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規(guī)程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jiān)總煤礦字〔2005〕133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四川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辦法》(川辦發(fā)〔2022〕54號)及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規(guī)范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發(fā)生,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菜子溝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度計劃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煤礦事故隱患,杜絕重傷以上事故;消滅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現象;提高礦井安全基礎管理水平;提高安全裝備水平,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意識,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二、加強領導,合理部署
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海先(礦長)
副組長:楊勝利(總工)、文大春(安全副礦長)、朱萬軍(生產副礦長)、周朝松(機電副礦長)、陳明虎(書記)
成 員:李龍海(機電科長)、謝維彬(通風科長)、龍剛(安監(jiān)科長)、周仕貴(生技科長)、唐富明(調度主任)、劉吉軍(掘進隊長)、陳明遠(采煤隊長)、唐國友(運輸隊長)、劉玉橋(機電隊長)、余福海(通風隊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隱患排查治理辦公室設在安監(jiān)科,由龍剛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隱患排查治理臺帳、登記、整改、回查、銷號等管理工作,總結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情況。
為了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年度重點日常工作來抓,成立隱患專項排查治理領導組:辦公室下設五個隱患排查治理專業(yè)組:
1、技術組:負責全礦井技術、圖紙資料、采煤系統(tǒng)、掘進系統(tǒng)、井上井下運輸系統(tǒng)排查整改工作。
組 長:楊勝利
成 員:周仕貴
2、機電組:負責井上、下機電系統(tǒng)排查整改工作。
組 長:劉玉橋
成 員: 趙大榮
通風組:負責全礦井通風系統(tǒng)排查整改工作。
組 長:謝維彬
成 員:王子華、余福海、岳希銀
地測組:負責地測防治水、雨季三防方面隱患排查工作。
組 長:楊勝利
成 員:周仕貴
5、綜合組:負責地面“三防”、物資供應、后勤保障等排查整改工作。
組 長:周建平
成 員:廖大益、陳明江、
三、排查治理時間及內容
(一)排查治理時間:2023年2月至2023年2月。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2023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產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各個細節(jié)及其工藝系統(tǒng),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yè)環(huán)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具體內容: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制度:煤礦必須依據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健全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領導干部下井帶班制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人員要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編制規(guī)程、措施要與井下實際相符,審批符合規(guī)定,井下作業(yè)人員經培訓合格上崗。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入井人員佩戴有效自救器,嚴格執(zhí)行入井人員檢身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2、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 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意見、安全培訓計劃,并按計劃認真實施;每季度對單位安全培訓開展情況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總結, 建立健全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實現一人一檔,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按照規(guī)定參加安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煤礦其他從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接受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從業(yè)人員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煤礦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yè)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3、安全投入: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的規(guī)定,落實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制定安全費用年度使用計劃,對安全費用按已確定標準及時、足額提取,并按照規(guī)定使用范圍支出,做到專戶存儲、??顚S谩oL險抵押金的存儲和使用符合《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按照規(guī)定進行評審、備案、發(fā)布,按照規(guī)定及時進行修訂。應急救援機構隊伍健全,建立不少于9人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與宜賓市礦山救護隊簽訂救援協議。按規(guī)定配置救援物資、設備,制定綜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礦井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做到安全管理人員及調度值班人員熟悉應急救援措施,井下作業(yè)人員熟悉避災路線。
5、防超治違打非:制定科學合理的掘進頭面施工年度計劃,礦井生產系統(tǒng)完善可靠,生產布局科學合理,工藝系統(tǒng)、技術裝備、作業(yè)環(huán)境、防控手段、現場管理等方面安全可靠,無超層越界現象。按照核定頭面組織施工,嚴禁“三超”(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施工;無“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現象。
6、“一通三防”:礦井通風系統(tǒng)合理,設施完善可靠。總風量和各作業(yè)點實際風量要達到規(guī)程要求。重點查無風、微風作業(yè)現象,杜絕不合理串聯通風現象,健全完善瓦斯管理制度、監(jiān)控系統(tǒng)、瓦斯探頭安設位置、配備數量、質量和校驗符合規(guī)定,無瓦斯超限現象。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綜合防塵系統(tǒng)運行正常,防塵設施安裝到位,能夠正常使用。
7、水害防治:建立健全防治水規(guī)章制度,有專門的防治水機構,并按照《防治水規(guī)定》配備專業(yè)防治水技術員。有完善的排水系統(tǒng),礦井排水能力與礦井涌水量相匹配,排水設備和設施完好。查明礦井采空區(qū)、相鄰礦井、廢棄礦井、老空區(qū)積水、含水層分布和導水斷層分布情況。堅決做到“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進入雨季前,組織進行水泵聯合試運轉工作,保證礦井的排水能力。
8、頂板管理:掘進工作有符合實際的作業(yè)規(guī)程,嚴格落實頂板管理各項制度,提高支設質量和支護質量。掘進作業(yè)及支護符合標準。
9、機電運輸管理。實現雙回路供電,井下機電設備完好、有ma標志,無淘汰設備,電氣設備無失爆,井上、下監(jiān)測、通訊電氣設備完好。斜井提升、運輸設備、保護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安全可靠,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采用“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能夠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
10、自然災害防治:針對山體滑坡、垮塌及洪災制定自然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暴風、暴雨、雷電、暴雪、冰凍、地震等可能造成停電、停風、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廢棄井口填堵封實,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電)工作要制定嚴密措施。
11、火工品管理情況。嚴禁購買非法火工品,井下火工品發(fā)放及存放量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火工品儲存、運輸、發(fā)放、領用、退還、報廢制度。
四、排查治理重點
礦長是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要善于抓住重點。隱患整改落實到位,杜絕“屢提、屢改、屢犯”現象;“六大系統(tǒng)”建設情況 ,各類探頭數量、安裝位置符合要求,運行正常;無國家命令淘汰的電氣設備及采煤工藝。
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深化煤礦瓦斯治理、頂板管理、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huán)節(jié),解決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
2、堅持與日常安全檢查相結合起來,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煤礦管理水平,淘汰落后的設備和工藝。
3、堅持與加強企業(yè)安全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推進安全技術,夯實安全基礎。
4、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jiān)控措施。
五、實施辦法
第一階段(3月至4月):圍繞確保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復工復產整頓方案,抓緊整改,必須于復產復工前整改到位,開工后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查出的問題,及市、縣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問題,在第一時段內必須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jiān)控。制定災害預防措施及防治水工作計劃。
第二階段(5月至9月):圍繞汛期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按照隱患分級排查治理的要求,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宣傳力度,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和雨季“三防”活動。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落實主體責任。充分依靠和發(fā)動廣大干部職工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監(jiān)督和激勵機制,激發(fā)職工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全面認真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總目標。
2、5月-9月是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fā)、頻發(fā)時間,要嚴格落實防治水措施,加大“三防”排查治理力度,對井下探放水工作作為排查治理重點,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訊、防坍塌等各項措施,嚴防引發(fā)事故災難。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在訊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其它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jiān)測、制定預案、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第三階段(10月到12月):針對第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fā)的特點,深入推進隱患治理,杜絕重特大事故。
1、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的開拓部署計劃合理組織施工,杜絕“三超”“三違”“三非”現象發(fā)生。
2、認真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瓦斯、防火、防爆、防頂板、防塵、防靜電、防寒風大潮、防冰雪災害、防凍裂等措施。
3、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果和經驗,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礦井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長效機制,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guī)范化、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
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把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優(yōu)先部署、做細做實,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和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隊組,要明確監(jiān)管責任人,做到掛牌督辦,確保隱患治理工作的落實。
(二)、落實責任,實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
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體系,礦長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全面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突出“一通三防”及“防治水”兩個薄弱環(huán)節(jié):一是“一通三防”,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是否正常運行;二是防治水,是否執(zhí)行了“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針,礦井自身老空區(qū)及周邊老窯是否清楚,是否制定了防范措施。
(三)制度執(zhí)行有力,隱患治理到位。
事故隱患排查實行“三級”排查制度,堅持每周安全辦公會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礦井安全狀況,重點解決影響安全的各類隱患問題。嚴格執(zhí)行副總以上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基層區(qū)隊干部24小時井下帶班,保證現場動態(tài)安全監(jiān)查到位。排查發(fā)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根據國家規(guī)定必須停產進行治理;發(fā)現一般隱患和特殊生產工藝能現場解決的現場治理,當班解決,對于一些治理時間長、治理難度大的隱患,要按照“五落實”的原則限期治理,治理過程要由管理人員和安全檢查員跟班作業(yè)。經常組織拉網式安全大檢查,按照誰帶隊、誰簽字、誰復查的原則,對查出的問題全部進行落實整改。
(四)加強現場監(jiān)管,確保實效
安全管理重心下移,重點前置,強化對生產現場的日常監(jiān)察和動態(tài)監(jiān)察,做到井下監(jiān)察“無盲區(qū)、無盲點、無空檔、無縫隙”。對瓦斯、煤塵、頂板、火、水等主要災害事故的防范措施、應急計劃、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等重點監(jiān)察,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和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發(fā)出警示,限期改正。
(五)加強宣傳,廣泛發(fā)動
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通過各種途徑教育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改善煤礦職工隊伍的安全素質,增強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建立監(jiān)督和鼓勵機制,從風依靠和發(fā)動廣大從業(yè)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標本兼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契機,深入開展質量標準化建設、基層、基礎建設、安全文化建設,事故案例分析及回頭看活動,強化安全素質教育。加強對管理人員的素質培訓、班組長的業(yè)務培訓和職工隊伍的安全技能培訓,增強干部職工的自我保安意識和危險辨識能力,培養(yǎng)正確的安全價值觀,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預防和杜絕事故發(fā)生,全面促進安全文化建設,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宜賓市南溪區(qū)蘊熾礦業(yè)有限公司菜子溝煤礦
二0一四年二月一日
第2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規(guī)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減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員時的速度,不得超過5m/s。
②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度和減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礦車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7m/s。
⑤當鋪設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鋼軌時,速度不得超過9m/s。
2、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3、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
4、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
二、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
2、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
3、必須裝設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
4、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保護。
5、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
①輸送帶張緊力下降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②在機頭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接觸的防護欄。
6、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7、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8、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式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
9、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20米范圍內應采用不燃材料支護。
三、電機車運輸的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的規(guī)定:
1、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碹或錨噴支護.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減少電火花的集電器。
④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qū)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2、采用電機車運輸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①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②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③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④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輸物料時不得超過40 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1、每班發(fā)車前,因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破材料的規(guī)定
①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果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與電雷管用空車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5、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的規(guī)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區(qū)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業(yè)場地內不小于2.2米
6、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輸送機安全運行
1.啟動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示警后斷續(xù)啟動。
2.防止強行啟動。
3.用刮板輸送機運送支柱、木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輸送機每隔15m裝設一個急停按鈕。
5.運轉中發(fā)現斷鏈、刮板變形、機頭吊鏈、溜槽拉壞、出現異常聲音和溫度過高等事故,立即停機檢查,防止事故擴大。
6.輸送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五、掘進機的安全使用
1、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2、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3、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4、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5、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6、掘進機停止工作和維修以及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7、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截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第3篇 bmk-1便攜式煤礦氣體可爆性測定儀安全操作規(guī)程
1.bmk-1 型便攜式煤礦氣體可爆性測定儀(以下簡稱測爆儀)為在煤礦井下使用的隔爆兼本質安全型攜帶式儀器,防爆標志為dib1(150℃),是用于煤礦井下監(jiān)視作業(yè)環(huán)境氣體是否存在爆炸危險的檢測儀器,可測定并在儀器顯示屏上直接顯示周圍環(huán)境空氣中甲烷、氧及二氧化碳的含量,并能在儀器顯示屏上直接顯示出“爆炸三角形”的圖形及氣體組份所構成的坐標點,當坐標點臨近或進入爆炸區(qū)域內時儀器會同時發(fā)出聲、光警報。
2. 測爆儀可測氣體組份、量程及響應時間:
o2 3%~21%
ch4 0.5%~50%
co2 0~10% (計算值)
響應時間≤45秒
3.測爆儀使用環(huán)境:
溫度 -5~40攝氏度
濕度 <98%rh
壓力 85~110千帕
4. 測爆儀由可充電電池組、氣泵、檢測元件、鍵盤、單片機及液晶顯示屏6部分組成。
5. 測爆儀面板共有6個按鍵,除電源開關外還有以下5個按鍵:
(1)復位鍵:整機復位,初始化;
(2)采樣鍵:采樣檢測;
(3)顯示鍵:顯示檢測結果及爆炸三角形;
(4)清洗鍵:用當前環(huán)境的氣體清洗傳感器;
(5)上檔鍵:復用控制鍵。本鍵與上面三個鍵聯用(按住上檔鍵不松手同時分別按下各鍵),具有以下功能:
①采樣鍵:用ch4標準氣校準儀器;
②顯示鍵:校準o2或ch4的零點;
③清洗鍵:進入自動循環(huán)檢測操作。
在用ch4標準氣校準儀器時,采樣鍵、顯示鍵、清洗鍵又被分別定義為校十位、個位和小數位。
6.測爆儀進行檢測時,由氣泵抽取氣樣,通過測o2及測ch4元件產生電信號,電信號經放大后由模擬開關進行選通,對模擬信號經a/d轉換,將模擬量轉換成數字信號送到單片機進行處理,消除非線性因素、進行溫度補償,以校正值在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o2、ch4及co2的百分含量,顯示爆炸三角形及坐標點位置,并在臨近或達到爆炸界限時發(fā)出聲、光報警。
7.二氧化碳含量是根據檢測到的o2及ch4的含量經單片機計算得出的。如果遇有co2涌出,由計算所得的數據,就會小于真實值,并且會有較大的偏差。
8.接通測爆儀整機電源,按復位鍵,使儀器初始化,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準備”二字,預熱15分鐘后可進行檢測。
9.按清洗鍵,氣泵開始工作,用被檢測的氣樣清洗并替代傳感器中原來的氣樣,25秒后自動停泵。
10.按采樣鍵,氣泵開始工作,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正在采樣”,經過30 秒采樣過后,氣泵由單片機控制自動停止,再過15秒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檢測結果以及氣體的爆炸性。如果有爆炸性或接近爆炸區(qū)則在液晶顯示屏下部顯示“爆炸”二字,并發(fā)出聲光警報。顯示結果30 秒后自動顯示爆炸三角形及坐標點和坐標值,再過30秒后自動返回初始狀態(tài),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準備”二字。
11. 需要再次顯示爆炸三角形時,按顯示鍵,液晶顯示屏上首先顯示檢測結果及爆炸性,30 秒后自動顯示爆炸三角形及坐標點和坐標值,30 秒后自動返回初始狀態(tài),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準備”二字。
12. 重復第9條操作,準備進行下一次檢測。
13. 需要進入自動進行循環(huán)檢測操作時,按住上檔鍵不松手再按清洗鍵直至顯示出“正在采樣”為止。此時儀器自動按下面的順序進行操作。
14. 退出自動進行循環(huán)檢測操作有2 種方法:
(1)在顯示三角形時按住“上檔鍵”不松手,直至顯示出“準備”字樣時及時松手;
(2)在顯示結果或顯示三角形時按“復位鍵”即可退出。
15. 結束檢測時先用空氣清洗傳感器,然后再關斷儀器電源。
16. 測爆儀在出廠時已進行了各種標定,除可進行校甲烷零點外,除非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其他標定。
17.校ch4零點具有雙重作用:一是校ch4在當前溫度下的零點,二是校o2滿刻度(靈敏度)。其校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為了保證儀器的測量精度,校ch4零點與校o2零點應同時進行,并且要在4種不同溫度下配合校ch4標樣進行4次,以便儀器自動對ch4零點、靈敏度進行溫漂補償。使用時可只進行一次校正。
(2)校ch4零點的方法是
①接通測爆儀整機電源,預執(zhí)25分鐘;
②按復位鍵,使儀器初始化,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準備”二字;
③將測爆儀置于新鮮空氣中;
④按清洗鍵,用新鮮空氣替代傳感器中原來的氣體;
⑤按住上檔鍵不松手,再按校零鍵(顯示鍵),直至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如下提示為止:
校o2按退出鍵
校ch4按采樣鍵
⑥按采樣鍵不松手,直至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正在采樣”、并且氣泵自動啟動為止;
⑦30秒后氣泵自動停止,再過15秒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準備”二字;
⑧關斷儀器電源。
18.校o2零點方法如下
(1)接通測爆儀整機電源,預熱25分鐘;
(2)按復位鍵,使儀器初始化,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準備”二字;
(3)取一球膽氮氣接在本儀器的進氣口處;
(4)按清洗鍵,用氮氣替代傳感器中原來的氣體;
(5)按住上檔鍵不松手,再按校零鍵(顯示鍵),直至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如下提示為止:
校o2按退出鍵
校ch4按采樣鍵
(6)按住上檔鍵不松手,再按清洗鍵(退出鍵),直至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正在采樣”、氣泵開動為止;
(7)30秒后氣泵自動停止,再過15秒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準備”二字后,將球膽取走;
(8)按清洗鍵,氣泵開始工作,清洗傳感器中氮氣;
(9)關斷儀器電源。
19. 儀器使用環(huán)境溫度的變化,將引起檢測零點及靈敏度的變化,因此在必要時需要對ch4顯示值進行校正。
(1)方法如下
①接通整機電源,預熱25 分鐘;
②按復位鍵,使儀器初始化,液晶顯示屏上顯示“準備”二字;
③取一球膽ch4標準氣,接在測爆儀的進氣口處;
④按清洗鍵,用ch4標準氣替代傳感器中原來的氣體;
⑤按住上檔鍵不松手,再按校ch4鍵(采樣鍵),直至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如下提示為止:
校ch4按采樣鍵
不校按退出鍵
⑥此時若不校ch4,可以退出。退出的方法是按住上檔鍵不松手,再按退出鍵(清洗鍵),直至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準備”二字為止。若校ch4則按住采樣鍵不松手,直至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正在采樣”、并且氣泵自動運轉為止;
⑦30秒后氣泵自動停止,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如下提示:
ch4=* * . *
數據正確按退出鍵。
顯示的數據為上次校ch4時使用的標樣值,本次校ch4使用的ch4標準氣若同上次一樣,則可以退出,退出的方法是,按住上檔鍵不松手,再按退出鍵(清洗鍵),直至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準備”二字為止。數據若不正確,則可通過按校十位鍵(采樣鍵)、校個位鍵(顯示鍵)和校小數鍵(清洗鍵)來改變相應位的數字,其變化為每按一次按鍵,其相應位的值加1,加至9后再按一次則變?yōu)?,直至數據正確為止,然后退出;
⑧按清洗鍵,氣泵開始工作,清洗傳感器中ch4標準氣;
⑨關斷儀器電源。
(2)在校正甲烷顯示值時,要用與原先校正時相同濃度以空氣為底氣的標準氣樣進行校正,如果沒有相同的濃度,而又必須重新進行標定時,則應在4種不同溫度下進行
四次標定(0℃,15℃,25℃、40℃(,各一次)。
(3)以上所有操作在執(zhí)行過程中均可按復位鍵中止退出,但在執(zhí)行20秒后不宜采用這種方法退出;如果在執(zhí)行操作20秒后按復位鍵,易造成數據錯誤,影響以后的檢測,尤其是在校零、校ch4標樣時。
20. 如長期不用可造成氧傳感器永久失效,因此應每月至少通電1天,以免損壞氧傳感器。
21. 充電必須在井上安全場所進行。
22. 在井下不得打開儀器。
23. 檢修時不得改變電路中元器件的規(guī)格型號及電氣參數。
24. 使用中應避免直接淋水。
25. 不得使用酒精、汽油等溶劑搽洗儀器。
26. 建議下井時帶一球膽新鮮空氣,以備在井下臨時標定使用。
27. 不適用于在用氮氣進行情化的區(qū)域檢測;在此區(qū)域檢測時,o2的減少量將計算為co2的增加量,此時co2的計算誤差將很大。
28. 液晶顯示屏變暗或無字??赡?電源供電不足。
處理:重新將儀器充電。
29.ch4顯示值與標準氣誤差太大。
可能:
(1)儀器內部漏氣,或元件失效;
(2)校ch4(零點或標樣)沒在不同溫度下進行,不能自動進行溫度補償。
處理:
(1)更換元件;
(2)重新校正。
30.o2檢測值在大氣中顯示低于20%。
可能:o2傳感器靈敏度下降。
處理:重新校o2的零點及靈敏度。
31.o2檢測值的顯示總是為零或某一固定數。
可能:o2傳感器失效(o2傳感器的壽命為3年)。
處理:更換o2傳感器,重新標定。
32.在無ch4的地方顯示出一定的含量(但顯示0.1-0.3為正常漂移)。
可能:ch4零點漂移。
處理:在井上時重新校正ch4零點;在井下時用從井上帶來的充滿新鮮空氣的球膽重新校正ch4零點。
33. 按采樣鍵液晶顯示屏上顯示出“正在采樣”時,氣泵不運轉。
可能:氣泵卡住或憋住了。
處理:輕輕用手磕一下儀器,氣泵即可運轉。
34.bmk-c1型測爆儀充電器為bmk-1 , 型煤礦氣體可爆性測定儀專用的由單片機控制的智能型充電器。充電器可放置在保管測爆儀的儀器室或值班小隊駐地。不能用于
其他電池充電。
35. 技術指標:
(1)電源 交流220伏
(2)充電電流 200毫安
(3)充電電壓 9.6-15伏
(4)報警 電池充滿后自動報警
36. 使用方法
(1)每次入井使用測爆儀升井之后,必須進行充電,以備下次使用;
(2)充電時將測爆儀放入充電架,只要將測爆儀出氣口對準充電架豁口,即可將測爆儀平直放入充電架;
(3)放好測爆儀之后,接通充電器電源,紅燈亮說明已供電;
(4)充電器綠色指示燈亮,說明測爆儀與充電器接通,已開始充電;
(5)一般經過12-14小時左右,即可充滿所要求的電量;
(6)充電達到所需電壓時,充滿指示燈亮,同時發(fā)出斷續(xù)的報警聲響;
(7)關斷充電器電源;
(8)將測爆儀從充電架上取下來備用;
(9)測爆儀長期不用時,每月必須充電一次,以備隨時使用。
第4篇 煤礦安全風險預控方案規(guī)程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關于學習貫徹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規(guī)范的通知》(安監(jiān)總煤行[2022]133號精神,按照《***縣煤炭工業(yè)局關于印發(fā)***縣地方我礦安全風險預警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煤字[2022]43號)要求,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我礦生產現場的事故風險等級除了和一些固定的實體類危險源有關外,還和各種組合復雜的危險態(tài)緊密相關。而且,實體類危險源的安全性提高潛力不大或需要較長時間和投入,通過監(jiān)控危險態(tài)改善工作場所安全狀況更直接、有效。為了實現我礦風險預警管理,需要推廣我礦風險預警管理模式。同時,由于事故風險是動態(tài)變化的,因此需要實現風險的動態(tài)、系統(tǒng)和全面的預警和預防。事故風險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實現風險的防范,將風險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為我礦生產風險防范提供即時、有效的信息保障,也是風險預警機制得以實現的技術基礎。將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編制的防控措施和體系,以及建立的人工管理型報警和監(jiān)控系統(tǒng)自動報警結合風險預警模式達到“風險動態(tài)預警、適時監(jiān)控;管理有效、控制有方”的現代安全預防型管理目標。
以安全管理的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發(fā)展理念,進一步推進我礦貫徹當前國家我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圍繞“事故防范在于落實預防在先”這一中心,落實我礦安全管理的主題責任和安全生產監(jiān)管責任,摸清我礦安全生產中村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強化我礦風險控制,有效促進我礦的隱患整改,切實推進我礦建立和不斷完善自我約束、持續(xù)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對安全生產風險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礦安全管理工作、實現我礦對風險的超前預控,以預防我礦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我礦安全風險預警防控的組織領導,有效防范我礦安全生產事故,特成立安全風險預警防控實施領導小組。
組 長:*** ***礦礦長
副組長:*** ***礦安全副礦長
成 員:***、**、**、**、**、**及各相關科室、專業(yè)及各工區(qū)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安全監(jiān)察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相關業(yè)務工作。
三、目標任務
通過危險源安全風險評估、預警防控,使安全隱患始終處于受控狀態(tài),減少我礦一般事故,防范較大事故,杜絕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體系和制度
(一)風險管理對象提煉、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分析的基礎上,提煉出相應的風險管理對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風險管理對象的提煉要具體、明確,一般應按照人、機、環(huán)、管四種風險類型來確定;
(2)針對風險管理對象各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遵從全面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和全過程原則;
(4)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管理標準和措施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jiān)測
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不間斷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tǒng)。
(三)風險預警
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風險預警應: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貫徹與執(zhí)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并符合: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根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結果和相關規(guī)定,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5)在進行重大以上風險任務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我礦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管理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急救人員;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六)風險財政管理
實施風險財政管理,以轉移風險、降低風險成本、強化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風險財政評估報告》,《風險財政評估報告》應包含保險理賠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記錄齊全;
(3)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投保;
(4)有我礦投保險種的記錄和理賠費用的統(tǒng)計和賠付資料。
(七)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了解和掌握員工工余安全健康狀況,對員工工余安全健康進行管理,并應:
(1)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有關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在員工業(yè)余活動集中區(qū)域張貼工余安全健康的宣傳資料;
(2)組織員工對工余安全健康風險進行評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勵員工匯報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五、保障管理
從組織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我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和運行。
(一)組織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以組織、協調、指導、監(jiān)督風險預控管理工作,組織機構應:
(1)職責明確、分工合理,負責風險管理全過程;
(2)由不同層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員組成。
我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最終責任由我礦最高管理者承擔。
我礦管理層應為實施、控制和改進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提供必要的資源(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項技能、技術和財力資源)。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相關的目標、責任、獎懲、舉報、投入保障、風險控制、員工行為、文化建設、安全會議、教育培訓、技術審批、安全監(jiān)測、人員操作、設備使用、應急救援、監(jiān)督檢查、考核評審、災害預防、人員入井、跟班帶班、班組建設、衛(wèi)生健康、環(huán)境保護等管理制度,并確保:
(1)各項規(guī)章制度貫徹到全體員工;
(2)有相應機構、部門負責上述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培訓、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2、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并確保:
(1)相關活動遵守適時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
(2)每年至少評價一次本單位對在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遵守情況,并形成評價報告;
(3)及時更新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的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傳達給員工和其他有關的相關方;
(4)資料齊全完善,有目錄清單。
3、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規(guī)范體系文件、記錄的管理,保證在體系運行的各個場所、崗位都能得到相關有效的文件、記錄,并確保:
(1)有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文件收發(fā)、傳達、歸檔;
(2)文件收發(fā)、歸檔要有記錄,并形成目錄清單;
(3)作廢文件有標識,銷毀文件有記錄,無在用的無效、失效文件;
(4)與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相關的各種記錄應字跡清楚、標識明確,并可追溯相關的活動;
(5)記錄保存和管理應便于查閱,避免損壞、變質或遺失,并明確記錄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建立并保持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管理程序,以發(fā)揮安全文化的導向、激勵、凝聚和規(guī)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設應:
(1)明確安全文化內涵、目標、內容、模式、建設流程,并最終形成實施方案;
(2)以實現員工自我管理為目標;
(3)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地貫穿于我礦的各項管理。
六、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內容
(一)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建立并保持人員不安全行為控制程序,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并制訂員工崗位規(guī)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準入、培訓、監(jiān)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1、人員準入管理
我礦應建立并保持員工準入管理標準,人員準入管理標準應:
(1)明確崗位設置要求和崗位需求計劃;
(2)明確員工準入條件(包括員工身體條件、專業(yè)技能、文化水平等)。
2、人員不安全行為識別與梳理
在危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對識別出的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梳理,總結分析不安全行為的發(fā)生規(guī)律,為不安全行為控制提供依據。人員不安全行為梳理應:
(1)全面、具體、準確、有針對性;
(2)按照風險等級進行分類。
3、員工崗位規(guī)范
在人員不安全行為識別與梳理的基礎上,我礦應制訂員工崗位規(guī)范,崗位規(guī)范應:
(1)種類齊全;
(2)明確各崗位工作任務;
(3)規(guī)定各崗位所需個人防護用品和工器具;
(4)明確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
(5)明確各崗位安全行為標準;
(6)確保在完成預定任務存在多工種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制定書面安全工作程序。
4、不安全行為控制措施制定
制定員工不安全行為控制措施,以確保員工崗位規(guī)范的有效執(zhí)行,措施應:
(1)結合我礦自身的特點和員工不安全行為特征;
(2)涵蓋影響我礦人員不安全行為的各類因素;
(3)針對不同類型的不安全行為分別制定。
5、員工培訓教育
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機制,以提高員工安全知識、意識和技能,員工培訓教育應:
(1)明確員工培訓與績效考核的職能部門及人員,并有績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夠的培訓資源;
(3)每年至少對全員進行一次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為主的體系培訓。
(4)每年末進行一次基于風險管理和事故分析統(tǒng)計的培訓需求調查,并形成《培訓需求調查報告》;
(5)每年末對上年度培訓計劃的可行性和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并形成年度《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6)每年末根據上述兩個報告,編制下年度培訓計劃,并以文件形式下發(fā);
(7)明確員工分層和分類培訓內容與周期;
(8)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針對性的矯正培訓;
(9)建立員工培訓信息檔案;
(10)每次培訓結束,形成單項《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11)確保培訓機構和師資,有相關資質證書;
(12)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進行考核或考試,并有完整的培訓臺帳;
(1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前對員工進行培訓并有記錄;
(14)新入礦員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時的安全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
6、員工行為監(jiān)督
建立完善的員工行為監(jiān)督制度,及時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控制,并應:
(1)確定監(jiān)督機構,配備相應的管理、監(jiān)督、考核人員;
(2)明確監(jiān)督范圍、方式、頻次;
(3)對監(jiān)督結果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并制定改進計劃。
7、員工檔案
建立健全員工檔案,全面掌握員工信息,以實現分類管理,并確保:
(1)所有在崗員工的檔案齊全;
(2)每個員工檔案的信息內容完整(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文化程度、身體狀況、職業(yè)技能等級或職稱、參加工作時間、簡歷、培訓情況、違章情況、受獎情況、受處分情況、職務或工種變動情況記錄);
(3)對檔案內容進行分析、評估,明確需重點監(jiān)控對象。
七、生產系統(tǒng)安全要素管理
(一)通風管理
建立并保持通風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風系統(tǒng)中潛在的風險。通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礦井和工作面必須具備獨立完善的通風系統(tǒng),采區(qū)應實行分區(qū)通風,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自然發(fā)火嚴重礦井的采區(qū)等,要設專用回風巷;
(2)風機、風門、風橋、風筒、密閉等井上下通風設施保持完好無損,通風巷道保證有足夠的斷面并保證不失修;
(3)礦井總風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種供風場所的配風量,必須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4)風速、有害氣體濃度等,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5)按規(guī)定及時測風、調風,保證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風地點風量、風速持續(xù)均衡,并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
(6)局扇通風要符合《規(guī)程》的要求,采用雙風機、雙電源,能自動切換,保持連續(xù)均衡供風;
(7)生產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各種參數符合規(guī)定,并定期進行反風演習;
(8)通風基礎測試報告、記錄齊全。
(二)瓦斯管理
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過瓦斯檢測,及時掌握瓦斯?jié)舛茸兓闆r并采取措施,確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確瓦斯防治責任,并細化分解落實到各個崗位;
(2)根據井下條件的變化,不斷改進和加強瓦斯治理的各項措施;
(3)嚴格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實行群防群治;
2、強化瓦斯檢測
(1)有瓦斯檢測專門機構,且人員配備滿足要求;
(2)每年對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進行鑒定;
(3)相關入井人員按規(guī)程規(guī)定攜帶便攜式或光學甲烷檢測儀;
(4)瓦斯檢查員嚴格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瓦斯檢查記錄做到井下牌板、檢查記錄手冊、瓦斯臺帳三對口;
(5)瓦斯檢查人員嚴格按程序進行交接班;
(6)瓦斯檢查地點的設置及檢查次數符合《我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7)每日按程序規(guī)范進行瓦斯情況匯報。
3、制訂瓦斯隱患處理措施
(1)有瓦斯積聚排放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須先確認回風系統(tǒng)的人員已撤退完畢,電源已全部切斷,并已設置警戒柵欄、警標和停電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應做好記錄,建冊登記;
(4)臨時停風地點,要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警示標志;
(5)長期停風區(qū)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封閉。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礦井兩翼與井筒相連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相鄰采區(qū)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和回風巷道、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間設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進風巷和回風巷、煤層掘進巷道采用獨立通風的其他巷道設置輔助隔爆水棚;
(3)對隔爆設施實行掛牌管理,定期檢查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及安裝質量。
5、建立瓦斯抽放系統(tǒng),瓦斯抽放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統(tǒng)符合《我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和aq1027-2006標準,并按周期對抽放系統(tǒng)進行測定,確保系統(tǒng)參數合理、運行有效;
(2)地面抽采與地下抽采相結合,根據實際情況,應綜合采取投產前的預抽采、采動層抽采、邊開采邊抽采、老空區(qū)抽采等措施;
(3)凡是應當抽采的煤層,都必須最大限度地抽采;
(4)礦井生產計劃與瓦斯抽采達標煤量相匹配,采掘生產活動應始終在抽采達標區(qū)域內進行;
(5)掌握瓦斯基礎參數,噸煤瓦斯含量、煤層的瓦斯壓力、礦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達到《aq1027-2006規(guī)定的標準。
(三)防突管理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應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過采取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及安全防護措施等綜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風險。
對有突出危險的新建礦井,突出礦井的新水平、新采區(qū),必須編制防治突出煤層突出的設計。
防突管理應確保:
1、突出礦井必須對突出煤層進行區(qū)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和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以確定煤層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
2、不同突出危險性的煤層或工作面,應有針對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對于有突出危險煤層,應采取開采保護層或預抽煤層瓦斯等區(qū)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礦井開采煤層群時,應優(yōu)先選擇開采保護層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備保護層開采條件的突出煤層,應采用措施預抽煤層瓦斯,確保突出危險區(qū)域煤層掘進工作面在預抽鉆孔的掩護下進行作業(yè)。
(2)突出危險工作面應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無突出危險工作面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編制設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3、實施防治突出措施后,應進行效果檢驗并確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無效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遠距離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tǒng)等安全防護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
準確掌握井田及其周邊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區(qū)積水等分布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況,評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風險,防治水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針,組織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guī)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綜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統(tǒng)設計合理,能力滿足實際需要;
(3)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針對主要含水層建立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系統(tǒng),進行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水害預報;
(4)每年雨季前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5)防治水設施完善、設備齊全;
(6)防治水專項應急預案完善。
(五)防塵管理
建立健全防塵系統(tǒng),有效降低各作業(yè)地點的粉塵濃度,并滿足:
1、礦井下列巷道應設置防塵灑水管道:
(1)主要進風大巷;
(2)主要回風大巷;
(3)主要運輸巷;
(4)帶式運輸機斜井與平巷、盤區(qū)進、回風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屬各巷道;
(6)煤倉與溜煤眼放煤口;
(7)轉載點;
2、所有水幕靈敏可靠,封閉全斷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點應設置凈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進回風順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進巷道(在距迎頭50~200m范圍內);
(3)多巷掘進在回風巷風流匯合處下風側200m范圍內;
(4)運輸順槽的轉載點、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機處;
(5)采區(qū)、盤區(qū)回風巷在與其相連的采掘工作面回風巷口下風側50m范圍內;
(6)主要進風大巷、主要回風大巷;
3、下列設備應設置噴霧裝置或者除塵器,并確保噴霧裝置和除塵器正常使用:
(1)采煤機;
(2)液壓支架;
(3)綜掘機、連采機、掘錨機;
4、防塵基礎管理完善
(1)及時清掃巷道灑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積塵按沖洗周期定期沖洗;
(2)按規(guī)定的周期測定全塵和呼吸性粉塵濃度,且不超標;
(3)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完善;
(4)綜合防塵管理制度完善,技術資料齊全。
(六)防滅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滅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礦井火災風險,并確保:
1、防滅火設計符合《我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2、新建礦井、生產礦井延深新水平時,必須對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每年對煤層最短發(fā)火期和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
3、內外因發(fā)火管理和火區(qū)管理符合《我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4、防滅火基礎管理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有防滅火管理制度、礦井防滅火系統(tǒng)圖;
(2)及時對地表塌陷裂隙進行回填;
(3)有防火密閉管理臺帳、火災預測預報管理臺帳、采空區(qū)技術管理檔案;
(4)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廠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guī)定;
(5)有黃泥灌漿、均壓、注氮等防滅火技術措施。
(七)監(jiān)測監(jiān)控管理
各我礦應建立健全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對礦井各重要場所“一通三防”相關數據進行實時監(jiān)測,以及時掌握各種數據變化情況,并可實現對礦井相關設備的自動化控制。監(jiān)測監(jiān)控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中心站、分站、傳感器等設備齊全,安裝設置要符合規(guī)定要求,系統(tǒng)運作不間斷、不漏報;
(2)瓦斯傳感器必須按期調校,其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要準確,監(jiān)控中心能適時反映監(jiān)控場所瓦斯的真實狀態(tài);
(3)當瓦斯超限時,能夠及時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產活動,并及時按程序進行匯報;
(4)定期對各種監(jiān)測數據進行分析,并做出趨勢判斷;
(5)相關記錄、報表內容應與實際相符。
(八)采掘管理
建立并實施采煤、掘進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統(tǒng)和作業(yè)中的危險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設計要體現安全高效的原則,并保證采掘關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長度、推進長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斷面和煤柱留設尺寸的設計應考慮潛在的風險;
(3)作業(yè)規(guī)程的編制應考慮最大限度的降低作業(yè)中的風險,且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各類尺寸在允許誤差范圍內;施工及地質條件變化時應有補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搬家倒面、過構造、過沖刷帶、過*水區(qū)、過空巷等要制定專項措施;
(5)支護設計應合理選擇支護方式、支護參數,各類支護設施可靠有效;
(6)對采掘工作面頂板實施監(jiān)測,并階段性做出趨勢分析和判斷;
(7)確保生產礦井、水平、采區(qū)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暢通。
(九)爆破管理
我礦應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儲存、運輸和爆破作業(yè)過程中的風險,并確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設備購置渠道正規(guī),有合格證和說明書,并進行入庫檢驗和登記;
(2)有專門的爆破器材存放地點,存放點周圍環(huán)境、存放分類符合《我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存放地點有明顯標志;
(3)發(fā)爆器及發(fā)爆器的鑰匙由放炮員隨身攜帶;
(4)爆破材料運輸方式符合《我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
(5)爆破前按照《我礦安全規(guī)程》編制爆破作業(yè)說明書,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業(yè)說明書的內容選取,按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并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十)地測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質測量控制程序,確保采掘作業(yè)遇有地質構造或其他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預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業(yè)的正常進行,并確保:
(1)礦井各類地質報告齊全、規(guī)范;
(2)在生產過程中各項地質預測預報及時;
(3)掘進給向及時、準確,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礦圖齊全,內容、精度符合《我礦測量規(guī)程》的要求,更新及時;
(5)對開采沉陷區(qū)進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構)筑物保護煤柱設計合理。
(十一)供用電管理
建立并實施供用電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電、用電風險。供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供電系統(tǒng)應安全可靠,礦井供電必須為雙電源、雙回路供電,任一回路都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嚴禁兩個回路取自同一區(qū)域變電所、同一母線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電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風機、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壓風機、礦井立井提升人員系統(tǒng)全部實現雙回路供電;
(3)礦井設備、電纜的選型與安裝及機房硐室的設置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并應充分考慮其安全性與潛在的風險;
(4)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相關保護應齊全、靈敏、可靠;
注:上述保護一般指:欠壓保護、失壓保護、短路保護、過流保護、過電壓保護、過負荷保護、接地保護、單相斷線保護、漏電保護、急停保護、閉鎖保護、無壓釋放保護等。
(5)大型設備檢修要制定專項措施;
(6)停送電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確保供用電主要場所通訊暢通、并有足夠的照明;
(8)設備監(jiān)測、檢修、維護到位,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設備基礎管理規(guī)范,各種圖紙資料齊全,且應分類存檔,便于查閱。
(十二)運輸提升管理
建立并保持運輸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運輸、提升過程中的風險。并確保:
(1)各種運輸、提升設備運行正常,安全設施、保護齊全、靈敏、可靠;
注:上述保護主要指:打滑、溫度、煙霧、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線、速度、斷帶、防縱撕、逆止、自動灑水、電氣閉鎖、欠壓、過電流、過卷、過速、限速、松繩、防墜、一坡三擋、指示器失效、滿倉及“信、集、閉系統(tǒng)”等保護。
(2)各種運輸、提升裝置完好、連接件緊固,并定期檢驗;
(3)運輸巷道、運輸膠帶(軌道)、運輸設備相對空間應滿足安裝、檢修、維護及人、車通行的要求;
(4)運輸線路、路面質量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5)車庫、車場、硐室設置和環(huán)境符合相關規(guī)程要求;
(6)運輸提升設備技術檔案、資料齊全、符合規(guī)范;
(7)運輸提升設備檢修記錄齊全。
(十三)壓氣、輸送和壓力容器管理
1、我礦壓氣及輸送系統(tǒng)設計應科學合理,并確保:
(1)壓氣設備配備齊全,設備數量、能力滿足要求;
(2)定期對壓氣設備進行檢修,安全閥和放水閥動作可靠;
(3)新安裝和檢修后進行打壓試驗;
(4)輸送管路設施布置符合《我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5)有空氣壓縮機操作規(guī)程和使用管理辦法。
2、壓力容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壓力容器管理辦法;
(2)有壓力容器完好和存儲標準;
(3)壓力容器有出廠檢驗合格證;
(4)建立壓力容器管理臺帳;
(5)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打壓試驗;
(6)移動式氣罐有便于區(qū)分類別的顏色和代碼,并與《gb7144-86氣瓶顏色標記》相一致;
(7)不同氣體的氣罐分類存放,有防倒裝置;
(8)氣瓶有防震膠圈、安全帽和減壓器,乙炔發(fā)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八、其他綜合管理
規(guī)范我礦準入、應急與事故、消防、職業(yè)健康、環(huán)境保護、手工工具、計量器具、登高作業(yè)、起重作業(yè)、標識標志、施工單位等方面管理,使我礦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覆蓋我礦安全管理的全過程和全方位。
(一)證照管理
(1)我礦施工設計符合國家現行《煤炭工業(yè)礦井設計規(guī)范》及國家、行業(yè)有關標準、規(guī)定和要求;
(2)初步設計為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的設計。
(3)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
(4)確保我礦安全、環(huán)保設施嚴格遵守“三同時”原則;
(5)確保施工建設單位具備施工建設資質;
(6)保證質量合格,有國家相關部門驗收記錄。
(7)保證我礦有有效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礦長資質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證件。
(二)應急與事故管理
制訂并保持事故應急控制程序,以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huán)境損害和社會影響。
1、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并應:
(1)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編制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
(2)嚴格按程序對預案進行審批,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修訂;
(3)確保所有員工都經過《應急預案》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培訓;
(4)確保我礦保安體系完備,通訊報警系統(tǒng)有效,所有人員熟悉事故匯報程序;
(5)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救災演習,有演習計劃、演習方案及總結報告;
(6)確保有礦山救護隊為其服務,我礦企業(yè)應設立礦山救護隊,不具備單獨設立礦山救護隊條件的我礦企業(yè),應指定兼職救援人員,并與就近的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或聯合建立礦山救護隊;
(7)應按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建立應急救援管理平臺。
(8)每一班組至少任命2名經過培訓的專(兼)職急救員,急救員名單要在本單位張貼、公布;
(9)每年至少有10%的員工接受急救培訓;
(10)所有重點作業(yè)場所應配置急救箱,急救箱應放置在合適的位置并進行標識;
(11)急救箱內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單》,有專人定期檢查,保證醫(yī)療器械、藥品的完好齊全;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圖及急救用品明細表;
(13)井下設置的急救箱、隔離式自救器等設置位置有明顯的標識;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記錄,并定期對使用記錄進行分析,以查找受傷害原因。
2、規(guī)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匯報、統(tǒng)計和總結工作,事故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發(fā)生后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逐級上報,并做好相關記錄;
(2)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應及時搜集、整理有關資料,并對現場搶救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形成現場搶救工作總結;
(3)根據事故類別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結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記錄》、《事故調查報告》;
(4)對所有事故進行統(tǒng)計,建立事故和事件統(tǒng)計數據檔案,并及時向員工公布;
(5)定期對事故進行回顧,以強化風險意識與預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應對火災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
1、根據實際需要配備消防器材及設施,并應確保:
(1)依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編制本單位的《滅火器配置標準》,現場配置與標準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處有反光功能的標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設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無阻塞;不應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4)消火栓的設置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
(5)有消防設施分布圖和消防器材明細表;
(6)對所有的消防器材進行編號;
(7)建立了消防設施定期檢查制度;
(8)滅火器按規(guī)定周期經專業(yè)部門檢驗、維護;
(9)消防設施維護、檢驗期間需配備相應替換器材;
(10)有《消防設施維護和保養(yǎng)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場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終保持暢通。
2、定期組織進行消防演練
(1)制定《年度消防演習計劃》,并按計劃實施;
(2)有義務消防組織,消防隊員名單要張貼公布;
(3)所有專兼職消防隊員都按《消防管理條理》規(guī)定進行培訓和訓練。
3、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知識
(1)利用多種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
(2)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
(3)確保消防急救電話和消防隊員聯系方式向全體員工公示。
(四)職業(yè)健康管理
建立并保持員工職業(yè)健康控制程序,及時識別和控制職業(yè)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員工職業(yè)健康。
1、為員工創(chuàng)造安全、健康的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確保:
(1)作業(yè)人員周圍環(huán)境(溫度、噪聲、煤塵、煙塵等)滿足健康要求;
(2)各作業(yè)環(huán)境及餐飲、洗浴等公共場所衛(wèi)生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員工個體防護及各作業(yè)場所健康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提示標志醒目;
(4)有為我礦提供及時服務的醫(yī)療機構,設置能滿足員工日常健康檢查和緊急救護需要。
2、建立員工健康檢查監(jiān)護制度,及時掌握員工安全健康狀況,做好員工職業(yè)病預防工作,并應:
(1)對在崗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和健康監(jiān)護符合《我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2)有符合《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職業(yè)病防治計劃,并按計劃開展職業(yè)病防治工作;
(3)定期對員工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
(4)每次體檢結束后,對員工提供預防疾病和職業(yè)病的醫(yī)學建議;
(5)對發(fā)現患有職業(yè)病的員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療及康復條件并妥善安置;
(6)員工上崗、轉崗、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7)定期對員工進行健康宣傳、培訓。
(五)環(huán)境保護管理
建立并保持環(huán)境管理程序,及時識別和控制環(huán)境有害因素,預防環(huán)境破壞和污染事故,保持我礦環(huán)境良好。環(huán)境保護應:
(1)制訂完備的環(huán)境綜合治理計劃和目標,有專門機構檢查;
(2)規(guī)范我礦廢油脂的回收管理,設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廢油回收的設施或裝置,并對廢棄油品進行標識;
(3)嚴格落實我礦廢氣或粉塵物質監(jiān)測和控制措施;
(4)對我礦污水排放和凈化進行監(jiān)測,確保污水通過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處理,符合《煤炭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技術要求;
(5)確保我礦噪聲防護完善,對作業(yè)場所噪聲進行監(jiān)測,噪音超標地點應有降噪措施;
(6)對我礦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理;
(7)規(guī)范我礦放射性設施管理,廢棄放射性物質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有手工工具完好標準、使用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檢查清單;
(2)自制手工工具、非標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預先制定標準,并經批準;
(3)不使用時,要將工具整齊擺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庫內,利刃工具有專門的護套;
(4)集體手工工具由專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臺帳,損壞的工具應及時更換;
(6)在高架平臺使用手工工具時,手工工具必須加裝固定的手腕帶;
(7)用于井下作業(yè)的手工工具,應考慮防爆要求;
(8)對氣動工具使用前進行風險評估;
(9)有使用的氣動工具的登記臺帳、管理辦法和定期檢查記錄。
(七)計量器具管理
建立計量器具管理制度和臺帳,并確保:
(1)定期對計量器具進行校準和檢定,并有記錄;
(2)計量器具維護及時和保養(yǎng)記錄齊全;
(3)計量器具存儲在適宜環(huán)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銹、防變質(現場)、防損壞。
(八)登高作業(yè)管理
建立登高作業(yè)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業(yè)防護設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2)高架作業(yè)平臺的設計、制作和安裝符合《固定式工業(yè)鋼平臺》的要求;
(3)梯子的制作和安裝符合《移動式輕金屬折梯安全標準》、《固定式鋼斜梯安全技術條件》、《固定式鋼直梯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
(4)行人臺階的設計和施工符合《行人臺階設計要求》規(guī)定;
(5)爬梯有編號,并有《爬梯使用管理臺帳》;
(6)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移動式爬梯、腳手架除使用前要檢查外,至少每旬檢查一次;
(7)高空作業(yè)人員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
(九)起重作業(yè)管理
建立起重管理制度和《起重設備操作規(guī)程》,并符合下列要求:
(1)新購或維修的所有起吊機具均經檢驗,有出廠合格證;
(2)所有起吊機具均應編號,建檔登記;
(3)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
(4)所有起吊機具上均標明了最大起重載荷;
(5)吊鉤安全閂應完好;
(6)定期對起重設備及吊具按《起重機具和吊具完好標準》進行檢查;
(7)起重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8)高空起重作業(yè)時,安全通道暢通,無非作業(yè)人員進入現場;
(9)固定起重作業(yè)場所張貼了起重指揮手勢示意圖。
(十)標識標志管理
建立并保持標識標志管理程序,以規(guī)范標識標志的使用、設置、檢查與維護。標識標志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對全體員工培訓標識標志的含義,并建立標識標志公示牌板;
(2)井巷標識牌板的安裝不應妨礙人車通行;
(3)工作和作業(yè)場所標識標志的設置應便于作業(yè)人員觀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設施存放點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5)噪音超標區(qū)、有毒有害區(qū)域、危險區(qū)域及受污染區(qū)域應有警示標識,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業(yè)管路均有介質色標和介質流向標識;
(7)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車輛和儲存場所有符合標準要求的標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質管路上的閥門有標簽,并在管路布置圖上有識別標識;
(9)地面公共場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災路線指示標志;
(10)倉庫、車間、道路、露天場地按功能要求進行劃線分區(qū)管理,并有功能分區(qū)標識;
(11)設備有標有最大載荷(負荷)的標簽,大容量的儲罐要加標簽說明介質和危險性。
(十一)施工單位管理
1、我礦應對施工單位進行管理,規(guī)范施工單位準入,預防施工單位生產事故,并應:
(1)制訂施工單位管理制度和辦法;
(2)在選擇和確定施工單位時,須確認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備相關施工資質;
(3)要求施工單位對可能發(fā)生的賠償責任進行投保,并實行風險抵押;
(4)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條款;
(5)確保施工單位有安全管理負責人,并具有相應的資質;
(6)確保施工單位有內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針對具體項目的作業(yè)規(guī)程;
(7)保證開工前所有施工人員接受安全健康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8)每年至少對施工單位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2、我礦應對施工單位現場施工進行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并應:
(1)對施工單位進場人員、材料、施工機具、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
(2)確保現場有具備安全資質的管理人員跟班作業(yè);
(3)定期、不定期對施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4)確保施工單位每班召開班前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
九、檢查、審核與評審
(一)檢查
1、制定反映我礦全面風險預控管理績效的考核評價標準。評價標準應:
(1)涵蓋并滿足本規(guī)范的要求;
(2)結合我礦自身特點;
(3)符合促進風險預控管理的方針和目標的實現;
2、定期或不定期對照評價標準進行監(jiān)督檢查,檢查應:
(1)系統(tǒng)、全面;
(2)重點關注可能產生不可承受風險的危險源;
(3)記錄真實、準確、可追溯;
3、對檢查發(fā)現的不符合項:
(1)分析其產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處理程序予以糾正;
(3)重新審核或制定相應防范措施,防止再次發(fā)生。
(二)審核
制定并保持體系審核程序,定期開展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審核。以審核實施情況與體系的符合性,評價是否能有效滿足我礦的方針和目標。體系審核應:
(1)覆蓋體系范圍內的所有運行活動;
(2)由能夠勝任審核工作的人員進行;
(3)對審核結果進行記錄,并定期向管理者報告,管理者應對審核結果進行評審,必要時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
(4)及時將審核結果反饋給所有相關方,以便采取糾正措施;
(5)對已批準的糾正措施制定行動計劃,并作出跟蹤監(jiān)測安排,以確保各項建議的有效落實。
如果可能,審核應由與所審核活動無直接責任的人員進行。
注:這里“無直接責任的人員”并不意味著必須來自企業(yè)外部。
(三)管理評審
按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對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體系的持續(xù)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評審應:
(1)確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進行評價;
(2)根據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審核的結果,環(huán)境的變化和對持續(xù)改進的承諾,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方針、目標和其它要素;
(3)評審結果應予公布,并應跟蹤監(jiān)測其改進情況;
(4)將評審結果形成文件。
十、工作要求
1、全礦所有職工要認清目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
2、領導小組要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制定方案,明確風險預警的目的,形成長效機制,確保我礦安全生產。
3、牢固樹立“煤礦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排查(自檢自查、回返復查、階段檢查、日常檢查等)。
4、針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按照專業(yè)進行梳理、認真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狀態(tài)分析制度。
5、每月召開一次針對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有可能誘發(fā)事故的大隱患專題會議,做到提前風險預警、消除事故隱患。
第5篇 煤礦設備檢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在檢修設備時,必須穿好緊身工作服,戴好袖套和橡膠耐油手套和防滑膠鞋。
2.操作人員在檢修設備時,一定要按工藝進行檢修,拆除部件時,一定要規(guī)范拆除和裝卡,
3.扒取對輪和軸承時,一定使用合宜的模具和輔助工具進行扒取。
4.使用的扳手、鉗子、螺絲刀、銼刀、板牙、絲錐、套筒扳手、斷絲取出器、鏨子、手錘、大錘、管鉗、橇棍、等工具,一定要配備好手把和輔助架后進行安全使用。
5.使用的游標卡尺、塞尺、鋼板尺、盒尺、中心高度游標卡尺、千分尺、內外卡鉗等測量工具,必須合理正確的使用。
6.檢修過程中,擊打鏨子時,手錘擊打方向不的正對他人,使用手錘人員不的戴手套,手錘把上應該上防滑膠套,操作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
7.檢修大型設備時,吊裝繩索一定要牢固安全,起吊時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進行吊裝,在檢修現場不得有與檢修無關的其他物件。
8.在檢修過程中拆除下的部件,一定要進行編號排放,清洗部件時必須使用毛刷進行清洗。
9.檢修人員在設備檢修完畢,必須進行調試保證設備良好運行。
第6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十一
第三編 露天部分
第一章一般規(guī)定
第五百三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應根據本礦采用的開采工藝和設備制定作業(yè)規(guī)程和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五百三十五條 露天采場主要區(qū)段的上下平盤之間應設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關規(guī)定在梯子兩側設置安全護欄。
第五百三十六條 在露天煤礦內行走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鐵路線和礦山道路行走的人員,必須時刻注意前后方向來車。躲車時,必須躲到安全地點。
(三)橫過鐵道線路或礦山公路時,必須止步望。
(四)橫過帶式輸送機時,必須沿著裝有欄桿的棧橋通過。
(五)嚴禁在有塌落危險的坡頂、坡底行走或逗留。
第五百三十七條 未經煤礦企業(yè)允許,閑雜人員和車輛嚴禁進入作業(yè)區(qū)。
第五百三十八條 移動設備應在平盤安全區(qū)內走行或停留;否則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三十九條 采場內有危險的火區(qū)、老空等地點,應充填或設置柵欄,并設置警示標志;地面、采場及排土場內臨時設置變壓器時應設圍欄,配電柜、箱、盤應加鎖,并應設置明顯的防觸電標志;設備停放場、炸藥廠、爆炸材料庫、油庫、加油站和物資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設置防爆、防火和危險警示標志;礦山道路必須設置限速、道口等路標,特殊路段設警示標;汽車運輸為左側通行的,在過渡區(qū)段內必須設置醒目的換向標志。
嚴禁擅自移動和毀壞各種安全標志。
第五百四十條 在運輸線路兩側堆放物料時,不得影響行車安全。
第五百四十一條 在爆破區(qū)域、巖體變形區(qū)域、滑坡危險區(qū)域內不得建永久性建(構)筑物。
第五百四十二條 機械設備的供電電纜必須絕緣良好,電纜橫過鐵路、公路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機械設備內必須備有完好的絕緣防護用品和工具,并定期進行電氣絕緣性能試驗,不合格的及時更換。
第五百四十三條 電氣設備應安設過流、過壓、漏電、接地等保護裝置,并靈敏可靠。
第五百四十四條 采掘、運輸、排土等機械設備作業(yè)時,嚴禁人員上下設備;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業(yè)范圍內,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
第五百四十五條 在大霧、煙塵等能見度低的情況下作業(yè)時,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百四十六條 作業(yè)人員在超過2m的高空作業(yè)時,應佩帶安全帶或設置安全網。在露天進行起重和高空作業(yè)時,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四十七條 井工開采形成的老空威脅露天煤礦安全時,應制定安全措施。
第7篇 非煤礦山排險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撬毛作業(yè)必須有兩行,要有一名有經驗的工人,作業(yè)時一人監(jiān)護和照明,詳細觀查頂幫的變化情況,及時告知撬毛人,在撬毛前要做好下列工作:
1、采場和作業(yè)面是否通風良好。
2、將照明工具準備好,撬棍的數量和質量是否滿足要求。
3、觀察好進退路線及頂板情況,確定安全位置。
4、毛礦要灑透水,沖洗好頂板。
5、要明確分工,認真負責,對周圍頂幫情況,要周密的檢查,防止撬毛時帶動周圍巖礦石冒落傷人。
二、撬毛時要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自工作面外部安全地點,由外往里進行撬毛,禁止站在浮石下面撬毛.
2、當工作面不平整時 ,撬毛人員一定要站在高處處理,防止浮石滾下傷人,撬毛人員兩腿要站穩(wěn).
3、撬毛人員的背后一米內不得有人停留,照燈人員要站在撬毛者一側一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4、撬毛時要經常用撬棍問頂,及時檢查頂板的安全情況.
5、在撬毛過程中,禁止同時打眼作業(yè),禁止支護、扒裝與撬毛在同一地點作業(yè),溜礦法作業(yè)禁止在撬毛時放礦。
三、撬不下來的浮石,應做明顯的標志,及時聯系支護工用支柱支撐牢固,并經常檢查。請示代(值)班長同意,也可以用炮崩,浮石上有殘、盲炮時,必須檢查處理好后再處理浮石。
第8篇 煤礦集控室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全廠的工藝流程,基本了解設備的構造,設備的基本布置。
二、熟悉掌握本控制系統(tǒng)的控制、操作原理。
三、熟悉本班人員的到崗情況及崗位安排情況。
四、起車前:
1、及時聯系,全面了解全廠設備的檢修完成情況,是否存在報警,各崗位操作人員是否允許起車;
2、詢問上班操作員有關設備運轉情況和遺留問題,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工長匯報;
3、查詢介質桶是否放底流、是否需要鼓風攪拌,作好起車準備;
4、了解各煤倉、矸石倉的存量情況,將各皮帶稱起始讀數記錄;;
5、根據值班經理的安排選擇合適的工藝流程;
6、了解介質及藥劑情況;
7、與相關人員聯系,掌握濃縮池的煤泥量,參考確定入洗量及采取相應措施;
8、將所有的自動加水閥設置為自動狀態(tài);
9、與所有到崗人員聯系使流程內的設備處在待機狀態(tài);
10、起車準備就緒后,通知值班工長,聯系起車,打開篩上的噴水閥。
五、起車中
1、將操作畫面打至集中連鎖位置;
2、起車過程中要密切注意即將啟動設備的狀態(tài),如有情況要及時與崗位工及有關人員聯系處理,注意大型機電設備的電流值,如有異常不可強行啟動運轉;
六、運行中
1、注意觀察原煤皮帶及精煤皮帶的煤量;
2、觀察各桶的桶位,盡量不要使補加水開啟程度大,以免影響原煤水沖溜槽的壓力;
3、通知值班工長保證密封水箱水位;
4、觀察矸石倉及塊精煤倉的倉位,采取措施避免倉滿影響生產;
5、和礦調度及煤樓集控室聯系精煤灌倉方式,末精煤倉如需裝車,將706皮帶和給煤機的控制方式打至就地和連鎖;
6、觀察各種返回報警記錄,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7、系統(tǒng)空轉時降低重介旋流器入料壓力;
8、認真填好運行班志及記錄。
七、停車
通知各崗位準備停車,將合格介質桶位調至合適位置,按順序煤流:原煤、模塊、煤泥系統(tǒng)、精煤上倉集中停機。
停車檢修過程中,如需集控室開啟設備必需確認現場人員已做好準備。
第9篇 煤礦爆炸材料管理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我礦地面裝卸、井下爆炸材料庫的收發(fā)和管理工作。
1.2 從事爆炸材料管理、裝卸、看押、押運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爆破作業(yè)的生理缺陷和疾病。
1.3 責任心強、思想過硬,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和劣跡。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4 必須遵守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并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人員擔任。
1.5 必須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遵守《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guī)程》。
1.6 嚴格執(zhí)行煤礦下發(fā)的《爆炸材料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以及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1.7 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衣或抗靜電工作服。
1.8 爆炸材料庫必須具有當地公安機關核發(fā)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且儲存量不得超過核定的庫存量。 1.9 嚴格執(zhí)行爆炸材料人員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收存和發(fā)放安全管理制度,嚴防爆炸材料在儲存過程中丟失和被盜。 1.10 庫房要保持電話暢通,照明齊全,有足夠數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桶的水量、沙箱的沙量必須充足。 2、爆炸材料購買
2.1 從事爆炸材料購買的作業(yè)人員,應參加培訓經考核并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相應類別和作業(yè)范圍、級別的安全作業(yè)證、持證上崗。
2.2 井下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
2.3 煤礦許用炸藥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2.3.1、低瓦斯礦井的巖石掘進工作面,應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3.2、低瓦斯礦井的煤層掘進工作面,半煤巖掘進工作面應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3.3、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應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3.4、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工作面,應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2.3.5、不應使用黑火藥; 2.3.6、同一工作面不應使用二種不同品種的炸藥; 2.3.7、使用煤礦許用瞬發(fā)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2.3. 8、使用煤礦許用毫秒電雷管時,從起爆到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應超過130ms; 2.3.9、不應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 2.3.10、不應使用火雷管。
2.4 購買前要認真填寫《購買爆炸材料申請表》和《運輸爆炸材料申請表》,進行逐級審批并加蓋各級單位公章,將礦審批后的購買計劃及時傳真至供應部。
2.5 攜帶單位ic卡和申請表到洛龍分局治安大隊辦理爆炸材料電子購買證和運輸證。
2.6 將打印的紙質購買證二聯、運輸證三聯加蓋“洛龍分局爆炸物品專用章”和儲存電子數據的單位ic卡移交民爆公司。
2.7 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發(fā)直供用戶許可證的企業(yè)。持證直接向民爆器材生產企業(yè)購買所需的爆炸材料。
2.8 沒有取得直供用戶許可證的企業(yè),其所需爆炸材料應由當地民爆器材經營機構供應與服務。
2.9 所打印的紙質購買證一聯、運輸證一聯及《購買爆炸材料申請表》和《運輸爆炸材料申請表》,交于洛龍分局治安大隊存檔備案。
2.10 所辦購買業(yè)務在洛龍分局治安大隊爆炸材料購買明細表上,詳細登記,并簽字認可,帶回紙質運輸證二聯,以備核對與供貨單位所提供爆炸物品是否相符。
2.11 將供貨單位提供的運輸證三聯和電子數據入庫的電子卡、發(fā)放、領取信息在3天內到洛龍分局治安大隊進行回繳、上報。
3、爆炸材料驗收、裝卸
3.1 運送炸藥、雷管的車輛進入礦區(qū)不得同時停在井口,由供應科負責聯系,保衛(wèi)科負責監(jiān)督把關。
3.2 爆炸材料到礦后,由供應科組織驗收品種、數量、存有電子數據的單位ic卡及安全標志,保衛(wèi)科協助,確認無誤后,在送貨單上簽字。 3.3 爆炸材料到礦后,保衛(wèi)科派專人到現場看押,不得中途退場,直到爆炸材料入井。
3.4 運輸隊負責組織人員進行裝卸、運輸。
3.5 裝卸爆炸材料,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3.5.1、認真檢查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清除運輸專用車內一切雜物;
3.5.2、有專人在場監(jiān)督;
3.5.3、設置警衛(wèi),無關人員不允許在場;
3.5.4、爆炸材料和其他貨物不應混裝;
3.5.5、雷管等起爆器材,不應與炸藥在同時同地進行裝卸;
3.5.6、遇暴風雨或雷雨時,不應裝卸爆炸材料,并做好相應保護措施;
3.5.7、裝卸爆炸材料的地點,應遠離人員稠密區(qū),并設明顯的標志,白天應懸掛紅旗和警標,夜晚應有足夠的照明并懸掛紅燈;
3.5.8、裝卸搬運應輕拿輕放,裝好、碼平、卡牢,捆緊,不得摩擦、撞擊、拋擲、翻滾、側置、腳踩爆炸材料;
3.5.9、裝載爆炸材料應做到不超高、不超寬、不超載;
3.5.10、押運人員應熟悉所運爆炸材料性能;
3.5.11、必須使用專用、帶蓋、有木質隔板的車廂,車廂內部須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并且雷管只能放一層。
3.6 爆炸材料到礦后嚴禁在井口和井底長時間滯留,如有特殊情況最多滯留時間不超過3個小時,在井底車場最多不得超過1小時30分。 4、爆炸材料運輸
4.1 井筒運輸。立井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1.1、雷管、炸藥必須分開運送; 4.1.2、運送前必須事先通知提升機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
4.1.3、絞車司機在啟動或停止絞車時,不得使罐籠發(fā)生震動;
4.1.4、用罐籠運輸硝銨類炸藥,裝載高度不應超過車廂廂高;運輸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不應超過兩層,層間應鋪軟墊 ;
4.1.5、運送炸藥或電雷管時,罐升降速度不得超過2m/s,運送其他類爆炸材料時,不得超過4m/s;
4.1.6、用吊桶或斜坡卷揚運輸爆炸材料時,速度不應超過1m/s;運輸電雷管時應采取絕緣措施;
4.1.7、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押運人員外不得有其他人員;
4.1.8、交接班、人員上下班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4.1.9、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4.2 井下運輸。運輸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4.2.1、列車前后設“危險”標志;
4.2.2、在裝爆炸材料的車廂與機車之間,以及裝炸藥的車廂與裝起爆器材的車廂之間,應用空車廂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 米;
4.2.3、運輸電雷管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
4.2.4、用架線式電力機車運輸,在裝卸爆炸材料時,機車應斷電;
4.2.5、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用同一列車運輸,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與機車之間,必須用人車或空礦車分別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 米;
4.2.6、爆炸材料必須由井下運輸隊持爆炸材料押運證的人員負責人或經過專門培訓的專人護送。跟車人員、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應坐在尾車內,嚴禁其他人員乘車;
4.2.7、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 米/秒;4.2.8、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不得同時運送其他人員、物料或工具;4.2.9、裝卸地點有架空線,必須停電后才能裝卸。
4.3 押運員職責
4.3.1、負責核對所押運的爆炸材料的品種和數量;4.3.2、監(jiān)督運輸工具按規(guī)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
4.3.3、確認運輸工具及其所裝運爆炸材料符合標準和環(huán)境要求,包括:
幾何尺寸、質量、溫度、防震等;
4.3.4、負責看管爆炸材料,防止爆炸材料途中丟失、被盜或發(fā)生其他事故。
5、爆炸材料入庫、儲存
5.1 爆炸材料的入庫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5.1.1、手續(xù)不齊全不入庫,庫內混存、超量不入庫。
5.1.2、過期失效、變質的爆炸材料不入庫,數量、品種不清不入庫。
5.1.3、入庫過程中要輕裝、輕放,嚴禁碰撞,確保領用發(fā)放手持機入庫內容與購買爆炸材料的種類、段別、數量相符。
5.1.4、認真填寫爆炸材料入庫登記臺帳,要書寫工整認真,嚴禁涂改數字,做到帳、卡、物相符。
5.1.5、入庫后庫房管理員應和押送人員雙方共同清點收到炸藥、雷管的數量,并按規(guī)定履行簽字手續(xù)。
5.2 用人工搬運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5.2.1、在夜間或井下,應隨身攜帶完好的礦用蓄電池燈、安全燈或絕緣手電筒;
5.2.2、不應一人同時攜帶雷管和炸藥;雷管和炸藥應分別放在專用背包(木箱)內,不應放在衣袋里;
5.2.3、領到爆炸材料后,應直接送到爆破地點,不應亂丟亂放;
5.2.4、不應提前班次領取爆炸材料,不應攜帶爆炸材料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5.2.5、一人一次運送的爆炸材料數量不超過:
雷管,500發(fā);
拆箱(袋)運搬炸藥,30kg;
5.2.6、用手推車運輸爆炸材料時,載重量不應超過300kg,運輸過程中應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產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5.3 爆炸材料的貯存,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5.3.1、每個爆炸材料庫貯存爆炸材料的數量,不應超過庫房設計的允許貯存藥量;爆炸材料的貯存,爆炸材料應碼放整齊、穩(wěn)當,不得傾斜;
5.3.3、爆炸材料包裝箱下,應墊有大于10cm高度的墊木;
5.3.4、爆炸材料的碼放,宜有60cm以上寬度的安全通道。爆炸材料包裝箱與墻距離宜大于20cm;
5.3.5、爆炸材料的碼放高度,不宜超過1.6m;
5.3.6、存放硝化甘油類炸藥、各種雷管箱和繼爆管的箱(袋),應放置在木質貨架上,貨架高度不宜超過1.6m,架上的硝化甘油類炸藥和各種雷管箱不應疊放;
5.3.7、每個壁槽炸藥存量不超過400kg,電雷管壁槽存量不超過2天的需用量,炸藥發(fā)放室存量不超過72kg(3箱);
5.3.8、要于回收、變質、過期的爆炸材料分類、分品種存放,并在相對應的牌板上登記注明,嚴禁混放;
5.3.9、報廢爆炸材料在爆炸材料庫內庫存:炸藥不準超過100kg,雷管不準超過500發(fā);達到限量時要在兩天內交供應廠家進行處理;
5.3.10、庫房應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做好防備鼠害、防靜電工作;
5.3.11、應定期檢查消防設備、通訊設備、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qū),庫區(qū)嚴禁存放與爆炸材料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5.4 爆炸材料發(fā)放工作順序:準備→驗證→驗票→開票→登記臺帳→簽字→發(fā)雷管(檢測)→發(fā)放炸藥→上鎖→盤庫→使用→剩余退庫→輸入手持機→再次盤庫→結帳→結束
5.5. 爆炸材料的收發(fā)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5.5.1、對新購進的爆炸材料,應逐個檢查包裝情況,并按規(guī)定作性能檢測;
5.5.2、應建立爆炸材料收發(fā)帳、領取和清退制度,定期核對帳目,做到帳物相符;
5.5.3、變質的、過期的和性能不詳的爆炸材料,不應發(fā)放使用;
5.5.4、爆炸材料應按出廠時間和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fā)放使用;
5.5.5、總庫區(qū)內不準許拆箱(袋)發(fā)放爆炸材料,只準許整箱(袋)發(fā)放;
5.5.6、爆炸材料的發(fā)放應在單獨的發(fā)放間(發(fā)放硐室)里進行,不應在庫房硐室或壁槽內發(fā)放。
5.6 準備
5.6.1、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由值班隊長要根據上班使用情況及本班工作量安排,合理填寫炸藥、雷管的請領數量;
5.6.2、開具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要科學、合理有依據,嚴禁盲目亂開;
5.6.3、填寫好的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由背藥工與爆破工進班前送到通風隊,交給通風調度值班員保管,并登記在通風隊爆炸材料領耗專用臺帳上。
5.6.4、通風隊爆破工進班會后,領取施工單位的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檢查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填寫和手續(xù)符合要求,攜帶自己的工具與背藥工到井下爆炸材料庫領取雷管和炸藥。
5.7 檢查爆破工的爆破證、背藥工的背藥證,經核實后將庫內核對一致的證件卡片掛牌,確認無誤。
5.8 爆破工、背藥工必須全部建立本人卡片,爆炸材料庫必須做到卡片上墻,爆炸材料管理人員在發(fā)放雷管、炸藥時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領或錯發(fā)現象。
5.9 檢驗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是否由施工單位(區(qū)隊)值班隊長認真填寫,是否把區(qū)隊名稱、施工地點、日期班次、請領雷管、炸藥數量寫清楚,是否由值班隊長簽名,嚴禁代簽現象。
5.10 爆炸材料管理員經核對后,根據施工單位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上的請領數量,在爆炸材料出庫單存根上填寫炸藥雷管數量,在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上填寫實發(fā)數量。
5.11 將實發(fā)炸藥、雷管的數量準確無誤填寫在爆炸材料領消統(tǒng)計臺帳上,還要把雷管各段數量填寫在雷管使用消耗分段臺帳上。
5.12 簽字認可,在爆破工、背藥工核實后,在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上分別簽名,同時爆破工、背藥工還要在爆炸材料庫爆炸材料領耗統(tǒng)計管理臺帳上簽名,簽名后的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仍由爆破工保管。爆炸材料管理員還要在爆破工手冊上填寫領取炸藥、雷管數量并簽名。
5.13 發(fā)放時按先發(fā)雷管、再發(fā)炸藥順序進行發(fā)放,嚴禁混發(fā)。
5.14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發(fā)放爆炸材料。
5.14.1、未持有合格證件的爆破工;
5.14.2、凡未經領導簽發(fā)、印章不齊全或涂改的領料單;
5.14.3、藥箱、雷管箱不合格(如破爛、無蓋板),或有箱無鎖。
5.15 電雷管出庫前必須做全電阻檢測,并將檢測后的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發(fā)放電阻不合格的雷管
5.16 爆炸材料管理員在雷管編號前,必須用雷管檢測儀逐個做全電阻檢查,并將腳線扭結成短路。 5.17 爆炸材料管理員對雷管進行全電阻檢測時,發(fā)現不合格的雷管必須及時揀出,存放到專用箱內,做好詳細記錄,定期與報廢雷管一并處理。
5.18 電雷管導通具體操作要求:
5.18.1、電雷管的導通檢查,必須在單人單間的操作室進行。操作室內
要有單獨的操作臺、導通表和防爆筒。
5.18.2、先將20發(fā)電雷管放入防爆筒內,一次只能導通一發(fā),把雷管腳線的一端卡在導通表接點裝置的一端,使腳線與接點接通,再將電雷管腳線的另一端,一發(fā)一發(fā)的與導通表接點裝置的另一端連通。
5.18.3、此時觀察導通表指針是否移動,若指針移動,則說明電雷管通,無短路;若指針不動,則說明電雷管不通,有斷路,這樣電雷管應抽出,不得發(fā)放。
5.18.4、若指針移動幅度保持在一定范圍內,說明電雷管管的電阻值變化幅度不大,屬于合格的電雷管。
5.18.5、若指針移動幅度很大,說明電雷管管的電阻值變化幅度很大,以及全電阻值不符合規(guī)定,這些電雷管均應選出,詳細登記、統(tǒng)計放置與報廢雷管一起處理。
5.18.6、雷管的電阻測試和編號硐室操作臺上存放雷管不得超過100發(fā),
室外待查雷管不得超過1000發(fā)。
5.18.7、雷管要輕拿輕放,導通后必須將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5.19 按照所開票據數量,準確無誤發(fā)放,發(fā)放時直接將雷管交到放炮員、炸藥交到背藥工手中,監(jiān)督放炮員、背藥工將雷管或炸藥入箱上鎖,兩把鎖的鑰匙均由爆破工親自攜帶管理。
5.20 爆炸材料管理員發(fā)放完畢后強行要求爆破工、背藥工及時離開爆炸材料庫,并及時盤查庫存,核對實物,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5.21 爆炸材料領取以后,為杜絕爆炸材料在運輸途中出現意外流失,施工單位背藥工要在爆破員的監(jiān)視距離內將已上鎖的炸藥箱直接背到工作面后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5.22 爆破結束后,需退回的爆炸材料必須在爆破工的監(jiān)護下分別放入炸藥箱、雷管箱并都上鎖,鑰匙和領退單仍由爆破工保管。爆破工攜帶雷管箱監(jiān)護領藥工運送炸藥箱到爆炸材料庫辦理退庫手續(xù)。
5.23 退庫
5.23.1、退回爆炸材料時,爆炸材料管理員要核對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所填數量和實際退庫數量是否相符,簽字是否齊全、有無代簽。
5.23.2、經核實后收回雷管和炸藥,爆炸材料管理員在領耗單上簽名,并將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第一聯留存保管備查,背藥工將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第二聯交回區(qū)隊保管備查,爆破工將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第三聯交通風隊留存?zhèn)洳椤?/p>
5.23.3、收取剩余雷管、炸藥,先收雷管、后收炸藥。
5.23.4、必須將退庫雷管進行全電阻檢測,將檢測后的雷管扭結短路及時放入對應放炮員周轉柜內。
5.23.5、核對實物與票據是否一致,確認無誤后認真填寫爆炸材料統(tǒng)計臺帳,背藥工、放炮員在臺帳上簽字認可,管理員在爆炸材料領耗專用單,爆炸材料統(tǒng)計臺帳,爆破員手冊上簽字認可。
5.23.6、爆炸材料管理員將放炮員卡片、背藥工的背藥證在掛牌管理牌板上取下,爆炸材料退庫完畢后,爆破工、背藥工要及時離開爆炸材料庫。
5.23.7、爆炸材料管理員盤查庫存數量,將本班實發(fā)數量、實際庫存量認真填寫各類臺帳和交接班牌板。
5.23.8、并將本班實際消耗數量,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輸入手持機。同時清掃庫區(qū)衛(wèi)生,保證庫房干燥、清潔。
5.24 廢舊回收,發(fā)現爆炸材料丟失、被盜,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5.25 爆炸材料的檢驗要求:
5.25.1、爆炸材料的檢驗,各類爆炸材料的檢驗項目,應參見產品的技術條件和性能標準;檢驗方法應嚴格執(zhí)行相應的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
5.25.2、爆炸材料的外觀檢驗應由爆炸材料管理員負責定期抽樣檢查。
5.25.3、爆炸材料的爆炸性能檢驗,應在安全的地方進行,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負責。
5.25.4、對新入庫的爆炸材料,應抽樣進行性能檢驗。
5.25.5、對超過貯存期、出廠日期不明和質量可疑的爆炸材料,應進行嚴格的檢驗,并由爆炸材料庫主任或爆破工作領導人根據檢驗結果,確認其能否繼續(xù)保管、使用或銷毀。
5.26 在地面拾到的雷管、炸藥要及時交安檢科,由保衛(wèi)科會同安檢科進行追查,并由安檢科及時轉交爆炸材料庫,進行登記,由爆炸材料管理員開具收據證明。
5.27 井下拾到雷管、炸藥要及時交到爆炸材料庫,爆炸材料庫管理人員開據收據,拾到人員持收據到安檢科登記。
5.28 對交回不變質仍可繼續(xù)使用的炸藥,經爆炸材料管理員和交回人員雙方在“爆炸材料廢舊回收臺帳”上登記簽字認可后,仍有區(qū)隊繼續(xù)使用。
5.29 嚴禁私自攜帶爆炸材料升井,保衛(wèi)科要定期對升井人員進行檢查,杜絕私自攜帶爆炸材料升井,對煤、矸流系統(tǒng)的爆炸材料回收進行檢查。
5.30 各單位辦公室、宿舍、職工更衣箱、吊籃內發(fā)現存有雷管、炸藥除本礦處理外,構成犯罪的按私藏爆炸物品交公安機關處理。
31 各井下爆破作業(yè)單位必須認真嚴格工作面的爆破管理工作,每次爆破后及作業(yè)過程中都必須認真檢查是否遺留有未爆炸的炸藥、雷管,一旦發(fā)現,要藥、管分離并將雷管腳線扭結短路,安排專人交給井下爆炸材料庫。
5.32 洗煤廠回收的廢舊炸藥、雷管要及時交至礦保衛(wèi)科,由保衛(wèi)科會同安監(jiān)科開具廢舊爆炸材料回收單,并及時將廢舊爆炸材料送到井下爆炸材料庫。
5.33 當報廢材料達到一定限量:炸藥不準超過100kg,雷管不準超過500發(fā)時,進行處理,處理前由供應科負責把需銷毀的爆炸材料分類登記在“爆炸材料銷毀處理登記表”上,報爆炸材料管理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制定有關安全措施,然后由公安部門、保衛(wèi)科、安檢科、供應科銷毀或返廠。
5.34 對銷毀后的爆炸材料所有原始記錄,要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以備查驗。
第10篇 工作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規(guī)程
為了不斷鞏固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成果,大力開展“本質安全型、安全高效型”礦井建設活動,不斷強化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全面提升礦井本質安全水平,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根據《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印發(fā)〈關于2023年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如下:
(一)采煤專業(yè)質量標準化標準細則
1、工作面及煤壁機道
(1)支架架間噴霧安設成一條直線,在支架前梁左上方位置。
(2)液壓支架的直線偏差不得超過±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過±100mm;相鄰支架不能有明顯錯差(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的2/3),支架不擠、不咬,架間空隙不超過規(guī)定(<200mm);支架垂直于頂底板,最大偏差不超過±5°)。
(3)工作面做到“四無”,即支架管路無漏液,液壓件無漏液、無竄液、無自動卸載。
(4)工作面做到“六凈”,即架間、架內、架前、工作面兩端頭、
電纜槽浮煤清理凈,浮塵沖刷凈。
(5)煤壁平直并與頂底板垂直,實現機道頂板無傘檐。傘檐長度<1m時,傘檐最突出部分≤250mm,傘檐長度≥1m時,傘檐最突出部分≤200mm。
(6)工作面必須根據煤層傾角和賦存情況予以調斜,保證支架、
溜子不上竄下滑。
(7)機道內不得有矸石、雜物,溜子平直。
2、端頭支護
(1)工作面端頭采用過渡支架支護,過渡支架布置為機頭3架(1#~3#)、機尾3架(123#~125#)。在上端頭切眼處打兩道π型梁,π型梁支護方式為一梁三柱,柱距為1.5m,π型梁長度為3.6m,第一道π型梁距離125#支架200mm,π型梁應相切采幫線,第二道π型梁相距第一道π型梁300mm,兩道π型梁邁步前行,步距為800mm。切頂線處打一排戴帽單體,起切頂和加強支護作用,切頂單體柱距0.5m,切頂線單體以750~800山勢打成戧柱,做到迎山有力。
(2)工作面下端頭也采用π型梁支設,在下端頭切眼處打兩道π型梁,第一道π型梁距離1#支架300mm,π型梁應平齊采幫線,第二道π型梁相距第一道π型梁600mm,兩道π型梁邁步前行,步距為800mm。切頂線處打一排戴帽單體,起切頂和加強支護作用,切頂單體柱距0.5m,切頂線單體以750~800山勢打成戧柱,做到迎山有力。
3、超前支護
(1)上、下順槽各超前煤幫25m使用單體支柱沿順槽布置兩排。支柱間距1.0m,單體支柱的初撐力不得小于11.5mpa.
(2)超前支護不小于20米,直線偏差<±100mm。出口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寬度不小于0.8m。兩道片幫時,必須采取防片幫措施,用金屬網護幫,用木料腰實幫。
(3)超前支柱初撐力壓強≥11.5mpa,支柱必須使用防倒鏈且用硬鏈接固定;支柱鉆底量≤100mm,否則必須穿鐵鞋且將鐵鞋上表面露出,鐵鞋鏈掛勾掛在支柱手把上。
(4)密集排支柱必須打雙排支柱,老塘側為支撐柱,煤壁側為戧柱,柱距不大于300mm,并掛好防倒鏈。密集排切頂線與工作面液壓切頂線支架保持一致。
4、兩巷文明生產
(1)工作面兩巷及衛(wèi)生區(qū)域內都必須進行掛牌管理,各類宣傳管理牌板要整齊劃一、懸掛統(tǒng)一、新穎耐用。
(2)巷道底板平整、干凈,無淤泥、無積水、無雜物,巷道內杜絕使用鐵絲吊掛、捆綁設備,巷道內杜絕直徑大于30mm的矸石、煤塊。兩巷無雜物,無壓車,水溝清挖徹底,安全硐、絞車窩、皮帶底無浮煤、雜物;
(3)電纜、防塵管路在巷道兩側實現一條線吊掛,管線上不得有浮塵積聚,且不得放其他物品。電纜吊掛必須使用標準電纜勾吊掛,小線掛小勾,大線掛大勾,杜絕鐵絲吊掛現象,做到平直、整齊、標準,與巷道坡度一致;錨噴巷道必須打標準吊掛眼,眼距不大于1.5m;過巷處采用專用電纜勾,吊掛整齊、美觀
(4)巷道低洼處要設置水倉,并設有柵欄,掛警示牌及管理牌;
水泵要吊掛管理,不能沉于淤泥之中。
(5)風水管路要在無銹蝕、無噴漿料的情況下分別刷綠、藍顏色的漆,且由里向外按節(jié)用白漆印順序號,字體大小要統(tǒng)一規(guī)格,字要面向人行道側,兩路及以上管路的字要在同一鉛垂線上。
(6)所有刷漆設備要求表面光潔,無漆瘤及薄厚不勻處,不同顏色的漆交匯處要與規(guī)定界面在同一橫截面上,不準參差不齊。
(7)巷道安全硐及絞車窩內衛(wèi)生清潔,無雜物、無臥鋪。
5、物料定置管理
(1)物料集中碼放時的原則是:從多到少,從大到小,由長到短,從高到低依次分類碼放,四面見線(或三面見線),各種材料要有專用材料架碼放,做到所有材料備件上架入箱,嚴禁就地碼放材料備件。
(2)物料碼放要在避開淋水頂板完好處,綜機配件齒輪、軸承對口等處要全面抹黃油防止銹蝕,各類液壓管件頭要封堵嚴密,防止臟、雜物進入,沿一頭擺放整齊,單體支柱要封堵。
(3)支護材料、備品配件要分類整齊碼放,四面見線(或三面見線),距道不小于500mm,無道處要留有1m以上的人行道,支柱、工字鋼、軌道、鋼管、方木等較重物品碼放高度不高于1.2m,小料等較輕物品碼放高度不高于1.5m;要求所有的物料全部上架碼放,各種材料備件架要間距一致、橫豎成線。
(4)物料、備品配件要掛牌管理,牌板要統(tǒng)一,牌板上要標明物料名稱、型號、數量、單價、負責人,物料的數量要與牌板所標明的數量相符。
5、乳化液泵站
(1)設置在工作面運輸順槽軌道組合列車上;
(2)確保泵站及管路系統(tǒng)無漏、竄液現象,泵壓達到標準要求(≥30mpa);
(3)液箱進、回液口要設置防塵蓋,避免煤及矸石落入液箱,每月要清洗一次。管路要懸掛整齊,不得盤圈打彎,必須認真檢查接頭、管路是否存在跑、漏、滲液現象,銷子是否安全可靠;
(4)壓力調整卸載裝置,觀察壓力表使其達到30 mpa;
(5)乳化液濃度必須按3%—5%乳化油和95%—97%的中性水配制。
6、圖牌板管理
工作面各類技術、設施等牌板齊全。牌板內容齊全、文字圖表符合要求,不準用鐵絲吊掛:
(1)工作面名稱牌在工作面兩巷門口處,懸掛在人進入工作面時易于看到的一幫。
(2)材料標志牌掛在碼放材料側的巷道的幫上,物料標志牌要求懸掛高度統(tǒng)一,成一條直線。具體位置在材料中間的上方,人易于觀看的地方。
(3)設備配件牌原則掛在設備上的合適位置,對一些不好掛牌設備配件可掛在放設備側的幫上。原則上牌板高度要保持一致。
(4)特殊工種崗位責任制牌板掛在其崗點附近巷道幫上靠人行道側人員易于觀看的合適位置。
(5)上下山小絞車運輸管理牌板掛在絞車附近巷道一幫上的一個合適位置上。
(二)掘進專業(yè)質量標準化標準細則
1、錨網梯、索支護巷道
(1)錨桿間排距、角度要根據不同的條件和斷面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施工時嚴格按線,做到橫成排、豎成行,錨桿間排距誤差不得超過50mm。
(2)巷道錨桿、錨索外漏以及間排距,網片搭接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
(3)安裝木托盤時,其木托盤的方向與巷道方向要垂直,做到橫平豎直。
(6)水溝施工距離中腰線尺寸必須符合規(guī)程措施要求,并拉線施工。
(7)巷道不得有赤腳、穿裙、馬腿現象。
(8)具體驗收標準
巷道寬度:錨網梯巷道兩幫距施工中線的誤差為:一般巷道為0-100mm。
巷道高度:有腰線巷道軌面至腰線、腰線至頂板的高度誤差為:一般巷道為0-150mm。
無腰線巷道軌面至巷道頂板高度誤差為:一般巷道為0-200mm。
3、巷道衛(wèi)生
(1)責任區(qū)巷道底板平整,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積水深不超過0.1m,長不超過5m)、無直徑30mm以上的塊矸(塊煤),無亂寫亂畫現象。
(2)膠帶機必須清理到h架腳以下,尤其是靠幫一側,必須配有專用的清理工具。交班時必須做到皮帶下無浮煤。
(3)有軌道的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過軌枕上平面以下20mm。
(4)巷道掘進時,所有低洼點應設有沉淀池及水倉,水倉深度應大于1m,水倉四周應采用沙灰砌筑,厚度不少于100mm,布置在巷道底板的水倉要加蓋板,布置在幫部的水倉應設護欄。
(5)施工場所應有材料庫,應設有掛衣架、工具箱等。
(6)電話應安裝在安全硐內,有電話號碼表。
4、材料管理
(1)材料實行分類、分層碼放,定置、線性、數碼管理。材料、工具放置位置距軌道不小于0.5m。規(guī)格一致的材料要求三個側面平齊;長短不一致的要求兩個側面平齊。材料放置間距和外側位置一致,視覺成線。分層放置的每層數量一致,錨桿桿體、錨桿盤,工具要上架。
(2)井下支護材料的存放量不得超過5天的用量。
(3)所有材料必須上架、進箱存放,所有使用的架、箱必須統(tǒng)一規(guī)格,擺放整齊,做到整齊劃一。
(4)所有材料、備用配件,均要掛牌管理,要隨時做到牌板數量與現場實際相符合。
(5)所有材料管理牌板必須統(tǒng)一規(guī)格,所有牌板不得用鐵絲吊掛。
(6)分層碼放的應加墊板,墊板要統(tǒng)一規(guī)格,外頭50mm刷紅漆。
(7)軌道、耙裝機、40t溜子、皮帶機、綜掘機拆除時,現場必須有收集小件的專用箱或筐,拆下的螺絲、道釘、夾板、小件等集中收集,避免隨手亂扔,造成丟失。
(8)各隊組分管責任區(qū)內不得發(fā)現有廢舊物件亂丟亂放,如各種箱子、道釘、螺絲、鐵絲等。
5、圖牌板管理
巷道各類技術、設施等牌板齊全。牌板內容齊全、文字圖表符合要求,不準用鐵絲吊掛,懸掛位置:
(1)巷道標志牌在巷道開門后,懸掛在人進入巷道易于看到的一幫。
(2)物料牌掛在碼放物料側的巷道的幫上,具體在物料中間的上方,人易于觀看的地方。
(3)設備牌原則掛在設備上的合適地方,對一些不好掛牌的低矮設備可掛在設備附近的安裝側的幫上,合適的地方。
(4)特殊工種崗位責任制牌板掛在其崗位附近巷道幫上人易于觀看的合適位置。
(5)上下山小絞車運輸管理牌板掛在絞車附近巷道一幫上的一個合適位置上。
(6)安全警示(如各種運轉設置、過橋等)、各種設施牌板掛在人易于看到的地方或巷道幫上,高度因情而定。
6、臨時支護
(1)巷道施工要使用前探梁進行臨時支護。巷道寬度小于3m使用兩根,大于3m使用三根,每根梁長不少于4m,每根前探梁吊掛點不得少于三處。
(2)前探梁要緊跟迎頭,結實頂板,制作和使用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3)臨時支護設施及支護材料架設置在迎頭向外50米以內的范圍。
(4)接頂木料應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并刷紅白漆放置在臨時支護材料架上。
(三)機運專業(yè)質量標準化標準細則
1、一般規(guī)定
(1)電氣設備(含電纜、電線)不得超過額定值運行。
(2)新增負荷及供電線路延長,必須經機電科審批后,方可領取開關、電纜。
(3)開關的繼電保護整定值必須嚴格按機電科下達的整定值進行整定,嚴禁隨意變動。
(4)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由機運工區(qū)每天要進行1次跳閘試驗。
(5)每月由機電科和用電隊組進行1次遠方漏電試驗,并制定專項措施。
(6)接地電網接地電阻值測試每季1次;對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在投人運行前,必須測試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并做好相關記錄;由機電科和用電隊組負責。
(7)固定敷設的電纜每季搖測1次絕緣,每周由責任單位電工檢查1次外部和懸掛情況,并將資料報機電科。
(8)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每月搖測1次絕緣,每班由當班司機或專職電工負責檢查外皮有無破損。由責任單位負責。
(9)設備、電纜衛(wèi)生狀況良好,無積塵、無噴漿料、電纜嚴禁刷漆。
(10)無專項硐室的高壓供電設備,并設置保護柵欄(移變列車除外),有合格的消防器材。
(11)現場懸掛有計算機繪制圖幅為a2號的供電系統(tǒng)圖,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改完善;供電系統(tǒng)圖放在560×420㎜的不銹鋼鏡框中,并用鋁塑板壓平。
(12)井下電工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使用的電工工具符合要求。
(13)井下采掘供電必須分開。
(14)井下開關使用合理,末端電壓降不高于8%。
(15)設備標志牌、完好牌齊全、完整,書寫清晰正確,閑置設備掛牌管理。
(16)本著“誰用誰維修”的原則,各隊組要加強對使用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回收上井;如需移交其他隊組,經機電科同意后交接,雙方辦理移交轉帳手續(xù)(設備、小型電器、電纜和其它設施)。對不辦理移交手續(xù)的,一切設施仍由原使用隊組負責維護和管理。
2、采掘運輸絞車管理規(guī)定
(1)小絞車操作按鈕要上板上架,司機有坐凳。
(2)小絞車道(斜巷)必須設有聲光兼?zhèn)涞墓ぷ餍盘?該信號由上把鉤處把鉤工轉發(fā),司機不許發(fā)任何信號,操作處僅設聽鈴燈光;信號必須與小絞車使用同一電源。
(3)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點、中間巷、通道和甩車的道口處,必須懸掛“行車不行人”的警示牌和聲光報警裝置,并一起懸掛在上述地點的頂板中央,警示牌要醒目,紅、綠燈對著行人方向,斜巷長度小于30m時,可在下車場裝設一處聲光報警裝置。
(4)斜巷安全設施(包括擋車棍、阻車器、擋車欄、超速捕車器、聲光信號、報警裝置及托繩輪等)必須掛牌管理;上下山扒鉤處懸掛統(tǒng)一管理牌板,并標明各安全設施數量、使用單位、責任人等;上把鉤變坡點下第一個擋車器必須使用蓄能式檔車裝置,擋欄裝置中間使用至少4根1寸鐵管,鐵管中間用鐵鏈連接,用6分鋼絲繩穿過鐵管成“z”型。此擋車欄不得與上變坡點的不倒翁聯鎖;車場內阻裝置必須統(tǒng)一制作,不準私自制作。
(5)鋼絲繩必須整齊排列在滾筒上,不得出現爬垛子排繩不整的情況;上下扒鉤地點側幫應制作標準掛繩器(管子切口掛繩器),在提升運行工作結束后,鉤頭及保險繩掛在側道一側專用掛繩架上,嚴禁落地;阻車器等安全設施使用完后應及時歸位。
(6)小絞車滾筒正前方應安裝架繩輪(架繩輪應安設在絞車前方2m以外的地方)和鋼絲繩自動加油機,油盒內保持長期有油,開車時正常使用,鋼絲繩杜絕出現銹蝕現象。
(7)各隊組使用的小絞車及安全設施不使用時必須及時回收或及時到機電科辦理轉交手續(xù),臨時使用的絞車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否則出現的一切管理責任由原使用隊組承擔。
(8)礦車使用嚴格執(zhí)行礦“十嚴禁”規(guī)定,嚴禁不同物資混放。
(9)小絞車與架繩輪的間距必須滿足不小于2m的規(guī)定。
(10)原則上安全設施均應安裝氣動控制,安裝使用不超過一個月的臨時地點,可以安裝手動裝置。
(11)小絞車提升的斜巷(上、下山)一律使用保險繩,主鋼絲繩鉤頭插接必須有繩譜,插接長度不得少于繩徑的20倍(插接股數不少于4花24錐),保險繩一端也必須有繩譜,與主繩聯接不少于2個繩卡;同時,主鋼絲繩不得產生扭曲或變形,不得有變黑、銹蝕、點蝕、麻坑等損傷,不得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
(12)小絞車閘、閘輪應保持完好,閘帶無斷裂,磨損余厚不小于3mm,鉚接可靠不松動;閘輪磨損深度不大于2mm,閘輪表面無油跡。
3、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到貨后,應由倉庫中心有關技術人員按合同計劃,對設備的規(guī)格、型號、質量、附件、備件、工具及各種技術資料進行驗收。附件、備件、工具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技術資料交一份由機電科檔案室保存。
(2)各掘進迎頭及采煤工作面負荷調整需要設備時,應提前一天向倉庫中心、機電科提出申請,內容包括負荷大小及領用設備規(guī)格、型號等,經機電科審批后,方可領用設備、電纜。
(3)領用前,倉庫中心人員應對設備進行編號,并記錄存檔。
(4)庫存設備必須確保完好,零部件齊全,并掛牌管理。
(5)領用時,要嚴格按審批的設備規(guī)格型號發(fā)放,并且有倉庫中心人員在場,不準隨意挑選、更改設備規(guī)格、數量。
(6)領用設備不得私自調用,確實需要更換時,應首先征得機電科、倉庫中心的同意,并補辦相關手續(xù)。
(7)發(fā)放防爆設備(或小電)時,由倉庫中心書面并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提供質量合格設備(或小電)交機電科進行檢驗其防爆性能,經驗收合格貼防爆合格證后,方可下井,否則不準入井。
(8)設備下井后,必須在審批的地點使用,不準隨意變通更為他用。
(9)對需拆除、調整的負荷應經辦審批后,及時進行供電調整,并對拆除或某種原因在井下閑置的設備應及時上井,交倉庫中心。
(10)機電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11)任何下井的防爆設備必須貼有防爆合格證后方可下井,防爆合格證有效期為六個月。
(12)防爆設備符合防爆標準(gb3836-2000)。
(13)機電設備零部件齊全、完整、無銹蝕。
(14)接線裝置齊全、完整、緊固,導電良好。
(15)隔爆開關的電源、負荷引人裝置,不得顛倒使用;開關的小喇叭口嚴禁引出動力線。
4、電纜和“四小線”管理制度
(1)全礦低壓橡套電纜(4mm2以上)統(tǒng)一由電纜組負責管理、編號、維修、試驗和發(fā)放。
(2)持機電科審批手續(xù)方可領用電纜,并不得隨意更改電纜規(guī)格、數量。
(3)領用的電纜要按審批計劃使用,不得私自調用。如確需更換時,應首先征得機電科、電纜管理組的同意,并補辦手續(xù)后方可調換。
(4)對因調整供電系統(tǒng)拆除的電纜,或因某種原因在井下閑置的電纜,應及時回收上井,交電纜管理組修復備用;并進行撤負荷審批,電纜回收要堅持“在誰的帳誰回收”的原則。
(5)各單位不準私自存放4mm2及以上的電纜。
(6)電纜標志牌要齊全,注明電纜編號、電壓、截面積、長度、用途等,并且電纜兩端必須有號,無號電纜不準使用。
(7)使用中的低壓電纜如有破皮、損傷,應及時更換,不經機電科、電纜組批準,不得任意截斷電纜。
(8)對使用的電纜應吊掛好,不準用鐵、銅、鋁條吊掛,不得讓電纜落地。
(9)電纜選型要合理。
(10)動力電纜和“四小線”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在井下采區(qū)禁止使用鋁芯電纜,禁止使用無接地芯線(或無其它可供接地的護套,如鉛皮、銅皮套等)的橡套電纜或塑料電纜。
(11)電纜鉤敷設規(guī)定
①電纜鉤安裝時應垂直于頂底板,垂直誤差±1°,間距為1m,間距水平,高度誤差不大于5㎜。
②在工字鋼棚巷道、錨網梯巷道和煤、巖巷道,電纜鉤上下端分別固定在兩條¢8㎜的鋼絞線上,鋼絞線兩端分別生根在巷道上。鋼絞線中間部分用倒正絲等,根據需要固定在巷道上,吊掛點數量、間距以保證電纜吊掛后平直為標準。
③電纜和“四小線”敷設基本要求:布置均勻,排列整齊,不交叉,不落地,懸垂高度一致,并有適當的弛度,做到懸掛一條線。
④電纜和“四小線”的敷設、吊掛、除塵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凡是多單位使用的電纜,必須明確維修單位和責任人。
⑤電纜穿過墻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并嚴密封堵管口;電纜過巷道時,應使用電纜過橋。
⑥電纜同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離。電纜同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掛在巷道的兩側,相互之間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井筒和巷道內的通訊和信號電纜,應同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⑦電纜不得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掛任何物件。不得用鐵絲吊掛電纜,也不得出現落地及盤圈、彎等違反規(guī)程的情況。
⑧電纜和“四小線”應保持清潔干凈,不得有浮灰和其它污垢。
⑨電纜接線盒應用6分管子懸掛在電纜鉤上并固定好,無電纜受掛力的現象;設在淋水處的電纜接線盒應有防護措施。
⑩使用中的低壓電纜如有破皮損傷應及時更換。
(12)電纜連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同型電纜之間不得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②同型電纜之間,除按不同型電纜之間的連接方法進行連接之外,還可直接連接,但必須遵守有關規(guī)定(詳見質量標準)。
(13)《電纜標志牌、電纜去向標志牌》使用規(guī)定
①每根電纜兩端,穿墻電纜的兩邊都應有《電纜標志牌》。
②《電纜標志牌》應貼在距電纜接線盒0.5米處,距墻0.5米處的地方。
③從每個變電硐室進出的電纜移動變電站,每臺低壓電開關及電纜拐彎處都使用《電纜去向標志牌》。
④《電纜去向標志牌》應貼在距變電硐門1.5米處,距移動變電站、低壓饋電開關接線盒0.5米處,距拐彎起點0.5米處的地方。(接線盒一端貼電纜去向標志牌的電纜,此端就不在貼《電纜標志牌》,另《電纜去向標志牌》有左右方向使用時請注意。
5、安全保護
(1)有合格的供電系統(tǒng)設計及保護整定校驗。
(2)繼電保護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不用;熔體選用合格。
(3)井下由采區(qū)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
(4)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制裝置。
(5)局部扇風機和掘進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和瓦斯電閉鎖裝置。
(6)采煤工作面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7)在瓦斯異常區(qū)、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裝設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風電閉鎖裝置和瓦斯電閉鎖裝置。
(8)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9)在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的進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1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yè)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對因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被切斷電源
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6、接地裝置
(1)保護接地符合煤生字[1998]第237號《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
(2)36v以上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以及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鉛皮和橡套(塑料)電纜的接地芯線或屏蔽護套等均必須接地。
(3)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包括電纜的鎧裝、鉛皮、接地芯線)和局部接地裝置,應與主接地極連接成一個總接地網。
(4)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歐姆。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電纜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l歐姆。
(5)下列地點應裝設局部接地極:
①采區(qū)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移動變壓器)。
②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
③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臺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
④無低壓配電點的采煤工作面運輸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膠帶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面,至少應分別設置一個局部接地極。
⑤連接高壓動力電纜的金屬連接裝置。
⑥每臺照明綜保。
(6)嚴禁采用鋁導體作為接地極、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連接導線和接地導線。
(7)接地導線和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的連接最好采用焊接,無條件時,可用m12的鍍鋅螺栓加防松裝置(彈簧墊、螺帽)擰緊連接。連接處應鍍錫或鍍鋅。用裸銅線綁扎時,沿接地母線軸向綁扎的長度不得小于100mm。
(8)電氣設備在每次安裝或移動后,應詳細檢查電氣設備接地裝置的完善情況。對那些震動性較大及經常移動的電氣設備,應特別注意,隨時加強檢查。
(9)檢查發(fā)現接地裝置有損壞時,應立即修復。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未修復前,禁止送電。
(10)設備接地要用銅線鼻子壓接,并用滿足截面要求的銅線;接地極應用鍍鋅鋼板或鍍鋅鋼管做成,接地螺栓、螺帽及彈簧墊圈不能有銹蝕。
(11)設置潮濕地方的局部接地極,應采用面積不小于0.6m2(2000㎜×300㎜)厚度不小于3mm的鍍鋅鋼板;局部接地極應統(tǒng)一放在接地極坑內;接地極坑尺寸2200×320×300(㎜);接地極坑的坑口邊框用40×40×4(㎜)角鋼、尺寸2200×320(mm)、框刷紅漆做標記,坑內放潮濕的河沙。
(12)采區(qū)配電點及其它機電硐室輔助接地母線(接地導線、連接導線),應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裸銅線、或40×4(㎜)鍍鋅扁鋼,搭接長度150㎜(兩螺栓間距100㎜,螺栓中心至自由端25㎜),用m12的鍍鋅螺栓連接。額定電壓低于或等于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采用斷面不小于6mm2的裸銅線。
(13)每臺設備均必須用獨立的連接導線與接地網直接相連,禁止將幾臺設備串聯接地,也禁止將幾個接地部分串聯。
(14)供檢漏保護裝置作試驗用的輔助接地線,用芯線總截面不小于l0mm2的橡套電纜。檢漏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規(guī)格要求與局部接地極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5m。
(15)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可采用直徑不小于22mm、長度不小于500mm的鋼管進行埋設。輔助接地極應統(tǒng)一放在接地極坑內;接地極坑尺寸1000×320×300(㎜);接地極坑的坑口邊框用40×40×4(㎜)角鋼、尺寸1000×320(mm)、框刷紅漆做標記,坑內放潮濕的河沙。
(16)機電科應建立接地電阻搖測記錄,以備查閱。井下接地電阻每季測定一次;新安裝的接地裝置,在投人運行前,應搖測電阻。
7、機電硐室及配電點
(1)硐室內電纜吊掛必須符合上面的規(guī)定,硐室門口電纜吊掛嚴禁出現打硬彎現象,彎曲半徑大于電纜直徑15倍。
(2)設備擺放見上面規(guī)定。
(3)照明燈懸掛成一條直線,間距均勻,亮度符合要求。
(4)燈具無塵,無蜘蛛網。
(5)同一地點懸掛牌板應尺寸整齊劃一,并懸掛位置合理,懸掛整齊,清潔無塵。
(6)牌板完好,字跡清晰,無錯別字,與實際相符。。
(7)櫥及消防器材衛(wèi)生清潔,無灰塵;有標志牌,填寫規(guī)范,字跡清晰,懸掛位置符合規(guī)定。
(8)工具、絕緣用具、消防器材齊全完好。
(9)硐室兩頭分別設2個合格滅火器,并配有不少于0.2m3滅火砂,不少于6個砂袋及2把消防鏟。
(10)門口懸掛硐室名稱牌和“非作業(yè)人員禁止入內”的警示牌。硐室內有高壓電器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必須懸掛“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
(11)硐室內清潔衛(wèi)生,地面無積塵、積水、痰跡及雜物。
(12)電纜溝蓋板整齊,表面清潔。
(13)工作臺抽屜內無雜物,設備及墻壁無積塵,頂部無蛛網。
8、井下照明敷設吊掛規(guī)定
(1)所有變電所、主運輸巷、運輸上下山車場及絞車窩、皮帶機頭機尾及轉載點都應安裝照明燈。
(2)照明燈懸掛應平直一條線,用2分鋼絲繩當拉線,兩頭用倒正絲固定,照明燈間距50m一個(機房硐室內照明間距5m一個),懸掛間距誤差不超過10mm。
9、采掘機運設備
(1)掘進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采煤機上有急停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綜采工作面有通訊和照明。
(3)綜掘機蜂鳴器、緊急開關應靈敏可靠,在非司機側有緊急按鈕,機前照明合格,有安全防護欄。
(4)工作面在傾角12°以上時,刮板輸送機必須裝防滑、錨固裝置。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必須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5)膠帶輸送機使用阻燃膠帶,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急停、煙霧保護,有超溫自動灑水裝置,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需跨越處設過橋,輸送機機頭機尾固定牢靠。
10、膠帶式輸送機管理規(guī)定
(1)安全規(guī)定
①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
②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煤堆保護、防跑偏裝置、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
③主巷道還需安設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④在機頭和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欄。
⑤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必須裝設制動裝置。
⑥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2)文明生產及設備完好規(guī)定
①輸送機機頭范圍的支護應牢固可靠,無障礙物或浮煤、雜物等不安全隱患,機頭機尾嚴禁有淤水淤煤,積水嚴禁進入膠帶。
②膠帶機道內無雜物、淤泥、積水、無積煤、無磨膠帶,物料配件存放整齊。
③膠帶機頭應有統(tǒng)一、清晰、責任到人的管理圖牌板,h架應統(tǒng)一編號,機頭、機尾旋轉部位應安設柵欄并懸掛警示牌。
④輸送機下列部位應進行檢查完好:
⑤機頭及儲帶裝置所用連接件和緊固件應齊全、牢靠,防護罩齊全完整,各滾筒、軸承應轉動靈活。
⑥托輥齊全、轉動靈活,托架吊掛裝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⑦承載部梁架平直,承載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脫膠。
⑧輸送帶接頭完好,卡子無折斷、松動(硫化熱補接頭無開膠現象),輸送帶無撕裂、傷痕。
⑨輸送帶中心與前后各機的中心保持一致,無跑偏,松緊合適,擋煤板齊全完好。
⑩動力、信號、通訊電纜吊掛整齊,無擠壓、刮斷。
煤倉上口的柵欄、篦子應完整牢固,倉口上方應安設紅燈,懸掛警示牌。
所有膠帶機巷必須鋪設軌道實現軌膠合一。
12、采掘運輸各類牌板的懸掛規(guī)定
(1)小絞車運行許可證
①驗收合格的小絞車:運行前必須懸掛“小絞車運行許可證”;
②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③設有小絞車硐室:牌板應懸掛于操作者后方;
④沒有小絞車硐室:牌板應懸掛于靠近小絞車的巷壁上。
(2)小絞車管理制度
①小絞車運行前必須懸掛“小絞車管理制度”;
②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③設有小絞車硐室:牌板應懸掛于操作者后方,若寬度不夠,可懸掛在硐室側面;
④沒有小絞車硐室:牌板應懸掛于靠近小絞車的巷壁上。
(3)斜巷信號把鉤牌板
①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車場均有信號硐室:牌板懸掛在信號硐室內;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車場沒有信號硐室:牌板懸掛在上下車場的巷壁上。
(4)“行車不行人”管理牌
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點、中間巷、通道和甩車場的道口處必須懸掛,且醒目的懸掛在上述地點的頂板中央;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2m。
(5)擋車欄、阻車器、托繩輪、道岔
上述設施的標志牌,應制作統(tǒng)一牌板懸掛在巷道的把鉤硐室側;
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6)安全硐
此牌應懸掛在安全硐室內,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7)運輸安全設施管理牌板
①斜巷安全設施牌必須懸掛在上把鉤的巷壁上。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車場:牌板懸掛在上下車場的巷壁上。
③懸掛高度:牌板底邊距底板1.5m
13、關于鋼絲繩的插接規(guī)定
(1)勾頭的繩蹼形狀應用桃形為宜,并與繩結合緊密。
(2)在30°以下的斜巷中使用的對接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3)繩扣的插接長度要達到繩徑的20—24倍,破頭長度要達到繩徑的45—48倍,繩扣的長度要達到繩徑的18—24倍(繩扣的長度可根據不同的用途來決定)。
(4)鋼絲繩的插接方法采用一進一、一進二、一進三均可,但錐數要達到27錐以上,繩股只能在股縫中插入,并注意讓開麻芯。
(5)凡不按上述規(guī)定插接鋼絲繩者,按違章處理,發(fā)生事故者要追究責任。
(6)“斜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換鋼絲繩時,必須用2倍于其最大靜載荷重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1條)所有斜巷使用的絞車換繩時間、試驗情況應詳細記錄。
(四)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標準細則
i、通風系統(tǒng)
(1)巷道貫通、掘進工作面預透盲巷、舊巷時,必須提前對被貫通巷道按規(guī)定探查、排放瓦斯,只有當被貫通巷道內瓦斯?jié)舛冉档健睹旱V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濃度以下時,方可貫通。建立巷道貫通記錄,按規(guī)定制定安全措施。
(2)相鄰的掘進工作面可以采用串聯風,但串聯次數不得超過一次。串聯風流的裝備及風流質量必須符合《規(guī)程》第114條規(guī)定,瓦斯異常區(qū)嚴禁串聯通風。
(3)礦井主通風機裝置能力與風網的風阻相匹配,工況點處于合理工作范圍。礦井通風阻力在合理范圍內,符合《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1028-2006規(guī)定要求。
(4)至少每月檢查1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通風機轉數或葉片角度時,必須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主扇反風設施齊全,每季由礦長組織有關部門檢查一次。
(5)回風井必須封閉嚴密,外部漏風率無提升設備時不超過3%,有提升設備時不超過10%,有效風量率大于87%,內部漏風率應小于5%,每月測定一次外部漏風。
(6)礦井通風巷道修率不高于7%,嚴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進回巷道實際斷面不能小于設計斷面的2/3。
(7)嚴禁主要通風機房兼作他用。機房內必須裝有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有反風操作系統(tǒng)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主要通風機必須由專職司機負責連續(xù)運轉,司機應每小時將風機運轉情況記入記錄薄內,發(fā)現異常,立即報告。
(8)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設負壓傳感器。負壓傳感器、遠程在線監(jiān)測系統(tǒng)顯示數據與水柱計相差不得超過±30pa。裝備遠程在線監(jiān)測系統(tǒng)。
(9)礦井內各地點空氣成份、空氣質量、空氣溫度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建立采掘作業(yè)地點氣象參數臺帳,每月份全面分析1次。
(10)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包括采區(qū)進、回風上下山)之間必須安設2道無壓風門2道。
(11)控制風流的風門每組不少于兩道,通車風門不小于一列車長度,行人風門間距不小于5米。通車風門必須設置底坎,實現“五化”,風門安裝閉鎖裝置,主要和通車風門必須裝設語音報警裝置,實現開關監(jiān)測。
2、局部通風
(1)掘進工作面開工前,由施工單位負責根據《作業(yè)規(guī)程》及局部通風設計要求,由通巷工區(qū)負責安裝風機,施工單位負責安裝開關、搭火,并實現雙風機、雙電源。
(2)風機安設后,由施工單位負責風機、開關、電纜等電器設施的使用、管理及維護。
(3)工作面結束后,施工單位負責風機的拆卸,通風隊負責風機的回撤。
(4)風筒上的塵、漿由施工單位負責清掃或沖洗。
(5)掘進工作面迎頭前三節(jié)使用新型防炮崩風筒,人為破壞一節(jié)風筒按風筒原值的2倍進行處罰。
(6)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內,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最低風速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嚴禁發(fā)生循環(huán)風,附近5m內頂板完好,衛(wèi)生清潔,無淋水,電纜懸掛整齊。
(7)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雙風機雙電源,并能自動切換。施工單位定期安排專人試驗,要有試驗記錄,并由試驗人、班組長簽字。
(8)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風電和瓦斯電閉鎖裝置。礦井供電采用選擇性漏電保護或采掘供電分開。
(9)局部通風機的附屬設備要齊全,吸風口要有風罩,高壓部位要有襯墊,噪音超過85db(a)的局部通風機必須加裝消音裝置。
(10)局部通風機安設必須上架或吊掛,距底板高度大于0.3m。吊掛安裝時,不得少于兩個吊掛點,吊掛材料要一致,嚴禁用鐵絲吊掛。用支架安裝時,支架要統(tǒng)一。局部通風機要與巷道底板平行。風機安設及風筒吊掛眼由通巷工區(qū)負責點眼(每5m一個),由施工單位負責及時打眼;
(11)嚴禁在一條巷道50m范圍內安設3臺及以上局部通風機。
(12)一臺局部通風機只準向一個作業(yè)的掘進工作面供風,嚴禁一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兩個作業(yè)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13)嚴禁使用三臺及以上局部通風機同時向一個掘進工作面供風。
(14)局部通風機要安裝風機開停傳感器,在距距迎頭30~50m范圍內安設風筒風量傳感器。
(15)井下必須使用抗靜電、阻燃、有煤安標志的風筒。
(16)懸掛風筒的拉線至少每隔30m進行一次固定,拉線要與巷道坡度一致,風筒吊掛高度不低于1.6m。
(17)風筒吊掛要平、直、穩(wěn),要逢環(huán)必掛,吊掛材料要相同,吊掛方式要統(tǒng)一, 30m長度內高低差不大于50mm。
(18)礦井風筒出風口距迎頭的距離不能大于10m,風筒出口風量符合要求,風筒吊掛和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符合要求,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耙裝機前風筒吊掛由施工單位負責,耙裝機后風筒由通巷工區(qū)負責
(19)風筒要編號管理,貼號向外,號碼正規(guī)大小一致,距接頭1m,并在一條直線上(臨時風筒除外)。
(20)風筒拐彎處設彎頭或緩慢拐彎(90度及以下的拐彎必須設彎頭),不準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用過度節(jié),先大后小,不準花接。
(21)風筒接頭要反壓邊,反壓邊要規(guī)正,嚴密不漏風。風筒無破口,修補破口的補丁要剪裁正規(guī),粘貼牢固。風筒百米漏風率≤8%。
(22)施工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局扇掛牌管理,按班次進行掛牌,不得隨意開停局扇,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不掛牌管理責任人按三違登記。牌板要懸掛正規(guī)。
3、通風設施
(1)永久風門標準
①風門必須建在平巷內,距離車場、變坡點、三岔門和拐彎地點大于3米。
②每組風門不少于兩道,通車風門間距不小于一列車長度,通車風門應為自動風門,如不自動應設專人看管,其它風門間距不小于5米,并必須安裝閉鎖裝置。
③風門規(guī)格要實現系列化,不應超過3種規(guī)格。
④風門墻垛必須用磚或料石建筑,墻厚不得小于500mm,主要進、回風巷道間必須建筑反向風門(無壓風門除外)。
⑤墻面平整(1m范圍內凸凹不大于10mm),無裂縫、重縫和空縫,嚴密不漏風。
⑥風門墻垛周邊要掏槽,要見硬底、硬邦和硬頂。周邊要抹有100mm的裙邊,裙邊要平整,內外線整齊,寬度差不大于10mm。
⑦磚砌風門墻面用水泥或白灰抹凈面,再刷白色涂料,裙邊刷紅漆。
⑧電纜通過風門墻垛時,所有電纜必須敷設在風門墻的同一側,每條電纜必須單獨使用唯一的套管,每端露出墻體20mm,套管孔要封嚴,不得漏風。
⑨有水溝通過風門時,要砌筑反水池或擋風簾,確保不漏風。
⑩風門前后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片幫空頂、無雜物、無積水淤泥。
木制風門厚度不少于30mm,雙層門板應錯縫,中間加墊層,單層門板搭接處應錯口對縫。鐵制風門鐵皮厚度不小于2mm。
風門門扇平整,門框不扭曲,保證門扇自動關閉。門扇與門扇、門扇與門框的之間要用風筒條或毛氈包邊嚴口,要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
風門必須安裝風門語言報警器,風門語言報警器固定在進風端風門左側的墻體上,高度不低于1.8m,電纜吊掛整齊。
風門要掛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進風端風門右側墻體中部,下沿距底板高度1.6m。
(2)臨時風門標準
①風門應建在平巷內,但必須設置在斜巷時,應安設自動風門或設專人管理,并有防止礦車或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礦車撞壞風門的安全措施。
②每組風門不少于兩道,可用磚、料石或木板建造,門墻四周接觸嚴密,不漏風。
③磚砌墻體要平整(1m范圍內凸凹不大于10mm),無裂縫、重縫和空縫。木板墻體應采用魚鱗式搭接,用白灰滿抹或勾縫,要嚴密不漏風。
④風門墻體周邊要與巷道接觸嚴密,周邊要抹有100mm的裙邊,裙邊要平整,內外線整齊,寬度差不大于10mm。
⑤磚砌風門墻面用水泥或白灰抹凈面,再刷白色涂料,裙邊刷紅漆。
⑥電纜通過風門墻垛時,所有電纜必須敷設在風門墻的同一側,每條電纜必須單獨使用唯一的套管,每端露出墻體10mm,套管孔要封嚴,不得漏風。
⑦有水溝通過風門時,要砌筑反水池或擋風簾,確保不漏風。
⑧風門前后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片幫空頂、無雜物、無積水淤泥。
⑨木制風門厚度不少于30mm,雙層門板應錯縫,中間加墊層,單層門板搭接處應錯口對縫。鐵制風門鐵皮厚度小于2mm。
⑩風門門扇平整,門框不扭曲,保證門扇自動關閉。門扇與門扇、門扇與門框的之間用風筒條或毛氈包邊嚴口,要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
風門要掛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進風端風門右側墻體中部,下沿距底板高度1.6m。
(3)永久密閉標準
①密閉建在距巷道口不大于6m,巷道支護良好,無片幫、冒頂的地點。
②必須采用實心磚、料石建筑或混凝土澆筑,墻體厚度不得小于500mm,其抗壓強度不小于0.2mpa。
③密閉墻面要平整(1m范圍內凸凹不大于10mm),無裂縫、重縫和空縫,嚴密不漏風。
④密閉周邊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150mm,要見硬底、硬邦和硬頂;墻體周邊要抹有100mm的裙邊,裙邊要平整,內外線整齊,寬度差不大于10mm。
⑤密閉必須用白灰或水泥抹凈面,刷白色涂料,裙邊刷紅漆。
⑥采空區(qū)密閉必須建雙道墻體,兩間距不小于300mm,并必須設反水池、觀測孔、措施孔,觀測孔、措施孔和充填孔管體露出密閉面100mm。
⑦觀測孔設在密閉中心,措施孔與觀測孔在同一水平線上,距幫不大于300mm,在觀測孔的垂直上方,距頂板不大于300mm。
⑧必須切斷通往密閉內的所有軌道、線纜、管路。密閉外建有柵欄,柵欄門上釘有明顯的“禁止入內”牌。密閉與柵欄之間的底板要平整,并用水泥硬化,硬化的邊緣要整齊。
⑨密閉前無雜物、積水、淤泥、無瓦斯積聚。
⑩密閉要掛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閉中間,下沿距底板1.4m。
(4)臨時密閉標準
①密閉建在距巷道口不大于6m,巷道支護良好,無片幫、冒頂的地點。
②可以用磚或木板建筑,墻體四周接觸嚴密,不漏風。
③磚砌密閉要平整(1m范圍內凸凹不大于10mm),無裂縫、重縫和空縫。木板墻體應采用魚鱗式搭接,用白灰滿抹或勾縫,要嚴密不漏風。
④密閉內有水的要設反水池。
⑤密閉外建有柵欄,柵欄門上釘有明顯的“禁止入內”牌。
⑥密閉前無雜物、積水、淤泥、無瓦斯積聚。
⑦密閉要掛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閉中間,下沿距底板1.4m。
(5)調節(jié)風窗標準
①需要過車或行人的調節(jié)風窗,必須將調節(jié)風窗設在風門上方,并有可調節(jié)的調節(jié)板,窗框和調節(jié)板必須進行防腐處理。其它同風門筑建標準。
②永久調節(jié)風窗的墻體必須用磚建筑,調節(jié)風窗墻厚不小于500mm。
③調節(jié)風窗要由窗框和可活動的調節(jié)板組成,有鎖定裝置。
④墻體周邊掏槽,要見硬底、硬邦和硬頂;墻體周邊要抹有100mm的裙邊,裙邊要平整,內外線整齊,寬度差不大于10mm。
⑤墻體用白灰或水泥抹凈面,刷白色涂料,裙邊刷紅漆。
⑥有水溝通過調節(jié)風窗時,要砌筑反水池或擋風簾,要確保不漏風。
⑦調節(jié)風窗前后5m巷道支護完好,無雜物、積水、淤泥。
⑧調節(jié)風窗要掛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閉中間,下沿距底板1.4
(6)測風站標準
①測風站應選擇在巷道斷面規(guī)整、無片幫空頂、無障礙物、無淋水和前后10米內無拐彎、分岔的巷道內。
②測風站巷壁抹面平滑,抺面長度為5m,用白色涂料刷白。。
③在測風站兩側距測風站兩邊線各10m的位置畫垂直于底板、寬100mm的紅色標志線。
④測風站頂幫邊刷100mm寬的紅邊,底邊用紅漆刷200mm高的踢腳線,界邊要齊直。
⑤測風站必須安設測風記錄牌板,測風記錄牌板底邊距巷道底板高度為1m,邊框距測風站邊線200mm。
4、瓦斯防治
(1)礦井必須按規(guī)定每年進行一次瓦斯等級鑒定。
(2)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氣體檢查制度;每月編制瓦檢點設置計劃,低瓦斯礦井瓦斯檢查采掘地點三八制作業(yè)的每班檢查不少2次,間隔時間3~5小時,瓦檢點設置、檢查周期符合規(guī)定,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月度內瓦檢點增減和變更,亦必須履行報批手續(xù),同時在日報中注明。
(3)建立通防重點情況日報和瓦斯日報,瓦斯檢查報表按規(guī)定送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處理。
(4)采面回風巷、掘進面、總回等地點懸掛通防管理綜合牌板,填寫瓦斯檢查、測風、測塵數據;
(5)瓦斯檢查人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從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1年,并經專項培訓和實測氣體、考試合格的人員持證上崗。
(6)瓦斯檢查牌板的位置。采煤工作面瓦斯檢查牌板應設在距工作面煤壁20m內的回風巷道中,并填寫工作面、回風流和隅角等地點的瓦斯?jié)舛?掘進工作面瓦斯檢查牌板應設置在距迎頭50m以內的巷道中;硐室設置在調節(jié)風門處;回風道設在測風站。內;其它地點設置在有人工作的位置;并懸掛于頂幫完好、無滴水的醒目地點,書寫要清晰、準確。
(7)當巖巷掘進遇到煤線或接近地質破碎帶時,必須經常檢查瓦斯。如果發(fā)現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異狀時,必須立即撤人,停掘進行處理。必須提前探測迎頭前方的煤層、瓦斯、地質構造等情況。
(8)嚴格執(zhí)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執(zhí)行盯頭盯面瓦斯檢查的在本頭面瓦斯牌處交接班,執(zhí)行巡回檢查的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并有記錄可查。
(9)爆破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建立“一炮三檢”記錄。應用智能放炮管理系統(tǒng)。
(10)井下各作業(yè)場所的瓦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集團公司關于規(guī)范預警值設置的有關規(guī)定。
(11)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qū)或采掘工作面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巷道瓦斯?jié)舛瘸^3%或啟封密閉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礦山救護隊負責進行。建立瓦斯排放記錄。
(12)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嚴禁在停風區(qū)域內作業(yè)。對局扇因故停止運轉或風筒斷開等原因導致的臨時停風地點,要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停工區(qū)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00條規(guī)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在封閉前必須將外部連接的鐵道、架線、管路、電纜切斷,避免雜散電流引爆瓦斯。對密閉或打柵欄的盲巷,都要編號并建立臺帳,填入通風系統(tǒng)圖和盲巷管理牌板,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限期整改。建立臨時停風記錄。
(13)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點不得瓦斯超限作業(yè)。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瓦斯?jié)舛瘸^1.0%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內局部瓦斯積聚(體積大于0.5立方米,瓦斯?jié)舛仍?%或以上),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4)嚴格按設計進行施工,未經總工程師批準,嚴禁隨意施工而出現盲巷,尤其是絞車窩的施工。
(15)新出現的盲巷或臨時停風地點要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超過24小時必須進行封閉,無故拆除柵欄、進入盲巷按嚴重三違處理。
(16)瓦斯檢查嚴格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班中匯報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由現場班組長簽字。
5、安全監(jiān)控
(1)斷電器安裝
①系統(tǒng)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掘進工作面安裝斷電控制系統(tǒng),嚴禁與局部通風機共用電纜、變壓器和開關。
②斷電器應懸掛在便于維護、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巷道中,并掛牌管理,標明名稱、使用單位、管理人和維護人等。
(2)甲烷傳感器安裝
①掘進工作面懸掛在距迎頭5m范圍內,以及距回風口10~15m處安裝甲烷傳感器。
②回采工作面,懸掛在回風巷中距煤壁10m范圍內,以及距回風口10~15m處安裝甲烷傳感器。
③必須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于200mm,顯示窗向外,如巷道有淋水或滴水,應采取有效地防護措施。
④懸掛必須可靠固定,禁止用鐵絲吊掛。
⑤備用或待回收電纜應用專用繞線盤存放,嚴禁直接存放在巷道地板上。
⑥甲烷傳感器必須掛牌管理,并標明名稱、使用單位和維護人等。
(3)風速傳感器安裝
①風速傳感器應設置在總回風巷和采區(qū)回風巷的測風站中,如無測風站應設置在前后10m斷面無明顯變化或拐彎的巷道中。
②必須垂直懸掛,用專用掛鉤將傳感器可靠地固定,測風窗與風流方向一致。
③風窗要安裝在巷道中間,距頂板大于300mm處。
④掛牌管理,并標明名稱、使用單位、管理人和維護人等。
(4)一氧化碳、溫度傳感器安裝
①安設在回采面回風巷出口以里10~15m范圍內。
②必須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于200mm,
③傳感器必須可靠地固定,如巷道有淋水或滴水,應采取有效地防護措施。
(5)監(jiān)測監(jiān)控電纜吊掛規(guī)定
①電纜穿過墻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管口封堵嚴密。
②在水平巷道或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在立井井筒或傾角在30度及其以上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夾子、卡箍或其它夾持裝置進行敷設。夾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并不得損傷電纜。
③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馳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④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角井巷內不得超過3m,在立井井筒內不得超過6m。
⑤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離。
⑥井筒和巷道內的監(jiān)控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300m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6、井下甲烷超限斷電標準
(1)部門和區(qū)隊的技術人員在采區(qū)設計、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有甲烷斷電控制圖。規(guī)程和措施審批前,由機電科負責人、通風科負責審批甲烷斷電控制圖,編寫規(guī)程和措施時納入其中。甲烷超限斷電范圍規(guī)定如下: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風巷、被串采煤工作面進風巷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其斷電范圍為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巖巷的掘進工作面、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被串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前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其斷電范圍為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的進風側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其斷電范圍為機電硐室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回風巷道內電氣設備上風側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其斷電范圍為回風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規(guī)程和措施必須對安全測控儀器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斷電區(qū)域等做出明確規(guī)定,并繪制布置圖。
(2)安裝前,使用單位必須根據已批準的作業(yè)規(guī)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單》,分別送通風和機電部門。安裝斷電控制系統(tǒng)時,使用單位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在連接時必須有巡檢員在場監(jiān)護。
(3)為防止甲烷超限斷電時切斷安全測控儀器的供電電源,安全測控儀器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為保證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斷電和故障閉鎖功能,斷電控制器與被控開關之間必須正確接線,由井下機電隊隊長負責。
(4)與安全測控儀器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制線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與通防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測控儀器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測控儀器停止運行時,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5)為保證甲烷超限斷電和停風斷電功能準確可靠,通防部門每隔10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
(6)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控制器及電纜等由所在采掘區(qū)的區(qū)隊長、班組長負責管理和使用。
(7)通風部門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①表頭;②打印日期和時間;③傳感器設置地點;④斷電測試起止時間;⑤斷電測試相關設備名稱及編號;⑥校準氣體濃度;⑦斷電測試結果等。
(8)各隊組、機電部門必須繪制關家崖煤礦安全測控布置圖和斷電控制圖,并根據采掘工作的變化情況及時修改。
7、防塵設施安設標準
(1)管路安裝
①主要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斜井與平巷、上山與下山、采區(qū)運輸巷與回風巷、采煤工作面運輸巷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并安設支管和閥門。
②井下所有防塵管路安設要平直,30m范圍內高低差不大于50mm。
③管路必須按管徑從大到小安裝,嚴禁花接,同一條巷道應安裝同一規(guī)格的管路。
④管路不得與電纜吊掛在巷道的同一側,如條件不允許需與電纜在同一側吊掛時,必須敷設在電纜下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離。
⑤管路安裝時,小于或等于90度的地方要設彎頭,不準拐死彎。
⑥管路在分岔后必須安裝控制閥門,所有閥門的規(guī)格必須與管路規(guī)格一致,所有管路及閥門要編號管理,編號位置、大小要一致,并在一條直線上。
⑦井下所有管路必須按規(guī)定安設三通閥門,同一條巷道的三通閥門規(guī)格必須一致。帶式輸送機巷道管路每隔50m至少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巷道管路每隔100m至少設一個三通閥門。
⑧管路必須進行防腐處理,防塵管路刷天藍色漆,
⑨管路需設龍門架的,龍門架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6米。
⑩ 采掘工作面管路安裝順序為自上向下依次為水管、風管,管路間距保持為100毫米,水平彎曲度不得超過3/1000mm,30米長度內高低差不得超過5mm。管路應貼幫敷設,吊掛管路安裝高度不得低于1.2米。供風、供水管路在統(tǒng)一位置材巷每隔100米、運巷每隔50米設高壓三通閥門一處,方向一致。在有司控道岔的地點,應設四分的風管三通。
采掘工作面安裝完后應進行打壓試驗:
⑴供風管路按額定壓力做送風試驗;
⑵供水管路按4.5mpa做水壓試驗;
⑶注漿管路按5.5mpa做加壓試驗;管路安裝完成后,應進行刷漆兩遍處理,第一遍刷防銹漆,第二遍供風管路涂綠漆、供水管路涂藍漆,涂漆前表面無污垢、油跡、銹斑、焊渣、毛刺等,達到漆層完整、漆膜附著牢固,無缺陷。刷漆完工后,應對管路進行噴涂編號,編號位置一致,按每10米標注一處,按照供風、供水管路每100米用箭頭標注一處用途去向。
(2)噴霧安裝
(1)礦井主要進回風大巷、采區(qū)進回風巷、皮帶機頭必須安裝凈化水幕,水幕要封閉巷道全斷面,噴頭出水口要迎風布置。
(2)井下所有的運煤轉載點、裝卸點和卸載點都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3)采煤工作面:
①機采工作面必須安裝使用機組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壓力不得小于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4mpa,并安裝使用二次負壓降塵裝置。
②液壓支架和放頂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時同步噴霧。
③機采工作面進、回風巷各安裝不少于兩道凈化水幕簾,其中第一道離工作面安全出口不大于30m,工作面運輸巷第二道水幕簾必須安裝在破碎機前3米,軌道巷第二道水幕簾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m?;仫L巷內設1道封閉式捕塵簾和粉塵超限自動噴霧裝置。
(4)掘進工作面:
①機掘工作面掘進機應使用內、外噴霧,內噴霧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水壓不得小于2mpa。必須使用除塵風機,并在距離迎頭50m處安裝凈化水幕兩道。
②凈化幕簾要按巷道形狀進行制作,規(guī)格要統(tǒng)一,噴頭間距要均勻,噴頭出水口要迎風布置,并封閉巷道全斷面,水幕簾要安裝平直、牢固可靠,嚴禁采用鐵絲吊掛,距離頂板(或頂梁)的距離不得大于200mm。
③轉、裝、卸載點的噴霧裝置應安裝在轉、裝、卸載點的上方,并用專用架固定牢固,專用架必須統(tǒng)一標準,噴頭距離轉、裝、卸載點的距離應在300~500mm范圍內,且噴頭的霧化范圍應封閉整個轉、裝、卸載點產塵區(qū)域。
④與各類防塵設施連接的管路必須安裝吊掛整齊,橫管必須與底板平行,豎管必須與底板垂直,長度要適中,不得有多余的管路。
⑤井下所有防塵設施均要進行防腐處理,刷天藍漆。
⑥井下所有防塵設施的安裝地點應避開機電設備,物料及牌板等地點。
⑦井下所有防塵設施均要掛管理牌,管理牌字跡要正規(guī)清晰,要固定牢固,嚴禁用鐵絲吊掛。
(3)隔爆設施安裝
①主要隔爆水棚必須由大于60l的水槽組成,水量應滿足400l/m2。
②主要隔爆水棚必須集中式安裝,棚區(qū)長度不得小于30m。 水棚距頂板兩幫間隙不小于100mm,距軌面不小于1.8m,高度要保持一致。并安設自動集中加水裝置。
③輔助隔爆設施集中式安裝水量應滿足200l/m2,棚區(qū)長度不得小于20m。
④隔爆水槽棚排間距離應為1.2~3m,同一處隔爆水槽棚排間距離-+
必須一致,相互誤差不得大于20mm。
⑤隔爆水槽棚的水袋掛鉤用5~8mm的圓鋼制作,開口角度為75。,彎鉤長度25mm,掛鉤位置要對正,相向布置。
⑥隔爆水槽棚必須安設在直線段巷道內,距離巷道交岔口和轉彎處的距離不得小于50m,距離風門處不得小于25m。
⑦隔爆水槽棚必須用統(tǒng)一的固定架,并刷天藍色漆。
⑧隔爆水槽棚要責任到人,實行掛牌管理。牌板應懸掛在隔爆水槽棚第一排的中間,上沿與水槽棚的固定桿對齊,并固定住,牌板格式見下表。
(4)井下爆破管理
①爆破作業(yè)必須編制爆破作業(yè)說明書,內容符合《規(guī)程》要求,并及時修改補充,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
②爆破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由各單位明確)聯鎖放炮”制度。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炮眼必須使用水泡泥、成品炮泥全孔封實;采煤面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爆破工必須隨身攜帶發(fā)爆器鑰匙,認真用好“三小件”。
③爆破器材分別放在專用箱內,并定置在專用硐室中,炸藥箱、雷管箱、炮頭箱、炮泥箱、水泡泥箱、發(fā)爆器和母線等完好,無亂扔亂放現象;爆破母線接頭不超過1處,爆炸材料領退手續(xù)齊全,帳、卡、物、票相符,記錄完整。
④有完善的綜合防塵措施,實施爆破自動噴霧,每次爆破前后對爆破地點30米范圍內灑水沖塵?,F場有水針,有不少于一日的成品炮泥使用量。
⑤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管理符合規(guī)定。
(5)防滅火方面
①采用綜合機械化放頂煤采煤方法時,在編制工作面設計的同時,必須編制防止采空區(qū)自燃發(fā)火的專項設計。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應該針對放頂煤的特點,制定防止自燃發(fā)火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鄰區(qū)丟煤位置和老隱患點的處理)。
②工作面“兩道兩線”(兩道即工作面皮帶道和軌道,兩線即工作面切眼和停采線),應該進行預防性注漿、注阻化劑或采取其它防滅火措施進行處理。其中停采線,俯斜開采的開切眼、丟頂煤較多的兩道位置、聯絡巷附近巷道高冒區(qū),發(fā)火機率高,應作重點處理。
③回采工作面生產期間必須在回風隅角敷設束管,定期抽樣分析;束管由采煤班組長管理與維護,并及時挪移采集頭和牌板。
100m。
5采煤工作面結束,必須在停采后45天內完成永久封閉,工作面采過的溜煤眼必須立即封閉。聯絡巷必須在10天之內完成永久封閉。其他回撤巷道(采空區(qū)以外的巷道)應該在回撤完成后5天內封閉。密閉質量必須達到要求,并且定期檢查,保證完好。
⑦工作面采過的聯絡巷和工作面結束后的密閉,一般應建兩道,一道在采空區(qū)邊沿,一道在聯絡巷門口。密閉內應進行注漿或填充封堵材料堵漏,閉外巷道圍巖破碎要重新進行支護加固處理。
⑧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法時,應該完善兩巷注漿管路。
⑨至少每3天對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回風流、井下高冒及其他可疑地點取樣進行色譜分析一次。
⑩至少每7天對采空區(qū)密閉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內容包括ch4、co2、co、水溫等,有記錄可查,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取氣樣進行色譜分析。
瓦斯檢查員在巡回檢查的同時,要檢查采煤工作面、沿空掘進巷道的co濃度,并將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
各沿空巷道煤壁側要制定措施,對其沿空側煤柱及老空區(qū)氣體、溫度進行監(jiān)測,每周取樣進行色譜分析一次。
五、具體要求
1、每月1、11、21日由礦級領導參加,安監(jiān)科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評比,各科隊負責人必須親臨參加并提前做好工作面準備工作,且保持長久動態(tài)。
2、質量標準化實施期間資金投入、監(jiān)管領導力量的配置等工作必須服從安全生產第一的方針。
3、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按照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驗收,安監(jiān)人員要明確責任分工,對各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各地點的驗收嚴格把關,責任落實到人。
4、凡屬于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檢查出來的問題,由安監(jiān)科下發(fā)安全整改通知書,各隊必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將隱患問題整改到位。
5、對隱患整改不到位的,按照《關家崖煤礦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6、各部門分管領導必須高度重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實行目標層層分解,12月底確保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tài)達標。
山西興縣華潤聯盛關家崖煤業(yè)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
第11篇 非煤礦山卷揚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豎井、斜井卷揚機工,每班不少于2人,司機要精神振作。
二、卷揚機工必須經技術安全考試身體檢查合格,并學習操作三個月以上者擔任。其他人員不得執(zhí)行司機任務。學習操作的實習工,只許在有經驗師傅親自指導下進行操作,師傅不準離開。禁止學習工和技術不熟練者單獨操作和提升人員。
三、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必須由正司機開車,副司機在場監(jiān)護。
四、司機只有在接到信號工發(fā)出規(guī)定的聲光信號后方可開車,信號不清不準開車,應用電話問明原因后,由信號工重新發(fā)出信號后再提升。
五、開車時要按順序進行:手握操作手柄不準松動,精力要集中,時刻注意信號和深度指示器的深度。要注意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是否整齊,防止過卷、跑車事故發(fā)生。
六、司機進入操作臺,要時刻注意電流、電壓、過速裝置,工作閘系統(tǒng)是否完好。每班檢查電動機、供電系統(tǒng)狀況。負責檢查鋼絲繩和再檢查加油工作。
七卷揚機在運行過程中禁止進行下操作:
1、禁止斷電作業(yè)時手離操作把和閘把,是用腳踏板時,腳不離腳踏板。
2、斜井下放時,嚴禁打開離合器自滑。
3、嚴禁說話、談笑和看書報等。
第12篇 非煤礦山支護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運輸坑木必須嚴格遵守豎井(斜井)提升、平巷運輸的有關規(guī)定,聽從信號工的檢查和指揮。豎井(斜井)運送坑木時,豎井車場禁止有人,并將木材上下兩端捆牢后方可升降。向天井和采場運送坑木,必須檢查好提升設備、繩索、滑輪和掛鉤,提升時要注意上下信號聯系。在人行間運材料時必須一層一層往上提或下放,繩子要捆牢,并打上扒鋸子。
二、井下運送材料時,不得損壞動力、照明線路及變配電設備、電機車架線、風、水管路和軌道、風門等設施和構筑物。
三、支護工進入作業(yè)地點,要嚴格做好下列檢查處理工作:
1、認真檢查頂、幫是否有活毛,要進行細致的撬毛,大塊不易處理和影響頂幫穩(wěn)定性的活毛(礦)必須采取可靠的支護措施.
2、檢查通風設施是否良好,進作業(yè)地點前必須開通風機,防止憋氣和中毒,禁止在無通風的情況下作業(yè).
3、檢查腳踏臺板、梯子、隔板及天井的吊盤是否堅實可靠,發(fā)現問題立即修維護好.
4、檢查爆破后的工作面是否有殘藥、雷管和盲炮,盲炮要劃上記號“0”,并回報代(值)班長派人處理。
四、工作前必須檢查所用斧頭、錘子等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時要注意周圍人員和其它障礙物。
五、使用圓木禁止砍撐頭,撐窩的深度在硬巖石中不小于30毫米,在軟巖石中不得小于100毫米。禁止把撐窩打在浮石上。
六、支護冒落取和老空區(qū),必須詳細檢查頂板和幫的情況,采取可靠措施,制定計劃,經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領導批準方可執(zhí)行,在作業(yè)中必須有一名經驗的老工人監(jiān)護頂、幫和空區(qū)變化。
七、拆修天井、溜井時,必須由上而下進行,上口必須蓋好,必要時并設專人看守,注意周圍巖石安全情況,作業(yè)人員要佩帶安全帶,禁止多層作業(yè)。
八、拆修漏斗時,溜井漏斗要放凈礦(毛),并清理好浮石,架好保護臺,方準拆漏斗,礦房木漏斗維修要準守以下規(guī)定:
1、要查清上部礦(毛)情況,要由有經驗的老工人參加現場制定維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2、修漏斗時,首先必須支撐好上部礦石,檢查立柱和橫梁是否牢固,發(fā)現問題必須加固。
3、拆漏斗時必須由里往外一個一個地拆除,并找好退路,禁止從中間或前進式作業(yè)。
4、拆除的漏斗需要封閉時,必須拆完一個就封閉一個,不需封閉時,則必須封閉采空區(qū)各入口。
5、拆修漏斗禁止進空區(qū),現場照明要充足,禁止暗光作業(yè)。
九、用車輛運送材料時,不準超高、超寬??幽境鲕囬L時,必須注意前后車輛和行人,拐彎要慢行,并注意前面是否有障礙物和是否會碰撞兩幫。
十、維修運輸巷道時,應在兩端設路障,禁止車輛、人員通行。維修順序應由外向內,由上向下,由安全向不安全的地點推進,維修完工后要清理雜物和封閉。
十一、天井、盲井支護:
1、掘進天井、其高度超過7米時,應設梯子間,梯子傾角不大于80度,其上端高出平臺1米,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米,兩個梯子平臺距離不大于6米,上、下平臺的梯子孔要錯開,梯子孔的長和寬不小于0.7米和0.6米,梯子寬度不小于0.4米,梯子蹬間距不大于0.3米。
2、用于鑿巖平臺的撐,距安全平臺的層高不得超過1.6米,鑿巖平
臺距掌子面高度1.6--2.0米,天井規(guī)格長邊2.5--3.0米時,橫撐不得小于3根。
3、鑿巖平臺下一層的安全平臺要鋪板。
4、橫撐和平臺木版必須用優(yōu)質木材,撐木直徑不小于15米,板臺厚度不小于3厘米。
5、傾角載45度以上的天井掘進,要架設人行間和渣子間,傾角在45度以下天井掘進,必須設立牢固的鑿巖平臺。
6、在頂盤節(jié)理發(fā)達松軟處支護頂柱時,為了擴大頂柱支護滿積,頂柱上端應架柱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