%。
2、連續(xù)2次項目安全檢查無重大安全隱患(2次累計罰款少于5000.00元)且排名第一(現場有2個以上施工單位)的施工單位獎勵兩次本項目累計罰款余額的50%;排名第二(現場有3個以上施工單位)的施工單位獎勵兩次本項目累計罰款余額的30%;施工現場單一施工單位連續(xù)2次檢查無重大安全隱患(罰款少于5000.00元)的獎勵兩次本項目累計罰款余額的50%。
3、工程管理部每月安全評估無重大安全隱患(項目當月累積罰款少于5000.00元)排名第一的總包單位獎勵當月公司項目累計罰款余額的20%;排名第二的總包單位獎勵當月公司項目累計罰款余額的10%。正常情況下,每個項目總包的所有獎勵應在本項目處罰總金額中解決,對于獎勵由工程部與項目部聯合作出,最終的獎勵額度由工程管理部根據公司各項目安全狀況作出評估后決定。
4、若同時獲得多項獎勵,按最高獎勵標準執(zhí)行。
5、獎勵總金額:各項目所發(fā)生的獎勵額度不得超過各項目部罰款總金額的80%。
6、公司各項目部必須在下一個月5日以前將當月各項目安全獎罰結果匯總報工程管理部。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水平,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為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提供資金保障,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規(guī)、文件,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經公司安全環(huán)保委員會研究決定,在公司在建項目試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單列的制度。
第二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以下簡稱措施費)是為了確保施工安全文明生產必要投入而單獨設立的專項費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實行??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條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得隨意增減。安全文明施措施費的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劃、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審核,經公司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所列費用方可計入項目安全文明施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單位安排專業(yè)人員購買,歸口物資部門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fā)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涵蓋工作內容:
一、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涵蓋范圍:
㈠按規(guī)定需設置的施工現場圍檔及簡單裝飾,大門、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消防保衛(wèi)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的費用。
㈡施工現場臨時設置的辦公室、宿舍、食堂、衛(wèi)生間、沐浴室、娛樂室、倉庫、加工場水電設施等按規(guī)定標準設置的費用。
㈢封閉施工、施工道路及場地的硬化、外墻腳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車槽的硬地化費用。
㈣現場污染源的控制、設立洗車槽、粉塵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蓋、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費用。
㈤宣傳欄及不擾民措施的費用。
二、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涵蓋范圍:
㈠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㈡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㈢“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費用;
㈣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㈤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龍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㈥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㈦水上、水下作業(yè)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邊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㈧搶險應急措施;
㈨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㈩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十一)提升架體安全網的購置費用;
三、按國家、施工所在省、市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第四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公司每年按固定資產折舊額的5%控制,各單位編制計劃時不得大于本項目固定資產折舊的4%;公司按緩、急統(tǒng)一平?。按規(guī)定的設備使用年限和價值,屬固定資產的,各單位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予以驗收和管理,并計提折舊。屬低值易耗品的,分期計入成本。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相關約定執(zhí)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計取)。
第五條 各單位須嚴格按照國家及施工所在省、市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工作內容及預定的計劃方案,完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條 公司、項目兩級安全管理部門、財務部門,要做好此項專用資金提取、使用的監(jiān)督檢查,凡不符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規(guī)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經費;凡批準下達的安全技術措施,當年必須落實。此項將作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七條 對不按規(guī)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公司依照有關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分處罰,發(fā)生傷亡事故,塵毒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5篇 雨季高溫天氣防汛期施工安全管理
重點是抓好以下十個方面的控制點:
1、施工駐地、作業(yè)現場的排水;
2、臨時用電的管理,防止發(fā)生漏電、負荷過重和其它違規(guī)用電事故;
3、嚴防地質災害,監(jiān)控山洪、泥石流暴發(fā)引發(fā)災害;
4、臨河面及河道施工嚴防汛期洪水,嚴禁在河床、洼地、高開挖山體下側等危險區(qū)域設置施工人員宿舍和作業(yè)場所,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認真落實挖孔樁安全施工標識及防護;
6、要加強對高溫天氣的應對措施,及時發(fā)放各種消暑降溫物資和藥品,防范因高溫引起的安全生產事故;
7、搞好對臨時便道、便橋的安全排查;
8、督促對機械、設備的安全維護和安全操作;
9、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提高防災、防汛、防雷、防暑和避險能力,結合雨季和高溫季節(jié)特點,組織教育培訓,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人人掌握安全施工要點,按要求落實各項安全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物資;
10、加強雨季安全巡檢和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危險源監(jiān)控。
第6篇 淺論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摘要: 建筑施工屬于高危行業(yè),容易產生安全問題。為了確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就必須提高管理、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本文通過分析當前建筑領域安全事故原因,結合當前建筑施工的安全技術,闡述如何進行安全管理,如何完善施工安全保證保障系統(tǒng),從而形成全方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關鍵詞: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措施;安全管理
安全施工,對于從事建筑行業(yè)的人員來說來說至關重要。它關乎一個施工企業(yè)的存亡。建筑施工企業(yè)更是在安全管理上容不得一點失誤,要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近幾年,全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頻發(fā),其中重大安全事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安全法規(guī)尚需完善,企業(yè)安全管理存在缺陷,安全監(jiān)管存在不足,建筑市場很不規(guī)范。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任重道遠。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常見類型及原因
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為四類,即生產事故、質量問題、技術事故和環(huán)境事故。生產事故主要是指在建筑產品的生產、維修、拆除過程中,操作人員違反有關施工操作規(guī)程等而直接導致的安全事故。質量問題主要是指由于設計不符合規(guī)范或施工達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導致建筑結構實體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進而引起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技術事故主要指由于工程技術原因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環(huán)境事故主要是指建筑實體在施工或使用過程中,由于使用環(huán)境或周邊環(huán)境原因而導致的安全事故。
事故類別有12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
導致建筑施工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總的來說,主要有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企業(y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不全
企業(yè)領導對施工質量安全重視不足,原來獨立的質量科、安全科現在都精簡為工程管理部內的一個崗位,企業(yè)內部質量、安全管理隊伍不斷萎縮、大量流失。建筑企業(yè)過分依賴監(jiān)督機構和監(jiān)理單位,忽視自身質量管理機構的構建和人員安排。監(jiān)督機構僅注重了一個工程形成過程中到位檢查的那幾天的工程質量安全問題。企業(yè)安全管理放棄了大量的監(jiān)督機構不在現場檢查時的安全問題。
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缺乏,也是一個突出問題。長期以來,企業(yè)建筑工程安全監(jiān)督習慣于現場檢查、驗收、評定,安全監(jiān)督人員做了大量本該是建筑施工安全員應做的工作。事實上,無論是人員數量,還是工作范圍、工作深度,安全監(jiān)督人員都代替不了施工企業(yè)安全員的工作。
(2)施工工人安全意識差
我國從事建筑施工的工人文化和技術素質普遍較低,上場施工之前缺乏安全培訓,并且大部分勞動者希望多掙一些錢來改善家庭的經濟生活而忽視了平安即是福的簡單道理。另外,生產安全事故(包括職業(yè)?。┑陌l(fā)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發(fā)生在進城的民工身上,他們從農村的環(huán)境一下轉換到陌生的工業(yè)環(huán)境,很多情況下未經培訓就上崗,甚至從事一些特種作業(yè)或者危險作業(yè),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很多勞動者缺乏安全知識和意識,認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沒有必要,往往不按規(guī)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這為安全事故埋下了禍根。
(3)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主要包括:1.防護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個人防護用品缺少或有缺陷;4.施工生產現場環(huán)境不良。例如現場布置雜亂無序、視線不暢、溝渠縱橫、交通阻塞、材料工具亂堆、亂放,機械無防護裝置、電器無漏電保護、粉塵飛揚、噪聲刺耳等使勞動者生理、心理難以承受環(huán)境因素必然誘發(fā)安全事故。
2.建筑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為實現安全事故,防護措施要做到以下5點:
(1)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教育培訓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2) 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工種、分項目、分施工部位進行。各班組每天要根據工長簽發(fā)的安全交底,工序程序技術要求,進行有針對性的班前講話,講話應有記錄;
(3) 施工組織設計的安技措施必須滲透到工程各階段、分項工程、單項方案和各工藝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施工方法及本工種的工序轉移都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并提出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4)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5) 及時發(fā)放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經常進行預防性試驗,對機械設備做好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確保設備性能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必須要“以預防為主”,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完善安全教育
施工企業(yè)應建立施工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安全教育內容必須具體而有針對性,主要包括:1.新進廠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且須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2.企業(yè)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其中變換工種者應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教育;3.企業(yè)職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訓,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40學時,特種作業(yè)人員不少于20學時,可由企業(yè)注冊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0學時,一、二級企業(yè)可自行組織培訓,三、四級企業(yè)應委托培訓;4.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企業(yè)進行年度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2) 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工程施工安全的準備工作,要循序漸進,分步驟、分階段地進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調查研究。針對現場的地形、地物、地貌進行勘查、記錄,及時發(fā)現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因素。并依據實地記錄、設計文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以及現場安全警示的工作。其次在施工生產準備階段,施工企業(yè)的管理層,要根據施工項目的特點及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處所,開展好安全生產的宣教,實施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并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 狠抓施工生產安全計劃的落實
工程項目部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財力、物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
結束語
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tǒng)的動態(tài)管理進程,企業(yè)只有綜合利用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結果。加強安全管理,首先必須建立科學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使之與施工人員配套。要加強建筑施工管理人員和廣大工人的安全素質,切實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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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牌
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牌
電氣設備安全技術一般規(guī)定
1.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定期檢查,確保運行正常。
2.未經動力部門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不準安裝使用。
3.低壓電氣設備和器材的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ω;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的設備須經絕緣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4.電動機應裝過載和短路保護裝置,并應根據需要裝設斷相和失壓保護裝置。每臺電機應有單獨的操作開關。
5.移動機具如空壓機、電焊機、平刨、圓鋸等應裝隨機控制的交流接觸或鐵殼開關。
6.施工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嚴格照國家標準gb3787-83、gb-3883,1-2-83的要求進行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施工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選用ⅱ類工具,必須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開關的保護。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作業(yè),宜采用ⅲ類工具;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和管道內作業(yè),必須使用ⅲ類工具。
7.電焊機的外殼應完好,其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其一次側電源應用橡套電纜線,長度不得超過5m。
8.施工現場臨時照明線必須由指定的現場電工按《上海地區(qū)低壓用戶電氣裝置》的有關規(guī)定安裝,限期拆除。嚴禁其他人擅自安裝。
9.現場的照明一律采用軟質橡皮護套線并有漏電開關保護。
10.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應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和漏電開關保護;燈具距地不低于2.5m。
11.施工現場的照明電壓必須執(zhí)行如下規(guī)定:
一般施工現場220v
工作手燈36v
危險場所36v
無觸電保護措施的移動式照明36v
頂管管內作業(yè)36v
工作面窄場所12v
特別潮濕場所12v
金屬容器內12v
電器設備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規(guī)定
1.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等,必須采取有效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2.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中的電氣裝置應采用保護接地。接地體、接地線及其連接必須嚴格按《上海地區(qū)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guī)程》的要求選材和安裝。接地網應定期檢查、測試,其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ω。
3.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ǒng)中的電氣裝置應采用保護接零。接零保護裝置應嚴格按規(guī)范進行安裝。低壓架空線路的干線和分支線始端和終端以及沿線每一公里處應有重復接地,配電箱及起重機道軌也應有重復接地,其接地電阻不超過10ω。
4.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中,不準將一部分電氣設備接地,而將另一部分電氣設備接零。
5.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應以并聯方式與零干線連接。零線的斷面不應小于相線載流量的一半。零線上不準裝設開關和熔斷器。單相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的工作零線兼做接零保護。
6.塔吊的接地極應在軌道的兩端各設一組,每超過25m,應增設一組,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7.金屬腳手架、井架、塔吊和長度超過10m的建筑物,應按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和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配電箱安全技術規(guī)定
1.從現場總配電裝置至各用電設備,應經過多級配電裝置,各級配電裝置的容量應與實際負載匹配,其結構型式、盤面布置和系統(tǒng)接線,要做到規(guī)范化:
1)箱內開關、熔斷器、插座等設備齊全完好;
2)配線及設備排列整齊,壓接牢固,操作面無帶電體外露;
3)總開關及各分路開關上端設熔斷器;
4)金屬電箱外殼設接地保護;設接零排與接地排;
5)每個回路設漏電開關;
6)動力和照明分開控制,單獨設置單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設漏電開關。
7)門鎖齊全、有防雨措施。
2.ⅰ型電源配電箱(下桿電箱)作為總變配電裝置后的第二級配電裝置,應靠近用電集中處。
3.ⅱ型電源配電箱(分電箱)作為第三級配電裝置,可直接向負載供電,應做到一閘一機,開關應采用與用電設備相匹配的漏電開關。
4.ⅲ型電源配電箱,作為攪拌機、卷揚機等專用設備使用的第四級配電裝置,應設在設備附近;箱內可設由漏電開關控制的備用插座,供維修時另接設備用。
5.拖線箱作為移動式配電裝置,必須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護,開關或分路熔斷器必須與用電設備匹配,同一箱內不得用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電源的插座。
6.各類插座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保護完好,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使用單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應有單獨分路熔斷絲保護,插座的接地線不準串聯。
7.電力容量在3kw以下的電源總開關可以采用瓷底膠木閘刀開關。用刀閘作直接控制操作用電設備時,應在刀閘出線側加裝瓷插入式熔斷器作保護,并用銅絲將刀閘內熔絲部分直連。刀閘的靜觸頭應接電源線,動觸頭接負載,嚴禁倒送電。
8.各種熔斷器的熔體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合理選用,各級熔體應相互匹配。熔體應采用合格的鉛合金熔絲,嚴禁用鐵絲、鋁絲等非專用熔絲替代,嚴禁用多股熔絲代替一根較大的熔絲。容量在60a以上的,可以采用合格的銅熔絲。
9.各級配電箱應明確專人負責,做好檢查維修和清潔工作。箱內應保持整潔,不準存放任何東西,箱周圍應保持通道的暢通。
10.施工現場的固定露天電箱、分電箱必須架空設置,其底邊距地高度不小于0.5m。
輸配電線路安全技術規(guī)定
1.施工現場供電線路的安裝架設應嚴格按照《上海地區(qū)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guī)定》和《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圖冊》進行,做到規(guī)范化、條理化,嚴禁亂拖亂拉。
2.架空線電桿的材質、直徑、間距及埋深,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3.施工現場不得架設裸導線;輸電干線、分支線及設備電源線的絕緣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合桿多層架設的層間距不小于0.6m;不準成束架設,不準直接綁扎在金屬支架。
4.架空導線的截面必須滿足安全載流量、機械強度和電壓損失的要求;銅導線截面積不得小于6m2,鋁導線截面積不得小于16m2。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
5.施工現場的架空線路與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設備必須保持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架空線路與地面、道路必須保持規(guī)程規(guī)定的高度。
6.固定設備的配電線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設必須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0.5m,管內導線不得有接頭,管口應密封。
7.施工現場位于高壓架空線一側,須搭設防護架,井架和腳手架高于高壓線的部位必須全部張設安全網,起重機械不得在高壓線下方作業(yè),在其一側工作時,起重臂、鋼絲繩和吊物與高壓線必須保持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8.豎井(沉井)建筑施工用的動力及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電纜線,其固定點間距不大于3m。
9.使用堅韌橡皮電纜,應按用電設備合理敷設,不準在地面路面上亂拖亂拉,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拖線箱電源線長度不大于30m,移動電動工具引線長度不大于5m。
10.移動電具必須使用有接地(零)芯線的堅韌橡膠軟線作電源線,絕緣良好,不得有接頭。
11.施工現場的臨時線的架設,必須經動力設備部門批準,并簽注使用期限,期滿后必須立即拆除;臨時線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安裝、維修和拆除。
12.每幢建筑物的電源進線不得超過兩路,如需用多路電源,應從分電箱合理配電。
13.六級以上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應立即組織巡視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變配電設施安全技術規(guī)定
1.現場臨時變電所及其高低壓線路裝置均應嚴格按《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圖冊》進行安裝,經驗收合格后,方準通電使用。
2.現場臨時變電所的選址要適當,變壓器應安裝在高于地面0.5m的基礎上,周圍設高度不低于3.5m的圍墻,1000kva以下的變壓器間其凈面積不小于3m×3m,四周有效操作距離不小于0.8m;變電所外墻應張掛安全色標示警。
3.低壓配電室應緊靠高壓變壓器間,其凈面積不小于3m×3m,地坪應高出高壓變壓器間50mm,屋面應阻燃防滲漏,配電板下沿距地1m,板前應置絕緣膠墊式木質絕緣臺。
4.變配電設備的檢修維護及預防性試編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的周期和要求進行;雷雨季節(jié)應嚴格按市供電局的檢查提綱進行全面檢查。
5.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做好防雨雪、防訊、防火和防小動物的工作,保證變配電室有好的通風條件,保持室內外整潔以及出入通道的暢通。
6.嚴格執(zhí)行高壓停送電制度,發(fā)現變壓器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并報告。
7.配電變壓器與施工現場的溝槽(或豎井),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為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2.施工現場必須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各級動力設備部門負責電氣安全管理,公司和隊均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電氣安全;各級安全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各類電工在動力設備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電氣安全。
3.各單位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專項電氣安全設計,包括輸電線路的走向,固定配電裝置的設置點及其配電容量,大型電氣設備、集中用電設備的平面布置,有針對性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
4.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5.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完工后,由動力設備部門會同安全部門、施工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6.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測試。臺汛季節(jié)要強化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編制電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解決。
7.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對電氣專業(yè)人員和職工進行電氣安全技術教育和電氣安全常識教育;新工人的三級入廠教育中必須有一課時以上的電氣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懂得觸電急救知識;未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電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的操作工作。
8.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絕緣,屏護以及保持安全距離等措施;
2)電力線路和設備的選型必須按國家標準限定安全載流量;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具備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所有的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具必須設置有效的漏電保護開關;
5)在十分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體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宜使用安全電壓(12v)。
6)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施工現場電氣安全技術制度
1.嚴格遵守各類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嚴格遵守電氣安全值班負責制和交接班制;
3.嚴格遵守電氣設備、電氣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
4.嚴格遵守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
為了保證上述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必須健全相應的考核辦法和獎懲規(guī)定。
5.電工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反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指令,有權制止違反用電安全的行為。
6.發(fā)生電氣工傷、電氣火災和電氣設備等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重傷以上的電氣事故、電氣火災和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電氣設備事故,必須在事發(fā)后4h內報局(總公司)主管部門。
機械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
1.機械設備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500~1000元或停產5d以內者;
2)大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1001~2000元或停產10d以內者;
3)重大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超過2000元或停產10d以上者。
直接損失的價值按設備損壞后至恢復正常狀態(tài)所需的工、料費用計算確定。鍋爐、受壓容器、輸氣系統(tǒng)的機械設備發(fā)生爆炸事故,塔式起重機發(fā)生傾翻、摔臂、脫軌、塔帽脫落、轎廂墜落,履帶吊、輪胎吊、汽車吊、壓路機、推土機等大型設備發(fā)生傾翻、井架倒塌等事故,不論損失大小,均屬重大事故。機動車輛在場外行駛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監(jiān)理部門按規(guī)定處理,還應按車輛損壞程度作為機械事故處理。
2.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理權限:
1)一般事故工程隊(廠、站)查處后將結果報公司(處)備案;
2)大事故由公司(處)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局備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
處)調查處理,寫出機械設備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報局審批,并報建委備案。
第8篇 煤礦外包施工隊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節(jié)?總則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法》賦予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外包隊伍安全管理,確保####煤業(yè)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礦招用的外包施工隊是指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法人資格,實行經濟獨立核算,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具有相應安全生產資質的施工隊伍。
第二條? 礦對外包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負有統(tǒng)一協調、監(jiān)督指導的管理責任。并將外來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外包施工隊作業(yè)區(qū)域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將其施工隊伍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護及安全管理納入正常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之中。將施工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如實告知外包施工隊伍,對發(fā)包工程項目進行技術交底,嚴禁以包代管。
第三條? 與外包施工隊建立較長期的合作關系,以形成固定的勞務基地,且采取招投標方式選擇施工隊,并堅持同類型作業(yè)只使用一個外包隊的原則,對不服從石家坡煤礦安全管理的外來施工隊伍和勞務用工,有嚴重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立即終止合同或辭退,限期退出施工現場并不再重新錄用,并嚴禁外來施工隊伍將承包工程項目進行二次轉包。
第四條? 礦嚴格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對招用的外包施工隊進行安全施工資質審查登記。嚴禁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第五條? 外包施工隊應具備以下安全施工資質證明:
1、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印章)。
2、外包施工隊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復印件。
3、外包施工隊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復印件。
4、外包施工隊伍特種作業(yè)人員花名冊及安全操作證(正本)復印件。
5、外包施工隊伍按花名冊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復印件。
第六條?礦對聘用的勞務用工和施工隊及時進行入礦前三級安全教育,做好上崗前,在崗期間的日常安全生產教育與考試。
第七條?礦聘用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勞務用工:
1、年滿18周歲,不超過50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外包施工隊主要負責人是外來施工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保證安全生產投入,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加強對聘用人員的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和有關職業(yè)健康防護措施,并建立記錄,定期組織安全檢查、事故整改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文明施工,保持作業(yè)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
第八條?外包施工隊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進行危險源的辯識,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同施工人員劃分班組及班組安全員組建情況,報礦安全部門審核備案。礦安全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外包施工隊和勞務工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及時傳達施工安全情況和安全要求。外包施工隊在施工方面必須接受礦的安全管理、監(jiān)督和指導,并定期主動向礦匯報安全工作情況。
第九條?外包施工隊發(fā)生輕傷、重傷事故由外來施工隊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調查處理,落實傷者工傷待遇;發(fā)生死亡及死亡以上事故時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由礦及時上報集團公司安全部門,并會同當地安監(jiān)、公安部門、工會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第十條?礦對外包施工隊及使用勞務用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傷亡事故納入礦安全管理考核之中,對外包施工隊按照《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的規(guī)定收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并依據《安全獎懲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節(jié)?外包施工隊員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外包施工隊發(fā)生各類事故,根據礦相關安全教育制度的要求,結合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對新入礦的員工必須接受礦、工區(qū)(車間)、隊(組)三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72小時。并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作業(yè)。
第三條? 承包施工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時組織員工參加項目部每周兩次的安全活動及安全學習。隊(組)班前會上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使每個員工懂得在安全生產工作中自我防范,做到三不傷害;全年所屬員工在崗安全學習時間不得少于20小時。
第四條? 調換工種人員必須到項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再經過隊(組)安全教育,項目部記錄在案后,才能上崗作業(yè);員工必須自覺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參加安全技術學習。
第五條? 離崗15天以上的員工必須經過項目部、隊(組)的安全教育,方能安排工作。
第六條? 隊(組)安全教育內容:
(1)勞動紀律、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違章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措施;
(3)安全、消防、環(huán)保裝置及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使用辦法。
(4)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和救護知識。
第七條? 處罰
(1)礦將對外包施工隊員工的安全教育列為本單位職工教育計劃的內容,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復崗、轉崗等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情況登記臺帳,并建立外包施工隊班組建設臺帳。
(2)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安排員工上崗的,一經查實,一次給予外包施工隊500元/人·次的處罰,年內出現三次,不再允許其承包工程。
第三節(jié)?外包施工隊傷亡事故管理辦法
第一條? 總則
為了及時報告和外包施工隊傷亡事故,積極采取措施,防止重復事故的發(fā)生,規(guī)范外包施工隊傷亡事故管理,促進我項目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產,保護人身安全結合我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包施工隊傷亡事故的定義
外包施工隊傷亡事故是指在本項目生產、工作區(qū)域范圍內,非本項目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條? 外包施工隊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上報范圍
1、在礦生產、工作區(qū)域中發(fā)生的與生產、工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均作統(tǒng)計上報;
2、所有與礦承包的工程,在施工承包工程過程中發(fā)生的傷亡事故,必須由外包施工隊負責人向礦上報,并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門上報;
3、外包施工隊員工不在本礦生產、生活區(qū)域發(fā)生的傷亡事故不作統(tǒng)計上報;
4、項目外任何單位、集體、個人承包工程,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發(fā)生傷亡事故,由外包施工隊負責人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門上報。
第四條? 外包施工隊員工傷亡事故報告
1、輕傷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或逐級報告礦安全部門,并由發(fā)生事故單位(外包施工隊負責人)在一個星期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送安全部門;
2、炮煙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發(fā)生后,外包施工隊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礦安全部門;
3、重傷、死亡事故發(fā)生后,外包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者姓名、年齡、傷害程度、事故簡要經過和原因,以最快的形式報告礦安全部門,礦安全部門接到報告后再通知相關人員。
第五條? 事故現場的保護
事故發(fā)生后,現場相關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份物品時,應做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
第六條? 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
1、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發(fā)生后,都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
2、輕傷事故、重傷事故的隱患由外包施工隊組織,安全部門參與進行調查分析,由外包施工隊負責人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報一份給礦安全部門備案;
第七條? 發(fā)生傷亡事故的處罰規(guī)定
外包施工隊在承包項目施工期間,凡發(fā)生傷亡事故均按照《安全獎懲辦法》進行處罰。并將罰款列為安全專項獎勵基金。
第八條? 事故檔案管理
1、外包施工隊傷亡事故登記表;
2、外包施工隊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3、現場調查筆錄及現場圖紙、照片;
4、人證、物證材料;
5、經濟損失計算單;
6、死亡證明書;
7、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8、事故結案報告及上級批復文件等。
第九條? 上述規(guī)定若與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傷亡事故統(tǒng)計上報的規(guī)定發(fā)生矛盾時,按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節(jié)? 外包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外包隊施工的安全管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發(fā)生,維護共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國礦山安全法》及石家坡煤礦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管理,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種措施。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石家坡煤礦外來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團體和個人;本辦法作為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包隊員工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責任的依據。
第四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石家坡煤礦有關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本著“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管理工作體制。
第五條? 外包施工隊安全生產實行安全生產合同化管理,明確承包方與發(fā)包方雙方安全生產職責以及應當享有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嚴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第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市場準入制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承包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各外包施工隊必須三證齊全,即“經營執(zhí)照,安全管理資質證,經營項目資質證”,并經審查和驗證,安全監(jiān)督人員必須取得安全監(jiān)管資質證,方能簽訂《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產合同》。
第七條? 各外包施工隊必須嚴格執(zhí)行礦安全教育制度,對施工人員及新進礦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安全教育時,必須認真核實登記人員的籍貫、身份證號碼、簡歷等情況,建立員工檔案,做好登記臺帳,按礦上的規(guī)定組織開展安全學習活動。
第八條? 各外包施工隊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者,方可上崗操作。
第九條? 各外包施工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駐地代表人依法對承包經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保證承包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同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十條? 各外包施工隊專(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安全監(jiān)督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各種安全檢查和會議,負責現場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所在安全部門或向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的,必須立即制止。
第十一條? 所有外包施工隊員工必須嚴格按《安全生產合同》要求,遵守和執(zhí)行我礦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作業(yè)程序標準,落實責任和安全措施,接受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第十二條? 各外包施工隊必須服從礦的安全管理與協調,執(zhí)行各種安全指令。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礦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程,對所用員工實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礦查獲外包施工隊員工違反礦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作業(yè)程序標準,比照礦相關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第一次違章,現場批評教育,并罰款100元;第二次違章,進行安全教育學習,考試合格方準上崗,并罰款200元;第三次違章,責令外包施工隊負責人辭退此人員。
第十四條? 外包施工隊負責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員工嚴重違章,造成各種事故,給礦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經濟損失二倍處罰外包施工隊負責人。
第十五條? 外包施工隊員工凡故意破壞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的,按原價二倍賠償,若數額巨大,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外包施工隊法人應當履行的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承包經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總責,保證員工的安全生產權利;
2、服從石家坡煤礦的安全管理與協調,執(zhí)行各種安全指令。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礦上的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程,對所用員工實施安全管理;
3、對工程施工中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負責,保證資金投入,及時整改隱患;
4、依法為所用員工辦理工傷社會保險;
5、組織所用員工參加我礦實施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取證,保證所用員工持有三級安全教育合格證或特殊工種操作證;
6、保證設施、設備完好,達到我礦設施、設備管理的規(guī)范、標準要求。
7、配備符合國家行業(yè)規(guī)定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
8、對員工實行日常安全教育。
9、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與所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及安全生產合同。
第十七條?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若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上級規(guī)定抵觸,以有關法律法規(guī)、上級規(guī)定為準。
第五節(jié)? 安全獎懲辦法
××煤礦與各外包施工隊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礦建單位繳納安全風險金10萬元、土建5萬元、安裝5萬元,從工程款中扣除,對出現安全問題的,按以下規(guī)定考核追究:
(1)發(fā)生重傷1人次事故,對施工單位罰款5萬元。
(2)發(fā)生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每人次對施工單位罰款20萬元,罰沒所交安全風險抵押金(下月重交)。
(3)外包施工隊在承包項目一年累計發(fā)生工亡事故3人以上(含3人),自動解除當年的工程承包合同,下年也不準再簽合同。
(4)發(fā)生瓦斯、煤塵、水、火、機電、提升運輸等重大僥幸事故,按死亡事故進行追究處罰。
(5)全年考核指標完成,將剩余的風險金返還給施工單位。
第9篇 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1 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石油集團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東北分公司(以下簡稱總承包方)工程總承包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 總則
2.1 為了貫徹國家、行業(yè)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規(guī)定。
2.2 制定本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保護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財產不受損失,改善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保證施工人員身體健康,消除外界環(huán)境干擾保證施工順利進行,提高分公司總承包施工現場現代化施工的管理水平。
3 管理內容及要求
3.1 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1.1總承包方的施工安全管理
3.1.1.1總承包方必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監(jiān)督、事故處理等),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3.1.1.2 在總承包建設項目的施工過程中,對改建,擴建和新建工程必須以確保安全生產為原則,組織施工建設并執(zhí)行本規(guī)定。
3.1.1.3 總承包方要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證體系,落實責任制。
3.1.1.4 總承包方要完善安全承包合同,負責與分承包方簽訂《安全承包合同書》,并經總承包部審核、簽章。
3.1.1.5 總承包方在審查分承包方資質時,同時要審查分承包方安全保證體系是否健全、管理是否到位。作為簽訂施工合同和辦理工程項目準入手續(xù)的必要條件。
3.1.1.6 總承包方應在施工期間檢查分承包方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施工結束時檢查分承包方執(zhí)行《安全承包合同書》的情況,并把檢查的結果匯總上報總承包部備案,作為對分承包方安全管理考核的依據。
3.1.1.7 總承包方負責組織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保證教育時間和教育質量。
3.1.1.8 總承包方要嚴格審查分承包方施工方案中安全管理的有關內容,施工安全措施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規(guī)定和標準。
3.1.1.9 總承包方在訂立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合同時,要明確的施工安全內容,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并要求符合有關的安全要求。
3.1.1.10 總承包方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安全問題要隨時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責成分承包方限期整改,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對于不按期整改的單位,有權要求其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對于同一內容的整改通知單連續(xù)三次得不到整改的單位,分清責任后,總承包方有權終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3.1.1.11 總承包方要參與高、難、險施工內容安全施工方案的審查工作。
3.1.1.12 總承包方負責向分承包方宣傳和發(fā)放本企業(yè)現行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規(guī)章、制度、標準等。
3.1.1.13 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建設單位要及時向公司管理部門上報。
3.1.1.14 建設項目重大事故頻率控制在百萬工時0.08以內。
3.1.2分承包方的施工安全管理
3.1.2.1 分承包方必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監(jiān)督、事故處理等),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3.1.2.2 分承包方必須有完善的安全保證體系(從單位安全機構到班組安全員),安全保證體系作為分承包方簽訂施工合同和辦理項目準入證的必要附件。
3.1.2.3 分承包方必須持有當地勞動部門頒發(fā)有效期內的“安全資格認證書”,此證書作為分承包方簽訂施工合同和辦理項目準入證的必要附件。
3.1.2.4 分承包方的全部施工人員,必須經當年各工種安全考試合格,才能上崗作業(yè)。
3.1.2.5 分承包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總承包方及所在建設單位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以及國家頒布的各種法規(guī)條例,必須接受總承包方、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
3.1.2.6 分承包方對總承包方、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下發(fā)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并按時整改。
3.1.2.7 分承包方對分項工程的復雜施工和危險施工必須制定分項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要具體、落實。施工作業(yè)前要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使每個作業(yè)人員都知道作業(yè)中的危險因素和具體防范措施。
3.1.2.8 分承包方的一切施工用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安全狀況要良好,必須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特別是對于大型起重設備、吊裝設備、壓力容器等必須要按國家規(guī)定的要求,經當地勞動部門定期檢驗合格,獲得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3.1.3 施工作業(yè)現場的施工安全管理
3.1.3.1 進入現場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根據作業(yè)需要佩帶防護用品。
3.1.3.2 施工作業(yè)現場要在施工作業(yè)醒目處張掛安全警句和標語,以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并按區(qū)級張掛安全責任制表牌。
3.1.3.3 職工的勞動時間和作業(yè)班制要符合國家《勞動法》的規(guī)定,確保工期合理安排,不能無限度延長作業(yè)時間,防止過度疲勞發(fā)生事故。
3.1.3.4 在施工中,根據需要應辦理動土證、動火證、用火證、臨時用電證、高空作業(yè)證、進罐(陰井、地溝、溝槽)作業(yè)證、電工工作票、安全施工任務書、安全檢修任務書、安全施工方案等,各種票、證、書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簽字,工作時必須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3.1.3.5 安全作業(yè)證、特殊工種作業(yè)證是上崗作業(yè)資格憑證,必須隨身攜帶。
3.1.3.6 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要保持良好,安全通道要暢通,工器具、備品備件要擺放整齊,必須設置的護欄、蓋板、安全警示標志等安全防護措施要齊備。
3.1.3.7 施工作業(yè)中的工、器具必須按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正確選用,特別是起重作業(yè)、登高作業(yè)、電氣作業(yè)和焊接(割)等特種作業(yè),工、器具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認,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不準使用。
3.1.3.8 施工現場射線檢測工作要設置警戒線,并要有專人看護。
3.1.3.9 分承包方的各種車輛進入施工現場,要嚴格遵守建設單位的安全規(guī)定,接受安全檢查。
3.1.3.10 施工人員必須在指定的范圍內作業(yè),不準到施工區(qū)域外的生產區(qū)域活動,不準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拆、改、損壞所在建設單位的一切設備、設施和物品。
3.1.3.11 施工作業(yè)人員禁止班前、班中飲酒。
3.1.3.12 施工作業(yè)現場禁止打鬧嬉戲。
3.1.3.13 施工作業(yè)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2 文明施工管理
3.2.1 分承包方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3.2.2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設計單位、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分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3.2.3 分承包方堆放的材料要分類整齊擺放,并且在擺放材料的現場要有材料名稱、材質、規(guī)格標牌,防止施工時錯用材料,同時也便于材料的現場管理、檢查和使用。
3.2.4 施工現場的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統(tǒng)一著裝。
3.2.5 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在施工現場均應當佩帶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3.2.6 分承包方施工期間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7 分承包方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tǒng)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類堆放并隨時清理,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覆蓋和施工標志。
3.2.8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wèi)生要求。
3.2.9 分承包方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wèi)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3.2.10 分承包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
4 檢查與考核
4.1 分承包方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定期形成自檢報告,并將自檢報告報于總承包方,對于不按時形成自檢報告的分承包方,總承包方每次給予分承包方5000元罰金。
4.2 凡是因為分承包方人員違章作業(yè),給總承包方和建設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分承包方賠償總承包方和建設單位所受的全部損失。
4.3 總承包方應對管理的建設項目施工現場進行經常性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監(jiān)督和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分承包方,按照有關文件進行教育和處罰。
4.4 總承包項目部負責定期把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的檢查情況以及對存在問題的處理情況、整改情況匯總形成自檢報告上報總承包事業(yè)部。
4.5 總承包項目部負責對分承包方上報的自檢報告進行檢查,并把檢查結果作為對分承包方執(zhí)行建設項目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的考核依據。
4.6 總承包事業(yè)部定期對建設項目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除按規(guī)定處罰分承包方外,同時也要追究總承包現場管理人員的責任。
第10篇 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安全與監(jiān)督管理安全監(jiān)理
根據建設機械現場安裝質量、安全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檢測要求,主要有二個方面:建設機械文件資料審查和建設機械現場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進行全面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一、建筑起重機械分類及其他建筑施工機械
起重類設備:塔機、履帶吊、汽車吊、龍門式起重機、桅桿式屋面吊;
升降類設備:建筑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鋼絲繩式貨梯;
其他類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吊籃、樁工機械、挖掘機;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泵車、混凝土布料機、地下連續(xù)墻成槽機械;
二、建設機械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有關標準、規(guī)范及管理條例
建筑起重機械涉及的標準、規(guī)范、文件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gj80-9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dbj08-905-99?? 《建筑施工附著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
jzj33-2001????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gb5144???????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gb/t9462-1999 《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zbj80012????? 《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guī)程》
gb10055?????? 《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
gb5972-86???? 《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
jgj88-92??????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
國務院373號令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659號《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建設事業(yè)“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第一批)的公告》
jgj160-2008???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guī)程》
三、關于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要求,
所有建筑起重機械應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
1、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原始資料
1)購銷合同
2)制造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
5)安裝使用說明書
6)備案證明(ic卡)
(二)設備運行資料
1)定期檢驗報告
2)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記錄
4)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
5)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
6)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三)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2、?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1)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2)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a.安裝前零部件檢查記錄
b.安裝后自檢驗收記錄
c.中間(兩次)檢測自檢驗收記錄
d.頂升加節(jié)、附墻自檢驗收記錄
e.拆卸前檢查記錄
f.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
5)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建設安全監(jiān)理對施工現場建設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要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中第二十
二條監(jiān)理單位應當履行安全職責主要有《3項審核、2項監(jiān)督和1項發(fā)現》。
(1)對設備資料的審核(3項審核)
1.審核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2.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
3.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2)對設備現場安拆裝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2項監(jiān)督)
4.監(jiān)督安裝單位執(zhí)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情況;
5.監(jiān)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
(3)對建設機械在施工過程中存在或發(fā)現事故隱患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1項發(fā)現)
6.發(fā)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安裝單位、使用單位限期整改,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據不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匯報。
五、關于建筑起重機械評估
(一)建設部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659號《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建設事業(yè)“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第一批)的公告》要求:
1.塔機評估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廠年限超過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機;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廠年限超過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機;1250kn.m以上、出廠年限超過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機。由于使用年限過久,存在設備結構疲勞、銹蝕、變形等安全隱患。超過年限的由有資質評估機構評估合格后,可繼續(xù)使
用。
2.施工升降機評估
出廠年限超過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機,傳動系統(tǒng)磨損嚴重,鋼結構疲勞、變形、腐蝕等較嚴重,存在安全隱患;出廠年限超過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機,使用時間過長造成結構件疲勞、變形、腐蝕等較嚴重,運動件磨損嚴重,存在安全隱患。超過年限的由有資質評估機構評估合格后,可繼續(xù)使用。
(二)上海地區(qū)規(guī)定
根據市安監(jiān)站07年45號和600號文的規(guī)定,塔機、升降機無設計使用年限的,超過10年無使用年限規(guī)定的應每年一次檢測評估、超過20年每年二次檢測評估,具體要求如下:
1.設備安裝前由設備單位向機械檢測機構提出申請;
2.設備安全評估主要對結構件的變形、銹蝕、焊縫、銷軸孔磨損或塑性變形進行檢測;
3.設備的主要結構件應處于拆卸狀態(tài)并便于檢測;
4.對主要結構件的檢測結果如超過國家規(guī)定報廢標準不可修復的,必須報廢;
5.對主要機構檢測如存在問題,應及時進行修復;
6.檢測評估完成后,對檢測要求整改的必須進行整改,經復查合格后應進行整機安裝,然后進行整機性能檢測,整機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7.對評估結論要求降級使用,使用時必須嚴格按評估結果要求使用。
六、關于塔機、升降機二次檢測
根據市安監(jiān)站提出的對塔機、升降機應進行中間(二次)檢測,具體要求如下:
1.塔機、升降機安裝使用超過三個月,必須再次進行檢測;
2.塔機、升降機若附墻,必須提前五天申報后才能進行附墻撐桿的安裝,申報資料必須附附墻安裝方案,如附墻尺寸及安裝方法與原生產廠的產品安裝要求不符的,必須附設計計算書及安裝方案?,F場附墻撐桿安裝必須與安裝方案一致。
七、關于設備安裝質量檢測委托驗收資料
(1)安裝資料驗收資料
1 .租賃、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2 .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3 .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 .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a.安裝前零部件檢查記錄
b.安裝后自檢驗收記錄
c.中間(兩次)檢測自檢驗收記錄
d.頂升加節(jié)、附墻自檢驗收記錄
e.拆卸前檢查記錄
f.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
5 .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 .安裝單位資質證書;
7 .安全生產許可證;
8 .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八、施工機械在安裝、使用、拆卸過程中安全監(jiān)督
(1)建設機械安裝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
1)人員、設備安全監(jiān)督
1.施工現場必須安排安全人員否則現場安全監(jiān)督。
2.加強對現場安裝、起重和指揮人員的資格審查,嚴禁無證人員參與安裝工作;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及安裝方案的技術交底;
4.安裝人員高空作業(yè)必須佩帶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5.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對設備主要結構件、零部件和安全裝置的檢查;無自檢記錄及審批不得進行設備安裝;
6.對借用吊裝用的汽車吊應檢查其是否有年檢報告,無年檢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吊裝。
2)施工現場安裝安全監(jiān)督
1.設備現場應劃定安拆裝范圍并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2.吊裝用汽車吊的固定位置的地耐力應滿足吊裝總重量要求,防止地基突然沉陷而導致整機傾覆。
3.施工現場嚴禁交叉作業(yè)。
4.注意吊裝現場周圍的高壓線,確保有效安全距離。
5.風力超過四級嚴禁安裝、加節(jié)頂升或拆卸。
3)設備資料、安裝調試驗收安全監(jiān)督
1.安裝前對所有安裝所需資料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資料雙方齊全、有無漏簽名。
2.對設備安裝臨時改變安裝方案應由安裝單位負責人簽名認可;
3.設備安裝完必須對安全裝置進行調試,自檢合格后,必須做載荷試驗并簽名確認;
4.設備安裝完自檢合格后,安全監(jiān)理、施工單位應組織檢查驗收;
(2)建設機械使用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
1)設備驗收安全監(jiān)督
1.對未取得合格報告前嚴禁提前使用。
2.經檢測對存在問題的,應在合格或整個合格的設備在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3.經檢測合格的檢測報告、合格證,應由安裝單位移交施工單位歸檔。
2)人員安全監(jiān)督
1.檢查設備操作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有無證上崗操作證,對中途人員的更換應及時予以重新確認;
2.檢查施工現場是否配備專職設備管理、維修人員和安全員;
3.檢查操作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是否進行崗前的安全教育。
4. 起重機械作業(yè)時,嚴禁違章超載、超員。
3)對設備運轉安全監(jiān)督
1.檢查駕駛員每天使用前按規(guī)定要求對設備安全檢查的記錄。
2.檢查租賃或安裝單位對設備每月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檢查租賃或安裝單位對設備每月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記錄。
4.檢查駕駛員對設備累計運轉記錄。
5.對設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必須停止使用,
6.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必須由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指派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待修復正常并經技術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方可使用。
7.塔機不附墻使用滿3個月或需附墻應進行中間檢測,取得檢測合格報告方可繼續(xù)使用。
4)設備中間頂升、加節(jié)安全監(jiān)督
1.設備中間頂升、加節(jié)、拆卸應有現場安全人員進行安全監(jiān)督。
2.設備中間頂升、加節(jié)、附墻應做好安裝自檢記錄并簽名。
5)設備使用環(huán)境安全監(jiān)督
1.設備維修時,必須注意用電安全。(升降機維修時,兩臺吊籠必須停機);
2.對塔機混凝土基礎周圍有開挖的,應加強對設備垂直度定期測量觀察;
3.風力超過六級以上或雷雨天氣禁止使用;
4.多臺塔機同一工地施工,必須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5.塔機與周圍建筑物干涉不得使用。附近有高壓電線應有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要求。
(3)建設機械拆卸過程的安全控制
1.設備拆卸應有拆卸方案及審批;
2.設備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后進行拆卸;
3.設備拆卸的其他要求與安裝要求相同。
4.設備拆卸后,應持設備ic卡在檢測機構予以拆卸注銷。
(4)起重機械操作的“十不準”“十不吊”
“十不準”
1.無證不準操作
2.酒后不準操作
3.操作時不準閑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準進入駕駛室
5.吊鉤不準過人頭
6.作業(yè)時不準上下車
7.吊物時不準長時間空中停留
8.安全裝置不準當開關使用
9.升降、變幅、回轉不準同時操作
10.工作時不準維修、調整機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6.吊鉤下站人或放有活動物不吊
7.埋壓地下的構件情況不明不吊
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不吊
九、建設機械安全管理與有效規(guī)避風險
作為建筑施工企業(yè),如何加強對公司內部或分包單位或租賃安裝單位的設備安全管理,以有效規(guī)避安全風險是企業(yè)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從思想上重視,同樣必須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層各類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能。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按整改、落實,再檢查及持續(xù)改進的方法來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1.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對建設機械的現場安裝、使用、拆卸整個過程的監(jiān)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員加強自身對建設機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員對涉及建設機械的安全知識熟悉和理解;
4.對無強制檢測要求的建設機械(井架、樁機)可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5.加強對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定期安全檢查,對設備維修保養(yǎng)檢查和設備每天運行記錄的查驗;
6.加強對設備安裝、拆卸、操作、指揮、起重人員的資格審查;
十、建設起重機械常見事故隱患
(一)塔機、升降機、安裝、拆卸常見安全事故隱患
1.環(huán)境不安全因素:
1)超過規(guī)定風力或雷雨天氣進行安裝、拆卸、頂升加節(jié);
2)設備安裝、拆卸與現場施工交叉作業(yè)無安全措施;
3)設備安裝位置不當與周圍設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礎地耐力不夠導致設備傾斜;
5)現場無安全警戒區(qū)域;
2.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
(1)塔機不安全狀態(tài)
1)設備安裝用的吊裝設備無安全使用合格證。
2)設備老化、鋼結構嚴重銹蝕、變形或焊縫疲勞開裂。
3)標準節(jié)與加強節(jié)顛倒安裝。
4)外套架與回轉平臺未連接。
5)鋼絲繩磨損、斷絲嚴重造成斷繩。
6)臂架銷軸固定焊接擋板脫焊或固定套嚴重銹蝕。
7)塔機標準節(jié)、錨腳、預埋標準節(jié)自制開裂。
8)鋼絲繩防跳保護損壞或擋繩間隙不符合標準要求。
9)老舊設備標準節(jié)混用安裝。
10)混凝土基礎任意減小,計算書中對樁的強度及錨固鋼筋強度未作驗算。
11)頂升加節(jié)時,回轉機構未鎖定,在風力作用下或違章旋轉臂架,造成套架脫離標準節(jié)發(fā)生傾斜或傾覆。
12)頂升加節(jié)時,頂升橫梁未完全支撐在標準節(jié)踏步內造成脫落。
13)違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裝過程無專人統(tǒng)一指揮。
14)結構件連接固定漏裝或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15)基礎節(jié)預埋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16)附墻撐桿水平、垂直間距及固定框架安裝及附墻支座連接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17)標準節(jié)連接螺栓預緊力不一致。
18)塔機安裝、拆卸時,塔身獨立高度超過規(guī)定標。
19)塔身垂直度嚴重超標。
20)重要零部件的連接漏裝開口銷、螺栓未緊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21)鋼絲繩繩嚴重斷絲,繩端固定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22)安全裝置損壞。
23)臂架銷軸焊接擋板脫焊。
(2)施工升降機不安全狀態(tài)
1)升降機高度限位、極限限位失靈,限位檔塊位置設置不當;
2)傳動板固定松動,緩沖橡膠墊嚴重老化。
3)齒輪齒條嚙合磨損嚴重。
4)齒輪齒條背輪脫落。
5)平衡重導軌對接處不平整。
6)吊籠門框變形,底板嚴重銹蝕。
7) 升降機安全門門鉤損壞。
8) 升降機對重未裝或對重導軌接頭未對齊。
9)通訊裝置損壞。
10)安全器超過使用標定日期或使用報廢年限。
11)導軌架、吊籠及駕駛室底部嚴重磨損或銹蝕。
12)對重防松繩限位失效。
13)吊籠安全鉤設置位置錯誤。
14)制動器安全罩未裝。
15)標準節(jié)導軌架垂直度超標。
16)附墻支支座螺栓連接無放松措施。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無證參與安裝、拆卸。
2)安裝、拆卸前無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3)起重指揮失誤與司機配合不當。
4)違反安裝、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裝過程無專人統(tǒng)一指揮。
5)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不戴安全帶。
6)設備安裝前、后未進行檢查驗收及維修保養(yǎng)。
7)設備安裝拆、卸現場無安全人員監(jiān)督。
8)對損壞的零部件、安全裝置不及時修理或更換。
(二)塔機、升降機使用過程常見安全事故隱患
1.環(huán)境不安全因素
1)超過規(guī)定風力或雷雨天氣進行吊運。
2)操作人員視覺障礙影響。
3)多臺塔機同時作業(yè)。
4)與周圍高壓電線、建筑物過近或碰撞。
5)深基坑開挖后造成塔機傾斜。
2.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
1)鋼絲繩從滑輪或卷筒跳出,鋼絲繩嚴重磨損或斷絲。
2)吊鉤防脫繩保險損壞。
3)安全裝置失效。
4)設備螺栓、銷軸連接固定松動或損壞。
5)層樓門未關閉。
6)升降機安全門門鉤損壞。
7)升降機對重未裝。
8)無通訊裝置損壞。
9)升降機高度限位設置不當或失靈,造成吊籠冒頂墜落;
10)安全器超過使用標定日期或使用報廢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人員、起重工、指揮無證上崗。
2)違章超員、超載或斜拉吊運。
3)塔機工作時,人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設備使用前無每天安全檢查記錄。
5)吊重捆綁不妥致使吊重墜落傷人。
6)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修理。
7)設備無定期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8)設備使用前無每天安全檢查記錄。
9)安裝完無自檢驗收和專業(yè)檢測機構檢測驗收提前投入使用。
10)專職駕駛員離崗未關閉總電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發(fā)生意外事故。
11)限速防墜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規(guī)定每三個月做墜落試驗。
十一、關于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拆除及使用
(一)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維修要求
1.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應制定裝拆方案和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2.井架物料提升機搭設,搭設人員應有高空作業(yè)上崗證。
3.井架物料提升機搭設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搭設前應進行零部件檢查,對不符合安裝要求的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5.搭設后應組織自檢驗收。
6.定期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二)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時安全注意事項
1.登高作業(yè)時,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2.安裝作業(yè)區(qū)域內應無人,防墜高空墜落物傷人。
3.臨時搭設的平臺應固定可靠,以防脫落造成傷人事故。
4.安裝時現場應設安全人員進行安全監(jiān)督,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三)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使用常見事故隱患
(1) 環(huán)境不安全因素
1)井架纜風繩固定樁土質松軟。
2)井架纜風繩固定受場地限制導致固定不符合要求;
3)井架纜風繩固定受場地限制導致被混凝土攪拌車或其他車輛拉倒架體;
(2)設備不安全狀態(tài)
1)井架架體架設、基礎處理、架體纜風繩及附墻撐桿設置不當;
2)安全裝置不齊全;
3)防墜、??垦b置失靈;
4)鋼絲繩嚴重磨損或斷絲
5)結構件嚴重變形、焊縫開裂;
6)無通訊聯絡裝置;
7)層樓門、吊籃門、進口出安全門損壞或缺失;
8)井架架體與基礎固定不符合要求;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2)井架架體安裝拆除前未制定裝拆方案和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3)安裝時無安全措施造成人員高空墜落;
4)設備損壞無人及時修理;
5)人員違章乘坐吊籃上下,超載使用;
第11篇 淺談交通工程建設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
一、現狀與問題 1、交通建設戰(zhàn)線長,作業(yè)面廣點多,隊伍龐大卻又很分散,有些工程項目點與點之間甚至相距甚遠。再者,工種多樣復雜,有金工、電工、木工、泥水工等等。工作地點不同,工作內容不同,尤其是文化素質參差不齊,要組織他們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學習,開展崗位安全培訓指導等,難度自然很大。 2、這支隊伍的員工大多是來自較為偏遠貧困的山區(qū)和農村的農民,雖然青壯年居多,但大部份的文化素質不是很高,學歷偏低。據了解,其中絕大部份都是初中文化程度,少數是小學或高中文化程度。由于他們原所在地生活環(huán)境的影響和學歷水平的限制,使得這些員工的知識面、信息量不廣,接受和領會新生事物的能力不強,故而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能操作培訓時,往往思想、業(yè)務方面的能力提升不快,效果不顯著。就此而言,要培養(yǎng)、打造一支高素質、高技術、安全信賴的一流的交通建設隊伍,并非易事,困難重重。 3、工作條件艱苦,生活環(huán)境惡劣。無論是劈山鉆洞,或是架橋鋪路、打樁砌樑,他們不是施工在懸崖深壑,就是奮戰(zhàn)在江海急流、甚至荒漠野谷。一年四季,基本上是野外作業(yè),頭頂三伏驕陽,腳踩三九寒冰,餐風宿露,披風櫛雨,其艱辛可想而知。有不少員工往往怕苦怕累,不甘寂寞,或借口家中有急事,或謊話農忙回家等,當了逃兵,或離開隊伍到環(huán)境好些的城鎮(zhèn)謀生尋工。組織的不穩(wěn)定,必然導致思想不穩(wěn)定,業(yè)務技術不穩(wěn)定,安全工作無保障。 4、用工管理不規(guī)范,制度執(zhí)行不到位。由于隊伍不穩(wěn)定,經常人員不足就臨時招收入伍補員。進來以后時間緊、任務緊,往往草率頂崗上陣,沒有統(tǒng)一規(guī)范的勞動合同簽訂備案,明確約定雙方工作時限、任務要求、權益職責等。也有些本身就是某些項目部負責人或包工頭,怕自己要承擔法律責任,或減少工資福利支出,而故意敷衍、拖延,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的結果,必然導致部份員工脫離勞動合同約束和制度監(jiān)管,進出隨便,流動自由、頻繁。而對這些臨時替補上崗人員,忽略了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直接進入施工現場,而他們對工作現場環(huán)境不熟悉,剛接手的相應操作技能又不熟練,工作起來自然適應能力較差,安全防范能力很弱,就很容易產生質量紕漏和安全隱患。 5、安全投入不足,勞動保護設施不全。交通工程建設的施工場地,大部份在野外,環(huán)境險惡,條件很差,稍有疏忽,即釀大禍,或付出生命代價。所以在強化安全教育培訓的前提下,必須不惜資金投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然而,由于有些工程經過或明或暗的違規(guī)轉包、分包以后,往往造成單價過低、資金不足或資金不到位;還有一些項目部負責人或包工頭且存僥幸心理,憐惜錢財,偷工減料,避重就輕,表面應付,減少安全投入,施工防護設施不齊全。這樣一旦出現意外情況,就措手不及,緊急避險無路,造成了人為的不應該的事故與損失。 二、措施與對策 針對交通建設隊伍的工作特點和當前存在的問題,加強安全管理事關重大,時不我待。它不僅關系到一個工程或企業(yè)的質量、信譽、素質等社會問題,也涉及到勞動合同、權益保障等政策、法規(guī)問題,要解決、處理好這些問題,需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本人就參加工程建設的經歷體會,想從項目組織者、施工領導者的角度,談幾點對策與建議: 1、必須強化工前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凡交通工程開工前或新招收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組織他們認真學習有關安全常識,了解安全施工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范,充分提高他們的高度安全意識和安全自我防范能力。不管你所承建的工程作業(yè)面有多大,隊伍有多分散,時間有多緊迫,必須制定培訓措施,安排學習時間,指定專任培訓人員,進行強制性安全教育和培訓。其學習和培訓的方式可靈活多樣: (1)、可進行大課集中教育和分點小課輔導相結合,有利解決作業(yè)點分散,距離遠、員工往來不便等問題。 (2)、可結合部份員工學歷偏低、文化素質不高的情況,組織他們一邊學習文化知識,一邊穿插學習安全知識與相關勞動技能。這樣兩者相結合,既有利于增加員工們的學習興趣和學習效果,也有利于提高整支建設隊伍的總體素質。 (3)、針對員工的文化現狀,可采用豐富多樣、通俗易懂的學習方法。例如編寫安全常識快板或順口溜,或繪制安全事項的圖片、字畫等等,便于自學,也易認易懂。除了有關安全制度、條例的學習外,更要結合交通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典型案例,進行剖析、講解,由于這些案例現實、具體、生動,教育警示的效果會更佳。例如······ (4)、安全教育不能搞形
伴隨我們路橋公司管理改革的不斷深化,各施工項目對外來勞動力(包括短期外聘工)使用不斷增加,與此同時分包隊伍的管理不到位,也成了我們不同施工階段安全文明施工最頭痛的問題。
外協隊伍的使用,彌補了我們各項目施工高峰期勞動力的不足,為我們順利完工作出相當大的貢獻,但是,由于外包隊伍自身一部分原因以及我們管理上的一部分原因,使得外包隊伍成為我們管理上的一個瓶頸.很長時間,我們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可是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呢可能解決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我們從全面,全方位去考慮。
分包隊伍施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性比較大,大多數外包單位為了節(jié)約成本,所聘用員工大多是農民工,很多施工人員都是沒有經過任何培訓的新手,技術不熟練,安全意識淡薄,加上外包隊伍安全投入較少,很多措施不到位.這樣一來,給我們的監(jiān)督帶來很大困難.我們監(jiān)督不可能面面俱到。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調動起分包單位負責人/安全員的積極性,以次協助我們的監(jiān)督,當然在這方面我們項目部制定了火電鯉安[2006]5號文件(關于加強分承包單位管理、對相關主要負責人實施統(tǒng)一考核的規(guī)定),從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從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來看,我們的工作還存在很多不足。
外包隊伍施工人員違章違紀現象比較突出的原因是:外包隊伍很多施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安全意識淡薄。外包隊伍自己安全員對于安全相關規(guī)定掌握不夠,造成了監(jiān)督不到位.在日常的監(jiān)督檢查中,我們發(fā)現很多外包隊伍施工人員連最基本的安全知識都不了解,加上外包隊伍自己的安全員安全意識不足,監(jiān)督不到位,也就給我們的監(jiān)督帶來的更多的難題。
外包隊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方面較差的原因是:外包隊伍施工人員流動性較大,外包單位為了節(jié)約成本,所聘用員工大多是農民工,很多新手未經任何培訓,技術不熟練.這種現象架子項目計較明顯,很多架子搭設不規(guī)范都是由于施工人員技術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存在投機心理,所以在日常檢查中,架子整改項目最多.也是文明施工上不去的主要原因之一。
要解決我們面對的這種難題應該從兩方面去著手,首先做好分包隊伍資質審查,完善對分包隊伍的考核制度,調動分包單位管理人員積極性,從自身原因著手,培養(yǎng)一部分安全素質過硬/責任心較強的安全員,和一批技術熟練的骨干人員.其次,加強對分包隊伍全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精心管理,幫助,培植一批能適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合格的分包隊伍。
摘 要:本文通過對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橋梁垮塌事件選列和中國公路橋梁發(fā)展史的縱覽,從三個方面分析了公路橋梁安全與施工單位之間的利害關系,提出了橋事成敗的關鍵是施工隊伍選擇和管理的觀點,并從不同角度闡述了理由。
關鍵詞:公路橋梁;安全;施工隊伍;選擇
在人類文明發(fā)展史中,橋梁占有重要的一頁。中國古代木橋、石橋和鐵索橋都長時間保持世界領先水平,在橋梁發(fā)展史上曾占據重要地位,為世界橋梁建設的發(fā)展起到了先行者的歷史作用,據文獻記載,我國已有二千多年的建橋歷史。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公路橋梁以驚人的規(guī)模和建設速度迅猛發(fā)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巨大成就。在中國960萬km2的江河湖海上,各種不同類型和跨徑的橋,千姿萬態(tài)、異彩紛呈。至90年代中期,我國已經跨入世界橋梁強國之列,伴隨著一大批深水大跨徑橋梁的成功建設,我國已具備了自行設計、施工及使用國產材料、設備完成深水大跨徑橋梁建設的能力,對各種復雜地質水文條件的深水基礎、錯碇等工程的大型鋼圍堰,高樁鉆孔施工平臺、深井、地連墻等設計和施工也取得了成功的經驗。其中,世界上最長的跨海大橋--杭州灣大橋以同樣領先世界的先進設計和施工水平即將向世人展示它的雄姿。據統(tǒng)計,截至2003年底,全國公路橋梁數量已達31.08萬座。由于公路橋梁建設和交通產業(yè)的加速發(fā)展,一方面,一批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大橋拔地而起;另一方面,大批建于上世紀60、70年代初至80年代未的橋梁,在日趨增大的車輛荷載和超設計車流作用及其他復雜因素影響下,技術狀況快速下降,開始淪成為危橋。翻開近幾年的橋梁垮塌案卷,讓人觸目驚心[1]:
1999年1月4日 重慶市綦江縣虹橋垮塌
2000年5月27日 浙江寧波新虹橋倒塌
2001年11月6日 湖北宜賓南門大橋突然斷裂
2002年7月19日 湖北仙桃西統(tǒng)河大橋垮塌
深圳鹽壩高架橋坍塌
2004年6月 遼寧省盤綿市遼河大橋掛孔塌落
10天后深圳龍崗矮江橋塌陷……
近五年,全國共計垮塌公路橋梁上百座,因災死亡人數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億元。一時間,橋梁的設計標準、施工質量、建筑材料、檢測評估,轟然引起了各級政府和交通部門領導及橋梁專家的高度重視,全國上下對橋梁質量的關注也進入了空前的狀態(tài),同時,橋梁安全健康監(jiān)測、橋梁美學等研究方向和課題應運而生。橋梁的安全和健康使用已成為全體路橋建設和管理者共同追求和為之奮斗的目標,這一目標的實現過程中,存在著諸多影響因素。在此,我們根據自己的工作體會就與橋梁安全緊密相關的施工隊伍問題談談個人的觀點,以資同行們參考。
1、施工隊伍的重要性
在專門的設計單位產生以前,象許多產品一樣,橋梁的設計施工都是由同一個單位承擔完成的,即施工過程包含設計過程。如中國古代的工匠,就兼具設計員和施工員的雙重身份和作用,即使到了近代中國也是如此[2].新中國成立前,當時最高水平的中國橋梁工程隊當推由趙祖康先生領導的上海市工務局,他們在解放前自行設計建造了幾座跨蘇州河的鋼筋混凝土懸臂梁橋,這支隊伍也是我國解放初期橋梁建設的重要技術力量,后來組建成上海市政設計院。隨著社會分工的日益明細,設計等工作逐漸從施工中脫胎出來,形成專門的部門,分別負責同一項目的兩個階段的工作。設計單位負責項目施工前的規(guī)劃設計工作,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的具體施工。由于設計在前,施工在后,設計工作又直接表現為看似復雜的理論計算,施工行為似乎僅僅是實現設計的意圖,只要按照建設單位或業(yè)主提供的設計文件按圖施工就可以了。長期的實踐活動逐漸使人們產生一種錯覺:設計比施工重要。其實不然,從理論上分析,設計過程是一個從實踐到理論的過程,施工過程是一個從理論到實踐的過程,這兩個過程同屬于認識的范疇,是一個大過程中的兩個小過程,無謂孰輕孰重。作為設計人員,必須依據規(guī)范、理論公式及設計慣例、實地情況做好結構物的設計和設計文件的編制,而作為生產一線的施工人員,既要準確領會設計意圖組織項目的實施,又要結合實地情況為就優(yōu)化設計提出建設性的建議,使設計產品盡量完美,在項目施工中,業(yè)主要求設計單位設計代表也就是基于這一原因。這對減少投資、提高質量、增加效益均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所以,作為施工單位的現場人員只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才能準確地、建設性實現設計意圖,表達設計效果。從這個角度看,施工技術人員既要有豐富的施工經驗,又要具備與設計人員同等甚至更優(yōu)的個體素質。設計過程中會有一些使用設計手段難以確定的因素,必須要等到項目施工到一定階段才能得出結論,有些設計內容還有待在施工過程得到完善和延續(xù),這些問題的發(fā)現和提出只有施工單位才能完成,設計單位只是派遣設計代表據實修改設計文件。因此,施工過程既是一個對設計成果檢驗和再評審的過程,又是設計文件的延續(xù)完善的過程,施工單位不可分割地要承擔部分設計工作的內容?,F在歐美一些國家對建筑項目的管理理念比我們前衛(wèi),例如美國,業(yè)主一般只組織完成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設計,做出控制概算就實施招標;施工中標單位也只要根據招標文件提供的資料繼續(xù)完成施工圖設計,自己編制和控制設計預算和施工預算,按業(yè)主給定的各項技術和經濟指標完成的建筑產品就能被業(yè)主所接受。這種模式一方面給予了施工單位足夠的空間和自由,另一方面也把設計的責任和工作量轉嫁給了施工單位,進一步體現了施工單位在項目建設工的重要性。一幅好的建筑作品,經常靠設計者和施工者共同來完成。在這個創(chuàng)作過程中,實際操作者的作用尤為重要。一個高水平的施工隊可以和設計單位形成良好的互動,為整個行業(yè)的發(fā)展形成共同推進的合力。所以,我們認為從一定意義上講,施工隊伍的選擇是橋事成敗的關鍵。
2、施工隊伍的選擇橋梁作為力學和平衡系統(tǒng)的結合體,集合著理論、結構、材料三大力學的內容,作為這一復雜建筑產品的生產者,不僅需要具有較深的理論知識,而且還要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
所以對橋梁施工隊的選擇,除了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招投標程序外,還要對擬派往現場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一些相關理論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的面試,以及類似施工經驗的考核。項目經理必須是在類似項目中擔任過項目經理,或在規(guī)模和難度系數大于本項目的項目中擔任過副經理的專業(yè)項目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必須對本項目的關鍵工序有過近似的施工經驗的,熟練掌握了流水工序和施工技巧,否則不能上崗。施工中,監(jiān)理和業(yè)主代表要嚴格監(jiān)督擬派人員到位。有些單位,經營和生產分開管理,在單位分屬兩個不同的經濟指標考評體系,經營追求的是中標率。所以,他們編制標書時,只挑最能吸引評委的目光的人員、機械等資料組織,中標后,怎么組織生產,在施工過程中標書中承諾的人機能否到位,就不是經營部考慮的問題了。工程部追求的是資源配置的最低成本,標書里承諾的內容僅作為參考或壓根就沒把它當作一回事。所以項目部建設的時候,相當多的中標基本上不是以標書的承諾內容作為依據,而是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勞動的供需緊閑隨意調整,業(yè)主監(jiān)理檢查時往往是蒙混過關。這樣一來,就導致了標書做得好的單位不一定就是施工優(yōu)秀單位的錯位結果,暴露出了單憑投標文件和報價取舍中標單位的方法的偏向弊端。所以我們認為,選擇施工單位時,必需要把住兩道關,一是標書里人員的整體素質是否滿足要求,二是承諾的人機能否如實到位。業(yè)主或招標代理在招標文件的告知條款必須明確規(guī)定,招標文件承諾的人機如不能足額到位,無條件廢除中標資格中途責令退場。因此,取舍施工中標單位時,不應以投標價格和綜合排名作為唯一依據,應該以施工隊伍的素質和誠信作為重要的條件,這比直接節(jié)約投資、比生硬地維護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公評”更重要、更有意義,換一個角度來說,這也是為了更好地體現公平、公正,從根本上節(jié)約投資、從本質上實現安全、從理念上體現人本思想。
3、施工隊伍的管理
施工單位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所處的關鍵地位應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大家習慣認為是主管單位的事,但是,我們認為,對橋梁施工隊的管理也應該納入項目管理的范疇。施工隊伍作為一種人力資源,它不僅僅是構成一個單位的無形資產和企業(yè)資質,更主要是,它是一個社會產品的制作者,他們的行為后果直關社會人類的安危,在這種資源通過一定形式和載體表現為一個特定的實物形態(tài)的過程中,對它的管理就不應該僅僅是擁有單位的事,作為這種資源在一定時期內使用的單位也負有不可沒有的責任,這是一種單位的責任,也是一種社會的責任。我們認為,對橋梁施工隊的管理首先應建立資信制度。橋梁施工隊作為技術含量相對較高的施工群體,它的業(yè)績和資信是企業(yè)賴以生存和發(fā)展的重要條件,也應是業(yè)主單位挑選施工單位的基礎。業(yè)績是一個單位能力和實力的體現,是一個單位或部門作業(yè)經歷的記錄,而誠信又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業(yè)績和誠信指標的形成和項目本身緊緊聯系在一起。所以,在施工過程中,業(yè)主和監(jiān)理單位應以各種形式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業(yè)績考評,并以聘請社會督促員等形式對企業(yè)實行監(jiān)督和民主評議,并將考評的結果以媒體等形式予以發(fā)布,資質管理部門和行業(yè)管理部門應和業(yè)主實行信息對接和管理聯動,對施工單位建立生產現場的形象管理機制,將考評結果逐一記錄,對施工實行過程實錄,并及時通過媒體和專業(yè)網站予以公布。公布內容應包括項目經理和總工程師的業(yè)務水平和從業(yè)道德等基本情況,讓全社會參與評議和監(jiān)督,媒體公布欄目實行長期對外開放。一個施工單位的業(yè)績多少、優(yōu)劣、真?zhèn)?,任何一個需要了解情況的單位,隨時都可以點擊了解。有了這種管理模式,項目業(yè)主在選擇施工單位時只要通過媒體便一目了然。其次,對施工單位使用民工隊的使用情況也要提出具體的要求并進行監(jiān)督。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建筑企業(yè)作為國營或集體單位,它的所有作業(yè)崗位幾乎都是由企業(yè)正式職工或合同工從業(yè),沒有“民工”的概念,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逐步發(fā)展,隨著企業(yè)科技含量和單位素質的提高,在施工管理中,一些勞動密集型的具體工作漸漸地借助社會力量來完成,于是民工逐漸取代了企業(yè)昔日的工人,慢慢地成為了企業(yè)人力資源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以致發(fā)展到今天許多企業(yè)離開民工就無法生存和發(fā)展的狀況。今天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完全接受并離不開農民工了,從勞動管理的角度看,農民工的成本和服從意識更加符合企業(yè)的要求,隨著民工隊伍較快的融入施工企業(yè)和在全民普教條件下農民工自身素質的不斷提高,一些具有一定的技術性或技巧性的工作也逐漸地由民工來承擔,這時,農民技術工又產生了。按行業(yè)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具體崗位的特點,企業(yè)在使用民工前,對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一定的崗前培訓或令其經歷一定的熟練過程,以確保勞動過程中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效率,尤其是鋼筋工、木工、砼工、焊工等比較重要的技能崗位的要求更高。因此,民工隊伍作為企業(yè)人力資源的組成部分,企業(yè)對他們又花費了一定的管理成本,必須要保持一定相對的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但作為松散型的農民工隊伍,它畢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企業(yè)職工,企業(yè)不可能用企業(yè)正式員工的制度去約束他們。所以,企業(yè)人力資源部門必須制訂科學可行的管理機制及民工輪換和再生培訓計劃,確保民工隊伍的整體水平穩(wěn)定和結構連續(xù)。根據實踐經驗,一般熟練工應占民工隊伍的80%以上,民工的年輪換率不能超過20%,施工就不會受影響。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對橋梁施工隊伍中民工隊的管理也是對施工企業(yè)監(jiān)管的必不可少的內容。
4、結語
生產方式是人類生存和發(fā)展的基礎,它包括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兩方面的內容,生產力是人類征服和改變勞動對象的能力。作為與人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基礎產品的公路橋梁,它是人類社會重要的勞動對象,它的安全和健康狀況直接關系到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fā)展,因此建設單位在實施建設管理行為的過程中,必須遴選具有較強生產能力的隊伍,來承擔生產勞動,從根本上遏制安全隱患的重生,避免悲劇的惡演。
第12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從事本工程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質量安全科具體負責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安全隱患及事故有權向質量安全科建議和投訴。
第四條:施工安全目標:無重大傷亡和質量事故,重傷率不超過0.3%、輕傷率不超過3%。
第五條:施工安全管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施工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二章?? 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項目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總工程師、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分管工程的副經理、副總工及各科室科長、協作單位主管為組員的施工安全委員會,并設三個施工安全小組,由分管工程的副經理、副總工擔任小組長。各協作單位設不少于兩人的專職安全員。
第七條:組長安全崗位職責:
1、對全體官兵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業(yè)主、部隊與監(jiān)理發(fā)布的施工安全規(guī)定、規(guī)程以及施工規(guī)范。
3、正確處理安全與施工、安全與質量、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確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員的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施工安全大檢查,針對主要安全問題,主持安全事故分析會,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妥善解決。
第八條:副組長安全崗位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業(yè)主、部隊與監(jiān)理發(fā)布的規(guī)定、規(guī)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檢查落實情況,嚴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協助項目經理召開安全事故分析會,提出安全技術處理方案。
3、主持項目安全計劃工作。主持重要項目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支持安全員的工作,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第九條:項目部安全員職責:
1、參與項目部召開的安全事故分析會,提出安全技術處理方案。
2、對施工隊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隨時檢查施工隊的安全制度、措施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統(tǒng)計安全事故,定期向項目部安全委員會匯報。
第十條:施工隊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貫徹執(zhí)行項目部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及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負責安全用品的發(fā)放和保管,隨時檢查安全用品的穿戴情況。
4、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員匯報。
第三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節(jié)? 施工準備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應具備防洪、防爆、防污染的安全設施,必要時應設立安全標志。
第十二條:在通車道路上測量時,必須有專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第十三條: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其安全距離為:10kv以下不得小于1m,20-35kv不得小于1.5m,44kv不得小于2m。
第十四條:構件預制廠、攪拌站,由技術人員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總工程師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并有自備電源,以免因電網停電造成工程損失和出現事故。自備電源和電網之間要連鎖保護。
第十五條: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種操作證的人員操作。
第二節(jié)?? 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砍伐樹木應按預定方向傾倒,要在樹木下部倒樹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為樹干直徑的1/4,然后再從剁口上邊緣的對面開鋸,最后應留2-3cm安全距離,砍伐樹木時應設立警戒。
第十七條:拆除結構物前,應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將與拆除物有連通的電線、水、管道等切斷,并在四周危險區(qū)域內圍設安全護欄,拆除工序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嚴禁數層同時作業(yè)。
第十八條:開挖土方的操作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于2m,縱向間距不小于3m,在靠近建筑物、電桿及各種地下管線附近挖土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挖掘機作業(yè)安全。作業(yè)時,應保持水平位置,鏟斗工作沒結束時,不準旋轉大臂和走車。進行裝車作業(yè)時,鏟斗應盡量接近車箱,但不得碰撞汽車的任何部位;汽車未停穩(wěn),司機未離開駕駛室時,不準裝車;鏟車裝車升降時不能過猛。挖掘機司機離開駕駛室時鏟斗應放落在地面上。
第二十條:推土機作業(yè)安全。在斜坡上推土時,先推土填平工作場地;坡道行駛時,要低檔前進,并不得換檔,也不準空檔滑行;橫向行駛坡度不得超過10度。溝槽邊沿作業(yè)時,刀片不能超出溝槽邊沿,并且要有專人指揮。在電桿附近推土時,電桿周圍保留一定的距離,保證電桿的穩(wěn)定。兩臺以上推土機在同一現場作業(yè)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8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1.5m。工作結束時,將機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鎖好門窗。
第二十一條:平地機作業(yè)安全。平地機行駛前方不得有堅實障礙物和人員行走或站立。轉彎或調頭時用最低速度,下坡時不得用空擋滑行;行駛時必須將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將其斜放,兩端不得超出后輪外側,作業(yè)后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動器。
第二十二條:裝載、鏟運機作業(yè)安全。作業(yè)時禁止任何人上下機械或傳遞物件,行駛時用低速檔,并不得進行鏟斗升降和翻轉動作,嚴禁用鏟斗載人。兩臺以上機械在同一場地作業(yè)時,應保持不小于5m的作業(yè)距離。上下坡道時應低速行駛,中途不得換檔,行駛坡度不得大于6度。在坡道上不得進行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不得進行轉彎、倒車和停車,車在坡上熄火時,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啟動行走。
第二十三條:壓路機作業(yè)安全。作業(yè)時,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時,清理人員要站在兩旁;禁止正面跟進,壓路機工作時速不得大于5km/h。兩臺以上壓路機在同一場地作業(yè)時,前后間距不得小于5m,左右不得小于1.5m。坡道上下不得縱隊行駛。作業(yè)中不得對其進行擦試維修。作業(yè)后應將壓路機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邊緣及斜坡上或防礙交通的地方。
第二十四條:自卸汽車作業(yè)安全。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超高,駕駛室內不得超額坐人,翻斗內嚴禁載人。裝土時拉緊手閘,裝載均勻,不得偏載。卸料起斗時,停卸地點必須平整堅實,并應有專人指揮,應檢視上空有無電線,防止掛斷。卸料后及時將大廂放下后方可行走,通行時縱坡不超過20%,橫坡不得超過6%。行駛速度低于30km/h。
第三節(jié)? 路基石方爆破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條:爆破器材應嚴格管理,必須實施實銷實報,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須當日退庫,嚴禁私自收藏,亂丟亂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魚、炸獸。發(fā)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等待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作業(yè)人員在保管、加工、運輸爆破器材過程中,嚴禁穿化纖衣服。使用電雷管時,作業(yè)人員應關閉手提電話及其他通信設備。
第二十七條:爆破器材應由專人領取,炸藥與雷管嚴禁由一人同時搬運。電雷管嚴禁與帶電物品一起攜帶運送。爆破器材運送,應避開人員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隨地存放或帶入宿舍。
第二十八條:超過5m的深孔不得使用導火索起爆。
第二十九條:裝炮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裝藥前應對炮眼進行驗收和清理;對剛打成的炮眼應待其冷卻后裝藥,濕炮眼應擦干后才能裝藥;
(2)嚴禁煙火和明火照明;無關人員應撤離現場;
(3)裝藥時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使用金屬器皿裝藥;深孔裝藥出現堵塞時,在未裝入雷管、起爆藥前,可采用銅和木制長桿處理;
(4)裝好的炸藥包和硝化甘油類炸藥,嚴禁投擲或沖擊;
(5)不得采用無填塞爆破(擴壺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也不得在深孔裝入起爆藥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時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第三十條:爆破工作必須有專人指揮。確定的危險區(qū)邊界有明顯的標志,警戒區(qū)四周必須派設警戒人員。警戒區(qū)內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預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號有明確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導火索起爆應采用一次點火法點火,其長度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導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連續(xù)點火的導火索根數不得超過10根,嚴禁使用明火點燃,嚴禁腳踩和擠壓已點燃的導火索。
多人同時點炮時,每人點炮數應大致相等。必須先點燃信號管,信號管響后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人員必須立即撤離。
信號管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
第三十二條:爆破時,應點清爆炸數與裝炮數量是否相符。確認炮響完并過30min后,方準爆破人員進入爆破作業(yè)點。
第三十三條:電力起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在同一爆破網路上必須使用同廠、同型號的電雷管,其電阻值差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控制在±0.2ω以內);
(2)爆破網路主線應絕緣良好,并設中間開關,與其它電源線路應分開敷設;
(3)必須嚴格檢查主線、區(qū)域線、端線、電源開關和插座等的斷通與絕緣情況,在聯入網絡前各自的兩端應短路。
(4)爆破網路的聯接必須在全部炮孔裝填完畢,無關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進行;聯接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進行,兩線的接點應錯開10cm,接點必須牢固,絕緣良好;
(5)用動力或照明電源起爆時,起爆開關必須放在上鎖的專用起爆箱內,起爆開關箱和起爆器的鑰匙在整個爆破作業(yè)時間里,必須由爆破工作的負責人嚴加保管,不得交給他人;
(6)裝好炸藥包后,必須撤除工作面的一切電源;雷雨季節(jié)應采用非電起爆法。
第三十四條: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須確認已經解除警戒,作業(yè)面上的懸?guī)r危石也經檢查處理后,清理石方人員方準進入現場。
第三十五條:撬動巖石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撬(打)落,嚴禁上下雙重作業(yè),不得將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過人的肩膀,不得將棍端緊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第三十六條:抬運石塊的鐵鏈或繩索應理順并拴牢,抬運時應同起同落,步調一致。
第四節(jié)?橋涵施工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條:橋涵施工前,應對現場、機具設備進行安全防護,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八條:跨318國道立交橋、人行天橋施工時,應采用滿膛式支架封閉并布設安全網,并與施工協作隊簽訂安全協議。
第三十九條:開挖基坑時,如對臨近建筑物、臨時設施、地下管線有影響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娱_挖視土質情況放坡,挖掘機等機械在坑頂進行挖基時,機身距坑邊的安全距離不小于1.0m,基坑外1.0m范圍內不準堆放材料和機具,基坑周圍松動的土石塊隨時清除干凈,防止墜落傷人。
第四十條:人工挖孔時,對孔壁的穩(wěn)定及吊具設備等,必須經常檢查??醉敵鐾翙C設自動鎮(zhèn)定裝置并有專人管理,設置高出地面的圍欄,孔口不得堆積土渣及機具,作業(yè)人員的出入,應設常備的梯子,夜間作業(yè)懸掛示警紅燈,挖孔暫停時,孔口設置罩蓋及標志??變韧谕寥藛T的頭頂部設置護蓋,取土吊車升降時,挖土人員在護蓋下面工作。挖孔人員下孔作業(yè)時,先用鼓風機將孔內空氣排出更換,二氧化碳含量超過0.3%時,采取通風設施。經常檢查孔內的氣體情況。人工挖孔深度超過10m時,采用機械通風。
第四十一條:墩臺施工前必須搭好腳手架及作業(yè)平臺,并在平臺外側設欄桿,作業(yè)人員配備保險繩、安全帽和安全用具。作業(yè)人員在上下墩臺時,應走專用通道,禁止沿腳手架爬行。吊車升降應設專人指揮,落斗前,下部的作業(yè)人員必須躲開,不得身倚欄桿推動吊斗,嚴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腳手架。
第四十二條:構件預制廠的安全防護。操作開動振搗器的人員要配戴安全防護用品,配電箱的接線應使用電纜線。巡查和輔助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合格的勞保用品。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故障需要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加鎖,在有人監(jiān)護的情況下進行。道路出入口、易燃易爆物品、重要安全裝置處要懸掛安全警告標志和完好的消防器材。澆筑梁板混凝土時,作業(yè)人員應在工作平臺上,平臺臨邊要設護欄防護。
第四十三條:張拉預應力鋼絞線前應檢查張拉設備、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其張拉作業(yè)平臺、拉升機支架要搭設牢固;平臺四周加設護欄。壓力表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查,油泵操作人員要戴防護眼鏡。張拉時千斤頂的對面及后面嚴禁站人,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千斤頂的兩側。
第四十四條:起重機作業(yè)安全。起重機作業(yè)時,工作場地應平整、堅實,并有排水措施;起重回轉半徑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夜間作業(yè)要有充足的照明設備。起重機操作人員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的起重機械的性能,被吊物的實際重量;操作人員必須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無論何種情況,嚴禁用起重設備吊運人員。吊掛位置點要選在適當處或在標明的位置上,鋼絲繩與被吊物的夾角應大于45度。使用的鋼絲繩必須有制造廠的質量合格證,鋼絲繩的規(guī)格、直徑、強度,必須符合該型起重機的要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必須保留三圈以上;鋼絲繩不得打環(huán)、打結、彎折和有接頭。
第四十五條:攪拌站作業(yè)安全。攪拌站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在具有足夠承載力、堅固、穩(wěn)定的基座上。操作處應設作業(yè)平臺及防護欄桿;攪拌站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絕緣良好。機械設備外露的轉動部分,應設防護裝置。攪拌站的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要檢查離合器、制動器、升降器是否靈活可靠,軌道滑輪是否良好,鋼絲繩有無斷裂或損壞等,并經試轉,全部機械達到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第四十六條:平板拖車作業(yè)安全。平板拖車運輸,時速宜控制在5km/h以內,簡支梁的運輸,除在橫向加斜撐防傾覆外,平板車上的擱置點必須設有轉盤。平板拖車運輸構件時,除一名駕駛員主駕外,必須指派一名助手,協助瞭望,及時反映安全情況和處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車上不得坐人。重車下坡應緩慢行駛,同時避免緊急剎車。駛至轉彎或險要地段時,應降低車速,同時注意兩側行人和障礙。裝卸車應選擇平坦、堅實的路面為裝卸地點。裝卸車時,機車、平板車均應剎閘。
第四十七條:架橋機安裝構件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架橋機組拼(或定型產品)、懸臂牽引中的平衡穩(wěn)定及機具配備等,均應按設計要求進行;
(2)架橋機就位后,為保持前后支點的穩(wěn)定,應用方木支墊。前后支點處,還應用纜風繩封固于墩頂兩側;
(3)構件在架橋機上縱、橫向移動時,應平緩進行,卷揚機操作人員應按指揮信號協同動作;
(4)全幅寬架橋機吊裝的邊梁就位前,墩頂作業(yè)人員應暫時避開;
(5)橫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構件,操作人員應將滑道板、落梁架等準備好,待構件落入后,再進入作業(yè)點進行構件頂推(或牽引)橫移等項工作。
第五節(jié)?防護、排水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條:砌石工程必須自下而上砌筑,抹面、勾縫作業(yè)必須先上后下。
第四十九條:構筑物砌筑時,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8m,相鄰兩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1.2m,砌筑作業(yè)面應水平增長,保證砌體的整體強度。
第五十條:砌體高度超過1.5m時,應搭設作業(yè)平臺,高度超過2.0m時,應搭設垂直運輸設施和腳手架,架上作業(yè)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時下面有人。
第五十一條:石料裝卸運輸過程中,防止超載和遺灑,搬運時要量力而行,防止砸傷;正在砌筑的擋墻上,石料堆放不能超過2層,距擋墻邊1.0m范圍內不準堆放石料。片石改小,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
第五十二條:砂漿輸送泵作業(yè)
(1)輸送管道各接頭應連接牢固,并設有牢固的支撐,盡量減少管道長度和彎管數量,管道上不得加壓或懸掛重物;
(2)作業(yè)前應空運轉,在確認旋轉方向正確、電路開關、傳動保護裝置及料斗濾網齊全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3)運轉正常后,方可向泵內注入砂漿;砂漿泵須連續(xù)運轉,短時間不用砂漿時,應打開回漿閥使砂漿在泵內循環(huán)運行;如停機時間較長時,應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漿在管道和泵體內流動,以防凝結、阻塞;
(4)工作中隨時注意壓力表指針是否正常,檢查球閥、閥座和擠壓管有無異常,如發(fā)現漏漿應停機修復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5)因故障停機時,應打開泄?jié){閥使壓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漿泵壓力未降到零時,不得拆卸空氣室、壓力安全閥和管道。
第五十三條:砂漿噴射機作業(yè)
(1)噴射機應保持內部清潔,輸送泵和噴射機人員應密切聯系,協調配合;
(2)在噴嘴前5m范圍內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時,噴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輸料軟管如發(fā)生堵塞,可用木棍輕輕敲打外壁,如無效時可在關閉砂漿后拆卸膠管,用壓縮空氣吹通;
(4)轉換作業(yè)面時,輸料軟管不得隨地拖拉和彎折。
第五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第五十四條:保證在遂道出口進洞處設置24小時值班室,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第五十五條: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第五十六條: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塌傷人。
第五十七條: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第五十八條: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
第五十九條:為防止點炮時發(fā)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第六十條: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第六十一條: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第六十二條:人工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并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絡信號,裝滿時發(fā)出停漏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人工卸碴,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嚴禁站在斗車內扒碴。
第六十三條: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第六十四條: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洞內運輸的車速不得超過:人力車5km/h ;機動車在施工作業(yè)地段單車10km/h,有牽引車及會車時5km/h;機動車在非作業(yè)地段單車20km/h,有牽引車時15km/h,會車時10km/h;
(2)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設專人指揮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5)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鳴號或有專人指揮;
(6)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緣內0.8m處設置擋木。
(7)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yǎng)護;
(8)洞內車輛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時,應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或小燈光。
第六十五條: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第六十六條: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護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第六十七條:當發(fā)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第六十八條: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拷ǖ赖囊粋葢凶銐虻膬艨眨员WC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
第六十九條: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鋪板,應釘鋪結實。木板之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m的工作平臺上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應設防滑條。
第七十條: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jiān)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七十一條: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
當巖層破碎、壓力過大地段的支撐不能拆除時,拱圈部分應用預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桿予以拆換。
第七十二條: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至2-3m時,應停止4小時后方能繼續(xù)砌筑。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七十三條: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轉,管路聯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配戴護目眼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用支架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必須注意噴嘴的脫落,并設法躲避;拔取時必須在撤除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時,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方準進行。
第七十四條: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后,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26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炷凉嘀r,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第七十五條: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
第七十六條: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3。
第七十七條: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第七十八條: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第七十九條: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1)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
(2)出碴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
(3)在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
第八十條:防塵用水的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濾設施。
第八十一條: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檢修管理,檢修電路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第八十二條:在潮濕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第八十三條:抽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
第八十四條:如發(fā)現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
第八十五條: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第八十六條: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消除?;鹪磻喽纯谥辽?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第八十七條: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
第八十八條: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八十九條: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第九十條: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第九十一條:短隧道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雙車道上半斷面開挖撤至400m以外,雙車道全斷面開挖應撤至500m以外。
第九十二條:瓦斯隧道中的機具,如電瓶車、通風機、電話機、起爆器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第九十三條: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第九十四條:有瓦斯的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薄。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第九十五條:通風必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第九十六條: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第六章?? 懲? 罰
第九十七條:安全檢查評比每月組織一次,每發(fā)現一處(次)安全隱患扣1分,發(fā)生一般責任事故,一次扣10分,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不含亡人事故),一次扣20分,發(fā)生亡人事故,安全評比得分為0分。
第九十八條:施工隊安全評比分為95分以下者,要進行停工整頓,并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經項目部研究同意后,方可開工,嚴重時,項目部有權予以清退。若發(fā)現重大安全責任,施工隊除承擔業(yè)主所罰款項外,另翻倍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九十九條:本規(guī)定由****項目部質量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一百條:本辦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實行,工程項目完工,缺陷責任期滿后自行廢止。
相關文件: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