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中學班級公物管理考核細則
中學班級公物管理考核細則
一、說明
1.本考核旨在培養(yǎng)學生良好行為習慣,切實提高校產(chǎn)使用效益。
2.本考核扣分事項主要針對人為因素。
3.本考核內(nèi)容以學期初班級《安全檢查記錄》(公物登記表)為參照依據(jù)。
4.本考核由政教處、總務處負責執(zhí)行并解釋,以下所列考評細則滿分為20分。
二、考核細則
(一)門窗
1.門、門鎖等損壞,扣2分。
2.每塊玻璃損壞扣1分。
3.每扇窗簾損壞扣3分。
(二)用電設施
1.開關(guān)、插座、面板損壞,每次每樣扣2分。
2.日光燈人為損壞的,每次每盞扣3分。
(三)講臺、桌凳
1.講課桌、學生桌凳,有一項損壞扣2分。
(四)黑板
1.黑板有裂縫、碎裂等,每次扣2分
(五)其它
1.發(fā)現(xiàn)其它有損學校財產(chǎn)的行為(如破壞樓梯過道開關(guān)、破壞自來水設施等),每次扣2分,且照價賠償。
2.不及時申報維修、產(chǎn)生安全隱患的,每次扣3分。
3.學校每年給班級配備的拖把、紙簍等清潔用具,每年放假前總務處進行回收、檢查、評比,凡保護良好的班級給予班級考核加5分,損壞嚴重的班級給予扣5分的懲罰,并把班級公物使用情況進行公布。
4.總務處每學期進行二次公物檢查,凡每學期室內(nèi)公物無報修記錄又維護良好的班級,班級考核加5分,凡班級公物維修次數(shù)過多,損壞嚴重的班級,班級考核扣5分。
5.所有破壞的物品,要照價賠償。